以各科原有體系為經,以易漏法條為緯,建構出完整體系。不只收錄歷屆律師、司法官經典試題,還有作者自擬題及超級詳解,補強申論題考試下容易被忽略的重點。《關鍵選擇》絕對是您關鍵時刻的最佳選擇!
司律選擇題,考的並非艱深的學說理論或難解的實務爭議,而是考生對於命題範圍內所涉及相關法律之廣度,及對於法條內文的熟悉程度。就民法這門學科來說,由於台灣民法典係繼受例如德、日等先進國家之立法例而來,先天已具備相當完整的體系性和成熟度。在法體系裡可說已然自成一個具備複雜系統的「小宇宙」,也不為過。若心中沒有民法的「體系概念」,那麼學習時有著「見樹不見林」的感覺,也不足為奇。
本書首先將用言簡意賅的方式,描繪民法這部博大精深法典的圖像,並藉由許多樹枝圖與表格來協助讀者釐清與比較民法的基本概念。同時,針對考試重點部分特別整理在作者murmur一欄,並於註釋附上許多相關實務見解,讓讀者作參考。此外,為因應103年開始的新制複選題,本書精選歷年司律考試重要的試題以及作者自擬的試題,再輔以一望即知的詳解供讀者參照、練習,使身經百戰的讀者們溫故知新。
作者簡介:
綺夢
法研所
律師高考及格
民間公證人高考及格
現為執業律師
殷越
台大法研所民法組畢業
律師高考及格
一期一會,和靜清寂
筆者之所以自取藝名為「殷越」,除了跟「音樂」同音好聽好記這種有點三八的理由之外,也是勉勵自身要「殷切」的「超越」自己。除了考試之外,人生仍然有著各式各樣的難題要面對,只要你是真心的想要完成些什麼,不想虛度有限的生命的話,那麼在各個層面(不只是考試!)努力付出,也只是人生征途中的必經過程。論記憶力和聰慧程度,筆者自認並非優於常人。但如果要說是什麼能夠支撐著我一路走來,那大概就是「自制力」和「意志力」吧。
興趣是進健身房鍛鍊和旅行。囿於老邁年高,從幾年前開始實行少油無糖低GI的飲食控制。念研究所時意外發現自己對於民法研究的熱愛,將來不排除從事學術相關工作。最近迷上(用茶筅)手刷抹茶。
作者序
Oh, dream maker, you heart breaker.
這是美國1961年經典電影第凡內早餐(Breakfast at Tiffany's)的主題曲—月河(Moon River)中的一段歌詞。相信每位考生,對於參加國家考試都滿懷著夢想,然而,考試的結果往往難以盡如己意,令人心碎。
回首來時路,筆者在過去參加國家考試時,也曾經歷過失敗與挫折,但是筆者總是以籃球之神—麥可喬丹(Michael Jordan)的廣告名言來惕勵自己:「在我的生涯中錯失超過9000次的投籃,輸了近300場的比賽。有26次,我被託付執行致勝的最後一球卻失手。在我的生命中充滿一次又一次的失敗,而這就是我成功的原因!」謹以此段名言與仍在編織金榜題名美夢的考生們共勉。
Sweet dreams till sunbeams find you!
綺夢
2015年11月
距離本書二版又過了兩年的時光。承蒙各位讀者不嫌棄,《關鍵選擇:民總、債總》以及《關鍵選擇:債各、物權》即將進入第三版,筆者特此致謝。本次改版,主要是更新考古題內容、收錄這兩年來新出現「複選題」及其詳解,並修正過去講解內容文句不通及錯漏之處。
對於近兩年才出現的司律一試複選題,其實曾做過民事訴訟法考古題的細心讀者可以發現,在過去僅有單選題的年代,早有命題委員以單選題之名行複選題之實。改制只是讓命題委員更有理由和依據出複選題而已。面對無法以「正解只有一個」運用「刪去法」技巧作答的複選題,運用堅強的實力以不變應萬變才是硬道理。
不可諱言的是,筆者在進行改版的過程中,發現許多考題重點在於「對法條的熟悉度」。只要嫻熟法條內容,正確答案即呼之欲出。雖然就法律學習而言,筆者一向是以「融會貫通」先於「背誦強記」奉為最高指導原則,但對自己能否通過一試沒什麼信心的讀者而言,筆者建議在考前一周或兩周專注於法條內容的背記,應會有一定的成效。至於法條解釋以及相關學說見解或實務爭議,待司律一試考完後再加強火力,猶未晚矣。當然,如筆者在二版序所述,如果先熟悉法條規定如條號或內容等,亦在二試的申論題中節省翻閱法條的時間,並得將節省下來的時間用來讓作答篇幅更完整。
本次改版,筆者也要在此特別感謝主編曉玉不辭辛勞地打點這兩本書相關的行政作業,以及責任編輯文郡提供十分細心的校對與切中要點的建議。正因為您們兩位的努力付出,才讓這兩本書變得比以前更好。
最後,不管讀者您參加司律國家考試所抱持的信念為何,是要揚名立萬、天下布武也好,還是要實現正義、幫助弱勢也罷,若這本小書能作為您人生航道上吹向目標的一陣微風,筆者心願已足。
殷越
2015年8月於台東打工換宿住處
Oh, dream maker, you heart breaker.
這是美國1961年經典電影第凡內早餐(Breakfast at Tiffany's)的主題曲—月河(Moon River)中的一段歌詞。相信每位考生,對於參加國家考試都滿懷著夢想,然而,考試的結果往往難以盡如己意,令人心碎。
回首來時路,筆者在過去參加國家考試時,也曾經歷過失敗與挫折,但是筆者總是以籃球之神—麥可喬丹(Michael Jordan)的廣告名言來惕勵自己:「在我的生涯中錯失超過9000次的投籃,輸了近300場的比賽。有26次,我被託付執行致勝的最後一球卻失手。在我的生命中充滿一次又一次的失敗,而這就是我...
目錄
本書使用方法 ‧1
民法總則
Chapter 1 法例
第一節 民法之法源 ‧1-3
第二節 使用文字之準則 ‧1-7
壹 簽名之方式 ‧1-7
貳 確定數量之準則 ‧1-7
Chapter 2 權利主體與權利客體
第一節 自然人 ‧2-3
壹 權利能力 ‧2-3
貳 行為能力與責任能力 ‧2-7
參 人格權與身分權之保護 ‧2-13
肆 住所與居所 ‧2-17
第二節 法人 ‧2-20
壹 通則 ‧2-20
貳 社團法人 ‧2-27
參 財團法人 ‧2-32
第三節 物 ‧2-37
壹 物之特性 ‧2-37
貳 物之分類 ‧2-37
Chapter 3 法律行為-通則、行為能力與意思表示
第一節 通則 ‧3-3
壹 權利變動 ‧3-3
貳 法律行為 ‧3-4
參 準法律行為與事實行為 ‧3-10
肆 法律行為之內容 ‧3-12
伍 法律行為之效力與無權處分 ‧3-19
第二節 行為能力 ‧3-26
壹 無行為能力人 ‧3-26
貳 限制行為能力人 ‧3-26
第三節 意思表示 ‧3-34
壹 意思表示之成立與生效 ‧3-34
貳 錯誤、詐欺與脅迫 ‧3-42
Chapter 4 法律行為-條件、期限與代理
第一節 條件與期限 ‧4-3
第二節 代理 ‧4-6
壹 有權代理 ‧4-6
貳 無權代理 ‧4-10
Chapter 5 期日、期間、消滅時效與權利之行使
第一節 期日與期間 ‧5-3
壹 期日與期間 ‧5-3
第二節 消滅時效 ‧5-4
壹 消滅時效與除斥期間 ‧5-4
貳 消滅時效之客體與期間 ‧5-5
參 時效中斷與時效不完成 ‧5-9
肆 消滅時效完成之效力 ‧5-12
第三節 權利之行使 ‧5-13
債編總論
Chapter 1 債之發生
第一節 契約之成立 ‧1-3
壹 要約與承諾 ‧1-3
貳 一般遲到與特殊遲到 ‧1-7
參 懸賞廣告 ‧1-9
第二節 代理權之授與 ‧1-11
壹 無權代理與表見代理 ‧1-11
第三節 無因管理 ‧1-17
壹 適法無因管理 ‧1-17
貳 不適法無因管理 ‧1-17
參 不法管理 ‧1-18
肆 緊急管理 ‧1-18
伍 幻想管理 ‧1-18
第四節 不當得利 ‧1-22
壹 不當得利簡介 ‧1-22
第五節 侵權行為 ‧1-27
壹 一般侵權行為 ‧1-27
貳 特別侵權行為 ‧1-29
參 損害範圍與時效 ‧1-40
Chapter 2 債之標的
第一節 損害賠償之範圍 ‧2-3
壹 概論 ‧2-3
貳 與有過失 ‧2-3
參 讓與請求權 ‧2-4
Chapter 3 債之效力
第一節 債之相對性之原則與例外 ‧3-3
壹 債之相對性原則概說 ‧3-3
貳 債權物權化之問題 ‧3-3
第二節 契約之義務與分類 ‧3-7
壹 契約之分類 ‧3-7
貳 契約之義務群 ‧3-7
第三節 債務不履行 ‧3-10
壹 總論 ‧3-10
貳 給付不能 ‧3-11
參 給付遲延與受領遲延 ‧3-22
肆 不完全給付 ‧3-27
伍 拒絕給付 ‧3-29
第四節 情事變更原則 ‧3-31
第五節 債之保全 ‧3-33
壹 代位權之行使 ‧3-33
貳 撤銷詐害債權之訴 ‧3-34
第六節 定型化契約之審查 ‧3-40
壹 消保法與民法之關係 ‧3-40
貳 審查定型化契約條款之步驟 ‧3-41
第七節 定金與違約金 ‧3-46
壹 定金 ‧3-46
貳 違約金 ‧3-47
第八節 契約之解除與終止 ‧3-51
壹 法定解除與意定解除 ‧3-51
貳 解除權之行使 ‧3-51
參 回復原狀義務之爭議 ‧3-52
肆 回復原狀與不當得利 ‧3-53
伍 解除權之消滅 ‧3-54
陸 契約之終止 ‧3-54
第九節 同時履行抗辯與不安抗辯 ‧3-60
壹 同時履行抗辯權 ‧3-60
貳 不安抗辯權 ‧3-61
第十節 涉他契約 ‧3-63
壹 第三人負擔契約 ‧3-63
貳 利益第三人契約 ‧3-64
Chapter 4 多數債務人與債權人
第一節 連帶債務 ‧4-3
壹 連帶債務與可分債務 ‧4-3
貳 連帶債務與不真正連帶債務 ‧4-5
參 連帶債務人之權利義務 ‧4-5
第二節 連帶債權 ‧4-10
壹 連帶債權之定義 ‧4-10
貳 連帶債權人之權利及債務人之抗辯 ‧4-10
參 連帶債權人間內部關係 ‧4-11
第三節 不可分之債 ‧4-12
Chapter 5 債之移轉
第一節 債權讓與 ‧5-3
壹 債權讓與之類型 ‧5-3
貳 債權讓與之成立 ‧5-3
參 債權讓與之效力 ‧5-3
第二節 債務承擔 ‧5-8
壹 債務承擔之成立 ‧5-8
貳 債務承擔之效力 ‧5-8
Chapter 6 債之消滅
第一節 債之清償 ‧6-3
壹 清償總說 ‧6-3
貳 向第三人清償 ‧6-3
參 第三人清償 ‧6-5
肆 債權客體的變動 ‧6-5
第二節 其他 ‧6-10
壹 債之提存 ‧6-10
貳 債之抵銷 ‧6-12
本書使用方法 ‧1
民法總則
Chapter 1 法例
第一節 民法之法源 ‧1-3
第二節 使用文字之準則 ‧1-7
壹 簽名之方式 ‧1-7
貳 確定數量之準則 ‧1-7
Chapter 2 權利主體與權利客體
第一節 自然人 ‧2-3
壹 權利能力 ‧2-3
貳 行為能力與責任能力 ‧2-7
參 人格權與身分權之保護 ‧2-13
肆 住所與居所 ‧2-17
第二節 法人 ‧2-20
壹 通則 ‧2-20
貳 社團法人 ‧2-27
參 財團法人 ‧2-32
第三節 物 ‧2-37
壹 物之特性 ‧2-37
貳 物之分類 ‧2-37
Chapter 3 法律行為-通則、行為能力與意思表示
第一節 通則 ‧3-3
壹 權利變動 ‧3-3
貳 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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