純愛教主蔡智恆闊別三年最新長篇小說!
如果可以選擇改變生命的記憶,
那麼,有你的這一段,不換。
本書特色
◎純愛教主、全亞洲銷售破千萬作家──蔡智恆,繼《阿尼瑪》後又一動人鉅作。橫跨逾十四年的深情時空,什麼也換不走這一刻相遇的美好,闊別三年的愛情沙塵暴,與你重逢!
◎書末特別附錄編輯提問〈總有一個人,會一直住在心底──痞子蔡的創作Q&A〉,作者從文字背後走出,娓娓道出本書與自身創作內裡,層層剝解筆下建構的故事與角色,讓人更深入痞子蔡精心設置的愛情世界。
在你心中,那抹替代不了的身影、那片無法被時間、被命運換取的記憶金沙,
因重逢的剎那又瞬間飛揚;如果、如果能有再一次和他/她相遇的機會……
你會做些什麼?試圖改變什麼?
還是,沙粒仍得歸於平靜,一切終究無法回頭?!
「我突然有種錯覺,過去那片草原又回來了。
雖然已十幾年完全沒雨水的滋潤,但現在只要微雨灑落,
彷彿可以看到那一片翠綠,聞到青草的芳香。」──蔡智恆
十四年又五個月,共五千多天、十二萬個小時、七百五十幾萬分鐘。
當手機取代家用電話、通訊軟體從MSN換成Line,
什麼都變了,唯一不變的是她的四分之三側臉。
在她出現之後,記憶又回到M棟教室外,水池旁的那個夏天。
最初僅是冰冷的公事交流,其後隨著無數次回眸,
那年陽光、水的冰涼、拋錨的機車、雨中不再旋身的背影,
畫面傾倒,從來回的節制問候裡慢慢散開:
一條條訊息、一句句晚安,一杯抹茶配蛋糕;他說,趕緊吃完,早點下班。
但一切就只能到這。她默默畫下一道紅線,在彼此之間;
儘管,她曾那樣愛著;儘管,現在也是。
「我想做的,只是陪你走一圈,緩緩地。」
最深最深的記憶,堅持不換;
那就讓最好的時光停在此刻。
他們都明白,很多事情跟青春一樣,回不去了……
闊別三年,蔡智恆又一銘心鉅作!每個人心中或許都有一位深深在乎的人,一段如沙般沉澱杯底、但從未消失的眷念。本書透過現實與青春交錯的雙重書寫,重新勾描一段失落的曾經。若是命運之神要和你交換一段記憶,你能給予祂什麼?又或選擇遺忘什麼?就算重逢,那條始終無法跨越的曖昧線,還是圈住浮晃而起的沙塵。朦朧中,我們看見一顆顆沙粒自在輕舞,就算無法抵擋墜落的宿命,卻也留下無盡美麗。
作者簡介:
蔡智恆
BBS的ID為jht,網路上的暱稱是痞子蔡。
1969年生於台灣嘉義縣,成功大學水利工程博士。
1998年於BBS發表第一部小說《第一次的親密接觸》,
造成全球華文地區的痞子蔡熱潮。
自此以後,左腦創作小說,右腦書寫學術論文,獨樹一格。
Blog:http://jht.pixnet.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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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節試閱
1.
時間之於我,只有昨天、現在,以及一個月內的未來的差別。
至於前天、上週、上個月、去年……
無差別地放進誰也觸不著開不了的記憶倉庫,任它塵封。
但有些人、某些事,總能像憑空出現的鑰匙,緩緩轉動深鎖之門。
讓我輕而易舉想起,幾年又幾個月前,發生了什麼事。
如果拿出我的智慧型手機,用裡面的計算機App,
我還能說出那是幾千天前,或幾十萬小時前,
或幾百萬分鐘前,或幾億秒前發生的事。
正如現在接到的電話,就像那憑空出現的鑰匙,直接打開記憶倉庫。
於是我馬上就能知道,已經有多久沒聽到這個聲音。
十四年又五個月,五千多天,十二萬多個小時,七百五十幾萬分鐘。
四億五千多萬秒。
「你現在可以看到彩虹嗎?」
轉頭看向窗外,剛下過一陣雨,遠處天空掛著一道朦朧的彩虹。
『看到了。』我說。
「嗯。那能不能請你幫個忙?」
『可以。什麼忙?』
「我E-mail告訴你。」
『好。』
然後我們同時沉默,時間很短,但已經足以讓我驚訝剛剛的不驚訝。
突然接到她的電話,我竟然可以流暢而自然地應對,
完全沒有慌張、興奮、疑惑、恍惚、不真實、違和感。
好像時間從沒流逝,好像日子從沒改變,
好像逝去的十四年五個月只是十四分鐘五秒,
好像我們只是睡了一個很長很長的覺然後醒來,
好像只是電影剪接般剪掉一大段空白後重新接上,
好像關於我們之間只是曾按了Pause而現在按下Play,
好像我們只是從十四年五個月前一起坐時光機器來到現在,
好像……
好像我們從沒分離過。
「你在幹嘛?」她終於打破沉默。
『跟妳講電話。』
「可以說點有意義的話嗎?」
『什麼有意義的話?』
「就是不要廢話。」
我突然詞窮,不知道該說什麼?
原來逝去的十四年五個月還是有意義的。
但如果我說我們已經五千多天沒見面了,可能也是沒意義的話。
「快。我在等你說。」
等我說?
等我說為什麼這十二萬多個小時都沒音訊?
可是突然音訊全無的人是她啊。
難道是在等我問她為什麼?或是等我罵她?
『妳怎麼知道我的手機號碼?』
「我猜你沒換號碼。」
『嗯,沒換。但我的E-mail早換了,妳知道我現在的E-mail?』
「我當然不知道。」
『咦?那妳怎麼E-mail給我?』
「所以我在等你說你的E-mail呀。」
喔,原來是指這種等。
我唸了我的E-mail給她,她要我看完信再說後,就掛了電話。
然後我想起她,還有我們之間,回憶的浪潮瞬間將我吞沒。
我突然忘了時空,忘了現在是何時?忘了我人在哪裡?
如果我是一隻鳥,此刻一定忘了擺動翅膀,於是失速墜落。
整個失速墜落的過程,跟遇見她的過程一樣。
收到她寄的信,口吻像個老練的專案人員,很客氣清楚地說明公事。
她承接一個計畫,計畫領域跟我的背景相關,想找我幫忙。
以前我們之間完全沒有「公事」可言,對於這樣的她實在很陌生。
反而剛剛那段莫名其妙的對話,不僅不陌生,還覺得很熟悉。
信尾她留了手機號碼,還加上幾句話:
「這計畫不好做,但是找到你,我心安了許多。看完後跟我說,
我打給你,感激不盡。」
這幾句話才是我所熟悉的她,但「感激不盡」還是讓我覺得生疏。
我很難靜下心來釐清自己的思緒。
因為只要想到她,她的聲音總會在腦子裡亂竄。
有些東西是假的,比方吳宗憲說林志玲喜歡他。
有些東西可能是真的,比方林志玲說她從沒整過型。
有些東西應該是真的,比方林志玲說她很想趕快結婚。
但總有些東西是真的,而且是如同太陽般閃閃發亮的真。
比方現在坐在電腦前看信的我,正毫無保留地想著她。
終於看完簡短的信,也讀完信裡夾帶的附件。
我打她手機,結果如我預期,她沒有接聽。
她以前沒手機,曾給我三組號碼,家裡的、住宿地方的、親戚家。
我常循環撥打這三組數字,但通常找不到她。
沒想到她有手機了,我仍然找不到她。
想用E-mail回她時,手機響了。
「信看完了?」她說,「沒問題吧?」
『嗯。沒問題。』
「沒問題怎麼不回信給我?」
『我剛剛就打妳手機啊。』
「我信裡說:我打給你。是我要打給你。」
『有差嗎?』我說。
「有。是我麻煩你,所以當然是我打給你。」
『有差嗎?』
「有。電話費要算我的。」
『有差嗎?』
「你再說這句我就掛電話。」
『這是麻煩人幫忙的態度嗎?』
「如果你不喜歡我的態度,你可以不幫。」
『喔,我好喜歡妳的態度。』
她沒接話,停頓了一下。
『妳不要再突然掛電話了。』我說。
「你記錯人了。」
『我沒記錯。』
「少來。這麼多年來你一定認識很多女生,記錯很正常。」
『妳少無聊。』
「如果你覺得無聊,我可以掛電話。」
『我覺得好有趣喔。』
她又停頓了一下。
『不要再突然掛電話了。』我說。
「又記錯人。」
『可不可以不要老是說我記錯人?』
「可以。只要你不記錯人的話。」
我嘆了一口氣,沒有接話。
「為什麼嘆氣?如果不想再說,我可以掛電話。」
『妳掛吧。』
「嗯。」
電話斷了,很乾脆的響聲。
一如七百五十幾萬分鐘前那樣乾脆。
本來有種大概就這樣又結束了的感覺,但想起這次是「公事」,
可能會不一樣吧?
把她的手機號碼加入通訊錄後,Line裡面出現一個新好友,是她。
她的頭像是一張彩虹照片,很像我今天下午看見的那道彩虹。
想起她今天下午的開場白,雖然覺得莫名其妙,但那就是她的樣子。
下班開車、回家吃飯洗澡,不管做什麼,腦子裡總是盪漾她的聲音。
幾經掙扎,在睡覺前終於Line她。
告訴她關於那個計畫的一些想法,而這本來是那通電話該說的。
沒多久她就回Line,我原以為早已是上班族的她這時間應該睡了。
雖然四億五千多萬秒前我們都是夜貓子。
她在Line裡的文字,婉轉多了,也「健談」多了。
甚至還用「謝謝你」的貼圖。
Line是我們以前從沒用過的聯絡方式,這讓我有種重新開始的感覺。
時代變了。
如果時代沒變,那就是我變了。
『最近好嗎?』我回。
「最近是指多近?」
『一年內吧。』
「工作很忙,其他還好。」
『那妳現在住哪?』
「我搬回來跟我媽住了。」
『妳媽?』
「對。親生的媽。」
啊?那我們又在同一座城市,仰望相同的天空了。
『妳搬回來多久了?』
「忘了。好幾年了。」
『那妳為什麼沒跟我說?』
「有必要嗎?我們又不用見面。」
『見個面有那麼罪大惡極嗎?』
「你眼睛有問題嗎?我只說沒必要,沒說罪大惡極。」
『那現在因為要做計畫,總可以見面吧?』
「還是沒必要。有手機和Line就很夠了,不用見面。」
『可是我想見妳。』
「你記錯人了。你想見的人不是我。」
『我現在去找妳。15分鐘後,妳家樓下碰面。』
「你瘋了嗎?現在是半夜兩點!」
『看過日劇《現在,很想見你》嗎?』
「沒看過。」
『裡面有句對白:既然遇見了妳,我就無法帶著這份回憶去過另一種
人生。所以現在,我下定了決心,去見妳。』
「這對白很無聊。」她回。
『反正我現在去找妳。』
「請不要在半夜兩點發神經。」
『總之,我15分鐘後到。』
「你來了,我也不會下去。」
『妳可以不下來,但我會一直待在樓下。』
「我不接受威脅。」
『這不是威脅。我是在妳家樓下把風,最近小偷多。』
「那不叫把風。把風是小偷同夥。」
『妳說得對。這麼晚了妳腦筋還很清楚。』
「很晚了。有事明天說。晚安。」
『我要出門了,妳可以開始計時。』
「你聽不懂嗎?不要來。」
『要開車了。』
關掉手機螢幕,隨手擱在旁,我發動車子走人。
在這城市開車的人,在街上跟陌生人的默契可能比跟老朋友還要好。
尤其在這樣的深夜,一到只閃黃燈的路口,誰要先走誰要等,
只要車頭燈互望一下,就有默契了。
而我跟她,或許情感曾經濃烈,或許彼此有很多共同點,
但似乎很少有默契可言。
然而一旦有默契,那些默契卻像誓言般神聖。
其實只開十分鐘就到了,不是我高估她家的距離,也不是我開得快,
而是她很討厭遲到,只要遲到一分鐘她就會抓狂。
沒想到過了十四年五個月,高估她要等待的時間,
或提早在約定時間前到達,仍然是我對她的反射動作。
雖然正處於記憶體不足、需要記得的事卻不斷增多的年紀,
但即使記憶力下降和需要記憶的東西如滾輪般不斷轉動,
仍然有一些記憶已化為血液安靜漫流,時間拿它沒轍。
五千多天也沒改變我對這裡一草一木的鮮明記憶。
唯一的差別,以前機車總是騎進巷子,而現在車子只能停在巷口。
下了車,打開手機,有兩則未讀訊息:
「你真的開車了?」
「很晚了,不要出門。我是為你好。」
『我到了。』我回她。
然後靜靜等待手機螢幕出現回應,像過去的十二萬多個小時。
「我下去。」
我的視線突然一片模糊。
鐵門緩緩開啟,等她探身而出的時間對我而言最長,
雖然物理上大概只有三秒鐘。
在夜色下看不清她的臉,只感覺她好像瘦了,頭髮也變長了。
她朝我走了幾步,街燈映照她的臉,我才看清楚她。
七百五十幾萬分鐘也不曾稀釋我對她臉龐的熟悉。
但我忽然覺得,上次見到她已經是100年前的事了。
「去7-11吧。」說完她轉身就走。
看著她的背影,我又覺得好像什麼都沒變,彷彿她剛從教室出來,
而我只在M棟側門水池邊等了她五分鐘而已。
她領著我穿梭在黑暗的巷弄,靜謐的深夜裡只有我們細碎的腳步聲。
「唉唷,這邊走快一點。」她似乎有些驚慌。
『怎麼了?』我問,『妳怕黑?』
「嗯。」她點點頭。
『妳膽子這麼小?』我很驚訝。
「我本來就膽小,只是脾氣壞而已。」
我笑了起來,她瞪了我一眼。
笑聲一停,我又回復驚訝狀態。
我完全沒有她膽小或怕黑的印象啊。
莫非那四億五千多萬秒還是奪走了我對她的某些記憶?
穿過這片純粹的黑暗後,右轉十幾步終於到大馬路,
再左轉經過三間房子就到7-11。
「你想喝什麼?」她問。
『一碗孟婆湯。』我說。
「如果你那麼想忘掉我,我可以幫忙。」她說。
『不是忘掉妳,是忘掉分離的那段時間。』
「我們多久沒見了?」
『十四年五個月,五千多天,十二萬多個小時,七百五十幾萬分鐘。
四億五千多萬秒。』
「有這麼久了?」她說。
『妳不記得嗎?』
「忘了。」
『妳竟然忘了?』我很驚訝。
「這很重要嗎?毫無音訊也能照常過生活,所以記得已經多久沒見
很重要嗎?」
『確實不重要,忘了就忘了。』我有點洩氣。
「你坐一下,我進去買。」她轉身走進7-11。
騎樓有兩張圓桌,一張桌子上有兩瓶空的啤酒易開罐,
還有一個裝了咖啡渣的紙杯,杯子裡插了五根煙屁股。
另一張桌子除了空啤酒罐外,充當煙灰缸的紙杯插滿了煙屁股,
還有一個吃剩一點點的塑膠碗,之前應該是某種咖哩飯。
我選擇沒有咖哩飯的那張圓桌,坐了下來。
久別重逢的場景選在這裡,看來是凶多吉少。
她拿了兩杯飲料走出來,一杯放我面前,然後在我對面坐下。
騎樓的燈光算明亮,足夠讓我看清楚她的臉。
20幾歲的我,始終覺得20幾歲的她是美麗的。
而現在30幾歲的我,只覺得30幾歲的她很熟悉。
雖然我才只看了30幾歲的她幾分鐘。
有些人你看了一輩子,只要幾天不見,再看到時瞬間會感覺陌生;
但有種人是即使多年不見,重逢的瞬間,連氣味都依然熟悉。
沒想到她是屬於後者。
『這不是咖啡?』我喝了一口。
「你有說要咖啡嗎?」
『沒有。』我說,『但妳應該記得我喜歡喝咖啡吧?記得嗎?』
「為什麼認為我該記得?」
『所以妳忘了?』
「沒錯。我忘了。」
我又覺得洩氣,沒回話,只是看著她。
「這是抹茶。」她說。
『好甜。』
「我喜歡喝甜的。」
『我記得。但我不喜歡喝甜的。妳記得嗎?』
「忘了。」
『妳又忘了?』
「如果已打算一輩子不相借問,還需要記得你不喜歡什麼嗎?」
我看了一眼隔壁桌,感覺坐在那桌應該會比較符合現在的氣氛。
「陪我一起喝抹茶很痛苦嗎?」
『不會。』
「不喜歡喝就別喝,我沒逼你。」
『我知道妳沒逼我。』
「但你的表情在說:這女生還是一樣任性,都不管別人要什麼,只管
自己要的自己喜歡的。」
『我的表情有說出那麼複雜的話嗎?』我摸了摸自己的臉。
「有。」她說,「你以前就是這樣,什麼話都不會說,但表情卻說了
一大堆。」
『妳記得這個?』
「廢話。」
『是記得的廢話?還是不記得的廢話?』
「1。」
『妳忘了一堆,卻記得這個?』我很納悶。
「誰說我忘了一堆。」
『妳啊。妳剛剛一直說忘了。』
「因為你老是問我記不記得,好像認為我應該不記得。既然你覺得我
應該不記得,那我就順你的意,說忘了。」
『我只是問,沒有別的意思。』
「最好是,你心裡明明有答案了。你的表情已經說明了一切。」
『我表情的口才這麼好?這麼會說話?』我又摸了摸自己的臉。
「你的臉沒變。」她說。
『是嗎?』我問,『都沒變老?』
「嗯。」她說,「但我一定變老了。」
『沒啊。妳也沒變。』
「最好是。你的表情……」
『喂。』我打斷她,用力把臉皮拉直,『別再牽拖我的表情了。』
「但有一點,你明顯變了。」她說。
『哪一點?』
「決斷力。」
『什麼意思?』
「你在半夜兩點說要來看我,我原以為是開玩笑。」她說,「沒想到
你說來就來,我說什麼也沒用。這種決斷力,你以前沒有。」
『我以前沒有嗎?』
「沒有。」她搖搖頭,「如果你有,我們之間就不是現在這樣了。」
我陷入沉思,她也不再多說。
『那妳覺得妳有變嗎?』我先打破短暫的沉默。
「有吧,變得比較願意讓你知道我在想什麼。」
『有嗎?』
「有。」她說,「可能在你眼中我只是輕移蓮步,但對我而言已經是
馬拉松等級的距離。」
『妳這樣的改變很好。』我說,『我以前常常不知道妳在想什麼?』
「那是你不用心。」
『怎麼會是我不用心?妳幾乎什麼事都不說啊。』
「我有語言表達障礙,你應該用心感受我,而不是期待我告訴你。」
『妳哪有語言表達障礙?妳表達不爽時很直接,而且是一刀斃命。』
「你記錯人了。」
『我沒記錯,就是妳啊。妳不爽時說話的文字超銳利超精準。』
「你每次這樣說,我都很想馬上走人。」
『好,對不起。但即使我沒這樣說,妳也常常莫名其妙就離開。』
她突然站起身往右轉,我反射似的從椅子上彈起身,
伸出右手放在她左肩上。
『坐下好嗎?我們都30好幾了,已經沒有另一個十四年了。』
她轉過來,深邃的眼睛望著我,雖然很短暫,但我看見了不捨。
這麼多年了,我還是會溺水,因為我總是游不出她的眼神。
她緩緩坐下,我鬆了一口氣,也跟著坐下。
『突然又遇見妳,我完全沒心理準備。如果我因此顯得笨拙、失態、
語無倫次,請妳原諒我。因為我從未想過能再與妳相遇。』
「我也沒想過我們會再碰面。」
『我會問妳:記得嗎?不是覺得妳應該記得,而是期待妳記得。只能
期待,畢竟是這麼久沒見了。』
「你不用期待,我當然記得。」她說。
『真的嗎?』
「不相信就別問。」
『我沒有不信,只是驚訝。』
「少來。你明明不相信。」
『多去。我暗暗有懷疑。』
「你說什麼?」
『對聯。妳出上聯,我對下聯。』
「神經病。既不工整,意思也莫名其妙。」
『抱歉,一時之間對不出來。』
「你信不信無所謂,反正是事實。」
『我信。真的。』
她看了我一眼,沒再多說。
『謝謝妳肯下來見我,真的很感謝。』我說。
「最好是。」她瞪了我一眼,「你明明知道我一定會下來。」
『我怎麼可能會知道?以前妳就常常完全不理我啊。』
「你記錯人了。」
『是妳沒錯啊。妳只要不想理我,就很冷酷無情耶。』
「沒想到在你心裡我這麼糟糕。」
『我沒說糟糕,是讚嘆妳的意志很堅強。』我說。
「那我應該再展現一次堅強意志給你看。」
『千萬不要。』
「真的不要?可以重新回味一下從前哦。」
『現在已經在回味了。』
我們同時靜默,好像終於意識到這是久別重逢的場景。
不是像以前那樣,每一次見面都是理所當然。
今晚的一切,每分每秒,就像是中樂透頭獎,
都是過去那一大段空白的日子裡作夢也夢不到的恩寵。
『為什麼這麼晚了妳還肯下來見我?』我問。
「因為你不一樣。」
『不一樣?』
「即使是我重要的朋友,在這種時間我不會回Line。如果是很重要的
朋友,我雖然會回Line,但不會下來碰面。」
『所以我是?』
「笨蛋。就表示你比很重要的朋友還重要。」
『可以再表達更明確一點嗎?』
「我不想說了。」她說。
7-11的男工讀生走過來,他的年紀跟我和她初識時的年紀差不多。
我和她初識時,是自以為知道愛情是什麼但其實並不懂的年紀。
而現在的重逢,是好像懂了愛情卻已經失去天真和勇氣的年紀。
相愛的時候我們都不懂愛情,懂得愛情後卻錯過可以相愛的時間。
他收走啤酒罐,用抹布擦了擦桌子,也拿走插了煙屁股的紙杯,
換上另一個裝了一半咖啡渣的紙杯。
現在這桌子好像可以適合當久別重逢的場景。
如果再來個燭光或插著玫瑰花的花瓶就完美了。
『有賣蠟燭嗎?』我問。
「沒有。但是有手電筒。」他回答。
『有玫瑰花嗎?』
「有。但那是手工肥皂。」
『嗯。謝謝。』我說。
他點了點頭,便走進7-11。
「神經病。」她說,「你問那些幹嘛?」
『妳記不記得有次我送妳三朵紅玫瑰?』
「你記錯人了。」
『妳怎麼老說我記錯人?這是妳的口頭禪嗎?』
「因為是五朵。」她說,「而且是粉紅玫瑰才對。」
『是嗎?』我有點驚訝。
「我收到的是五朵粉紅玫瑰,三朵紅玫瑰你應該是送給別人。」
『不要亂說。』
「如果你覺得我亂說,那我就不說了。」
『那我該怎麼辦?說妳亂說,妳就不說,可是我明明沒記錯人啊。』
我有點激動,『妳收到花後面無表情,只說:買花實在沒必要。』
「我說了,我有語言表達障礙。」
『這哪裡有障礙?』
「我很不擅長用語言表達喜悅。」
『所以妳那時其實是高興的?』
「廢話。」
『是高興的廢話?還是不高興的廢話?』
「1。」
『那妳也有表情表達障礙嗎?』
「表情?」
『因為妳的臉常常面無表情,或是冷冷酷酷的。』
「那是對你。」
『為什麼?』
「因為我不想對你洩漏太多。」她說,「今晚應該是我對你洩漏最多
的時候了。」
很多事跟青春一樣,回不去了。
就像今晚,即使終於在她願意洩漏下,知道了很多以前不知道的事。
但除了可以恍然大悟外,或許再加上感慨,還能做什麼呢?
我有改變,她也有改變,但過去的事實始終不會改變。
『如果我們之間發生100件事,這麼多年後我可能記得80件,妳記得
70件。扣掉我們同時記得的,剩下的就是我記得妳不記得或妳記得
我不記得的事。如果我們兩相對照的話,回憶就更完整了。』
「你的比喻不好。」她說,「因為我記得的一定比你多。」
『可是妳以前常稱讚我的記憶很好耶,而且比妳好。』
「嗯。跟你的好記憶相比,我通常簡單回答:忘了。但關於你的所有
記憶,我不是忘了,只是不想碰觸。」
她喝了一口抹茶,若有似無看了我一眼後,再喝一口。
「我曾經以為,忘了最輕鬆,不用背負當時的遺憾,以及無法遺忘的
重量。現在突然再聯絡上你,我才發現,沒有說出口的遺憾,其實
一直都在。」
『遺憾?』
「這些年來,我腦海裡常常浮現一個畫面。」
『什麼畫面?』
「那時我在台北補托福,有次下課後你送我回去。」
『我記得,因為只送過那麼一次。但走到巷口時,妳堅持要自己走,
不讓我跟。還要我趕緊離開。』
「嗯。」她點點頭,「我獨自低頭默默走了很久,沒回頭。」
『我知道。因為我一直注視著妳的背影。』
「我其實知道你沒走,一定待在原地看著我。」
『就這個畫面?』
「嗯。」
『這畫面有特別意義嗎?』
「不知道。」她搖搖頭,「但這些年來,我常莫名其妙想起這畫面。
而且每當想起你,一定都會伴隨著這個畫面。」
『嗯……』我想了一下,『妳覺得為什麼妳會常想起這畫面?』
「可能是覺得遺憾吧。」
『什麼遺憾?』
「我那時應該回頭的。」
我們互望了一眼,彷彿時空同時回到那年那晚的那個巷口。
「無論時間過了多久,那個畫面始終不曾模糊。彷彿不斷催促我,
我應該要回頭,如果我回頭,一切都會不一樣了。」
我陷入沉思,沒有接話。
那個飄著濛濛細雨的夜晚,我們都沒帶傘。
站在一盞水銀燈照射下的巷口,她堅持要獨自走完剩下的路。
而我只能看著她的背影越來越暗、越來越淡,最終消失不見。
「我那時應該要回頭的。」她現在說。
『我那時應該要追上去。』我現在說。
「我喝完了。」她搖了搖手中的杯子。
『我還剩一半。』
「等你喝完,我再說。」
我用吸管猛吸抹茶,還沒感覺到甜味時液體已滑進喉嚨,
直到聽見清脆的聲響。
『喝完了。』我說。
「在很久很久以前,我是真的喜歡你。」她說。
『我知道。』
「在我們分離的這段時間,我對自己說過,如果將來有一天,我能再
與你相遇,我一定要告訴你,我曾經很喜歡很喜歡你。」
我微微點了下頭,沒多說什麼。
「現在也是。」她接著說。
1.
時間之於我,只有昨天、現在,以及一個月內的未來的差別。
至於前天、上週、上個月、去年……
無差別地放進誰也觸不著開不了的記憶倉庫,任它塵封。
但有些人、某些事,總能像憑空出現的鑰匙,緩緩轉動深鎖之門。
讓我輕而易舉想起,幾年又幾個月前,發生了什麼事。
如果拿出我的智慧型手機,用裡面的計算機App,
我還能說出那是幾千天前,或幾十萬小時前,
或幾百萬分鐘前,或幾億秒前發生的事。
正如現在接到的電話,就像那憑空出現的鑰匙,直接打開記憶倉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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