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萊塢電影「真愛奇蹟」原著小說
◎書末附充滿智慧與辛辣的「怪胎字典」!
一段不可思議的友誼和冒險
一個克服缺陷、羞恥和失落的傳奇故事
把一個「迷你版愛因斯坦腦子」裝在金屬支架上,或把一個羞怯溫和的靈魂禁錮在巨人的身體中,原本是非常痛苦的事。然而,這兩個人遇見了彼此,凱文的機智加上麥斯的長腿,結合成「大力怪胎」!他們互相依賴,同甘共苦,成為所向無敵的最佳拍檔。
博覽群書、想像力豐富的凱文帶領麥斯加入他奇妙的幻想世界,更引導他閱讀與學習……最後麥斯居然克服了學習障礙,獨立完成好友託付他的寫書工作──這本書充滿怪胎機智辛辣的話語,還有麥斯家常的幽默和深刻的痛苦。本書淺顯易懂,打動人心,是個非比尋常,引人入勝的故事。
延伸閱讀
《狂奔》
《生日快樂》
《小河男孩》
《愛在蔓延中》
作者簡介:
羅德曼.菲布利克(Rodman Philbrick)
一九五一年生於美國波士頓,成長於新英格蘭海岸,是一位多才多藝又多產的作家,他的妻子琳恩也是一位作家,兩人共同合作完成了許多作品。
他自小酷愛寫作,在二十七歲這年確立他終生以寫作為職志的堅定信念。他的第一本膾炙人口的青少年小說《小天才與傻大個兒》於一九九三年出版後,立即獲得許多獎項的肯定,也使他深切體認到確實有許多故事可以說給六、七、八年級的青少年聽,希望他所寫的故事能激發青少年從中尋得反敗為勝的方法,因此又陸續寫了《Max the Mighty》(《小天才與傻大個兒》的續集)、《The Fire Pony》、《REM World》、《The Journal of Douglas Allen Deeds》,以及《宇宙最後一本書》。且以William R. Dantz的筆名完成了多本探討基因工程與高科技控制大腦的科幻作品,如《Hunger》、《The Seven Sleeper》、《Pulse》,以及《Nine Levels Down》等。他的近作有《Dark Matter》與《Coffins》。
譯者簡介:
麥倩宜1958~2010
國立政治大學外文系畢業。曾任聯合報系新聞編譯、出版社英文主編,後為專職譯者與文字工作者。譯作有《小教父》、《歪歪小學來了一個小小陌生人》、《故事可以這樣寫》、《卡蘭德文件》、《朗讀手冊》、《贏家》、《狂奔》、《埃及遊戲》、《愛‧回家》、《我是乳酪》等數十本書。
各界推薦
得獎紀錄:
★ 美國圖書館協會青少年必讀書目最佳選書獎
★ 美國圖書館協會最佳青少年讀物
★ 茱蒂.羅培茲紀念獎榮譽圖書
★ 亞利桑那州最佳青少年讀物
★ 加州青少年讀者獎章
★ 馬里蘭州童書獎
★ 內布拉斯加州金播種者獎
★ 文化部優良讀物推介
得獎紀錄:★ 美國圖書館協會青少年必讀書目最佳選書獎
★ 美國圖書館協會最佳青少年讀物
★ 茱蒂.羅培茲紀念獎榮譽圖書
★ 亞利桑那州最佳青少年讀物
★ 加州青少年讀者獎章
★ 馬里蘭州童書獎
★ 內布拉斯加州金播種者獎
★ 文化部優良讀物推介
章節試閱
第一章 如假包換的事實
在我遇到「怪胎」之前,我從來沒有腦筋,直到認識他以後,才跟他借用一陣子腦袋,這是事實,千真萬確的事實。套句怪胎的話,這是「如假包換的事實」,長久以來,都是他負責開口說話;早在我和怪胎聯手成為「大力怪胎」之前,我說話的方式往往透過拳打腳踢來進行,而我們結合為「大力怪胎」後,便合力斬妖屠龍,痛宰那些蠢蛋,趾高氣昂地走遍天下。
有一段時期我被稱為「愛踢鬼」──那是在幼稚園時期,當時公公婆婆剛把我接去住──那時只要有人膽敢碰我一下,我就毫不客氣地狠踢對方。因為人們見了我總想死命摟抱我,彷彿那是治我的藥。
上帝保佑公公婆婆尖尖的小腦袋瓜,他們是我媽的父母,兩老心想:哇,最好趕快把這小傢伙送去跟其他同年齡的小傢伙一起,或許這樣能改善一下他的火爆脾氣。
是啊,沒錯!可是後來呢,我發明了許多遊戲,好比踢拳頭、踢膝蓋、踢臉、踢老師,還有踢幼稚園的其他小朋友,因為我知道摟抱是個爛謊言;喔,我清楚得很。
我就是在那充滿虛假摟抱的那一年,初次見到「怪胎」;當時他看起來跟一般小孩並沒什麼太大不同,畢竟我們都還很小,是吧?可是他並沒有天天和我們在遊戲室玩耍,只是偶爾出現一、兩次;在我記憶中,他的模樣有點凶。可是後來怪胎教了我一件事:記憶是心智的一大發明,只要努力去記,你幾乎可以記住所有的事,不管那些事是否真的發生過。
所以呢,也許他在幼稚園時期並不真的那麼凶,不過我很確定他曾用他的拐杖打過一個小鬼,把那個小混蛋狠狠修理一頓。然而基於某種原因,「愛踢鬼」從來沒踢過「小怪胎」。
或許是因為那對殘障拐杖使我不敢對他動手動腳,乖乖,那對拐杖真夠酷的,我也好想有一對喲。那天小怪胎出現在眾人面前,兩條彎曲的瘸腿上套著閃亮的支架,金屬的管狀物直頂到他的臀部,那比拐杖更酷。
「我是機器人。」小怪胎繞著遊戲室挪動步伐,一邊走一邊說,一面發出嗡隆……嗡隆……嗡隆……的聲音,活像他雙腿裡裝著機器人的馬達,不停的嗡隆……嗡隆……嗡隆,他這副模樣似乎向人發出警告:少惹我,老兄,我的金屬支架內部說不定藏著雷射炮,一射就把你的身體穿個窟窿,還會冒煙呢。毫無疑問的,怪胎從那時起就迷上機器人,那個才兩英尺高的小矮子,早就知道自己要的是什麼。
後來有好長一段時間,我沒再看到怪胎,他就這麼忽然消失,不再到幼稚園;接下來的記憶,我好像已上小學三年級了;有一天,我瞥見一個穿著殘障支架的黃頭髮小鬼皺著眉瞪我,他那雙閃著死光般的眼睛好熟悉,天哪,我想,是他,那個機器人男孩,哇!我很驚訝,因為我早忘掉他了,幼稚園在我的腦海中已化為一片空白,而且已經很久沒有人叫我「愛踢鬼」了。
現在大家都叫我「瘋麥斯」,或是「蜜絲佛陀」,還有學習障礙班上一個大呆瓜叫我「麥斯護墊」(譯註一),直到我想法子要他不再叫我這個綽號。公公和婆婆管我叫麥斯威爾,那才是我真正的名字,但有時候我最討厭這名字。麥斯威爾,噁。
一天晚餐後,公公走出廚房,對婆婆咬耳朵問說,她有沒注意到麥斯威爾越來越像「他」了?公公總是這麼稱呼我爸,這個人娶了他離家出走的寶貝女兒,兩人生下了,呃,呃,麥斯威爾。公公絕口不提我爸的名字,只稱呼「他」,彷彿「他」的名字太可怕,可怕得令他開不了口。
公公那天晚上在廚房說,麥斯威爾不只像「他」,這孩子根本就是「他」的翻版,我們最好小心點,誰曉得他會趁著我們睡覺時幹什麼事,就跟他老子一樣。婆婆聽了立刻要他千萬別這麼說,因為小傢伙有雙大耳朵,我一聽這話趕緊跑去照鏡子,看看我是不是因為耳朵大才像「他」。
真是個大頭呆,是吧?
沒錯,我是個大頭呆,我先前說過,我在街上遇見怪胎之前,我根本沒有腦袋。那是升八年級之前的暑假,對吧?那年夏天我長得飛快,公公說最好讓我打赤腳,因為我的腳快把鞋子撐爆了。於是那年夏天我便打著赤腳,一直摔跤,正好碰見那個古怪的機器人男孩,他的髮色淺黃,眼神凶巴巴的;他和他漂亮的棕髮媽媽並肩走在街上,我們管他媽媽叫「美女葛雯」。
只有摔一跤的呆子才以為那是她的真名,是吧?
就像我剛才說的。
你有注意在聽嗎?因為你還不知道我們是怎麼變成「大力怪胎」的。那真是酷呆了,就連我自己也這麼說。
譯註:一、麥斯護墊:美國某種衛生棉品牌。
第二章 走出地下
讓我想想,那年夏天我還住在地下室裡,那是我地下的隱私空間,公公特別為我蓋的房間。房間是用便宜的板材搭建的,是吧?那些板材略微脫離地下室的混凝土牆壁,形成一種波浪狀的效果,可是我抱怨過這些破爛的板材,或者泛著一股霉味的地毯嗎?我沒有,因為我喜歡這間地下室,這裡是我專有的私密空間,我不用擔心婆婆會把頭伸進房門,問我:「麥斯威爾親愛的,你在做什麼呀?」
其實我從來沒做多少事,但公公卻頑固地認定我正處於危險年齡,因此他們得嚴格監管我,活像我會製造炸彈或去放火,要不就用我百發百中的彈弓猛射鄰居們的寵物之類的──但是我根本就沒有彈弓;倒是公公在我這個年紀時有把彈弓──證據就擺在我們的家庭相簿裡,那裡面有一張模糊不清的縮小版公公的照片,他咧著缺門牙的嘴對著鏡頭笑,使勁拉著他的老骨董彈弓;我瞧那彈弓搞不好能射倒一頭古代的乳齒象哩。公公闔上相簿時會解釋:「我只瞄準適當的目標射擊。」然後結束相關的話題。哎呀,最好還是把這證據藏起來,以免誘發這危險的孩子產生任何念頭。
其實我根本沒有任何念頭,我腦袋空空的,好嗎?我只是個窩在地下室房間裡的小鬼頭,淌著口水看著漫畫書什麼的。好啦,說真的我從來不會淌口水,可是你應該想像得出那情景。
總之,那天是七月一日,離七月四日美國獨立紀念日只有三天,我正盤算著去哪裡弄一個M80型的大爆竹,那玩意兒的威力驚人,簡直跟一大截的炸藥差不多,爆炸起來炸得人心臟都停止半秒鐘,砰!這八成是公公最害怕的事:哎喲,哎喲,麥斯威爾身懷炸彈武器。
最後我終於待膩了地下室,於是轉到所謂的後院活動,一般人界定它為鐵鍊圍欄圍著的天堂。公公把一臺破舊的剪草機放在工具屋裡,可是泥土地哪用得著什麼剪草機呢?總之,我在後院玩耍時,看見那輛緩緩駛來的搬家小貨車。那貨車並不是全國性知名的大型搬家公司貨車,只是便宜的地區小搬家公司貨車。車上幾個大鬍子工人穿著汗溼的內衣,把一箱箱行李搬進一幢雙併式住宅,那房子從去年耶誕節起就無人居住,因為原本住在裡面的毒蟲終於被逮捕了。
起初我還以為那毒蟲出獄了,又搬回老家住。接著我看見美女葛雯。當時我還不知道她的名字,是後來才得知的。剛開始我正好瞥見她走在小貨車和大門之間,跟那幾個大鬍子說話,我便想:嘿,我認識她。接著我又想:不可能的,大頭呆,你哪會認識這麼漂亮的女人。
因為她長得很像某個電影明星,雖然她穿著舊牛仔褲和寬大的T恤,長髮往後紮起來,說不定還流著汗,可是看起來仍像電影明星。她似乎散發著光芒,一種如影隨形跟著她的神祕聚光燈,將她的雙眸照得閃亮動人。
我不禁想:噢,她搬來可以美化這個老社區。你或許會覺得,拜託,這小鬼頭還是七年級生,他懂什麼呀?可是我必須強調,美女葛雯具有一種明星氣質,即使是大白癡都看得出來。至於我覺得她眼熟的原因,一定是以前我曾在幼稚園見過她接送怪胎,那真是一段渾渾噩噩的時期。緊接著,我便注意到這個黃頭髮的跛腳矮男孩,他在人行道上一拐一拐地走著,對那幾個大鬍子發號施令。
他吼著:「喂,你,大猩猩!對,就是你,滿臉毛茸茸的,你搬那箱子小心點,箱子裡裝的是電腦,你知道什麼是電腦嗎?」
我簡直不敢相信眼前的情景。我偷偷溜到街邊,想看得更仔細些,發覺那怪模怪樣的小矮子腦袋雖和一般人同樣大小,但全身其餘部分卻比一根碼尺還短,而且蜷縮扭曲著,根本無法挺胸站直身體;他不停揮動拐杖,對著搬家工人大呼小叫。
「嘿,葛雯,」大鬍子之一叫著:「你能不能給這孩子吃顆藥什麼的?他把我們搞得快抓狂了。」
於是葛雯從屋裡走出來,一邊撥開垂在棕色大眼睛前的髮絲,一邊說:「凱文,到後院去玩,好嗎?」
「可是我的電腦。」
「你的電腦好得很。別煩那些人,他們馬上就搬完了,然後我們就可以吃午餐了。」
這時我正在房子前面晃盪,裝出一副悠哉模樣,可是我先前說過,這一年我兩條腿很不安分,總是不停摔倒,碰到什麼都摔,譬如人行道上的裂縫或螞蟻,還是地上的影子,什麼都一樣。
接著那古怪的小矮子開始四處遛達,一眼瞧見了我,立刻舉起一支拐杖,指著我心臟說:「報上名來,人類。」
我正忙著穩住腳,別再摔跤,一時之間不明白他的意思。
「我說報上名來,人類,否則要你好看。」
我怎麼說呢?我還沒決定是否要報上名來,或者報上哪一個名號時,已經認出他便是幼稚園時期的古怪機器人男孩,或許他也記起我就是「愛踢鬼」;總之我還來不及開口回答,他便扣動拐杖的扳機,發出一串武器射擊的巨響,接著喊:「去死吧,人類,死吧!」
我一語不發地跑離那地方,因為我很清楚他此話當真;我這麼覺得,部分原因是他舉起拐杖瞄準我的手勢,但你沒有看到他的眼神。老兄,那小矮子真的恨透了我。
他真的要我死。
第一章 如假包換的事實
在我遇到「怪胎」之前,我從來沒有腦筋,直到認識他以後,才跟他借用一陣子腦袋,這是事實,千真萬確的事實。套句怪胎的話,這是「如假包換的事實」,長久以來,都是他負責開口說話;早在我和怪胎聯手成為「大力怪胎」之前,我說話的方式往往透過拳打腳踢來進行,而我們結合為「大力怪胎」後,便合力斬妖屠龍,痛宰那些蠢蛋,趾高氣昂地走遍天下。
有一段時期我被稱為「愛踢鬼」──那是在幼稚園時期,當時公公婆婆剛把我接去住──那時只要有人膽敢碰我一下,我就毫不客氣地狠踢對方。因為人們見了我總想死命摟...
推薦序
關於作者
這本書是誰寫的?
羅德曼.菲布利克自小學六年級起就開始寫故事,但他覺得寫作並不算「酷」,不像擅長運動,交遊廣闊,或在操場上打架打贏那樣神氣;總之寫作不算一種「正常」的活動,而在那個年紀,他和大多數小孩一樣,總是迫切地想當一個「正常」的人,因此寫作變成他祕密的生活。
十六歲那年,他完成第一本小說,裡面有兩個主角,其中一個男孩很欽佩他最要好的朋友──一個才華洋溢的殘障天才,他們倆常在地下室裡消磨時光,分享一連串的探險奇遇,可惜好友最後卻悲劇性的早夭了。他覺得這部作品不夠好,因此並未出書。
但菲布利克下定決心要成為專業作家,於是繼續寫作;同時,他也從事多項操勞體力的工作,如碼頭工人、木匠、造船工等。最後,他找到出版商願意出版他的成人小說,內容大多是神祕驚悚的懸疑作品。
他寫了十多本成人小說後,紐約一位出版社編輯請他寫一本給青少年閱讀的小說,此時,他腦海中響起了一個聲音,那是這本書的主角──麥斯在說話,他想訴說有關他的小天才好友的故事。於是,這個聲音讓他重新打開了塵封十一年的書稿。十六歲時所完成的小說處女作,終於化為這本「小天才與傻大個兒」。這本書在一九九三年出版後,廣受好評,立即獲得美國圖書館協會「最佳青少年讀物」、「茱蒂‧羅培茲紀念獎榮譽圖書」、「加州青少年讀者獎章」等多項大獎;一九九八年並被好萊塢拍成電影,由知名演員莎朗史東與吉蓮安德森領銜主演,臺灣譯名為「真愛奇蹟」。
在菲布利克腦海持續出現的小孩聲音,幫助他成為作家。那個聲音至今仍在說話,要求他寫下他的故事;那個聲音更讓他明瞭,他的確有許多故事要說給青少年聽──那些故事都是描述堅強不屈的孩子們如何克服困境,找到成功之路的感人過程。
菲布利克表示:「我喜歡收到青少年讀者寫給我的信件,更感謝在班上朗讀我的小說,或向學生推薦我作品的老師。身為一名作家,我深信鼓勵孩子們寫小說,發揮他們神奇的想像力,對每一個人都有益處。對老師而言,眼見學生在其調教引導下成為作家,這是一件好事;對孩子們而言,他們能學習並發揮在書本中發現的神奇力量,更是受益良多;此外這對所有人都有好處,因為這些孩子很快會成為下一代的作家,而且不必再把寫作視為不能公開的祕密生活。」
譯者序
「小天才」+「傻大個兒」=「大力怪胎」傳奇
麥倩宜
「相交滿天下,知心無一人」、「千金易得,知己難求」是很多人共同的心聲,我們一生中不也嚮往追求這樣難得而珍貴的友情?看了這本書以後,每一顆敏銳易感的心都會深受感動,而每一個渴望尋找到靈魂伴侶的有心人,也會讚嘆羡慕凱文和麥斯有如「生命共同體」的絕佳組合。
青少年是最需要同儕認同與朋友支持的族群,他們逐漸脫離童年與父母的呵護,朝獨立自主的人生路途前進。
這段過程中,朋友扮演極吃重的角色,同儕的肯定與陪伴,是青少年們在摸索中成長進步的推動力,更是建立自信與人際關係的基礎;而兩顆孤寂受傷的心,更需要友情的慰藉,也更容易激發出相知相惜的友誼火花。
這個故事裡的兩個男孩,凱文和麥斯都是十三歲的「慘綠少年」,他們各自有不幸的遭遇,小時候同念一所幼稚園,有過一陣短暫但生疏的交集,後來凱文搬家,長大後兩人又因緣際會同念一所中學的八年級,展開一段奇特而親密的關係,更寫下「大力怪胎」的傳奇。
「傻大個兒」麥斯是個身世可憐的孤兒,與外公、外婆同住,外表高大笨拙的他,被貼上殺人犯之子和智力障礙的標籤,其實沉默寡言的他只是語文表達能力不佳,學習能力較差,更因破碎的家庭及父親入獄而受到歧視,在外界有色的眼光和別人的敵意下,自卑而退縮地窩在地下室房間裡;他與外公、外婆之間除了一道代溝,還有一段祕而不宣的過去所造成的藩籬──這個人們眼中的問題青少年,又蠢又笨的白癡,眼見就要墮落沉淪,幸好「小天才」凱文的出現拯救了麥斯,也成就了他們彼此。
凱文因先天的基因異常,導致生理發育不良,背脊與雙腿嚴重畸型,必須靠柺杖和支架的支撐才能走路,但這個別人口中的「怪胎」卻是個小號的愛因斯坦,頭腦靈光,見識不凡,從不因自己的殘障自卑自憐,反而充滿自信,樂觀向上。凱文和麥斯的母親以前是閨中密友,凱文和媽媽葛雯搬回老家後,與麥斯比鄰而居,兩個男孩一個瘦小機靈,一個高大遲鈍,外表天差地別,內心卻同樣孤獨落寞,互相吸引而成為好友。
想像力豐富的凱文帶領麥斯進入神奇的幻想世界,用文字、語言、書籍、亞瑟王傳奇及圓桌武士拯救了麥斯,而麥斯也以高大的體格保護凱文,讓凱文騎在他肩膀上四處行走,宛如武士與坐騎,兩人結合成「大力怪胎」,一起遠征尋寶、共同探險、斬妖屠龍,以現代武士自居;凱文更想像自己腿部的金屬支架和柺杖是機器人的裝備,聰慧早熟的他明知自身的殘疾限制了生長機能,卻樂觀的為自己尋求一線希望,編造出一個重獲新生的計畫,最後,並督促麥斯接手完成他的夢想與目標,造就了麥斯與自己的生命傳奇……
這個故事提醒了我們,每個孩子都有無限的潛力與可能,不要輕率地為任何人貼上貶抑的標籤,那無異逼他們步入歧途,因為麥斯的父親「殺手肯恩」就是一個活生生的例子;更不要愚昧地扼殺孩子成長的機會,打擊他們的信心,不妨以包容的心接納他人和自己的差異,尤其不應以貌取人,一如麥斯的公公所說:「不能光憑封面來評斷一本書的內容。」
值得一提的是,本書結尾還附錄了「怪胎的字典」,那是凱文送給麥斯的耶誕節禮物,凱文以他獨到的見解和語彙,來詮釋他最喜愛的一些字,從A到Z,收錄的字數雖然不多,但相當精采,內容犀利,富有哲理,充分流露出凱文天馬行空的想像力和一針見血的判斷力,很難想像出自一個十三歲大男孩之手;譬如他對abacus(算盤)的解釋為「以手指為動力的計算機」,對 abscissa(橫座標)的解釋為「水平的真理」,他還把「電視」定義為「大眾的鴉片」,把「寫作」定義為「在紙上談話」,把「動物園」定義為「八年級的英文課教室」,妙吧!
這個故事深深打動了我的心,也希望能感動更多的人。
推薦文
聽聽他們怎麼讚美這本書
School Library Journal 學校圖書館學刊
這是一個克服先天缺陷、恥辱與失落的美妙故事。麥斯威爾.肯恩不但高大笨拙,又有學習障礙,更糟的是他還有一個入獄服刑的殺人犯父親;先天殘障,矮小跛腳的凱文也是個備受嘲弄的不幸孩子,兩人自小遭受同儕的排擠欺負;基於同病相憐的心理,麥斯和凱文建立起深厚的友誼及夥伴關係,合力對抗外界的敵意。
凱文以他的智慧保護自己和好友,而麥斯的強壯更捍衛了兩人的安全,提供不良於行的凱文充分的行動力,擴展彼此的視野與世界……作者以同理心描述這兩個疏離弱勢,值得同情的青少年,推崇他們的堅強;他們在他筆下成為發光發熱,令人難忘的人物。許多青少年小說都討論朋友死去的主題,但這本書探討好友死亡的方式卻不同其他,十分特別。
Kirkus Reviews
麥斯和凱文結合成「大力怪胎」,兩人互相依賴,同甘共苦;凱文的機智加上麥斯的長腿,使他們成為所向無敵的最佳拍檔;博覽群書,想像力豐富的怪胎凱文帶領麥斯加入他奇妙的幻想世界,更引導他閱讀與學習……最後麥斯居然克服了學習障礙,獨力完成好友託付他的寫書工作──這本書充滿怪胎機智辛辣的話語,還有麥斯家常的幽默和深刻的痛苦。本書淺顯易讀,打動人心,是個非比尋常,引人入勝的故事。
關於作者
這本書是誰寫的?
羅德曼.菲布利克自小學六年級起就開始寫故事,但他覺得寫作並不算「酷」,不像擅長運動,交遊廣闊,或在操場上打架打贏那樣神氣;總之寫作不算一種「正常」的活動,而在那個年紀,他和大多數小孩一樣,總是迫切地想當一個「正常」的人,因此寫作變成他祕密的生活。
十六歲那年,他完成第一本小說,裡面有兩個主角,其中一個男孩很欽佩他最要好的朋友──一個才華洋溢的殘障天才,他們倆常在地下室裡消磨時光,分享一連串的探險奇遇,可惜好友最後卻悲劇性的早夭了。他覺得這部作品不夠好,因此並未出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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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為什麼要閱讀一流的文學作品?
「小天才」+「傻大個兒」=「大力怪胎」傳奇
這本書是誰寫的?
認識一下故事裡的靈魂人物
第一章 如假包換的事實
第二章 走出地下
第三章 美國飛行器
第四章 美女葛雯害怕的事
第五章 一個模子印出來的
第六章 好險!與人渣過招
第七章 趾高氣昂走遍天下
第八章 恐龍的腦袋
第九章 生命充滿危險
第十章 死老鼠或更可怕的東西
第十一章 悲慘的女人
第十二章 殺手肯恩,殺手肯恩,生了個兒子沒腦子
第十三章 美國雜碎
第十四章 在胸前畫十字發誓,否則死翹翹
第十五章 從煙囪裡鑽進來的
第十六章 父子相見
第十七章 以聖靈之名起誓
第十八章 絕不要相信跛子
第十九章 進入黑暗的地下
第二十章 大力怪胎再度出擊
第二十一章 大自然的意外
第二十二章 記憶只是心智的發明
第二十三章 空白的書
第二十四章 愛踢鬼回來了
第二十五章 洛莉塔說的話
怪胎的字典
聽聽他們怎麼讚美這本書
為什麼要閱讀一流的文學作品?
「小天才」+「傻大個兒」=「大力怪胎」傳奇
這本書是誰寫的?
認識一下故事裡的靈魂人物
第一章 如假包換的事實
第二章 走出地下
第三章 美國飛行器
第四章 美女葛雯害怕的事
第五章 一個模子印出來的
第六章 好險!與人渣過招
第七章 趾高氣昂走遍天下
第八章 恐龍的腦袋
第九章 生命充滿危險
第十章 死老鼠或更可怕的東西
第十一章 悲慘的女人
第十二章 殺手肯恩,殺手肯恩,生了個兒子沒腦子
第十三章 美國雜碎
第十四章 在胸前畫十字發誓,否則死翹翹
第十五章 從煙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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