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5日,中國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其《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到深化內地與港深的合作,制定「粵港澳大灣區」。此前的「十三五」規劃中,亦有
「泛珠三角區域合作」(簡稱「9+2」),可見粵港澳三地的合作定必頻繁,但三地各自擔當什麼角色?
粵、港、澳三地優勢各異—廣東經濟貿易發展迅速,香港的金融地位保持領先,澳門則積極發展其旅遊業。在各自發展中,三地應該如何合作才能發揮各自優勢,互惠互利?
本書邀請了粵港澳三地資深的專家學者,從金融、創科、航運、法律等多個領域疏理港澳回歸前後政策的改變,分析三地的優劣,探討三地的合作模式。「前店後廠」已經過時,而三地優勢各異,三地應該如何自處,才能發揮優勢推動國家發展,又能避免惡性競爭,促進自身經濟?政策執行上,「粵港澳大灣區」、「9+2」等應該如何實現?除了創科以外,還有什麼領域三地可以合作?
粵港澳合作正邁步向前,本書拋磚引玉,望能激發更多思潮。
作者簡介:
劉瀾昌
曾任職香港《開放雜誌》,《經濟日報》,《星島日報》及 《蘋果日報》等平面媒體。還在鳳凰衛視任職。1999年加入亞洲電視,負責資訊節目,包括特輯「解密百年香港」,主持論政節目「把酒當歌」,以柳三禪,劉斯路等筆名 撰寫專欄。
何亦文
曾在中國人民大學學習經濟,之後在香港從事中國新聞報導,親身參與多個重大事件採訪。
2007年轉入電子傳媒,在電台主持關於兩岸三地的時事評論節目。
章節試閱
第一章 粵港融合─不能迴避的「政治任務」
自上世紀70 年代末、80 年代初開始,香港與廣東通過「三來一補」(來料加工、來樣加工、來件裝配和補償貿易),建立了「前店後廠」的合作模式。作為經濟率先起飛的亞洲「四小龍」之一,香港依然與國際市場密切結合,其先進管理水平、雄厚資本的優勢,與擁有廉價土地和勞動力的珠三角洲互補長短,共同完成各自的經濟轉型。這種經濟上的成功合作,也為1997 年香港回歸創造了兩地融合互補的氣氛。
經過30 年的發展,廣東由加工貿易轉向獨立的現代工業體系方向發展。特別在中國成為WTO 組織的成員後,香港「國際貿易之橋」的角色式微,兩地之間的經濟「勢差」逐漸減弱,香港的經濟強勢明顯褪色。更令中央感到憂慮的是,2003 年因「二十三條」立法而引發香港部分民眾對內地的抵觸情緒,14 年來非但沒有消失,反而呈升高之勢,原本同飲一江水的粵港兩地民眾疏遠感不斷加重。香港社會對「一國兩制」心存懷疑,內地與香港彼此的戒心不斷加深,顯而易見,經濟上粵港之間相互依賴程度在下降,政治上「井水不犯河水」成為彼此的心理「邊界」。
在這種背景下討論粵港合作,面對的最大問題是香港與廣東兩地制度的差異,以及中央政府對全國發展的統盤考慮和香港社會民主訴求之間的矛盾。在這種政治僵局短期內難以破解的背景下,中央將香港的「繁榮、穩定」寄望於粵港兩地間的合作,用經濟「一體化」、世界級都市圈等方式,給香港「輸送」經濟「紅利」,用經濟融合縮小兩地政治差異,這點由習近平擔任中央港澳工作協調領導小組組長期間,中央2009 年批准的《珠江三角洲改革發展規劃綱要(2008–2020)》即可看出。《綱要》提出將「與港澳緊密合作的相關內容納入規劃」,這是把珠三角地區與港澳合作第一次提升為國家發展戰略。之後,廣東分別與香港、澳門簽署《粵港合作框架協議》和《粵澳合作框架協議》,提出建立世界級大珠三角都市群的目標。
然而,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香港中文大學榮休社會學講座教授劉兆佳曾經指出,在構思「一國兩制」時,(粵港)兩地融合根本不在議程之列。這表明融和是中央在1997 年香港回歸之後,根據形勢變化對港政策所作出的調整。在提出融合後,香港社會出現明顯的反彈,反對「被規劃」、2010 年的港珠澳大橋工程司法覆核、廣深港高鐵「一地兩檢」的爭議與之都有着密切
聯繫。
廣東未來的五年
討論「十三五」背景下的粵港關係,首先要說明廣東在「十三五」期間要做甚麼。
按照國家「十三五」規劃,廣東根據中央提出的「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要求作出自己的設計。首要目標是完成習近平2012 年出任中央總書記後,視察廣東時提出的「廣東要成為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排頭兵、深化改革開放的先行地、探索科學發展的試驗區」;「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率先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為此,廣東提出在未來五年GDP 年均增長7% (「十二五」為8%),在2018 年率先全面實現小康社會,較全國提前兩年。
小康社會的具體內容是,2018 年廣東實現地區生產總值和城鄉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 年翻一番(11 萬億人民幣)、人均地區生產總值約10 萬元、全省小康指數(權重分配比例:政治類別佔15%,經濟佔30%,科教文化衞生佔25%,社會和諧佔30%。)達到97% 以上,經濟發展、民主法治、文化建設、人民生活、資源環境等五項分指數達到95% 以上,2020 年市市通高鐵。
廣東「十三五」規劃中有一個「構建新型經濟體系和創新發展模式」的提法,具體目標是「創新立省、創新興省」— 在科技創新上R&D(研究與發展經費支出佔GDP 的比重)支出高於2.8%(香港2013 年為0.78%),科技進步貢獻率超過60%,技術自給率超過75%。上述三項指標在上一個五年計劃中分別為2.5%、57%、71%。
廣東的創新規劃中,既有深圳國家基因庫等「國家大科學中心」,也要求「大中型工業企業普遍建立省級以上重點實驗室」, 培育科技型中小微企業;在佈局上提出「整合深港創新圈」[1]。規劃提出,到2020 年,高新技術產品產值佔廣東工業總產值比重超過43%,戰略性新興產業增加值佔GDP 比重達到16%。在未來發展中,廣東要求電子信息、裝備製造、汽車製造等十大產業產值超過萬億元人民幣。
順帶一提的是,與香港市民生活環境密切相關的是未來五年廣東計劃PM2.5 年均濃度達到35 微克/立方米的國家標準,不過廣東早在2015 年即達到34 微克/立方米的水平,2016 年更降至32 微克/立方米,看來廣東在環保方面留有相當的餘地。
創新是粵港的最佳「融合點」
關於香港經濟未來發展,北京清華大學國情研究院院長胡鞍鋼博士有一個分析:「一、所有低端產業都不可行。只能集中於對人力成本和土地成本不敏感的第三產業。二、必須是不易遷移的行業。如今內地市場比香港更遼闊、更活躍。如果香港沒更好的軟環境和營商環境,企業不會常駐。三、目標產業必須能夠吸納可觀的勞動力數量。香港是一個擁有七百多萬人口的城市,經濟的增長和社會發展必須同步,否則就容易出現政局的不穩定因素。」他承認,上述三方面是矛盾的,比如,一個產業如果在香港吸納大量的勞動力,那它必然背負沉重的人力成本,導致競爭力下降。所以,香港必須首先解決自身的發展定位,才能決定怎樣融入或者借助內地的發展機遇。依據目前香港與內地各自的特點,較為實際和存在可能性的是科技創新領域的合作。這也可能是在中央的督促下,廣東方面作出讓步,於2017 年在深港接壤的河套興建科技園的一個重要原因。廣東「十三五」規劃在「加強粵港科技創新合作」中表示,「深入推進粵港科技創新走廊、深港創新圈建設,制定粵港科技融合發展計劃,鼓勵引進港澳創新人才和創新資源,推動企業創新券或經費跨三地使用」。所謂「深港創新圈」,是深港兩地政府2008 年制定《深港創新圈三年行動計劃(2009–2011 年)》,2012 年深港兩地政府宣佈這項計劃成果斐然,成果包括深圳比亞迪汽車在香港科技園設立電動車研發中心、華大基因研究院與香港中文大學設立創新研究院,香港多間大學在深圳的產學研基地建設初具規模等。2017 年1 月3 日簽約的河套「港深創新科技園」已被列為深港創新圈的一部分。
關於香港科技創新的特點,有分析以2017 年初香港獲得11 項國家科技研發獎(自然科學獎二等獎6 項;科技進步獎中一等獎1 項、二等獎4 項)為例證說,這些收獲在香港未如理想的科研大環境中難能可貴:香港科研總投入佔GDP 比例與內地及國際比較均偏低,政策支持不足,社會對科研態度冷漠,及科研文化缺失等,均是不利因素,這佳績堪稱「綠洲效應」。
香港的科研優勢是能夠吸引一些香港或其他地區人才(包括內地的海歸人士)來港工作,並由其所長形成了一批科研核心。香港吸引力在於自由開放、國際化社會、較好的薪金回報及工作、居住條件等,鄰近中國內地對外國同業來說也是優點,因此已開始有權威性機構在香港設點,如瑞典的卡羅琳醫學院及麻省理工的創新中心等都在港設立分支機構,前者在港分支更是該院的全球首例。這個趨勢顯示香港大有潛力作為中國與海外的科研合作中介,即通過香港吸引更多外國機構參與內地科研,和為內地科研走出去建立聯繫。在加工業及服務業上,香港曾經扮演重要的中介角色,希望此種經驗能在科研領域重現。
香港科研的主要問題是整體而言比較單薄,未成大器,雖然有一些「綠洲」,卻還未成行成市連成「綠野」。表現之一是科研體系結構單薄,如這次獲獎的11 個項目所屬單位全是大學。在一般所說的「產學研」三位一體機制中香港基本只有「學」,專門的研究所雖非空白卻仍在初步建設階段,企業搞科研更絕無僅有或依靠外判。「產學研」中的三位各有特色及角色,如有缺失,自然影響全局。例如大學學習科技的學生就業出路及實習機會均受到限制,大學科研成果的商業化渠道不暢。
結構單薄的另一個表現是科研領域的群聚性及規劃性不足。許多大學的科研表現多基於偶然因素:能吸引到某方面的專才並發揮所長,便在相關方面做出成績。例如此次獲獎項目不少屬於醫療方面,但這並不是說本港醫療科研有規劃及協調。海外創科基地的優勢之一,是群聚了類同學科甚至不同學科的機構及專才,可起到互相啟發及配合互補之利。另一種單薄就是科研產業鏈的斷裂,特別是欠缺上游的專門性資金、人才供給體系,及下游的商業化中介及渠道等。
就與廣東在科研領域的合作來看,通過「港深創新科技園」, 利用廣東龐大的製造業和市場、香港多個大學科研實力,實現兩地「產學研」優勢互補不妨是一條值得探索的新路。
至於外界對河套區發展是否影響保育的擔心,香港薈志動力協會常務副會長陳津認為大可不必,只要規劃得宜,反而可藉此機會作環保科技之試點,共謀實現發展與保育平衡,例如推動電動環保車輛、全面節能操作、環保物料應用等使之成為「環保城」,保育元素及科技創新兩者俱全,令河套區發展與生態保育共存。
粵港兩地間在科技創新領域的合作,從目前各方面的條件看,可能是胡鞍鋼博士的人力成本、土地成本、不易遷移行業和吸收可觀勞動力諸項矛盾的破解之道,也可能是是粵港合作最可能實現的「融合點」。
第一章 粵港融合─不能迴避的「政治任務」
自上世紀70 年代末、80 年代初開始,香港與廣東通過「三來一補」(來料加工、來樣加工、來件裝配和補償貿易),建立了「前店後廠」的合作模式。作為經濟率先起飛的亞洲「四小龍」之一,香港依然與國際市場密切結合,其先進管理水平、雄厚資本的優勢,與擁有廉價土地和勞動力的珠三角洲互補長短,共同完成各自的經濟轉型。這種經濟上的成功合作,也為1997 年香港回歸創造了兩地融合互補的氣氛。
經過30 年的發展,廣東由加工貿易轉向獨立的現代工業體系方向發展。特別在中國成為WTO 組織的成員...
目錄
導論
1. 粵港融合─不能迴避的「政治任務」
何亦文 香港時事評論員
粵港澳合作—政策分析與解讀
2. 也談「十三五」規劃下的廣東和香港
方 舟 一國兩制研究中心研究總監
3. 從經濟結構發展看粵港關係的前景
劉佩瓊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
4. 粵港合作第三次浪潮及利益再分配
劉瀾昌 香港資深傳媒人
5. 從兩個案例看粵港合作的成功與困局
吳木鑾 香港教育大學亞洲及政策研究學系助理教授
香港城市大學公共及社會行政學系博士
6. 大珠三角(粵港澳)區域經濟合作水平評估與效應分析
封小雲 暨南大學經濟學院教授
7. 跟著項目走—香港與泛珠三角共同推進「一帶一路」建設
何建宗 一國兩制青年論壇召集人
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
8. 加快「粵港澳」深度融合—引領中國經濟全面轉型
馬建波 亞太戰略研究員
9. 澳門特區揚長避短積極融入粵港澳大灣區
林 昶 澳門《新華澳報》社長兼總編輯
澳門特區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
粵港澳合作—模式選擇與突破機會
10. CEPA 是化解粵港合作矛盾的良好平台
洪錦鉉 香港城市智庫召集人
現任觀塘區議會副主席
11. 自由貿易試驗區—粵港合作的3.0版
陸劍寶 中山大學粵港澳發展研究院研究員
12. 粵港澳「金融灣區」生態圈
陳鳳翔 香港城市大學工商管理碩士課程協理主任
13. 放寬「國內航權」對香港貨櫃運輸業的衝擊
廖美香 香港資深傳媒人
14. 粵港航運業應攜手打造「一帶一路」航運中心
劉 洋 香港禮德齊伯禮律師行航運部高級律師
15. 高鐵時代粵港合作的挑戰和機遇
方 舟 一國兩制研究中心研究總監
16. 港珠澳大橋跳出「單 Y 陷阱」變「實質雙 Y」的修補方案
劉瀾昌 香港資深傳媒人
港深合作—共融共嬴
17. 深圳與香港合作—粵港關係的「前沿『觸點』」
何亦文 香港時事評論員
18. 從國家戰略層面打造「一國兩制」框架下的深港合作區
黃揚略 全國政協委員
19. 論港深合作的進與退
王玉清 中國人民大學經濟學院教授
20. 從深圳河套發展突破看香港的新機遇
曾淵滄 香港城市大學商學院工商管理碩士課程主任
21. 港深河套開發—粵港科技協同創新的試驗田
陸劍寶 中山大學粵港澳發展研究院研究員
22. 「深港通」不只是「通深港」
李曉莊 《台商》 雜誌社長兼總編輯
全國台企聯文宣委員會副主委
23. 擁抱大灣區、深港合作、從「心」出發
洪為民 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
前海管理局香港事務首席聯絡官
24. 河套創新科技園怎樣幫助香港
金心異 深圳民間學者
25. 粵港澳合作及其法律框架
趙琳琳 澳門科技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26. 建立廣東自由貿易區商事爭議解決機制之構想
鄧智榮 中國盈科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律師
27. 論「一國」之下的香港與廣東及內地刑事司法合作
顧敏康 香港城市大學法學院教授
導論
1. 粵港融合─不能迴避的「政治任務」
何亦文 香港時事評論員
粵港澳合作—政策分析與解讀
2. 也談「十三五」規劃下的廣東和香港
方 舟 一國兩制研究中心研究總監
3. 從經濟結構發展看粵港關係的前景
劉佩瓊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
4. 粵港合作第三次浪潮及利益再分配
劉瀾昌 香港資深傳媒人
5. 從兩個案例看粵港合作的成功與困局
吳木鑾 香港教育大學亞洲及政策研究學系助理教授
香港城市大學公共及社會行政學系博士
6. 大珠三角(...
購物須知
退換貨說明:
會員均享有10天的商品猶豫期(含例假日)。若您欲辦理退換貨,請於取得該商品10日內寄回。
辦理退換貨時,請保持商品全新狀態與完整包裝(商品本身、贈品、贈票、附件、內外包裝、保證書、隨貨文件等)一併寄回。若退回商品無法回復原狀者,可能影響退換貨權利之行使或須負擔部分費用。
訂購本商品前請務必詳閱退換貨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