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共分為十五章,第一章作者說明臺灣長照政策及發展趨勢,並舉例衛生所配合政府政策所推動的長照服務計畫,期望讀者對長照政策面與實際執行面能有所認識。第二章作者介紹臺灣長照服務的類型之現況,並針對新型的社區服務模式「到宅沐浴服務」與到宅沐浴服務所需的人才培育加以說明。第三章和第四章作者說明成功老化、活躍老化、社區老化與生產老化,並介紹生產老化實例,期望讀者學習到長期照護不只是失能者的照護,預防與延緩失能甚至活躍老化,對高齡社會同樣重要。第五章和第六章作者介紹日本的介護保險與社區綜合照護體系、照顧管理專員(Care manager),由於日本已進入超高齡社會,長照服務已有多年經驗,在長照制度面、服務面有許多值得臺灣學習的地方。
第七章和第八章作者介紹失智症的種類、症狀、照護與家庭照顧者支持,並由日本學者介紹日本的認知症支援服務,讓讀者對失智症有概括了解。第九章作者介紹健康素養定義、高齡者健康素養、方案規劃與最適發展模式。第十章作者介紹高齡友善活動設計、多元智慧與生活技能融入活動設計。第十一章作者介紹高齡者靈性健康、靈性評量及靈性照護的體驗活動。第十二、十三、十四和十五章從高齡者口腔照護、銀髮族的飲食與營養、高齡者的餐食製備說明之,並由日本學者介紹日本長照機構的餐飲設計。第十五章作者介紹高齡者常見的白內障、乾眼症、青光眼、黃斑部病變,並介紹高齡者視力保健。
相信讀者讀完本書必能對長期照護有通盤的認識,且本書邀請到日本學者介紹日本的長照經驗,使讀者有更多面向的學習。
作者簡介:
依姓名筆畫排序
吳佳玲
中華啟能基金會助理執行長
林金定
國防醫學院兼任教授
林碧珠
臺北醫學大學長期照護碩士學位學程教授兼主任
洪玉珠
崇仁醫護管理專科學校校長退休
袁宇熙
元培醫事科技大學企業管理系副教授
陳玉楚
臺中市衛生局長期照護科技正
中臺科技大學老人照顧系老人營養講師
陳秀玉
臺中市大安區衛生所護理長
陳毓璟
中正大學成人及繼續教育學系副教授
陳靜玉
崇仁醫護管理專科學校講師
黃純德
高雄醫學大學口腔衛生學系教授
黃雅文
元培醫事科技大學醫務管理系講座教授
黃曉令
元培醫事科技大學醫務管理系副教授
溫小娟
元培醫事科技大學醫務管理系高齡福祉學位學程教授
元培醫事科技大學視光系前系主任
楊紅玉
元培醫事科技大學醫務管理系副教授
鄭玠峰
晶耀眼科診所院長
日本作者
田中謙一
日本厚生勞動省、閣官房健康.醫療戰略室事官(原桑名市副市長)
田中綾
社會福祉法人GK社會貢獻會美食杵屋社會貢獻之家理事、設施長
大阪大學醫學部臨地副教授
三浦浩史
株式會社SHYAKARIHA代表取締役社長(原社會福祉法人白壽會居家服務部主任)
若野達也
SPS早發性失智症支援中心KIZUNYA代表理事
NPO法人失智症友善集團理事
靈性健康照護共有體驗活動設計
明勇
東港安泰醫院顧問
賴英傑
高考藥師
Nutrition Research 2018最佳研究文章首獎
楊雅惠
臺中市梧棲區衛生所護理長
張家瑜
臺中市南區衛生所護理師
高齡友善活動設計
王律凱
彰化基督教醫院家醫科主治醫師
彰化基督教醫院健康管理中心協同主任
吳啟明
臺中大里仁愛醫院骨科主治醫師
黃麗娟
國軍高雄總醫院左營分院護理部教學督導
陳怡慈
伸美護理之家護理長
譯者簡介:
章節試閱
前言
本章將從臺灣長期照護發展史開始談起,藉由對長期照護發展過程的了解,進一步介紹臺灣長期照護政策,及臺灣長期照護政策之發展趨勢。現今政府正極力推動的長照2.0計畫,更深深影響臺灣未來長期照護的發展,因此第四節將介紹長照2.0政策與其實施,並以臺中市大安區衛生所推動現況為例,做為社區關懷據點的說明。
第一節 臺灣長期照護發展史
本節將臺灣長期照護發展史分成八個階段:
一、渾沌期:1986年以前
1960年因疾病已無法透過醫療之單一方式獲得有效之處理解決,長期照護因此開始成形,並成為專業的名詞;1970年代長期照護之概念即已出現,但依然附屬在醫療體系之下(李世代,2013);1975年彰化基督教醫院,提供居家訪視服務;1983年衛生署設置「群體醫療執業中心」,其下設置「基層保健服務中心」提供居家護理,如生活保健、慢性病防治、用藥需知等服務(黃慈心,2013)。
二、萌芽期:1986~1990年
1986年行政院衛生署推動「醫療保健計畫—籌建醫療網計畫」中,「中老年慢性病防治四年計畫」子計畫,將居家照護列為重點工作(內政部,2000;吳玉琴,2004)。1987年行政院衛生署委託台北市護理師護士公會,推展獨立型態「居家護理服務」(社團法人臺灣長期照護專業協會,2017a)。
三、開發期:1991~1996年
1991年「醫療網第二期計畫」修正為六年(1991~1996),列有「加強復健醫療及長期照護服務」(黃慈心,2013);還有「國民保健計畫—中老年病防治計畫與長期照護」計畫,主要辦理護理之家、居家護理、日間照護及出院準備服務。1995年3月全面實施全民健康保險,並將居家護理納入健保給付範圍(張育偉,2013),公布實施「全民健康保險居家照護作業要點」。
四、制度建立與資源發展期:1996~2000年
1997年行政院衛生署提出建立「全國醫療網第三期計畫」,將復健醫療及長期照護列為重點工作,及發表「衛生白皮書—跨世紀衛生建設」,提出長照發展重點,以居家及社區式照護服務為主占70%,機構式照顧為輔占30%;同年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將長期照護納入「跨世紀國家建設計畫」(社團法人臺灣長期照護專業協會,2017a)。1998年至2007年由內政部逐步推動第一期至第三期「加強老人安養服務方案」,此方案對落實老人福利法有輔助之成效(吳玉琴,2011a)。當年衛生署提出「老人長期照護三年計畫」,是以「充實社區化照護設施,普及機構式照護設施」為方向,且建立整合性服務網絡,並推動「長期照護管理示範中心」(譚開元,1999);這是第一個獨立於衛生醫療政策(醫療網計畫)外的長期照護政策(張育偉,2013)。1999年全民健保居家收案對象擴大至合法之立案安養、養護機構住民(陳靜敏,2016)。
五、系統整合期:2000~2002年
2000年行政院社會福利推動小組接受內政部委託,開始執行「建構長期照護體系先導計畫」,為期三年,其總目標為「在地老化」(吳玉琴,2011a)。同年行政院衛生署持續推動「醫療網第四期計畫—新世紀健康照護計畫」,將長期照護列為重點工作。
2001年內政部、行政院衛生署委託執行「建構長期照護體系先導計畫」,建構我國長期照護體系的策略藍圖(社團法人臺灣長期照護專業協會,2017a)。衛生署於2001年規劃籌設「失智症護理之家」,選擇三軍總醫院、嘉義聖馬爾定醫院辦理(社團法人臺灣長期照護專業協會,2017b)。
六、照護服務產業化期:2002~2004年
2002年行政院經建會實施「照顧服務福利及產業發展方案」,及內政部函頒「非中低收入失能老人及身心障礙者補助使用居家服務試辦計畫」,主要重點在於推動照顧服務產業發展,創造就業機會(吳玉琴,2011b)。
七、協同合作與資訊整合期:2004~2007年
有鑒於過去各部會陸續提出「加強老人安養服務方案」、「新世紀健康照護計畫」、「建構長期照護體系先導計畫」、「照顧服務福利及產業發展方案」等各種方案,多以自行權責業務需要來推動,各部會間缺乏整合,造成照顧服務的提供片斷不連續、服務對象重疊,或有需求者卻處於條件邊緣,而無法獲得照顧措施,導致績效推動受限。因此,2004年行政院社會福利推動委員會,於委員會下另組成「長期照顧制度規劃小組」,以二至三年期間完成規劃「我國長期照顧政策整合體系」(內政部,2004)。2007年行政院提出「我國長期照顧十年~大溫暖社會福利套案之旗艦計畫」,以在地老化為原則,發展普及的長照資源,此乃建立長照制度及服務網絡的先驅性計畫。
在資訊方面,委託內政部及衛生署針對資料庫整合,分別開發「照顧服務管理資訊系統」,及「長期照護資訊網」,方便統一規劃長期照護相關機構、人力,且能有效整合相關長期照護網絡服務系統(張育偉,2013)。
八、長照體系建置期:2009年後
2013年推動「長照服務網計畫」是充實長照網絡發展的重要依據,2015年總統令公布「長期照顧服務法」,為我國長照資源發展之根本大法。行政院於2015年6月4日通過《長期照顧保險法》草案,並送立法院審議。2016年為了彌補長期照顧十年計畫1.0的限制,又提出長期照顧十年計畫2.0之計畫,目標是建構找得到、看得到、用得到的服務,建立我國社區整體照顧模式,布建綿密的照顧網絡(衛生福利部,2016a)。
第二節 臺灣長期照護政策及發展趨勢
1980年通過「福利三法」,即為老人福利法、社會救助法,及殘障福利法,此三法對社會福利只具象徵性意義,缺乏實質的服務措施,且服務對象為70歲以上的人,當年65歲以上人口只占4.22%,所以能使用此福利的高齡者相對較少,提供服務以機構式服務為主。然而高齡者照顧的需求仍存在,故自1983年起,先後有高雄市、臺北市提供居家服務或在宅服務。1986年臺北市全市及桃園縣等六縣市試辦居家老人服務(內政部,2000;吳玉琴,2004),開啟居家服務的發展。同年衛生署推動第一期醫療網計畫,其工作目標之一為「建立慢性病及復健醫療服務網」,並將居家護理列為主要工作項目。於1991年衛生署繼續推行「建立醫療網第二期計畫」,提出「加強復健醫療及長期照護服務」之工作目標,是醫療網計畫中首次出現「長期照護」之語詞(徐慧娟,2013)。1997年行政院衛生署推行「建立醫療網第三期計畫」,加強復健醫療及長期照護服務目標,為落實此期工作目標,於1998年提出「老人長期照護三年計畫」,主要在成立「長期照護管理示範中心」試辦單一窗口制度,建立整合性服務網絡,發展居家護理及居家服務整合模式,提供照顧者家屬喘息服務的機會(徐慧娟,2013)。早期的居家服務皆以低收入戶高齡者為主要服務對象,而此時期高齡者之照顧主要由家庭承擔照顧高齡者的完全責任,政府極少介入(吳玉琴,2011a)。
1990年代鼓勵社會福利私有化的政策接踵而來,因1980年代開始,臺灣接受社會福利服務私有化(privatization)之觀念,故公立機構之業務開始委外或改為公設民營。另外,政府也推出各種獎勵補助辦法,來鼓勵私人資本投入機構、居家和社區式照護,因為機構式照護對私人資本較為有利,所以私立長期照護機構蓬勃發展(臺灣智庫,2014)。
1997年第一次修訂「老人福利法」,將適法對象修訂為65歲以上,並增列居家服務,高齡者的照顧重心逐漸加入居家式服務,並大幅放寬機構登記的條件限制,解決當時未立案小型機構林立問題。1997年根據當時業者宣稱,臺灣未立案老人機構約有三千家,但從未正式清查。直至《老人福利法》的落日條款,於1999年6月18日到期,此即為所有機構需全面立案登記的最後期限,至此才解決未立案小型機構林立的問題。
2007年再次大幅修訂老人福利法,通過主管機關對有接受長期照顧服務必要之失能高齡者,應依高齡者與其家庭之經濟狀況及失能程度提供經費補助,故2008年實施失能高齡者接受長期照顧服務補助辦法,讓臺灣對失能高齡者的照顧,由過去由家庭負擔完全責任,變為由國家、社會及家庭三方分擔照顧的壓力。而在這期間,高齡者長期照顧政策出現多項多元的實施方案,長照政策呈現蓬勃的發展(吳玉琴,2011a)。
內政部於1998年至2007年陸續推動第一期至第三期「加強老人安養服務方案」(內政部,2009),第一期目標為保障高齡者經濟生活、維護身心健康、提升生活品質、充實照護人力設施,及落實高齡者居住與安養服務;其實施辦法為高齡者保護網絡體系、居家服務與家庭支持、機構安養、醫護服務、社區照顧及社會參與、教育宣導及人才培訓。實施三年後方案績效卓越,故第二期方案的目標不變;具體成效包括:居家服務補助對象由中低收入戶擴大到一般戶失能民眾、各縣市開辦獨居高齡者緊急救援連線、完成「建構長期照護體系先導計畫」,及全國未立案老人安養護機構清查輔導、開辦「敬老福利生活津貼」,並設立0800-228585「老朋友專線」、完成「照顧服務員技術士技能檢定制度」。第三期目標的策略為開發資源,鼓勵民間投入,及強化志工參與(內政部,2005)。
2000年內政部接受衛生署委託執行「建構長期照護體系先導計畫」,以建構臺灣長期照護體系的策略藍圖。先導計畫執行同時,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參訪國外長照的經驗,於2002年跨部會推行了第一期「照顧服務福利及產業發展方案」,與內政部的第二期「加強老人安養服務方案」相互配合,此方案之重點以促進就業為主(吳玉琴,2011a;徐慧娟,2013),執行成效有:建立各縣市政府照顧管理機制、推動補助居家服務試辦計畫、培訓照顧服務人力並建立認證制度、研擬完成「外籍看護工審核機制與國內照顧服務體系接軌(草案)」、推動民間參與老人住宅等(經濟建設委員會與內政部,2002)。2005年繼續推動第二期方案,其目標為促進照顧服務「福利」和「產業」平衡發展、建構完善的照顧服務體系、開發國內照顧服務人力、降低對外籍看護工的依賴,以及充實居家式及社區式照顧資源,落實在地老化的目標(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2005)。
我國面臨高齡化、少子化,以及疾病型態的改變,造成長期照護需求日益增加,為了建構完善的長期照護體制,長期照護政策從以下四個面向:需求面、供給面、法制面及財務面,分為三階段發展(圖1.1)(行政院,2013):
一、需求面
第一階段(2007~2016年):長期照護十年計畫。為長期照護服務模式建立與量能擴展時期,是長期照護制度的前驅性計畫階段(柯文娟,2016)。2007年行政院提出「長期照顧十年計畫~大溫暖社會福利套案之旗艦計畫」(行政院,2007)。2006年行政院院長,有鑒於相關重大國家政策一直未能凝聚朝野共識,因而籌辦「臺灣經濟永續發展會議」,會議中有關長期照顧的政策建議,也整合進「長期照顧十年計畫」(吳玉琴,2011a)。此計畫的基本目標為「建構完整的長期照顧體系,保障身心功能障礙者能獲得適切的服務,增進獨立生活能力,提升生活品質,以維持尊嚴自主」,據此建構我國長期照顧制度(衛生福利部,2016;馮燕、陳玉澤,2016)。
二、供給面
第二階段(2013~2016年):長期照護服務網計畫。衛生福利部於2013年報請行政院核定「長期照護服務網計畫」,主要目的為均衡長期照護資源之發展,讓長期照護機構及人員能夠合理的分布,針對資源不足的地區,獎勵設置,讓長期照護之在老化及可近性趨於均衡。長期照護服務網的推動,是為了充足我國長期照護服務之量能,讓服務普及化,並作為長期照護保險實施的基礎(行政院,2013)。因長期照護十年計畫已達成其階段性目標,故與「長照服務網計畫」合併為「長期照顧服務量能提升計畫」(2015~2018年),是在轉銜過去的「長期照顧十年計畫」,並整合「長期照護服務網計畫」,以擴大長照服務的服務對象、強化社區長照服務之普及性及在地化、提高長照服務品質、加速長照體系的建置,為長照保險預作準備(行政院,2015)。
三、法制面
第二階段:長期照護服務法。為健全及整合我國的長照服務體系,而制定長期照顧服務法,希望藉由建置長照服務體系的法制與網絡服務體系之基礎,一方面確保提供之長照服務的品質,另一方面保障接受長照服務中弱勢者之權益,以利長照制度之穩定發展(柯文娟,2016)。長照服務是以在地老化、發展多元性服務為主軸,年齡、身分別及障別不是其限制依據(鄧素文,2013)。「長期照顧服務法」為我國長照發展過程中重要之根本大法,因此於2015年5月15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並於2015年6月3日以總統令公布,2017年6月3日正式上路。此法共有七章六十六條,內容涵蓋長期照顧服務內容、長照財源、人員管理、機構管理、受照護者之權益保障,及服務發展獎勵措施等五大要素外,還包括五項重要制度:(一) 明定各類長照服務項目,包括:居家式、社區式、機構住宿式及綜合式服務類。(二) 明定長期照顧服務人員之專業定位。(三) 明定長照財源,並設置長照基金,以促進長照相關資源之發展、提升服務品質與效率、充實並均衡服務與人力資源。(四) 初次入國之外籍看護工,其雇主可申請家庭看護工補充訓練。(五) 將各界關注之家庭照顧者,納入服務對象(衛生福利部,2017)。
四、財務面
第三階段:推動長期照護保險。2009年政府即已開始規劃推動長期照護保險,為尋求長期照顧能夠有穩定、充足的財源,於2015年通過「長期照顧保險法(草案)」(行政院,2015b),送立法院審議。但2016年新政府上任,擬以稅收制取代社會保險制,因此長期照護保險目前仍被擱置中(李玉春,2016)。
2017年1月立法院針對長期照顧服務法第一條、第十五條、第十九條、第二十二條、第六十二條及第六十六條部分條文逐條討論,及黨政協商後,於2017年1月11日三讀通過。其修正條文中增加遺產及贈與稅、菸稅,為長照擴大財源,並保障現行長照機構營運模式。
而長照量能提升計畫、長照2.0計畫及長期照顧服務法之執行,成為我國長期照護政策發展的藍圖。下節將針對現今我國正在推動的長照2.0計畫詳加介紹。
第三節 長照2.0政策與實施—以臺中市大安區衛生所為例
臺灣人口老化、平均餘命增加,為了減少失能照顧年數、縮短失能時間,應該推行各種延緩失能的預防性措施,整合在宅安寧照顧、在宅醫療等服務,達成以服務使用者為中心之多元連續性之服務體系(衛生福利部,2016b)。2016年新政府上任後,為了彌補「長照十年計畫1.0」的不足,提出「長照十年計畫2.0」。其計畫目標為:建立優質、平價、普及的長照服務體系,讓有長照需求者獲得服務;實現在地老化,提供家庭、居家、社區及機構式照顧的多元連續服務;銜接前端初級預防功能,促進健康福祉;向後端延伸在宅臨終安寧照顧,減輕家屬照顧壓力等四項目標(衛生福利部,2016b)。其目標是要建構「找得到」、「看得到」、「用得到」的三「到」服務;其服務項目為:彈性、擴大、創新、整合與延伸,由四方面來推動:
一、擴大服務內涵,增加服務彈性。主要是擴大服務對象,除原本長 照十年計畫1.0之服務對象外,又增加50歲以上失智症患者、55歲以上平地原住民、49歲以下身心障礙者,以及65歲以上衰弱者;彈性方面,則是增加長照十年計畫1.0之服務彈性:(一) 提高服務量能。在照顧服務方面包含:居家服務、日間照顧及家庭托顧,主要是調整支付的方式和制度,增加服務內容、頻率的彈性。交通接送方面,依縣市的差異,規劃分級補助制度,在偏鄉地區,還另外提供人力及接送車輛補助,提升服務供給之彈性。長照機構方面,針對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之中、重度失能高齡者,提高機構安置費;未來再視國家整體資源及發展情況,逐步採階梯式擴大補助經濟弱勢重度失能高齡者入住機構的安置費。喘息服務方面,每日補助金額,由1,200元提高為1,500元、場域擴至日間照顧中心及各服務據點。(二) 精進照顧管理機制,則依民眾需求核定補助服務時數(衛生福利部,2016b)。
二、整合方面,建立社區整體照顧服務體系,提升照顧之連續性。為了使民眾能獲得整合式服務,增加提供照顧服務單位的密度,特推動以社區為基礎而建立的社區整體照顧服務體系,規劃以培植A級(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長照旗艦店)、擴充B級(複合型服務中心—長照專賣店)、廣布C級(巷弄長照站—長照柑仔店)為原則,布建在地化長照服務輸送網絡,由A級提供B、C級技術支援與整合服務,另促使普遍設立B級複合型服務中心與C級巷弄長照站,以提供近便性照顧服務(衛生福利部,2016;衛生福利部,2017)。A級單位除提供居家服務、日間照顧服務外,另至少擴充辦理以下一項服務:營養餐飲、居家護理、居家/社區復健、喘息服務或輔具服務等,並透過社區巡迴車與隨車照服員定時接送,協助服務對象使用各項照顧資源。至2018年A級單位以擔任個案管理角色,而不直接提供服務。B級單位除日間托老服務,亦能提供預防失能服務、輕度失能復健、體適能與諮詢服務之場域,至少兩項服務。C級單位主要提供短時數照顧服務或喘息服務(臨托服務)、共餐或送餐服務、預防保健等服務(林奏延,2016;衛生福利部,2016b;衛生福利部,2017d)。
三、創新方面,推動創新多元服務,滿足多元需求。創新多元服務包括:失智症照顧服務、小規模多機能服務、因應偏遠地區長照需求,推動社區(部落)照顧服務、提供家庭照顧者支持服務、重視身心障礙者提早老化需求,充實照顧服務量能等五項。
四、延伸方面,指服務體系向前延伸、向後銜接,積極預防照顧。
(一) 辦理增強預防疾病、健康促進等六項創新服務:提供肌力強化運動,預防身體功能退化;生活功能重建訓練,延緩失能者疾病之惡化;社會參與,使達到活躍老化;膳食營養,落實健康飲食;認知促進,減緩失智之進程;口腔保健,增進身體自我保護機轉。
(二) 銜接出院準備服務:由照管中心連結醫院出院準備服務,以獲得完整性、持續性的長照服務。
(三) 銜接在宅醫療、居家安寧:長期照顧與在宅醫療及居家安寧服務的銜接,可促進照顧的連續性。
(四) 強化社區預防性照顧:建立社區照顧關懷據點及日間托老服務,提供老人關懷訪視、電話問安、餐飲服務、健康促進及轉介服務(衛生福利部,2016b)。
簡單的說,長照2.0有三個重點:1. 增加服務對象和項目。2. 盤整社區資源加以分級整合。3. 連結長照、醫療、住宅,建構生活支持和預防的長照體系。茲簡述ABC長照體系社區整體照顧模式如下:
A級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長照旗鑑店」
每一鄉鎮市區設置一個「長照旗鑑店」。申請單位需要是在地方深耕並具有口碑的單位,且兼具居家服務和日間照顧的業務。「長照旗鑑店」在「社區整體照顧體系」中提供B級與C級的技術支援與督導,並負責資源整合。各縣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接到個案後,就交由當地的A級旗鑑店依個案的居住便利性與狀況需求,尋求B級或C級的服務與支援。
B級複合型日間服務中心:「長照專賣店」
每一個國中學區一個「長照專賣店」。需要日間托老或長照服務就找B級單位,物理職能治療所、醫療診所復健、日間托老等複合型服務單位,都屬於B級之社區日常專業照顧。
C級巷弄長照站:「長照柑仔店」
每三個村里設一個「長照柑仔店」。屬於街頭巷尾的長照據點,社區關懷據點針對亞健康及健康老人,結合在地資源提供共餐送餐、電話問安、健康促進、關懷訪視等服務。C級單位具有維護健康和短暫照顧功能,「照護柑仔店」尚有待民間和社區積極投入,也鼓勵老人服務中心、村里活動中心等都能投入。期許在三十分鐘車程的距離內,讓有失能者的家庭或是亞健康的老人能找到可使用的生活支援、生活照顧、長照資源等服務。
A、B、C級單位的關係和運作流程如下:各縣市的長期照顧管理中心收到個案後,將個案交給A級「長照旗鑑店」,再由A依個案狀況評估, 訂定治療、復健、日托等需求,安排至A、B、C級單位照顧支援,社區巡迴車由A級中心統一派車接送。收費方面,低收入戶全額補助,中低收入戶補助90%、自費10%。一般家庭補助70%、自費30%。
前言
本章將從臺灣長期照護發展史開始談起,藉由對長期照護發展過程的了解,進一步介紹臺灣長期照護政策,及臺灣長期照護政策之發展趨勢。現今政府正極力推動的長照2.0計畫,更深深影響臺灣未來長期照護的發展,因此第四節將介紹長照2.0政策與其實施,並以臺中市大安區衛生所推動現況為例,做為社區關懷據點的說明。
第一節 臺灣長期照護發展史
本節將臺灣長期照護發展史分成八個階段:
一、渾沌期:1986年以前
1960年因疾病已無法透過醫療之單一方式獲得有效之處理解決,長期照護因此開始成形,並成為專業的名詞;1970年代長期照護...
作者序
臺灣政府鑒於人口快速老化及失能者增加,於2007年9月通過「長期照顧十年計畫—96-105年」,以保障身心功能障礙者使其獲得適切的服務,並逐步建構完整長期照顧服務體系,服務模式涵蓋社區、居家與機構式服務三大類。臺灣已於今年(2018年3月)邁入高齡社會,且「長期照護服務法」也於2017年6月3日起正式實施,對於長照人員之管理、機構管理、接受服務者之權益保障具備法律上的規範。2016年政府鑒於長照十年計畫之不足,推出「長照2.0計畫」,以擴大長照服務項目並增加其彈性,同時因應失能人口的持續增加,目標是提供社區化、普及化且平價的長照體系,讓老人在地安養、在地老化。並創新與整合失智症照顧服務、原住民族地區社區整合型服務、小規模多機能、社區預防性照顧,及預防或延緩失能服務、銜接出院準備服務與居家醫療。提供多元連續的綜合性長期照顧服務體系,培訓以社區為基礎的健康與長照團隊,擴增以社區為單元的多元服務模式。
失能者的長照服務需求是多元的,需要跨團隊的合作,而充足的人力是推動長照政策與落實長照服務很重要的一環,但長期照護領域一直有專業及輔助照護人力不足之問題,因此除了改善勞動條件外,唯有持續的培訓與鼓勵有服務熱情的年輕人投入,改善人力資源,才能追求有品質的長期照護服務。本書即針對長照服務涵蓋面的多元性所設計,從健康老化、高齡者照護議題,到日本長照經驗的介紹等,期望帶給讀者在長期照護方面更豐富的知識。
臺灣政府鑒於人口快速老化及失能者增加,於2007年9月通過「長期照顧十年計畫—96-105年」,以保障身心功能障礙者使其獲得適切的服務,並逐步建構完整長期照顧服務體系,服務模式涵蓋社區、居家與機構式服務三大類。臺灣已於今年(2018年3月)邁入高齡社會,且「長期照護服務法」也於2017年6月3日起正式實施,對於長照人員之管理、機構管理、接受服務者之權益保障具備法律上的規範。2016年政府鑒於長照十年計畫之不足,推出「長照2.0計畫」,以擴大長照服務項目並增加其彈性,同時因應失能人口的持續增加,目標是提供社區化、普及化且平價的...
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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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序
第一章︱臺灣長期照護政策與實施(林碧珠、陳秀玉)
前言
第一節 臺灣長期照護發展史
第二節 臺灣長期照護政策及發展趨勢
第三節 長照2.0政策與實施—以臺中市大安區衛生所為例
討論問題
參考文獻
第二章︱臺灣長期照顧服務類型與社區整合照顧
—以「到宅沐浴服務」為例(洪玉珠、陳靜玉)
前言
第一節 長期照顧服務類型
第二節 臺灣目前長照服務各類型之現況
第三節 「到宅沐浴服務」之社區照顧
第四節 「到宅沐浴服務」之人才培育
討論問題
參考文獻
第三章︱成功老化、活躍老化(楊紅玉)
前言
第一節 成功老化
第二節 活躍老化
第三節 成功老化及活躍老化政策與未來發展
討論問題
參考文獻
第四章︱在社區老化、生產老化(陳毓璟、袁宇熙、林金定、吳佳玲)
第一節 在社區老化
第二節 社區賦能
第三節 生產老化模式與實例
第四節 生產老化實例與未來願景
討論問題
參考文獻
第五章︱日本超少子高齡社會由介護保險制度至社區綜合照護體系(田中謙一、黃雅文)
前言
第一節 「社區綜合照護體系」建構的意義
第二節 社區綜合照護體系建構之必要性
第三節 社區綜合照護體系建構之基本理念
第四節 社區綜合照護體系建構之基本方向
第五節 結語
參考文獻
第六章︱從日本經驗探討臺灣長期照顧管理專員(care managers)(三浦浩史、黃雅文)
前言
第一節 日本的長期照顧保險制度的變遷(概要)
第二節 長期照顧管理專員的變遷
第七章︱面對失智症(林碧珠)
前言
第一節 失智症種類
第二節 失智症的症狀
第三節 失智症的治療與照護
第四節 家庭照顧者支持
第五節 臺灣失智症長照服務政策
討論問題
參考文獻
第八章︱日本早發性失智症(若野達也、黃雅文)
前言
第一節 關於早發性失智症支援的拓展
第二節 早發性失智症支援中心KIZUNAYA的起點
第三節 KIZUNAYA的活動內容
第四節 前往新的挑戰(SPS研究早發性失智症支援中心KIZUNAYA)
第五節 SPS研究早發性失智症支援中心KIZUNAYA的活動
第六節 如今的活動
第七節 結語
參考文獻
第九章︱高齡者健康素養(黃曉令)
前言
第一節 健康素養的定義與測量
第二節 高齡者健康素養與健康狀況
第三節 高齡者健康素養方案規劃
第四節 高齡者健康素養最適發展模式
討論問題
參考文獻
第十章︱高齡友善活動設計—世代融合與多元智慧的再思(黃雅文,活動設計實例:王律凱、吳啟明、陳怡慈、黃麗娟)
前言
第一節 國內高齡政策與世代融合
第二節 國際高齡政策與世代融合
第三節 多元智慧與人類發展
第四節 高齡友善口腔保健活動設計—多元智慧的再思
討論問題
參考文獻
第十一章︱靈性健康照護共有體驗活動設計(黃雅文,活動設計實例:明勇、賴英傑、張家瑜、楊雅惠)
前言
第一節 靈性健康
第二節 靈性健康之評量
第三節 生活技能融入共有體驗靈性健康活動設計
第四節 靈性健康活動設計實例
討論問題
參考文獻
第十二章︱銀髮族口腔照護(黃純德)
前言
第一節 高齡、衰弱到失能時口腔組織與功能變化與影響
第二節 高齡、衰弱到失能時常見的口腔疾病與問題
第三節 高齡、衰弱到失能時的牙科醫療
第四節 高齡、衰弱到失能時的口腔照護
討論問題
參考文獻
第十三章︱銀髮族餐飲設計與營養(陳玉楚)
前言
第一節 銀髮族之生理變化與營養攝取
第二節 銀髮族營養需求與建議
第三節 高齡飲食製備
討論問題
參考文獻
第十四章︱飲食療癒:透過飲食的自立支援—日本長照機構「貢獻之家」為例(田中綾、黃雅文)
討論問題
參考文獻
第十五章︱高齡者視力保健與照護(溫小娟、鄭玠峰)
前言
第一節 老年性白內障
第二節 青光眼
第三節 視網膜黃斑部病變
第四節 高齡者視力保健之實用方法
第五節 高齡者視力保健之實用方法
討論問題
參考文獻
目錄
作者序
第一章︱臺灣長期照護政策與實施(林碧珠、陳秀玉)
前言
第一節 臺灣長期照護發展史
第二節 臺灣長期照護政策及發展趨勢
第三節 長照2.0政策與實施—以臺中市大安區衛生所為例
討論問題
參考文獻
第二章︱臺灣長期照顧服務類型與社區整合照顧
—以「到宅沐浴服務」為例(洪玉珠、陳靜玉)
前言
第一節 長期照顧服務類型
第二節 臺灣目前長照服務各類型之現況
第三節 「到宅沐浴服務」之社區照顧
第四節 「到宅沐浴服務」之人才培育
討論問題
參考文獻
第三章︱成功老化、活躍老化(楊紅玉)
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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