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改版蒐錄迄民國108年7月為止之學說見解及國家考試、研究所考試試題,並納入本法於108年6月21日修正施行的新法規定。延續前次改版的目標,考量考生在本科上可能投入的時間,希望秉持著一本書主義,控制本書厚度,並兼顧學理及考試兩方面的要求,使讀者能最有效率的研讀本法。相信無論是在學的同學、準備考試的考生,抑或需實際運用的實務工作者,本書都能就本法提供學理說明及具體運用上確實的幫助。
作者簡介:
喬律師
台大法研所
律師高考及格
司法官特考及格
目標BQ的馬拉松跑者PB310
夢想成為繪本作者
YO寶他爸
推薦序
五版序
距離上個版次又拖了好長一段時間,算算出版社的忍耐也差不多到極限時,果然就收到總編的催逼,只能在八頭馬車的忙亂中再度完成本版的修正。
因為上一版所建立的架構還算滿意,所以本次改版修正幅度較小,除了例行的錯漏字修改及調整一些論述外,並蒐錄迄至民國108年7月之期刊論文及國家考試、研究所考試的試題,包含了108年6月修正的新法。延續著前次改版的想法,還是希望將本書控制在最小的篇幅,並且兼顧「學理」及「考試」兩方面的要求,以國家考試來說,107年律師考試的實體及程序綜合考題就是針對本法出題,考選部並有公布如同官方解題的試題解析及評分要點說明,所幸相關考點及概念都在本書擬定的射程範圍中,希望各位可以利用本書,在最短的時間內對本法有基本的理解,並在考場中拿到理想的分數。
本書的再版再度感謝讀享出版社的諸位編輯大大編排協助、細心校對、曉以大義及強暴脅迫,使我在忙碌的工作及雜務中能有個小小的成果,並能持續與使用本書的朋友建立難得的緣分。希望藉由編寫及閱讀這本小書,證明我們都還在努力的往前走,並祝我們都能達成自己追求的理想及目標。
喬律師 2019.7 於台北
五版序
距離上個版次又拖了好長一段時間,算算出版社的忍耐也差不多到極限時,果然就收到總編的催逼,只能在八頭馬車的忙亂中再度完成本版的修正。
因為上一版所建立的架構還算滿意,所以本次改版修正幅度較小,除了例行的錯漏字修改及調整一些論述外,並蒐錄迄至民國108年7月之期刊論文及國家考試、研究所考試的試題,包含了108年6月修正的新法。延續著前次改版的想法,還是希望將本書控制在最小的篇幅,並且兼顧「學理」及「考試」兩方面的要求,以國家考試來說,107年律師考試的實體及程序綜合考題就是針對本法出題,考選部並有公布如...
目錄
Chapter1 家事事件法基礎理論
壹、基礎理論
一、立法特性 1-3
㈠以單一法典統合處理家事紛爭 1-3
㈡依事件類型適用及交錯適用程序法理 1-3
專題研究-訴訟/非訟事件之程序進行、法理適用及程序轉換 1-8
二、事件類型 1-19
㈠甲、乙、丙、丁、戊類事件 1-21
1.甲類事件 1-22
2.乙類事件 1-23
3.丙類事件 1-26
4.丁類事件 1-34
5.戊類事件 1-46
6.其他家事訴訟/非訟事件 1-64
㈡當事人得處分/不得處分之事項(事件) 1-66
1.當事人得處分之事項(事件) 1-66
2.當事人不得處分之事項(事件) 1-67
專題研究-本法所採家事事件類型分類結果表列 1-69
三、程序原則 1-75
㈠調解前置主義 1-75
1.類型 1-75
2.實施 1-76
3.終結 1-77
㈡程序法理適用 1-80
1.處分權主義/職權主義 1-80
2.辯論主義(協同主義)/職權探知主義 1-86
3.不公開主義 1-94
4.必要之言詞辯論/任意之言詞辯論(言詞審理主義/書面審理主義) 1-95
5.直接審理主義/間接審理主義 1-95
6.緩和的適時提出主義(失權制裁之課予) 1-96
7.嚴格證明法則/自由證明法則 1-98
8.其他程序法理 1-98
專題研究-各類家事事件類型及其適用之程序法理 1-100
㈢統合處理原則 1-110
1.統合處理之態樣 1-110
2.統合程序之進行 1-117
3.立法批評 1-121
4.家事事件及民事事件之統合處理 1-123
貳、程序規範
一、總論 1-125
㈠程序主體 1-125
1.法院 1-125
2.當事人與關係人 1-125
3.家事調查官 1-126
4.程序監理人 1-126
5.其他人員 1-127
㈡審判權及管轄權 1-127
1.審判權 1-127
2.管轄權 1-128
㈢程序能力 1-129
1.原則 1-129
2.程序監理人之設置 1-129
㈣審級制度 1-132
1.家事訴訟程序 1-132
2.家事非訟程序 1-133
3.家事事件統合處理之審級程序 1-134
㈤共通程序規定 1-137
1.本人到場義務 1-137
2.遠距訊問審理 1-138
3.社工人員陪同在場 1-138
4.囑託他機關協助調查 1-138
5.通譯人員之使用 1-138
6.調查費用之墊付 1-139
㈥程序從新原則 1-139
二、家事訴訟程序 1-140
㈠管轄 1-140
1.具體規定 1-140
2.國際審判管轄權之特別規定 1-141
㈡當事人適格 1-143
1.一般性規定 1-143
2.事件具體規定 1-143
㈢程序進行 1-149
1.起訴程式 1-149
2.定言詞辯論期日及擬定審理計畫 1-149
3.當事人或關係人陳述意見及辯論機會之賦予 1-150
4.職權通知第三人參與程序 1-151
5.訴訟程序之裁定停止 1-152
6.當事人死亡時之程序處理 1-153
7.民事訴訟程序之準用 1-154
㈣確定判決之效力 1-154
1.判決效力之對世效 1-154
2.確定判決之失權效 1-159
3.概念區別 1-161
專題研究-各類家事訴訟事件之訴訟要件及具體規範 1-165
三、家事非訟程序 1-179
㈠管轄 1-179
㈡關係人適格 1-181
1.一般性規定 1-181
2.事件具體規定 1-181
㈢程序進行 1-183
1.聲請程式 1-183
2.得定期日命聲請人或關係人陳述意見 1-186
3.職權通知利害關係人參與程序 1-189
4.程序之承受及續行 1-192
5.其他程序具體規定 1-193
㈣暫時處分制度 1-198
1.開啟 1-199
2.內容 1-200
3.效力 1-200
4.救濟 1-201
㈤裁定之效力 1-202
1.生效 1-202
2.救濟程序 1-204
3.確定裁定之效力 1-206
專題研究-各類家事非訟事件之程序要件及具體規範 1-208
四、家事債務之執行 1-239
㈠通則 1-239
㈡自動履行之敦促 1-240
㈢強制履行之確保 1-240
1.扶養費、家庭生活費及贍養費等金錢請求權之執行 1-240
2.交付子女及會面交往等行為及不行為請求權之執行 1-241
Chapter2 家事事件法範題精選及測驗題應用
壹、家事事件法出題傾向
一、家事事件的分類、性質及法理適用 2-3
㈠甲、乙、丙、丁、戊類事件 2-3
㈡當事人得處分/不得處分之事項(事件) 2-4
二、家事事件的統合處理原則 2-5
三、家事事件確定裁判之效力 2-5
四、家事事件程序之特別規定 2-6
貳、範題精選
1. 【107律師】 2-7
2. 【104司法官】 2-11
3. 【102律師】 2-14
4. 【102家事調查官】 2-17
5. 【102政大】 2-19
6. 【95司法官】 2-22
7. 【94律師】 2-24
8. 【89司法官㈠】 2-27
9. 【85司法官㈠】 2-30
參、測驗題應用
肆、歷屆一試考題
Chapter1 家事事件法基礎理論
壹、基礎理論
一、立法特性 1-3
㈠以單一法典統合處理家事紛爭 1-3
㈡依事件類型適用及交錯適用程序法理 1-3
專題研究-訴訟/非訟事件之程序進行、法理適用及程序轉換 1-8
二、事件類型 1-19
㈠甲、乙、丙、丁、戊類事件 1-21
1.甲類事件 1-22
2.乙類事件 1-23
3.丙類事件 1-26
4.丁類事件 1-34
5.戊類事件 1-46
6.其他家事訴訟/非訟事件 1-64
㈡當事人得處分/不得處分之事項(事件) 1-66
1.當事人得處分之事項(事件) 1-66
2.當事人不得處分之事項(事件) 1-67
專題研究-本法所採家事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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