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不該讓孩子開臉書帳號?
是不是被打就是體罰?
被同學打了,可以讓孩子打回去嗎?
男生總愛欺負女生的小動作,算不算性騷擾?
這些都是孩子們的日常,
但其實都已經涉及了性騷擾、暴力、霸凌等等。
所以,法律並不遙遠,就在你我的生活當中。
身為律師也是父母的作者,
為了讓孩子有正確的法律概念,擁有保護自己的能力,
讓爸爸媽媽有方法可以打造孩子的法律素養,
收集故事,提筆寫下這本,
連小學生都能看懂的法律故事書,
更是一本父母、老師都必備的教養書。
本書特色
◎律師爸爸執筆,讓法律即便是小學生都能懂。
為了讓自己的孩子能夠理解,作者用最淺白的日常故事帶入,範圍包括:校園霸凌、身體自主的意識、金錢使用的正確觀念等等,也帶入些大孩子也能參與討論的時事議題,例如:詐騙、恐龍法官、同婚等等。在故事中,帶著孩子認識法律,理解法律其實並不遙遠,而是就在於日常生活中。
◎親子素養領域,正缺法律素養。
關於親子教養類的書籍,有美學培養、有體能建議,更多的是如何讓孩子更聰明、身體更健康的照顧方法,但重要的法律素養,卻一直缺席。法律觀念的培養,求學階段是黃金時期,擁有正確的法律概念,更能保護自己。
◎教育圈早已廣為流傳,老師們的絕佳教材。
作者成立的「寫給小學生法律故事」粉絲團,受到教育圈的歡迎,中小學老師們不時詢問,能否獲得授權,當作課堂教材,或是成為上課的討論題綱。除了是家長必看,更是老師們上課的最佳輔助教材。
作者簡介:
劉傑瑞
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系
美國美利堅大學華盛頓法學院
民國88年度 律師高考及格
執業二十年,未來二十年還是想當律師,
但也想當被法律耽誤的低音提琴手。
秋分
國立政治大學圖書資訊與檔案管理研究所
在出版業把肝燒完後回家帶小孩
現投入銀髮族產業聽阿公阿嬤們說各種故事
各界推薦
名人推薦:
東吳大學法律系副教授 李志峰
高雄市光武國小教師 莊嵐雅
(順序按姓氏筆劃排列)
名人推薦:東吳大學法律系副教授 李志峰
高雄市光武國小教師 莊嵐雅
(順序按姓氏筆劃排列)
章節試閱
大哥哥說:「走路給我小心一點」
不要害怕,向師長求助才是王道
別以為隨口講幾句狠話,會讓自己很帥氣,其實任何讓人感到害怕的話語,都有可能是恐嚇。孩子們更是得從小建立正確的觀念,同學間彼此鬥嘴事小,要是不小心失控了,可能就會造成其他人的心理負擔。若是習慣養成了,長大了以後要是經常口出惡言,很有可能會觸犯刑法的!
放學時間,校門口擠滿了接送小孩的家長,等著接孩子們回家。每位父母都伸長著脖子,在一群小蘿蔔頭中搜尋著自家孩子的身影。慢慢地身邊的家長愈來愈少,安親班的專車也一台台出發了,媽媽站在約定好的地點看小朋友們魚貫走出學校,但是遲遲沒見到胖胖,內心有點著急。
心裡想著到底是什麼事情耽誤了呢?該不會闖禍了吧?還是只是玩到忘記時間?終於,看到那張熟悉的身影,遠遠跑來。
「胖,你今天怎麼這麼晚才下樓?」媽媽在校門口等得有點不耐煩,口氣有點不好。
「因為我陪小傑走去課後班的教室,然後才趕快跑下來,好累啊!」胖胖知道媽媽著急,停下來後邊喘邊解釋。
「為什麼要陪小傑去課後班教室?他怎麼了嗎?」媽媽奇怪地問。
「小傑今天下課去操場玩的時候和一個五年級的哥哥吵架了,那個大哥哥跟他說:『放學的時候走路給我小心一點』,小傑有點害怕,就問我能不能陪他一起走去課後班教室。」胖胖拍拍胸口說:「我們二個一起走,他就不會怕了!」
這些過程聽在媽媽耳裡,可不只是陪同學一起走就好這麼簡單,高年級對中低年級小朋友們出言不遜,甚至語帶恐嚇,這有點嚴重呢!即便如此,還是得先跟孩子把事情問清楚。
「嗯!很勇敢!」媽媽摟了一下胖胖接著問:「這件事老師知道嗎?」
「應該不知道吧!小傑好像沒有告訴老師。」胖胖不太確定的說。
看來孩子無法分辨這件事情的嚴重性,受言語威脅的小傑可能會因為太過害怕,而不敢跟老師求助,只能尋求同學的幫忙。媽媽心想著得讓老師知道才行。
「好,我得去跟你們老師說一聲,請他幫忙想辦法讓大哥哥和小傑和好。這樣以後小傑就不用害怕遇到大哥哥,你也不用再陪他放學了。」媽媽帶著胖胖往教室方向走,要向老師回報這件事情。也希望順帶讓孩子認識、理解這種行為的不當之處,以及應該立刻報告老師的提醒。
說狠話一點也不帥氣
在學校與同學間的相處,這樣撂狠話的情形其實很常見,不管孩子是單純模仿覺得這樣很像大人、很帥氣,還是真心地想要威脅同學,這樣的行為,從法律層面來看,都是會觸法的。有機會的話,還是要機會教育一下。
「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就是 刑法第305條對恐嚇罪的規定,也就是說,如果有人當面對你說,或打電話、或寫信,甚至是透過網路留言給你或是私訊你,說要殺了你、讓你頭破血流、斷手斷腳、要把你關起來、要讓大家都以為你是個騙子小偷、或要把你的書包或玩具丟掉讓你找不到......因而讓你感覺害怕的話,這樣的行為就可能構成刑法的恐嚇罪。
也就是說除了五年級大哥哥的今天不是當面說出的這些讓人害怕的言語,也許透過透過FB留言、傳小紙條等等各種方式,傳遞各種威脅或是恐嚇的訊息,也都是會犯法的。就算說話或寄信或留言的人後來並沒有真的做出那些可怕的事情,仍然要對說出這樣的言語或內容負起刑法恐嚇罪的責任。
不過,如果對方說的是使用合法的手段而會導致你的身體、自由、名譽或財產受損的話,這就不會構成觸犯恐嚇罪的情形。什麼叫做合法的手段呢?例如:「你再繼續這樣擋住我的路,我就要告訴老師讓他處罰你」、「你跟我借錢一直不還,我要去法院告到你把錢還我」、「你這樣到處隨便污蔑我,我一定要告訴你爸爸讓你被處罰」。像這樣的語言就不會構成恐嚇。
五年級的大哥哥對小傑說:「放學的時候走路給我小心一點」,這樣的言語內容是很有可能成立恐嚇罪的,雖然小五的哥哥因為未滿十四歲不會被刑法處罰,但這樣的行為仍然是錯誤且犯法的。
更要提醒爸爸媽媽,要記得告訴小朋友們,有衝突或糾紛的當下,如果小朋友無法自行排解,一定要請求老師或家長的協助,釐清事情原委,該道歉的誠心道歉,下課還是一起玩的好夥伴。
從小就該認識的法律觀念
恐嚇罪
刑法第305條: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平時不要輕易說出讓人害怕的言語,不管是不是當面說出,即便是透過FB留言、傳小紙條等等各種方式,傳遞各種威脅或是恐嚇的訊息,也都是會犯法的。就算說話或寄信或留言的人後來並沒有真的做出那些可怕的事情,仍然要對說出這樣的言語或內容負起刑法恐嚇罪的責任。
爸爸媽媽可以怎麼做……
孩子若在談起學校生活時,提及類似的狀況,請先不要驚慌或過度反應,脫口說出希望孩子遠離這些同學,或是不要逞強保護同學的話語。請記得先跟孩子問清楚來龍去脈,讓孩子還原事件經過。等明確了解事情經過後,再向孩子說明哪些行為是不當的,並強調不論是自己遇到或是同學遇到,都務必要在第一時間,勇敢地向老師與爸爸媽媽反應,因為害怕而選擇隱匿不說,都不是正確的解決方式。
給是學生的你
在和爸媽或老師討論過後,請寫下你認為的恐嚇行為?
大哥哥說:「走路給我小心一點」
不要害怕,向師長求助才是王道
別以為隨口講幾句狠話,會讓自己很帥氣,其實任何讓人感到害怕的話語,都有可能是恐嚇。孩子們更是得從小建立正確的觀念,同學間彼此鬥嘴事小,要是不小心失控了,可能就會造成其他人的心理負擔。若是習慣養成了,長大了以後要是經常口出惡言,很有可能會觸犯刑法的!
放學時間,校門口擠滿了接送小孩的家長,等著接孩子們回家。每位父母都伸長著脖子,在一群小蘿蔔頭中搜尋著自家孩子的身影。慢慢地身邊的家長愈來愈少,安親班的專車也一台台出發了,媽媽站在約定好...
推薦序
推薦序
小學生的法律故事/東吳大學法律系副教授 李志峰
法律是伸張公平正義的表現,然而,要公平正義能夠在日常生活實踐,必須要能夠懂得法律規範的內容,才能夠讓自己的權益得到保障。所以,「知法」乃是保障自己權益、伸張公平正義最基本的要素。我國法律的教育,雖然在大學設有專業課程,但在國民教育中的內容,則仍有不足之處;雖然,學校設置有社會、公民與公會等課程,會涉及到法律與司法的議題,但仍嫌不足。人民的法治素養的培育,最佳的方法乃是從小即實施相關的教育來紮根,以日常生活的實際案例來說明,最能夠讓學習者得到最佳的成果。
學生,是正在學習知識與技能的社會族群之一,也是屬於社會上最需要保護的一群人,但以往他們都被認定處於特別權利關係下,對於相關的權益受侵害時,不見得能夠像社會上的其他成員,藉由司法制度來伸張。學生的權益,往往在學生自己、家長、學校單位等對於法律知識的欠缺,甚且在大家要求「和諧」的情況下,就被犧牲了。於這樣的氛圍下,涉及紛爭的部分人,往往誤解我們的法律規定有所欠缺或不公平,導致對於司法信賴度的低落。所以,從小讓學生知道法律、瞭解法律,是保障他們自身權益與促進社會順利運作的重要步驟。
劉傑瑞和秋分夫婦是我從大學時代即認識,至今已超過二十五年的好朋友。劉律師執律師行業將近二十年,是具有法律專業之「法律人」;秋分也具有圖書管理與編輯之專業。近年在養育兒女時,因小孩在學校生活遇到與聽聞之各種問題,其間多與法律有關,然而卻發現,大部分的家長、校方及教育機關之承辦人員,對於法律多是一知半解,導致相關紛爭無法順利之解決,甚至是被「河蟹」掉了。於是,他們二個人萌生以小孩在學校所遭遇或聽聞之常見生活案例,以故事及一般人能夠理解的白話文之方式,對於法律的規定的重要內容做說明,使相關爭議在法律上的規定內涵能讓人清楚瞭解。雖然,本書名為《7歲開始打造法律素養》,但由於本事所涉的案例與規範,在中學、甚且是大學也會發生,所以,非常適合給一般的學生及家長、校方閱讀。
當然,本書並非一本教科書,或許有不足之處,但對於社會大眾推廣法律知識,是非常好上手的一本入門的書籍。作為一個法律專業的教育工作者,看到有好的讀物在推廣法律知識的普及化,當然樂見其成。在此,我非常感謝劉律師與秋分的努力,並向各位大力推荐本書。
推薦序
讓孩子從小培養法律素養/莊蘭雅老師
身為一個教育前線的國小老師,很樂見《7歲開始打造法律素養》這類的書籍出版。
十五年來,在教育界打滾,常常聽到學生把「這麼做又不會怎樣」的字眼掛在嘴巴上,老實說,在旁邊聽了不禁眉頭皺了起來。學校對於學生的規範會以「教育」為出發點,著重於告訴學生守規矩,遵守規定,但這些「規則教育」,並非等同於「法治教育」,當涉及法律的事件發生時,若以口頭勸說,學生無法體會嚴重性,把厚重的法律條文搬出來,學生又覺得太過於艱深難懂而排拒門外。從教育角度來看,引導學生學習法律知識,提升法律意識,進而培養學生對於法律的內在意識而自覺守法,是培育良好國民素養的其中一環,進一步亦能夠預防往後違法情事之發生。
法律是由一個個簡單的文字所堆疊起來的,然而,堆砌後的法條猶如一道高牆,令人難以跨越,有趣的是,法律是由人制定,理應非僵硬的文字遊戲,而是與生活周遭人、事、物所息息相關的規範。在小學教育現場,法治教育實行上,並非易事,如何將冷冰冰的法條生動的教導給學生,是一個極耗腦力的事情。在偶然的機緣下,秋分和傑瑞向我介紹他們的粉絲專頁-寫給小學生的法律故事,粉絲專頁裡面的文章都是以胖胖和姊姊的對話引領讀者進入情境,再從法律的視角進行說明,並在文章中適時的提出相關法條,深入淺出的解釋法條的意義,透過淺顯易懂的文字,可以讓讀者很快速地了解到和情境相關的法律問題及知識。從他們開始分享法律故事至今,呈現了非常多在生活中常常會遇到的法律相關問題,囊括民法、刑法、國民教育法、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等等的法條,藉由對話的方式,會讓人感同身受,將冷冰冰的法條融入生活情境中。和目前小學的法治教材相較之下,秋分和傑瑞的文字更加生動活潑,所探討的法律層面更加廣泛,而且則則都是和小學生的生活切身相關的議題。
這些法律故事,至今已一篇篇的集結起來,即將出版,這是一件讓人開心的事情。這一篇篇有主題的法律故事,是老師和家長跟孩子討論法律問題很好的媒材,而孩子也可以藉由自行閱讀,認識生活中常見的法律相關問題及知識,一步一步的培養法律素養。在此,衷心將這本書推薦給大家,也期盼讀者能夠藉由這本書,提升法律視野。
作者序
時間剛剛好/秋分
二〇一七年末的某一天,我和劉傑瑞閒聊著那些轉型為文字型網紅的法律圈朋友們,有專門寫婆媽瑣事的,有專門寫智財的,當然針砭時弊的更多,但,就是沒有特別為小孩寫法律故事的。那個時間點,我們的二個小孩分別是小學二年級、四年級,每天回家都有說不完的學校大小事,從「我們班」到「隔壁班」到「安親班」;從「少一分打一下」到「他把我的尺折斷了」到「我同學有臉書帳號」,小學生每天去學校經歷的事情還真不少,而其中半數隱含了法律問題。起心動念,那麼就來寫一些小學生的法律故事吧!
我們很快的調整好分工方式,我負責寫情境故事,劉傑瑞負責填上相關法條和說明,針對他的說明,由我這個沒有受過法律訓練的「老百姓」把關,確認寫得是大家都能理解的「白話文」,太艱深拗口的法律說明會由我修改得較為平易近人之後,經過劉傑瑞確認才刊出。但仔細閱讀全書的讀者或許會發現,雖然表面上寫得是法律問題,實際上多數問題與「教育」有關,而不是能完全用法條來規範的。文章一開始是發表在臉書粉絲頁,因應網路閱讀的特性,盡可能簡短、易懂,還帶點趣味,因為落落長的敘述很快的會讓網路讀者喪失耐心,太嚴肅的論述也同樣的會嚇跑大家。這樣的風格受到很多讀者,尤其是小學老師的歡迎,經常有老師在文章下方留言,引用文章在課堂上使用。這對我們不啻是相當大的鼓勵,覺得為法治教育的紮根也出了一點力。
二〇一八年末,四塊玉文創發現了我們,送上出版企劃,我們在驚喜之餘也樂見網路文字轉為鉛字出版。這期間特別感謝我們的編輯徐詩淵小姐,協助我們度過很多難關,如果可以,希望她能列名共同作者。此外也要感謝我們的一眾親友與讀者,你們提供的各種故事、素材,成就了這本書。而我們的二個小孩,姊姊和胖胖,現在已經是七年級和四年級了,仍然繼續吱吱喳喳的回家轉述學校大小事,在她們停止分享之前,我們還是會繼續寫故事的。
最後僅以這本書獻給在今年初離開我們的媽媽。
推薦序
小學生的法律故事/東吳大學法律系副教授 李志峰
法律是伸張公平正義的表現,然而,要公平正義能夠在日常生活實踐,必須要能夠懂得法律規範的內容,才能夠讓自己的權益得到保障。所以,「知法」乃是保障自己權益、伸張公平正義最基本的要素。我國法律的教育,雖然在大學設有專業課程,但在國民教育中的內容,則仍有不足之處;雖然,學校設置有社會、公民與公會等課程,會涉及到法律與司法的議題,但仍嫌不足。人民的法治素養的培育,最佳的方法乃是從小即實施相關的教育來紮根,以日常生活的實際案例來說明,最能夠讓學習者得...
目錄
小學生的法律故事/東吳大學法律系副教授 李志峰
讓孩子從小培養法律素養/莊嵐雅老師
時間剛剛好/秋分
第一章 學校裡的小社會
法律觀念累積的最佳場域
大哥哥說:「走路給我小心一點」
你這個王X蛋
我們不要跟他玩!
幫同學做事,換三張遊戲王卡
校外教學時受傷了
這本書買不到了,借我影印!
送你的禮物,還給我!
我真的是四年級
第二章 孩子的家庭時光
讓法律成為爸媽的小幫手
當爸爸媽媽要分開
小孩可以一個人在家嗎?
這才是我的!
少一分打一下是不是體罰?
再吵,叫警察把你抓起來!
牠好可憐,可以養嗎?
第三章 教孩子保護自己
學習身體界線與隱私的界定
老是欺負女生的男生們
當同學在網路上罵人
可不可以打回去?
我的信你不能看
可以申請臉書帳號嗎?
第四章 培養金錢觀念
幫助孩子分辨金錢陷阱與誘惑
該還錢還是還娃娃
幫忙領錢就有錢賺
是拿錢還是偷錢?
暑假可以去打工嗎?
壓歲錢,爸爸媽媽幫你存起來
這十塊錢是我在操場撿到的
第五章 社會的真實樣貌
請試著和孩子討論
恐龍法官到底是什麼?
檢察官是檢查作業的人嗎?
律師都在做什麼?
同性也可以結婚
人人都有肖像權
路邊化緣的和尚是真是假?
小學生的法律故事/東吳大學法律系副教授 李志峰
讓孩子從小培養法律素養/莊嵐雅老師
時間剛剛好/秋分
第一章 學校裡的小社會
法律觀念累積的最佳場域
大哥哥說:「走路給我小心一點」
你這個王X蛋
我們不要跟他玩!
幫同學做事,換三張遊戲王卡
校外教學時受傷了
這本書買不到了,借我影印!
送你的禮物,還給我!
我真的是四年級
第二章 孩子的家庭時光
讓法律成為爸媽的小幫手
當爸爸媽媽要分開
小孩可以一個人在家嗎?
這才是我的!
少一分打一下是不是體罰?
再吵,叫警察把你抓起來!
牠好可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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