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特色
《題型破解》完整收錄重要題型,以體系化的編排方式呈現,以擬真的版面、字數作答,輔以關鍵字句提醒,陪您一起破解難題,找到打開國考大門的鑰匙。
1. 收錄刑事訴訟法最新熱門爭點與修法動態。
2. 收錄與考點相關之實務見解,堅實你的答題骨幹。
3. 囊括豐富的學說見解,提升新式命題最著重的論述能力。
4. 豐富的參考資料,層次體系再擴張,任何題目都能寫得洋洋灑灑。
5. 讓Jango以白話、風趣的解讀法,帶你快速掌握備考方向。
作者簡介
Jango
台大刑法組
律師高考及格
台北大學法律服務社第32屆社長
皇室戰爭天狗氣球愛用者
我是陳娟狗,你唸刑訴的好朋友。
四版序
首先,感謝所有購入三版的朋友們,謝謝你們相信我!我真的從沒想過會有這麼多人選擇這本書,由衷希望你們都已經順利上榜,而且是在網路上的序看到這段謝詞,願所有正在閱讀的你們都是初次見面的新朋友。但如果很不幸的你是老朋友且尚在努力,我也想特別跟你們說聲加油∼辛苦了,這一路走來不容易, 我們一起「學習成長和茁壯把逆境變成力量」,「我們都有我們的弱點,但我們絕對不會輕易被打敗」,「不會有所顧慮那些痛我們都記著」,勉勵你們化這些不甘心和對考試的賭爛,為力量,2022就是最後一年叻!
考慮到有更多朋友選擇娟狗,令本人非常的緊張,今年改版時我真的非常謹慎的重新看了自己的書一整遍,做了非∼常多的調整。那四版跟三版差在哪呢? 我真的是無情開改ㄟ(交出去的修正、新增word檔有19萬字,我真的改到自己常常在電腦前咯咯笑,我誰我瘋子)!大概分為以下幾點,給在書架前猶豫要不要買新版的朋友們參考嘻嘻:
1. 章節次序微調
審視了一下自己初版時的章節編排,實在非常不順眼,而且我又想讓有上我全修班的同學可以搭配課程使用,所以把章節盡量調整成與全修班課程講義、授課的順序相對應,目前的編排方式也是我覺得比較好的∼
2. 收錄新題目
⑴ 這次除了新增剛出爐的110司律考題,即題型10-6沒收程序的綜合考題2,也增加了一些110研究所考試的題目,當然都是挑一下我覺得比較值得注意的、過去沒收錄到的爭點,例如:題型0-2的調查原則、題型1-3-7的強辯案件的被告自我辯護權、題型2-1-7上訴不可分之例外等;也有新補充一些爭點我已經解過,我覺得不需要重解的類題在相關題目的引註,為節省版面,這部分只能麻煩朋友們去網路上找想練習的類題了∼
⑵ 有多收錄了一些涉及「基本概念」的題型,例如:題型3-3-1拘捕前置原則、題型3-3-6限制出境出海、題型3-4-1司法警察之身體檢查處分、題型9-1-2新鑑定人之新事證、題型9-1-5再審聲請程序之意見陳述等,其中身體檢查與限制出境,近期有一些新文章與討論,所以更有收錄必要。
⑶ 也有新增一些文章、教科書案例(前面有些其實也是啦),幫大家補充一些重要的文獻、實務意見,其中也有部分把舊解換成「有在考試上出現的題目」重解一次,例如:題型1-1-1強制處分專庭、題型1-1-3媒體預斷與法官迴避、題型3-2-2沒收扣押與證據扣押的爭議、題型8-1-1監護處分與無罪判決之上訴利益、題型10-4沒收裁判諭知方式、題型10-5沒收之一部上訴等。
3. 補充新的學說意見
引註、擬答、答題補充,都有用近期比較新的學說意見去審視有沒有可以修正或補充的地方,僅例示:題型10-7沒收與釋字第752號解釋之關係,就有用林鈺雄老師今年最新的意見補充,然後其他還有大大中中小小的補充,就不詳細列出了。
4. 教科書版次更新、新增更多書籍引註
如前兩次改版,還是有把每本教科書的引註,都換成「最新的」版次和頁數了,每年都要調這個真的超折磨人⋯⋯而且好像也很沒意義,但恩師上課時曾多次強調:「做報告時教科書就是要引到最新的!」,我覺得對於正在或即將閱讀的你們,我也有責任要盡力做到最好∼就像在寫自己的報告一樣!只求我愈加病態的引註能夠幫助更多想要找文獻來直接審理的朋友,就算只有一個, 我也覺得我的努力值得!然後你們花錢買我的書,我真的也花錢買了好多教科書⋯⋯.(但再次感謝新學林每年都贊助我很多新版教科書,大家才有最新的引註,超讚,佛心公司╰(☉д☉)╮佛心公司╭(☉д☉)╯)
5. 修正與調整過去的錯誤和解法
部分解題上的用語和見解,有非常多朋友來和我討論,我真的超級感謝!尤其是很多私訊粉專的朋友們,你們的問題都非常好∼大部分你們的問題我都有更詳細的說明,也有相應修正了部分擬答,但有更多是我自己靈魂拷問自己然後決定要再改得更清楚一點,多加點Tips的= =,因為實在太多我就不特別列舉或例示了。然後還有一些偷偷活在字裡行間好多版次的筆誤,感謝好∼多好多朋友的提醒,真的幫了大忙,希望錯誤都不要再出現了!必須特別感謝宛如地下編輯的張琬平律師,願意超級仔細地閱讀拙著,還幫我找到好多藏的很深的錯誤(大家可以去追蹤Sarah律師的挨居幫我報答她)!
今年的改版真的好煎熬,本來8月就弄好了,等10月二試新題釋出後就可以完整交稿,結果國考延期!還給我延兩次!真的瘋掉,主辦單位要不要管一下R∼從8月改到12月還在修,一出什麼新文章或有什麼新版教科書上市我就超焦慮,那段時間每天都覺得,我不用站在雲林我頭也超暈ㄟ !但考生當然比我辛苦一百倍啦所以還是認命把該做的事做完了,啊我也只是愛抱怨ㄏ。
依舊感謝當初找我寫書的溫拿學長(保險癡漢)與曉玉學姐,讓我有機會服務大家,也超級感謝到此時此刻還沒殺死我的編輯群們,尤其是今年第一次合作的責編肇昌,哥對不起,我真的超龜毛你一定被我煩死了QQ當然還有超級努力幫我推廣的柔彣、元鳳、亭嘉、奎萬,怎麼都知道我什麼時候愛面子病和鑽牛角尖病會發作咧好好笑!還有願意給我發表與發病空間的毛總,今年也要再次感謝毛老大的包容!然後,今年要特別感謝G哥邀請我去讀家上課,讓我有更多機會磨練自己的上課功力∼大家真的都對我很好,謝謝你們包容我的強迫症,尊重我自以為是的選擇,哥哥姊姊們真的都辛苦了!
今年莫名其妙地開了粉專(FB搜尋Jango,沒錯名字就是這樣,歡迎大家投稿更讚的粉絲專業名稱),也莫名其妙的搞了一些有的沒的無聊出頭,感謝金手指兄弟們每次都把娟狗的事當成自己的事,這輩子能認識你們真的太好了。今年受惠於律訓的奇妙緣分,認識了小涵a.k.a.大安區陳意涵,你擔任我無薪、無心的粉專小編,應該是一點都不辛苦= =,你嘔吐在我手上的事情還有很多事情我都還沒原諒你希望你可以自己反省一下,但不用改進,繼續做自己和小編就好叻嘻嘻,你最讚。還有很多今年在我陷入負能量漩渦時,願意陪我喝酒吃飯、聽我跳針、給我溫暖的好朋友們,謝謝你們今年的陪伴。最後,我愛我的家人,希望明年我可以讓你們過更好的生活,再給我一點時間,我已經很努力的在跑了!
2021年末因為看了木村拓哉演的型男主廚三星夢,覺得挖捲髮太帥了吧,就衝動的跑去燙頭髮,完全忘記我不是木村,也忘記2020年末我就做過一樣的蠢事,早就發誓絕不能再燙,好醜∼沒想到過了一年完全沒長進,又得捲捲醜醜的跨年叻,歸剛欸!總之,2022希望我們的人生都不要再重蹈覆轍,讓我們充滿正能量的迎向,希望不要那麼烙賽的2022∼親愛的朋友們來唸刑訴囉!
Jango
2021年12月30日,於台大校史館
目錄
本書使用方式 ‧1
Chapter 0 刑事訴訟法緒論
題型 0-1 刑事訴訟法之效力範圍
【林鈺雄老師文章案例改編】 ‧0-4
題型 0-2 調查原則/澄清義務【110北大第3題第2小題】 ‧0-9
Chapter 1 訴訟主體
第一節 法院 ‧1-3
※雲端增補:牽連管轄之喪失處置(見前摺封口) ‧1-3
題型 1-1-1 強制處分專庭【109輔大第4題】 ‧1-3
題型 1-1-2 土地管轄之爭議【林鈺雄老師文章案例改編】 ‧1-8
題型 1-1-3 媒體預斷與法官迴避【林鈺雄老師教科書案例】 ‧1-10
第二節 被告 ‧1-16
題型 1-2-1 不自證己罪【99台大第2題】 ‧1-16
第三節 辯護人 ‧1-22
題型 1-3-1 強制辯護案件之實質有效辯護【95律師第1題】 ‧1-22
題型 1-3-2 共同辯護【106台大第1題改編】 ‧1-27
題型 1-3-3 交通權【100司法官第3題第2小題】 ‧1-30
題型 1-3-4 被告本人之閱卷權【100台大第2題第1小題節錄】 ‧1-35
題型 1-3-5 受拘捕被告之辯護倚賴權、閱卷權
【100司法官第3題第1小題】 ‧1-42
題型 1-3-6 在場權與偵查不公開【96律師第2題第1小題】 ‧1-45
題型 1-3-7 強制辯護案件之被告自我辯護權
【110台大第2題改編】 ‧1-50
Chapter 2 訴訟客體
第一節 單一性 ‧2-4
單一案件 ‧2-4
題型 2-1-1 起訴不可分與不告不理之關係【93司法官第3題】 ‧2-10
題型 2-1-2 起訴不可分、函請併辦、追加起訴
【102律師第5題第2小題】 ‧2-14
題型 2-1-3 補行告訴之對象、另行起訴與單一案件之關係
【104司法官第4題第1小題】 ‧2-18
題型 2-1-4 單一案件、漏未判決【95司法官第4題節錄改編】 ‧2-22
題型 2-1-5 追加起訴與漏判【107律師第2題第3小題】 ‧2-25
題型 2-1-6 單一案件之上訴不可分【96律師第4題節錄】 ‧2-32
題型 2-1-7 上訴不可分之例外【110中正第1題】 ‧2-37
第二節 同一性 ‧2-45
案件同一性 ‧2-45
題型 2-2-1 事實上同一之判準、連續犯與法律上同一
【96司法官第1題】 ‧2-47
題型 2-2-2 自然的歷史進程說【98律師第3題】 ‧2-51
題型 2-2-3 事實基礎之變更、變更起訴法條程序
【101司法官第4題】 ‧2-56
題型 2-2-4 裁判上一罪:犯罪事實之一部擴張
【95政大第3題第3小題】 ‧2-61
Chapter 3 強制處分
第一節 搜索 ‧3-4
※雲端增補:搜索票之特定明確原則(見前摺封口) ‧3-4
題型 3-1-1 搜索票之特定明確原則、附帶搜索、同意搜索
【101東吳第2題】 ‧3-4
題型 3-1-2 附帶搜索之範圍【102北大第4題】 ‧3-9
題型 3-1-3 第三人同意搜索【103地特三等法律廉政第4題】 ‧3-13
題型 3-1-4 緊急搜索、另案扣押【100北大第3題】 ‧3-17
※雲端增補:搜索律師事務所、新聞媒體(見前摺封口) ‧3-21
第二節 扣押 ‧3-22
題型 3-2-1 非附隨於搜索之緊急扣押、附帶搜索
【王士帆老師文章案例】 ‧3-23
題型 3-2-2 沒收扣押、追徵扣押、證據扣押之差異
【110台大第1題(節錄)】 ‧3-27
題型 3-2-3 非附隨於搜索之扣押、比例原則
【107台大第2題第2小題】 ‧3-30
題型 3-2-4 扣押實質要件─標的物漲價【107成大第1題】 ‧3-36
第三節 羈押與限制出境、出海 ‧3-40
※雲端增補:限制出境之新法鳥瞰(見前摺封口) ‧3-40
題型 3-3-1 羈押之拘捕前置原則【林鈺雄老師教科書案例】 ‧3-40
題型 3-3-2 審判中檢察官之羈押聲請權【98北大第2題節錄】 ‧3-44
題型 3-3-3 羈押審查程序之閱卷權【106輔大第2題第3小題】 ‧3-48
題型 3-3-4 羈押防逃【時事改編】 ‧3-53
題型 3-3-5 撤銷、停止羈押及其替代措施
【林鈺雄老師文章改編】 ‧3-57
題型 3-3-6 限制出境、出海【吳巡龍檢察官文章改編】 ‧3-61
第四節 身體檢查處分 ‧3-68
題型 3-4-1 司法警察之確認與採樣檢查【105警大第2題】 ‧3-69
題型 3-4-2 指認【105司法官第3題第1小題】 ‧3-74
第五節 通訊監察 ‧3-79
題型 3-5-1 通訊監察之發動要件【103司法官第3題】 ‧3-80
題型 3-5-2 違法通訊監察之法律效果
【107律師第2題第1小題】 ‧3-82
題型 3-5-3 另案監聽之法律效果【105政大第1題】 ‧3-87
題型 3-5-4 得一方同意之監聽【97政大第2題節錄】 ‧3-91
第六節 新形態強制處分 ‧3-96
題型 3-6-1 基本權干預體系之運用【108台大第1題第1小題】 ‧3-96
※雲端增補:一般授權基礎(偵查概括條款)的爭論(見前摺封口)
‧3-103
題型 3-6-2 GPS偵查【106成大第1題】 ‧3-103
題型 3-6-3 扣押伺服器之電子郵件【108北大第2題】 ‧3-111
題型 3-6-4 誘捕偵查【103台大第1題】 ‧3-120
Chapter 4 證據
壹、證據能力 ‧4-3
貳、嚴格證明法則 ‧4-5
第一節 補強法則 ‧4-9
題型 4-1-1 補強法則【100司法官第5題第3小題】 ‧4-11
題型 4-1-2 補強法則─共同被告自白相互補強
【103成大第3題】 ‧4-16
題型 4-1-3 超法規補強法則─被害人陳述【106台大第2題】 ‧4-22
Try again 【107台大第1題】 ‧4-29
Try again 【108東吳第1題】 ‧4-30
第二節 傳聞法則與質問法則 ‧4-31
壹、檢察官前陳述 ‧4-34
題型 4-2-1 未具結的檢訊陳述【97律師第4題第1小題】 ‧4-34
題型 4-2-2 有具結、未具結的檢訊陳述【109台大第2題】 ‧4-39
題型 4-2-3 檢訊陳述之補行詰問【98政大第1題第1小題】 ‧4-49
Try again 【110成大第2題】 ‧4-54
貳、司法警察前之陳述 ‧4-55
題型 4-2-4 臨終陳述與傳聞證人【97司法官第2題】 ‧4-55
題型 4-2-5 境外筆錄之證據能力【106中正第1題】 ‧4-59
Try again 【107政大第1題第3小題】 ‧4-71
Try again 【103高大第4題】 ‧4-71
Try again 【110律師、司法官第2題第1小題】 ‧4-71
參、文書證據 ‧4-73
題型 4-2-6 公務上文書之傳聞例外【107東吳第3題第3小題】 ‧4-73
題型 4-2-7 業務上文書之傳聞例外【105律師第5題第4小題】 ‧4-77
肆、同意例外 ‧4-80
題型 4-2-8 同意例外與其撤回【100司法官第4題第1小題】 ‧4-80
伍、質問法則與其容許例外 ‧4-86
題型 4-2-9 義務法則、歸責法則【98台大第2題】 ‧4-92
Try again 【98政大第1題第2小題】 ‧4-96
題型 4-2-10 義務法則【107律師第2題第2小題】 ‧4-97
第三節 法定證據方法 ‧4-102
壹、被告 ‧4-102
題型 4-3-1 證人轉被告、告知義務之規避
【101律師第5題第3小題】 ‧4-108
題型 4-3-2 訊問程序未盡告知義務之證據使用禁止
【104律師第3題】 ‧4-115
※雲端增補:證人轉被告與不證己罪、正當程序之關係(見前摺封口)
‧4-119
※雲端增補:關係人轉被告(見前摺封口) ‧4-119
題型 4-3-3 利誘之不正訊問【103司法官第5題第4小題】 ‧4-121
題型 4-3-4 訊問未全程連續錄音錄影之法律效果
【105東吳第1題第1小題】 ‧4-126
Try again 【108律師、司法官第2題第1小題】 ‧4-132
題型 4-3-5 遲延訊問【99律師第1題第2小題改編】 ‧4-132
題型 4-3-6 非任意性自白的繼續效【98律師第2題第2小題】 ‧4-135
Try again 【104台大第1題第3小題】 ‧4-138
題型 4-3-7 非任意性自白之直接、繼續、放射效
【103政大第1題】 ‧4-139
貳、證人 ‧4-144
題型 4-3-8 無效反詰問【107成大第3題】 ‧4-144
題型 4-3-9 異議權【101律師第4題】 ‧4-149
參、鑑定 ‧4-154
題型 4-3-10 機關鑑定與其言詞報告義務【99司法官第4題】 ‧4-154
題型 4-3-11 證人、鑑定人、鑑定證人與機關鑑定
【100律師第3題】 ‧4-156
題型 4-3-12 鑑定證人與鑑定人之拒卻
【109律師、司法官第2題第3小題】 ‧4-159
題型 4-3-13 詢問被告之告知義務與概括選任鑑定人
【99律師第1題第2小題】 ‧4-163
題型 4-3-14 測謊【107台大第1題】 ‧4-167
肆、勘驗 ‧4-173
題型 4-3-15 實物提示、監聽譯文【101政大第2題】 ‧4-173
題型 4-3-11 監聽譯文之證據能力 【100北大第4題】 ‧4-178
第四節 證據禁止法則 ‧4-182
題型 4-4-1 私人不法取證【107成大第2題】 ‧4-183
題型 4-4-2 證據禁止理論、證人之拒絕證言權
【107台大第2題第1小題】 ‧4-188
Chapter 5 偵查程序
第一節 偵查各論:告訴 ‧5-5
題型 5-1-1 指定代行告訴人【101律師第3題第1、2小題】 ‧5-5
題型 5-1-2 代行告訴人、告訴代理人【99司法官第1題】 ‧5-9
題型 5-1-3 告訴瑕疵之補正、治癒【106律師第2題第2小題】 ‧5-11
題型 5-1-4 告訴乃論罪之主觀不可分
【103律師第5題第1、2小題】 ‧5-15
題型 5-1-5 告訴乃論罪之客觀不可分【96政大第4題第1小題】 ‧5-19
題型 5-1-6 告訴乃論罪之客觀不可分與新想像競合
【106東吳第4題第1小題】 ‧5-23
※雲端增補:告訴權之捨棄(見前摺封口) ‧5-27
第二節 偵查各論:不起訴、緩起訴處分 ‧5-28
緩起訴處分之檢討 ‧5-28
※雲端增補:不起訴處分確定力之探討(見前摺封口) ‧5-29
※雲端增補:交付審判制度之探討(見前摺封口) ‧5-29
題型 5-2-1 無效之不起訴處分【104司法官第5題第2小題】 ‧5-29
題型 5-2-2 緩起訴之撤銷【94司法官第2題】 ‧5-34
題型 5-2-3 緩起訴期間內發現新事證【98司法官第1題】 ‧5-38
題型 5-2-4 無效之緩起訴撤銷【101律師第5題第4小題】 ‧5-42
題型 5-2-5 遲延履行負擔之撤銷及其救濟
【林鈺雄老師文章案例改編】 ‧5-46
題型 5-2-6 緩起訴期間與自訴限制
【林鈺雄老師文章案例改編】 ‧5-50
Chapter 6 公訴與自訴
第一節 公訴 ‧6-3
題型 6-1-1 冒名【97台大第2題】 ‧6-3
題型 6-1-2 頂替、冒名頂替【93律師第4題】 ‧6-8
第二節 自訴 ‧6-12
題型 6-2-1 被害人之定義【薛智仁老師文章案例改編】 ‧6-13
題型 6-2-2 自訴之程式與限制【95司法官第1題】 ‧6-16
※雲端增補:釋字第569號解釋與撤回自訴(見前摺封口) ‧6-19
題型 6-2-3 自訴之強制律師代理與上訴【98司法官第3題】 ‧6-19
題型 6-2-4 自訴之限制─公訴優先原則
【103律師第4題節錄】 ‧6-22
Try again 【97 律師第2 題節錄】 ‧6-26
題型 6-2-5 自訴之限制─公訴優先原則的例外
【109律師、司法官第2題第1小題】 ‧6-27
題型 6-2-6 自訴人之證人適格
【109律師、司法官第2題第2小題】 ‧6-31
Chapter 7 通常審判程序
第一節 準備程序 ‧7-3
題型 7-1-1 準備程序訊問證人之例外
【102司法官第5題第3小題】 ‧7-3
題型 7-1-2 證據能力之調查與決定【99司法官第2題節錄】 ‧7-6
題型 7-1-3 準備程序改行簡式審判程序
【99律師第3題第1小題】 ‧7-11
第二節 審判程序 ‧7-15
題型 7-2-1 審判期日被告應否到庭【92司法官第3題第1小題】 ‧7-15
題型 7-2-2 命被告退庭之被告缺席審判
【108司律第2題第2小題】 ‧7-19
題型 7-2-3 審理程序改行準備程序【96司法官第3題】 ‧7-26
第三節 簡捷程序 ‧7-29
題型 7-3-1 誤以簡易判決處刑之救濟1【95司法官第3題】 ‧7-31
題型 7-3-2 誤以簡易判決處刑之救濟2【98司法官第4題】 ‧7-38
題型 7-3-3 協商程序【98律師第4題】 ‧7-43
第四節 裁判 ‧7-48
題型 7-4-1 裁判之更正【103北大第4題第2小題】 ‧7-48
題型 7-4-2 判決實體確定力物的範圍、新想像競合犯
【103律師第4題節錄】 ‧7-51
題型 7-4-3 判決實體確定力時的範圍【97政大第3題第2小題】 ‧7-56
Chapter 8 通常救濟程序
第一節 上訴通則 ‧8-3
※雲端增補:辯護人上訴權之性質(見前摺封口) ‧8-3
※雲端增補:上訴利益之判斷1、2(見前摺封口) ‧8-3
題型 8-1-1 監護處分與無罪判決之上訴利益
【108中原第2題第2小題】 ‧8-3
第二節 上訴第二審 ‧8-11
題型 8-2-1 上訴具體理由【97司法官第4題】 ‧8-11
題型 8-2-2 強制辯護案件律師代撰上訴理由義務
【107政大第2題節錄】 ‧8-17
Try again 【110 律師、司法官第2 題第2 小題】 ‧8-25
題型 8-2-3 不利益變更禁止原則─適用前提與例外條款之限縮解釋
【102律師第4題】 ‧8-26
題型 8-2-4 不利益變更禁止原則─禁止加重與強制減輕
【薛智仁老師文章案例改編】 ‧8-33
題型 8-2-5 不利益變更禁止原則─量刑規定與例外條款
【96司法官第4題第2小題】 ‧8-37
題型 8-2-6 不利益變更禁止原則─眼花撩亂的實務見解
【103北大第3題節錄】 ‧8-40
題型 8-2-7 不利益變更禁止原則─例外條款與利得沒收
【107台大第2題第3小題節錄】 ‧8-44
第三節 上訴第三審 ‧8-47
題型 8-3-1 上訴第三審之理由限制【94司法官第3題第1小題】 ‧8-47
題型 8-3-2 上訴第三審─誤合法為不合法、被告死亡
【100律師第4題】 ‧8-50
※雲端增補:上訴第三審―監所上訴、被告死亡
(見前摺封口) ‧8-56
※雲端增補:釋字第752號解釋―新修正刑事訴訟法第376條規定
(見前摺封口) ‧8-56
題型 8-3-3 釋字第752號解釋─新修正刑事訴訟法第376條規定與單一
案件之關係【最高法院107年度台上字第2696號判決事實改編】
‧8-57
Chapter 9 非常救濟程序
第一節 再審 ‧9-3
題型 9-1-1 新事證之解釋【92台大第3題第1、2小題】 ‧9-5
題型 9-1-2 新事證之解釋:新鑑定人【103東吳第4題】 ‧9-14
題型 9-1-3 再審之管轄法院、為被告不利益提起再審
【99司法官第3題】 ‧9-16
※雲端增補:再審與無罪推定原則之關係(見前摺封口) ‧9-21
題型 9-1-4 再審程序之證據調查【109中正第1題第3小題】 ‧9-21
題型 9-1-5 再審聲請程序之意見陳述
【109中原第2題第2小題】 ‧9-24
第二節 非常上訴 ‧9-29
題型 9-2-1 判決違背法令【93司法官第4題】 ‧9-30
題型 9-2-2 非常上訴之必要性解釋【98東吳第4題】 ‧9-34
Chapter 10 沒收特別程序
題型 10-1 保全沒收之扣押與第三人參與程序
【106政大第2題】 ‧10-3
題型 10-2 第三人參與審判的方式【109北大第2題第1小題】 ‧10-9
題型 10-3 得參與沒收特別程序之第三人【107成大第4題】 ‧10-18
題型 10-4 沒收之裁判諭知方式【林鈺雄老師文章案例】 ‧10-26
題型 10-5 沒收之一部上訴【林鈺雄老師文章案例改編】 ‧10-33
題型 10-6 漏未沒收、沒收一部上訴、不利益變更禁止原則
【110律師、司法官第2題第3小題】 ‧10-38
題型 10-7 釋字第752號解釋─第三人沒收判決
【吳燦法官文章改編】 ‧10-45
※雲端增補:沒收之一部上訴(見前摺封口) ‧10-52
題型 10-8 單獨宣告沒收程序【楊雲驊老師文章案例改編】 ‧10-52
題型 10-9 單獨宣告沒收程序之第三人參與
【108司律第2題第3小題】 ‧10-60
Chapter 11 被害人訴訟參與新制
退換貨說明:
會員均享有10天的商品猶豫期(含例假日)。若您欲辦理退換貨,請於取得該商品10日內寄回。
辦理退換貨時,請保持商品全新狀態與完整包裝(商品本身、贈品、贈票、附件、內外包裝、保證書、隨貨文件等)一併寄回。若退回商品無法回復原狀者,可能影響退換貨權利之行使或須負擔部分費用。
訂購本商品前請務必詳閱退換貨原則。影片僅供參考,實物可能因再版或再刷而有差異
作者:Jango
優惠價: 9 折, NT$ 792 NT$ 880
本商品已絕版
本書特色
《題型破解》完整收錄重要題型,以體系化的編排方式呈現,以擬真的版面、字數作答,輔以關鍵字句提醒,陪您一起破解難題,找到打開國考大門的鑰匙。
1. 收錄刑事訴訟法最新熱門爭點與修法動態。
2. 收錄與考點相關之實務見解,堅實你的答題骨幹。
3. 囊括豐富的學說見解,提升新式命題最著重的論述能力。
4. 豐富的參考資料,層次體系再擴張,任何題目都能寫得洋洋灑灑。
5. 讓Jango以白話、風趣的解讀法,帶你快速掌握備考方向。
作者簡介
Jango
台大刑法組
律師高考及格
台北大學法律服務社第32屆社長
皇室戰爭天狗氣球愛用者
我是陳娟狗,你唸刑訴的好朋友。
四版序
首先,感謝所有購入三版的朋友們,謝謝你們相信我!我真的從沒想過會有這麼多人選擇這本書,由衷希望你們都已經順利上榜,而且是在網路上的序看到這段謝詞,願所有正在閱讀的你們都是初次見面的新朋友。但如果很不幸的你是老朋友且尚在努力,我也想特別跟你們說聲加油∼辛苦了,這一路走來不容易, 我們一起「學習成長和茁壯把逆境變成力量」,「我們都有我們的弱點,但我們絕對不會輕易被打敗」,「不會有所顧慮那些痛我們都記著」,勉勵你們化這些不甘心和對考試的賭爛,為力量,2022就是最後一年叻!
考慮到有更多朋友選擇娟狗,令本人非常的緊張,今年改版時我真的非常謹慎的重新看了自己的書一整遍,做了非∼常多的調整。那四版跟三版差在哪呢? 我真的是無情開改ㄟ(交出去的修正、新增word檔有19萬字,我真的改到自己常常在電腦前咯咯笑,我誰我瘋子)!大概分為以下幾點,給在書架前猶豫要不要買新版的朋友們參考嘻嘻:
1. 章節次序微調
審視了一下自己初版時的章節編排,實在非常不順眼,而且我又想讓有上我全修班的同學可以搭配課程使用,所以把章節盡量調整成與全修班課程講義、授課的順序相對應,目前的編排方式也是我覺得比較好的∼
2. 收錄新題目
⑴ 這次除了新增剛出爐的110司律考題,即題型10-6沒收程序的綜合考題2,也增加了一些110研究所考試的題目,當然都是挑一下我覺得比較值得注意的、過去沒收錄到的爭點,例如:題型0-2的調查原則、題型1-3-7的強辯案件的被告自我辯護權、題型2-1-7上訴不可分之例外等;也有新補充一些爭點我已經解過,我覺得不需要重解的類題在相關題目的引註,為節省版面,這部分只能麻煩朋友們去網路上找想練習的類題了∼
⑵ 有多收錄了一些涉及「基本概念」的題型,例如:題型3-3-1拘捕前置原則、題型3-3-6限制出境出海、題型3-4-1司法警察之身體檢查處分、題型9-1-2新鑑定人之新事證、題型9-1-5再審聲請程序之意見陳述等,其中身體檢查與限制出境,近期有一些新文章與討論,所以更有收錄必要。
⑶ 也有新增一些文章、教科書案例(前面有些其實也是啦),幫大家補充一些重要的文獻、實務意見,其中也有部分把舊解換成「有在考試上出現的題目」重解一次,例如:題型1-1-1強制處分專庭、題型1-1-3媒體預斷與法官迴避、題型3-2-2沒收扣押與證據扣押的爭議、題型8-1-1監護處分與無罪判決之上訴利益、題型10-4沒收裁判諭知方式、題型10-5沒收之一部上訴等。
3. 補充新的學說意見
引註、擬答、答題補充,都有用近期比較新的學說意見去審視有沒有可以修正或補充的地方,僅例示:題型10-7沒收與釋字第752號解釋之關係,就有用林鈺雄老師今年最新的意見補充,然後其他還有大大中中小小的補充,就不詳細列出了。
4. 教科書版次更新、新增更多書籍引註
如前兩次改版,還是有把每本教科書的引註,都換成「最新的」版次和頁數了,每年都要調這個真的超折磨人⋯⋯而且好像也很沒意義,但恩師上課時曾多次強調:「做報告時教科書就是要引到最新的!」,我覺得對於正在或即將閱讀的你們,我也有責任要盡力做到最好∼就像在寫自己的報告一樣!只求我愈加病態的引註能夠幫助更多想要找文獻來直接審理的朋友,就算只有一個, 我也覺得我的努力值得!然後你們花錢買我的書,我真的也花錢買了好多教科書⋯⋯.(但再次感謝新學林每年都贊助我很多新版教科書,大家才有最新的引註,超讚,佛心公司╰(☉д☉)╮佛心公司╭(☉д☉)╯)
5. 修正與調整過去的錯誤和解法
部分解題上的用語和見解,有非常多朋友來和我討論,我真的超級感謝!尤其是很多私訊粉專的朋友們,你們的問題都非常好∼大部分你們的問題我都有更詳細的說明,也有相應修正了部分擬答,但有更多是我自己靈魂拷問自己然後決定要再改得更清楚一點,多加點Tips的= =,因為實在太多我就不特別列舉或例示了。然後還有一些偷偷活在字裡行間好多版次的筆誤,感謝好∼多好多朋友的提醒,真的幫了大忙,希望錯誤都不要再出現了!必須特別感謝宛如地下編輯的張琬平律師,願意超級仔細地閱讀拙著,還幫我找到好多藏的很深的錯誤(大家可以去追蹤Sarah律師的挨居幫我報答她)!
今年的改版真的好煎熬,本來8月就弄好了,等10月二試新題釋出後就可以完整交稿,結果國考延期!還給我延兩次!真的瘋掉,主辦單位要不要管一下R∼從8月改到12月還在修,一出什麼新文章或有什麼新版教科書上市我就超焦慮,那段時間每天都覺得,我不用站在雲林我頭也超暈ㄟ !但考生當然比我辛苦一百倍啦所以還是認命把該做的事做完了,啊我也只是愛抱怨ㄏ。
依舊感謝當初找我寫書的溫拿學長(保險癡漢)與曉玉學姐,讓我有機會服務大家,也超級感謝到此時此刻還沒殺死我的編輯群們,尤其是今年第一次合作的責編肇昌,哥對不起,我真的超龜毛你一定被我煩死了QQ當然還有超級努力幫我推廣的柔彣、元鳳、亭嘉、奎萬,怎麼都知道我什麼時候愛面子病和鑽牛角尖病會發作咧好好笑!還有願意給我發表與發病空間的毛總,今年也要再次感謝毛老大的包容!然後,今年要特別感謝G哥邀請我去讀家上課,讓我有更多機會磨練自己的上課功力∼大家真的都對我很好,謝謝你們包容我的強迫症,尊重我自以為是的選擇,哥哥姊姊們真的都辛苦了!
今年莫名其妙地開了粉專(FB搜尋Jango,沒錯名字就是這樣,歡迎大家投稿更讚的粉絲專業名稱),也莫名其妙的搞了一些有的沒的無聊出頭,感謝金手指兄弟們每次都把娟狗的事當成自己的事,這輩子能認識你們真的太好了。今年受惠於律訓的奇妙緣分,認識了小涵a.k.a.大安區陳意涵,你擔任我無薪、無心的粉專小編,應該是一點都不辛苦= =,你嘔吐在我手上的事情還有很多事情我都還沒原諒你希望你可以自己反省一下,但不用改進,繼續做自己和小編就好叻嘻嘻,你最讚。還有很多今年在我陷入負能量漩渦時,願意陪我喝酒吃飯、聽我跳針、給我溫暖的好朋友們,謝謝你們今年的陪伴。最後,我愛我的家人,希望明年我可以讓你們過更好的生活,再給我一點時間,我已經很努力的在跑了!
2021年末因為看了木村拓哉演的型男主廚三星夢,覺得挖捲髮太帥了吧,就衝動的跑去燙頭髮,完全忘記我不是木村,也忘記2020年末我就做過一樣的蠢事,早就發誓絕不能再燙,好醜∼沒想到過了一年完全沒長進,又得捲捲醜醜的跨年叻,歸剛欸!總之,2022希望我們的人生都不要再重蹈覆轍,讓我們充滿正能量的迎向,希望不要那麼烙賽的2022∼親愛的朋友們來唸刑訴囉!
Jango
2021年12月30日,於台大校史館
目錄
本書使用方式 ‧1
Chapter 0 刑事訴訟法緒論
題型 0-1 刑事訴訟法之效力範圍
【林鈺雄老師文章案例改編】 ‧0-4
題型 0-2 調查原則/澄清義務【110北大第3題第2小題】 ‧0-9
Chapter 1 訴訟主體
第一節 法院 ‧1-3
※雲端增補:牽連管轄之喪失處置(見前摺封口) ‧1-3
題型 1-1-1 強制處分專庭【109輔大第4題】 ‧1-3
題型 1-1-2 土地管轄之爭議【林鈺雄老師文章案例改編】 ‧1-8
題型 1-1-3 媒體預斷與法官迴避【林鈺雄老師教科書案例】 ‧1-10
第二節 被告 ‧1-16
題型 1-2-1 不自證己罪【99台大第2題】 ‧1-16
第三節 辯護人 ‧1-22
題型 1-3-1 強制辯護案件之實質有效辯護【95律師第1題】 ‧1-22
題型 1-3-2 共同辯護【106台大第1題改編】 ‧1-27
題型 1-3-3 交通權【100司法官第3題第2小題】 ‧1-30
題型 1-3-4 被告本人之閱卷權【100台大第2題第1小題節錄】 ‧1-35
題型 1-3-5 受拘捕被告之辯護倚賴權、閱卷權
【100司法官第3題第1小題】 ‧1-42
題型 1-3-6 在場權與偵查不公開【96律師第2題第1小題】 ‧1-45
題型 1-3-7 強制辯護案件之被告自我辯護權
【110台大第2題改編】 ‧1-50
Chapter 2 訴訟客體
第一節 單一性 ‧2-4
單一案件 ‧2-4
題型 2-1-1 起訴不可分與不告不理之關係【93司法官第3題】 ‧2-10
題型 2-1-2 起訴不可分、函請併辦、追加起訴
【102律師第5題第2小題】 ‧2-14
題型 2-1-3 補行告訴之對象、另行起訴與單一案件之關係
【104司法官第4題第1小題】 ‧2-18
題型 2-1-4 單一案件、漏未判決【95司法官第4題節錄改編】 ‧2-22
題型 2-1-5 追加起訴與漏判【107律師第2題第3小題】 ‧2-25
題型 2-1-6 單一案件之上訴不可分【96律師第4題節錄】 ‧2-32
題型 2-1-7 上訴不可分之例外【110中正第1題】 ‧2-37
第二節 同一性 ‧2-45
案件同一性 ‧2-45
題型 2-2-1 事實上同一之判準、連續犯與法律上同一
【96司法官第1題】 ‧2-47
題型 2-2-2 自然的歷史進程說【98律師第3題】 ‧2-51
題型 2-2-3 事實基礎之變更、變更起訴法條程序
【101司法官第4題】 ‧2-56
題型 2-2-4 裁判上一罪:犯罪事實之一部擴張
【95政大第3題第3小題】 ‧2-61
Chapter 3 強制處分
第一節 搜索 ‧3-4
※雲端增補:搜索票之特定明確原則(見前摺封口) ‧3-4
題型 3-1-1 搜索票之特定明確原則、附帶搜索、同意搜索
【101東吳第2題】 ‧3-4
題型 3-1-2 附帶搜索之範圍【102北大第4題】 ‧3-9
題型 3-1-3 第三人同意搜索【103地特三等法律廉政第4題】 ‧3-13
題型 3-1-4 緊急搜索、另案扣押【100北大第3題】 ‧3-17
※雲端增補:搜索律師事務所、新聞媒體(見前摺封口) ‧3-21
第二節 扣押 ‧3-22
題型 3-2-1 非附隨於搜索之緊急扣押、附帶搜索
【王士帆老師文章案例】 ‧3-23
題型 3-2-2 沒收扣押、追徵扣押、證據扣押之差異
【110台大第1題(節錄)】 ‧3-27
題型 3-2-3 非附隨於搜索之扣押、比例原則
【107台大第2題第2小題】 ‧3-30
題型 3-2-4 扣押實質要件─標的物漲價【107成大第1題】 ‧3-36
第三節 羈押與限制出境、出海 ‧3-40
※雲端增補:限制出境之新法鳥瞰(見前摺封口) ‧3-40
題型 3-3-1 羈押之拘捕前置原則【林鈺雄老師教科書案例】 ‧3-40
題型 3-3-2 審判中檢察官之羈押聲請權【98北大第2題節錄】 ‧3-44
題型 3-3-3 羈押審查程序之閱卷權【106輔大第2題第3小題】 ‧3-48
題型 3-3-4 羈押防逃【時事改編】 ‧3-53
題型 3-3-5 撤銷、停止羈押及其替代措施
【林鈺雄老師文章改編】 ‧3-57
題型 3-3-6 限制出境、出海【吳巡龍檢察官文章改編】 ‧3-61
第四節 身體檢查處分 ‧3-68
題型 3-4-1 司法警察之確認與採樣檢查【105警大第2題】 ‧3-69
題型 3-4-2 指認【105司法官第3題第1小題】 ‧3-74
第五節 通訊監察 ‧3-79
題型 3-5-1 通訊監察之發動要件【103司法官第3題】 ‧3-80
題型 3-5-2 違法通訊監察之法律效果
【107律師第2題第1小題】 ‧3-82
題型 3-5-3 另案監聽之法律效果【105政大第1題】 ‧3-87
題型 3-5-4 得一方同意之監聽【97政大第2題節錄】 ‧3-91
第六節 新形態強制處分 ‧3-96
題型 3-6-1 基本權干預體系之運用【108台大第1題第1小題】 ‧3-96
※雲端增補:一般授權基礎(偵查概括條款)的爭論(見前摺封口)
‧3-103
題型 3-6-2 GPS偵查【106成大第1題】 ‧3-103
題型 3-6-3 扣押伺服器之電子郵件【108北大第2題】 ‧3-111
題型 3-6-4 誘捕偵查【103台大第1題】 ‧3-120
Chapter 4 證據
壹、證據能力 ‧4-3
貳、嚴格證明法則 ‧4-5
第一節 補強法則 ‧4-9
題型 4-1-1 補強法則【100司法官第5題第3小題】 ‧4-11
題型 4-1-2 補強法則─共同被告自白相互補強
【103成大第3題】 ‧4-16
題型 4-1-3 超法規補強法則─被害人陳述【106台大第2題】 ‧4-22
Try again 【107台大第1題】 ‧4-29
Try again 【108東吳第1題】 ‧4-30
第二節 傳聞法則與質問法則 ‧4-31
壹、檢察官前陳述 ‧4-34
題型 4-2-1 未具結的檢訊陳述【97律師第4題第1小題】 ‧4-34
題型 4-2-2 有具結、未具結的檢訊陳述【109台大第2題】 ‧4-39
題型 4-2-3 檢訊陳述之補行詰問【98政大第1題第1小題】 ‧4-49
Try again 【110成大第2題】 ‧4-54
貳、司法警察前之陳述 ‧4-55
題型 4-2-4 臨終陳述與傳聞證人【97司法官第2題】 ‧4-55
題型 4-2-5 境外筆錄之證據能力【106中正第1題】 ‧4-59
Try again 【107政大第1題第3小題】 ‧4-71
Try again 【103高大第4題】 ‧4-71
Try again 【110律師、司法官第2題第1小題】 ‧4-71
參、文書證據 ‧4-73
題型 4-2-6 公務上文書之傳聞例外【107東吳第3題第3小題】 ‧4-73
題型 4-2-7 業務上文書之傳聞例外【105律師第5題第4小題】 ‧4-77
肆、同意例外 ‧4-80
題型 4-2-8 同意例外與其撤回【100司法官第4題第1小題】 ‧4-80
伍、質問法則與其容許例外 ‧4-86
題型 4-2-9 義務法則、歸責法則【98台大第2題】 ‧4-92
Try again 【98政大第1題第2小題】 ‧4-96
題型 4-2-10 義務法則【107律師第2題第2小題】 ‧4-97
第三節 法定證據方法 ‧4-102
壹、被告 ‧4-102
題型 4-3-1 證人轉被告、告知義務之規避
【101律師第5題第3小題】 ‧4-108
題型 4-3-2 訊問程序未盡告知義務之證據使用禁止
【104律師第3題】 ‧4-115
※雲端增補:證人轉被告與不證己罪、正當程序之關係(見前摺封口)
‧4-119
※雲端增補:關係人轉被告(見前摺封口) ‧4-119
題型 4-3-3 利誘之不正訊問【103司法官第5題第4小題】 ‧4-121
題型 4-3-4 訊問未全程連續錄音錄影之法律效果
【105東吳第1題第1小題】 ‧4-126
Try again 【108律師、司法官第2題第1小題】 ‧4-132
題型 4-3-5 遲延訊問【99律師第1題第2小題改編】 ‧4-132
題型 4-3-6 非任意性自白的繼續效【98律師第2題第2小題】 ‧4-135
Try again 【104台大第1題第3小題】 ‧4-138
題型 4-3-7 非任意性自白之直接、繼續、放射效
【103政大第1題】 ‧4-139
貳、證人 ‧4-144
題型 4-3-8 無效反詰問【107成大第3題】 ‧4-144
題型 4-3-9 異議權【101律師第4題】 ‧4-149
參、鑑定 ‧4-154
題型 4-3-10 機關鑑定與其言詞報告義務【99司法官第4題】 ‧4-154
題型 4-3-11 證人、鑑定人、鑑定證人與機關鑑定
【100律師第3題】 ‧4-156
題型 4-3-12 鑑定證人與鑑定人之拒卻
【109律師、司法官第2題第3小題】 ‧4-159
題型 4-3-13 詢問被告之告知義務與概括選任鑑定人
【99律師第1題第2小題】 ‧4-163
題型 4-3-14 測謊【107台大第1題】 ‧4-167
肆、勘驗 ‧4-173
題型 4-3-15 實物提示、監聽譯文【101政大第2題】 ‧4-173
題型 4-3-11 監聽譯文之證據能力 【100北大第4題】 ‧4-178
第四節 證據禁止法則 ‧4-182
題型 4-4-1 私人不法取證【107成大第2題】 ‧4-183
題型 4-4-2 證據禁止理論、證人之拒絕證言權
【107台大第2題第1小題】 ‧4-188
Chapter 5 偵查程序
第一節 偵查各論:告訴 ‧5-5
題型 5-1-1 指定代行告訴人【101律師第3題第1、2小題】 ‧5-5
題型 5-1-2 代行告訴人、告訴代理人【99司法官第1題】 ‧5-9
題型 5-1-3 告訴瑕疵之補正、治癒【106律師第2題第2小題】 ‧5-11
題型 5-1-4 告訴乃論罪之主觀不可分
【103律師第5題第1、2小題】 ‧5-15
題型 5-1-5 告訴乃論罪之客觀不可分【96政大第4題第1小題】 ‧5-19
題型 5-1-6 告訴乃論罪之客觀不可分與新想像競合
【106東吳第4題第1小題】 ‧5-23
※雲端增補:告訴權之捨棄(見前摺封口) ‧5-27
第二節 偵查各論:不起訴、緩起訴處分 ‧5-28
緩起訴處分之檢討 ‧5-28
※雲端增補:不起訴處分確定力之探討(見前摺封口) ‧5-29
※雲端增補:交付審判制度之探討(見前摺封口) ‧5-29
題型 5-2-1 無效之不起訴處分【104司法官第5題第2小題】 ‧5-29
題型 5-2-2 緩起訴之撤銷【94司法官第2題】 ‧5-34
題型 5-2-3 緩起訴期間內發現新事證【98司法官第1題】 ‧5-38
題型 5-2-4 無效之緩起訴撤銷【101律師第5題第4小題】 ‧5-42
題型 5-2-5 遲延履行負擔之撤銷及其救濟
【林鈺雄老師文章案例改編】 ‧5-46
題型 5-2-6 緩起訴期間與自訴限制
【林鈺雄老師文章案例改編】 ‧5-50
Chapter 6 公訴與自訴
第一節 公訴 ‧6-3
題型 6-1-1 冒名【97台大第2題】 ‧6-3
題型 6-1-2 頂替、冒名頂替【93律師第4題】 ‧6-8
第二節 自訴 ‧6-12
題型 6-2-1 被害人之定義【薛智仁老師文章案例改編】 ‧6-13
題型 6-2-2 自訴之程式與限制【95司法官第1題】 ‧6-16
※雲端增補:釋字第569號解釋與撤回自訴(見前摺封口) ‧6-19
題型 6-2-3 自訴之強制律師代理與上訴【98司法官第3題】 ‧6-19
題型 6-2-4 自訴之限制─公訴優先原則
【103律師第4題節錄】 ‧6-22
Try again 【97 律師第2 題節錄】 ‧6-26
題型 6-2-5 自訴之限制─公訴優先原則的例外
【109律師、司法官第2題第1小題】 ‧6-27
題型 6-2-6 自訴人之證人適格
【109律師、司法官第2題第2小題】 ‧6-31
Chapter 7 通常審判程序
第一節 準備程序 ‧7-3
題型 7-1-1 準備程序訊問證人之例外
【102司法官第5題第3小題】 ‧7-3
題型 7-1-2 證據能力之調查與決定【99司法官第2題節錄】 ‧7-6
題型 7-1-3 準備程序改行簡式審判程序
【99律師第3題第1小題】 ‧7-11
第二節 審判程序 ‧7-15
題型 7-2-1 審判期日被告應否到庭【92司法官第3題第1小題】 ‧7-15
題型 7-2-2 命被告退庭之被告缺席審判
【108司律第2題第2小題】 ‧7-19
題型 7-2-3 審理程序改行準備程序【96司法官第3題】 ‧7-26
第三節 簡捷程序 ‧7-29
題型 7-3-1 誤以簡易判決處刑之救濟1【95司法官第3題】 ‧7-31
題型 7-3-2 誤以簡易判決處刑之救濟2【98司法官第4題】 ‧7-38
題型 7-3-3 協商程序【98律師第4題】 ‧7-43
第四節 裁判 ‧7-48
題型 7-4-1 裁判之更正【103北大第4題第2小題】 ‧7-48
題型 7-4-2 判決實體確定力物的範圍、新想像競合犯
【103律師第4題節錄】 ‧7-51
題型 7-4-3 判決實體確定力時的範圍【97政大第3題第2小題】 ‧7-56
Chapter 8 通常救濟程序
第一節 上訴通則 ‧8-3
※雲端增補:辯護人上訴權之性質(見前摺封口) ‧8-3
※雲端增補:上訴利益之判斷1、2(見前摺封口) ‧8-3
題型 8-1-1 監護處分與無罪判決之上訴利益
【108中原第2題第2小題】 ‧8-3
第二節 上訴第二審 ‧8-11
題型 8-2-1 上訴具體理由【97司法官第4題】 ‧8-11
題型 8-2-2 強制辯護案件律師代撰上訴理由義務
【107政大第2題節錄】 ‧8-17
Try again 【110 律師、司法官第2 題第2 小題】 ‧8-25
題型 8-2-3 不利益變更禁止原則─適用前提與例外條款之限縮解釋
【102律師第4題】 ‧8-26
題型 8-2-4 不利益變更禁止原則─禁止加重與強制減輕
【薛智仁老師文章案例改編】 ‧8-33
題型 8-2-5 不利益變更禁止原則─量刑規定與例外條款
【96司法官第4題第2小題】 ‧8-37
題型 8-2-6 不利益變更禁止原則─眼花撩亂的實務見解
【103北大第3題節錄】 ‧8-40
題型 8-2-7 不利益變更禁止原則─例外條款與利得沒收
【107台大第2題第3小題節錄】 ‧8-44
第三節 上訴第三審 ‧8-47
題型 8-3-1 上訴第三審之理由限制【94司法官第3題第1小題】 ‧8-47
題型 8-3-2 上訴第三審─誤合法為不合法、被告死亡
【100律師第4題】 ‧8-50
※雲端增補:上訴第三審―監所上訴、被告死亡
(見前摺封口) ‧8-56
※雲端增補:釋字第752號解釋―新修正刑事訴訟法第376條規定
(見前摺封口) ‧8-56
題型 8-3-3 釋字第752號解釋─新修正刑事訴訟法第376條規定與單一
案件之關係【最高法院107年度台上字第2696號判決事實改編】
‧8-57
Chapter 9 非常救濟程序
第一節 再審 ‧9-3
題型 9-1-1 新事證之解釋【92台大第3題第1、2小題】 ‧9-5
題型 9-1-2 新事證之解釋:新鑑定人【103東吳第4題】 ‧9-14
題型 9-1-3 再審之管轄法院、為被告不利益提起再審
【99司法官第3題】 ‧9-16
※雲端增補:再審與無罪推定原則之關係(見前摺封口) ‧9-21
題型 9-1-4 再審程序之證據調查【109中正第1題第3小題】 ‧9-21
題型 9-1-5 再審聲請程序之意見陳述
【109中原第2題第2小題】 ‧9-24
第二節 非常上訴 ‧9-29
題型 9-2-1 判決違背法令【93司法官第4題】 ‧9-30
題型 9-2-2 非常上訴之必要性解釋【98東吳第4題】 ‧9-34
Chapter 10 沒收特別程序
題型 10-1 保全沒收之扣押與第三人參與程序
【106政大第2題】 ‧10-3
題型 10-2 第三人參與審判的方式【109北大第2題第1小題】 ‧10-9
題型 10-3 得參與沒收特別程序之第三人【107成大第4題】 ‧10-18
題型 10-4 沒收之裁判諭知方式【林鈺雄老師文章案例】 ‧10-26
題型 10-5 沒收之一部上訴【林鈺雄老師文章案例改編】 ‧10-33
題型 10-6 漏未沒收、沒收一部上訴、不利益變更禁止原則
【110律師、司法官第2題第3小題】 ‧10-38
題型 10-7 釋字第752號解釋─第三人沒收判決
【吳燦法官文章改編】 ‧10-45
※雲端增補:沒收之一部上訴(見前摺封口) ‧10-52
題型 10-8 單獨宣告沒收程序【楊雲驊老師文章案例改編】 ‧10-52
題型 10-9 單獨宣告沒收程序之第三人參與
【108司律第2題第3小題】 ‧10-60
Chapter 11 被害人訴訟參與新制
退換貨說明:
會員均享有10天的商品猶豫期(含例假日)。若您欲辦理退換貨,請於取得該商品10日內寄回。
辦理退換貨時,請保持商品全新狀態與完整包裝(商品本身、贈品、贈票、附件、內外包裝、保證書、隨貨文件等)一併寄回。若退回商品無法回復原狀者,可能影響退換貨權利之行使或須負擔部分費用。
訂購本商品前請務必詳閱退換貨原則。※ 二手徵求後,有綁定line通知的讀者,
該二手書結帳減5元。(減5元可累加)
請在手機上開啟Line應用程式,點選搜尋欄位旁的掃描圖示
即可掃描此ORcode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