製造出怪物的,究竟是誰?
也許,每個人都是共犯……
日本狂銷突破170萬冊!三度改編拍成電影,日劇版重磅推出,由竹野內豐領銜主演!
東野圭吾最具爭議性的作品,探討「正義」的真相,引爆話題討論!
即使握著刀刃的雙手,已經流了一地的血,
我也不會停下來。
因為不論前進或後退,都是地獄……
心愛的女兒繪摩被蹂躪致死的那天,長峰也跟著死去了。
他的世界再也沒有歡笑,沒有意義。一通不具名的電話留言,讓他半死不活的人生徹底被改變。密告者揭露兇手是兩名未成年少年,更告訴他犯案地點與潛入的方法。連日的消沉,夾雜對警方草率辦案的不滿,這通宛如惡作劇的電話,竟成為長峰唯一的浮木。
他照著情報來到其中一個少年的家,原本半信半疑的心,卻因為在這裡發現的東西,狠狠地被撕裂——一捲錄影帶清楚錄下繪摩慘遭兩名少年侵犯、失去意識,最終生命凋零的過程。
很快地,長峰的悲傷被另一種既滾燙又冰冷的念頭取代。起初他不清楚那是什麼,直到回過神,發現自己正發狂似地揮刀砍在剛回到家的少年身上。他這才明白,竄滿他空洞軀殼的是復仇的欲望。
還有一個兇手,長峰要比警方更快找到他。既然現行的少年法無法徹底懲罰兇手,那長峰要親手制裁他們。如果地獄不過是如此,他也沒有什麼可以失去的了——長峰拿起過去用來消遣的獵槍,踏上一趟再也無法回頭的獵殺之路……
※封面設計概念:
粉色浴衣的身影,是對愛女最後的印象。少女的生命像照片般輕易被折損,前方的模糊光點彷彿聲聲呼喚,帶領父親踏上未知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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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東野圭吾
1958年生於日本大阪市,大阪府立大學工學部電氣工學科畢業。曾在汽車零件供應商擔任工程師,1985年以處女作《放學後》獲得第31屆「江戶川亂步賞」後,隨即辭職,專心寫作。1999年以《秘密》一書獲得第52屆「日本推理作家協會賞」,2006年則以《嫌疑犯X的獻身》榮獲第134屆「直木賞」和第6屆本格推理小說大賞,更憑此作入圍2012年由美國推理作家協會主辦的「愛倫坡獎」年度最佳小說,不僅成為史上第一位囊括日本文壇三大獎項的推理作家,更是第二位入圍「愛倫坡獎」年度最佳小說的日本作家。2012年,他又以《解憂雜貨店》榮獲第7屆「中央公論文藝賞」,該書並連續7年蟬連台灣各大書店排行榜,創下空前銷售佳績。
他早期的作品以校園青春推理為主,擅寫縝密精巧的謎團,獲得「寫實派本格」的美名。後期則逐漸突破典型本格,而能深入探討人心與社會議題,兼具娛樂、思考與文學價值。其驚人的創作質量與多元化的風格,使得東野圭吾成為日本推理小說界的超人氣天王。除了最具代表性的《偵探伽利略》系列以及為大疫年代而寫的《迷宮裡的魔術師》外,另著有《徬徨之刃》、《美麗的凶器》、《異變13秒》、《黎明破曉的街道》、《偵探俱樂部》、《天空之蜂》、《假面山莊殺人事件》、《在大雪封閉的山莊裡》、《學生街殺人》、《十字屋的小丑》、《同級生》、《操縱彩虹的少年》、《平行世界的愛情故事》、《人魚沉睡的家》、《白金數據》、《戀愛纜車》、《雪煙追逐》、《危險維納斯》、《天鵝與蝙蝠》等書,其中多部作品並已被改編成電視劇、電影或漫畫。
譯者簡介:
劉珮瑄
輔仁大學日文系學士,輔仁大學翻譯學研究所碩士,現為專職譯者。譯作包括《龍臥亭殺人事件上‧下》、《德利特醫生的動物園》、《用手套輕鬆做娃娃》等。
【謎人俱樂部】臉書粉絲團:www.facebook.com/mimibearclub
22號密室推理官網:www.crown.com.tw/no22
章節試閱
接到怪電話的第二天,長峰過了中午仍在家裡。他想去伴崎敦也那號人物的公寓,但是不知道到底什麼時間去會比較好。
那個男的如果是兇手的話,應該沒有在上班吧?長峰呆呆地想著。即使有工作,頂多也只是打打零工,要不然就可能在特種行業上班。
不論怎麼樣,中午之前他應該都還在家裡吧,長峰猜測著。
打奇怪電話來的人,連藏房間鑰匙的地方都告訴他了。也就是說,伴崎敦也是一個人住,只要算準他不在家的時間,要潛入應該也不是困難的事吧。
下午一點多,長峰開始做出門前的準備。他將筆記用具、手機、地圖和老花眼鏡放入包包裡,便出門了。他本來打算開車,但是一想到可能會找不到停車的地方之後,他就決定搭電車去了。
在車站的商店買了一台即可拍相機之後,他想起有人曾說過,有照相功能的手機普及後,這種相機的銷售量便一落千丈。
長峰的手機沒有照相功能,不過他有一台高性能的數位相機。他沒帶那台數位相機的原因,是因為他認為數位相片不能作為證據。
電車很空。他坐在車廂最旁邊的座位,重新在腦袋中整理一次待會兒該採取的行動。
天一亮之後,他不想立刻告知警察那通怪電話的想法還是沒變。他不想放棄會比警察先找到兇手的可能性,不過這也不代表他試圖跳過正常程序。他只是擔心一旦拜託警察後,自己將會永遠失去和兇手面對面的機會。
當然,打怪電話來的人說的話不見得是真的,是惡作劇的可能性也很高;即使不是惡作劇,也搞不好是弄錯了什麼。
所以首先要做確認。確認完之後,必須留下證據。他準備筆記用具和照相機就是為了這個原因。
如果自己能找到伴崎敦也他們就是兇手的確實證據,那理所當然要告知警察;不過,即使沒有找到任何東西,他也打算在做完調查之後通知警察。
他轉了一班電車,在最接近的車站下車。出口的附近掛著一張周邊道路地圖,所以他便把帶來的地圖拿出來比對,確認大致的位置後就走出車站了。
夏天的太陽烘烤著柏油路,長峰只走了一下子全身就飆出汗來了。他一邊用手帕擦著臉和頸子,一邊確認著電線杆上的住址標示。
不久後,長峰來到了怪電話所告知的住址,那是一棟兩層樓的舊公寓。
確認附近沒人後,長峰就慢慢靠近那間公寓。按照地址來看,應該是在一樓。他一邊瞄著門上的房間號碼和門牌,一邊慢慢往前走。
找到了──
那間房間的門上掛著「伴崎」的門牌,但是沒有寫下面的名字。
他先從門前走過,離開公寓一段距離,然後拐過一個轉角停了下來。他的心跳速度變得很快。
地址不是瞎掰的,裡面好像住著那個叫做伴崎的人。
那接下來該怎麼辦呢──
針對這一點,他之前應該已經想過了,只不過事到臨頭的時候,他才覺得害怕。畢竟這是非法入侵民宅,即使自己是被害人的父親,他知道這也是不被容許的。
如果要回頭的話,只有現在。然後打電話給警察,後續情形他們會處理好的。長峰也不會碰到什麼危險的事情。
但是他並不只是希望兇手被逮捕而已。他真正的願望,是讓兇手切身體會到自己的憎恨與悲傷。他要告訴他們繪摩遭到的不幸是多麼令人難以接受、他要讓他們徹底知道自己所犯的罪有多重。
如果交給警察的話,這個願望能實現嗎?
恐怕沒辦法,他心想。正因為這樣,目前不重視被害人家屬的這種司法制度才會問題百出。
只能靠自己了,長峰堅定了自己的想法。他要掌握證據,擺在兇手的面前,然後質問他們為什麼要讓無辜的繪摩慘遭毒手。
通知警察就是之後的事情了。
他用力深吸一口氣後,又再折回公寓。手心裡滲出了汗水。
踏著比剛才快的步伐接近公寓之後,他這次繞到了後面,一邊想著房間的位置,一邊找著窗戶。
伴崎的房間窗戶是關著的,上面掛著有些髒污的窗簾,屋內好像沒有開燈,冷氣室外機也沒在運作。
可能不在家──長峰吞了一口口水。
然後他又回到前面,決定按電鈴。
萬一伴崎在家的話,他打算偽裝成報紙推銷員。反正一定會被拒絕,所以他就可以先撤退,然後再躲在別的地方監視,等待他外出。
如果伴崎不出門怎麼辦呢?到時候再說吧,只能再想別的方法了。
但是應該沒有那個必要了──因為屋內沒有人應聲。長峰又按了一次門鈴,結果還是一樣。
他一邊環顧四周,一邊將手伸進信箱。打怪電話來的人只說鑰匙藏在信箱的內側,但是不知道是怎樣藏的。
他的指尖碰到了某個東西,好像是一個小紙袋。他將手伸進去後,摸到了鑰匙。
現在已經不是猶豫不決的時候了。他拿出鑰匙後,毫不遲疑地將鑰匙插入鑰匙孔。感覺到鎖打開的同時,他就轉動門把將門拉開。
長峰迅速地將身體閃進門內之後,他考慮是否要上鎖。
他不知道伴崎什麼時候會回來。要是他發現鑰匙不見的話,有可能會引起騷動。如果伴崎是殺死繪摩的兇手的話還好,不過如果不是的話,就糟糕了。
想到最後,長峰不僅將門鎖上,還把鑰匙放回信箱中的袋子裡。如果聽見有人拿鑰匙時,再從窗戶逃走就好了──所以他決定先把窗戶的鎖打開。不過因為被人從外面看到會造成不少困擾,所以窗簾絕對不能拉開。
他站在拉好的窗簾前,又重新環顧這間屋子。
他實在沒辦法很虛偽地說:打掃得很整潔。散落一地的雜誌、漫畫,垃圾桶已經滿到倒了下來,泡麵和便利商店的便當盒就丟在房間的角落,小桌子上淨是空罐子和零食袋。
一走進房間應該就可以找到證據,像是錄影帶之類的東西──長峰想起了怪電話的聲音。
房間裡放著一台十四吋的電視和錄放影機,旁邊有一個鐵架,上面排列著好幾十捲的錄影帶,標籤上用很醜的字體寫著電視節目等等的名稱。
長峰看著這些錄影帶,然後他的目光停了下來──因為排列著好幾捲奇怪的標題的錄影帶,例如:「五/六 小菅之女」、「七/二 卡拉OK 高中女生」等等。
他選了其中一捲,想要放進錄放影機內,但是卻放不進去。他發現裡面好像已經有一捲錄影帶了,於是就按下退出鍵。
錄影帶退了出來,長峰便將那捲錄影帶拿出,想要放入自己手上的錄影帶。然而就在這時候,他看見剛才取出的那捲錄影帶上貼的標籤,便停下了動作。
那錄影帶上的標籤是「八月 煙火 浴衣」。
因為心情太過忐忑,讓長峰心驚膽戰。他感到血液逆流,耳後的脈搏跳得很快。明明房間內像蒸氣間一樣熱,但是他卻覺得全身發冷。
長峰的手一邊顫抖,一邊將錄影帶塞入機器裡,然後他打開電視機的開關,切換到錄放影機頻道。不過,他還是沒辦法按下錄放影機的播放鍵。
不管會出現什麼畫面──他對自己說。
不管會出現什麼畫面,他都得看下去。或許這是能查明繪摩死亡真相的唯一機會。他必須將繪摩的遭遇深深烙印在他的眼底,一直到死之前,他一生都得背負這個十字架。
他反覆調整呼吸兩三次後,按下了播放鍵。
一開始出現的畫面是全白的。影像非常模糊,不久後就對準了焦距。畫面的顏色越來越深,剛才模模糊糊的影像也呈現出清楚的輪廓。
那是人的屁股。看得出來,那是一個毛髮濃密又肥胖的男人的屁股。攝影機像是在舔男人的下半身似的,繞到了男人的腹部。
不久後就是陰莖的大特寫。攝影機接著慢慢地從那裡移開。雖然手有點晃動,但是感覺很熟練。
接下來的畫面,是含著陰莖前端的嘴唇。唾液從嘴角流下。然後攝影機慢慢照出全身的影像,含著陰莖的是一個年輕女孩,她一臉呆滯。
長峰看了好久,才發現那個面無表情的女孩就是繪摩。也可能是因為有一瞬間,他的內心在掙扎,不想承認那是繪摩。
他摀住自己的嘴巴,因為他想要大叫。只是摀住他還是受不了,便用力地咬了中指。
一絲不掛的繪摩呈跪姿,男人壓住著她的頭,強迫她為自己服務。她的眼神渙散,從那張臉上完全感受不到意識這種東西,甚至連反抗的跡象都沒有。
有人在笑。是操作攝影機的男人嗎?還是讓繪摩替他服務的男子呢?長峰不知道。然後這兩個男的說了些什麼,但是聽不清楚內容。只是從說話的語氣,可以感受到他們很爽、很滿足。
畫面又切換了。繪摩的雙腿大大打開,將自己的陰部對著攝影機。有一個男的在她後面抓住她的上半身,但是她也沒任何反抗,就好像玩偶一樣,任憑男人擺布。
攝影機慢慢接近她的陰部,男人們笑著。
長峰受不了了。他將錄影帶關掉,抱著頭當場蹲下來。雖說他在來這裡之前已經做好心理準備,但是沒想到會這麼痛苦。
他流下眼淚。一想到妻子留給他的遺物、一直把她看得比自己的性命還重要的女兒、這個世上唯一的寶貝,竟然被這種只能稱之為畜生的人渣蹂躪,他就幾乎要瘋狂了。
長峰用頭去撞了好幾次地板,因為他覺得只有這樣才能讓他保持清醒。
然而他的眼淚還是流個不停。他將臉在地上摩擦,希望藉由疼痛來緩和他的悲傷。
就在這時候,他看到了一樣東西。他將手伸進床底下。
那裡藏著一件淡粉紅色浴衣。他還記得這件浴衣,是在百貨公司裡繪摩死乞百賴非要買的。
長峰將臉埋在浴衣裡,淚水又再湧出。雖然那上面已經沾上了灰塵的味道,但是感覺仍參雜著淡淡的洗髮精香味。
長峰火冒三丈,同時他感到自己手腳越來越冰冷。他的內心深處潛藏著什麼東西,一個連他自己都不清楚的東西,突然浮現在他腦海。那樣東西將剛才滿腹的悲傷,用力推擠到角落去。
他從浴衣上抬起臉來,眼睛盯著電視,重新打開錄放影機的開關。
露出性器官的繪摩又出現在畫面上。但是長峰沒有移開視線,他咬牙切齒地想要將這個地獄般的畫面烙印在腦海裡。
地獄還沒有結束。繪摩被男人們侵犯的畫面清楚地出現在螢幕上。男人們就像是野獸一樣,根本不把才十五歲的繪摩當人看。他們讓她擺出各種體位,以滿足自己醜陋的慾望。
從繪摩的表情看來,她已經沒有意識了。長峰不知道是因為被注射了毒品,還是因為過度驚嚇造成精神恍惚的關係。但是不管怎麼說,如果這個時候的繪摩已經失去了意識的話,長峰還覺得好一點。如果要一邊接受這個事實,一邊慢慢死去的話,就太悲慘了。
切換過幾次畫面後,癱軟倒地,一動也不動的繪摩出現在螢幕上。一個男人拍打著繪摩的臉,操作攝影機的男人則在笑。搞什麼啊,是睡著了喔──男人的聲音邊笑邊這麼說著。
拍著繪摩臉頰的男人轉向這裡。他的表情變得很嚴肅,嘴型是在說:糟了。然後影像就消失了。
長峰雙手緊握,指甲幾乎陷入手掌裡。他緊咬住大臼齒,好像要發出吱吱嘎嘎的聲音似的。
然後繪摩就死了。他明白了。不,是被殺死的。
他的體內正在萌芽的東西促使他動了起來,他的身體發熱,但是他的頭卻冰冷得連自己也感到驚訝。
就在這時候,玄關的信箱傳來了聲音。
接到怪電話的第二天,長峰過了中午仍在家裡。他想去伴崎敦也那號人物的公寓,但是不知道到底什麼時間去會比較好。
那個男的如果是兇手的話,應該沒有在上班吧?長峰呆呆地想著。即使有工作,頂多也只是打打零工,要不然就可能在特種行業上班。
不論怎麼樣,中午之前他應該都還在家裡吧,長峰猜測著。
打奇怪電話來的人,連藏房間鑰匙的地方都告訴他了。也就是說,伴崎敦也是一個人住,只要算準他不在家的時間,要潛入應該也不是困難的事吧。
下午一點多,長峰開始做出門前的準備。他將筆記用具、手機、地圖和老花眼鏡放入包包裡,便出...
推薦序
【專文導讀】
罪與罰的掙扎
【律師‧推理評論家】李柏青
大學時,有一位朋友寄信給我,痛批現在司法體系對犯罪的刑罰太輕,性侵女性動輒只判個五、六年有期徒刑,開車撞死人也才判個兩年不到,他認為什麼刑罰是對於犯罪者的教化云云,全都是鄉愿說法,只是「你們」這些蛋頭法律人自以為高尚的空中樓閣,保護犯罪的溫床!
當時才唸大三、連刑事訴訟法都還沒讀完的我被這一封萬言書給痛罵了一頓,一則是莫名其妙,一則便是發揮蛋頭法律人的原始天賦,馬上回了一封比他還要長的信,洋洋灑灑地援引了我當時所知的犯罪學、社會學、刑罰理論等等,告訴他犯罪是整個社會共同的責任、刑罰並不能彌補犯罪的損害、將受刑人再社會化才是現代國家應該採取的手段。
那位朋友隔了很久才又回信給我,但這回只有兩行:「若是你的女朋友被強姦了,你會怎麼對待那個強姦者?」我在電腦前愣了很久,然後很誠實地鍵入:「我會宰了他!」
這正是東野圭吾在《徬徨之刃》一書中所要探討的議題。
東野圭吾,一九五八年大阪府大阪市出生,大阪府立大學工學部電氣工學科畢業,曾一度於日本電裝擔任工程師,一九八五年以《放學後》一書贏得第三十一屆江戶川亂步獎之後,隨即辭職成為職業作家,之後便以每年二到三部的作品的速度持續創作。不過東野的創作道路一開始並不順遂,他樸直的筆調與以動機為中心的故事架構,與當時日本正風行的「新本格派推理」(著重華麗的文詞描寫與不可思議的詭計)似乎有段距離,因此雖然東野所推出的作品銷量不差,但始終離「暢銷」有段差距。同樣地,在文學評論上,東野的作品雖屢次入圍直木獎、吉川英治新人獎等文學獎,但卻始終與大獎無緣。一直到一九九九年,東野圭吾以《秘密》一書獲得第五十二屆日本推理作家協會獎,並再次創下十萬本的銷售佳績後,他的作家之路才真正進入坦途,二○○六年所推出的《嫌疑犯X的獻身》不但橫掃了日本所的推理文學獎項,更獲得大眾文學代表獎項直木獎的肯定;他的作品如《G@me》、《白夜行》、《偵探伽利略》等也被陸續翻拍為電影或電視劇,將東野圭吾的創作生涯帶上前所未有的高峰。
東野圭吾的作品最大的特色在他簡潔的行文,如上所述,不同於當代新本格推理作家慣用的華麗筆法,東野總是以白描的手法,細膩而精確地描繪出場景與人物,這不但不減損作者對故事氛圍的營造,反而加強了故事應有的節奏感。同時,這種簡約的文字風格,也讓東野圭吾能自由變換於各種不同的故事風格之間,舉凡幽默逗趣的《超!殺人事件》,到深沉至令人顫慄的《惡意》,東野圭吾總是一再地挑戰不同的領域,也一再地使讀者感動。
《徬徨之刃》為東野圭吾二○○四年所推出的作品,故事以兩名青少年對少女進行性侵害為核心,對於現代司法制度提出質疑。誠如故事中所不斷重複的概念:這兩名青少年將女孩當成性玩物,但在少年事件處理法的保護下,他們的名字不會被公開,他們也不會被處以重刑,可能在少年監獄中關個幾年後,就可以獲得假釋,然後可能在社會上再度犯案。法律真的可以制裁犯罪嗎?或者說法律是對犯罪的一種保護?當執法者(警察)面對犯罪者與復仇者時,手上那柄正義之刃,又應該要劈向哪一方呢?
誠如前述我那位朋友在信中所批評的,《徬徨之刃》所要強調的,是一個處於現代國家、安分守法的公民所面對的疑惑;就像港片《無間道2》的開頭名言:「殺人放火金腰帶,造橋鋪路無屍骸。」在現代越來越講究人權、程序正義的司法體系中,似乎只一味強調對被告的人權保護,但被害人或被害人家屬的委屈,卻始終被排除在法律考量之外;刑度明明就已經夠輕了,動輒又放寬假釋標準、發動減刑,人權團體更整天嚷著要提高監獄中對受刑人的待遇,廢除死刑的聲浪更是甚囂塵上,好像從沒考慮過被害人所受的委屈,使被害人注定只能在角落哭泣而已。
罪與罰,一直是人類社會中無解的難題,法律學者、犯罪學者、甚至哲學家永遠有數不清的理論,嘗試為抽象的「邪惡」與「正義」,建立起一個現實的連結。我並不是學者,身為一個法律實務工作者,我只提出一個個人觀點給大家思考:是否真有一種合理的處罰,是足以彌補被害人的恨與委屈?有人對你罵三字經,你希望他得到什麼樣的處罰?有人偷了你辛苦存錢買的車,你又希望他得到怎樣的處罰?有人將車子的消音器拿掉、開車在路上狂飆,還超你的車,你又希望他得到怎樣的處罰或是報應呢?
在《徬徨之刃》一書中,當相依為命的女兒被人侵犯後,主角長峰所希望的,又是怎麼樣的復仇呢?殺了他?閹了他?雞姦他?或是將他凌遲至死?要到怎麼樣的程度,才能洗淨被害人被玷污的靈魂?或是才能達成所謂的正義?除此之外,一場悲劇,又只是犯罪者個人的責任嗎?如果不是,又為何只由犯罪者單獨承擔所有罪孽?復仇的火燄又應該燒到哪裡呢?溺愛兒子的父母?助紂為虐的可憐蟲?或是以前那些被同一人性侵害的受害者(各位或許可以想一想為什麼)?
有人可能會看不慣我又大放這種自以為人道的厥詞,像我朋友一樣問我:「那如果你是長峰,你會怎麼樣?」比起大三時的想法,我現在的答案幾乎相同,只是多加了一句:「我一樣會殺了他,只是我不是長峰。」這聽起來是很不負責任的說法,但事實上,若一個社會百分之五十一的人是性侵害被害人,那保證性侵害的刑度與判刑必定都十分嚴重,但由於現實社會中,只有百分之一的人是性侵害被害人,法律也只能以剩下百分之九十九的人的觀點出發,無論怎麼定,都不可能符合被害人的期待。
又或者是說,如果我是長峰,我會殺了那兩個人渣;如果我是警察,我會在逮捕他們時痛打他們一頓;如果我是檢察官,我會求處兩人十五年以上的徒刑;如果我是法官,我會依據以往的慣例判處十二到十五年的刑度;如果我是辯護律師,我會竭力爭取將刑度降到五年以下;如果我是犯罪者的父母,我會堅稱我的小孩是清白的。
那如果我只是個讀者呢?我會好好欣賞這部作品,然後祈禱這樣的事情不要在現實世界中發生。
【專文導讀】
罪與罰的掙扎
【律師‧推理評論家】李柏青
大學時,有一位朋友寄信給我,痛批現在司法體系對犯罪的刑罰太輕,性侵女性動輒只判個五、六年有期徒刑,開車撞死人也才判個兩年不到,他認為什麼刑罰是對於犯罪者的教化云云,全都是鄉愿說法,只是「你們」這些蛋頭法律人自以為高尚的空中樓閣,保護犯罪的溫床!
當時才唸大三、連刑事訴訟法都還沒讀完的我被這一封萬言書給痛罵了一頓,一則是莫名其妙,一則便是發揮蛋頭法律人的原始天賦,馬上回了一封比他還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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