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2宣布影集改編,Showtime影業製作
2.當代吸血鬼文學經典作,純愛改版,不退流行
3.改編電影《噬血童話》,被選為2010年美國奇幻影展(Fantastic Fest)開幕片
4.2010年多倫多影展,被喻為當年最棒恐怖電影
5.榮獲瑞典「拉格洛夫文學獎」/挪威最佳小說獎/入選瑞典電台文學獎
世上有兩個東西是白的:
純真,還有砒霜。
這個冬季寒冷如常,卻有些異狀同時發生:
小鎮郊區發生恐怖殺人案件,屍體倒吊於樹,渾身血液遭人放乾。
一對詭異父女搬入社區,老邁父親望著女孩的眼神並不對勁。
十二歲的奧斯卡在被霸凌後走到家附近的公園,帶著恨意以刀揮砍樹幹,並與女孩相遇。
女孩蒼白精緻,猶如陶瓷娃娃。然而初遇那日,她從攀爬架高處躍下,毫髮無傷。兩人在雪夜成為相依相偎的好友,在他們的小世界中,霸凌不存在,連續殺人不存在,失能的家庭也不存在。他們還約定了共同的密碼暗號,每天晚上隔著牆壁敲打訊息。
出來出來,依萊,出來。
那個女孩就叫依萊。
依萊讓奧斯卡學會勇敢,奧斯卡讓依萊懂得了愛。即使依萊不像一般小孩――她沒有上學,不在白天出門;有時精神奕奕,有時好比身患重病。此外,她身上總有一股鐵鏽味,好像不小心咬破嘴唇流出的血。但這又如何?奧斯卡並不在意,在這全白而令人痛苦的現實世界裡,鮮血是唯一的顏色,他與她,奧斯卡與依萊,是彼此唯一的依靠。
聖經說,小孩屬於上帝的國度。
而奧斯卡認為,自己已不在那國界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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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作在臺出版超過十年,不僅是吸血鬼文學的經典作品,更以銳利筆鋒一舉戳破社會陰暗面的問題。如校園霸凌、失能家庭、戀童癖、自殘與謀殺。更揉合純潔的愛、血腥報復,亦刻畫寂寞的本質。與其說《血色童話》是恐怖故事,不如說它是一本以鬼魅和血腥包裝的純愛小說,利齒齜露,狠狠將吸血鬼的獠牙戳進前所未有的領域。
作者簡介:
約翰.傑維德.倫德維斯特 John Ajvide Lindqvist
瑞典人,生於一九六八年,成長於斯德哥爾摩郊區小鎮布雷奇堡(Blackeberg),從小夢想能闖出一番名堂。他曾是魔術師,還在北歐魔術牌技比賽中贏得第二名。之後成為喜劇脫口秀表演者長達十二年。後來轉戰進入劇作圈,寫出了膾炙人口的電視劇本《Reuter & Skoog》,並擁有多部舞台劇作。《血色童話》是他第一部小說,在瑞典造成轟動,二○○五年獲選為挪威的最佳小說獎,並入選為瑞典電台文學獎。並於二○○八年榮獲「拉格洛夫文學獎」殊榮(Selma Lagerlof Prize for Literature),改編成電影的劇本也由他親自撰寫,並在二○○八年由瑞典導演湯瑪斯.艾佛遜(Tomas Alfredson)改拍為同名電影,也是該年度臺灣金馬影展參展片。二○一○年,《科洛弗檔案》導演麥特.李維斯(Matt Reeves)將本書改編好萊塢版本,由克蘿伊.摩蕾茲(Chloë Grace Moretz)主演。
譯者簡介:
譯者
郭寶蓮
台大社會學碩士,輔大翻譯研究所肄。專職譯者,譯作包括《血色童話》、《夜之屋》系列、《一級玩家》、《心願清單》、《第三餐盤》、《川普的女兒》等。
章節試閱
奧斯卡從學校走回家,頭好重。每次以那種方式設法躲過凌虐,譬如學豬叫或其他之類的,他就感覺很不舒服。比直接被拳打腳踢更糟糕,這種感覺他知道。但一想到他們節節逼近的拳頭,他就不知如何是好。他願意卑賤、毫無尊嚴,就為了躲過一劫。
羅賓漢及蜘蛛人驕傲自豪,就算被約翰爵士和八爪博士逼到牆角,他們也無所畏懼,絕不退卻。
可是蜘蛛人知道些什麼?反正他永遠能死裡逃生,雖然看似不可能。他是漫畫的主角,總得活著出現在下一集。他有他的蜘蛛人神力,奧斯卡則有他的學豬叫本領。不管用哪招,他就是要活下去。
奧斯卡得慰勞慰勞自己。今天有夠倒楣,要好好補償一下。他決定到布雷奇堡的鎮中心晃晃。去塞比斯生活賣場吧,雖然這趟路很可能又會遇到強尼和麥奇。他不走樓梯,而是拖著腳步在蜿蜒的無障礙坡道上慢慢晃,藉機調整心情、振作精神。現在他必須冷靜,不能滿頭大汗。
約一年前,他曾在另一家連鎖的生活賣場康尚順手牽羊被抓到。警衛要打電話給他媽媽,不過她外出工作了,而他不知道那裡的電話號碼,真的,他真的不知道。之後每次家裡電話響他就心驚膽戰。沒多久,有封信寄來,署名要給他媽媽。
真白痴,信封上竟然標示著「斯德哥爾摩地區警察局」。奧斯卡當然是自己拆信,讀著自己的罪行,接著偽造媽媽的簽名,然後將信寄回去,讓他們以為她已經看過信了。或許他很孬,但他可不笨。
不過話說回來,什麼是孬?他正打算做的事算孬嗎?他在大衣裡裝進了大津糖、架普、椰子糖和邦提巧克力棒,最後還塞了一袋瑞典車造型的QQ糖在肚子和褲頭間,然後走向結帳臺,付了一根棒棒糖的錢。
回家路上他抬頭挺胸,還蹦蹦跳跳。他不是被人踢來踢去的豬頭,他是歷經危險卻能全身而退的神偷大盜。他機智無敵,能騙倒所有人。
走入社區大門,到了中庭他就平安了。那些欺負他的人都不住在這社區。這裡的房子蓋成不規則形,整個社區坐落在伊伯森嘉頓街圍繞起來的內圈。在這中庭,他從未遇過什麼鳥事,基本上應該是一件也沒有。
他在這裡長大,上學前也在這裡交朋友。只是一升上五年級就開始被同學找麻煩,到了學期末更成為大家公然欺負的對象,就連不同班的朋友都略有聽聞,所以現在他們也很少找他玩。
就是這時候,他開始玩剪貼。現在他就要回家沉浸在剪貼簿的世界。
咻──!
他聽見聲音呼嘯而過,有東西撞到他的腳,一輛暗紅色的無線電遙控汽車正駛離他。車子迴轉,高速衝上山坡,直抵他家那棟公寓的大門。他發現湯米正站在大門右側荊棘樹叢後方,肚子前方戳出兩根長長天線。他輕輕笑著。
「嚇到你了吧?」
「那車跑得好快。」
「是啊,你想買嗎?」
「多少?」
「三百克朗。」
「沒辦法,我沒那麼多錢。」
湯米招手要奧斯卡靠近。他在斜坡上迴轉車子,讓它極速俯衝飆下,再來個緊急煞車、停在腳前。他拿起車子,拍一拍,低聲說,「在店裡買要九百克朗喔。」
「是喔?」
湯米看看車,接著把奧斯卡從頭到腳打量一遍。
「兩百塊吧,這可是全新的。」
「是很棒,不過……」
「不過什麼?」
「沒事。」
湯米點點頭,放下車子,硬將它開入樹叢,巨大的車輪顛簸著晃呀晃,然後繞過大曬衣架,駛出步道,再衝下斜坡。
「我可以試一下嗎?」
湯米看看奧斯卡,彷彿在衡量他是不是夠格碰他的車。最後決定將遙控器遞出去。他指指奧斯卡的上脣。
「你被揍啦?流血了喔,那裡。」
奧斯卡抹抹嘴脣,一些紅褐色的乾痂掉在食指上。
「沒有,只是……」
別說,說了也沒用。比他大三歲的湯米本身就不好惹,他大概只會叫他打回去,而奧斯卡可能會回答「當然了」。不過可以想見,若真照他的話去做,後果就是他在湯米眼中越來越沒尊嚴。
奧斯卡只玩了一會兒,繼續看著湯米操控車子。他真希望有錢買下這輛車,兩人達成這樁交易。他把手插入口袋,摸到了糖果。
「你要吃大津糖嗎?」
「不要,我不喜歡那種東西。」
「那架普巧克力?」
湯米抬起頭,視線離開遙控器,露出微笑。
「雙口味的那種嗎?」
「是啊。」
「偷來的?」
「……對。」
湯米伸出手,奧斯卡將架普巧克力遞給他,他接過,塞進牛仔褲後面口袋。
「多謝了,掰掰。」
「掰。」
奧斯卡一回到家,就將口袋裡所有糖果巧克力攤在床上。先從大津開始吃,慢慢吃到雙口味的架普,至於他最愛的邦提巧克力棒則要留到最後,結束前再用水果口味的車子造型QQ糖來清除殘渣。
他以要享用的順序將所有戰利品在床邊一一擺出,然後在冰箱找到一瓶已開的可口可樂,媽媽在上面蓋了錫箔紙。消了氣的可樂他更喜歡,尤其那種甜甜的滋味他最愛。
拿開錫箔紙,他將可樂擺在這些零食旁,趴在床上,研究床頭書架上的書。《雞皮疙瘩》系列快收藏齊了,旁邊還有一本《雞皮疙瘩選集》更提高了收藏價值。
這些收藏是靠著那兩大袋書才圓滿的。他從報紙分類廣告上看到有人要賣這套書,花了兩百克朗終於買到。那天他搭電車到米德索馬克蘭森地區,根據地址找到那人的家。來開門的男人白白胖胖,聲音低沉沙啞。還好他沒要奧斯卡進屋,而是直接將兩大袋書拿到門口,收下兩百克朗,點點頭,說了聲「閱讀愉快」就關上門。
拿到書後奧斯卡才開始緊張。他之前花了好幾個月在斯德哥爾摩南區果賈頓街的二手漫畫店找這套書,但怎樣都找不到。在電話中,那人說過期的他都有,真是踏破鐵鞋無覓處,得來全不費工夫。
奧斯卡一離開那人視線,立刻將袋子放下,開始翻查。他沒被騙,果然從第二期到四十六期都有,共四十五本。
這些書其他地方絕對找不到,而他只花了兩百克朗就拿到手!
難怪奧斯卡那麼怕那個人反悔,因為他簡直搶到了一堆寶藏。
不過即便如此,這套收藏還是比不上他的剪貼簿。
他從一疊漫畫下面抽出藏在那裡的剪貼簿。其實這只是一本大素描簿,是他從華倫拜郊區的歐聯折扣百貨店偷來的。他若無其事地走過去順手拿起來、夾在腋下――就這麼簡單。誰說他沒種?至於剪貼簿裡的內容……
他將大津棒拆開,大咬一口,慢慢在齒間品嘗那熟悉的清脆口感,然後翻開剪貼簿封面。第一篇是從《家庭週刊》剪下來的,內容是一九四○年代美國一位女兇手的故事。她被逮之前用砒霜毒殺十四個人,後來被法院判決以電椅處死。當時社會輿論要求以牙還牙,用毒液注射來處死她,不過她所在的州是用電椅來執行死刑,而這篇故事最讓奧斯卡著迷的地方就是電椅。
他一直夢想能親眼目睹坐在電椅上被處死的過程。他讀過報導,據說血液會開始沸騰,身體扭曲成難以置信的角度。他也幻想頭髮會起火,不過關於這點還找不到可靠資料佐證。
不過還是很令人吃驚。
他翻到下頁。這篇是從瑞典大報《晚報》中剪下來的。有個瑞典的殺人兇手將受害者分屍,再平凡不過的一張身分證照片,看起來就像鄰家老人。不過他可是在自己家裡的蒸氣浴室內謀殺了兩名男妓,還用電鋸肢解他們,埋在蒸氣浴室後面。奧斯卡吃下最後一截大津棒,仔細端詳那殺人兇手的臉。真的就像路人甲乙丙丁。
但也可能就是二十年後的我。
哈肯找到一個好地方觀察動靜,從這裡他能清楚看到步道的左右兩側。他也在樹林中找到一處隱祕的凹洞,洞裡有棵樹做掩護,他可以把袋子留在那裡。至於那罐可將人迷昏的氟烷氣體,則藏在大衣裡。
現在只需等獵物出現。
「我也想要快快長大,像什麼都懂的爸媽那麼偉大……」
開始上學後就沒聽過有人唱這首歌了。這是一百多年前那位有名的瑞典音樂老師依萊絲.泰格納所寫的嗎?這些好聽的歌曲就這樣消失,沒人傳唱,想到這點實在讓人惋惜。
沒人尊重、欣賞美的事物,今日的社會就是這樣。大師的作品頂多被拿來嘲諷,或者放在廣告影片。就連米開朗基羅那幅《創造亞當》的神髓竟然被一條牛仔褲取代。這幅畫的重點――至少就他所見――應該是那兩個不朽軀體以食指尖將觸未觸的畫面。他們兩指的距離只有一公釐左右,但這小小的間隔卻讓人看盡生命真諦。這幅畫裡精雕細琢的畫面和細膩豐富的筆觸,在他看來不過是裱框或背景,為了凸顯畫面中央關鍵性的空白。這處空白道盡了一切。
但在廣告中,這個關鍵的空白卻被人硬套上一條牛仔褲。
有人從步道走來,他蹲伏躲藏,耳朵聽見自己的心跳咚咚響。不行,是個牽狗的老人。這一看就有兩個壞處。第一,得先讓狗安靜順服;第二,人老品質就不好。
尖叫連連還秤不出幾斤肉,殺豬的都這麼說。
他看看手錶。再兩個小時天就黑了,如果一小時內沒合適的目標出現,就只好隨便將就。總之,必須天黑前趕回家。
那傢伙好像說些什麼。被他發現了嗎?不是,他是在跟狗說話。
「這樣舒服點了吧,小甜豆?妳真的得動一動。待會兒回家,爹地就給妳肝泥香腸,切一大塊好吃的肝泥香腸給爹地的乖女孩兒。」
哈肯將頭埋入掌心嘆氣,塞在大衣裡的氣體罐壓住他胸口。可憐的王八蛋。這些世上沒有美人相伴的可憐寂寞人啊。
他顫抖著,下午過後就起了風,他猶豫著要不要從那只被藏起的袋子裡拿出風衣來穿。不行,那件衣服會妨礙他的行動,讓他變得笨拙,無法快速反應。況且那衣服也會讓人起疑心。
兩個二十來歲的年輕女孩走過。這也不行,他無法一次處理兩個人。他聽見她們的片段對話。
「……她決定要留著……」
「……真是隻大猩猩。他應該知道他……」
「……是她的錯因為……沒嗑藥……」
「可是他應該……」
「……妳知道嗎?……他當爸爸的人竟然……」
她們有個朋友懷孕了,年輕人不想負責,大概是這樣。這種事經常發生,大家都只顧自己不管別人。整天耳邊聽到的都是我的幸福、我的未來。真正的愛應該要能臣服在對方腳下,現代人就是做不到這點。
寒氣強硬滲進他四肢,現在不管有沒有穿上風衣,都一樣行動笨拙了。他手伸進大衣內,壓壓氣體罐的噴頭,一陣嘶嘶聲。正常沒問題。
他在原地跳一跳,拍拍自己手臂,讓身體暖起來。拜託,趕快有人來吧,落單的人快來。他看看手錶,只剩半小時。趕快有人來啊。為了活命,也為了愛。
「可是我心裡還想當小小孩,因為小孩屬於上帝的國度。」
奧斯卡翻完整本剪貼簿,吃完所有零食,這時天色也暗了。照例,吃完垃圾食物整個人會開始昏沉,還會產生些微的罪惡感。
再兩個小時媽媽就回來了,他們會一起吃晚餐,然後他做英文和數學功課,接著看課外讀物或者和媽媽一起看電視。不過今晚電視沒什麼好看的,或許母子倆會邊聊天邊喝可樂,還能吃甜甜的肉桂捲。然後他會上床,不過一定輾轉難眠,因為他擔心著明天。
如果有人可以讓他打電話傾吐就好了。當然他可以打給喬漢,希望這會兒他沒在忙。
喬漢和他同班,兩人混在一起還挺愉快,不過喬漢若找得到其他人就不會想到奧斯卡。通常是喬漢無聊,打電話找奧斯卡,不是奧斯卡找他。
屋裡靜悄悄,什麼事都沒發生。水泥牆壁將他密封起來,他坐在床上,手放膝蓋,胃被零食撐得直往下墜。
好像有什麼事要發生。就在這一刻。
他凝神細聽,一股濃稠的恐懼慢慢爬上心頭。有東西接近,一種無色的氣體滲出牆壁,威脅具體成形,就要將他吞噬。他僵硬地坐著,屏住呼吸,聆聽、等待。
那一刻過去,奧斯卡終於能正常呼吸。
他走到廚房,喝了一杯水,從磁鐵條抓起吸在上頭最大的那把刀,用拇指刮了刮,看看是否足夠銳利,這是爸爸教他的。然而刀鈍了,他將菜刀在磨刀石上來回磨幾下,又伸出拇指試試,不小心削掉一小片指甲。
很好。
他用報紙代替刀鞘裹住刀刃,再拿膠帶牢牢貼住,然後塞進褲子和左髖之間,只露出刀柄。他走看看,刀身擋住左腿的移動,所以他調整角度,讓它朝向鼠蹊部。但還是不舒服,不過至少不影響走路。
他拿起掛在玄關的大衣穿上,突然想起臥房內散落的一堆零食包裝紙。他先回房間收拾,把它們全塞進口袋,免得媽媽比他先回到家。他可以把這些包裝紙藏在樹林裡的岩石下,出門前又檢查一次確定自己沒留下任何證據。
遊戲開始。他是連續殺人狂。他已經用那把利刃解決掉十四個人,沒留下一絲線索。沒有毛髮,沒有糖果包裝紙。就連警方都怕他。
現在他就要進入樹林尋找下一個對象。
真奇怪,他已經知道下一個受害人的姓名和長相。就是那個有一頭長髮、一雙凶惡大眼的強尼.佛洛斯伯。他會讓強尼哭著求饒,像隻豬一樣哀號。可是他哭死也沒用,他會讓刀刃來決定,讓大地吸吮他的血液。
這句子是奧斯卡從書上學來的,他再三讀誦。
讓大地吸吮他的血液。
他鎖上家門,手握刀柄走出公寓,嘴裡繼續念著這句子。
「讓大地吸吮他的血液、讓大地吸吮他的血液。」
平時進出社區的通道位於這棟公寓右側,但此刻他往左走,越過其他兩棟,穿越汽車出入口。將內層的防禦堡壘拋在後頭,跨過伊伯森嘉頓街,直直走下社區所在的山丘,也將外層的防禦堡壘拋在腦後,往樹林方向走去。
讓大地吸吮他的血液。
這是奧斯卡今天第二次嘗到快樂的感覺。
奧斯卡從學校走回家,頭好重。每次以那種方式設法躲過凌虐,譬如學豬叫或其他之類的,他就感覺很不舒服。比直接被拳打腳踢更糟糕,這種感覺他知道。但一想到他們節節逼近的拳頭,他就不知如何是好。他願意卑賤、毫無尊嚴,就為了躲過一劫。
羅賓漢及蜘蛛人驕傲自豪,就算被約翰爵士和八爪博士逼到牆角,他們也無所畏懼,絕不退卻。
可是蜘蛛人知道些什麼?反正他永遠能死裡逃生,雖然看似不可能。他是漫畫的主角,總得活著出現在下一集。他有他的蜘蛛人神力,奧斯卡則有他的學豬叫本領。不管用哪招,他就是要活下去。
奧斯卡得慰勞慰勞自...
作者序
【後記】
開啟內門,配備獠牙的小仙子柔情跨入:《血色童話》的青春蒼老酷兒妖異浪漫譚
――洪凌
《血色童話》的瑞典書名本身,就是一則酷兒跨性跨語言的妖魔翻譯小典:作者約翰.傑維德.倫德維斯特(John Ajvide Lindqvist)是個不惜將深摯愛意灌注於出道作長篇小說的樂迷,勇敢地挪用英國男同志歌手莫里西(Steven Patrick Morrissey)的歌曲標題,演繹出這部追究何謂光怪陸離但真正對勁(且總是遭到壓制)的情慾。此書的瑞典文原名、同時是英文書名版本的《讓對的人進入》(Let the Right One In),在在尋覓對勁的獠牙與對勁的進入姿勢。
對於核心敘述者奧斯卡(Oskar)而言,擱淺於窒息原生家庭結構,總是被不像樣惡霸同儕欺凌折騰的日子,驀然出現夜與異質性別救贖者的歷程,確實是一則酸澀膽汁與血雕糖果的童話。以不可思議方式愛著奧斯卡且被他真心所愛對勁的人兒是「人類不可能如此」(既是女孩又是男孩,既非男性亦非女性)的依萊(Eli),名字諧音即是上帝的妖精天使,形貌是十二歲純美少女的奇異魔物。奧斯卡與依萊充滿敗壞與甜美滋味的「請君入內」幼少情慾愛戀模式,既是人/非人的互為凝視,也是改寫了常態性別(或逆寫了)成長小說母題的跨性別神話──倘若持續承受暴虐而終究倖存,本該長成「正常」成年男性人類的奧斯卡,註定遭遇的是陰慘黯淡的規矩人生;經過許多場迷幻搖滾樂曲般的侵入與約諾,他重複允許且再三邀請依萊進入自己雜沓惶惑的身心,終究與永不成長的非男非女天使一起出走。扯斷兩名沙豬男同學頭顱的同時,本書以最徹底暴戾的「狂野詩情正義」(the wild, poetic justice)回報了體制無法消化處理、只能含蓄默許且拒絕看見的青春期同儕霸凌(teenager bully)病徵。
本書以詳細到時而不堪的筆觸,精工描繪沉澱於北國中下階級群聚的布雷奇堡的「準現代」生態,抗拒任何非理性非常態事物的務實瑞典工業邊陲小鎮,卻滋養出許多無法以言語敘述的慘苦悲情,稠密憂鬱如不正確方式愛貓人古斯塔.滋生過度的狀態讓貓與人都困頓難受,其居家環境濃烈的尿騷氣味,隱喻了整潔規範的城鎮底層所蠕動囤積的人類瘴癘與非人惡疫。同樣慘烈但冷硬寫實的大篇幅鋪陳了遭逢異己前後的幾個立體人物,例如堅毅慘烈的薇吉妮雅、潦倒但滿懷過時懷舊情愫的雷基、叛逆且創意十足的萬能小藥販湯米。這些游離於常態典範且不時企圖掙扎脫逸的人們,以撞見黑翅貓爪豹眼犬齒神鬼幼獸的想像,紛紛遭逢依萊與她/他的使徒兼迷戀狂信者,哈肯。
即使置身於最「解放」的女男跨性同志社群,哈肯的戀童/殺童雙股慾念驅力,都會是某種齷齪到無法不以汙名再現的汙穢渣滓,而他骯髒卑賤、無法被正視的慾念卻激發出對於唯一執著、形體如孩童且性別曖昧的神之召喚與還原:先是背棄、繼而食用,終究宰殺了哈肯的依萊,彷彿是舊約的殘酷無度之神,亦是受難基督呼喊的大異己:「Eli, Eli, lama sabachthani」〔依萊(我的神),為什麼離棄我(這不渝的信徒)?〕此段話語彷彿鑲嵌於本書的密碼,再三縈繞經營依萊的純真殘酷雙(跨)性蠻荒幼神的質地,她必須捨棄成長、二分性別、人類性等元素,方能活生生存在於血豔淋漓「妖精故事」(fairy tale)的酷異兒童本質。
若以英美吸血鬼小說脈絡為互文比較經緯,我會將《血色童話》與幾部濺血叛客酷兒恐怖文學(Splatterpunk queer horror)的新經典作品並列評比。其中,最著名的代表作如波比.布萊特(Poppy Z. Brite)毫不粉飾收斂恣意鋪陳少年愛與殺虐的《歧路亡魂》(Lost Souls, 1992),泰裔作者桑塔(S. P. Somtow)以藍鬍子物語為故事背景、定格於幼年男童萬人迷歌手模樣的 Tommy Valentine 為主角的雙性戀兼皮繩愉虐吸血魔三部曲,《吸血鬼中介站》(Vampire Junction, 1984)、《男童吸血鬼梵倫汀》(Valentine, 1992)、《奢華魔物》(Vanitas, 1997)。至於充滿跨性別神魅吸引力、彷彿依萊之年長同類的故事,可經由女同志科幻偵探作家凱薩琳.弗利絲特(Katherine V. Forrest)的力作《我的吸血鬼星際艦長》(O Captain, My Captain, 1987)窺見另類天地:俊美憂鬱的跨性別美青年船長其本尊為不死吸血鬼,於永恆時光擺渡於星際舞台,誘惑一個個原先是正常人類女性的魔性開發譜系。此故事儼然是依萊可能成為的成年續曲、並以太空歌劇為舞台的醇美異色版本。
然而,不知為何,我兀自斷定閱讀此書時最為依賴親近、互通有無的素材應該是某些特定的音樂基調。除了作者最愛的歌手莫里西,本書最為脣齒相依的事物該是某些從一九八○年代一路曲折遊蕩至今的英美(新音樂)搖滾樂團,散發死亡腥甜氣味、毫不政治正確的酷兒情慾,例如 Joy Division,His Name is Alive,Felt,Eyeless in Gaza,Garbage,Human Drama。如同語言雕琢出的乖張暴亂音色,閱讀本書如同傾聽這些潮溼迷離、道盡破敗蒼涼青春與衰亡的美麗受傷歌曲,想來約莫是沁血童話刻鏤於人世間處處扞格又惆悵癒合的況味吧。
洪凌,現職為世新大學性別研究所專任副教授。
迄今發表多部文學創作與評論文集:中短篇小說集《肢解異獸》、《在玻璃懸崖上走索》、《復返於世界的盡頭》、《銀河滅》、《黑太陽賦格》、《年記1971:風靡宇宙的復刻版》等,長篇小說《不見天日的向日葵》、《末日玫瑰雨》、《宇宙奧狄賽》系列六冊、《混沌輪舞》等,評論集《弔詭書院》、《妖聲魔色》 、《魔鬼筆記》、《魔道御書房》、《光幻諸次元註釋本》、《想像不家庭》等。獲全球華人科幻小說獎、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文學創作獎助金、臺灣文學館臺灣文學翻譯出版補助等。
嗜好是鍛造多重狂迷宇宙,深愛小貓魔神與小黑豹王,試圖取悅遭遇的每位貓貓。冬天披掛硬偵探大衣與暗物質墨鏡造型。沉浸於肉桂、巧克力、尤加利、雪松、苦艾酒、拉丁文數字、彈奏各種鍵盤與有機體。經常在傍晚服用早餐、搭配自製手沖咖啡。
【後記】
開啟內門,配備獠牙的小仙子柔情跨入:《血色童話》的青春蒼老酷兒妖異浪漫譚
――洪凌
《血色童話》的瑞典書名本身,就是一則酷兒跨性跨語言的妖魔翻譯小典:作者約翰.傑維德.倫德維斯特(John Ajvide Lindqvist)是個不惜將深摯愛意灌注於出道作長篇小說的樂迷,勇敢地挪用英國男同志歌手莫里西(Steven Patrick Morrissey)的歌曲標題,演繹出這部追究何謂光怪陸離但真正對勁(且總是遭到壓制)的情慾。此書的瑞典文原名、同時是英文書名版本的《讓對的人進入》(Let the Right One In),在在尋覓對勁的獠牙與對勁的進入姿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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