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華在各大學法律學系講授民事訴訟法課程,迄逾二十五載,平日授課,並未指定專用課本,意在鼓勵同學博覽群書,不拘泥於一家之言。十餘年前有某校同學將建華授課之筆記,印刷成冊,名曰「楊氏民訴筆記」,自行出售營利,因其既無著作權,亦無出版權,於是更有多人繼續將之翻印銷售,在政府大力保障著作權之際,自非所宜。建華每年授課
內容,未必全部相同,偶閱該「筆記」內容,又多錯誤,因之,從速撰寫可供個人授課用之參考書,以責無旁貸。建華於中華民國四十九年曾與甲乙、健才二兄共撰「民事訴訟法新論」一書,歷年修正,現仍發行中。近十年來就民事訴訟法中可能有爭議之問題,在司法周刊連續為文研析,深受各方重視,經撰編陸續發行者已有四冊。本書則係以適於法律學系初學者參考為目的,以精要為主,故稱為「要論」,若須較深入瞭解,可參考上述著作,就問題研析部分,本書在適當處所特以括號加註((3三二一即指問題研析民事訴訟法第三冊三二一頁)(註),並將總目錄附於本書之後,俾讀者需要時便於參考。
本書承司法院林科長月娥幫忙校對,內子洪惠慈女士繕校整理,均併附記致謝。
楊建華
中華民國八十二年八月於司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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