詮釋學Ⅱ——補充和索引
現代詮釋學經典
本書是哲學詮釋學創始者高達美的代表作,包括了:人文主義傳統對於精神科學的意義、「體驗」一詞的歷史、藝術作品的本體論及其詮釋學的意義、偶緣物和裝飾品的本體論根據、真理問題擴大到精神科學裡的理解問題、以語言為主線的詮釋學本體論轉向等方面的內容。被稱為現代詮釋學的經典。
《詮釋學Ⅰ——哲學闡釋學的基本特徵》為正文,分為三個部分:(1)藝術經驗裡真理問題的展現;(2)真理問題擴大到精神科學裡的理解問題;(3)以語言為主線的詮釋學本體論轉向。《詮釋學Ⅱ——補充和索引》是有關《真理與方法》的相關論文,包括《真理與方法》出版前後作者關於詮釋學的重要論文31篇。
作者簡介:
高達美(德語:Hans-Georg Gadamer, 1900年2月-2002年3月)
德國哲學家,詮釋學大師,二十世紀最具影響力的哲學家之一。1960年出版著作《真理與方法》為其代表作。在大學攻讀文學、語言、藝術史、哲學,1922年獲博士學位。1929年後在馬堡大學、萊比錫大學、法蘭克福大學和海德堡大學任教,主講美學、倫理學和哲學。自1940年起,先後任萊比錫、海德堡、雅典和羅馬科學院院士,德國哲學總會主席,國際黑格爾協會主席。
譯者簡介:
洪漢鼎 (1938─ )
出生於江蘇省南京市。長期從事西方哲學史研究。1991年獲得德國杜舍爾多夫大學榮譽博士頭銜。現任北京市社會科學院哲學所研究員、中華全國外國哲學史學會理事。主要著作有《斯賓諾莎傳》(1984)、《中國哲學概念辭典》(德文版,1986)、《費希特,行動的吶喊》(1988)、《當代西方分析哲學》(1988)、《斯賓諾莎與德國哲學》(德文版,1989)等。
章節試閱
導論
1. 在現象學和辯證法之間
—一種自我批判的嘗試
(1985年)
25 年前,我曾把從各個角度出發進行的研究綜合成一個統一的哲學體系,如今該是對這種理論構想的邏輯一貫性進行一番檢驗的時候了,尤其要檢查一下該體系的邏輯推論中是否存在斷裂和不連貫。它們是否會導致嚴重的根本錯誤,抑或它們只是那種必然會或多或少地過時的表達形式方面的問題呢?
在被稱作精神科學的領域中如此地把重點放在語文學—歷史科學學科上的做法當然已經過時。在社會科學、結構主義和語言學的時代,人們不再會滿足於這種與歷史學派的浪漫主義遺產相連繫的出發點。實際上在我的理論體系中起作用的正是自身的原初經驗的侷限性。我的體系的目的從一開始就指向詮釋學經驗的普遍性,假如這種詮釋學經驗真的是一種普遍的經驗,那麼它就應該是從任何一個出發點出發都能達到的。1
至於這種研究對於自然科學所提出的相反看法,其有效性無疑就更差了。我很清楚,在我的體系中沒有觸及自然科學領域的詮釋學問題,因為該領域超出了我的科學研究的範圍。我只是在歷史—語文學學科中才有某些資格參與這一問題的研究工作。凡在我不能研究第一手材料的領域中,我都覺得自己沒有權利提醒研究者知道早在1934 年,當我讀到莫里茨.石里克對記錄陳述的獨斷論所作的富有成果的批判時就已經明白,在自然科學中也包含著詮釋學的疑難。2 但是,當石里克那本書的思想在30 年代(當時德國與外界日漸隔絕)得到發展的時候,物理主義和科學的統一則是當時流行的對立思潮。盎格魯—撒克遜研究中的語言學轉向(linguisticturn)在那時尚未出現。至於維根斯坦的後期作品我也只是在澈底檢查了自己的思想歷程之後才可能進行研究,而且我也是在後來才認識到波普爾對實證主義的批判同我自己的研究方向有著類似的動機。3
因此,我十分清楚自己思想出發點的時代侷限性。考慮詮釋學實踐業已改變的條件那已經是年輕人的任務了,而且這種工作已經在許多方面開始進行。若說我這個年近80 的老人還能再學習,這似乎是太不自量了。因此,我就讓《真理與方法》以及所有的後期論文都保持原封不動,而只是偶爾做一些小小的改動。然而,我理論體系自身的內在邏輯一貫性就完全是另一回事了。因此,本書作為我著作集的第2 卷就可以對它作些補充。本書的內容分為3 個部分:《真理與方法》的準備:這部分文章因其特有的前理解性有時可能對讀者有用;補充:這部分文章是在隨後的年代中寫的。(這兩部分文章絕大部分都已在我的《短篇著作集》
中發表過。)這本第2 卷中最重要的部分是繼續發展部分;這種發展,一方面是我已經進行了的,另一方面是透過對自己思想進行批判討論而進行的。特別是文學理論,它在一開始就表現為我思想的一種擴展,在我著作集的第8 和第9 卷中詳細討論了它同詮釋學實踐更緊密的連繫。關於詮釋學種類的根本性問題既是透過同哈伯瑪斯的討論,也是透過與德里達的反覆較量而得到某種新的闡明,這些討論收在本卷中顯得很合適。在最後的附錄部分編列了補注、《真理與方法》的後期版本中附加的補充、前言和後記。我在1973 年寫的自述則作為本書的結束。著作集第1 卷和第2 卷只作了一個共同的索引,這是為強調兩者之間的連繫。我希望,透過本卷的結構布局能夠彌補《真理與方法》的缺陷,並能為年輕一代的繼續工作稍盡綿薄之力。[1]
1 在本書內首先我的論文〈修辭學、詮釋學和意識形態批判〉對此有詳細的論
述,參見本書第232 頁以下。
1. 在現象學和辯證法之間—一種自我批判的嘗試(1985年) 3他到底做了些什麼或與之發生了些什麼。詮釋學思考的本質就在於,它必須產生於詮釋學實踐。
2 M. 石里克:〈論認識的基礎〉,載《認識》,第4 卷(1934 年)。也可參見
《1926-1936 年論文集》,維也納,1938 年,尤其見第290-295 頁和第300-
309 頁。
3 參見J. C. 威斯海默(Weinsheimer)《高達美的詮釋學—讀〈真理與方法〉》
一書序言,耶魯,1985 年版。該序言寫得非常具有啟發性。
在我編本卷的時候當然不能不考慮我的理論在批評過程中所產生的反應。事物本身就具有效果歷史,這是一個詮釋學真理,在本卷的編輯時也不能忽視這一真理。在這個意義上,我要指出重印在本書附錄中的我為《真理與方法》第2 版寫的前言和為第3 第4 版寫的後記。今天,當我回顧往事的時候,我發現自己所追求的理論一致性似乎在以下這點上沒有完全達到:我未能足夠清楚地說明,
遊戲概念和現代的主觀主義思維出發點這兩種對立的基本構想是如何達到一致的。我在書中先是討論藝術遊戲,然後考察了與語言遊戲有關的談話的語言基礎。這樣就提出了更寬廣更有決定性的問題,即我到底在多大程度上做到了把詮釋學度向作為一種自我意識的對立面而顯露出來,這就是說,在理解時不是去揚棄他者的他在性,而是保持這種他在性。這樣,我就必須在我業已擴展到語言普遍性的本體論觀點中重新召回遊戲概念。這就使我把語言遊戲與藝術遊戲(我在藝術遊戲中發現了詮釋學典型現象)更緊密地相連繫。這樣就顯然容易使我按照遊戲模式去考慮我們世界經驗的普遍語言性。在我的《真理與方法》第2 版的前言以及我的〈現象學運動〉4 這篇論文的結尾中我都已經指出,我在30 年代關於遊戲概念的想法和後期維根斯坦的思想具有一致性。
如果有人把學說話稱作一種學習過程,這只是一種空洞的說法。實際上這是一種遊戲,是一種模仿的遊戲和交流的遊戲。在正在成長的兒童的模仿追求裡,發音及發音時感到的娛樂是與意義的閃光相連繫的。誰也無法用理性的方式回答兒童是如何第一次開始理解意義這個問題的。在理解意義的活動中總是事先存在了先於語言的意義經驗,然後才能進行目光和表情的交流,這樣才使一切交流的通道暢通無阻。同樣,完滿的結束也是不可思議的。誰也不可能講清楚當今語言學所說的「語言能力」究竟是怎麼一回事。所謂的「語言能力」顯然並不能像語言的正確成分那樣客觀地被模仿。
「能力」這個表達只不過想說明,在說話時形成的語言能力並不能被描繪成規則應用,從而不能被當作僅僅是合規則地處理語言。我們必須把它看作一種在自由的語言練習過程範圍內產生的成果,從而使我們最終就像出自自己的能力而「知道」何者正確似的。使語言的普遍性發生詮釋學的作用,我的這一嘗試的核心就是我要把學習說話和獲得世界定向看作人類教化歷史無盡地延續的過程。也許這是一種永無止境的過程—雖然它所建立的仍然是類似能力的東西。5我們可以比較一下外語學習。一般說來,除非我們不斷地並完全地進入到一種陌生語言的環境之中,否則我們在學外語時只能說是接近了所謂的語言能力。一般說來,語言能力只有在自己的母語中才能達到,亦即在人們生長和生活的地方所說的語言中才能達到。這就說明,我們是用母語的眼光學會看世界,反過來則可以說,我們語言能力的第1 次擴展是在觀看周圍世界的時候才開始得到表現的。
4 《短篇著作集》,第3 卷,第150-189 頁,尤其是第185 頁以下;現收入我的著作集,第3 卷。
5 最近我在海倫阿伯召開的新教學院的大會上作了一個關於「語言及其界限」的
學術報告,這篇文章收在《進化和語言》,海倫阿伯文集,1985 年,第89-99頁
導論
1. 在現象學和辯證法之間
—一種自我批判的嘗試
(1985年)
25 年前,我曾把從各個角度出發進行的研究綜合成一個統一的哲學體系,如今該是對這種理論構想的邏輯一貫性進行一番檢驗的時候了,尤其要檢查一下該體系的邏輯推論中是否存在斷裂和不連貫。它們是否會導致嚴重的根本錯誤,抑或它們只是那種必然會或多或少地過時的表達形式方面的問題呢?
在被稱作精神科學的領域中如此地把重點放在語文學—歷史科學學科上的做法當然已經過時。在社會科學、結構主義和語言學的時代,人們不再會滿足於這種與歷史學派的浪漫主義遺產相連...
目錄
Ⅰ 導論
1.在現象學和辯證法之間
——一種自我批判的嘗試(1985年)
Ⅱ 準備
2.當今德國哲學中的歷史問題(1943年)
3.精神科學中的真理(1953年)
4.什麼是真理?(1957年)
5.論理解的迴圈(1959年)
6.事情的本質和事物的語言(1960年)
7.作為哲學的概念史(1970年)
8.古典詮釋學和哲學詮釋學(1968年)
Ⅲ 補充
9.自我理解的疑難性
——關於去神話化問題的詮釋學討論(1961年)
10.歷史的連續性和存在的瞬間(1965年)
11.人和語言(1966年)
12.論未來的規劃(1965年)
13.語義學和詮釋學(1968年)
14.語言和理解(1970年)
15.語言能在多大程度上規定思維?(1970年)
16.無談話能力(1972年)
Ⅳ 發展
17.詮釋學問題的普遍性(1966年)
18.修辭學、詮釋學和意識形態批判
——對《真理與方法》再作後設批判性的解釋(1967年)
19.答《詮釋學和意識形態批判》(1971年)
20.修辭學和詮釋學(1976年)
21.邏輯學還是修辭學?
——再論詮釋學前史(1976年)
22.作為理論和實踐雙重任務的詮釋學(1978年)
23.實踐理性問題(1980年)
24.文本和解釋(1983年)
25.解毀和解構(1985年)
Ⅴ 附錄
26.補注I-Ⅵ(1960年)
27.詮釋學與歷史主義(1965年)
28. 詮釋學歷1969年)
29. 第2版序言下1965年)
30. 第3版後記帳1972年)
31. 漢斯-格奧爾格‧高達美自述
本書論文版源
譯者注釋
索引
概念、名詞索引 (漢--德)
概念、名詞索引 (德--漢)
人名索引 (漢--德)
人名索引 (德--漢)
本書所引經典文獻
譯後記
漢斯-格奧爾格‧高達美 年表
Ⅰ 導論
1.在現象學和辯證法之間
——一種自我批判的嘗試(1985年)
Ⅱ 準備
2.當今德國哲學中的歷史問題(1943年)
3.精神科學中的真理(1953年)
4.什麼是真理?(1957年)
5.論理解的迴圈(1959年)
6.事情的本質和事物的語言(1960年)
7.作為哲學的概念史(1970年)
8.古典詮釋學和哲學詮釋學(1968年)
Ⅲ 補充
9.自我理解的疑難性
——關於去神話化問題的詮釋學討論(1961年)
10.歷史的連續性和存在的瞬間(1965年)
11.人和語言(1966年)
12.論未來的規劃(1965年)
13.語義學和詮釋學(1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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