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一個人多有錢,世界上總會有更有錢的人!
過去的富豪將成為下一個富豪的路標,
世界首富的位置,也將被另一個更有創意、野心勃勃、福星高照、
能洞見未來趨勢的人取而代之。有錢就是任性?!曾經富甲天下的人,雖有相似之處,卻也完全不同:
★富豪的賺錢之道,一開始都有本錢,有些人的本錢是富二代,有些人的是聰明才智,有的則是滿腔熱情,有的則靠殺戮敵人。
★富人的影響力不在於他「做了什麼」,而在於他「能做什麼」。
★歷史學家認為:財富會暴露一個人身上隱藏的毛病。將古怪念頭付諸行動是需要錢的,古往今來富豪們的行徑,往往揭露出他們的本性與怪癖。
★「從來沒有人能做到!」這句話對富人來說是激勵而非束縛。
★白手起家的富翁都有顯而易見的剛毅品格:以自我為中心,好像總被一種獸性推動著,無論擁有多少東西都無法滿足。
★有錢的最大魅力在於:可以讓人有很多選擇。許多富豪選擇不工作,於是「無聊」成了富裕階層的職業病。
富豪的致富之道,有跡可循嗎?
千年以來的富豪們,憑藉著本錢、獨特的性格特點,將時勢轉變為財運。
他們對世人展示了通往富裕之路,卻不一定通往幸福……
每個時代都有頂級富豪,他們的行為總能超乎常人想像。從聚財、投資、花錢的方式,可以看出富豪們各自的性格、命運的起伏,以及時代的無奈。他們是如何從世人眼中的障礙之處嗅到機會,獲得龐大財富與權力?
★從馬背上打下大片江山領土的成吉思汗,與其說他是十三世紀的野蠻人,其實他更像十九世紀的強盜資本家。在他的時代,土地不是一種投資,是事關生死的問題。
★教皇亞歷山大六世的致富之道,是運用了比暴力更有效的權力——神的命令。為此他有非常「正當」的理由:生活不體面會使上帝蒙羞。
★中世紀的資本家雅各.富格爾最愛說的話是:「國王當位,銀行掌權。」他靠著「借貸」而獲得源源不斷的財富,成為新興的金錢貴族。
★出身良好的曼薩.穆薩,既不是發明家也不是生產商,只因利用地緣關係,就成為十四世紀非洲最大的中間商。
★擁有數學天分的約翰.勞由賭致富,沒有接受過金融的正規教育,卻不僅創辦私人銀行,還成為法國財政大臣,但最終導致法國經濟崩潰,對此他說:「我犯錯誤是因為我也是人……」。
★「華爾街女巫」赫蒂.格林總是衣衫凌亂,甚至有些瘋狂,她的金融閃電戰常讓男人們痛哭流涕。她曾說:「我戰鬥時,總是會有葬禮。當然,葬禮不是為我舉行的。」
創造財富的過程,就是人性面的表露。書中描述十個富豪的生活情況,揭露他們的成就與時代發展的複雜關係,從心理、文化、宗教、經濟、政治等角度,看富豪們如何利用自身的人格特徵為力量,來達到權勢、地位與財富,並讓有錢的定義換了不同面貌。
作者簡介:
辛西雅.克羅森(Cynthia Crossen)
《華爾街日報》資深主編,報導的領域包括金融市場、出版業、教育、社會趨勢等。著作《真實的謊言》(Tainted Truth)榮獲1994年《彭博商業雜誌》(BusinessWeek)十大商業書籍之一。
章節試閱
第九章:華爾街女巫——赫蒂.格林Hetty Green(西元1834年~1916年)
赫蒂.魯濱遜.格林,一八三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生於麻薩諸塞州的新伯福(New Bedford),她是家裡的獨生女。如果是現在,她的家庭很可能會被認為有機能障礙。她母親婚前名為阿比.豪蘭(Abby Howland),她祖先是乘坐「五月花號」到美洲的第一批移民。豪蘭家族的好運始於普利茅斯的一頭牛,但家庭的成功則依靠長時間的墾殖、與印第安人的貿易,以及買賣土地與奴隸。一八一一年時,赫蒂的外祖父艾薩克.豪蘭(Isaac Howland)開始涉足有商業風險的行業,不久便在新伯福成立美國最大的捕鯨船隊。雖然豪蘭家族是城市中最富有的,但是他們是虔誠的基督教貴格會(Quaker)會友,在生活上不講究排場和享受。
赫蒂的父親愛德華.羅賓遜(Edward Robinson)也是貴格會會友,這是他和神經衰弱的妻子之間唯一的共同點。精力充沛、盛氣凌人的羅賓遜外號黑鷹,這絕不是在說他態度溫和。在新伯福,人們都說羅賓遜會用力擠壓每一塊錢,恨不得把美元上的鷹都擠到尖叫出來。羅賓遜原本為妻子阿比的父親吉迪恩.豪蘭(Gideon Howland)工作,因為娶了老闆的女兒而平步青雲。他們育有一個女兒,就是赫蒂。兩年後又生下一個男孩,但男孩不幸夭折。阿比從那之後就一直臥床不起,連續患上真實的或想像中的疾病。小赫蒂後來被送走,與外祖父、外祖母、以及姨媽希薇亞.安(Sylvia Ann)一起生活。
赫蒂.格林生長在鯨油生意繁榮的新伯福,這種經歷對她未來在華爾街的爭鬥大有裨益。如果捕鯨船回來時一無所獲,船員就得不到酬勞。如果回程時滿載,船主就會逼迫船員不停地工作,期望他們能棄船而去,從而侵吞他們的那份收益。提到新伯福貴格會的船主時,海軍歷史學家塞繆爾.艾略特.莫里森(Samuel Eliot Morison)寫道:「他們像美國歷史上任何剝削者一樣吝嗇、殘酷和無情。」
赫蒂.格林的外祖父和父親就是莫里森描述的那樣。赫蒂還是小女孩時,就坐在他們的膝蓋上,聽他們讀商業新聞和股市行情。後來,他們視力衰退時,赫蒂就為他們讀這些東西。她沒有幾個同齡的朋友,最親密的夥伴就是家庭成員。雖然當時銀行還不歡迎小客戶,但是她在八歲時還是堅持開了一個自己的帳戶。她唯一的愛好就是騎馬,她會使用側鞍騎乘(女性的特殊騎乘方式),即側身坐在馬背上。對於社會習俗她很少做出讓步,騎馬是例外之一。只要有機會,赫蒂就會隨著外祖父和父親在鯨油工廠中跑來跑去,到辦公室、倉庫、販賣部、帳房和碼頭等地方察看。
赫蒂先是跟一位女家庭教師學習,後來到一家寄宿學校讀了三年。然而她甚至連基本的語法或拼寫都未能掌握。她回憶說:「我被送到一所貴格會的學校,在那裡學會節儉、嚴謹、不浪費、公正,以及讀聖經。」貴格會從來都主張男女平等,所以赫蒂的果斷性格得到了鼓勵而非壓制。
在洛厄爾小姐的波士頓女子私立學校中,她接受過最後兩年的正規教育,在那裡她學跳舞和彈鋼琴——這兩項是公認的上流社會婦女最重要的技能。據說她相當有魅力,有著一雙藍色的眼睛,身材高挑,膚色迷人。一位歷史學家寫道,她還有「高聳而豐滿的胸部」。但是赫蒂一生中都不在意自己的外表,有時甚至長時間不洗澡。她從不穿緊身內衣,冬季就穿男人的內衣,因為更暖和。有一次,赫蒂到紐約參加冬季的社交活動,父親給她一千二百美元去買衣服,她卻拿其中的一千美元買了債券。她一生都對上流社會非常蔑視。赫蒂很早就崇拜金錢。她十三歲時,得知外祖父去世後未在遺囑中留一份錢給自己,她為此遭受沉重的打擊。外祖父的財富由兩個女兒平分,也就是赫蒂的母親和姨媽希薇亞.安。這時赫蒂心裡已經明白,她想擁有豪蘭家族的財富。在之後的幾年中,她一直努力計算,當其餘的三位家庭成員去世後,她能繼承多少財富。一八六○年,赫蒂的母親阿比在五十一歲去世時並沒有立下遺囑。赫蒂和父親都非常想要擁有阿比的錢,他們最後請一位雙方都信得過的律師進行仲裁。最終,她父親得到十二萬美元的現金,而赫蒂只得到價值八千美元的房地產。
與此同時,由於石油和南北戰爭的緣故,新伯福的生意和財富開始流失。赫蒂的父親見大事不妙,就搬到紐約開始投資航運業。不久後,豪蘭捕鯨公司就破產清算。
赫蒂留在新伯福陪伴生病的姨媽,並開始擔心她將失去對父親的錢財的控制。他父親當時只有五十九歲,仍然很英俊,他可能再次結婚,甚至可能生出一個取代她繼承人位置的小孩。然而羅賓遜沒有再婚,他去世時將大約六百萬美元的資產留給女兒。不過赫蒂控制財富的野心還是受到了阻撓,他父親把遺產交給兩位男性管理人託管。
赫蒂與姨媽住在一起的幾年裡,她們經常為錢發生口角。姨媽花多少錢,就等於赫蒂少繼承多少錢。赫蒂認為希薇亞.安雇用的僕人太多,吃的食物太昂貴,因而不停地嘮叨。希薇亞.安對此不勝其煩,威脅要把赫蒂排除在遺囑之外。這種威脅在當時的分量很重,但是根據現在的稅法,生前完成財產轉移,比死後當作遺產處理更划算。
一八六三年,赫蒂離開新伯福遷居紐約。她參加上流社會的舞會、派對和音樂會。姨媽一八六五年去世後,赫蒂匆匆忙忙趕回新伯福去查看她的遺囑。她又一次聽到令自己失望的消息。希薇亞.安只將二百萬美元資產的一半留給赫蒂,而且這一半資產也存為終生信託的形式,每年只支付約七萬美元。赫蒂立即對這個遺囑提出質疑。她拿出另一份有希薇亞.安簽名的文件,上面寫明赫蒂和希薇亞商定,無論雙方誰先死亡,都會把全部財產留給對方。這場法律糾紛一直持續到一八七○年,所花費的訴訟費、律師費和專家取證費高達十五萬美元。奧利弗.溫德爾.霍姆斯(Oliver Wendell Holmes)博士做證說,他相信希薇亞.安的簽名是他人模仿其筆跡寫成的。
在這場複雜曲折的訴訟進行期間,當時三十二歲的赫蒂嫁給四十六歲的愛德華.格林(Edward H. Green)。他是赫蒂的父親在快船運輸生意中的同事。愛德華來自佛蒙特州一個古老且受人尊敬的中等富裕家庭。愛德華個子很高,風度翩翩,會講幾國語言,其中包括中文。他在二十年的時間裡,代表一家美國公司在中國和菲律賓從事茶葉、絲綢和菸草貿易。迎娶赫蒂之時,愛德華.格林的身家約為一百萬美元。愛德華與赫蒂不同,他喜歡花錢。他的生活非常奢侈,光西裝外套就有三十多套。與此同時,赫蒂從所擁有的資產中可得到的收益每天約有一千美元,但她還是每天都穿同樣的衣服。至少在消費習慣方面,很難找到比赫蒂和愛德華更不般配的夫婦。
夫婦兩人婚後的前八年是在倫敦度過。愛德華繼續做貿易,赫蒂則在金融市場中活動。他們生了兩個小孩,一個叫愛德華(通常被稱作內德),還有一個叫希薇亞。在南北戰爭後的幾年裡,面值一美元的政府債券價格下滑到只有四十美分。赫蒂大量購進這樣的美國政府債券。多數投資者認為,他們不會得到全額兌現。赫蒂還購買美國的鐵路股票和債券。在倫敦的某一年,她靠投資就賺取超過一百二十五萬美元。
赫蒂一家人在一八七四年回到美國。當時華爾街剛發生恐慌,鐵路股票損失慘重。而赫蒂.格林正是鐵路股票的大股東。一家四口搬到愛德華的家鄉佛蒙特州貝爾羅斯菲爾斯地區(Bellows Falls)。在那裡,赫蒂的怪癖,尤其是吝嗇行為變得遠近聞名。她與僕人討價還價,與當地商人發生口角,讓女兒穿別人扔掉的衣服。愛德華開始長時間不回家,二人最終分手。赫蒂和她的孩子們搬到布魯克林區一間價格低廉的公寓中。赫蒂把公司的總部設立在曼哈頓的化學品國家銀行(Chemical National Bank)。由於她在這家銀行有幾百萬的存款,所以他們提供她一張免費的辦公桌。
十九世紀末,女人是否應該從事商業活動成為激烈爭論的話題。成功的商業活動需要清晰的頭腦,以及將一切建立在理性基礎上的思維方式。女人通常被看作是頭腦糊塗、易激動且易哭的生物。當時一個男人寫道:「很容易想像,當出現經濟恐慌時,幾百個投資股票的女人會做何反應,她們的女性衝動在那一刻會如何爆發……一群女人在那裡涕泗滂沱,頭髮凌亂,歇斯底里地哭喊。」一九一○年,在一萬三千七百二十九名股票經紀人中,只有二百零七人是女性。無論男女,剛進辦公室工作時的初級職位都是「辦公室男孩」。這說明為什麼會出現那則經典廣告:「招聘—男孩一名,性別不限。」但是,一個男人可能晉升為祕書甚至經理,而女人很可能一直做「男孩」。
在赫蒂.格林的時代,職業婦女通常不是未婚就是已失去配偶。已婚婦女工作,往往意味著她的配偶軟弱無能。無論婚姻狀況如何,中層和上層社會的女性可選擇的職業很少,她們只能做家庭教師或做別人的女伴。遊手好閒是展示地位的方式。經濟學家托爾斯坦.范伯倫寫過,理想的女人要有纖細和柔弱的腰身與四肢。女人具有這些特徵,表示她不能勝任任何工作,因而必須由她的主人來供養。
富有的好處有多大—將女人變成奢侈品。曾幾何時,家庭還是基本的生產單位,男人需要女人採集的漿果,女人也需要男人捕獲的獵物;後來,男人需要女人製作的衣服、肥皂和蠟燭,需要女人釀造的啤酒,以及女人餵養的雞。而隨著生產活動轉移到辦公室和工廠,女人在創造財富的過程中,地位大大下降。她們的勞動以前使人滿意,這時卻被金錢給取代。如果她們試圖進入辦公室和工廠,會被視為競爭者。當時,哈佛大學或哥倫比亞大學的商學院研究生計畫就不接受女性。
一九○七年,學員全是女性的西蒙斯學院(Simmons College)舉行畢業典禮,卡內基教學發展基金會的主席發表演講時說:「我認為所有女性最好的工作就是……成為一個愛人、一個妻子和一個母親。」然而,婦女在家庭中承擔的工作量一直在下降。一八○○到一八八○年,白人夫婦生育小孩的平均數量從七個下降到四.二四個。在美國,生意的發展漸漸超出家族範圍,家庭合夥的企業越來越少。節儉的法國和荷蘭婦女尚且感覺到自己作為丈夫企業中的一部分,而美國婦女則經常感到自己遠離了賺錢的管道和手段。
對女人來說,籌集資本一直是個難題,因為她們可用作擔保的資金來源寥寥無幾。隨著金融市場越來越正規、嚴格和保守,公司籌資的環境漸漸變得嚴峻起來。蔑視社會傳統並從事商業活動的女性,還是傾向於從事與家庭生活有關的活動,如食品加工、紡織和女裝裁剪。一八九五年有一本為女性出謀劃策的書,《女人如何賺錢》(How to Make Money Although a Woman)。一九○四年出版的書,《未經培訓婦女的一百個賺錢新招》(100 New Money Making Plans for Untrained Women),書中建議的工作包括「修理小擺設、小玩意兒」,教導「談話技巧」以及「照顧病殘兒童」。如果女人賺到錢,她們應當將錢存起來。「最重要的一條就是—存錢。」一八九三年的《美國婦女實用就業指南》這樣建議。「每週賺十美元同時花十美元等於未賺錢。」女性繼承的錢財常常是以信託基金的形式存在,這些信託基金往往被用穩妥的方式管理。
隨著美國的擴張和繁榮,大機構對人力的需求越來越多,尤其是銀行業、保險公司和政府部門。辦公室變得越來越複雜,有更多事務性和管理類的助理工作需要人來做。一八八○年,參與文書和祕書工作的婦女有六千六百人;到了一九○○年,這一數字一躍超過二十萬人。人們一般認為女性更加溫順服貼。由於女性通常對工作的期望不會很高,所以她們不太會因為地位和工資低而抱怨。女性的收入往往與她結婚的可能性成反比。一個單身女性的工資足以養活她自己,但是不足以吸引她脫離家庭生活一個人過。
一旦女性走出家門進入職場,她們得到的建議常常是:要俯首帖耳、低聲下氣、謙虛謹慎。卡內基基金會的亨利.史密斯.普里切特(Henry Smith Pritchett)說:「有一句法國諺語說,『聰明人是那些將自己的聰明隱藏起來的人』。」
在幾種最適合有教養的女性的職業中,誰能夠隱藏自己的聰明,誰願意默默無聞地做大量工作,誰願意不露聲色地控制權力,誰願意參與有重大影響的工作而不聲張,誰就能夠獲得重大成功……很多女祕書手中掌握的實際權力,遠大於很多經常在報紙上拋頭露面的男人,然而她們能聰明地完成工作,而且不顯山不露水。
這些描述顯然不適用於赫蒂.格林,她的競爭對手都是十九世紀無政府狀態下的金融市場中寡廉鮮恥的男人。股票交易所裡都是些反覆無常的交易者,損人和利己是他們的快樂源泉。由於沒有規範,交易者和投資者就像沒有父母管教的孩子,肆無忌憚地搶奪東西。沒人敢站出來制止他們,因為他們掌握著能讓經濟繁榮的動力。他們透過操縱股票價格爾虞我詐,就像盲目熱情的野蠻人。「一個人在股票交易所被掠奪,就像在戰爭中被看不見的對手殺死。」當時的公司要籌資可說是輕而易舉:只需發行更多股票就行。「這種行為讓企業都成為空架子,稍有風吹草動就會垮台。」
十九世紀中期,紐約股市開始流行「活期拆借貸款」和「保證金貸款」,也就是對股票抵押品的貸款。市場中操縱和囤積股票的情況本來就非常嚴重,而活期拆借貸款進一步提升了股市的波動性。「囤積」的目的就是占有某種商品的所有股票,然後再以高價賣出。完美的囤積會讓那些「期望稍後以低價購回股票」的賣空者遭到滅頂之災。赫蒂.格林就曾用這種辦法,使著名的股票交易人艾迪生.柯馬克(Addison Cammack)陷入困境。柯馬克得到內幕消息,知道路易斯維爾和納什維爾鐵路公司即將削減股票分紅。由於預料到這支股票價格會下降,他便開始賣空。果不其然,分紅降低,股價下跌。但是柯馬克發現,他已無處去購買賣空出去的股票,這種股票全落到赫蒂.格林的手中。他對一位財經記者說:「我當時就在一個屠宰場裡,渾身上下都在噴血。」為了拿到赫蒂.格林的股票,柯馬克親手送給她一張支票,這讓她一次就賺到四十萬美元。
借助腐敗的報刊媒體,傑伊.古爾德之類的精明股票操縱者,可以摧毀整個銀行,有時甚至能導致全面的恐慌。「華爾街的恐慌往往如晴天霹靂,即使頭腦敏銳的人也看不明白,即使天才也無法逃避。」
赫蒂.格林利用股市恐慌大發橫財。她不但不賣出股票,而且她從來不用保證金購買股票,因此她手中總是握著大量的現金。她在股市恐慌之時四處購買股票。在一八九○年的金融恐慌中,她等股市到達最低點後,就開始大量買入鐵路股票。她總是躲在幕後,儘量靜悄悄地進行交易。她後來解釋說:「我看到好東西因為沒人想要而變得便宜,就會大量買進,將它們藏起來。時機來臨時,人們就會追著我,高價購買我持有的股票。」她說,在一九○七年的股市恐慌中,「華爾街有些實力雄厚的人來找我,想賣掉各式各樣的東西,從豪華住宅到汽車,應有盡有」。赫蒂.格林這樣的投資者被稱為「恐慌時期的鳥兒」。但是安德魯.卡內基曾說:「在恐慌時期擁有金錢的人,是明智且重要的公民。」
第九章:華爾街女巫——赫蒂.格林Hetty Green(西元1834年~1916年)
赫蒂.魯濱遜.格林,一八三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生於麻薩諸塞州的新伯福(New Bedford),她是家裡的獨生女。如果是現在,她的家庭很可能會被認為有機能障礙。她母親婚前名為阿比.豪蘭(Abby Howland),她祖先是乘坐「五月花號」到美洲的第一批移民。豪蘭家族的好運始於普利茅斯的一頭牛,但家庭的成功則依靠長時間的墾殖、與印第安人的貿易,以及買賣土地與奴隸。一八一一年時,赫蒂的外祖父艾薩克.豪蘭(Isaac Howland)開始涉足有商業風險的行業,不久便在新伯...
作者序
導言:富人的過去和現在(節錄)
你大概聽說過比爾.蓋茲、J. P.摩根和汶萊蘇丹的驚人財富,但你是否聽過曼薩.穆薩(Mansa Musa)這位曾經富甲天下的人?
曼薩.穆薩是非洲的一位國王,他離世已逾六百八十年。但是他的財富堪與蓋茲、摩根和汶萊蘇丹比肩,富裕程度遠遠超出你的想像。這四個人都為自己修建了無比豪華的住所,都雇用大批俯首帖耳的侍從,而且都深諳生財的訣竅。
當然,他們也有些許差別:曼薩.穆薩會處決任何膽敢在他面前打噴嚏的人,而頭腦極其敏銳的比爾.蓋茲只會罵無能之人是全世界最大的笨蛋;曼薩.穆薩騎駱駝,摩根有自己專屬的私人火車,汶萊蘇丹坐勞斯萊斯,比爾.蓋茲喜歡保時捷。但在某些方面,他們之間的相似之處遠超過他們之間的不同,那就是,能達到他們這種富裕程度的人,在歷史上寥寥無幾。
我們可以將他們稱為百萬富翁或億萬富翁,雖然在貨幣廣泛流通之前,這些稱謂毫無意義。在剛過去的幾個世紀中,擁有百萬量級的當地貨幣是成為超級富翁的門檻。而在二十世紀末之前,百萬富翁就像工業巨擘般稀少。然而,財富與貧困長久以來一直是人類社會存在的一部分。在人類的歷史上,總有人能運用權力、想像力和運氣,來聚斂更多的剩餘財富。沒有哪種祕訣可以概括或解釋他們的成功之道,因為每個富人的成功模式都是獨一無二的。
如果在西元一○○○年對當時的百萬富翁做一次歸類,那麼你會發現,這些早期的百萬富翁俱樂部成員,多數出身皇室或戰功卓著。阿富汗加茲尼王朝的馬哈茂德,作為本書描繪的第一位人物,以上兩點他兼而有之。在他生活的時代,多數人仍然很貧困,人們無休止地工作只是為了溫飽。馬哈茂德身處於上一個千年來臨之際。那個時候,財富基本上就是一種零和遊戲,掌握軍隊的人透過瓜分他人財產來致富。這種方法不但危險而且不可靠。雖然會造成生靈塗炭,但在那個時代,這卻是獲取財富的少數幾種可行方法之一。
大約西元一○○○年開始,財富的總量開始增加,先是逐漸增多,然後開始加速增長。隨著農業社會開始生產剩餘產品,以及世界人口的緩慢增長,十二世紀的成吉思汗等征服者得以超越簡單的掠奪,開始強迫被征服之地的人們繳稅。換言之,他們可以用細水長流的方式獲取財富,而不再依靠原來那種繳獲戰利品的間歇方法。事實上,成吉思汗和其他早期專制者運用手中廣泛而絕對的權力,將秩序強加於早期的運輸通訊系統上,使世界能更安全地創造財富。隨著貿易的擴展,很多人可以透過當託運人、銀行家、發明家、投資者以及海盜、騙子、毒販而變得富裕。
或許有一天,未來的考古學家會將西元後的第二個千年稱為金錢時代。穩定的財富創造過程帶來種種的社會變化。這些變化如此深刻地改變了世界,處於這一個千年兩端的人們,幾乎能被看做是兩個截然不同的人種。一千年之前,奢侈意味著擁有一件足以蓋住膝蓋的大衣,或一家人有不止一個水杯。今天,奢侈就是擁有一個價值一萬美元的錶盒,裡面裝著一支二十五萬美元的手錶。一千年之前,每個農民縮衣節食、精打細算,只為了死的時候有足夠喪葬費。而且他們往往年紀輕輕就不幸過世。在西元後第二個千年的後期,一個人可以花一美元買張彩券,隨意選擇六個數字,然後就有機會一夜暴富,身家達到幾百萬美元。
關於財富的一個簡單而恆久的事實就是:錢能生錢。偶爾也有例外,鋼鐵大王安德魯.卡內基(Andrew Carnegie)就是其中之一。他在美國海邊洗碗盤時身無分文,只有滿腔熱情,最終還是成為美國最富有的人之一。然而,從曼薩.穆薩到比爾.蓋茲的多數百萬富翁都從父輩或祖輩得到一個好的起點,即使只是一大片土地或耐用的武器。
例如,曼薩.穆薩繼承了一個非洲小國,而且恰好有一條世界級的貿易路線從這裡經過。曼薩.穆薩既不是生產商也不是發明家,他是早期的中間商,致力於推動不同文化間的貿易。他發財致富的方法就是為其他人提供買賣機會。對他來說,政治或宗教因素擺在第二位,擺第一的永遠是商業。
許多財富的寵兒揮霍錢財,而不是累積錢財。文藝復興時期的商人科西莫.德.麥迪奇(Cosimo de Medici),他兒子皮耶羅(Piero)浪費了父輩留給他的義大利王朝大筆財富,還贏得「敗家子」的綽號。五○年代,以怪異著稱的美國百萬富翁桃樂絲.杜克(Doris Duke)繼承了價值三億美元的菸草生意,而她曾經荒謬地為自己的兩頭寵物駱駝舉辦聚會。湯米.曼維爾(Tommy Manville)在約翰—曼維爾公司的財力支持下,結了十三次婚,被新聞雜誌戲稱為「歌舞團女演員們的守護神」。
十四世紀,文藝復興時期誕生在波吉亞(Borgia)家族的一位神職人員成為教皇亞歷山大六世。他嫻熟地運用教皇的地位,登上世界級的財富和成功的巔峰。像多數富貴者一樣,亞歷山大六世既有與眾不同的天賦,又生逢一個適合他大展拳腳的時代。就亞歷山大六世而言,他有能力在縱情尋歡作樂的同時,既統治精神世界又操縱政治舞台。他所處的上層社會是世界歷史上最腐敗的集團之一。
無論他們如何聚斂財富,西元後第二個千年的百萬富翁們,都是一些抱定決心追求財富的男男女女。早期的百萬富翁們透過殺戮敵人致富,他們好像沒有什麼可以傳授給現代社會的電腦奇才們。但是戰功赫赫的將領也像生財有道的資本家一樣,能夠「跳出思維的框框」。對這些人而言,「他人從未做到的事情」是一種激勵而非束縛。他們每個人都明白,想累積大筆財富就需要獲取其他人的部分財產或產品。但是他們用的方式多種多樣:劫掠者強奪、君主徵稅、官僚截取政府的稅收、地主租地給他人耕種、商人從買賣貨物中牟利。雖然生財之路有很多,但不表示致富是一件輕而易舉的事。
然而,與一千年前相比,現在獲得財富變得更容易。加茲尼的馬哈茂德作為劫掠者,在連年征戰中負傷七十二次。那個成為教皇亞歷山大六世的人,曾五次與教皇寶座擦肩而過,最終才如願以償戴上教冠。白手起家的富翁都具有顯而易見的剛毅品格。他們以自我為中心,好像總被一種獸性推動著,無論占據多少東西也無法滿足。雖然好像沒有什麼支撐著聚斂財富的特定生物學法則,但這種「漫無目的的驅動力」對人類來說是最強大的力量之一。
如果說過去一千年的富人在某一點可以達成共識,那麼就是:金錢能買到有價值的東西,而且遠不止豪華住所和陳年好酒。富人知道金錢還可以滿足他們的各種欲求,包括權力、地位和愛情等等。以付小費為例,除了能確保多給小費的人可以得到高品質的服務外,小費還可以建立社會地位,並對收小費者加以控制。付小費者以此表現自己是重要人物,期望得到好的服務。總而言之,富人從商人那裡得到更可靠的服務,受到他人的殷勤對待,獲得各種小特權。而窮人甚至不知道這些特權的存在。「富人的影響力不僅在於他做了什麼,而且在於他能夠做什麼。在人們對權力及其重要性的總體認知中所展現出來的,有時候就是單純的金錢潛力……」
人們針對富人給人的印象進行實驗。在一個實驗中,把某個虛擬人物的資料提供給大學生們,讓他們描述這個人的特徵。學生得到的資料完全相同,只有一點不同。其中一半大學生聽到的是,這個人是個富人,另一半大學生聽到的則是窮人。結果學生們描述富人的特徵是健康、快樂和順心,而窮人的特徵是不快樂和不順心。正如一句猶太諺語所說:「口袋裡有錢,你就會變得聰明漂亮,甚至你的歌聲也會變得動聽。」
這種自鳴得意的優越感,在十五世紀德國銀行家雅各.富格爾(Jakob Fugger)的身上表現得淋漓盡致。雖然富格爾只是紡織工人的孫子,但是當他變得非常富有之後,他可以在宴會上為自己買到與教皇、君主同桌的座位。這些虔誠的天主教徒透過放貸賺取利息而致富,這種行徑在當時被稱為放高利貸。人們對借貸的需求如此旺盛,以致於富格爾變得比那些向他借貸的上流社會的王公貴族們還要富有。作為一名早期的資本家,富格爾發現,雖然他不能躋身於世襲土地的領主之列,但是花錢購買權力卻通常是成功的。
存在財富的地方,總會存在貧困。這幾乎是一件不容改變的事情。如果說曾經存在過一個沒有貧富差距的時代,大概也只能是人類還處於終日辛辛苦苦尋找食物與避風躲雨之處的時候。一旦大家不再採集食物,轉而在某些地方安頓下來,並且開始種植莊稼,那麼有些人就會比其他人累積更多更好的種子、工具和土地。考古學家發現的確鑿證據顯示,早在西元前四○○○年,人類就出現經濟階級的劃分。那個時代的古墓中保存了一些黃金製品,顯示出當時的社會已存在階級。在約西元前二八○○年的富人墳墓中,考古學家發現很多僕人的屍體。他們都是主人的殉葬者,為了伴隨主人到另一個世界而被活活掩埋。早期的埃及也擁有大量財富,法老們都不甘落後地建造起大型金字塔。在回憶古代羅馬時,當時詩人荷瑞斯(Horace)的描述是「煙霧、財富和喧囂」。
在西元五世紀的時候,歐洲突然停止往財富前進。這時腐朽的羅馬帝國垮台。一些人認為,羅馬帝國的覆滅就源於羅馬人對金錢的盲目崇拜。無政府狀態的游牧部落野蠻人騎著戰馬殺入歐洲,將這一大洲拖入所謂的黑暗時代。在中國及其東部鄰國繁榮昌盛之時,歐洲社會的一貧如洗持續了幾個世紀。麵包變得非常稀少,所以在盎格魯—撒克遜人的語言中,「麵包保管人」就意味著「主人」或「貴族」。富人的生活幾乎和窮人一樣艱苦而乏味,中世紀的主要「耐用消費品」就是盔甲。除了王室成員之外,能夠果腹就意味著奢侈。而且,財富成為雙刃劍:與窮人相比,富人能得到更好的醫療條件,但是「有療效的」藥劑可能只是酒和馬糞。
歷經幾個世紀的痛苦之後,在西元後第二個千年之初,財富開始慢慢重新流入西方世界。歐洲逐漸增加的人口開始遍布各個封建莊園,同時貿易也向全世界擴展。由於生活在同一土地上的人口過多,有些流浪者便打點自己簡單的行裝,開始尋找其他的謀生之路。城鎮和貿易開始遍布歐洲。隨著航海船隻的發展和安全性的提高,國際貿易的大門越開越大。謝克爾、達克特(歐洲中世紀後期至二十世紀的流通貨幣)以及中世紀佛羅倫斯的弗羅林等各種錢幣作為財富,不僅流向國王、封建地主和征服者,也流向有想法、熱情或特殊技能的人。財富之河分岔成涓涓細流。社會關係不再只有上等人和下等人之分,還出現付款人和收款人的模式。新的現金分布狀態同時改變權力的分配,新的階級出現了。
導言:富人的過去和現在(節錄)
你大概聽說過比爾.蓋茲、J. P.摩根和汶萊蘇丹的驚人財富,但你是否聽過曼薩.穆薩(Mansa Musa)這位曾經富甲天下的人?
曼薩.穆薩是非洲的一位國王,他離世已逾六百八十年。但是他的財富堪與蓋茲、摩根和汶萊蘇丹比肩,富裕程度遠遠超出你的想像。這四個人都為自己修建了無比豪華的住所,都雇用大批俯首帖耳的侍從,而且都深諳生財的訣竅。
當然,他們也有些許差別:曼薩.穆薩會處決任何膽敢在他面前打噴嚏的人,而頭腦極其敏銳的比爾.蓋茲只會罵無能之人是全世界最大的笨蛋;曼薩.穆薩騎駱駝,...
目錄
導言:富人的過去和現在
第一章:戰神兼財神——加茲尼皇帝馬哈茂德Machmud of Ghazni(西元971年~1030年)
第二章:留下來的入侵者——成吉思汗Genghis Khan(西元1162年~1227年)
第三章:控制貿易要衝的中間人——幾內亞王曼薩.穆薩Mansa Musa(?~西元1332年)
第四章:以神的名義斂財——教皇亞歷山大六世Pope Alexander VI(西元1431年~1503年)
第五章:買下皇位的早期銀行家——雅各.富格爾Jacob Fugger(西元1459年~1526年)
第六章:讓法國傾家蕩產的紙幣之王——約翰.勞John Law(西元1671年~1729年)
第七章:紡織企業家——理查.阿克萊特Richard Arkwright(西元1732年~1792年)
第八章:廣州十三行之首——伍秉鑒(西元1769年~1843年)
第九章:華爾街女巫——赫蒂.格林Hetty Green(西元1834年~1916年)
第十章:科技帝國的創立者——比爾.蓋茲Bill Gates(西元1955~)
導言:富人的過去和現在
第一章:戰神兼財神——加茲尼皇帝馬哈茂德Machmud of Ghazni(西元971年~1030年)
第二章:留下來的入侵者——成吉思汗Genghis Khan(西元1162年~1227年)
第三章:控制貿易要衝的中間人——幾內亞王曼薩.穆薩Mansa Musa(?~西元1332年)
第四章:以神的名義斂財——教皇亞歷山大六世Pope Alexander VI(西元1431年~1503年)
第五章:買下皇位的早期銀行家——雅各.富格爾Jacob Fugger(西元1459年~1526年)
第六章:讓法國傾家蕩產的紙幣之王——約翰.勞John Law(西元1671年~1729年)
第七章:紡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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