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體系書很多 但口語化的很少
你的刑法學習痛點(複雜的體系、難以上手的階層、搞不定的答題順序、該記不記的實務見解......)
楊過用親切、白話、超好懂的方式幫你一一擊破
作者簡介:
楊過(郭文傑)
國立臺北大學法律學系刑事法組博士生
國立臺北大學法律學系刑事法組碩士班畢業
107年律師高考及格
讀家補習班刑法講師
學稔小私塾刑法講師
臉書專頁: 調皮豹-楊過的刑法小天地
推薦序
與楊過老師的初見面,是在讀家補習班他初登場的講座下課時。那天剛好我也有課,在下課時猛一抬頭,就看到一位高大斯文的男生,和他身旁嬌小的「辣妹」(也就是現在的師母)。實不相瞞,當時我心中真的冒出了:
「嗯!果然補習班男老師的女友都很正呢!真是惦惦吃三碗公!」這樣的想法(仔細想想,這句話似乎也有自肥的嫌疑~~)。但當真正認識楊過後,就會知道他的魅力來源,除了在講臺上講刑法時閃閃發光外,在日常生活中他也是一個寬厚、隨和、認真、親切的人,而且在KTV 唱歌時有反差萌、特別喜歡寶可夢卡牌,十分可愛。
但既然本文是「楊過的刑法分則祕笈」的推薦序,勢必要提到楊過老師在刑法上和學術上的造詣。師承蔡聖偉老師的他,廣義來說是我在北大的學弟1。和我這種學術爛泥不同,楊過老師在寫完碩士論文後,不僅開始執業、繼續教學,還立馬開始攻讀博士學位,這點我想只要有當過研究生,都知道是多麼偉大和困難的一件事情!真的很想叫楊過把他的毅力分我一些些!說到這個,除了表示程穎很廢,楊過很讚之外,一位刑法博士生撰寫的刑分參考書,其正確性、專業性、新穎性如何,應該是無須我天花亂墜地多言了。
更厲害的是,楊過他是一個力求上課教學、寫作行文簡白的人。在法律圈打滾久了,就會意識到「把東西講的深並不困難,如何化繁為簡,把困難的東西講得簡單」才是真正的功力!本書作為「楊過的刑法總則祕笈」的後續書籍,承襲了楊過老師的白話風格,在輕薄討巧的篇幅內將最新實務、學說見解介紹地十分清晰,將楊過老師的畢生內力濃縮其中。是準備國家考試時,真正的「武功祕笈」
與楊過老師的初見面,是在讀家補習班他初登場的講座下課時。那天剛好我也有課,在下課時猛一抬頭,就看到一位高大斯文的男生,和他身旁嬌小的「辣妹」(也就是現在的師母)。實不相瞞,當時我心中真的冒出了:
「嗯!果然補習班男老師的女友都很正呢!真是惦惦吃三碗公!」這樣的想法(仔細想想,這句話似乎也有自肥的嫌疑~~)。但當真正認識楊過後,就會知道他的魅力來源,除了在講臺上講刑法時閃閃發光外,在日常生活中他也是一個寬厚、隨和、認真、親切的人,而且在KTV 唱歌時有反差萌、特別喜歡寶可夢卡牌,十分可愛。
但既然本文是...
作者序
歷經千辛萬苦,終於把刑法體系書的刑法分則部分完成了,這本作為楊過的刑法總則祕笈的姊妹作-楊過的刑法分則祕笈,在內容上的呈現,係依據個人法益、社會法益以及國家法益的編排順序,對於各個刑法分則上的犯罪進行重點式的解說,閱讀完本書,各位讀者們將能夠對於整個刑法分則的體系編排,以及各個重要爭點,及其中的學說、實務見解等等有所了解。如果讀者們對於本書的內容有所疑問,都很歡迎私訊「調皮豹-楊過的刑法小天地」粉專詢問筆者問題喔!
準備考試的各位真的非常辛苦,準備考試就像是己手犯一樣,只有自己親自準備過的人,才知道其中不為人知的艱辛,希望這本小書能夠在各位準備考試時,成為您們準備考試的一大助力,也希望大家在準備考試時,都能夠注意自己的身體健康,畢竟身體健康真的比甚麼事都還要重要啊!
最後和大家分享我最愛的楊丞琳的歌 一千零一個願望裡的歌詞:「要勇往直前的飛翔,沒有到不了的地方!」,各位加油!
歷經千辛萬苦,終於把刑法體系書的刑法分則部分完成了,這本作為楊過的刑法總則祕笈的姊妹作-楊過的刑法分則祕笈,在內容上的呈現,係依據個人法益、社會法益以及國家法益的編排順序,對於各個刑法分則上的犯罪進行重點式的解說,閱讀完本書,各位讀者們將能夠對於整個刑法分則的體系編排,以及各個重要爭點,及其中的學說、實務見解等等有所了解。如果讀者們對於本書的內容有所疑問,都很歡迎私訊「調皮豹-楊過的刑法小天地」粉專詢問筆者問題喔!
準備考試的各位真的非常辛苦,準備考試就像是己手犯一樣,只有自己親自準備過的人,...
目錄
3-16
刑(225)乘機性交猥褻罪 3-20
刑(226)妨害性自主罪之加重結果犯 3-22
刑(226 之1)妨害性自主罪之結合犯 3-22
刑(227)與幼年男女性交猥褻罪(準強制性交猥褻罪) 3-22
刑(228)利用權勢性交或猥褻罪 3-25
刑(229)詐術性交罪 3-28
CHAPTER 04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章
刑(309 Ⅰ)公然侮辱罪 / 刑(309 Ⅱ)加重公然侮辱罪 4-2
CHAPTER 06 妨害性隱私及不實性影像罪章
條文概覽 6-2
性影像 6-3
刑 (319 之 1、刑 319 之 2)攝錄性影像罪 6-5
刑 (319 之 3)供人觀覽性影像罪 6-5
刑 (319 之 4)製作不實性影像罪 6-5
CHAPTER 05 妨害秘密罪
刑(315)妨害書信秘密罪 5-2
刑(315 之1) 第 1 款:窺視、竊聽 / 第 2 款:竊錄 5-2
刑(315 之2 Ⅰ)便利妨害秘密罪 5-11
刑(316)洩漏業務上知悉他人秘密罪 5-14
刑(317)洩漏業務上知悉的工商秘密罪 / 刑(318)洩漏公務上知悉的
工商秘密罪 5-14
刑(318 之 1)洩漏因電腦知悉秘密罪 5-14
刑(310 Ⅰ)誹謗罪 / 刑(310 Ⅱ)加重誹謗罪 4-3
侮辱及誹謗之區分 4-3
言論免責事由:刑(310 Ⅲ)、刑(311) 4-3
刑(313)妨害信用罪 4-10
CHAPTER 07 財產犯罪大概念
財產犯罪整體架構圖 7-2
侵害個別財產犯罪、侵害整體財產犯罪體系圖 7-2
持有的概念 7-4
區別「破壞所有及持有」中「有處分、無處分」之犯罪(刑法第 320
條 VS 刑法第 339 條) 7-4
不法所有意圖概論 7-6
CHAPTER 08 竊盜、搶奪與強盜罪章
刑(320 Ⅰ)普通竊盜罪 8-2
刑(321 Ⅰ)加重竊盜罪 8-3
刑(325 Ⅰ)搶奪罪 8-9
刑(328)強盜罪 8-10
刑(329)準強盜罪(超級重要!) 8-14
CHAPTER 09 侵占罪
刑(335 Ⅰ)普通侵占罪 9-2
刑(336 Ⅰ)公益、公務侵占罪、刑(336 Ⅱ)業務侵占罪 9-3
刑(337)侵占脫離物罪 9-4
CHAPTER 10 詐欺罪章
刑(339 Ⅰ)詐欺取財罪 / 刑(339 Ⅱ)詐欺得利罪 10-2
刑(339 之1 Ⅰ)收費設備詐欺罪 10-10
CHAPTER 11 準詐欺罪、背信罪及重利罪章
刑(341 Ⅰ)準詐欺罪 11-2
刑(342 Ⅰ)背信罪 11-2
刑(344 Ⅰ)重利罪 11-3
CHAPTER 12 恐嚇取財罪及擄人勒贖罪章
刑(346 Ⅰ)恐嚇取財罪 12-2
刑(347 Ⅰ)擄人勒贖罪 12-3
CHAPTER 13 贓物罪
處罰贓物罪之理由 13-2
贓物之定義 13-2
贓物罪之行為主體 13-2
行為態樣 13-2
刑(339 之2 Ⅰ)自動付款設備詐欺罪 10-11
刑(339 之4) 加重詐欺罪 10-14
CHAPTER 14 毀損罪
毀損的意義 14-2
刑(352)爭點:偽造、變造的文書是否為本罪之客體? 14-2
刑(353 Ⅰ)毀壞他人建築物罪 14-2
刑(354)普通毀損罪 14-2
刑(356)損害債權罪 14-2
CHAPTER 15 妨害電腦使用罪
保護法益 15-2
刑(358)入侵電腦罪〈定式犯罪〉 15-2
刑(359)破壞電磁紀錄罪 15-3
刑(339 之3)電腦詐欺罪 15-5
精選試題(一)
CHAPTER 16 公共危險罪章
放火罪 16-2
交通 16-7
危險物品 16-41
場所 16-42
毒 16-42
其他類型 16-48
CHAPTER 17 公共信用罪章
前言 17-2
偽造罪章概論 17-4
偽造文書印文罪 17-6
偽造有價證券罪 17-19
偽造貨幣罪 17-22
CHAPTER 18 妨害善良風俗罪章
刑(230)血親性交罪 18-2
刑(231I)引誘容留媒介性交或猥褻以營利罪 18-2
刑(231 之1)圖利強制使人為性交或猥褻罪 18-3
刑(232) 18-3
刑(234)公然猥褻罪 18-4
刑(235)散布販賣猥褻物品罪 18-5
刑(237)重婚罪 18-6
刑(238)詐術締婚罪 18-7
刑(239)通姦罪(本罪在釋字第 791 號解釋出現之後,已遭刪除!) 18-7
刑(240)和誘罪 18-21
刑(241)略誘罪 18-22
刑(247)侵害屍體罪 18-23
刑(266)賭博罪 18-24
刑(268)供給賭博場所與聚眾賭博罪 18-25
精選試題(二)
CHAPTER 19 瀆職罪章
本罪章保護法益 19-2
公務員犯罪(瀆職罪章)區分類型 19-2
貪污型犯罪 19-2
濫權型犯罪 19-12
貪污治罪條例重要條文附錄 19-18
CHAPTER 20 妨害公務罪
刑(135 Ⅰ)事中妨害公務/刑(135 Ⅱ)事前妨害公務 20-2
刑(136 Ⅰ)聚眾妨害公務罪 20-2
刑(137 Ⅰ)妨害考試罪 20-3
刑(138)妨害職務上掌管之文書物品罪 20-3
刑(140 Ⅰ)前段:侮辱公務員罪 / 刑(140 Ⅰ)後段:侮辱職務罪 20-3
CHAPTER 21 妨害投票罪
前導言 21-2
刑(143 Ⅰ)投票受賄罪 / 刑(144)投票行賄罪 21-2
刑(146 Ⅰ)妨害投票結果正確罪 21-3
刑(146 Ⅱ)虛偽遷徙戶籍投票罪 21-3
CHAPTER 22 妨害秩序罪
刑(149)聚眾不解散罪 22-2
刑(150)聚眾施強暴脅迫罪 22-2
刑(151)恐嚇公眾罪 22-5
刑(153)煽惑他人犯罪或違背法令罪 22-6
刑(154)參與犯罪結社罪(集團性、持續性) 22-6
刑(158 I)冒充公務員而行使其職權 22-6
刑(159)公然冒用公務員服飾、徽章或官銜罪 22-6
CHAPTER 23 妨害司法罪章
刑(161 I)脫逃罪 23-2
刑(162 I)縱放或便利脫逃罪 23-2
刑(163 I)公務員縱放職務上依法逮捕、拘禁之人或便利其脫逃罪 23-3
刑(164 I)藏匿人犯罪 23-3
刑(164 Ⅱ)頂替罪 23-3
刑(165)妨害刑事證據罪 23-3
刑(168)偽證罪 23-4
刑(169 I)誣告罪 23-9
刑(169 Ⅱ)準誣告罪 23-12
刑(171 I)未指定犯人誣告罪 / 刑法 171 條第 2 項未指定犯人準誣告罪 23-12
精選試題(三)
3-16
刑(225)乘機性交猥褻罪 3-20
刑(226)妨害性自主罪之加重結果犯 3-22
刑(226 之1)妨害性自主罪之結合犯 3-22
刑(227)與幼年男女性交猥褻罪(準強制性交猥褻罪) 3-22
刑(228)利用權勢性交或猥褻罪 3-25
刑(229)詐術性交罪 3-28
CHAPTER 04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章
刑(309 Ⅰ)公然侮辱罪 / 刑(309 Ⅱ)加重公然侮辱罪 4-2
CHAPTER 06 妨害性隱私及不實性影像罪章
條文概覽 6-2
性影像 6-3
刑 (319 之 1、刑 319 之 2)攝錄性影像罪 6-5
刑 (319 之 3)供人觀覽性影像罪 6-5
刑 (319 之 4)製作不實性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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