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收錄 / 編輯的話:
藝術贊助的歷史是藝術史不可或缺的研究層面
林振莖《美術贊助者與台灣美術》的發現與貢獻
國立台北藝術大學博物館研究所退休教授
前國立台灣美術館館長
廖仁義
1.藝術社會史的興起
藝術史是許多層面的活動交織而成的歷史。首先,藝術史當然是藝術家及其藝術作品的歷史;從而,藝術史也是藝術贊助與收藏的歷史;進而,藝術史也是藝術展覽的歷史;進一步,藝術史也是藝術專業能力培養的教育與制度的歷史;直到當代社會,藝術史已經發展出藝術推廣與市場行銷的歷史。
也就是說,藝術史的研究工作應該研究藝術作品,研究藝術家,研究藝術家的贊助家與收藏家的網絡,研究藝術展覽機構與展示方法,研究藝術家培養的教育制度及其教育理念,研究藝術朝向社會大眾的教育推廣與經濟活動。
隨著人文知識研究觀點與方法的確立與茁壯,19世紀經濟知識與社會知識也成為歷史知識的重要層面。因此,關於藝術的歷史研究,也就延伸出藝術的經濟史與藝術的社會史的研究領域。歐洲社會學的先驅馬克思、涂爾幹與韋伯,雖然各自有自己的問題意識,卻也都曾涉獵藝術領域,也因此都曾對於藝術社會學的初期理論作出貢獻。
從19世紀中葉到20世紀,藝術史的研究除了在作品研究方面確立了鑑賞學的材料與技法研究、圖像學的圖像與敘事研究、形式論的構圖與構成元素研究,也在文化史與社會史的基礎上,發展出重視文化脈絡與社會脈絡的藝術史研究。在重視文化脈絡的藝術史研究領域,瑞士的文化史學家布克哈特(Jacob Burckhardt, 1818-1897)的《義大利文藝復興的文化》(The Civilization of the Renaissance in Italy, 1860)確立了文化史對於藝術史的貢獻,也讓他被西方史學家尊稱為藝術史的創建者之一。20世紀的藝術史家之中,二次大戰期間從德國流亡英國的藝術史家佩夫斯納(Nikolaus Pevsner, 1902-1983)則是以《藝術的學院機構:過去與現在》(Academies of Art, Past and Present, 1940)將近代美術學院教育機構的研究視為藝術史研究的重要層面,讓他從建築史家成為藝術社會史家。至於將藝術贊助家與收藏家研究放進藝術史研究中,英國藝術史家哈斯凱爾(Francis Haskell, 1928-2000)的《贊助家與畫家:巴洛克時代義大利的藝術與社會》(Patrons and Painters: Art and Society in Baroque Italy, 1962)做出重要貢獻,讓藝術史研究視野看見藝術家得以創作、賴以為生並建立專業地位的社會與經濟網絡。
2.藝術贊助家的歷史
「贊助家」(Patrons)一詞的原來詞意固然有老闆的意思,但是在藝術史研究中已經清楚確立它指的就是「藝術贊助家」(Patrons of arts)。
在西洋藝術史中,贊助家的出現是在中世紀,主要是教會,委託藝術家設計與建造教堂並創造藝術作品佈置教堂。文藝復興時期,一方面是城市的興起,熱中興建教堂,二方面是商業家族的抬頭,贊助家從教會延伸到地方家族,委託藝術家創作與收藏藝術家作品蔚為風氣,最著名的例子就是義大利半島佛羅倫斯的梅蒂奇家族(The Medici Family),甚至禮聘藝術家駐留在家族的宅邸進行創作。巴洛克藝術的時期,贊助家從地方家族延伸到帝王與王公貴族,例如奧地利與西班牙的哈布斯堡家族(The Habsburg Family),形成遍布歐洲的潮流,甚至影響著皇室成立藝術學院,培育藝術家;現代社會的來臨,工業資本主義帶來財富,企業家成為贊助家,例如美國的古根漢家族,不但收藏藝術作品,也成立美術館,直到當代社會,贊助家來自多元社會,甚至成為投資型的經濟活動。
固然藝術家必須重視創造力的表現,而非只為財富創作,但是贊助家的出現與蓬勃確實是藝術家能夠不愁生計從事創作工作的重要條件,應該得到重視與讚美,進而應該得到研究。
在台灣藝術史中,自從清代漢人移墾台灣日益活躍,從南往北的移墾路線逐漸增加寺廟建築,也逐漸興建官宦園邸,台灣的藝術贊助家就已出現,成為台灣藝術得以茁壯的經濟條件。興建寺廟,需要委託藝術家,進行建築木作雕刻與石柱雕刻,以及泥塑、剪粘、交趾陶與彩繪壁畫,便是那個時代的藝術贊助;興建宅邸,既可委託藝創作,也可接待藝術家,贊助與收藏他們的作品,例如清代板橋林家就已收藏呂世宜與謝琯樵的書畫作品。日本時代,隨著美術教育與展覽制度的興起,藝術家得到嶄露頭角的管道,而在他們出人頭地的背後往往站立著懷抱社會理想與文化職志的藝術贊助家,例如黃土水背後有林熊徵與許丙,郭雪湖、李石樵與顏水龍背後有林獻堂,還有許多藝術家背後有楊肇嘉;讓人感動與不捨的是,倪蔣懷自己也是藝術家,卻投身礦業,提供資金贊助其他藝術家,直到自己經濟拮据而身體病弱都還借錢幫助藝術家,正是可歌可泣。1945年以後,特別是在1970年代現代化政策帶動工業與商業的繁榮,畫廊產業萌芽,贊助家與收藏家日益熱絡,也造就台灣成為藝術贊助的指標社會,甚至從1990年代以後許多企業家成立以推廣藝術為目的的基金會,進而成立美術館。
3.藝術贊助家研究是重建台灣藝術史的重要工作
台灣藝術史可以回溯久遠,始於史前時代與南島語族墾荒的時代,但是台灣藝術史研究卻起步甚晚,最早要數1950年代王白淵的著墨,而後直到1970年代後期謝里法《日據時代台灣美術運動史》的問世,才開啟台灣藝術史研究的風氣,往後至今的四十多年,也成為重要學術領域,尤其2017年文化部推動「重建台灣藝術史計畫」,提供研究資源,既復原台灣藝術史,也拓寬與深化台灣藝術史研究的視野與視角。台灣藝術史家各自以自己的專業問題意識與研究方法採擷藝術作品、史料與文獻,讓這個領域顯得多元而豐富。
在林林種種的研究取向與成果之中,林振莖的《美術贊助者與台灣美術》一書可以說是台灣藝術史研究的一個藝術社會史的重要成績。
林振莖投身台灣藝術史研究已經相當一段時間,直到他任職於國立台灣美術館研究組以來,雖然公務極為繁忙,卻因如魚得水,研究成果陸續發表,引起矚目。在國美館這個工作環境中,研究的職務讓他具體接觸更多藝術作品,也讓他接觸更多藝術家家屬以及藝術家過去交往的人物。他敏銳而冷靜的研究態度,不但讓他整理出藝術家曾經經歷的贊助與收藏條件,也讓他挖掘出史料與文獻,即使這些資料出現在我們原本耳熟能詳的出版物裡面,卻因為他能夠以歷史脈絡的細節做為依據,發現藝術家得以創作、賴以維生與成名的贊助與收藏的社會脈絡。
林振莖的藝術社會史研究關於贊助者角色的理解與詮釋,不只表現於文字論述,也能將之運用於主題研究性展覽的策展論述,以及透過具體的展示設計將贊助者的相關文獻放置於展覽之中,使得展覽的敘事層次變得更為豐富,還原出藝術作品周圍的橫向與縱向的歷史脈絡。2021年,國立台灣美術館配合文化協會一百年紀念活動,林振莖擔任策展人策畫與執行了「進步時代:台中文協百年美術力」展覽,得到高度讚美的專業口碑。這個展覽,不但證明美術館研究工作對於展覽的重要性,也呈現出策展人善於整理與組織史料與文獻的能力。
林振莖慢工出細活,經過多年的默默耕耘,終於願意將心血結晶編輯出版。與其說是對他自己研究歷程的交代,更應該說是讓我們分享他的發現,尤其讓更多志在台灣藝術史研究的同好看見不同的研究路徑。從林振莖的新作來看,重建藝術史計畫尚未結束,我們還有許多道路要走;雖然未必是山窮水盡疑無路,卻可以說是柳暗花明又一村。
我確信,跟在林振莖的後面繼續往前走,應該能夠發現尚未開採的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