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曾野綾子
定價:NT$ 250
二手價:18 折,NT$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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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上既有所謂被拋棄的女人,當然也有被拋棄的男人。人在這種情況下,會做出何種舉動,從最近社會上出現不少苦苦糾纏對方的愛情偏執狂就可以知道。死纏不放,只會令對方更加厭惡,如果情緣已盡,就該好聚好散,但不少人在那種情境下,心中早已沒愛意,只想報復對方。
如果是我,應該不會繼續糾纏對方,我會珍惜自己曾經愛過的人和付出過的感情。我不會故意找對方麻煩,而會讓自己完全消失在對方的生活中。《葉隱》(譯註:江戶時期關於武士修養的書。)一書就曾說:「戀愛的極致是暗戀」。(根據傳說中的作者山本常朝所言,此處的戀愛並非男女之間的愛情,而是「男同性戀」的關係。)
不過,提起這種事我完全沒有沾沾自喜之意。事實上,遭人拋棄,除了隱忍之外也別無他法。我之所以劈頭就提這個話題,是因為我的這些文章也曾被其他雜誌「拋棄」,我從沒打算隱瞞這事。
長久以來,我一直希望自己能做個「靈魂自由人」。對我來說,身體健康和靈魂自由同等重要。市面上已有不少健康方面的書,我也不是醫療專家,但靈魂自由卻是許多人不斷追求的人生境界,我一直希望有朝一日能寫這個題材。後來,我便以此為題,替《家庭畫報》雜誌社寫專欄,這已經是三年前的事。只不過在第二次連載時,一如往常開始有了遣辭用句的限制。我被迫必須更改內容和用字。這正是以規範之名,進行所謂的「言論壓迫」之實。
因為我寫的不是什麼好事。雖然我自己不這麼認為,但是在別人的眼中,有時大概就是就樣吧。不過,作家本來就不是歌功頌德的行業,當然會牽涉到不倫、說謊、詐欺、出賣靈魂給惡魔等話題。
由於文章必須署名,所以任何情況下,作者都必須承擔責任,這也是署名的用意。因此,出版社出面干涉文字內容,根本是多此一舉。
通常遇到這種情況,我會以一貫的態度回應出版社:「請按照原文刊出,我會全權負責。萬一有讀者控告,我會自負訴訟費用,即使必須上訴到最高法院,我還是會奉陪到底,絕不會造成貴公司的負擔。」
但儘管如此,我的文章依然沒有通過。因此,我除了退出(終止連載)之外別無選擇。我是一個如果有錯,會接受旁人建議,並且心存感謝,立即改過的人。但是,在經過仔細思考後,我認為自己實在沒必要為此放棄寫文章抒志。
戰後日本的大眾媒體,不但沒有保護言論自由,反而對言論自由頻頻採取干涉,甚至打壓。日本新聞媒體從二次大戰就一直採取妥協姿態,即使戰後也沒什麼太大的改變。
這件事幾乎無人知曉,不過還是有少數人察覺到,甚至有人問我:「你是拒絕寫?」「還是封筆?」開什麼玩笑,在受到報社打壓的年代,我曾經有過「流亡海外」的念頭,只是從未告訴過任何人而已。當時真的付諸行動,也許就必須就此封筆吧。不過許多時候,我卻有源源不絕的創作意念,所以從未想過要做出封筆這等擺架子的舉動。宣稱要封筆的作家大多數都是流行作家。認為一旦自己不寫,必定會對出版社造成莫大的困擾,這種舉動多少含有懲罰性的意味。
然而我既非流行作家,也不認為區區一位作家宣布封筆,就真的會讓某家出版社陷入危機。即便是美國總統去世,也是立刻決定繼任人選。更何況是有一大推人可以取而代之的作家。作家根本沒有必要宣布封筆,只有雜誌社單方面「拒絕刊登」的權力。
這就是「靈魂自由的人」一書被拋棄的來龍去脈。
不過,失戀畢竟是痛苦的,雖然也會留下甜美回憶。但我個人認為即使戀愛一無所成,有談過也總比沒談過好。正因為抱著這種想法,所以我絲毫不以「被拒」為苦,反而靜靜地度過了數個月。
雖然,我信的是天主教,但日本神道教有句話很有道理,那就是「倘若有捨棄你的神明,一定也會有眷顧你的神明。」這次我原本以為我的文章已經連載完畢了,於是只好無所事事地靜觀其變,沒想到竟在偶然的情況下被《小說寶石》編輯部相中。從我在這本雜誌連載《中年以後》,至今已經四年又三個月。這次又再次受到他們的器重,可以說是一段非常美好的經驗。雖然,不知道這對我是不是件好事,但我常覺得「靜等待果實成熟的人是有福的」。
其實仔細一想,失戀的人之所以會糾纏對方,恐怕是因為心靈不夠自由吧?由於我從年輕時便開始寫小說,所以比較有時間觀察作家生活中現實的一面。相信任何行業應該也都差不多。就算心急如焚或是強人所難,也不會讓事情因此好轉。我覺得作家和讀者之間是種緣分。也許沒有客觀的證據顯示,誰才是最傑出的作家。有受到百萬書迷愛戴的作家,也有僅為數百位讀者而寫的作家。出版社重視暢銷書作家也是理所當然。不過,從百位讀者深受某位作家影響,進而對社會產生更大的影響力來看,除了經濟效益之外,作家的存在意義其實可以從多方面加以衡量。
想成為什麼樣的作家,其實不是自己可以完全做主的,畢竟有許多的狀況不是自己所能掌控的。
「聽天由命」這句話,對我來說意義非凡。乍看之下這和努力不向命運低頭,似乎是兩種截然不同的態度。但是,兩者在我人生中幾乎佔同等份量,而且完全不相牴觸。
如果一分耕耘就有一收穫,那麼人生未免太過膚淺。畢竟如此一來只要成功,就會自得意滿;一旦失敗,又會自責不已。正因為努力不一定有結果,世上才需要安慰和藉口,也唯有因果之間沒有絕對的必然性,世界才會多采多姿、千變換化。
但是,常常有人並不這麼認為,他們往往深信柳暗花明全是自己努力的結果。相反地,遇到不如意,動輒怪罪他人,將錯歸罪於政府、教育委員會、老師或母親身上。這是因為現在的日本人都想逃避責任。事實上,真正該為惡果負任的恐怕是當事人自己吧。
這也是當事人受到某種看似合理、實則幼稚的判斷所束縛。
船錨或用來繫船的纜繩不論朝哪個方向,為了配合潮流和風向,都必須預留一定的空隙,否則會毀損船隻。在那些人的心中,纜繩空隙的長度是全部。
在我擔任日本財團會長的那段期間,我一直設法在財團內營造出幾種氣氛,雖不重要但卻是我所期望的。其中之一就是讓職員對不公平習以為常,以及對運氣不佳一笑置之。當然我的用意並非在獎勵不公平,而是畢竟世上根本沒有所謂完全公平的事。我的想法是與其將來為此受傷,倒不如提早對社會這種不合理現象早做心理準備。此外,對運氣不佳一笑置之,話是這麼說,只是一旦真正遇到喪命、病危、長期在職場上遭人排擠等情況,恐怕也笑不出來。不過,至少能保有苦中作樂的心境。
某年,我在公司收到很棒的松茸。雖然松茸價格不菲,但如果退還給對方,等送達時,就恐怕已經不能吃了。因此,我決定分送給大家。但問題是,會內員工加起來將近百人,不可能皆大歡喜。由於我身為會長,所以我先拿了兩朵,這大概是所謂的「貪污」吧。剩下的三朵我決定分給來我辦公室的職員,無論是誰都無所謂。我的辦公室絕對不會有外來訪客,因此,任何新進職員都可以直接進到我的辦公室。換句話說,會進我辦公室的人,未必都是部長或課長級的人物。
結果三位幸運兒都是年輕的職員。至於第四位出現的運氣不佳的人,正是經常照顧我的秘書室負責人。
「真不好意思」我笑著對他說。
「常承蒙您的照顧。本來應該要送給你才對。不過,我希望在會內不要有凡事都講平等的文化。」
因為他是男性,所以我想他不會特別在意松茸湯這類東西。只不過是免費的,所以多少會覺得有點遺憾。這段荒謬的插曲立刻在公司內部流傳開來。不過是稍微昂貴松茸,可是一旦讓凡事都講求公平正義的凝重氣氛在公司根深的話,恐怕組織內就會失去歡笑和彈性。人的心胸也只會愈來愈小,只講求論功行賞,甚至讓思考愈來愈幼稚,認為凡事都要有個令人信服的理由。
然而,世上根本找不到令所有人信服的理由,多半是眾說紛紜,何況真理應該是錯綜複雜,無人能全盤掌握。
或許只有在政府機關工作的人,才會深信凡事都必須有個令人折服的理由。這種人所持的言論看似合理,但實際上他們的判斷既不符合人性,也很枯燥無趣。
總之,為獲得靈魂自由,必須懂得一些小小的運作技巧。這正是我一直思考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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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曾野綾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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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上既有所謂被拋棄的女人,當然也有被拋棄的男人。人在這種情況下,會做出何種舉動,從最近社會上出現不少苦苦糾纏對方的愛情偏執狂就可以知道。死纏不放,只會令對方更加厭惡,如果情緣已盡,就該好聚好散,但不少人在那種情境下,心中早已沒愛意,只想報復對方。
如果是我,應該不會繼續糾纏對方,我會珍惜自己曾經愛過的人和付出過的感情。我不會故意找對方麻煩,而會讓自己完全消失在對方的生活中。《葉隱》(譯註:江戶時期關於武士修養的書。)一書就曾說:「戀愛的極致是暗戀」。(根據傳說中的作者山本常朝所言,此處的戀愛並非男女之間的愛情,而是「男同性戀」的關係。)
不過,提起這種事我完全沒有沾沾自喜之意。事實上,遭人拋棄,除了隱忍之外也別無他法。我之所以劈頭就提這個話題,是因為我的這些文章也曾被其他雜誌「拋棄」,我從沒打算隱瞞這事。
長久以來,我一直希望自己能做個「靈魂自由人」。對我來說,身體健康和靈魂自由同等重要。市面上已有不少健康方面的書,我也不是醫療專家,但靈魂自由卻是許多人不斷追求的人生境界,我一直希望有朝一日能寫這個題材。後來,我便以此為題,替《家庭畫報》雜誌社寫專欄,這已經是三年前的事。只不過在第二次連載時,一如往常開始有了遣辭用句的限制。我被迫必須更改內容和用字。這正是以規範之名,進行所謂的「言論壓迫」之實。
因為我寫的不是什麼好事。雖然我自己不這麼認為,但是在別人的眼中,有時大概就是就樣吧。不過,作家本來就不是歌功頌德的行業,當然會牽涉到不倫、說謊、詐欺、出賣靈魂給惡魔等話題。
由於文章必須署名,所以任何情況下,作者都必須承擔責任,這也是署名的用意。因此,出版社出面干涉文字內容,根本是多此一舉。
通常遇到這種情況,我會以一貫的態度回應出版社:「請按照原文刊出,我會全權負責。萬一有讀者控告,我會自負訴訟費用,即使必須上訴到最高法院,我還是會奉陪到底,絕不會造成貴公司的負擔。」
但儘管如此,我的文章依然沒有通過。因此,我除了退出(終止連載)之外別無選擇。我是一個如果有錯,會接受旁人建議,並且心存感謝,立即改過的人。但是,在經過仔細思考後,我認為自己實在沒必要為此放棄寫文章抒志。
戰後日本的大眾媒體,不但沒有保護言論自由,反而對言論自由頻頻採取干涉,甚至打壓。日本新聞媒體從二次大戰就一直採取妥協姿態,即使戰後也沒什麼太大的改變。
這件事幾乎無人知曉,不過還是有少數人察覺到,甚至有人問我:「你是拒絕寫?」「還是封筆?」開什麼玩笑,在受到報社打壓的年代,我曾經有過「流亡海外」的念頭,只是從未告訴過任何人而已。當時真的付諸行動,也許就必須就此封筆吧。不過許多時候,我卻有源源不絕的創作意念,所以從未想過要做出封筆這等擺架子的舉動。宣稱要封筆的作家大多數都是流行作家。認為一旦自己不寫,必定會對出版社造成莫大的困擾,這種舉動多少含有懲罰性的意味。
然而我既非流行作家,也不認為區區一位作家宣布封筆,就真的會讓某家出版社陷入危機。即便是美國總統去世,也是立刻決定繼任人選。更何況是有一大推人可以取而代之的作家。作家根本沒有必要宣布封筆,只有雜誌社單方面「拒絕刊登」的權力。
這就是「靈魂自由的人」一書被拋棄的來龍去脈。
不過,失戀畢竟是痛苦的,雖然也會留下甜美回憶。但我個人認為即使戀愛一無所成,有談過也總比沒談過好。正因為抱著這種想法,所以我絲毫不以「被拒」為苦,反而靜靜地度過了數個月。
雖然,我信的是天主教,但日本神道教有句話很有道理,那就是「倘若有捨棄你的神明,一定也會有眷顧你的神明。」這次我原本以為我的文章已經連載完畢了,於是只好無所事事地靜觀其變,沒想到竟在偶然的情況下被《小說寶石》編輯部相中。從我在這本雜誌連載《中年以後》,至今已經四年又三個月。這次又再次受到他們的器重,可以說是一段非常美好的經驗。雖然,不知道這對我是不是件好事,但我常覺得「靜等待果實成熟的人是有福的」。
其實仔細一想,失戀的人之所以會糾纏對方,恐怕是因為心靈不夠自由吧?由於我從年輕時便開始寫小說,所以比較有時間觀察作家生活中現實的一面。相信任何行業應該也都差不多。就算心急如焚或是強人所難,也不會讓事情因此好轉。我覺得作家和讀者之間是種緣分。也許沒有客觀的證據顯示,誰才是最傑出的作家。有受到百萬書迷愛戴的作家,也有僅為數百位讀者而寫的作家。出版社重視暢銷書作家也是理所當然。不過,從百位讀者深受某位作家影響,進而對社會產生更大的影響力來看,除了經濟效益之外,作家的存在意義其實可以從多方面加以衡量。
想成為什麼樣的作家,其實不是自己可以完全做主的,畢竟有許多的狀況不是自己所能掌控的。
「聽天由命」這句話,對我來說意義非凡。乍看之下這和努力不向命運低頭,似乎是兩種截然不同的態度。但是,兩者在我人生中幾乎佔同等份量,而且完全不相牴觸。
如果一分耕耘就有一收穫,那麼人生未免太過膚淺。畢竟如此一來只要成功,就會自得意滿;一旦失敗,又會自責不已。正因為努力不一定有結果,世上才需要安慰和藉口,也唯有因果之間沒有絕對的必然性,世界才會多采多姿、千變換化。
但是,常常有人並不這麼認為,他們往往深信柳暗花明全是自己努力的結果。相反地,遇到不如意,動輒怪罪他人,將錯歸罪於政府、教育委員會、老師或母親身上。這是因為現在的日本人都想逃避責任。事實上,真正該為惡果負任的恐怕是當事人自己吧。
這也是當事人受到某種看似合理、實則幼稚的判斷所束縛。
船錨或用來繫船的纜繩不論朝哪個方向,為了配合潮流和風向,都必須預留一定的空隙,否則會毀損船隻。在那些人的心中,纜繩空隙的長度是全部。
在我擔任日本財團會長的那段期間,我一直設法在財團內營造出幾種氣氛,雖不重要但卻是我所期望的。其中之一就是讓職員對不公平習以為常,以及對運氣不佳一笑置之。當然我的用意並非在獎勵不公平,而是畢竟世上根本沒有所謂完全公平的事。我的想法是與其將來為此受傷,倒不如提早對社會這種不合理現象早做心理準備。此外,對運氣不佳一笑置之,話是這麼說,只是一旦真正遇到喪命、病危、長期在職場上遭人排擠等情況,恐怕也笑不出來。不過,至少能保有苦中作樂的心境。
某年,我在公司收到很棒的松茸。雖然松茸價格不菲,但如果退還給對方,等送達時,就恐怕已經不能吃了。因此,我決定分送給大家。但問題是,會內員工加起來將近百人,不可能皆大歡喜。由於我身為會長,所以我先拿了兩朵,這大概是所謂的「貪污」吧。剩下的三朵我決定分給來我辦公室的職員,無論是誰都無所謂。我的辦公室絕對不會有外來訪客,因此,任何新進職員都可以直接進到我的辦公室。換句話說,會進我辦公室的人,未必都是部長或課長級的人物。
結果三位幸運兒都是年輕的職員。至於第四位出現的運氣不佳的人,正是經常照顧我的秘書室負責人。
「真不好意思」我笑著對他說。
「常承蒙您的照顧。本來應該要送給你才對。不過,我希望在會內不要有凡事都講平等的文化。」
因為他是男性,所以我想他不會特別在意松茸湯這類東西。只不過是免費的,所以多少會覺得有點遺憾。這段荒謬的插曲立刻在公司內部流傳開來。不過是稍微昂貴松茸,可是一旦讓凡事都講求公平正義的凝重氣氛在公司根深的話,恐怕組織內就會失去歡笑和彈性。人的心胸也只會愈來愈小,只講求論功行賞,甚至讓思考愈來愈幼稚,認為凡事都要有個令人信服的理由。
然而,世上根本找不到令所有人信服的理由,多半是眾說紛紜,何況真理應該是錯綜複雜,無人能全盤掌握。
或許只有在政府機關工作的人,才會深信凡事都必須有個令人折服的理由。這種人所持的言論看似合理,但實際上他們的判斷既不符合人性,也很枯燥無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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