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跨國服飾公司總經理陳屍自宅,兇手當著管理員的面前逃走。
證人指證歷歷、證物當場查獲、動機至為明顯,但是兇手為何大聲喊冤?
言行怪異、特立獨行的律師文石,面對「定罪魔手」檢察官楊錚的強勢論告、委任人再三關切的壓力、及毫無勝訴希望的絕對困境中,要如何找出真相為被告辯護?
兇手到底是不是被告、抑或真的另有其人?
證據與真相間的距離有多遠?
墾丁外海中的珊瑚,
竟是破解凶殺動機的密碼?看智慧過人的文石律師與亮麗活潑的助手沈鈴芝
如何聯手搞笑、在危機中破案!
作者簡介:
牧童
童年喜歡聽故事,所以愛上說故事
右手寫推理,左手寫言情
白天隱身都市叢林為上班族,擔任冷靜理智的精靈
夜晚化身牧養夢想的小孩童,打造熱血多變的心情
【作品】
〈跛貓〉(發表於推理雜誌第115期)
〈貓熊寶寶〉(發表於推理雜誌第117期)
〈白鶴仙與雨傘節〉(發表於推理雜誌第138期)
〈馴鹿的心〉(發表於推理雜誌第160期)
各界推薦
名人推薦:
書籍推薦人
「島田莊司推理小說獎」得主寵物先生、《桐花祭》呂仁
【網路對牧童的評價】
一、推理評論家黃鈞浩先生:
「開頭的『不可能趣味』和將近結尾時的『限時驚悚』是本篇最成功之處,一度令我廢寢忘食;途中穿插的幽默笑料也極為自然,十分引人發噱,女主角鈴芝的嬌嗔語氣尤其可愛;再加上法律用語與知識的正確及豐富,使本篇成為本土創作中難得一見的精彩法庭小說。」、「擔任偵探主角的文石律師,也是我非常喜愛的人物;因為他智慧超人,但智慧以外的地方則是怪人或笨人,和褔爾摩斯差不多。」(對筆者作品「跛貓」之評論,見推理雜誌第115期)、「此系列除了有緊張意外與逗趣感人的優點外,對於主要人物的塑造也頗具匠心,我個人特別喜愛其中扮演華生角色的沈鈴芝,在幽默推理中,這種自然可愛而不耍寶作做的角色是很少見的。」(對筆者作品「白鶴仙與雨傘節」之評論,見推理雜誌第138期)
二、人氣部落格版主、推理達人呂仁先生:
「牧童的法庭戲實在是台灣推理小說的珍稀之作」、「看推理小說長知識已經不是新聞,難得的是長台灣法學知識,牧童的法庭推理小說絕對值得台灣讀者好好認識。」(對筆者作品「馴鹿的心」之評論,見其部落格「呂仁茶社話推理」)、「牧童筆下的偵探主角為律師文石,文律師單名『石』,『石』是破音字,可念『旦』音,所以外號是『文旦』,為某律師事務所的執業律師之一,年紀不明,行事怪異;助手兼記述者角色是沈鈴芝,女性,活潑幽默、身材姣好,文律師是她的上司,卻因無律師架子而常被沒大沒小,產生不少逗趣互動」、「牧童的法庭推理小說實為台灣推理小說中的珍稀之作,台灣法庭推理小說本身就已屈指可數,專寫法庭推理的台灣作家更是絕無僅有」(見文建會「台灣大百科全書」網站)
名人推薦:書籍推薦人
「島田莊司推理小說獎」得主寵物先生、《桐花祭》呂仁
【網路對牧童的評價】
一、推理評論家黃鈞浩先生:
「開頭的『不可能趣味』和將近結尾時的『限時驚悚』是本篇最成功之處,一度令我廢寢忘食;途中穿插的幽默笑料也極為自然,十分引人發噱,女主角鈴芝的嬌嗔語氣尤其可愛;再加上法律用語與知識的正確及豐富,使本篇成為本土創作中難得一見的精彩法庭小說。」、「擔任偵探主角的文石律師,也是我非常喜愛的人物;因為他智慧超人,但智慧以外的地方則是怪人或笨人,和褔爾摩斯差不多。」(對筆者作品「跛貓」之...
章節試閱
1
「被告江長賢,涉嫌於六月二十五日下午五時三十分許,在台北市光復南路的威遠大廈十樓之一,與被害人李俊發生爭吵被李俊掌摑後,懷恨在心,持利器往被害人背後剌入,造成被害人氣胸,不治死亡;後於逃離該大樓時經過一樓管理員櫃檯時,遭管理員郭一聖攔阻,竟基於傷害之犯意毆打郭一聖,使郭一聖受有下背部挫傷、右手掌擦傷之傷害。因而涉犯殺人罪及傷害罪,由本署提起公訴。」檢察官冷冷地把起訴書中的起訴事實唸出。
「被告,對於檢察官起訴你殺人罪及傷害罪,有何意見?」承審法官抬起頭,瞪著在下面被告席的江長賢問道。
「我沒有殺人!我真的沒有殺人!」江長賢回道,激動的聲音迴盪在地方法院刑事第一法庭裡。
他是一家貿易公司的職員,個頭高大,原本應該是圓潤的臉形,經過幾個月羈押的心理壓力,頰骨都已突現,但堅持被冤枉的意志力似乎還很堅定。
「那指控你傷害郭一聖的部分呢?」
「我不是故意的,是他冤枉我說我是殺人犯,叫我不准跑說要報警抓我還拉住我,我情急之下,才推開他的,沒想到他會受傷……」
「你的意思是你沒有傷害的故意?」
「我跟他沒冤沒仇,幹嘛傷害他呀。」江長賢語氣急迫又無奈。
法官把目光投向辯護人席:「請辯護人陳述辯護要旨。」
文石頭低低的,目光沒有離開桌上的卷宗,僅淡淡道:「被告既辯稱其未殺人,我們為他進行無罪辯護。傷害部分被告沒有故意,應僅屬過失傷害。」
法官道:「請檢察官就被告的犯罪事實舉證。」
檢察官:「詳如起訴書證據清單所列證據。」
檢察官起訴書所附的證據清單內,所列的證據每一項都是對被告極為不利。
「辯護人對於檢察官所舉證據的證據能力有無意見?」
證據能力是在刑事訴訟程序中,由檢、辯、審三方先就檢察官所提出要定被告罪責的各項證據,討論哪些證據可以列為審理時論證的證據、哪些證據依法不能列為證據。
若檢察官所提出的證據被法官認為有證據能力,就有可能進而被採取為判定被告有罪之不利證據。反之,若被法官認為欠缺證據能力,即使證據形式上看來是對被告極為不利,也應排除不列入定罪之證據,該項證據有提出等於沒提出。
所以,證據能力的爭執,在每一場刑事訴訟裡,幾乎都會變成檢辯雙方的前哨戰。
文石思索了數秒,手中的原子筆輕敲了一下額角;「物證方面無意見,人證方面,證人的警察詢問筆錄屬於證人在審判外的陳述,沒有證據能力、在檢方偵訊時的證詞也沒有證據能力。」
蒞庭論告的是在地檢署有「定罪魔手」之譽的檢察官楊錚。
楊錚在地檢署的論告功力,據說有「連續三年無無罪」的可怕紀錄!所以偵查組的檢察官只要認為被告是罪大惡極的案件,提起公訴後莫不祈禱能被分到公訴組楊錚的手上,這樣被告不被判罪的可能性就可以說微乎其微,自己的成績也鐵定會往上加分。
而文石,在律師界的名氣則如同楊錚的論告失敗率一樣:微乎其微。要是有人跟案件當事人推介律師,說出文石這個名字,當事人的臉上會出現極力掩飾「這是誰呀」的強作鎮定表情,我可一點也不意外。
楊錚聽到文石說證人在檢方偵訊時的證述也沒有證據能力,馬上不悅的反駁:「依照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九條之一第二項,偵訊的證詞可以作為證據,怎麼會沒有證據能力!」
法官望向文石,文石還是低著頭:「有顯不可信的特別情況。」
楊錚臉一臭:「有何不可信的特別情況?」
「沒有經過具結,又沒有經過詰問,難以擔保證詞的真實性。」
「荒謬!只有經過你們律師詰問過的才能認為有真實性?」
不過是第一次的準備程序庭,檢辯雙方就有火氣,劍拔弩張之勢已讓人神經開始緊張起來。法官見狀旋即道:「好了,有無證據能力,我們合議庭會評議。」
檢察官似乎火氣未消:「殺人者不用面對法律責任,還有天理嗎?」
被告席上的江長賢一聽,急急道:「我真的沒有殺人呀,為什麼不相信我呢?法官,我真的是冤枉的!」
「坐在被告席上的有幾個不喊冤的?」檢察官反譏,「看看被害人家屬悲傷痛哭的樣子,你就不會這樣說了。」
我不自覺轉向旁聽席上的死者遺孀,她看來一臉悲淒,眉頭深鎖。
「可是人真的不是我殺的呀!」江長賢仍然大聲喊冤。
「好了,有沒有犯案我們法院會查清楚的。」法官制止江長賢;「檢方除了提出在卷的證據外,有無其他證據要提出?」
「第一,請求傳管理員郭一聖,證明被告案發時逃離現場之情形。第二,請求傳訊被害人之妻方哲珍,及被害人之同事曾忠,證明被告曾因懷疑死者糾纏他的太太徐涵妤,多次怒氣沖沖的找死者理論。第三要傳警員力義,以證明被告於案發後倉惶逃離現場、證人接獲報案到現場看到的情形。最後要傳刑警邱品智,證明在被告家中搜出凶刀及逮捕被告的情形。」檢察官盛氣滿滿,語氣盡是自信,似乎對於所要傳的證人都有十足的把握,一定可以定死被告的罪責。
「辯護人有無證據提出或聲請調查?」
「呃,」文石說話的氣勢相對就弱了,「請求傳訊被告之妻徐涵妤。以證明警方違法搜索及被告不是凶手。」
「辯護人的意思是警員邱品智到被告家中所搜到的凶刀,不是被告的嗎?」法官的眼神看來很疑惑,明顯不認同文石要求傳訊徐涵妤的待證事實。在檢方卷證併送的情形下,法官於開庭審理前已初步檢閱過檢察官所提證據,實際上對案情已有一定的想法,而沒有法定蒐證調查權的律師,在訴訟程序上就相對處於弱勢,所要提出的證據大多僅能透過法院之手,一旦法官對於律師要求傳訊的證據與本案的關係有所質疑,局勢的強弱當然就會立現。
但是傳訊自己的妻子,也是被告江長賢一再的堅持;在看守所裡他提出這項要求時所流露出對妻子堅絕信任的表情,我至今都印象深刻。
「除此之外,還要證明被告沒有殺害死者的可能。」文石回道。
法官翻了一下手邊的行事曆,「好吧,那就定兩個星期後開始進行審理,因為要傳的證人比較多,所以本案分幾次進行審理。被告還押。退庭。」
*** *** ***
我們步出法庭,徐涵妤在後方跟過來。剛才她也在後面的旁聽席上,應該很仔細的聽到了檢辯雙方的攻防,現在看來一臉憂煩。
「文律師,沈小姐,案情是不是不樂觀?」身形高瘦、五官秀氣可人的她,素著一張臉,對於丈夫身陷殺人重罪,肩頭似有千斤愁苦重擔。
「呃,不會啦,還沒進行審理,怎麼可以悲觀?我一定會盡力幫他的啦。」文石止住腳步,邊把身上的律師袍脫下邊說。這番話在我聽來,安慰家屬的成分高居百分之一百零一。
「可是,檢察官好像很有把握……我先生他,會不會被判死刑……」她憂心的樣子讓人心疼。
「哦,如果照目前的卷證資料,那他應該是必死無疑。」
什麼!你這個文石到底會不會安慰當事人呀!
「必死……」像失去了三魂七魄般,她囁嚅著。
「江太太,妳先別擔心,」我趕忙勸慰她,「文律師會盡全力的。」
「必死……必死……」
她失神般地踽踽朝法院大門走去;我望著她的背影,在深秋傍晚的蕭瑟暮色裡備感孤涼。
「喂,你講話一定要這樣超直白嗎?」他跟委託人毫不掩飾的表達方式,我向來不認同。
「早點讓當事人知道自己的未來,才不會心存虛幻。」
「你懶得修飾你的措詞就說一聲。」我不忍道:「她和丈夫的感情應該很深吧,這樣的夫妻不是應該過著幸褔的日子嗎?怎會變成這樣……」
「起訴書裡說江長賢就是因為受不了死者李俊一再輕薄騷擾她,才會情緒失控殺了李俊,這算不算因為感情太深的結果……」
「你這樣說好像人家夫妻感情好也有罪似的,」我坐進車裡,轉動鑰匙發動引擎,「都是江長賢太衝動惹的禍。」
「如果不是他和太太的感情太好,也不會那麼衝動跑去找死者理論吧。」
「什麼歪理?江長賢應該也是很愛自己的老婆呀,這樣也有錯嗎?」幾天前與文石一起去看守所接見江長賢時,他對徐涵妤關心的摰情溢於言表,又對自己惹上的官司不勝懊惱,當時的情景猶歷歷在目。
「人證、物證、動機都在,妳說有沒有錯?」文石的目光望向天邊即將消逝的晚霞,從上衣口袋裡摸出幾粒花生;「我如果說他是冤枉的,恐怕連花生米也不會相信吧。」
「這麼說,這個案子是……沒希望?」我對這樣的結果實在不滿意。
「呃,不會啦,還沒進行審理,怎麼可以悲觀。」
「啐!轉得真快,你把我當成被告的家屬了嗎?我是你的助理!」
「是啊,我這個助理,好像對於別人的幸褔婚姻很羨慕喲。」
「幸褔婚姻誰不羨慕?只是老天似乎見不得他們婚姻幸褔似的。」車子在回事務所途中,遇到下班車潮,速度快不起來;我無奈地望著前方的紅燈與車龍。
「我就不會羨慕。」
「難道你羨慕那些離婚的人?太可笑了。」
「應該說我根本不太相信婚姻這種制度,能保障什麼幸褔。」
「那得看步入婚姻的人有沒有誠意維持。只要真心相愛,婚姻就會長長久久的。」
「也許一開始有誠意,久了誠意就不一定能維持,對吧?」
「只有你們男生才會還沒結婚就想到外遇、離婚的情形吧?」我斜視他,「喂,你該不會是離婚官司打多了,才這麼不信任婚姻吧?」
他把花生拋入口中,聳聳肩不置可否。
「文旦,全律師界裡只有你這種人常常會有異於常人的見解和舉動吧?」石是破音字,也可以唸旦,我和同事老愛戲謔稱他是文旦。「你說,要是沒有婚姻的保障,你們男生在外面亂搞劈腿,我們女生要怎麼辦?這社會沒了婚姻,會亂成什麼樣子?」
「那現在法律保障婚姻,就一定保證夫妻不離婚了嗎?」他口中的花生咬的克克響。
「是不一定,但至少比都沒保障的好吧?」我突然想起他的大學同學白琳律師跟我說過關於他的一些往事;「噢,對了,白律師曾說過你可能是不婚主義者喔,你如果這樣孤老一生,不是很悲涼嗎?以後你老了,誰幫你拍痰把尿推輪椅?」
「喂,我老了就一定會這麼悲慘嗎?幹嘛詛咒我呀?」
「你不結婚就一定會!」
「我也可以有很知心的伴侶陪我走一生呀,但不一定要有婚姻,只要相知相守就可以了。」
「沒誠意!你不想結婚,哪個女孩子願意跟你交往浪費時間。」
「所以囉,紅粉知己難尋喲。」他怪腔怪調地故作感慨。
「你這種怪咖,就算是你的紅粉知己也不想幫你拍痰把尿推輪椅!」
「……難道我的晚景……就只剩拍痰……這麼淒涼嗎……」他似乎有點擔心起來,嘴角還掛著一小片花生皮,夢囈般譫語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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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江長賢,涉嫌於六月二十五日下午五時三十分許,在台北市光復南路的威遠大廈十樓之一,與被害人李俊發生爭吵被李俊掌摑後,懷恨在心,持利器往被害人背後剌入,造成被害人氣胸,不治死亡;後於逃離該大樓時經過一樓管理員櫃檯時,遭管理員郭一聖攔阻,竟基於傷害之犯意毆打郭一聖,使郭一聖受有下背部挫傷、右手掌擦傷之傷害。因而涉犯殺人罪及傷害罪,由本署提起公訴。」檢察官冷冷地把起訴書中的起訴事實唸出。
「被告,對於檢察官起訴你殺人罪及傷害罪,有何意見?」承審法官抬起頭,瞪著在下面被告席的江長賢問道。
「我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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