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林肯
定價:NT$ 370
二手價:12 折,NT$ 45
本商品已絕版
本書特色
1. 題目編排體系化,對照個人讀書進度,隨時練習題目。
2. 版面完全擬真,答題字數完整呈現,每次練習皆如臨國考戰場。
3. 隨題標註考題重點、關鍵字句,便於反覆記憶背誦。
4. 精準的題型分析,豐富的答題參考資料,不再掛一漏萬。
作者簡介
林肯
政大法研所刑事法組
律師高考及格
司法官特考及格
二版序
本次新增101年原住民特考、102年司法三等、司法四等及身心障礙人員特考之題目。
法官法在本科考試中日漸重要,以本次新增題目而言,例如【法官評鑑之發動者/101原民第2題】,若不能背出法官法第35條第1項規定即難以作答;又例如【監督之體系與檢察一體原則/102四等第4題】、【檢察一體原則之界限/102身心第3題】等題目亦須援引法官法相關條文,始能完整作答。本書自第一版即於每個題目之擬答中積極引用法官法「舊題新解」,若讀者能熟記本書中所引用之法官法重要規定,相信對於本科考試會大有幫助。
感謝學稔團隊的配合與包容,使本書得以順利改版。法學浩瀚,本書錯漏難免,讀者就此可透過學稔出版社與筆者聯繫,還請不吝賜教!
林肯
2013.09 桃園.桃花源
目錄
Chapter 1總論
題型1-1審判獨立原則【99四等第1題】‧1-3
題型1-2審判獨立原則與監察院調查權【97身心第4題】‧1-8
題型1-3審判獨立原則與司法行政監督【96身心第1題】‧1-12
題型1-4審判獨立原則與庭長任期之限制【99原民第2題】‧1-15
題型1-5審判獨立原則與判例之拘束力【95四等第4題】‧1-20
題型1-6判例制度【94身心第2題】‧1-25
Try again【判例制度/101四等第2題】‧1-29
題型1-7陪審制及參審制【96身心第3題】‧1-30
題型1-8參審制【98四等第2題】‧1-34
題型1-9人民觀審制【100原民第3題】‧1-37
題型1-10法定法官原則【99身心第1題】‧1-41
題型1-11法定法官原則與專業法院、專業法庭【99原民第1題】‧1-46
題型1-12審判獨立原則、法定法官原則與承審法官之更換【97四等第1題】‧1-52
題型1-13司法權壟斷原則【101原民第1題】‧1-55
Chapter 2司法人員
第一節 法官、檢察官‧2-3
題型2-1-1法官之範圍【99三等第3題】‧2-3
題型2-1-2候補法官【95原民第1題】‧2-9
題型2-1-3候補法官與法官助理之比較【97原民第1題】‧2-10
題型2-1-4庭長、審判長【99四等第4題】‧2-13
Try again【庭長、審判長/94四等第1題】‧2-19
Try again【庭長、審判長/98身心第2題】‧2-19
題型2-1-5檢察官之職務【96身心第2題】‧2-20
題型2-1-6檢察官之法律地位【95身心第1題】‧2-23
題型2-1-7檢察官、檢察事務官【95四等第2題】‧2-27
Try again【檢察官、檢察事務官/96原民第1題】‧2-31
題型2-1-8檢察總長【95四等第3題】‧2-31
題型2-1-9檢察長、檢察總長【100原民第1題】‧2-34
題型2-1-10檢察總長之職權【102三等第3題】‧2-37
第二節 其他司法人員‧2-41
題型2-2-1司法事務官【99身心第2題】‧2-41
題型2-2-2司法事務官【97身心第1題】‧2-45
題型2-2-3司法事務官、法官助理【100四等第1題】‧2-48
題型2-2-4司法事務官、法官助理【98三等第3題】‧2-51
Try again【司法事務官、法官助理/98原民第4題】‧2-55
題型2-2-5檢察事務官【100身心第3題】‧2-56
Try again【檢察事務官、司法事務官/100四等第4題】‧2-57
題型2-2-6書記官【98四等第4題】‧2-58
Try again【書記官/101身心第2題】‧2-62
題型2-2-7法醫師、檢驗員【93四等第2題】‧2-62
題型2-2-8司法警察(含法警)【98原民第1題】‧2-64
題型2-2-9公設辯護人【102身心第2題】‧2-67
Chapter 3審判事務
第一節 公開審判原則‧3-3
題型3-1-1法理基礎、法律依據及其例外規定【97四等第3題】‧3-3
Try again【法理基礎、法律依據及其例外規定/98身心第4題】‧3-6
Try again【法律依據及其例外規定/95身心第3題】‧3-6
Try again【法理基礎、法律依據及其例外規定/100身心第4題】‧3-6
Try again【例外規定/95原民第4題】‧3-7
Try again【妨害性自主案件/92四等第3題】‧3-7
題型3-1-2民事案件兩造合意不公開【99身心第3題】‧3-7
題型3-1-3被告在場權、詰問權之保障【102四等第3題】‧3-9
第二節 法庭之秩序‧3-13
題型3-2-1訴訟指揮權、法庭警察權【98三等第4題】‧3-13
題型3-2-2法庭警察權【91四等第2題】‧3-19
Try again【擅自錄音/96原民第3題】‧3-23
Try again【法庭警察權/94身心第1題】‧3-23
題型3-2-3書記官及法警之處置【99四等第3題】‧3-23
Try again【辯護人妨害法庭秩序/100原民第2題】‧3-25
Try again【辯護人、代理人妨害法庭秩序/98原民第3題】‧3-26
Try again【旁聽民眾、辯護人妨害法庭秩序/102身心第4題】‧3-26
題型3-2-4法庭外執行職務時之準用【96四等第1題】‧3-26
題型3-2-5妨害法庭秩序罪【101三等第4題】‧3-28
Try again【妨害法庭秩序罪/101身心第4題】‧3-30
第三節 裁判‧3-31
題型3-3-1評議之決定方式【95原民第2題】‧3-31
Try again【當事人聲請閱覽評議意見/97原民第3題】‧3-33
Try again【審判長、評議之決定/102身心第1題】‧3-33
題型3-3-2評議之秘行【92四等第4題】‧3-33
題型3-3-3不同意見書【99原民第4題】‧3-35
Try again【不同意見書/102三等第4題】‧3-39
題型3-3-4判決書之撰寫者【99三等第4題】‧3-39
題型3-3-5綜合題型【100四等第2題】‧3-41
題型3-3-6裁判書之公開【100三等第3題】‧3-43
第四節 其他審判事務‧3-46
題型3-4-1開庭之場所【91四等第3題】‧3-46
Try again【開庭之場所/94身心第3題】‧3-48
題型3-4-2刑事法庭之席位布置【100三等第4題】‧3-48
題型3-4-3保密分案制度之廢除【101四等第4題】‧3-53
題型3-4-4最高法院民事事件之言詞辯論【101原民第3題】‧3-56
題型3-4-5法官迴避事由【101原民第4題】‧3-59
Chapter 4法院之組織
題型4-1獨任制、合議制【96四等第3題】‧4-3
題型4-2獨任制、合議制【94身心第4題】‧4-4
題型4-3審級制度【100身心第2題】‧4-6
Try again【審級制度並非訴訟權核心內容/102四等第2題】‧4-10
題型4-4審級制度【93四等第3題】‧4-11
Try again【審級制度/92四等第1題】‧4-13
題型4-5審級制度【101四等第1題】‧4-13
題型4-6普通法院之管轄【102四等第1題】‧4-15
題型4-7第一審之管轄【100身心第1題】‧4-16
題型4-8簡易庭【95四等第1題】‧4-18
題型4-9非訟事件【98四等第1題】‧4-19
題型4-10非訟事件【96身心第4題】‧4-21
題型4-11事實審法院、法律審法院【94四等第4題】‧4-23
題型4-12嚴格法律審、上訴許可制度【100原民第4題】‧4-25
題型4-13非常上訴【96四等第2題】‧4-27
Try again【非常上訴、非訟事件/95身心第2題】‧4-28
Chapter 5檢察事務
題型5-1檢察獨立【93四等第1題】‧5-3
題型5-2檢察獨立【92四等第2題】‧5-6
題型5-3檢察一體原則【101身心第1題】‧5-7
Try again【檢察一體原則/99原民第3題】‧5-11
題型5-4檢察一體原則【97身心第2題】‧5-11
Try again【檢察一體原則/100四等第3題】‧5-14
Try again【檢察一體原則/97三等第3題】‧5-14
Try again【檢察一體原則/97原民第4題】‧5-15
題型5-5檢察一體原則【95原民第3題】‧5-15
題型5-6檢察一體原則之界限【102身心第3題】‧5-17
題型5-7檢察獨立與檢察一體原則【94四等第2題】‧5-20
題型5-8檢察一體原則、行政監督【101三等第3題】‧5-24
Chapter 6檢察之組織
題型6-1檢察署之設置【101四等第3題】‧6-3
題型6-2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之權限【98四等第3題】‧6-6
題型6-3特別偵查組【96四等第4題】‧6-7
題型6-4特別偵查組之職權【99身心第4題】‧6-9
題型6-5特別偵查組職司之案件【97四等第2題】‧6-10
Chapter 7事務分配、司法互助、行政監督
第一節 事務分配‧7-3
題型7-1-1法院事務分配【97三等第4題】‧7-3
Try again【法院事務分配/98身心第1題】‧7-5
Try again【法院事務分配/97原民第2題】‧7-6
題型7-1-2事務分配與法官會議【99四等第2題】‧7-6
題型7-1-3書記官、法警之事務分配【93四等第4題】‧7-12
第二節 司法上之互助‧7-15
題型7-2-1司法互助之類型及內容【94四等第3題】‧7-15
Try again【書記官、觀護人、執達員、法警之司法互助/101身心第3題】‧7-18
Try again【書記官、法警之司法互助/91四等第1題】‧7-18
第三節 司法行政之監督‧7-19
題型7-3-1司法行政監督之法律性質【97四等第4題】‧7-19
Try again【司法行政監督之法律性質/98身心第3題】‧7-21
題型7-3-2監督之限制【91四等第4題】‧7-21
Try again【監督之限制/95身心第4題】‧7-24
Try again【得為之處分/96原民第4題】‧7-24
題型7-3-3監督之體系與檢察一體原則【102四等第4題】‧7-24
Try again【監督之體系/98原民第2題】‧7-26
題型7-3-4法官評鑑之發動者【101原民第2題】‧7-26
Chapter 8其他考題
題型8-1司法警察【96原民第2題】‧8-3
題型8-2法官倫理【97身心第3題】‧8-5
Chapter 9附錄:歷屆試題索引
關於二手書說明:
商品建檔資料為新書及二手書共用,因是二手商品,實際狀況可能已與建檔資料有差異,購買二手書時,請務必檢視商品書況、備註說明及書況影片,收到商品將以書況影片內呈現為準。若有差異時僅可提供退貨處理,無法換貨或再補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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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購本商品前請務必詳閱退換貨原則、二手CD、DVD退換貨說明。作者:林肯
二手價:12 折,NT$ 45 NT$ 370
本商品已絕版
本書特色
1. 題目編排體系化,對照個人讀書進度,隨時練習題目。
2. 版面完全擬真,答題字數完整呈現,每次練習皆如臨國考戰場。
3. 隨題標註考題重點、關鍵字句,便於反覆記憶背誦。
4. 精準的題型分析,豐富的答題參考資料,不再掛一漏萬。
作者簡介
林肯
政大法研所刑事法組
律師高考及格
司法官特考及格
二版序
本次新增101年原住民特考、102年司法三等、司法四等及身心障礙人員特考之題目。
法官法在本科考試中日漸重要,以本次新增題目而言,例如【法官評鑑之發動者/101原民第2題】,若不能背出法官法第35條第1項規定即難以作答;又例如【監督之體系與檢察一體原則/102四等第4題】、【檢察一體原則之界限/102身心第3題】等題目亦須援引法官法相關條文,始能完整作答。本書自第一版即於每個題目之擬答中積極引用法官法「舊題新解」,若讀者能熟記本書中所引用之法官法重要規定,相信對於本科考試會大有幫助。
感謝學稔團隊的配合與包容,使本書得以順利改版。法學浩瀚,本書錯漏難免,讀者就此可透過學稔出版社與筆者聯繫,還請不吝賜教!
林肯
2013.09 桃園.桃花源
目錄
Chapter 1總論
題型1-1審判獨立原則【99四等第1題】‧1-3
題型1-2審判獨立原則與監察院調查權【97身心第4題】‧1-8
題型1-3審判獨立原則與司法行政監督【96身心第1題】‧1-12
題型1-4審判獨立原則與庭長任期之限制【99原民第2題】‧1-15
題型1-5審判獨立原則與判例之拘束力【95四等第4題】‧1-20
題型1-6判例制度【94身心第2題】‧1-25
Try again【判例制度/101四等第2題】‧1-29
題型1-7陪審制及參審制【96身心第3題】‧1-30
題型1-8參審制【98四等第2題】‧1-34
題型1-9人民觀審制【100原民第3題】‧1-37
題型1-10法定法官原則【99身心第1題】‧1-41
題型1-11法定法官原則與專業法院、專業法庭【99原民第1題】‧1-46
題型1-12審判獨立原則、法定法官原則與承審法官之更換【97四等第1題】‧1-52
題型1-13司法權壟斷原則【101原民第1題】‧1-55
Chapter 2司法人員
第一節 法官、檢察官‧2-3
題型2-1-1法官之範圍【99三等第3題】‧2-3
題型2-1-2候補法官【95原民第1題】‧2-9
題型2-1-3候補法官與法官助理之比較【97原民第1題】‧2-10
題型2-1-4庭長、審判長【99四等第4題】‧2-13
Try again【庭長、審判長/94四等第1題】‧2-19
Try again【庭長、審判長/98身心第2題】‧2-19
題型2-1-5檢察官之職務【96身心第2題】‧2-20
題型2-1-6檢察官之法律地位【95身心第1題】‧2-23
題型2-1-7檢察官、檢察事務官【95四等第2題】‧2-27
Try again【檢察官、檢察事務官/96原民第1題】‧2-31
題型2-1-8檢察總長【95四等第3題】‧2-31
題型2-1-9檢察長、檢察總長【100原民第1題】‧2-34
題型2-1-10檢察總長之職權【102三等第3題】‧2-37
第二節 其他司法人員‧2-41
題型2-2-1司法事務官【99身心第2題】‧2-41
題型2-2-2司法事務官【97身心第1題】‧2-45
題型2-2-3司法事務官、法官助理【100四等第1題】‧2-48
題型2-2-4司法事務官、法官助理【98三等第3題】‧2-51
Try again【司法事務官、法官助理/98原民第4題】‧2-55
題型2-2-5檢察事務官【100身心第3題】‧2-56
Try again【檢察事務官、司法事務官/100四等第4題】‧2-57
題型2-2-6書記官【98四等第4題】‧2-58
Try again【書記官/101身心第2題】‧2-62
題型2-2-7法醫師、檢驗員【93四等第2題】‧2-62
題型2-2-8司法警察(含法警)【98原民第1題】‧2-64
題型2-2-9公設辯護人【102身心第2題】‧2-67
Chapter 3審判事務
第一節 公開審判原則‧3-3
題型3-1-1法理基礎、法律依據及其例外規定【97四等第3題】‧3-3
Try again【法理基礎、法律依據及其例外規定/98身心第4題】‧3-6
Try again【法律依據及其例外規定/95身心第3題】‧3-6
Try again【法理基礎、法律依據及其例外規定/100身心第4題】‧3-6
Try again【例外規定/95原民第4題】‧3-7
Try again【妨害性自主案件/92四等第3題】‧3-7
題型3-1-2民事案件兩造合意不公開【99身心第3題】‧3-7
題型3-1-3被告在場權、詰問權之保障【102四等第3題】‧3-9
第二節 法庭之秩序‧3-13
題型3-2-1訴訟指揮權、法庭警察權【98三等第4題】‧3-13
題型3-2-2法庭警察權【91四等第2題】‧3-19
Try again【擅自錄音/96原民第3題】‧3-23
Try again【法庭警察權/94身心第1題】‧3-23
題型3-2-3書記官及法警之處置【99四等第3題】‧3-23
Try again【辯護人妨害法庭秩序/100原民第2題】‧3-25
Try again【辯護人、代理人妨害法庭秩序/98原民第3題】‧3-26
Try again【旁聽民眾、辯護人妨害法庭秩序/102身心第4題】‧3-26
題型3-2-4法庭外執行職務時之準用【96四等第1題】‧3-26
題型3-2-5妨害法庭秩序罪【101三等第4題】‧3-28
Try again【妨害法庭秩序罪/101身心第4題】‧3-30
第三節 裁判‧3-31
題型3-3-1評議之決定方式【95原民第2題】‧3-31
Try again【當事人聲請閱覽評議意見/97原民第3題】‧3-33
Try again【審判長、評議之決定/102身心第1題】‧3-33
題型3-3-2評議之秘行【92四等第4題】‧3-33
題型3-3-3不同意見書【99原民第4題】‧3-35
Try again【不同意見書/102三等第4題】‧3-39
題型3-3-4判決書之撰寫者【99三等第4題】‧3-39
題型3-3-5綜合題型【100四等第2題】‧3-41
題型3-3-6裁判書之公開【100三等第3題】‧3-43
第四節 其他審判事務‧3-46
題型3-4-1開庭之場所【91四等第3題】‧3-46
Try again【開庭之場所/94身心第3題】‧3-48
題型3-4-2刑事法庭之席位布置【100三等第4題】‧3-48
題型3-4-3保密分案制度之廢除【101四等第4題】‧3-53
題型3-4-4最高法院民事事件之言詞辯論【101原民第3題】‧3-56
題型3-4-5法官迴避事由【101原民第4題】‧3-59
Chapter 4法院之組織
題型4-1獨任制、合議制【96四等第3題】‧4-3
題型4-2獨任制、合議制【94身心第4題】‧4-4
題型4-3審級制度【100身心第2題】‧4-6
Try again【審級制度並非訴訟權核心內容/102四等第2題】‧4-10
題型4-4審級制度【93四等第3題】‧4-11
Try again【審級制度/92四等第1題】‧4-13
題型4-5審級制度【101四等第1題】‧4-13
題型4-6普通法院之管轄【102四等第1題】‧4-15
題型4-7第一審之管轄【100身心第1題】‧4-16
題型4-8簡易庭【95四等第1題】‧4-18
題型4-9非訟事件【98四等第1題】‧4-19
題型4-10非訟事件【96身心第4題】‧4-21
題型4-11事實審法院、法律審法院【94四等第4題】‧4-23
題型4-12嚴格法律審、上訴許可制度【100原民第4題】‧4-25
題型4-13非常上訴【96四等第2題】‧4-27
Try again【非常上訴、非訟事件/95身心第2題】‧4-28
Chapter 5檢察事務
題型5-1檢察獨立【93四等第1題】‧5-3
題型5-2檢察獨立【92四等第2題】‧5-6
題型5-3檢察一體原則【101身心第1題】‧5-7
Try again【檢察一體原則/99原民第3題】‧5-11
題型5-4檢察一體原則【97身心第2題】‧5-11
Try again【檢察一體原則/100四等第3題】‧5-14
Try again【檢察一體原則/97三等第3題】‧5-14
Try again【檢察一體原則/97原民第4題】‧5-15
題型5-5檢察一體原則【95原民第3題】‧5-15
題型5-6檢察一體原則之界限【102身心第3題】‧5-17
題型5-7檢察獨立與檢察一體原則【94四等第2題】‧5-20
題型5-8檢察一體原則、行政監督【101三等第3題】‧5-24
Chapter 6檢察之組織
題型6-1檢察署之設置【101四等第3題】‧6-3
題型6-2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之權限【98四等第3題】‧6-6
題型6-3特別偵查組【96四等第4題】‧6-7
題型6-4特別偵查組之職權【99身心第4題】‧6-9
題型6-5特別偵查組職司之案件【97四等第2題】‧6-10
Chapter 7事務分配、司法互助、行政監督
第一節 事務分配‧7-3
題型7-1-1法院事務分配【97三等第4題】‧7-3
Try again【法院事務分配/98身心第1題】‧7-5
Try again【法院事務分配/97原民第2題】‧7-6
題型7-1-2事務分配與法官會議【99四等第2題】‧7-6
題型7-1-3書記官、法警之事務分配【93四等第4題】‧7-12
第二節 司法上之互助‧7-15
題型7-2-1司法互助之類型及內容【94四等第3題】‧7-15
Try again【書記官、觀護人、執達員、法警之司法互助/101身心第3題】‧7-18
Try again【書記官、法警之司法互助/91四等第1題】‧7-18
第三節 司法行政之監督‧7-19
題型7-3-1司法行政監督之法律性質【97四等第4題】‧7-19
Try again【司法行政監督之法律性質/98身心第3題】‧7-21
題型7-3-2監督之限制【91四等第4題】‧7-21
Try again【監督之限制/95身心第4題】‧7-24
Try again【得為之處分/96原民第4題】‧7-24
題型7-3-3監督之體系與檢察一體原則【102四等第4題】‧7-24
Try again【監督之體系/98原民第2題】‧7-26
題型7-3-4法官評鑑之發動者【101原民第2題】‧7-26
Chapter 8其他考題
題型8-1司法警察【96原民第2題】‧8-3
題型8-2法官倫理【97身心第3題】‧8-5
Chapter 9附錄:歷屆試題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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