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史以來最傑出的狗狗書甫出版即登上亞馬遜網路書店、《紐約時報》、《丹佛郵報》、《今日美國報》和美國獨立書商協會的暢銷書排行榜,並蟬連《紐約時報》排行榜二十多週,多倫多《環球郵報》年度百大好書,亞馬遜網路書店寵物類書籍第一名、讀者五顆星感動推薦。----------------------------------------------------------------------金黃色大狗突然從黑夜中冒出,深棕色的眼睛閃著洞悉一切的光芒,彷彿在說:「你需要一隻狗,就是我。」有著獵犬血統的牠只愛追麋鹿和野牛,而對撿拾小球和樹枝不屑一顧;花大錢幫牠蓋了名為「麗池大飯店」的豪華狗屋,偏偏牠只愛住家裡,學習從專屬的狗門自由進出;牠每天都到鎮上巡視一週,是街坊鄰居無人不曉的「鎮長」;牠是狗兒們的老大、惡狗的剋星,也是人類最好的朋友。牠是莫兒,一隻來自荒野、擁有鮮明個性、充滿智慧與熱情的狗。作者凱拉索為莫兒開了一扇狗門,讓牠自由自在探索這個世界;這扇門也讓作者進入莫兒的內心世界,感受牠的忠誠、恐懼與喜悅,於是一個人與一隻狗建立起充滿愛與友誼、平等與互重的關係,使莫兒成為一隻獨立自主的狗,而不是卑微順從的寵物。愛狗的讀者必能從中找到類似的經驗,莫兒的故事也促使每個人重新思考自己與狗狗的關係。《莫兒的門》記錄他們相依為命十三年的感人故事,對於人狗關係有溫柔而深刻的描寫。作者以充滿詩意的文字描寫莫兒多采多姿的生活,細膩敏銳的筆觸時而幽默、時而令人悲痛心碎。讀過此書你將永生難忘。
章節試閱
牠突然從黑夜裡冒出來,衝到我車燈前面。牠是一隻金黃色的大狗,兩隻前腳緊張地拍打地面,有如跳著小步舞。在牠身後,四月的楊樹花開處處,黑色的聖胡安河(San Juan River)在樹林後方湍流不息,不時將春雪吞噬水中。
當時將近午夜,我們正在找地方鋪睡袋,準備明早開始沿河旅行。我們開小卡車,辛克萊(Benj Sinclair)坐在我旁邊,腳邊是剛才路上買東西吃剩的包裝紙,還聞得到玉米皮熱狗、洋蔥圈和墨西哥捲餅的味道。辛克萊三十九歲,雙頰圓潤,肚子像彌勒佛一樣,早年參加過美國和平工作團(Peace Corps),去過西非,練就出百毒不侵的腸胃,什麼都能吃。雷諾絲(Kim Reynolds)坐在後座,她是科羅拉多州人,外展教育(Outward Bound)講師,操作愛斯基摩小艇姿勢優雅,一條深褐色長辮子是她的註冊商標。她的秀髮飄著三十二歲女人在沙漠裡流過汗、沒有用芳香劑的健康氣味。我們和她在離這裡快兩百公里的猶他州莫亞布市(Moab)碰面,一起吃披薩當晚餐,因此她身上也有大蒜、洋蔥、羅勒、番茄醬、牛至草和鯷魚味。
我們隔壁停了一輛車,裡面坐了魏絲(Pam Weiss)和奧斯汀(Benett Austin),他們從懷俄明州的傑克森霍爾(Jackson Hole)開自己的車到莫亞布市,幫我們裝配船具、購買補給品,也與我們合吃披薩。他們倆和我們一樣,既沒有噴古龍水,也沒有用香水。魏絲是奧運滑雪選手,三十六歲,奧斯汀二十五歲,正努力急起直追。兩人剛成為男女朋友,因此散發著強烈的腦內啡和費洛蒙。
一般人不會這樣形容別人,或一開始先注意到味道,因為我們人類是視覺動物,仰賴眼睛擷取訊息。但對一隻在車燈前面跳小步舞的金黃大狗來說,當我們打開車門時,真正飄向牠的訊息其實是味道。
因此,牠會直接走到我這邊的車門,我想一定是味道的緣故。牠小心翼翼將腦袋湊過來,聞聞我露在外面的大腿。這是我們第一次邂逅,當時鑽進牠鼻子裡的是什麼氣味?在牠的犬類感官世界中,我的神秘汗水喚起了牠什麼樣的悠遠記憶,又讓牠聞到了哪些可能?
這隻大狗在車內燈的照耀下,身體變成紅紅的,脖子沒有頸圈。牠又若有所思吸了一口氣,帶著興奮觀察我,研究我。是我吃了什麼東西,還是毛細孔裡的殘餘微物,讓牠對我這麼感興趣?這是我唯一「看」得出來自己和朋友的不同之處。您瞧,就連描述氣味,我用的也還是「看」這個字。我和這幾位夥伴一樣,滑雪、騎腳踏車、登山,也單身。我剛滿四十一歲,體格健壯,栗色頭髮,淺棕色眼睛。但我不吃家禽或家畜,只吃野生動物,通常是麋鹿和羚羊,偶爾也吃松雞、野鵝、野鴨和鱒魚。
是因為我吃野生動物,牠才對我興致勃勃嗎?或許我和牠的舊石器時代祖先身上飄著同樣的味道?嗅覺是人類最古老的感官,我們的大腦半球最初就是從原始神經索上部的嗅覺組織演化而來;有了兩個大腦半球,人類才能思考。說不定這隻狗對於我和牠之間的關連比我還清楚,超出我能想像,因為牠是用嗅覺過活。
牠用深棕色眼睛看著我,眼裡閃著洞悉一切的光芒說:「你需要一隻狗,就是我。」
牠竟然一眼就看穿,讓我嚇了一大跳。我找狗已經找了一年多了。我真心誠意地拍拍牠,對牠說:「乖狗狗。」
牠不停搖著尾巴,動也不動,眼神依然在說:「你需要一隻狗。」
我們下車,開始卸裝備,狗就跑掉了。只見牠一會兒頭從這裡鑽過去,一會兒尾巴從那裡冒出來,赤褐色的腹部在我們幾個人的小腿和涼鞋間穿梭。
我選了一棵楊樹,將睡墊和睡袋扔在樹下的沙地上,鑽進絲綢般的溫暖裡,轉過身去,沒想到牠竟然在我旁邊挖起窩來。牠用前腳努力將沙挖到後腳之間,接著身體連轉三圈,面朝我躺了下來。藉著星光,我看見牠兩邊眉毛一高一低。
當然,說「眉毛」並不大對,因為狗只有腳掌會排汗,不需要像人一樣靠眉毛防止汗水跑進眼睛。不過,有些狗的眼睛上方會長深色毛髮,可以算是「假眉毛」,這隻狗就有。
西達察人(Hidatsa)是美洲大平原北部的原住民族,他們幫這類狗取了名字叫「四眼」,認為這種狗特別溫馴,而且有魔力。加拿大英屬哥倫比亞大學的犬科心理學家柯倫(Stanley Coren)觀察發現,原住民之所以認為「四眼」具有靈力,是因為「這種狗的表情比其他狗容易判讀,對比色的毛髮讓眼部上方的肌肉動作格外明顯。」
星光下,大狗躺在我的身旁,眉毛一高一低,表示牠既好奇又擔心,不曉得我會不會讓牠留下來。
「晚安。」我說完拍拍牠,就閉上眼睛睡了。
隔天早上我睜開眼睛,牠還蜷在窩裡,兩眼盯著我瞧。
「嗨。」我說。
牠眉毛又是一高一低。
「我是你的狗。」牠眼神這麼說。
我輕喟一口氣,牠溫柔膽怯的獵犬臉從開心轉成擔憂,在我心頭劃了一刀,我沒想到自己竟然會有這樣的感受。我曾經看過一窩小薩摩犬,個個像小雪球似的張著晶瑩淘氣的黑眼珠,是我這種性格慵懶的人的最佳良伴。但我怎麼也說服不了自己抱一隻回家。我還認真考慮過拉布拉多犬,因為牠們個性開朗健康,活力充沛,一定輕鬆就能成為我的戶外搭檔,也可成為我一直想要的獵鳥犬。然而,我看過的拉布拉多犬沒有一隻曾經讓我心頭一緊,讓我知道:「我們是天生一對。」
大狗躺在我身邊,右眼盯著我看,眉毛一低,左邊眉毛則揚起,彷彿在說:「你一直沒辦法下決定是有道理的。」
「也許吧。」我說,心裡想要純種狗的渴望越來越淡。「也許吧。」我又說了一次。大狗的目光移開又移了回來,停在我身上。牠看起來是有點像紅黃色的拉布拉多犬,我在心裡面這麼想,起碼某些角度很像。
牠聽見我說話,便將頭鑽到我手臂底下,鼻子湊近我的鼻尖。意外的是,牠並沒有伸舌頭舔我,不像一般的狗常用這個熱情的動作表示馴服,不管對人或對其他同類都一樣。有些人認為狗會這麼做是演化的遺跡,因為幼狼會用類似的動作向狼父母或成年的狼討食物吃。成狼沒有手可以拿食物,因此會將生肉吞進腹中,等到幼狼舔牠們的嘴巴,成狼再將已經部分消化的肉吐出來。幼狼長大如果成為領袖,就會停止舔嘴,但地位較低的成狼會藉由舔嘴向地位較高的成狼示好,就像很多狗會舔主人一樣。這隻狗的矜持讓我愣了一下。牠不舔我,難道因為牠覺得我們是夥伴?還是我的肢體語言(我們躺著,差不多高)讓牠覺得我們彼此平等?牠謹慎地聞我的呼吸,我也聞牠的呼吸,味道甜甜的。
我不曉得牠聞到了什麼,但顯然很喜歡。「我是你的狗。」牠眼神又說了一次。
牠這麼確定讓我很不安,於是我起身躲開牠。我還是不想放棄原先的計畫,也就是找一隻只有六到八週大的幼犬,以便從小調教。大狗讀出我的心思,便沒有跟在我後頭,而是跑去向其他人搖尾巴打招呼,露出牙齒對他們張嘴大笑。「早安,早啊,你們昨天晚上有沒有睡好?」牠好像在這麼說。
我一邊整理裝備,突然發現自己兩眼竟然離不開牠。牠雖然瘦得露出肋骨,身材卻很苗條結實,看來已經在野外住了好一陣子,身上沾滿雜草和樹枝。牠體重大約二十五公斤,肯定還會再長肉,狐狸般的毛色東一塊西一塊,正準備變成長大之後的毛色。牠的脊背有一排深色的毛髮,四肢朝後的部分是金黃色短毛,胸前一撮毛髮直豎,很像燕尾服,零星散布著白色斑點。牠耳朵很軟,像法蘭絨,垂下來微微低於兩顎相連的地方。牠的黑鼻子濕濕亮亮,嘴唇和牙齒也都閃閃發光。牠尾巴很長,非常有力。
我只要一看牠,就覺得牠使出古老的四眼魔力,在我眼前不斷變換形影:一會兒是我夢寐以求的拉布拉多;一會兒又變成羅得西亞脊背犬,在悠遠的非洲喀拉哈里沙漠豔陽下閃閃發亮;轉眼牠又變成長鼻的科伊狗(coydog),在布滿紅色岩石的沙漠中誕生,悠遊於峽谷和仙人掌之間。牠雙眸直視我的眼睛時,眉毛一高一低,雙頰憂心忡忡皺了起來,我可以清楚感覺到,牠擁有獵犬的靈魂。牠顯然曾經有過主人,因為睪丸被摘除了,生殖器周圍的傷口也完全癒合,重新長出毛髮。
我找了一張野餐桌料理早餐,牠又跑過來,很有耐心,坐在幾步之外的地方,表現出最乖巧的模樣,看我將麋鹿香腸放進煎鍋。牠沒有嗚咽示好,雖然我看見牠身體微微顫了一下。
香腸煎好之後,我說:「你想吃嗎?」
牠身體又抖了一下,雙眼發亮,但還是留在原地不動。我扳了一小塊遞給牠,牠鼻子興奮扭動,優雅地將香腸從我手裡啣走,吞了下去。牠尾巴不停來回掃著沙地,表示感激。
「這隻狗,」吃早餐的時候,土地管理局巡查員過來檢查遊河證,一邊對我們說,「已經在這裡遊蕩一、兩天了,我想是被人拋棄的。但我覺得很奇怪,因為牠長得這麼漂亮,又那麼友善。」
所有人都點頭同意。
「這狗是從哪裡來的?」我問她。
「不曉得,就這樣突然冒出來了。」
大狗專心聽我們講話,看看巡查員,又看看我。
我拾起一根樹枝,想看牠有多會撿東西,結果我手臂才往後一伸,牠就突然嚇得往後縮,倒退幾步,害怕地看著我。
「牠好像很容易受驚嚇,」巡查員說,「我想可能被人打過。」
我揮臂將樹枝朝流動的河水一扔。牠冷冷看了樹枝一眼,又回頭冷冷看我一眼。「我可是不撿東西的,」牠的眼神彷彿在說,「狗才會做這種事。」
「牠不撿東西的。」巡查員說。
「我也看出來了。」
她檢查了我們的煎鍋和行動廁所,這兩樣東西是土地管理局規定的,只要在聖胡安河泛舟就必須準備。巡查員檢查的時候,大狗在附近晃來晃去,心裡抱著希望,但故意裝作若無其事。
「我真希望能收養牠,」巡查員發現我目光不時飄向那隻狗,便說,「只可惜巡查員不准養狗。」
「也許我們應該帶牠一起到河下游。」我聽見自己這麼說。
「要是我就會。」巡查員說。
我和同伴討論,他們都覺得這趟旅行可以帶個吉祥物,就是這隻狗。帶狗一起在野外旅行是北美居民的傳統,其實一點也不新奇。蘇格蘭探險家麥肯錫爵士(Alexander Mackenzie, 1764-1820)一七九三年取道加拿大南部,初次完成橫越美洲大陸的壯舉,他就帶了一隻野狗同行。他雖然沒在日記裡提到狗的名字,卻經常提及牠從急流安然脫身或咬死小野牛。一八○三到○六年,美國探險家路易斯(Meriwether Lewis, 1774- 1809)和搭檔克拉克(William Clark, 1770-1838)從密蘇里一路跋涉到哥倫比亞河,也帶了一隻紐芬蘭犬同行。路易斯給狗取了名字叫「水手」,牠不但保護探險隊不受灰熊騷擾,還抓了無數隻松鼠給隊員加菜,連野鹿、叉角羚(pronghorn antelope)和野鵝都是牠的手下敗將,讓水手大受稱讚。探險隊後來糧食缺乏,沿途向印第安人買了十幾隻狗當食物,但從來不曾打過水手的主意。水手在探險隊上始終備受敬重,性格抑鬱的路易斯說不定就是因為有牠陪伴,才能撐過如此艱苦的行程。探險結束之後,路易斯重返人類文明,卻始終無法融入社會,也沒提到水手的下落,就這樣過了三年,路易斯便自殺殞命了。美國博物學家奧杜邦(John James Audubon, 1785-1851)也養了一隻紐芬蘭犬,牠是精力充沛的健行高手,名叫柏拉圖。柏拉圖經常陪他在鄉間獵鳥,奧杜邦畫過的很多飛禽都是柏拉圖叼回來的,他稱讚柏拉圖是「訓練良好、最有靈性的動物」。
既然有這麼偉大的前例,不帶這隻漂亮又有教養的狗一起旅行似乎說不過去。再說,帶牠同行有什麼壞處?六天之後,我們預定經過包威爾湖(Lake Powell)在克雷山(Clay Hills)上岸,但沒有人提起到時候這隻狗該怎麼辦,反正船到橋頭自然直。不過,現在可不比十九世紀,河面上找不到什麼吃的,因此得先幫牠準備狗食才行。我和辛克萊開車到附近的猶他州布拉夫鎮(Bluff),買了一袋普瑞納狗食和一盒米克寶狗餅乾回來。
所有人都知道我們要帶大狗一起走,就只有牠自己不曉得。我把防水袋和食物保溫箱放上充氣筏,拍拍船緣對牠說:「上船吧,你現在是水手了。」充氣筏第一天由我負責,其他同伴划愛斯基摩小艇。
牠狐疑地看了充氣筏一眼。「才不要,」牠用眼神說,「感覺很危險。」
我想拍拍牠,但牠跳開了,一邊發出「哈哈哈」的聲音,感覺半開玩笑又有點害怕,前腳上上下下拍動,就像昨天闖到車燈前,很興奮地跳小步舞一樣。
「你會喜歡的,」我說,「峽谷很寧靜,營地又棒,你可以每天游泳,還有先民壁畫、狗餅乾和普瑞納,加上……」我用哄小孩的聲音說,「麋鹿香腸。」
我打開防水午餐袋,切了一片麋鹿香腸,拿在手上遞了出去。牠走過來,腦袋一伸把香腸叼走。「來嘛,上船。」我說。
牠身體抖了一下,很清楚自己被騙了,但還是乖乖讓我哄牠,心裡衝突交戰,既想跟我走,又很怕充氣筏。我小心翼翼伸出雙手,摟住牠的胸脯將牠舉了起來。牠嗚咽一聲,掙扎表示抗議,但我還是在辛克萊將充氣筏推離岸邊之前,順利將牠抱上船。
沒想到牠縱身一跳就回到岸邊,但牠沒有逃走,而是跳上跳下,氣喘吁吁發出「哈哈哈,哈哈哈」的聲音,就我理解應該是說:「我真的很想跟你去,但我不曉得你們要去哪裡,而且我不喜歡充氣筏,我很害怕。」
我用低沉安撫的聲音對牠說話,讓牠冷靜,好再一次哄牠上船。牠把頭躺在我的膝蓋上,深深嘆一口氣,就像情緒飽受壓抑的人一樣。我突然能體會牠心裡的許多渴望,還有牠對人類和人類裝備的恐懼。我想起之前扔樹枝時牠畏縮的樣子,牠會這麼害怕其實不難理解。
其他人已經上了愛斯基摩小艇,準備出發。我再次小心翼翼環抱住牠,但雙手才剛一抬,牠立刻拚命掙扎,發出絕望無助的哀號。我將牠抱上船,雙手沒有放開,直到辛克萊將我們推離岸邊,充氣筏開始順流而下,這才放牠自由,開始划槳。我們離岸邊只有幾公尺,牠只要用力一跳、划個幾下就能上岸,要跑要留都在牠一念之間。但牠只是跳到船緣,雙掌放在船邊盯著上游,似乎完全不怕湍急的河水。牠看著越來越遠的河岸,臉上的表情彷彿在向自己出生的陸地告別。
牠這樣反覆無常,讓我心裡充滿疑問。牠是被人拋棄,還是自己走失的?不管是走失或被拋棄,牠是不是一直專心在等主人回來?牠對我這麼友善,是不是想叫我帶牠去找主人?我是不是誤讀了牠的眼神,以為牠在對我說:我就是你尋尋覓覓的那隻狗?牠看著岸邊的眼神充滿眷戀,難道因為那裡畢竟是牠的家,即使曾經遭受虐待,還是依依不捨?有多少受虐的靈魂(無論人狗)一直選擇留在傷害他們的地方,只因為離開比留下還要可怕?
「別緊張,別緊張。」牠開始顫抖,我輕聲對牠說。
我摸摸牠的頭和肩膀,牠回頭看我一眼,眼神裡夾雜著失落、對未來的恐懼,還有希望,我想我這輩子都忘不了牠的眼神。
我知道有人一定會說我硬將人類的想法套在狗身上,還有人會說一切都是我心裡想法的投射。但我只不過是用心理學家研究受試者的慣用方法看牠,解讀牠的肢體語言而已。我們要理解身旁的人,不管是朋友、家人或同事,不也採用相同的方法嗎?如果不拿自己的感受當樣本或起點來揣摩體會他人的感覺,人與人之間必定無法溝通,或至少也會變得困難重重。
大狗的目光從我身上移開,回頭繼續望著岸邊,無奈嘆了一口氣。我後來跟牠熟了,才知道牠是嘆氣大師。牠從船邊爬下來,朝裝備掃了一眼,接著就目不轉睛盯著船頭一堆防水袋中間的食物保溫箱。牠伸掌拍拍盒子,跳到上頭,背對我趴下來,接著又嘆一口氣。不過,我很快就發現牠對懸崖峭壁和楊樹很感興趣,不停地左顧右盼。牠發現自己沒動,兩邊景色卻不斷後退,感覺很新奇。
「很酷吧?」
牠沒有回頭,耳朵往後轉,表示聽到了。
我們划進第一個峽谷,峭壁遮住天空,牠朝上游望了一眼,表情驚恐,因為營地不見了。牠猛然坐起身子,擔心地四下張望,接著毫無預警仰頭哀號了一聲,聲音從低而高,越來越強,最後變成哀傷的中音。峭壁傳來陣陣回聲:「嗷嗚,嗷嗚,嗷嗚……」
牠被回聲嚇了一跳,轉頭對著隱形狗的方向。那隻狗躲在哪裡?牠朝河水上下逡巡,緊盯著又高又暗的峭壁。牠好像從來沒聽過回音。過了不久,牠又嚎叫一聲,結果又被懸崖反射回來的聲音嚇到。牠神情不安地前後張望,接著又叫了一聲,但這回已經不是哀嘆,而是實驗了。回聲傳來的時候,牠臉上出現恍然大悟的表情。看到牠眼神裡頓悟的光芒,感覺真是神奇。牠雙唇彎成微笑,仰頭嚎叫,叫聲拉得很長,但聽不出半點憂傷。叫完之後,牠立刻轉頭等待回聲,一旦聽見自己聲音傳了回來,便興奮地不停甩動尾巴。牠轉頭看了我一眼,眼神裡充滿驚喜,表情就和第一次聽見回聲的人一模一樣。
我彎身向前,手掌貼著牠的胸前。
「你唱得真好聽。」我說。
牠仰頭咧嘴大笑。
牠突然從黑夜裡冒出來,衝到我車燈前面。牠是一隻金黃色的大狗,兩隻前腳緊張地拍打地面,有如跳著小步舞。在牠身後,四月的楊樹花開處處,黑色的聖胡安河(San Juan River)在樹林後方湍流不息,不時將春雪吞噬水中。當時將近午夜,我們正在找地方鋪睡袋,準備明早開始沿河旅行。我們開小卡車,辛克萊(Benj Sinclair)坐在我旁邊,腳邊是剛才路上買東西吃剩的包裝紙,還聞得到玉米皮熱狗、洋蔥圈和墨西哥捲餅的味道。辛克萊三十九歲,雙頰圓潤,肚子像彌勒佛一樣,早年參加過美國和平工作團(Peace Corps),去過西非,練就出百毒不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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