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要買這本?作者告訴你
「行政法」這門考科又靈活又龐雜,並橫跨實體法與程序法;在這塊○島上發生的任何時事 ─從土地徵收到環境評估─ 都有可能成為當年度的考題。如果只修完學校三學分的行政法必修課程,在考場上面對如此變化多端的題型,保證還是只能望卷興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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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書與坊間同類書籍最不同的地方在於,筆者於撰寫擬答時完全依照考生的心態與能力作答,答案卷上絕不會出現「完美但根本寫不完」的擬答。然而讀者也無須擔心,必要的相關資訊、重要實務見解,筆者仍會在擬答後以自製的表格、架構圖等為各位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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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兀突骨
政大法研所公法組、律師高考及格。
莫月鼎
政大法研所公法組、律師高考及格。
作者序
承蒙諸位考生青睞,這本小冊子也能有了改版的機會。
本次改版新增了103、104年值得關注的國家考試與研究所考題,期能兼收題目的廣度與深度。
也如同初版一般,筆者在某些新增題目中仍嘗試以Point提出個人想法,還請各位讀者參考、指正。
法律實務工作的心理壓力極大,待各位金榜題名時就能體會,但此時各位最重要的任務還是「通過考試」。
就此誠摯的希望這本小冊子能幫助讀者們。
最後,此次改版要感謝辛苦的林編輯、江社長,當然也要感謝莫月鼎、馬克熊,在工作、學業繁忙之餘仍鼎力相助解題,感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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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本書使用說明 1
解題步驟 7
Chapter1總論
Section1行政與行政法 1-3
Topic1 行政種類與公私法屬性之區辨 1-3
1.1.1 公私法事件性質區分、私經濟行為是否受基本權拘束?【91檢事官】 1-5
1.1.2 公私法事件性質區分【104高考—法制(三等)】 1-8
1.1.3 法律之公私法性質區辨【94律師(節錄)】 1-12
【101律師(節錄)】 1-15
1.1.4 雙階理論【96司法官】 1-17
【99政大】 1-22
【100高考─法制(三等)】 1-23
1.1.5 招生簡章的法律性質與不允報考的救濟【103司法官(節錄)】 1-24
Topic2 行政法與私法之關係 1-27
1.2 公法類推適用民法規定【92司法官】 1-27
Section2行政法之基本原則:依法行政 1-34
Topic3 法律保留原則 1-34
1.3.1 給付行政之法律保留【92政大】 1-35
【100地特─一般行政(三等)】 1-39
【100警特─法制(三等)】 1-40
【92檢事官(三等)】 1-40
【91台大】 1-41
1.3.2 干涉行政之法律保留【83司法官(節錄)】 1-42
1.3.3 組織法之法律保留【96東吳】 1-44
【99地特─一般行政(三等)】 1-46
Topic4 法律保留原則之衍生概念㈠:授權明確性原則 1-46
1.4.1 授權明確性原則【95特考─關務人員(三等)】 1-47
1.4.2 授權明確性原則與大學自治【97律師(節錄)】 1-50
Topic5 法律保留原則之衍生概念㈡:法明確性原則 1-53
1.5 明確性原則【96檢事官(三等)】 1-54
Section3行政法之一般原則 1-60 Topic6 平等原則 1-60
1.6 平等原則與給付行政【100司法官】 1-60
Topic7 比例原則 1-64
1.7 比例原則之操作【85司法官】 1-64
【100司法官(節錄)】 1-67
Topic8 信賴保護原則 1-68
1.8.1 信賴保護原則之要件、法律效果【91律師】 1-68
1.8.2 釋示變更之信賴保護【93檢事官(三等)】 1-73
【98高考─一般行政(三等)】 1-77
1.8.3 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99東吳】 1-77
【94檢事官】 1-82
1.8.4 不真正溯及既往【102政大】 1-83
Topic9 不當聯結禁止原則 1-87
1.9 不當聯結禁止原則之適用【改編自李建良,行政法上不當聯結禁止原則,月旦法學雜誌第82期】 1-87
Topic10 誠信原則 1-89
1.10 誠信原則之適用【95律師(節錄)】 1-89
【102高考─一般行政(三等)】 1-91
Topic11 行政自我拘束原則 1-92
1.11 行政規則與行政自我拘束原則【87司法官】 1-92
【101中正】 1-94
Section4不確定法律概念與行政裁量 1-97
Topic12 判斷餘地 1-97
1.12.1 判斷餘地與瑕疵判斷【90司法官】 1-97
1.12.2 判斷餘地之司法審查【99成大(節錄)】 1-100
Topic13 行政裁量 1-102
1.13.1 裁量瑕疵【98調查人員(三等)】 1-102
1.13.2 裁量收縮【86律師(節錄)】 1-105
【99高考─一般行政(三等)】 1-107
Topic14 不確定法律概念與裁量之區分 1-108
1.14.1 不確定法律概念與裁量之比較【94司法官】 1-108
1.14.2 獨立機關之判斷餘地【94司法官(節錄)】 1-111
Section5行政法之法律關係 1-114
Topic15 特別權力關係之定義 1-114
1.15 特別權力關係理論【95執行員(四等)】 1-114
Topic16 特別權力關係之破除 1-119
1.16.1 學生身分特別權力關係之破除【100輔大】 1-119
【99高大】 1-121
1.16.2 公務員的特別權力關係的破除【103司法官】 1-122
Chapter2行政行為論
Section1行政處分 2-3
Topic1 行政處分之定義與要件 2-4
2.1.1 法效性:第三人效力處分【86律師】 2-5
2.1.2 法效性:重複處置與第二次裁決【96司法官】 2-8
2.1.3 法效性:行政處分與觀念通知【87律師】 2-11
【98律師】 2-16
2.1.4 法效性:檢舉函復之性質【改編自最高行政法院99年度6月份庭長法官聯席會議㈣】 2-18
2.1.5 外部性:多階段行政處分1【89律師(節錄)】 2-20
2.1.6 外部性:多階段行政處分2【100律師(節錄)】 2-23
【101台大】 2-26
2.1.7 法效性:是否與人民立於相當地位?【103司法官(節錄)】 2-28
Topic2 行政處分之類型 2-31
2.2.1 羈束處分與裁量處分【93政大】 2-31
2.2.2一般處分:標線、標誌與燈號【91司法官(節錄)】 2-33
【101司法官】 2-36
2.2.3一般處分:警察舉牌命令群眾解散【95法警(四等)】 2-38
2.2.4一般處分:設置公物之性質【94檢事官(三等)】 2-41
2.2.5一般處分:都市計畫之性質【97檢事官(三等)】 2-43
Topic3 行政處分之附款 2-47
2.3.1 附款之定義與救濟1【97政大】 2-47
【102高考─一般行政(三等)(節錄)】 2-52
2.3.2附款之定義與救濟2【97專利師】 2-53
【94行政執行官(三等)】 2-55
2.3.3附款之定義與救濟3【100北大】 2-57
【101地特─一般行政(三等)】 2-61
【100地特─一般行政(三等)】 2-61 Topic4 行政處分的廢棄 2-62
2.4.1 廢止與撤銷之區辨【99高考─一般行政(二級)】 2-62
2.4.2依職權撤銷之要件【84律師】 2-63
【102高考─法制(三等)】 2-68
2.4.3職權撤銷與經訴願撤銷之差異【92律師(節錄)】 2-69
【101高考─一般行政(三等)(節錄)】 2-70
2.4.4合法行政處分之廢止1【96律師】 2-70
2.4.5合法行政處分之廢止2【99台大(節錄)】 2-74
【101高考─一般行政(三等)】 2-76
【101高考─一般行政(三等)】 2-76
【96法警(四等)】 2-77
2.4.6合法行政處分之廢止3【104台大】 2-78
Section2行政契約 2-82
Topic5 行政契約之概念與要件 2-83
2.5.1行政契約與法律保留【101政大】 2-84
這是一本行政法解題書-書前.indd 16 2015/7/28 下午 07:14:53
2.5.2處分契約與負擔契約之差異【99台大(節錄)】 2-87
2.5.3行政契約之無效【97書記官(三等)】 2-89
2.5.4侵害第三人權利之行政契約【改編自李建良,行政法上「負擔契約」與「處分契約」之研究,2012行政管制與行政爭訟;江嘉琪,行政契約與履行行政契約之行政處分,中原財經法學第14期】 2-92
2.5.5行政契約依行政程序法第146、147條而終止之要件【104台大(節錄)】 2-96
Topic6 行政契約之調整與終止 2-99
2.6.1 情事變更原則於行政契約之適用【92律師】 2-99
【101高考─一般行政(三等)(節錄)】 2-102
2.6.2行政行為併用禁止原則【100行政警察(三等)】 2-103
【100檢事官】 2-105
【102律師】 2-105
Section3行政命令 2-110 Topic7 授權命令之合法性 2-111
2.7 再授權之禁止【100律師(節錄)】 2-111
Topic8 行政規則之外部效力 2-115
2.8 得否不適用有效之行政規則?【92司法官(節錄)】 2-115
Section4事實行為 2-118
Topic9 行政指導 2-119
2.9 行政指導應遵循之法律原則【89司法官(第2次)】 2-119
【100高考─一般行政(三等)】 2-122
Topic10 行政調查 2-123
2.10 行政調查之要件【95檢事官(三等)】 2-123
Section5行政計畫 2-126
Topic11 行政計畫之性質與救濟 2-127
2.11.1行政計畫之法律性質【92司法官】 2-127
2.11.2行政計畫之救濟【99調查人員(三等)】 2-130
Chapter3行政罰法
Topic1 行政罰之定義 3-2
3.1.1 具備「裁罰性」與否之區辨【100檢事官(三等)】 3-3
3.1.2 行政罰法第2條之「其他種類行政罰」規定之不當【96政大】 3-7
3.1.3 行政罰與執行罰間的區別【100高大】 3-12
【98律師】 3-16
3.1.4 「將不良廠商刊登於採購公報」決定之性質【改編自最高行政法院101年度6月份第1次庭長法官聯席會議決議】 3-17
Topic2 行政罰法之定位與原則 3-22
3.2.1 責任原則【87司法官】 3-23
3.2.2一事不二罰原則【91檢事官(三等)】 3-26
【102檢事官(偵實組)】 3-29
【102高考─一般行政(三等)(節錄)】 3-30
【98高考─法制(三等)】 3-30
【101地特─一般行政(三等)】 3-31
Topic3 行政法處罰之對象 3-33
3.3.1 行為責任與狀態責任【97律師(節錄)】 3-33
3.3.2民法第224條之規定是否得類推適用於公法上違規行為故意、過失之認定?【101政大】 3-39
3.3.3罰鍰之目的與裁罰對象【98東吳】 3-42
3.3.4實際行為人之故意或過失,推定為該組織之故意過失【100東吳】 3-45
Topic4 行政罰之救濟 3-50
3.4 對獨立機關作成處分之訴願【98律師】 3-50
Chapter4行政執行法
Topic1 總則 4-3
4.1.1 執行名義【98東吳】 4-3
4.1.2聲明異議【92司法官】 4-11
【100律師(節錄)】 4-16
Topic2 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之強制執行 4-17
4.2.1 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之強制執行【97律師(節錄)】 4-17
4.2.2罰鍰處分之義務人死亡後,得否對之強制執行?【100調查人員(三等)】 4-21
Topic3 行為不行為義務之強制執行 4-24
4.3.1 行為或不行為之強制執行方法
【99鐵特—人事行政(高員三級)(節錄)】 4-24
【100高考─一般行政(三等)】 4-27
4.3.2執行方法之實際運用【98司法官(節錄)】 4-28
4.3.3須有義務始得發動直接強制【97東吳(節錄)】 4-30
Topic4 即時強制 4-33
4.4.1 即時強制之要件與原則【91檢事官(三等)】 4-34
4.4.2行政執行與即時強制之區分【94司法官】 4-37
【100法警(四等)】 4-41
【101行政執行官(三等)】 4-42
4.4.3行政罰、行政執行與即時強制之區分
【100調查人員(三等)】 4-43
Chapter5行政程序法
Topic1 正當法律程序與行政程序法 5-3
5.1.1 行政程序法之適用範圍【89檢事官(三等)】 5-4
5.1.2 公正作為義務:迴避【92司法官(節錄)】 5-7
5.1.3 公平裁決義務:說明理由【93檢事官(三等)】 5-10
5.1.4 公平裁決義務:聽證權1-陳述意見【100書記官(三等)】 5-13
5.1.5 公平裁決義務:聽證權2-聽證【99北大】 5-16
5.1.6 公平裁決義務:聽證權3【99調查人員(三等)】 5-20
5.1.7 公平裁決義務:受告知權-救濟教示【89司法官】 5-23
5.1.8 撤銷的除斥期間與消滅時效的起算時點【103司法官(節錄)】 5-26
Topic2 不服行政程序行為之救濟 5-28
5.2 程序權之保障【100調查人員(三等)】 5-28
Chapter6行政組織與公務員
Topic1 公法人 6-3
6.1 行政主體【87司法官】 6-3 Topic2 行政機關 6-7
6.2.1 行政機關之定義【89司法官(第2次)】 6-7
6.2.2 行政機關與內部單位之區分【95司法官】 6-10
【95調查人員(三等)】 6-14
6.2.3獨立機關【96檢事官(三等)】 6-14
【99高考─法制(三等)(節錄)】 6-18
Topic3 管轄權 6-19
6.3.1 管轄恆定原則與權限移轉【92檢事官(三等)】 6-19
【99特考─一般行政(四等)】 6-22
【98政大】 6-24
6.3.2管轄之變更:行政委託與行政契約【91律師】 6-25
6.3.3管轄之變更:權限移轉之類型【99台大】 6-29
【89律師】 6-32
6.3.4職務協助【94檢事官】 6-34
Topic4 地方自治 6-36
6.4.1 地方自治與法律保留【89司法官(第1次)】 6-36
6.4.2釋字第553號解釋【94律師(節錄)】 6-41
6.4.3地方自治團體不服上級機關的訴願決定時的訴訟權能
【103司法官(節錄)】 6-44
Topic5 公務員 6-48
6.5.1 懲戒與懲處【99特考─關稅法務(三等)】 6-50
【99高考─一般行政(三等)】 6-54
6.5.2停職之性質與如何救濟【88司法官】 6-55
6.5.3公法上勤務關係【97司法官】 6-57
6.5.4教師身分之法律關係與救濟途徑
【99鐵特─法律政風(高員三級)】 6-62
【98高考─法制(三等)】 6-66
Chapter7行政救濟法
Section1總論 7-3
Topic1 行政救濟之意義 7-3
Topic2 行政救濟法之理論基礎 7-4
Topic3 行政救濟之制度目的 7-5
Section2訴願法 7-6 Topic4 訴願之定義 7-6
Topic5 訴願制度之特徵 7-6
7.5 訴願受理機關與訴願審議委員會【94律師】 7-7
Topic6 訴願之要件 7-10
7.6.1 訴願當事人能力【99政大】 7-12
7.6.2管轄變更與訴願【93特考─關稅法務(三等)】 7-18
7.6.3獨立機關之訴願【98高考─法制(二級)】 7-22
7.6.4相當於訴願之其他救濟程序【98檢事官(三等)】 7-27
Topic7 訴願類型 7-29
7.7 訴願類型之選擇【99司法官】 7-29
Topic8 訴願之審理程序與決定 7-32
7.8.1 訴願駁回與程序利益【102特考─關稅法務(三等)】 7-32
7.8.2職權廢棄與暫時權利保護【92律師】 7-34
7.8.3撤銷訴願【93司法官】 7-37
Section3行政訴訟法 7-40
Topic9 行政訴訟合法性要件體系圖 7-41
Topic10 訴訟途徑之選擇(審判權) 7-42
7.10.1 審判二元訴訟制度【98地特─法制】 7-42
7.10.2公法上爭議之審判權歸屬【100行政執行官(三等)】 7-46
Topic11 訴訟類型之選擇 7-52
7.11.1 選擇最有實效的訴訟救濟途徑【100高考─法制(三等)(節錄)】 7-52
7.11.2 判斷餘地與司法審查【98政大】 7-54
7.11.3 教育部對公立學校資遣教師同意函之救濟【104台大(節錄)】 7-62
7.11.4 對行政計畫不服而提起之救濟【96律師】 7-66
7.11.5 「補充性原則」於100年新法的修正【98行政執行官(三等)】 7-69
7.11.6 課予義務訴訟標的之認定【99高考─法制(三等)】 7-72
7.11.7 對契約不服應提起之訴訟類型【100高考─法制(三等)(節錄)】 7-76
7.11.8 對交通裁決不服應提起之訴訟途徑【104高考─一般行政(三等)】 7-79
7.11.9 依照契約類型提起相應訴訟【102政大】 7-81 Topic12 當事人適格 7-84
7.12 保護規範理論與當事人適格【99地特─法制(三等)(節錄)】 7-84
Topic13 行政法院之裁判 7-86
7.13.1 訴之利益與訴訟種類【100高考─法制(三等)(節錄)】 7-86
7.13.2 可否不待提起訴願,便逕向法院聲請停止執行?【95司法官】 7-88
7.13.3判斷餘地與司法審查【101行政執行官(三等)】 7-92
Chapter8國家責任法
Section1國家責任之體系 8-2
Topic1 國家責任之體系圖 8-2
Section2國家賠償法 8-3
Topic2 國家賠償基礎理論之演進 8-3
Topic3 我國國家賠償法所採取之基礎理論 8-5
Topic4 行政訴訟與國家賠償之關係 8-6
8.4.1 第一次權利救濟優先原則【104台大】 8-6
8.4.2行政爭訟與國家賠償訴訟二元制衍生之問題【96司法官】 8-9
Topic5 公務員之責任 8-12
8.5 國家賠償之公務員不作為責任之問題【筆者自擬】 8-13
【102高考–一般行政(三等)(節錄)】 8-18
Topic6 公有公共設施之責任 8-18
8.6 國家賠償法第3條之成立要件【99政大】 8-22
【102高考–一般行政(三等)(節錄)】 8-24
Section3行政上之損失補償 8-25
Topic7 行政上之損失補償 8-25
8.7 特別犧牲【104高考—智慧財產行政(三等)】 8-29
索引 Ⅰ
本書使用說明 1
解題步驟 7
Chapter1總論
Section1行政與行政法 1-3
Topic1 行政種類與公私法屬性之區辨 1-3
1.1.1 公私法事件性質區分、私經濟行為是否受基本權拘束?【91檢事官】 1-5
1.1.2 公私法事件性質區分【104高考—法制(三等)】 1-8
1.1.3 法律之公私法性質區辨【94律師(節錄)】 1-12
【101律師(節錄)】 1-15
1.1.4 雙階理論【96司法官】 1-17
【99政大】 1-22
【100高考─法制(三等)】 1-23
1.1.5 招生簡章的法律性質與不允報考的救濟【103司法官(節錄)】 1-24
Topic2 行政法與私法之關係 1-27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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