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有那麼一個夢幻年代,世界是部空白的百科全書,人人都能編篡
沒有Google搜尋引擎的古人,教我們用雙眼、用心看世界
尋回最初的感動和最純粹的童心*收錄人類初次見到七十四種動植物時的驚喜情境
*收錄大航海時代自然探險紀實與百科全書的珍貴插畫記得第一次看見長頸鹿,是什麼樣的情況嗎?或是第一次摸仙人掌的感覺?你肯定不記得了,因為在現代生活裡,人們早就對這些刺激習以為常,甚至有些疲乏,失去了對新鮮事物的好奇心與感動。
「誰會不知道長頸鹿?誰會笨到去亂摸仙人掌?」在你這麼吐槽的同時,請回想一下:你上次為了一件新事物而感到驚奇不已是甚麼時候?還記小時候第一次去動物園的心情嗎?那曾為了一次發現而驚呼,為了簡單的邂逅而驚喜的一顆心,什麼時候變得無感了呢?
「不知道的事,Google一下不就好了?」人們說出這句話的同時,世界在搜尋引擎大量資訊擴張下,卻變得小了。正因為現在資訊發達,我們能夠獲得的知識暴增,能候搜尋到的真相遍地是,人人都是鍵盤柯南,人人都是知識大王,而正因為知道得太多,我們甚至覺得再也沒有什麼新事物能讓人耳目一新了,因為萬事萬物都被探索殆盡,神秘的面紗被網際網路的洪流沖開,一切都變得平凡無奇。
但要是我們回到幾百年前,退回全球化以前、沒有電腦、手機、網路,也沒有便利商店的時代,那時人們正因為海外貿易路線的開通,初嘗前所未見的新食物,初次與來自遙遠國度新奇的動、植物面對面,第一次踏入全新的文化國度,體驗超乎想像的文化衝擊。這本書是為了喚醒人們潛藏在靈魂深處的童心而寫,收錄了當時人們對這些全新經驗的驚異,和狂熱的好奇心。
你知道,長頸鹿一開始不叫長頸鹿而是「駱駝豹」嗎?你知道,鳳梨一開始不是拿來吃,是拿來當作桌上擺飾,且能重複利用嗎?看完這本書,香蕉也好,芭樂也罷,不管是再普通的東西都有了更完整的形象,有了歷史的深度;不管是誰,都能找回赤子之心,回歸簡單,拾回純真的感動。
作者簡介:
克萊兒.考克-斯塔基
英國人,住在劍橋。是編輯也是作家,曾在BBC電視台工作,也曾花了一年時間遊東亞、紐西蘭,在太平洋地區悠遊。文章散見於《紐約客》、《泰唔士報》、《每日電訊報》。最喜歡窩在大英圖書館的閱讀室裡,被成堆書包圍著構思下一部作品。
譯者簡介:
吳煒聲
美國蒙特瑞國際研究學院中英口筆譯組碩士,曾獲美國翻譯協會(ATA)英譯中檢定合格認證。目前任教於清華大學與交通大學外國語文學系,致力於英語教學與中英翻譯研究。
章節試閱
前言
大千世界,無奇不有。群星閃耀的蒼穹之下,不同地區有迥異於彼此的自然事物。某國度的植物與草藥有毒,其他地區的卻無害,甚至有益健康;某地的鳥類美味可口,別處的鳥隻卻難以下饜。人亦復如此,某些大地上住著黑人,有些地區則住著白人,但不論膚色為何,彼此同屬人類。
──塞繆爾.珀切斯
《珀切斯朝聖之旅:世界的關聯》
如今,「Google一下」已經成為口頭禪,似乎只要動動滑鼠,各種資訊便唾手可得。現代人知悉各種事物,早已不復見古人探索四方時的敬畏之心,也失去了興奮之情。對現在的我們而言,萬事萬物都平淡無奇、了無新意,然而,如果能倒轉時光回到數百年前,回到尚未全球化的時代,那時,歐洲人正沿著開通的海外貿易航線四處探索、體驗,品嘗令人驚奇的嶄新食物;欣賞前所未見的動物、植物,並與熟悉又陌生的不同人種交流、學習他們的文化。塞繆爾.珀切斯 於一六一三年出版的《珀切斯朝聖之旅:世界的關聯》,讓我們得以窺探前人首度發現奇事異聞時的興奮之情。《那些異國玩意兒》希望能引領讀者拋開現代社會「無所不知」的氛圍,帶人們回到更單純的年代,遨遊於處處驚喜的遠古世界,體驗奇妙的大自然、開闊眼界。
從古至今,人類不停尋找新事物,從而點燃探險火苗。早期的玻里尼西亞人(Polynesian)划著有舷外拖架的獨木舟遠航,維京人(Viking)搭乘巨船探索新大陸,羅馬人則四處探險以擴展帝國疆域。十五到十七世紀時期,歐洲列強紛紛派遣船隊尋找新大陸、建立貿易路線。這段冒險狂潮時期統稱為大航海時代(Age of Exploration),本書內容大多節錄於這個時代的文獻。
當時,荷蘭、西班牙、葡萄牙與英國為了爭奪「新世界 」(New World)的物資,紛紛派遣船隊探索新大陸,讓遠航異域的商人兼冒險家得以踏上全然不同的土地。有許多冒險家將所見所聞記錄下來、出書,以滿足急欲了解陌生新大陸的同胞。
本書摘錄的遠航紀錄出自各種人物之手,年代自中世紀至二十世紀,包括目不識丁者(仰賴他人將口述轉為筆錄)到受過高等教育的博物學家(Naturalist,針對親身見聞提供專業分析)。如此一來,讀者便能讀到各種階級人士的觀點。這些讓人感激的作者們包括:英國私掠船(Privateer)船長(有人稱他們為海盜),例如威廉.丹皮爾船長(Captain William Dampier);悔改的罪犯,好比喬治.巴林頓(George Barrington);佛蘭芒 傳教士,比如呂布魯克 的威廉(William of Rubruck);以及可憐的綁架肉票,像是安德魯.巴特爾(Andrew Battell)。
這些作者的歷險經驗百百種,包括第一次看到鯊魚(以及看到有人被鯊魚噬咬而痛苦致死)、發現比家鄉蝙蝠大五倍的巨型蝙蝠,第一次喝咖啡、吃香蕉、看見復活節島(Easter Island)的巨石雕像、目睹紋身的人,以及受到恐怖怪魚的驚嚇。這些探險家經常不知自己在描述什麼,甚至會不知道如何稱呼他們見到的動物、食物或物件。因此,不意外的,他們常以家鄉原有的相似品項作為對照組,用來描述這些前所未見之物,例如:品嚐新水果時經常將其與杏子(Apricot)相比、看到新種樹木時會以梨樹當作參考來描述其大小,發現新動物時,甚至會說其體形等同於「某種歐洲原生動物」。此外,多數探險家還必須忍受漫長且危險的海上航行,因此他們抵達陸地時,不會像我們以為的那樣先欣賞或讚嘆自然景緻,而是會先食用當地的天然動植物。
現在的我們只能透過想像,揣摩首度看到奇特動物、品嚐新食物與體驗異國文化的心情。在這些冒險家探索世界的時代,多數平民百姓鮮少遷徙,離家最遠也只是前往鄰近的城鎮市集,而且平時僅食用季節性的單調食材,並生活於階級壁壘分明、文化同質性極高的社會。
本書摘錄了歐洲探險家見到前所未見動植物時的紀錄,這些古老的記述難免出現會錯誤假設,或是古怪離奇的推論,然而,這正是閱讀早期文獻的樂趣,因為我們可從中窺探前人發現文獻未曾記載的新鮮事物時,內心有什麼想法、感受?
我希望能為讀者捕捉這種歷險驚奇,盡量原汁原味呈現無畏探險家們的手稿。因此,書中某些摘錄是逐字轉載,包括原有的古體英文、字母拼法或標點符號(我會在一些意義不清之處附上現代拼法),有些摘錄則是翻譯與修訂文法之後的版本。
讓我們拋下現代知識的包袱,順著《那些異國玩意兒》的章節去傾聽歐洲先驅的聲音,共同探索令人驚奇的大千世界!
鯊魚──吃人的怪獸
想像以下畫面:熱帶天堂,觸目所及美不勝收,在烈陽當頭時登船遠遊,清澈的海水輕拍船首。無知水手躍入清涼的海,恍然不知海底危機四伏,潛藏著噬血惡鯊……。
下面節錄的段落透漏早期人們渾然不知海中的鯊魚有多危險。這點絲毫不令人意外,因為對歐洲人來說,家庭汙水可能才是海洋最大的危害。《西印度群島短暫遊歷兼述奇人異事》(一七九○年出版)記載了下面這段恐怖故事:
我從不曾到過西印度群島,對鯊魚一無所知,所以我聽到有人高喊「大魚來了」,壓根沒料到四周已潛伏危機。
……大家不妨想像:水中有一群赤裸的男人正玩得興高采烈,突然發現一隻龐然怪物趨近他們,顯然有人即將成為被捕食的獵物!他們立即遊向船隻,滿臉恐懼,划水姿態古怪奇異,與迅猛的嗜血追捕者相比,更顯荒腔走板。
說時遲,那時快。大魚霎時便遊到人群中央。那隻巨獸率先攻擊可憐的軍械士,那恐怖的場景至今仍歷歷在目。然而,最令人驚訝的是,當鯊魚轉身要咬他時,軍械士馬上沉到船底。結果鯊魚的目光便被眼前的物體吸引,便沒有追逐軍械士,轉而遊向船隻。牠立馬追趕上另一位可憐的傢伙,那位老兄已經一手攀上船隻,再多個半分鐘,便能逃過死劫,可惜事與願違,命運已定……。死神已經降臨,只見他臉色蒼白,左手死抓著船,不發一語,看著自己即將墜入死亡地獄。他與鯊魚就在我的腳下不到兩碼之處。鯊魚的巨嘴那時靠近他的頭部下方,所以鯊魚必須往旁邊張口才能咬住東西。當鯊魚又張開血盆大口時,我想牠會活吞這個傢伙。然而,那個人右手一使勁,向前衝了一段距離,鯊魚便咬掉他肩部附近的臂膀。當時,船上有人拿彎勾刺了鯊魚一、兩下,我以為鯊魚會因此棄船離去。可惜,這條鯊魚極為嗜血,令人難以想像,又再度咬住這個可憐年輕人的腰部,霎時血染海面,鯊魚咬著他的屍身快速離去。
愛德華.特里在《遠航東印度見聞》(一六五五年出版)中也寫下了對鯊魚的想法:
鯊魚果真名不虛傳,只要咬住什麼,便會吃得丁點不剩。牠們是最嗜血的魚,這我可是親眼見證許多次:牠們會尾隨我們的船,我們便用堅硬的鐵勾刺穿五磅重的牛肉,然後將鐵勾綁在一條牢固的繩子,最後把當作誘餌的牛肉從船上丟到海裡,每次牛肉都會被其中一條鯊魚咬住。如果鯊魚太重,被拉上來時偶爾會從鐵勾脫落、落回海中,但是只要放下第二次誘餌,牠又會再度上當咬餌,一直到被抓住為止。這些鯊魚猶如行為卑劣之人,以為萬事皆可得逞,甚至能逃過任何網羅,因此毫無半點戒心……最終難逃死劫。
許多鯊魚長得異常巨大,牠們有寬闊的圓頭,嘴裡長滿三排銳利的堅硬牙齒,足以咬斷人的大腿。有些人在溫暖海洋游泳時過於大意,不幸遭逢厄運,慘遭鯊魚攻擊,而鯊魚既敏捷又兇狠,因此傷人無數。
然而,並非只有鯊魚會吃人,膽識過人的探險家也會以獵捕鯊魚為樂。威廉.丹皮爾船長在《新環球航海記》中透露他如何獵捕鯊魚:
我們抓過許多鯊魚,大夥都吃得非常痛快。其中一條鯊魚長達十一英尺,兩眼間距為二十英寸,兩個嘴角間的長度是十八英寸。牠的肚子好像皮革袋,非常厚實堅硬,非得用鋒利的刀才能剖開它。我們在牠的胃中發現河馬的頭顱與骨頭,帶有毛髮的河馬嘴唇還很完好,尚未腐爛。那隻鯊魚的顎也很堅硬,我們拔取了許多牙齒,其中兩顆長八英寸(二十公分),粗如人的拇指,而且有點彎曲,其餘牙齒則不到其一半的長度。鯊魚的胃裡還充滿奇臭無比的黏液。我最後保留了牠的牙齒與顎。接著大夥把鯊魚肉分了,吃得一點都不剩,絲毫沒有暴殄天物。此外,大家認為獵捕鯊魚滿好玩的。
鳳梨──富貴人家的珍品
鳳梨原產於南美洲。這種水果因為易於移植、栽種,迅速遍佈至整個熱帶地區。在一五五○年代,葡萄牙商人與殖民者將巴西鳳梨引進印度,西班牙人又在十八世紀初期又將鳳梨移植到菲律賓與夏威夷。
歐洲人於一四九三年發現鳳梨,那時探險家克里斯多福.哥倫布在法國外海的瓜德羅普找到一顆鳳梨,將其帶回歐洲。糖在昔日為罕見之物,人們只能品嚐短暫供應的當令新鮮水果。鳳梨因為極為甜美而廣受歡迎,人氣歷久不衰。
荷蘭殖民者栽種了他們在蘇利南發現的鳳梨,並且將許多鳳梨帶回歐洲。一六五八年,荷蘭經濟學家彼得.德拉.可成為首位成功栽植鳳梨的歐洲人。歐洲氣候較冷而鳳梨為熱帶植物,必須興建複雜昂貴的高溫溫室才能栽種這種水果,因此,當時鳳梨是只有富人才吃得起的美味,也是社會地位的象徵。光看鳳梨頻繁出現於藝術品中 ,鳳梨圖案也常被用作建築裝飾,就知道它有多麼受時人歡迎。
鳳梨象徵高貴氣派,據說當時主掌一家大計的女主人經常會重複使用鳳梨裝飾餐桌,直到它腐爛為止。還有人會租鳳梨擺在餐桌中央做裝飾,再原封不動歸還,鳳梨就這麼被人們一用再用。當時的黎民百姓是如此珍惜著重複使用這種水果,卻不知道它的滋味,因為只有那些在金字塔頂端坐擁金山的富貴人家,才有財力享用得起這種珍貴的水果,像是法王路易十五,他就曾在一七九三年品嚐過凡爾賽宮栽植的鳳梨。也因為鳳梨的這個特性,當時如果主人家端上鳳梨這種高級水果招待客人,就代表著他把對方當作貴客、無比歡迎,於是後來它便成了「好客」的象徵,在美洲尤其如此,當地的公共建築與慷慨的富豪之家經常以鳳梨圖案作裝飾,藉此象徵自己的熱情好客。
塞繆爾.珀切斯在《珀切斯朝聖之旅:世界的關聯》中提到歐洲旅遊者在印度發現鳳梨的經驗:
他們最棒的水果就是鳳梨:嚐起來類似杏桃,遠看猶如沒有芒刺的洋薊,而且味道非常甜美。這種水果從西印度群島傳播四方,跟甜瓜一樣可口,汁液甜美如蜜,非嚐不可。
約翰.弗賴爾在《一六七二年到一六八一年遠遊東印度與波斯九年新見聞》中記載他在印度品嚐鳳梨的經驗:
英國人將這種水果稱為鳳梨(摩爾人則將其稱為「安那那 」)這是因為它內裏的果肉猶如黃蘋果一樣堅實。鳳梨若沒有完全成熟,果肉中會有許多籽。它的味道偏酸甜,但最棒的鳳梨則甜美如蜜,入口瞬間刺激味蕾,果香繚繞齒頰之間而引人遐思,尤勝其他人間美味水果,吃鳳梨因此成了某些人戒不掉的癮頭。鳳梨長在莖桿上,模樣猶如洋薊,頂部有一叢葉子……它的汁液類似檸檬汁,會腐蝕鐵或刀子。
愛德華.特里在《遠航東印度見聞》中也記載他對鳳梨的深刻印象:
他們的優質水果中最棒的就是鳳梨,跟我們歐洲的品種一樣美味。這種水果嚐起來就像草莓、(法國波爾多出產的)乾紅葡萄酒、玫瑰水與糖適度融合後的極品。
理查德.弗萊克諾.艾斯可在《歐洲、亞洲、非洲與美洲十年旅遊見聞詳實記敘》中描述他在巴西品嚐的鳳梨:
最重要的是,鳳梨是世界上最美味的水果之一。這種水果猶如洋薊,葉子厚實且呈尖銳的鋸齒狀,類似於長生花。它的頂部長滿茂盛的葉子,外皮猶如鱗片,削皮之後,模樣如同普通甜瓜,但果肉為金色,分成細小區塊,如同柳橙大小,切開來配紅酒食用(如同天賜的美味嗎哪),入口瞬間,齒頰留香,令人回味無窮。
萊昂納.衛弗在《遠航美洲地峽見聞》也同樣盛讚鳳梨的美味:
美洲地峽有一種美味的水果,我們稱之為鳳梨。它形如洋薊,跟人頭一樣大,猶如長在手臂大小莖桿上的皇冠,高為一英尺半。這種水果通常重約六磅,跟洋薊一樣,外頭包覆帶有短刺的鱗皮。這些鱗皮不會脫落,必須削掉才能吃到果肉,而果肉裡並沒有硬核或核心。鳳梨多汁美味,有人認為它是各種美味水果的綜合體。鳳梨可整年熟成,從新苗上茁壯成長。
到了一七八八年之前,歐洲人便已經開始自行栽種鳳梨。《庫克船長首度與第二次遠航見聞節錄》如此透露:
(荷屬印尼的)巴達維亞盛產鳳梨,用一法尋(譯註:英國舊硬幣,值四分之一舊便士)便可買到。用半個便士便可在水果店買到非常大顆的鳳梨。這裡的鳳梨極為可口,卻仍不如英國高溫溫室栽種的完美品種那般美味。此地鳳梨多不勝數,時常可見七、八個人分吃一顆鳳梨。
有趣的是,我們發現許多探險家用類似說法描述鳳梨,亦即指出鳳梨形如洋薊。這種描述法有其醒目之處,因為洋薊原產於地中海,直到16世紀才引進到荷蘭與英格蘭,所以當時仍被視為新奇之物。
穿山甲──溫和的惡魔
穿山甲是一種非常奇特的動物,介於犰狳與食蟻獸之間,原產於亞洲與非洲撒哈拉沙漠以南地區。牠全身長滿重疊覆蓋的鱗片;不幸的是,就傳統中藥的角度而言,這種鱗片有活血通經之效,穿山甲因此受到大肆獵殺,被當作藥物或食物販售,如今已成為瀕臨滅絕的物種之一。
製帆工兼冒險家約翰.史楚伊斯曾在福爾摩沙(台灣)發現一隻穿山甲。他在《約翰.史楚伊斯遠航與旅遊記聞》中分享了他的見聞:
這座島嶼有一種被荷蘭人稱為「Den Duybel ban Tajovan」(意指「福爾摩沙惡魔」)的動物。這種動物長二英尺,背部寬五英寸,全身長滿鱗片,四腳都有利爪,頭部又尖又長,臀部有厚實的尾巴,愈往尾端愈細小,猶如鱷魚一般。這種小型野獸吃螞蟻維生,會先在坡地上吐舌,讓舌頭平貼地面,嘴巴分泌薄而透明的黏膜來引誘螞蟻吸食,螞蟻一入網羅,便被牢牢黏住,插翅也難飛。當牠認為舌頭上已經黏住夠多螞蟻時,便會縮回舌頭將食物送入口中,飽餐一頓。除了吞食螞蟻,這種動物不會傷害其他物種,而且一旦發現有人靠近,便會鑽入土中,或者跟刺蝟一樣捲成一團。荷蘭人稱牠為惡魔,似乎不甚恰當。
穿山甲屬於食蟲動物,卻因為長滿鱗片,四足又有利爪,偶爾會被誤認為是兇猛的捕食性動物。弗朗索瓦.維倫戴恩在其著作《弗朗索瓦.維倫戴恩的錫蘭見聞》記載了一段關於「內貢博惡魔迹」的文字,但細看之下,那隻惡魔可能是一隻溫和的斯里蘭卡穿山甲:
此地還有「內貢博惡魔」。這種怪物高一碼,長三碼,有四足,足上有利爪,嘴巴尖銳,長有利齒,全身佈滿圓形的黃色殼體,猶如披覆於身上的盔甲。
克里斯多弗.史瓦茲爾在《一六七五年至一六八三年遠航東印度見聞》中也有類似的紀載:
此地有一種不甚出名的罕見動物,荷蘭人因牠的樣貌行為,將其稱為「Bitsche Vergunie」(內貢博惡魔)。我現在要揭露這種生物,順道講述內貢博的故事。牠大約高一碼,長三碼,有四足與細長口鼻,嘴巴長有利齒,全身披覆猶如盔甲的圓形黃色殼體。牠被人追逐時會將身體捲成球體。這種動物在夜晚會發出淒慘叫聲,令人毛骨悚然,經常嚇到港口哨兵。
前言
大千世界,無奇不有。群星閃耀的蒼穹之下,不同地區有迥異於彼此的自然事物。某國度的植物與草藥有毒,其他地區的卻無害,甚至有益健康;某地的鳥類美味可口,別處的鳥隻卻難以下饜。人亦復如此,某些大地上住著黑人,有些地區則住著白人,但不論膚色為何,彼此同屬人類。
──塞繆爾.珀切斯
《珀切斯朝聖之旅:世界的關聯》
如今,「Google一下」已經成為口頭禪,似乎只要動動滑鼠,各種資訊便唾手可得。現代人知悉各種事物,早已不復見古人探索四方時的敬畏之心,也失去了興奮之情。對現在的我們而言,萬事萬物都平淡無奇、...
目錄
前言
第一章:初遇飛禽走獸──異國生物
長頸鹿
金鋼鸚鵡
鱷魚&短吻鱷
企鵝
斑馬
袋鼠
鵜鶘
麋鹿/馴鹿
烏賊
響尾蛇
變色龍
海象
獅子
老虎&花豹
偽羊
火鶴
大象
海豚
鯊魚
北極熊
猴子
猩猩
蛇
澳洲巨蜥
鴨嘴獸
儒艮&海牛
穿山甲
樹懶
犀牛
蝙蝠
化身為昆蟲的樹葉
竹節蟲
大猩猩
河馬
懶猴
飛魚
恐怖怪魚
巨龜
烏龜
貓熊
獨角鯨
蕉鵑
鴕鳥、鶴鴕&三趾鴕鳥
渡渡鳥
貓
第二章:舌尖初體驗──品嚐世界美食
各國美食
鳳梨
西米椰子
芒果
椰子
竹子
荔枝
柳橙
棘梨
茶
香蕉&芭蕉
酪梨
西瓜
甜百香果
芭樂
麵包樹
榴槤
可可
番木瓜
香草
糖
腰果
荳蔻,肉豆蔻,苜蓿與肉桂
山竹
咖啡
第三章:相會於異邦──當地居民與文化
澳洲:原住民
平洋&亞洲:嚼檳榔
馬達加斯加:島上居民
印度:對待動物的態度
北美:美洲原住民
澳洲:迴力鏢
印度:服裝樣式
巴布新幾內亞:第一印象
一位英國水手的負心故事
印度:抽菸草
菲律賓:島上居民
日本:海女
大溪地:島上居民
中國:榮榮前景
印度:花朵
日本:刑罰
北非:友善的阿拉伯人
獅子山共和國:豐饒之地
日本:當地居民
北極:生機盎然
巴拿馬:難以穿越的叢林
俄國:韃靼人
印度:雜技演員
日本:大阪
蒙古:蒙古包
牙買加:難耐的酷暑
錫蘭:當地居民
太平洋島嶼:紋身
中國:難以置信的傳聞
好望角:當地居民
中國:豐富的出口品
蒙古:卜卦
孟加拉:當地居民
爪哇:染齒
復活節島:神秘巨石像
加拉:吉大港
「阿斯特拉罕水果」的奇聞怪談
敘利亞:信鴿
印度&孟加拉:吸鴉片的人
前言
第一章:初遇飛禽走獸──異國生物
長頸鹿
金鋼鸚鵡
鱷魚&短吻鱷
企鵝
斑馬
袋鼠
鵜鶘
麋鹿/馴鹿
烏賊
響尾蛇
變色龍
海象
獅子
老虎&花豹
偽羊
火鶴
大象
海豚
鯊魚
北極熊
猴子
猩猩
蛇
澳洲巨蜥
鴨嘴獸
儒艮&海牛
穿山甲
樹懶
犀牛
蝙蝠
化身為昆蟲的樹葉
竹節蟲
大猩猩
河馬
懶猴
飛魚
恐怖怪魚
巨龜
烏龜
貓熊
獨角鯨
蕉鵑
鴕鳥、鶴鴕&三趾鴕鳥
渡渡鳥
貓
第二章:舌尖初體驗──品嚐世界美食
各國美食
鳳梨
西米椰子
芒果
椰子
竹子
荔枝
柳橙
棘梨
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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