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孩子的五歲到十五歲,您只有十年的機會
望著孩子背著背包的小小身影,我知道,我總有一天要面對孩子離開身邊的人生。但我一點也不沮喪,因為,我已經將孩子的每一份笑容、眼淚、體貼和愛意留存起來了,到那一天,我只要再從心裡拿出來解凍就好--絲絲甜蜜的回憶,就是父母度過老年時,所需的全部養分。
很多父母是這樣想的:孩子還小,等我們什麼什麼的時候,再怎樣怎樣。三歲小嗎?八歲如何?八歲還是太小了,十二歲如何?而機會,常常都是在等待中失去的。
從孩子的五歲到十五歲,唯有這黃金的十年,您可以前一秒鐘跟他像好朋友般說話;後一秒鐘,他卻可以帶著天使般的臉龐依偎在您的懷裡睡著。如此美妙的特別感覺,您只有十年可以享受,一旦錯過,機會將永遠不回頭。
我知道,旅行只是一個概念,只是父母活在當下的一種實現。我知道,不是每個爸媽的保存期限都是十年--放心,只會更少,不會更多。然而,父母能陪孩子多少年、到幾歲,都只是一個提醒:我們不是上一代只求溫飽的父母,我們還要好好享受,養育下一代時,千金也買不到的美好時光。
--汪培珽
趁著兩週的春假,媽媽汪培珽決定帶著姊姊弟弟,展開英國旅行大探險。一路上從巴斯、劍橋到倫敦,有時衝鋒陷陣趕火車搭地鐵,有時輕鬆悠閒逛公園看博物館;不小心被黃牛坑了戲票錢,卻也碰到更多熱心幫忙的陌生人;別以為媽媽邊玩邊照顧小孩很辛苦,有時姊姊弟弟帶路可能還比媽媽牢靠些……這一大兩小的英倫遊歷溫馨而風趣,沿途見到的每一處人生風景,對孩子都是理想的教養素材,讓他們小小的心靈獲得新鮮的啟迪;最重要的是,這親子相偎依的美妙感覺,都是媽媽人生中最美的吉光片羽。汪培珽更想提醒每個爸媽的是:孩子願意膩在你身邊,讓你寵愛、給你擁抱,把你當成唯一依靠的黃金歲月,稍縱即逝,也許十年、也許更短;此時此刻,和孩子相處的每一個當下,都是你擁抱人間至樂的絕佳時機,也才是人生中最不該錯過的大事。
作者簡介:
汪培珽
在用心陪伴一對兒女成長的過程中,深覺在親職教育上「用對方法」的重要性,於是將親身的教養經驗整理研究,自創「愛孩子也愛自己的7堂課」理論,定期開辦課程,與重視幼兒教育的父母們分享。
2006年出版《餵故事書長大的孩子》,榮獲《中國時報》【開卷】十大美好生活書獎、「金石堂網路金書獎」親子類年度榜首,2007年繼續推出《培養孩子的英文耳朵》,掀起「唸故事書給孩子聽」的幼兒教養風潮,成為深受歡迎的親子教養作家,更有父母稱此二書為幼兒教育的「倚天劍和屠龍刀」。
在第三本作品《還好,我們生了兩個孩子》中,汪培珽鼓勵父母「行有餘力,多生孩子」,希望父母把握人生的機會,體驗養育新生命最單純的滿足和快樂。最新作品《父母的保存期限,只有10年》,則進一步想提醒每個爸媽:孩子願意膩在你身邊,讓你寵愛、給你擁抱,把你當成唯一依靠的黃金歲月,稍縱即逝,此時此刻,和孩子相處的每一個當下,都是你擁抱人間至樂的絕佳時機,也才是人生中最不該錯過的大事。
【「愛孩子也愛自己的7堂課」部落格】www.wretch.cc/blog/wangpeiting
章節試閱
每段幸福,我都要把握
很多父母是這樣想的:孩子還小,等我們什麼什麼的時候,再怎樣怎樣。
三歲小嗎?八歲如何?八歲還是太小了,十二歲如何?
而機會,常常都是在等待中失去的。
「我和孩子從小相依為命」,如果以連續劇的語言翻譯就是:媽媽很命苦,必須獨力扶養孩子到長大。可是,我們家有爸爸、爺爺、奶奶、外公、外婆、舅舅、舅媽……這麼多人支持著,媽媽卻還是常常有──與孩子相依為命的感覺。
爸爸不顧家嗎?沒有,他是個難得的好爸爸、好先生,孩子和我都非常愛他。只要是放假的日子,爸爸總是全心全意的陪伴著家人。
但是,媽媽還是有著與孩子相依為命的感覺。或許是中國人刻苦耐勞、犧牲奉獻的血液太濃,上班「朝九晚九」成了常態;我雖不喜歡,然而當大家都是這樣工作時,你可以打破成規嗎?即使當初我還在職場時,每天晚上的到家時間,也要七點半了。
工作上才剛大調動的爸爸,兩星期的旅行,他有些為難。
這就是媽媽嫁對人的地方,他不會一開始就直說:「最近忙得不可開交,你們去就好。」而是委婉地說:「走不開這麼久,一星期就好。」
不想「丟下爸爸,獨自去玩耍」的媽媽,於是想出更多方案:去美國好了,用一星期從舊金山玩到洛杉磯,然後爸爸先回去上班,我陪姊姊弟弟繼續玩迪士尼……他說好。
可是媽媽想到十幾年前自己對迪士尼的興奮,再想像孩子臉上會有的驚奇和笑容,那是稍縱即逝的美好時光,媽媽不想爸爸錯過人生最重要的風景啊。
猶豫之際,媽媽隨口問:「那我們這次自己去玩,你下次再去好了。」爸爸馬上說好,答案彷彿早排好隊等著了,只差問題出現而已。這時我也才突然瞭解——說工作壓力也好,說責任感重也罷,在工作與家庭中取得平衡,爸爸也是有掙扎的。
我只是替爸爸惋惜,這份幸福,為何只有我獨享。
「沒關係,我再帶你來。」每每看到什麼好風景,我總是這樣自言自語的說著。
***
當媽媽無法決定要去哪個國家時,現在的父母一定會跟孩子討論──其實,問了也是白問。「去英國好不好?」媽媽問。
「有沒有沙灘?度假一定要有沙灘。」小孩只對沙子和水有興趣。如果還可以加在一起玩,更是「好玩」的最高級。
「沒有,但是哈利波特的J•K•羅琳住那裡。」媽啊,這是什麼度假理由啊?
「好啊,可以看到哈利波特嗎?」媽媽乾脆不回答這樣的問題。
「可是飛機要飛十三個小時耶。」這是我一直沒去過歐洲的原因,因為我很怕浪費珍貴的假期在飛機上。而且我一直有著錯誤的知識,以為從台灣飛到歐洲要十八個小時,甚至更久。此時我才明白,我誤會歐洲了,從香港飛也差不多是台灣飛到美國加州的時間。但是結婚有了孩子之後,長程的旅行我就沒考慮過了,十三個小時,還是超出我的「預算」範圍。
「哦,那我要去,我最喜歡坐飛機了。而且還是半夜一點的飛機,我最愛半夜坐飛機了。」什麼?媽媽辛辛苦苦籌備的假期,原來,你最興奮的是坐飛機,那我乾脆買張機票讓你繞地球三圈,這樣不是更省事?!
其實,孩子說的是旅行前的興奮感覺,那也是假期裡很重要的一環。有沒有聽過?要去度假的一家子,都待在家裡還沒成行呢,就已經吵翻天了,即使最後如願出發,還是很可惜啊。而我們還沒出發,心情就提早兩個禮拜開始度假了:從零食的大採購、打包行李的準備、通知親朋好友的興奮……光是那份期待和幻想的快樂,就是很棒的享受。行前的日子,連小孩都會變得特別乖巧,平常該吵的架會找的碴,全都自動消失,這樣的日子,值不值得父母好好享受呢?
「真的可以帶孩子去自助旅行嗎?」「我也想試試,但要是先生不放心呢?」「我們的積蓄夠旅行嗎?」「我的英文不夠好,也可以去嗎?」「公婆一定會大驚小怪的,怎麼辦?」
各位,請再仔細想想:這到底是別人的問題,還是自己的問題?還有,這到底是別人的人生,還是自己的人生?我決定要做的事,無人能阻擋,當別人知道阻擋總是無效時,人生就是我的了。
或許,很多父母是這樣想的:現在孩子還小,等我們什麼什麼的時候,我們再怎麼怎麼樣。三歲小嗎?八歲如何?八歲還是太小了,十二歲如何?而機會常常都是在等待中失去的。
小孩長大的速度有多快呢?問問孩子已經十八歲的父母就知道:他們會說,孩子彷彿昨天還拿著奶瓶哭喊著媽媽呢!
「我們只要一有空,總是以陪伴孩子為第一優先啊。」現在的好爸媽愈來愈多了,也真的值得為他們拍拍手鼓勵鼓勵。家裡附近的小公園、大公園,每個白天和晚上,只要有機會,我幾乎都帶著姊姊和弟弟出去活動兼運動,還需要去旅行嗎?
我要說的是,父母每天規則地陪伴孩子過日子,和一起離開家一段時間的出門旅行,是完全不同的感受。如果要我對自己的記憶庫進行搜索,跳出來的鮮明記憶,往往就是那些旅行的日子:姊姊弟弟第一次去墾丁玩划水道、巴里島游泳池畔吃洋芋片、美國暑假親戚家海灘跳浪……平常一天過一天,對於規律的東西,人們的記憶是很難留存住什麼的。
去哪裡旅行呢?去哪裡根本不是重點。三年前,我們去了花蓮太魯閣國家公園裡的砂卡礑步道,它是硬從山壁間鑿出來的小小通路,另一邊就是斷崖,有些路段與河谷落差達十幾公尺,大片岩壁上的花色和紋路,是歷經了千百萬年大自然的雕刻……它有多美呢?美到值得每年去一回;然而有些路段的步道又落入溪谷,姊姊弟弟曾在裡面捉到的小蝌蚪,比什麼昂貴的玩具都更能讓他們記得一輩子。
如果試著回頭想想自己剛過完的一年,事情可能就更清楚了。如果我希望將自己對孩子的記憶定格,只要想著不同時期的旅行,兩歲、三歲、五歲、八歲、十歲……一段段的回憶便能立刻湧上心頭,這就是父母養育子女所得到最大的回報。你也會突然驚覺:孩子,為什麼這麼快,就長大了!
魔奇魔奇樹
媽媽早有心理準備,要用「停下來等等孩子」的心態養育著孩子。
所以,旅行沒有什麼非看不可的景點、沒有什麼非去不可的地方,
父母需要放輕鬆,好好享受養兒育女的樂趣。
那簡直就是一棵從故事書裡跑出來的「魔奇魔奇樹」。
這是我自己很喜歡的一本故事書。我說過,故事書很多,而媽媽有自己的偏好,簡潔的色調是我鍾愛它的原因之一。可是這本故事書不見得討所有孩子喜歡,尤其是小於五歲的孩子,看到書中那樹枝好像伸出魔爪的畫面,很可能會嚇著的。
故事的主角,是一對相依為命的祖孫——有一天半夜,爺爺肚子痛得打滾,透過再簡單不過的構圖和筆觸,卻生動地刻畫出年幼的孫子害怕失去爺爺,於是拚了命,獨自在黑暗的山路上衝去找醫生的勇氣。從頭到尾都是低彩度的色調,卻在故事結尾時出現了一棵發光發亮的彩色大樹。故事書上沒有電、更沒有電燈泡,但我怎麼總覺得這棵樹好像真的在發亮呢。更令人莞爾的是,那位老得不能再老的醫生,竟是自己背著小孫子走山路回去找爺爺。現在的孩子最缺乏的「同理心」和「關懷」教育,我又要不厭其煩再說一次:故事書上都有啊。
我們在巴斯的古建築中穿梭閒逛著,突然,在一個毫不起眼的轉角,約莫四層樓高的四合院型建築裡圍出了一塊正方形空地,媽媽對著孩子大喊:
「你們看——『魔奇魔奇樹』!」作者筆下的樹種,其實應該是冬青樹,「魔奇魔奇樹」只是故事書中文譯本的書名。但是這個不存在的樹名,究竟是誰取的啊?真叫人佩服,它實實在在地加深了這本書的意境。
被媽媽發現的這棵樹,不曉得是不是冬青樹;但媽媽就是一口咬定,它簡直像是活脫脫從故事書裡跑出來的一棵「魔奇魔奇樹」。
孩子也同聲附和。樹高約四層樓,枝椏伸展的寬度橫跨三間商店;誰說茂密才叫美,我覺得冬天樹葉落盡的枝椏,盡情向四方伸展時更美,就像是博物館的藝術品搬上了街頭,我們不必買門票,就可以從日出看到日落,還聞得到自然的香氣。
這就是旅行中最美的部分。
媽媽早有心理準備,要用「停下來等等孩子」的心態養育著孩子。所以,旅行沒有什麼非看不可的景點、沒有什麼非去不可的地方,父母需要放輕鬆,好好享受養兒育女的樂趣。
***
待在巴斯的最後一天下午,累得只想馬上回旅館躺平的我們三人(媽媽發的誓,永遠不要相信。出門前,她對自己說過五百次,絕對不要買任何衣服;但此時,媽媽手上、孩子手上,都是一包包的衣服提袋……),又在未曾預期之下,經過了魔奇魔奇樹。我心裡非常清楚:這次經過,有可能一輩子也不會再回來這個地方了。於是,我停下腳步,在路邊坐了下來,抬頭想仔細把它看個夠,甚至恨不得能將整棵樹直接印在心坎上。「如果家裡的院子,能有一棵這樣的樹,那該有多好……」媽媽做起了白日夢。
看到媽媽坐下來了,姊姊弟弟立刻就像剛換了「金頂電池」的小兔子,圍著大樹幹追玩了起來。接著他們又發現,手中裝滿媽媽衣服戰利品的塑膠提袋,可以變成用來邊追邊打人的安全武器。兩人玩得不亦樂乎,最後還興致勃勃地要求媽媽加入他們的戰局。
「媽媽根本追不到你們。」我抵死不肯做浪費力氣的事──其實根本是大人的懶惰。
「那我們跑慢一點讓妳打,好不好嘛?」這是我還在納悶的一件事:孩子到底是在幾歲的時候,會對媽媽失去興趣呢?這種鬼抓人的遊戲,你們小孩玩就好了,為什麼每次都要拖著媽媽下水呢?
「好不好嘛?媽媽,玩一下就好!」姊姊和弟弟大概覺得太好玩了,讓媽媽錯過太可惜。拿著裝滿衣服的袋子,往別人的身上、不拘力道地打過去,其實我還挺躍躍欲試的,這或許不失為紓解壓力的好法子。
於是,浪漫的「魔奇魔奇樹」下,只看見一個女人,都一把年紀了,還拿著一個鼓鼓的塑膠袋,胡亂追打著小孩;而孩子的盈盈笑聲(還有被打著的慘叫聲)……那是媽媽人生中最美好的吉光片羽啊!
中空的披薩
當我們高興地拿起披薩要大口大口咬時,只見隔壁的那位年長女士,
從頭到尾,都是左手叉右手刀的,割下一小塊一小塊的披薩送入口中,
沒有一點點刀叉碰撞的聲響,彷彿和我們處在不同的時空……
遊完康河,我們只想吃一頓舒舒服服的午餐。寒冷的天氣,肚子似乎餓得特別快。
只是人生地不熟,舉目所見的餐廳不是擠得滿滿的又大排長龍,就是門可羅雀的小貓兩三隻;前者要費時等候,後者則讓媽媽覺得很沒安全感。孩子看出了媽媽的猶豫,「我們回旅館,吃我們自己帶來的泡麵好不好,媽媽?」暖和的環境、舒服的床鋪,邊吃邊看電視,好不快樂的享受。雖然我一點也不覺得吃泡麵是享受,但一時打不定主意,就依了孩子。
風愈吹愈大,氣溫更顯寒冷,我們於是埋首朝旅館前進。拐進一條小巷,再彎進一個小弄,劍橋有很多類似這樣的街路,或許是跟它悠久的歷史有些關連吧。咦?這裡有間披薩店,客人不少,但媽媽隔著玻璃窗就看到了一張四人座的桌子還空著。
「要不要吃披薩?」媽媽問孩子。這是多此一問,對孩子來說,披薩比起泡麵,位階更高了一級,於是我們三人臨時轉向,衝進了披薩店。
坐定之後,我們左邊是兩大兩小的一家人,兩個孩子似乎跟姊姊弟弟差不多年紀,正在大快朵頤,肯定也是觀光客,因為說的不是英文。右邊兩人座的桌子,只坐了一位老太太,年紀七十有餘,桌上一個披薩、一盤沙拉,外加一本書,邊吃披薩邊看書,氣質有著英國女王般的高雅。
後來發現,這家店的披薩是採用傳統的大石爐烘烤,味道應該不錯;不過披薩似乎只是店裡的副產品,因為入門正中央就是個吧台。媽媽先坐下來觀察完四周的「人文與環境」,但好久都沒有人來招呼我們。原來那個吧台裡的調酒師傅,也是負責點餐的服務人員,我必須自己去報到。跟Bartender點杯瑪格麗特,外加個披薩當下酒菜,這應該是一間晚上門庭若市的小酒吧。我當然沒點酒,只叫了個大披薩外加一盤沙拉。之前的經驗告訴我們,這樣的份量三人合吃,應該不成問題。付帳之際,姊姊來到我的身邊,小聲說:
「媽媽,妳點了什麼?」
「怎麼了?」
「因為我看見隔壁桌,一人吃一個大披薩。」
「一人吃一個?」愛說笑,大胃王啊?女兒非常瞭解媽媽,於是好心來提醒。可是媽媽當下沒把孩子的「忠告」聽進去,還唸了她一頓,想害我破產啊。
回到座位,媽媽再定睛一看,左邊這家人,果然是一人一個大披薩耶。原來用石爐烘烤的披薩都是薄餅披薩,而且真是薄得可以見底,份量與亞洲人習慣吃的厚皮披薩少了許多。
「姊姊,對不起,媽媽錯了。」我趕緊再去補點了一個。
「姊姊,妳媽媽真是壞啊,不聽小孩的話。小孩說的永遠是對的。」我邊說邊抱著她親了一下,希望孩子剛才被媽媽「誤罵」的冤枉,可以趕快煙消雲散。
當我們三個人高興地拿起披薩要大口大口咬的時候,我不得不注意到一種非常強烈的對比——坐在隔壁的那位年長女士,從頭到尾,都是左手叉右手刀的,割下一小塊一小塊的披薩,再慢慢送入口中;而且,你聽不到一點點刀叉碰撞的聲響,彷彿她和我們是處在兩個不同的時空。
於是,我趕緊轉頭看看左邊那家人,小孩是怎麼吃披薩的呢?他們也都是用刀叉吃耶,除了那個最小的男孩。媽媽此刻納悶極了,歐洲人都不用手拿披薩起來咬的嗎?
如果這是一家五星級的餐廳;如果媽媽是二十年前跟還不太熟的男友一起出門吃披薩,這樣的景象就不算稀奇。但這只是一家可以讓你快快填飽肚子的小餐廳啊!個人或民族的教養內涵和生活習慣,見微知著、由小見大,確實不是一天兩天可以建立起來的。
高貴的女士要離開之前,還請餐廳打包帶走沒吃完的沙拉。她不會不好意思請人打包幾片青菜葉子,反而以自己的不浪費食物為榮。看著她離去後的餐桌,我拍拍兩個孩子,要他們看看這位老奶奶用完餐的盤子——刀叉按照規矩整齊地擺放在盤中,和西餐禮儀課本上看到的一模一樣。而那片披薩更神奇,簡直跟剛送上來的沒兩樣,還是圓形,一個角都不缺,只是變得完全中空,只剩四周的餅皮,好像可以隨手拿起來,直接套進胸前當項鍊似的。
「弟弟,你覺得我可以拍一下她的盤子嗎?」
媽媽對於自己猶豫不決的事,習慣詢問孩子的意見。我很想這麼做,但是也很不好意思。
「可以啊!快點照。」連孩子都知道,機會可是稍縱即逝的。我快速拿出相機,深怕有人來把盤子收走。
正在對焦之際,有個人影晃了過來,我又假裝若無其事起來——對著別人吃剩的盤子照相,不是藝術家就是神經病,我當然是怕被誤會為後者。結果,那個人影一伸手,啊,竟然把盤子收走了……
「唉呀,我就跟妳說,快點拍嘛!」孩子用恨鐵不成鋼的語氣,跟媽媽說道。
媽媽真是懊惱,懊惱那可愛披薩的畫面飛了,也懊惱——我怎麼就是學不會「要聽孩子的話」呢?
媽媽該不該買給你?
每次當店員介紹完畢,我就會問弟弟「要不要買?」
這也是媽媽可以待在店裡這麼久,而且沒買東西的原因之一:
不是媽媽不買,是孩子權衡得失之後,不敢買。那可是八十五首唐詩的代價。
終於離開了賣票的小店,進入了我們要去的柯芬園。已經過了「瘋狂愛逛街」年紀的媽媽,多數的商店對我而言都是多餘的;街頭藝人的表演,倒是放眼所及皆專業。走到一處位於二樓的中庭時,觀光客都趴在欄杆邊往一樓觀看——有個四人組弦樂正在表演,這裡儼然也是座隨時可聚集、可散場的小型劇院。其中一位拉著大提琴的男士,適時施展的搞笑橋段,成了觀光客的最愛。
表演歷時三十分鐘結束,接著就有位老婆婆繞場一周,請人隨意打賞。當我翻開皮包時,唉,都是大鈔,姊姊弟弟很是失望——可能比來收錢的人還失望吧。老婆婆走遠了,媽媽還繼續翻找著,「這裡有一元美金!應該也收美金吧。」我遠遠望去,只見孩子追上老婆婆,在盤子裡放上一張紙鈔,老婆婆感受到了孩子的心意,笑得好燦爛。
在街頭藝人表演的一樓中庭旁,媽媽一眼就瞧見弟弟的最愛:電影《魔戒》裡各種人物和戰爭場景的模型店。「姊姊,我們陪弟弟去看看,等會再去看妳喜歡的文具店,好不好?」進入店裡時,弟弟的眼睛霎時好像一百二十燭光的電燈泡被點亮。
《魔戒》是他在香港飛往英國的飛機上才剛認識的。當媽媽剛在飛機上睡眼惺忪地醒來,弟弟也剛從讓他「看到脫窗」的電影裡回過神來,而且迫不及待要和我分享:
「媽媽,妳看過《魔戒》嗎?」
「嗯,看過。」
「妳知道《魔戒》的故事嗎?」
「嗯,不知道。」明明說看過,為什麼答案是不知道呢?因為只看過《魔戒》第一集的媽媽,從頭到尾都弄不清楚它在演什麼故事耶。所以我非常懷疑,「你一個十歲小孩,這麼複雜的故事,怎麼可能看得懂呢?」
「我跟你說,有個人叫佛羅多,住在哈比村,巫師甘道夫要他將魔戒帶到精靈城堡……半路上神行客亞拉岡幫忙殺死了四個壞人的戒靈……魔王索倫為了要統領整個世界,就利用半獸人攻打洛汗國和剛鐸……」孩子急切地想把「知識」灌輸給媽媽。
「停——好——等等,等媽媽頭腦清楚點的時候,再跟我說好不好?」歷經十幾小時的飛行,再加上時差,還要聽弟弟說《魔戒》故事,我整個人都快爆炸了。
十來坪的小店裡,架上堆著的,全是各種盒裝的模型;平台上放著的,都是各式經典款的模型商品,栩栩如生,就是要竭盡所能吸引你買的意思。媽媽看看價位,一盒基本的魔戒人物模型,要價六十英鎊,孩子當然很想買,我也沒說不行。
「媽媽,七塊港幣等於多少英鎊啊?」
基於背唐詩可以累積七塊港幣零用錢的家規,孩子看上什麼有興趣買的東西,第一個念頭總是:「到底要背幾首唐詩,才可以換得?」所以整趟旅程中,媽媽都被迫做台幣、港幣、英鎊之間的匯率換算,不下一百次,好幾次算到我快要抓狂,很想做個遺棄孩子的媽媽算了。
一家小店可以逛多久?
對店員來說,可以忍受一個客人逛多久,最後卻沒有買東西,而依然笑容以對呢?
對一個媽媽來說,到底可以忍受讓孩子在店裡看多久,而媽媽不主動說要走呢?
對孩子來說,時間根本不是問題,有問題的都是大人。我們三人——嚴格說應該是一人,就只有弟弟一人,津津有味地在那家小店裡,「看」了四十分鐘。
店員是個二十來歲的年輕男孩,我猜是在英國長大的華裔移民第二代,他非常熱心地幫弟弟介紹東介紹西,看得出來應該也是個《魔戒》迷。每次當他介紹完畢,我就會問弟弟「要不要買?」將問題丟給孩子,是媽媽的絕招。這也是媽媽可以待在店裡這麼久,而且沒買東西的原因之一:不是媽媽不買,是孩子權衡得失之後,不敢買。那可是八十五首唐詩的代價。
另一個原因是:這位華裔店員出奇地親切、熱情,多次介紹,弟弟都沒說要買,他還是堆滿笑容,樂此不疲。可能是難得遇上「忘年同好」,今天的業績乾脆豁出去不管了。
小店的門口,就是街頭藝人的表演場地,我和姊姊就著店門口看了起來。其實我們是「躲」在店門內,用店門做「掩護」啊。又沒打仗,要掩護什麼呢?
當隨意的「打賞」,變相成不得不給的「討錢」時,所有的美感都一掃而空。藝人腳前的小籃子,投的多半是零錢,頂多是一元小鈔。剛剛的弦樂四人組,休息一輪又上場了,零錢小鈔不足以餬口,他們將演奏的音樂錄製成CD,每張賣十英鎊,然後無所不用其極、連威脅帶強迫地,一手拎起大提琴走著,一腳把放在地上的CD連踢幾次到你面前,「看你敢不敢不買?」或是「看你好不好意思不買?」
當然,如何在這種情況下而不讓人討厭,也是一種藝術吧?有人被逗得哈哈大笑,開懷掏錢;有人是不畏強權,即使表演著站在面前三分鐘,眾目睽睽下,不買就是不買。要掏六百元台幣來買的音樂,在不知道品質如何的情況下,是我就不會買。但是,我不知道,當尷尬正面迎來時,我會如何處理?我也不知道,當尷尬正朝孩子而去時,孩子會怎麼面對?
弟弟帶著依依不捨的情緒離開了「魔戒」之店。媽媽當然有能力免費送他一個模型當禮物,媽媽當然也有能力馬上博得孩子的一臉燦爛笑容;但媽媽忍耐著,忍耐著空手而出。
我心裡想的卻是另一幅景象:二十年後的某一天,他帶著太太牽著孩子,出現在同一家店門口,弟弟對著最心愛的人,比手劃腳地訴說他的兒時夢想。
如果那天,我也有幸跟他同行,我一定會說:「弟弟,你要什麼?媽媽通通買給你。」
未成年的孩子,對物質誘惑的忍耐力和自制力,都會化作成長路上的助力,助他一生順遂。
每段幸福,我都要把握很多父母是這樣想的:孩子還小,等我們什麼什麼的時候,再怎樣怎樣。三歲小嗎?八歲如何?八歲還是太小了,十二歲如何?而機會,常常都是在等待中失去的。「我和孩子從小相依為命」,如果以連續劇的語言翻譯就是:媽媽很命苦,必須獨力扶養孩子到長大。可是,我們家有爸爸、爺爺、奶奶、外公、外婆、舅舅、舅媽……這麼多人支持著,媽媽卻還是常常有──與孩子相依為命的感覺。爸爸不顧家嗎?沒有,他是個難得的好爸爸、好先生,孩子和我都非常愛他。只要是放假的日子,爸爸總是全心全意的陪伴著家人。但是,媽媽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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