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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黃程國
北大法研所碩士
現任律師
證基會講師
公司治理協會講師
律師高考及格
信託從業人員考試及格
股務從業人員考試及格
里昂
北大法研所碩士
司法官特考及格
律師高考及格
高考法制及格
經濟部國營事業法務人員
推薦序
九版序
回顧2018年,對全世界及臺灣來說,都是變化無常的一年,不論是政治、社會、經濟方面均是如此,首先在年初時發生花蓮大地震,接著是南北韓從互相嗆聲走向和解,再來是美中貿易戰,最後是臺灣地方選舉,而每一個事件的發生,均影響著股市之走勢,如坐雲霄飛車般的上沖下洗,更有時是「習大大」、「普大大」在推特的一句話,即足以改變全球股票的漲跌,可見市場的變化實在難以預料,但市場上卻不乏有像某上市公司董座的「股神」前妻,能夠「巧合」的在市場最高點時賣出持股套利,剩餘的股民們則是套牢在高點,欲哭無淚,臺灣股票市場之險惡可見一斑,如何在證券市場上維護公平與正義,保護投資人權益,即有賴大家能盡份心力,本書所收錄考題、蒐集案例都是作為日後的借鏡,希冀日後在職場上的我們能學有所長。
本次的改版中新增加107年度司法官、律師以及各間大學法研所之證券交易法試題,觀察考題後發現都是老梗連發,除107年的司法官考的是新修正之證交法第14條之2規定外,其餘考題可以說是都在本書考古題範圍內,尤其是107年台大法研所的部分,更是與106年台大法研所如出一轍,均在考「間接消息受領人」責任,相信只要熟練考古題,分數定能有所掌握。
本書改版能順利完成,要感謝的人真的太多,那就感謝上天吧,讓我們能擁有傳遞小知識之幸福,另外哀鳳XS的問世,讓我們瞭解到再好的產品仍應有所精進,不能有疲乏的一天,否則將為市場所淘汰,筆者亦須持續秉持精益求精的精神,為充實新知而努力不懈。其次,筆者還要感謝學稔團隊工作人員的專業與努力,尤其學稔全體工作人員對於本書之重視,持續與筆者討論未來之改版方向,並耐心進行校對、排版,讓讀者有更好的閱讀品質。最後,感謝讀者們對於本書的衷心建議與支持,若無你們的建議與支持,相信本書內容精采度必然降低。筆者在此獻上十二分的感激,再次向你們說一聲:「謝謝你!」
黃程國、里昂
2019年1月
九版序
回顧2018年,對全世界及臺灣來說,都是變化無常的一年,不論是政治、社會、經濟方面均是如此,首先在年初時發生花蓮大地震,接著是南北韓從互相嗆聲走向和解,再來是美中貿易戰,最後是臺灣地方選舉,而每一個事件的發生,均影響著股市之走勢,如坐雲霄飛車般的上沖下洗,更有時是「習大大」、「普大大」在推特的一句話,即足以改變全球股票的漲跌,可見市場的變化實在難以預料,但市場上卻不乏有像某上市公司董座的「股神」前妻,能夠「巧合」的在市場最高點時賣出持股套利,剩餘的股民們則是套牢在高點,欲哭無淚,臺灣股票市場...
目錄
本書使用方法 ‧1
Chapter 1 有價證券之募集、發行與私募
▼第一節 有價證券認定 ‧1-4
題型 1-1-1 證交法上有價證券【86會計師第一次檢覈考第3題】 ‧1-5
Try again【92政大財經法組第1題】 ‧1-8
Try again【91會計師第二次檢覈考第2題】 ‧1-8
題型 1-1-2 投資契約【95會計師第2題】 ‧1-9
Try again【89會計師第二次檢覈考第1題】 ‧1-12
Try again【97台大己組第2題節錄】 ‧1-13
題型 1-1-3 票券【83會計師第4題】 ‧1-13
題型 1-1-4 股條【89檢事官財經組第1題】 ‧1-16
▼第二節 募集與發行 ‧1-20
題型 1-2-1 對特定人私募與對不特定人募集之區分
【99公費留學第2題】 ‧1-21
Try again【104司法官第5題節錄】 ‧1-24
Try again【100東吳E組第2題】 ‧1-25
Try again【96高考三級商業行政第2題】 ‧1-26
Try again【94政大財經法組第2題】 ‧1-27
Try again【94檢事官財經組第1題】 ‧1-27
題型 1-2-2 「發行」之意義【90會計師第二次檢覈考第3題】 ‧1-27
題型 1-2-3 再次發行【91檢事官財經組第2題】 ‧1-31
題型 1-2-4 證券發行之管制─申報生效制【95政大財經法組第4題】 ‧1-33
Try again【94政大財經法組第1題】 ‧1-36
Try again【92政大財經法組第2題】 ‧1-36
▼第三節 私募 ‧1-37
題型 1-3-1 私募制度之規定【99東吳E組第1題】 ‧1-37
Try again【100北大財經法組第4題】 ‧1-40
Try again【98會計師第1題】 ‧1-42
Try again【92會計師第2題】 ‧1-43
Try again【89檢事官財經組第2題】 ‧1-44
題型 1-3-2 轉售限制之例外規定【100東吳E組第1題】 ‧1-45
Try again【93政大財經法組第3題】 ‧1-48
Try again【94會計師第1題】 ‧1-49
題型 1-3-3 私募與內線交易之關係、違反轉售限制之效力
【99北大財經法組第6題】 ‧1-49
Try again【104東吳E組第4題】 ‧1-55
題型 1-3-4 私募與短線交易之關係、違反轉售限制之效力
【100司法官第5題】 ‧1-55
Try again【99北大財經法組第5題節錄】 ‧1-60
Chapter 2 公開收購及場外交易之禁止
▼第一節 公開收購 ‧2-5
題型 2-1-1 大量取得股份之方式【100北大財經法組第2題】 ‧2-5
Try again【100高考三級商業行政第1題】 ‧2-8
題型 2-1-2 公開收購與強制公開收購【99檢事官財經組第2題】 ‧2-9
Try again【96 政大財經法組第4題】 ‧2-11
題型 2-1-3 強制公開收購【96會計師第2題】 ‧2-12
Try again 【103司法官第5題節錄】 ‧2-15
題型 2-1-4 公開收購之應賣人任意撤銷應賣權
【102台大己組第3題節錄】 ‧2-16
題型 2-1-5 公開收購制度之檢討【91會計師第二次檢覈考第3題】 ‧2-18
Try again【105北大財經法組第3題】 ‧2-22
▼第二節 場外交易之禁止 ‧2-26
題型 2-2-1 違反場外交易禁止之效力1【99高考三級商業行政第3題】 ‧2-26
題型 2-2-2 違反場外交易禁止之效力2【101司法官第5題】 ‧2-29
Try again【104台大法研所丙、辛組第2題】 ‧2-32
Try again【94台大己組第2題節錄】 ‧2-33
Chapter 3 公開發行公司及內部人之管理
▼第一節 股東會特別規定及董監事資格 ‧3-4
題型 3-1-1 不得以臨時動議提出之議案【98政大財經法組第2題】 ‧3-5
Try again【89會計師第一次檢覈考第3題】 ‧3-8
題型 3-1-2 董事、監察人之消極資格1【102律師第5題】 ‧3-8
Try again【97檢事官財經組第2題】 ‧3-12
題型 3-1-3 董事、監察人之消極資格2【106律師第1題節錄】 ‧3-13
▼第二節 獨立董事及審計委員會 ‧3-17
題型 3-2-1 獨立董事職權功能1【96台大己組第4題】 ‧3-17
題型 3-2-2 獨立董事職權功能2【107司法官第2題】 ‧3-21
題型 3-2-3 審計委員會職權與決議方式
【99高考三級商業行政第1題】 ‧3-24
Try again【96公費留學第4題】 ‧3-27
Try again【95檢事官財經組第2題】 ‧3-28
題型 3-2-4 獨立董事及審計委員會之相關問題【100台大己組第3題】 ‧3-29
題型 3-2-5 獨立董事及審計委員會之程序制度【103台大己組第2題】 ‧3-34
題型 3-2-6 獨立董事及審計委員會之制度檢討
【98政大財經法組第1題】 ‧3-37
Try again【101北大財經法組第4題】 ‧3-40
題型 3-2-7 報酬委員會【103北大財經法組第1題】 ‧3-42
▼第三節 董監事持股成數之要求 ‧3-48
題型 3-3-1 董監事持股成數之規範對象及制度檢討
【94台大己組第2題節錄】 ‧3-48
▼第四節 內部人轉讓持股 ‧3-52
題型 3-4-1 轉讓股權之限制─ 轉讓對象之特定人範圍
【98東吳E組第1題】 ‧3-52
Try again【93會計師第4題】 ‧3-55
題型 3-4-2 受益所有人【94會計師第一次檢覈考第4題】 ‧3-55
Try again【100檢事官財經組第1題】 ‧3-57
▼第五節 公積之特別規定 ‧3-58
題型3-5-1 證交法上公積之特別規定【88會計師第二次檢覈考第2題】 ‧3-58
Try again【86會計師第3題】 ‧3-60
▼第六節 委託書制度 ‧3-62
題型3-6-1 委託書用紙【87會計師第4題節錄】 ‧3-62
題型3-6-2 委託書之規範目的及制度檢討【93台大己組第2題】 ‧3-64
Try again【82會計師第一次檢覈考第3題】 ‧3-69
Try again【89會計師第一次檢覈考第2題】 ‧3-70
Try again【96檢事官財經組第3題】 ‧3-71
Try again【93政大財經法組第4題】 ‧3-72
題型3-6-3 徵求行為及代理股數之限制【99台大己組第4題】 ‧3-73
▼第七節 庫藏股 ‧3-77
題型3-7-1 庫藏股之決議作成及買回限制【102北大財經法組第1題】 ‧3-77
Try again【93檢事官財經組第2題】 ‧3-80
Try again【93台大己組第4題】 ‧3-81
Chapter 4 資訊公開
▼第一節 公開原則及公開之條件 ‧4-4
題型4-1-1 資訊揭露制度之要求【98政大財經法組第3題】 ‧4-4
題型4-1-2 公開制度的條件【81會計師第3題】 ‧4-7
▼第二節 公開說明書不實記載之民事責任 ‧4-10
題型4-2-1 請求權人範圍之認定【95台大己組第2題】 ‧4-10
Try again【96東吳E組第3題】 ‧4-19
題型4-2-2 賠償請求權人之範圍【94台大己組第2題節錄】 ‧4-21
題型4-2-3 賠償義務人之責任及舉證責任【93會計師第3題】 ‧4-23
Try again【84委任升等證券管理第1題】 ‧4-26
Try again【90檢事官財經組第1題】 ‧4-27
題型4-2-4 上市公開說明書之類推適用【102北大財經法組第3題】 ‧4-28
Try again【104司法官第5題節錄】 ‧4-33
Try again【99東吳E組第2題】 ‧4-34
▼第三節 繼續公開 ‧4-36
題型4-3-1 繼續公開內容【98地特三等商業行政第3題】 ‧4-37
題型4-3-2 大量取得股權申報制度【96政大財經法組第3題】 ‧4-39
▼第四節 資訊不實之民事賠償責任 ‧4-43
題型4-4-1 因果關係認定1【105司法官第5題】 ‧4-43
Try again【94會計師第二次檢覈考第3題】 ‧4-49
題型4-4-2 因果關係認定2【107北大財經法組第3題】 ‧4-49
Try again【101北大財經法組第2題】 ‧4-53
題型4-4-3 持有人範圍之認定【97公費留學第2題】 ‧4-54
Try again【101政大財經法組第2題】 ‧4-57
Try again【99公費留學第3題】 ‧4-58
Try again【97台大己組第2題節錄】 ‧4-59
題型4-4-4 資訊不實之賠償義務人及責任類型【100台大己組第2題】 ‧4-60
Try again【103北大財經法組第2題】 ‧4-64
Try again【102台大己組第4題】 ‧4-65
題型 4-4-5 資訊不實之客體認定—財務預測【104律師第4題】 ‧4-67
題型 4-4-6 民事賠償責任之認定1【96政大財經法組第2題】 ‧4-70
Try again【101公費留學第2題】 ‧4-74
題型 4-4-7 民事賠償責任之認定2【102司法官第5題】 ‧4-75
題型 4-4-8 民事賠償責任之認定3【103東吳E組第1題】 ‧4-80
題型 4-4-9 外國公司之準用【104台大己組第4題】 ‧4-86
Chapter 5 證券市場上公平交易機制
▼第一節 操縱市場之禁止 ‧5-5
題型 5-1-1 違約不交割【97會計師第2題】 ‧5-6
題型 5-1-2 沖洗買賣【96公費留學第3題】 ‧5-10
Try again 【92檢事官財經組第2題】 ‧5-13
題型 5-1-3 連續交易─主觀意圖認定1:誘使他人買賣之意圖
【99政大財經法組第1題】 ‧5-15
Try again 【102政大財經法組第2題】 ‧5-20
題型 5-1-4 連續交易─ 主觀意圖2:基於其他理由之抗辯及民事損害賠償要件
【100北大財經法組第1題】 ‧5-21
Try again 【97政大財經法組第1題】 ‧5-27
題型 5-1-5 連續交易─ 客觀要件「高價買入、低價賣出」之認定
【98公費留學第2題】 ‧5-31
題型 5-1-6 連續交易─ 整合題【103律師第5題】 ‧5-32
題型 5-1-7 散布流言【84委任升等證券管理第3題節錄】 ‧5-36
Try again 【92檢事官財經組第3題】 ‧5-39
題型 5-1-8 操縱市場制度之檢討【105台大己組第3題】 ‧5-40
▼第二節 短線交易之禁止 ‧5-45
題型 5-2-1 短線交易之立法目的與主體
【98高考三級商業行政第1題】 ‧5-45
題型 5-2-2 「取得」行為之認定1【99台大己組第3題】 ‧5-47
題型 5-2-3 「取得」行為之認定2【98北大財經法組第3題】 ‧5-54
題型 5-2-4 受益所有人之準用【100北大財經法組第3題】 ‧5-59
Try again 【105律師第4題】 ‧5-65
題型 5-2-5 歸入權計算—基本型【97東吳E組第2題】 ‧5-67
題型 5-2-6 歸入權計算—進階型【98政大財經法組第4題】 ‧5-75
▼第三節 內線交易之禁止 ‧5-79
題型 5-3-1 行為主體1—內部人【99會計師第2題】 ‧5-80
Try again 【100高考三級商業行政第2題】 ‧5-82
題型 5-3-2 行為主體2—基於職業獲悉消息之人
【97政大財經法組第2題】 ‧5-83
Try again 【96政大財經法組第1題】 ‧5-88
題型 5-3-3 行為主體3—間接消息受領人(遠端消息受領人)
【106台大己組第3題】 ‧5-89
Try again 【107台大己組第3題】 ‧5-97
Try again 【106政大財經法組第2題】 ‧5-99
Try again 【106北大財經法組第3題】 ‧5-100
題型 5-3-4 行為主體3—間接消息受領人(消息傳遞理論)
【106律師第1題節錄】 ‧5-101
Try again【103台大己組第3題】 ‧5-104
Try again【103政大財經法組第2題】 ‧5-105
Try again【102台大己組第3題節錄】 ‧5-106
Try again【98東吳E組第4題】 ‧5-107
Try again【92台大己組第3題】 ‧5-109
Try again【99司法預試第5題】 ‧5-110
Try again【92政大財經法組第4題】 ‧5-110
Try again【91檢事官財經組第3題】 ‧5-111
Try again【86高考二級金融法組第4題】 ‧5-111
題型5-3-5 行為主體4—法人【101台大己組第2題】 ‧5-112
Try again【103司法官第5題節錄】 ‧5-117
題型5-3-6 重大消息之認定【98北大財經法組第4題】 ‧5-118
題型5-3-7 「影響該證券之市場供求」—政府重大政策
【96檢事官財經組第1題】 ‧5-124
Try again【102北大財經法組第2題】 ‧5-126
Try again【95檢事官財經組第3題】 ‧5-127
Try again【89會計師第1題】 ‧5-128
題型5-3-8 重大消息之成立時點1【100政大財經法組第2題】 ‧5-129
題型5-3-9 重大消息之成立時點2【100律師第5題】 ‧5-135
Try again【107政大財經法組第2題】 ‧5-141
題型5-3-10 重大消息之成立時點3【107律師第2題】 ‧5-142
Try again【100東吳E組第3題】 ‧5-145
Try again【99政大財經法組第3題】 ‧5-147
Try again【98台大己組第4題】 ‧5-149
題型5-3-11 公開方式【94政大財經法組第4題】 ‧5-150
Try again【96台大己組第3題節錄】 ‧5-153
題型5-3-12 非自行性買賣及無獲利之抗辯
【89檢事官財經組第3題】 ‧5-154
Try again【100檢事官財經組第3題】 ‧5-156
題型5-3-13 預定之交易計畫抗辯1【99政大財經法組第2題】 ‧5-157
Try again【105政大財經法組第2題】 ‧5-161
Try again【98公費留學第1題】 ‧5-161
題型5-3-14 預定之交易計畫抗辯2【101律師第5題】 ‧5-161
Try again【104政大財經法組第3題】 ‧5-165
題型5-3-15 民事損害賠償之計算【83會計師第3題】 ‧5-167
題型5-3-16 刑事犯罪所得加重處罰條件【101北大財經法組第1題】 ‧5-169
▼第四節 掏空公司資產 ‧5-173
題型5-4-1 非常規交易【104台大己組第3題】 ‧5-173
Try again【99北大財經法組第5題節錄】 ‧5-178
▼第五節 證交法上民、刑事責任之整合題型 ‧5-180
題型5-5-1 不法行為認定1【106司法官第1題】 ‧5-180
題型5-5-2 不法行為認定2【99政大財經法組第4題】 ‧5-186
題型5-5-3 不法行為認定3【93台大己組第3題】 ‧5-189
題型5-5-4 不法行為認定4【97台大己組第4題】 ‧5-193
題型5-5-5 不法行為認定5【98台大己組第3題】 ‧5-198
本書使用方法 ‧1
Chapter 1 有價證券之募集、發行與私募
▼第一節 有價證券認定 ‧1-4
題型 1-1-1 證交法上有價證券【86會計師第一次檢覈考第3題】 ‧1-5
Try again【92政大財經法組第1題】 ‧1-8
Try again【91會計師第二次檢覈考第2題】 ‧1-8
題型 1-1-2 投資契約【95會計師第2題】 ‧1-9
Try again【89會計師第二次檢覈考第1題】 ‧1-12
Try again【97台大己組第2題節錄】 ‧1-13
題型 1-1-3 票券【83會計師第4題】 ‧1-13
題型 1-1-4 股條【89檢事官財經組第1題】 ‧1-16
▼第二節 募集與發行 ‧1-20
題型 1-2-1 對特定人私募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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