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文原創新風貌!
翼想本,帶您幻想展翼──
如果你曾踏入《解憂雜貨店》,造訪過《古書堂事件手帖》,
並於《咖啡館推理事件簿》一品濃醇芬芳,
就不能錯過在《時光當舖》享受一個懷舊午後。
★ 尖端編輯部驚艷不已的留日新人作家
★ 東川篤哉《純喫茶「一服堂」之四季》御用繪師
旅日幻想作家千川X優雅暖心繪師Ooi Choon Liang
聯手獻上的撩人午後小點!
這是一間當鋪,卻不供人典當,
只寄存你的不捨和時光……
典雅收錄:當舖內的懷舊藝品、當鋪外的如夢初夏‧拉頁海報
當鋪,以舊物質押金錢;
當舖,幫回憶找一個窩。
萬物皆有靈。
或許很多人都有過這種感受──你曾有一樣自己很寶貝的東西,可能是父親給的一支老舊鋼筆,可能是一把用了很久的鈍菜刀,或者是一個按鍵感應不靈的鍵盤。就算你最後把它換了,可換新之後卻往往覺得,根本沒有舊的好用。
即便它又破又爛,即便它很廉價,即便其他人不屑一顧。
還是覺得,自己用順手的東西,才是最棒的。它就好像一個認識許久的老拍檔,彷彿這件東西是活的一樣,如果它真的是活的該有多好──
你是對的,它就是活的。
就如上帝創造了人,而你創造了「他」。
靜僻的街角,佇立著一間名為「茶飯屋」的當舖。
它不販售餐點、不質押物品,只寄宿著陪伴你走過燦爛時光的老夥伴。
等待珍惜他的人,再給他一個家……
作者簡介:
千川
嗯,這裡是千川,終於出版了,哦哼哼嘿嘿恍恍惚惚呵呵哈哈吼吼謔謔……我笑完了,以上。
畫家介紹:
Ooi choon liang
非常榮幸可以擔任這本小說的插畫,希望大家會喜歡 !
平時都會在家裡畫畫,和玩平板遊戲「angry birds」,最近愛上玩「天天過馬路」
常常趕稿中,下午都會去跑步!
感謝小說作者和編輯,讓我有機會參與,
自己非常期待後續的插畫!
謝謝你們大家!
章節試閱
萬物皆有靈。
可能很多人都有這個感受:你曾有一樣自己很寶貝的東西,可能是父親給的一隻老舊鋼筆,可能是一把用了很久的菜刀,或者是一隻連按鍵接觸都有些不靈的鍵盤。
不論別人買了多好的東西給你,讓你把它換了,你也照做了。可你比較了之後卻往往覺得,根本沒有那個舊的好用。
即便它又破又爛。即便它很便宜。
即便它落後到了連廠家都停產的地步。
你還是覺得,自己用順了手的東西,才是最棒的。就好像一個認識許久的老拍檔,只要一個眼神,他就會遞給你一張你正需要的面巾紙,而你則順手丟給了他一個打火機——那感覺美妙極了。
好像這件東西是活的一樣,如果它真的是活的該多好。
你是對的,它就是活的。
就如上帝創造了人,而你創造了他。
我有一張用了很久的書籤,在十年前的那個夏天,我在翻看一本我現在已經忘記名字的小說時,不小心讓那張書籤折了一個角,那是爺爺送給我的,我一直很珍惜,也很小心地使用,唯獨那一次大意了。
當時還是孩子的我,很沒骨氣地大哭起來——媽媽安慰了我好久都沒用。
而在一邊小口小口抿著茶的爺爺說了一句話,讓我不好意思地停下了哭聲,「阿樂,你覺得,現在最該哭的是誰?」
也許爺爺當時的意思是,最該哭的是正在安慰我卻一點都沒辦法的母親——因為我給她添麻煩了。但我當時卻在爺爺詫異的目光下,小聲而幼稚地對著那個白色的小書籤說道:「對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我傷害了它,所以我該向它道歉,它比我更有資格哭。我甚至作為補償,還給它取了一個有些隨便的名字——書書。
當晚,我在自己的小床睡覺,帶著淚痕將書合上,小心地把書籤夾在書裡,平躺在床上,閉上眼睛的刹那,我卻感覺到一雙冰涼的小手撫上了我的臉頰——
「謝謝……」
我當時驚訝地睜開眼睛,看到一個身穿白色紗裙的女人站在我面前,宛若童話故事裡,那棕色滿是溫暖氣息的長髮,精美的五官,讓我第一次發覺原來世界上還真的有比媽媽還要漂亮的女人。
她整個身軀隨著白色紗裙輕輕飄動,看上去沒有分毫的重量,輕柔的舉動配著如羊脂般白皙的皮膚在這一刻顯得更加輕盈,同樣青色的瞳孔宛若翡翠一般渾然天成,深邃而充滿了致命的吸引力。
「阿姨你是誰?」我當時感覺很不好意思,還使勁擦了擦眼角,期望把最後的淚痕拭去。
女人手中漂浮著那張爺爺給我的白色書籤,「我是書書啊。」
從此以後,它,變成了她。
因為她,我成為了物靈師,同時兼顧著爺爺留給我的那間當鋪。至於你說物靈師是什麼,嗯,這是我給這個職業取得名字——因為這個職業是我發明的。
聽著是不是挺帥氣的?
可惜社會上並不承認這個職業,我在其他人眼中的標識,依舊是個年輕的當鋪小老闆。至於收入……大概也只夠養活我自己。
我接手過很多別人不要的東西,花了最低價把他們買下,然後把它們放到店門後的倉庫裡。
而書書,則在一旁告訴我,究竟有哪些物品有靈——就如她那樣的存在。
區別在於,他們都沒有被自己的主人取名,所以無法出來,甚至無法誕生完整的神智。是的,取名字是物靈誕生的最後,也是最重要的一步。
她希望我給那些東西取名字。
我問她是不是因為其他人看不到你,感覺到寂寞,所以想找些同類?
她告訴我,不是,只是單純覺得,擁有姓名,是一件無以倫比的幸福之事。
她說這句話的時候,面帶微笑,猶如當年,未見分毫蒼老,時間沒有辦法在她身上留下絲毫的痕跡——即便到現在也是這樣。
至於那些物品如何才能有靈,我並沒有辦法樹立一個極為精確的條件,一個是不願意花精力,另一個的確對於物品產生靈的條件也的確不穩定。
目前能確定的條件,有兩個。
一個是時間,另一個就是人對物品的情緒。而如果假設靈的誕生條件為X。
時間*情緒濃度=X。
這就是我認為的公式。問題顯而易見,雖然時間可以用鐘錶這種偉大的發明來測量,可情緒濃度的測量,至少不是這個時代的人可以做到的。
唯一可以確定的是,到我的當鋪裡,對當掉自己物品表現出不舍的人,即便那件物品並不算老舊,也有很大可能存在靈的情況。
而老舊之物,似乎只要使用的時間足夠長久,僅僅依靠微小到主人連自己都沒有注意到的情緒,便可以達成靈的誕生條件。
既然是當鋪,那麼毫無疑問,這裡最不缺的就是這種東西。
所以,到了現在,只要我呆在當鋪裡,就可以聽到正常人聽不到的嘰嘰喳喳地討論聲,無比熱鬧。這說得好像有點像鬼故事,有點滲人,但其實習慣了,只會覺得吵而已。
他們有男有女,也有些是長得奇形怪狀,我不認識的生物。他們有些人在一起好像總有說不完的話,就好像牆角那位已經哭哭啼啼了兩年的短髮小姑娘,她一直沒有從被主人賣掉的陰影中走出來,我叫她笛笛,因為她就是笛子,至於主人賣掉她的原因——是因為男朋友送了她一根更高檔的新笛子。
和人類不同,年紀大了,對社會產生不了太大用處的時候,我們可以退休過自己的小日子,但如果是物品……
進入當鋪後賣不掉已經是他們最好的歸宿了。
人沒用,還可以活,即便活得不怎麼樣,但如果一樣東西沒用……只會被拋棄,甚至被毀滅。
所以有時我會有種自己是孤兒院院長的感覺,這也許是我找不到女朋友的原因——拖油瓶永遠都是戀愛和婚姻的障礙。
「別哭了,也許她以後會把你買回去呢?」書書一如既往的溫柔,如大姐姐般地安慰著小妹妹。
「前提是她願意付超過原來十倍的價錢。」我看了看這個月的帳單,恍惚間只覺得一道綠光沖天而起,那顏色就和股票的跌停板一樣,不由哀歎了一聲。
笛笛哭得更大聲了,顯得越發可憐,而書書則瞪了我一眼。
「阿樂,在麼?」
一聲洪亮的聲音在店門外響起,我知道這是王程的聲音,他是我從小的死黨,和我一樣不愛學習,和我一起是老師大人眼中的搗蛋二人組。
而事實是,那些混蛋事都是他拉我去的,而每次結果我爸打我都比他爸打他要狠得多。
不過他雖然並沒有在學業上取得太大的成就,卻從父親那裡接手經營了一家海鮮超市,生意比我這慘澹的當鋪強了無數倍。
因為在這裡吃海鮮的人,有錢人比較多,而來當鋪的傢伙——基本都是窮鬼。
他直接推門進來,接近一米九的身高差點頂到了我店裡的老吊燈,他用那對小眼睛很有神地沖了我眨了一眨,「最近生意好嗎?」
「好得不得了。」我沒好氣地逞強著,「還有,你剛才踩了躺在地上的一個傢伙的下巴。」
「哦,你知道我看不到他們……抱歉。」王程一愣,尷尬地笑了笑。
他雖然看不到物靈,但卻是唯一願意相信我的人,這也是我們能夠成為死黨的最大原因。
我曾問他為什麼願意相信我,他回答說因為在路上撿到錢還會上交給員警叔叔的白癡只此一家別無分號。
我接受了這個理由,然後踢了他一腳。
「有一單生意,你接不接?」他用手指摸了摸我面前的桌子,然後好像苛刻的資本家一樣看自己的手指上有沒有灰塵。
他指的生意,便是物靈師的生意。托我可以看到物靈的福,稀裡糊塗地曾經替一些人處理了一些在他們眼中匪夷所思的事,從此以後神棍界就多了我這麼一號人物。
我曾經很認真地告訴他們物靈和鬼不同,但他們則是一臉敬仰地看著我:大師,你說得都對。
算了,其實也沒什麼太大區別。
我一臉不情願地……迅速搶過了他手上的紙條,上面寫著一個位址,離我的店不是太遠,騎自行車就能到。
王程笑吟吟地已有所指,「看來你最近真的很窮。」
「這是勤勞致富。」我咬牙切齒地回嘴,然後從後面那本叫《偏執狂事件簿》的書中抽出了書籤,這也是我的習慣,去辦事都會帶著書書。
作為物靈,他們都不能離開本體太遠。
因為我曾經一個人跑出去很久,然後回來看到過她的樣子,她怔怔地盯著我曾用她夾過的每一本書,臉上有一種說不出的傷感——我再也不想看到那個畫面了。
將王程送走後,我看了看烏雲密佈的天空,明明是中午,卻一點都看不到太陽,感覺有點沉悶。
現在是下午一點,我從店裡拖出了那輛款式有些過時的自行車,用手捏了捏輪胎,然後發現可能是太久沒生意的緣故,氣好像嚴重不足。
撓了撓腦袋,我走進店裡,對著那個我一走他就占了我的椅子的男孩問道:「我把你放哪了?」
「自己的東西不歸類整齊,丟三落四真是個壞習慣!」一頭灰色的頭髮,衣服看上去也有些髒的男孩,滿臉的不屑,我管他叫淘氣,他的本體是個打氣筒,曾有幹爆我三個輪胎的可怕戰績——所以我不敢惹他。
他的來歷也沒什麼出奇,是對面那個修車鋪的老闆不想幹了,準備回老家休養,便把這個打氣筒以三個硬幣的價格賣給我。
對此他一直耿耿於懷,說他幹的活加起來遠不止這個數。
我曾經注意到,他每次說這句話的時候,他又大又亮的眼睛都微微發紅,我知道他大概從沒有忘記那個修車鋪,即便那個位置已經被一個有著水桶腰的大媽佔據了。那水桶腰大媽開了一家雜貨店,東西挺便宜,有一次我忍不住去買了點東西回來,讓淘氣好久沒有和我說過話,小臉也臭臭的。
這也是當然的,誰都無法擺脫對「曾經」的迷戀,即便他只是個過了氣的物品。
當我讓這個一臉傲然的小鬼把我的自行車胎打足了氣,便在他的監督下把他放回了鞋櫃的旁邊,他說這叫物歸原主——他懂得真不少。
事還沒完,處理這種事,我覺得還是安全第一,我再也不想有被一隻木桶砸到枯井裡,但手機卻不能用之類的窘境了,那次真的差點沒被餓死。
所以我需要保鏢,我用一種商量地口吻問著淘氣,「淘氣,胖次在哪?」
「胖次是我的!」淘氣瞪大眼睛望著我,同樣灰色的瞳孔毫不掩飾對我的憤怒。
這店裡的一切都是我的!你這混蛋小子!我只是時常記不住把你們放哪了!
我很想這麼和他說,以表現我對這家破落店鋪的歸屬權,但看在我自行車的份上,我覺得還是表現一下我作為成年人的大度要來的更為理智一些,「好好好,是你的,但只是借我一下嘛,你看,我最近指甲也有點長了……」
「哼!」
啊,這小子實在讓人受不了啊……我什麼時候買個汽車輪胎累死他!
「淘氣。」書書這時輕輕道了一聲這個死小鬼的名字,然後就看到這個男孩嘟著嘴,滿不情願地將雙手小心地伸出,露出一隻正在呼呼大睡的米色倉鼠。
這只倉鼠仰天躺在淘氣的手上,小肚子一起一伏,四肢大開,各種舒展的懶洋洋感覺讓我也想跟著睡一下……停!
我打了個激靈,是的,我還得幹活呢,不然下個月我就只能啃這間當鋪的門牌號了!
「胖次,胖次,醒醒。」我毫不留情地叫醒了這個大白天睡覺,懶惰而讓人羡慕的傢伙,「我把你放哪了?今天跟我出去辦事。」
胖胖的倉鼠迷糊地摸了摸肚子,然後聽到了我對他說的話,他驀然在淘氣的手心上站得筆直,若不是那凸出的肚子太破壞它的形象,可以說氣勢十足,「別叫我胖次(日語パンツ的諧音,意為內褲)!變態!叫我哈姆太郎!」
「好的,胖次。」
「……」
這只喜歡看動畫片的倉鼠,本體是一個功能繁多的瑞士軍刀指甲剪,他瘋狂崇拜著那位畫鼠類的何井律子,認為她是聖母般的存在。
我最終在茶几最下面的抽屜裡找到了他,然後一邊剪著自己的指甲一邊往外走,「老帚,麻煩掃下地啊……」
一個不太說話、身高只到我膝蓋、身穿蓑衣斗笠的老者在門邊的鞋櫃裡突然冒了出來,看著我輕輕點了點頭。
他一直不太喜歡說話,沉默得像塊石頭。他是被上任店主,也就是我爺爺買進來的,而我則喚醒了他。
每一件物品,我都想辦法物盡其用。因為這是他們存在的意義,沒有發揮自己本身的作用,他們會變得越來越虛弱,直至死亡。
那一件物品,就真的僅僅只是一件物品了。
當我推著老舊的自行車,然後熟練地跨了上去,看上去挺像那麼回事的——可其實我根本不會騎自行車。
我拍了拍黑色的車把手,然後旁邊出現了一個帶著護目鏡,穿著工人的多口袋米色工作服,約莫十一二歲的雙馬尾小姑娘,她正滿臉感激地看著我。
「你看,我說了淘氣會聽話的,聽我的,他不敢欺負你!」我拍了拍胸脯,仿佛黑社會大哥在給新入門的小弟打氣,自從接連被淘氣發脾氣地接連弄爆了三個自行車胎,這小姑娘就一直挺怕他的。
我很欣賞這個小姑娘,十分慶倖當時喚醒她的自己給她取了一個帥氣的名字——貞德。
更重要的是,只要我騎著貞德自行車,我甚至可以參加花樣自行車動作選秀,這點可以說極大滿足了我這個運動廢柴的虛榮心。
她每次都被我事後的誇獎弄得臉紅紅的……哎,比起那個喜歡霸佔我椅子的小子簡直就是個天使。
對於我的話,書書在一旁微笑不語,胖次則在我的肩膀上發出一聲不屑的冷哼。
我的腳輕輕在踏腳板上一點,自行車便四平八穩地前行,隨著涼風吹過臉頰,把我的髮絲吹向腦後,讓我分外有一種滿足感。
書書則坐在了自行車的後座上,按理來說,作為物靈的她完全可以漂浮在我身邊,只要書籤的本體在我的口袋,她便可以毫不費力地跟上我。
我也曾經問她這一點,她那時告訴我,各種意義上,這樣可以離我更近一些。
要是自己是人類該多好——這大概就是她的想法。
每個生靈都有選擇自己喜好的權利,即便這個喜好讓人心裡發酸,所以我並不糾正她這種想法,只是讓她就這麼坐著,並說她總有坐膩的一天。
她則微笑的回答:要是你死了,我就不坐了。
她並不避諱在我面前說這個「死」字,她並沒有太多死亡的概念,可能對她來說,更接近一張單程的電車票。
是的,在本體不被嚴重毀壞的情況下,物靈只要被使用,就永遠不會死,或者說,只要物靈還存在「我還有用」這個想法時,他就不會死。
但如果長時間不被使用,從而導致這個想法開始動搖的瞬間,物靈便會開始虛弱,最後絕望地發現「我沒用了」的瞬間,便會死去。
精神可以完全決定物靈的存在,而身為人類,是我沒有辦法跨越的極限。
萬物皆有靈。
可能很多人都有這個感受:你曾有一樣自己很寶貝的東西,可能是父親給的一隻老舊鋼筆,可能是一把用了很久的菜刀,或者是一隻連按鍵接觸都有些不靈的鍵盤。
不論別人買了多好的東西給你,讓你把它換了,你也照做了。可你比較了之後卻往往覺得,根本沒有那個舊的好用。
即便它又破又爛。即便它很便宜。
即便它落後到了連廠家都停產的地步。
你還是覺得,自己用順了手的東西,才是最棒的。就好像一個認識許久的老拍檔,只要一個眼神,他就會遞給你一張你正需要的面巾紙,而你則順手丟給了他一個打火機——那感覺美妙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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