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時暢銷作家、《語言本能》作者
享譽國際的認知科學 ╳ 心理語言學家
為21世紀知識分子所寫的英語寫作指南
何穎怡(商周選書顧問) 推薦
良好的寫作並非本能,對人類來說,這甚至是項艱難的任務;
然而,這不代表我們無法透過後天努力掌握這項技藝,更不代表學習過程必然枯燥而充滿教條;
事實上,這可以是一場迷人的心智旅程。
本書是為了有英文寫作的需求,並期望提升此項能力的人們而撰。此外,如果對文學有興趣,或希望了解心智科學如何幫助人們理解語言的運作,也能從本書獲得啟發。
搭配豐富的正反實例,作者告訴我們:
@透過大量閱讀提升品味和語感
@讓讀者與文章主題產生清楚連結
@去除專業知識構成的理解障礙
@避免不恰當的文章結構誤導讀者
@確保文章具一致性與邏輯性
@掌握正確語法
掌握以上數點,並經過假以時日的練習,就能寫出論述清晰而又兼具風格的英語好文章。
作者簡介:
史迪芬.平克Steven Pinker
屢屢獲獎的認知科學家和公共知識分子。
他是《美國傳統英語詞典》(American Heritage Dictionary of the English Language)用法小組主席,也是《語言本能》(The Language Instinct)、《詞與規則》(Words and Rules)和《思維素材》(The Stuff of Thought)等書備受讚譽的作者。他是哈佛大學心理學系約翰斯東家族(Johnstone Family)講座教授,現居波士頓和麻州特魯羅市(Truro)。
平克曾獲獎項包括:
皇家科學院亨利‧戴爾獎(Henry Dale Prize, Royal Institution, 2004)
華特‧凱斯勒書籍獎(Walter P. Kistler Book Award , 2005)
美國人道主義協會年度人道主義獎(Humanist of the Year award, issued by the AHA, 2006)
認知神經科學學會喬治‧米勒獎(George Miller Prize, Cognitive Neuroscience Society, 2010)
理查‧道金斯獎(Richard Dawkins Award, 2013)
譯者簡介:
江先聲
美國威斯康辛大學(University of Wisconsin-Madison)哲學博士,在香港和加拿大的出版界及媒體任職逾二十年,曾編寫英中對照哲學讀本,以及翻譯劇本撰作大師約翰.特魯比(John Truby)等的重要著作。
各界推薦
名人推薦:
「本書優雅而清晰地一擊即中,推翻了所謂英語快爛得要丟去餵狗了的說法。平克為新世紀寫了像史壯克和懷特(Strunk and White)那樣的經典之作,同時勸導人們拋棄沒有根據的無稽之談,譬如指稱那個廣告老口號該說成:“Winston tastes good as a cigarette should.”(雲絲頓好味道,香菸就該這麼好。)」
──約翰.麥克霍特(John McWhorter),《偉哉!我們的雜種語言》(Our Magnificent Bastard Tongue)和《巴別塔的力量》(The Power of Babel)的作者
「幹得好!只有平克才能寫出這本了不起的好書,也謝天謝地他真把它寫了出來。他寫道:『好文章能把我們對世界的觀感翻轉過來。』《寫作風格的意識》一書也能把你對好文章的想法翻轉過來。書中每一頁都散發著平克的好奇之心和欣喜之情;而當他說,風格可以令世界變得更美好,我們都信以為真。」
──派翠克.歐康納(Patricia T. O'Conner),《我何其不幸》(Woe Is I)的作者,並與史都華.凱勒曼(Stewart Kellerman)合著《似是而非的起源》(Origins of the Specious)
「能有像他那樣活潑而澄明的心智,把認知科學的意念帶給普羅大眾,真是一樁好事。」──德格拉斯.霍夫斯達德(Douglas Hofstadter),《洛杉磯時報》(Los Angeles Times)
對史迪芬.平克的讚譽
「他下筆有如天使。」──《經濟學人》(The Economist)
「他是多麼不同凡響的思想家和作家。……平克是一顆明星,科學界慶幸有他這樣的人。」──理查德.道金斯(Richard Dawkins),《泰晤士報文學增刊》(The Times Literary Supplement)
「能有像他那樣活潑而澄明的心智,把認知科學的意念帶給普羅大眾,真是一樁好事。」──德格拉斯.霍夫斯達德(Douglas Hofstadter),《洛杉磯時報》(Los Angeles Times)
名人推薦:「本書優雅而清晰地一擊即中,推翻了所謂英語快爛得要丟去餵狗了的說法。平克為新世紀寫了像史壯克和懷特(Strunk and White)那樣的經典之作,同時勸導人們拋棄沒有根據的無稽之談,譬如指稱那個廣告老口號該說成:“Winston tastes good as a cigarette should.”(雲絲頓好味道,香菸就該這麼好。)」
──約翰.麥克霍特(John McWhorter),《偉哉!我們的雜種語言》(Our Magnificent Bastard Tongue)和《巴別塔的力量》(The Power of Babel)的作者
「幹得好!只有平克才能寫出這本了不起的好書,也謝天謝地他真把...
作者序
我愛寫作風格的手冊。自從我修讀一個心理學入門課程,指定參考史壯克和懷特合著的《寫作風格的要素》(Strunk & White: The Elements of Style),寫作指南便成為我最喜愛的文學體裁之一。這不光是因為對於完善寫作技藝這項畢生的挑戰,我喜歡有人給予忠告。也因為令人信服的寫作指南,本身也必須寫得好,而最好的寫作手冊就是它所提忠告的模範。威廉.史壯克(William Strunk)的寫作課程筆記,經他的學生E.B.懷特改寫而成他們所合著的那部著名小書,珠玉紛呈而不解自明,比如說「用名詞和動詞來寫作」,「把強調詞放在句末」,還有最佳的、首要的提示:「略去不必要的字」。很多有名的風格大師運用他們的本領來解釋這門技藝,包括:金斯利.艾米斯(Kingsley Amis)、雅克.巴贊(Jacques Barzun)、安布羅斯.比爾斯(Ambrose Bierce)、比爾.布萊森(Bill Bryson)、羅伯特.格雷夫斯(Robert Graves)、崔西.季德(Tracy Kidder)、史蒂芬.金(Stephen King)、埃爾莫爾.倫納德(Elmore Leonard)、法蘭克.盧卡斯(Frank Laurence Lucas)、 喬治.歐威爾(George Orwell)、威廉.賽斐爾(William Safire);當然還有懷特本人,這位受人喜愛的、《夏洛特的網》(Charlotte’s Web)和《一家之鼠》(Stuart Little)等書的作者。這位出色的散文家這樣追憶他的老師:
在我上他的課那些日子裡,他略去了那麼多不必要的字,而他是那麼強有力地、熱切地、興味盎然地把它們省略掉,他往往看來像虧欠了自己什麼,成為了沒更多話可以講而還有時間待他填滿的一個人,彷彿一個把時鐘拋在後頭的無線電先知。史壯克用一個簡單的把戲擺脫這困境:他把每個句子念三遍。當他在課堂上發表有關簡練措詞的演說,他身子前傾靠著桌子,抓著大衣的翻領,以嘶啞、似帶陰謀的腔調說:「第十七條規則。略去不必要的字!略去不必要的字!略去不必要的字!」1
我喜歡閱讀風格手冊還有另一個原因,和把植物學家引向花園、把化學家引向廚房是同一原因:它是我們科學的一種實際應用。我是一個心理語言學家和一個認知科學家,而所謂的風格,說到底不過是人類互動中字詞的有效運用。對於要把這些知識範疇向更廣大讀者解說的一個人來說,這就更令他全神貫注。我思考語言如何運作,這樣我就能最好地解釋語言是怎樣運作的。
但在職業上對語言的認識,讓我在閱讀傳統風格手冊時,益發感到有些不自在。史壯威和懷特儘管對風格有直覺的感悟,對語法掌握卻嫌薄弱。2他們錯誤地界定片語(phrase)、分詞(participle)和關係子句(relative clause)等術語;在引導讀者揚棄被動式動詞而採用主動式及物(transitive)動詞時,他們兩方面的例子都搞砸了。比方說:「有很多枯葉躺在地上」(There were a great number of dead leaves lying on the ground)不是被動句式,「公雞的啼叫隨著破曉來到」(The cock’s crow came with dawn)並沒有包含及物動詞。欠缺分析語言的工具,他們把直覺轉化為忠告時往往掙扎一番,徒勞地訴諸寫作者的「耳朵」。他們看來也沒有察覺,他們一些忠告自相矛盾:「很多平淡的句子……可被改得生動有力,只要換上一個主動式及物動詞」,這是用一個被動式句子來提醒勿用被動句。喬治.歐威爾在他受到吹捧的〈政治與英語〉(Politics and the English Language)一文中也掉入同樣的陷阱,在沒有諷刺意味下,他嘲笑有些散文「只要有可能,被動式都被用上,取代主動句式。3」
撇開自相矛盾不論,今天我們知道,告訴寫作者避免使用被動式,是糟糕的忠告。語言學研究顯示,被動結構有其無可取代的功能,因為它以獨特方式引導讀者的注意力和記憶。一個有技巧的寫作者應該認識這些功能,面對一些審稿編輯在語法知識粗淺的風格指南影響下,把找到的每個被動句式都用藍色筆修正為主動式,他們就會不表贊同。
對語言學欠缺認識的風格指南,在處理能激發最大感情的寫作筆法方面,也難免有所窒礙:那就是正確與不正確的慣用法(usage)。很多風格手冊對待傳統慣用法規則,就像基本教義派對待「十誡」一樣:視之為刻在寶石上顛撲不破的法則,世人務必遵守,否則永不超生。但懷疑論者和自由思想家探索過這些規則的歷史後發現,它們來自民間傳說和神話的口述傳統。基於很多原因,那些輕信傳統規則真確無誤的手冊,對寫作者無甚助益。雖然有些規則有助散文變得更好,很多規則只會令它更差,寫作者最好是違抗不遵。這些規則往往把語法正確性、邏輯一致性、規範化風格以及標準方言等問題熔為一爐,但一個有技巧的寫作者需要把它們分別開來。正統的風格參考書在處理語言一個無可避免的事實時,也力有不逮:語言是隨著時間改變的。語言並不是一個權威機構制訂的協議,而是像網上的維基百科,由數以百萬計的寫作者和說話者共同作出貢獻而合成,這些說話的人,更不斷因應本身的需要重塑語言,而無情地他們都經歷衰老、死亡以至被孩子取代,他們的下一代也因應調整語言。
可是經典風格手冊的作者在寫作時,彷彿與他們一成長的語言是亙古不變的,對發生中的轉變無法培養出能調適的耳朵。在二十世紀前、中期寫作的史壯克和懷特,對當時新興的動詞如「個人化」(personalize)、「使完成/定案」(finalize)、「當主人」(host)、「當主席」(chair)及「初露面」(debut)等概加譴責,又提醒寫作者永遠不要用「搞定」(fix)來表示「修理」(repair),或「聲言」(claim)來表示「宣稱」(declare)。更糟的是,他們用可笑的辯證來把他們的惱恨合理化。他們辯稱,「接觸」(contact)這個動詞是「模糊並以自己為重的」。「不要『接觸』別人;而是跟他們聯繫、拜訪他們、打電話給他們、訪尋他們或跟他們會面。」但事實上「接觸」一詞的模糊性質,正是它獲得採用的原因:有時寫作者不必知道某人用什麼方式跟另一人聯繫,只要是聯繫就好了。又或看看這個莫名其妙的論辯,專門編做來解釋為什麼數詞永遠不能用在「人們」(people)前面,只能用在「人」(person / persons)前面:「要是『六個人(們)』(six people)中有五個跑掉了,還剩下多少?答案:『一個人(們)』(one people)。」基於同樣邏輯,在不規則複數名詞前面,像men(男人)、children(孩子)和teeth (牙齒)等,也要避免使用數詞(「要是『六個孩子〔們〕』〔six children〕中有五個跑掉了……」)。
在他生前所印行的最後一版裡,懷特承認語言有一些轉變,誘發轉變的是一些「年輕人」,他們「跟其他年輕人以自行打造的一套語言來說話:他們以狂放的活力更新語言,就像他們要把一個地下室公寓單位更新一樣。」懷特對這些「年輕人」(今天已屆退休之年)的高傲態度,導致他預言nerd(笨蛋)、psyched(感興奮)、ripoff(被騙)、dude(花花公子)、geek(怪胎)和funky(稀奇古怪)等詞語將曇花一現,但它們全都在語言裡確立下來。
寫作風格專家那種倚老賣老的心態,不光來自對語言變遷的事實認知不足,也源自對自身心理欠缺自省。隨著年月增長,他們把自身的轉變和世界的轉變混淆起來,又把世界的轉變跟道德的敗壞混為一談,產生今不如昔的幻覺4。因此每一代都相信今天的孩子正在敗壞語言,拖累文明下降5:
通行的語言正消失中。它慢慢地被壓毀死亡,壓力來自言詞的堆砌,一種矯飾而虛弱的偽語言,每天由數以百萬計來自語法、句法、成語、隱喻、邏輯和常識等方面的錯誤和偏差所造成。……在現代英語的歷史裡,沒有一個時期這種壓垮「語言裡的思想」的現象,是那麼普遍。──1978年
新近的畢業生,包括那些擁有大學學位的,看來對語言完全沒有駕馭能力。他們不管在口頭上或書面上,都不能構建一個簡單的陳述句。他們不能拼出普通的、每天使用的詞語。標點符號顯然已不在講授之列,對幾乎所有的新近畢業生來說,語法完全是個謎。──1961年
國內每一所大專院校都在呼喊:「我們的一年級生不會拼字,不會標點。」每一所高中都陷於傾頹,因為它的學生連最起碼的基礎都那麼無知。──1917年
大部分高中生的詞彙驚人地貧乏。我總是試著用簡單的英語,可是在一些課堂上講課時,還是有小部分學生對我講的聽不懂一半。──1889年
除非目前的演變過程遭到遏止……否則毫無疑問,一個世紀之後,美國人的方言對一個英國人來說,將會完全聽不懂。──1833年
我們的語言(我指的是英語)正在迅速退化。……我開始恐懼,這將無法遏止。──1785年
有關語言衰落的抱怨,起碼可追溯到印刷術發明的時代。在威廉.卡克斯頓(William Caxton)於1478年把首部印刷機引入英國之後不久,他就慨歎:「而可以肯定,我們今天使用的語言,跟我出生時所用所講的語言相去甚遠。」事實上,有關語文衰落的道德恐懼,可能跟語文的誕生一樣古老。
這幅漫畫並沒有怎麼誇張。據英國學者理查德.羅伊德─瓊斯(Richard Lloyd-Jones)指出,古蘇美語(Sumerian)經解讀的一些黏土板,就包含對年輕人寫作技巧退化的抱怨6。
我對經典風格手冊的不安,促使我感到我們需要一本二十一世紀的寫作指南。這並不表示我有那樣的欲望,更遑論那種能力,去取代《寫作風格的要素》一書。寫作者閱讀多於一本風格指南,總有得益,而史壯克與懷特(一般以此逕稱他們那本書)很多內容是超越時間的,一如它很多內容充滿魅力。但它也有很多內容並非如此。史壯克在1869年出生,今天的寫作者尋求寫作技巧的忠告,也就不能完全倚賴他,他的風格意識發展形成之際,電話還沒有發明(更不要說網際網路了),現代語言學和認知科學尚未發軔,二十世紀後半資訊化浪潮席捲全球也未發生。
為新的千禧年編寫的風格手冊,不能只是沿襲早期手冊提出一些苛刻協定。今天的寫作者都受到科學懷疑論的精神薰陶,也深具質疑權威的氣質。面對「就是該這樣做」或「因為我這樣說」的指示,他們不會滿足,而他們不論什麼年紀,也不應該被認為在受人恩惠而已。對於任何加諸他們身上的忠告,他們要求提供理由,是合情合理的。
今天我們能夠提供理由。我們對語法現象的了解,已遠遠超越了傳統上與拉丁文作粗淺類比的那種分類學式的語法。對於閱讀的心理動態,我們有一整個體系的研究,包括讀者理解一段文字時記憶承載量的增增減減,他們掌握意義時知識的增長,以及使他們偏離正道的死胡同。我們有整個體系的文學史和文學評論,可以分辨出哪些規則使文章更清晰、更優雅和更能引起感情共鳴,哪些規則是建基於迷思和誤解。以理性和證據來取代慣用法的教條,我希望這樣不但能避免提供那種以權威懾人的忠告,更能夠讓所提的忠告比起一系列「應該如此、不應該如此」的規則更易記憶。透過說明理由,我們還可以讓作者和編輯明智地應用那些指導原則,了解那些原則為了什麼目的而設立,而不是機械化地照用如儀。
「風格的意識」(the sense of style)有雙重意義。意識(sense)一詞,像用於視覺感官(the sense of sight)和幽默感(a sense of humor),可以指心智的一種機能,以我們的情況來說,就是對一個雕琢佳妙的句子產生共鳴的那種理解機能。它也可以指好的見解(good sense),也就是相對於荒謬的見解(nonsense)而言;以我們的情況來說是一種分辨能力,把有助改善文章品質的原則,跟傳統慣用法流傳下來的那些迷信、盲目信仰、陳腔濫調和入門儀軌等區別開來。
本書不是一部參考手冊,用以查閱有關連字符號(hyphen)和大寫用法等各種問題的答案。它也不是一部補救指南,供那些還未掌握句子運作機制的學藝不精的學生使用。就像那些經典指南,它是為那些懂寫得作而想寫得更好的人而設。這包括希望改善論文品質的學生,想開闢一個部落格、專欄或系列評論的有抱負的評論家和新聞從業員,以及想矯正他們的學術腔、官僚腔、企業腔、法律腔、醫療專業腔和官樣文章的專業人士。本書的對象,也包括那些並不是要在寫作上尋求助力的讀者,但他們對文藝和文學有興趣,並且好奇而希望獲知,心智科學在最佳情況下怎樣有助洞燭語言的運作。
我的焦點在非小說類的文章,特別是那些著重清晰度和一致性的體裁。但跟經典指南的作者不同,我並不把這些美德跟淺白的文字、簡樸的表述和規範化的風格等同起來7。你可以天馬行空而仍然寫得清晰的。雖然我的重點在非小說,但其中的解釋對小說作者也應該有用,因為很多風格的原則,不管你寫的是真實世界還是幻想世界,都同樣適用。我也愛這樣想,這些原則可能對詩人、演說家和其他創造性的文字工匠也是有用的,他們需要知道平淡的散文有些什麼規則,然後刻意突破框框以達到修辭效果。
人們時常問我,今天還有什麼人關心風格嗎。他們說,網際網路的興起,以及隨之而來的短訊和推文(tweet)、電郵和聊天室,使得英語面臨一個新的威脅。無疑寫作這種表情達意的技藝,在智慧型手機和網路問世之前已經開始衰落。你還記得那些日子吧?回溯到1980年代,那時青少年說話出口成文,政府官員用淺白英文寫作,而每一篇學術論文都是散文藝術的傑作?(抑或那是在1970年代?)「網際網路正在製造文盲」這個理論,它的問題其實在於,每個時代的讀者都受到糟糕的文章所累。史壯克教授在1918年就嘗試為此下點工夫,那時年輕的懷特是在康乃爾大學(Cornell University)修讀英語的學生。
今天的悲觀者未能察覺,令他們遺憾的那種趨勢,正是收音機、電話和電視等口述媒體,被書面媒體凌駕其上。不久之前卻是收音機和電視被指敗壞語言。我們目前流行的社會和文化生活,前所未見地以書面語為重。而這並不是半文盲在網際網路上誇誇其談嚷叫不休。稍為瀏覽一下就會發現,很多網路使用者重視清晰、合乎語法、拼寫和標點恰當的語言,不光在印刷書籍或傳統媒體上如此,在網上雜誌、部落格、維基百科條目、消費者評價,甚至相當一部分電郵中也是一樣。調查顯示,當代的大專生較早前時代的大專生更多地寫作,而他們每頁寫作中的錯誤並不比前人為多8。跟一種都市傳說相反,他們的論文中並沒有怎麼散布著笑臉符號和即時短訊的縮寫,像IMHO(in my humble opinion,依我愚見)和L8TR(later,稍後)等,一如前人並沒有怎麼因為在電報中省略介系詞(preposition)和冠詞(article)的習慣,而在一般寫作中把這些詞語也忘掉。網路世界的成員,像所有語言使用者,因應處境和聽眾而斟酌遣詞用語, 對於正式寫作中適用的語言也有良好的察識。
風格依然攸關重要,起碼有三個原因。首先,它確保寫作者的訊息能傳達開去,免得讀者枉花寶貴的在世時光解讀含糊的文章。當這方面的努力失敗,後果可能是災難性的,就像史壯克和懷特指出的:「路標用詞差勁導致公路上的死亡,一封立意良好的信件遣詞失當導致愛侶心碎,一通草率的電報引致旅客在火車站期而不遇焦慮不已。」政府和企業發覺訊息清晰度的輕微改善,可以防止大量的錯誤、挫折和浪費,9很多國家最近也為語言的清晰度而立法10。
第二,風格能贏取信任。讀者看見一位作者的文章具備一致性和準確性,就會確認作者對於不那麼容易看到的行為美德,也同樣重視。一位科技業主管這樣解釋,為什麼他對於那些充滿語法和標點錯誤的求職信棄而不顧:「假如一個人要花超過二十年才發覺怎樣正確地使用it’s(這是),這是令我不能安心的學習進度曲線。11」如果這不足以讓你決心改進你的文章,那麼考慮一下婚配網站「小愛神搞定」(OkCupid)所發現的,個人簡介中草率的語法和拼字表現,令人產生「重大抗拒」。像一位顧客所說的:「假如你嘗試約會一位女性,我不期望你有珍‧奧絲汀(Jane Austen)那樣詞藻華麗的文章。但你是不是會嘗試踏出最完美的一步呢? 12」
風格,起碼能為世界增添美麗。對一個有文化修養的讀者來說,一個利落的句子、一個扣人心弦的隱喻、一句幽默的悄悄話,以及一番優雅的措辭,是人生最大樂事之一。我們在第一章會看到,為掌握良好寫作的實用目的而付出的努力,正是要從良好寫作的這種徹頭徹尾非實用的美德起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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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The Elements of Style (Strunk & White, 1999),p. xv,引言。
2. Pullum, 2009, 2010; Jan Freeman, “Clever horses: Unhelpful advice from ‘The Elements of Style,’ ” Boston Globe, April 12, 2009.
3. Williams, 1981; Pullum, 2013.
4. Eibach & Libby, 2009.
5. 例子來自 Daniels, 1983.
6. Lloyd-Jones, 1976, cited in Daniels, 1983.
7.對史壯克與懷特堅持平實風格的批評,見Garvey, Stylized: A Slightly Obsessive History of Strunk and White's The Element of Style, 2009。對單一觀點風格論的批評,見R. Lanham, Style: An Anti-textbook, 2007.
8. Herring, 2007; Connor & Lunsford, 1988; Lunsford & Lunsford, 2008; Lunsford, 2013; Thurlow, 2006.
9. Adams & Hunt, 2013; Cabinet Office Behavioural Insights Team, 2012; Sunstein, 2013.
10. 有關淺白及清晰語言的法律,可參考網站:http:// centerforplainlanguage. org, http:// www. plainlanguage. gov, http:// www.clarity- international.net
11. K. Wiens, “I won’t hire people who use poor grammar. Here’s why,” Harvard Business Review Blog Network, July 20, 2012. http:// blogs. hbr. org/ cs/2012/ 07/ i_ wont_ hire_ people_ who_ use_ poo. html.
12.引自http:// blog. okcupid. com/ index. php/online-dating-advice-exactly-what to say in a first-message/. 引文來自作者的推文,原文為: “Apostrophe now: Bad grammar and the people who hate it,”BBC News Magazine, May 13, 2013.
我愛寫作風格的手冊。自從我修讀一個心理學入門課程,指定參考史壯克和懷特合著的《寫作風格的要素》(Strunk & White: The Elements of Style),寫作指南便成為我最喜愛的文學體裁之一。這不光是因為對於完善寫作技藝這項畢生的挑戰,我喜歡有人給予忠告。也因為令人信服的寫作指南,本身也必須寫得好,而最好的寫作手冊就是它所提忠告的模範。威廉.史壯克(William Strunk)的寫作課程筆記,經他的學生E.B.懷特改寫而成他們所合著的那部著名小書,珠玉紛呈而不解自明,比如說「用名詞和動詞來寫作」,「把強調詞放在句末」,還有最佳的...
目錄
序言
風格,起碼能為世界增添美麗。對一個有文化修養的讀者來說,一個利落的句子、一個扣人心弦的隱喻、一句幽默的悄悄話,以及一番優雅的措辭,是人生最大樂事之一。我們在第一章會看到,為掌握良好寫作的實用目的而付出的努力,正是要從良好寫作的這種徹頭徹尾非實用的美德起步。
Chapter 1
良好寫作
逆向工程:好文章是培養「作家耳感」的關鍵
好的作家是熱切的讀者。他們吸收存儲大量字詞、成語、語句結構、比喻和修辭技巧,對於這些元素怎樣協調、怎樣衝突, 也有敏銳的觸覺。這就是一位技巧熟練的作家那種難以捉摸的「耳感」—這種默默存在的風格意識,是每一本誠實的風格手冊,恍如附和王爾德所言,都承認不能直接傳授的。
Chapter 2
望向世界的窗
古典風格是解毒良藥:矯正學術腔、官腔、企業腔、法律腔以及官樣文章和其他冗贅散文
古典風格的指導性隱喻,就是「觀看世界」。作者看到的一些東西,是讀者還沒注意到的,讀者的視線經作者引導便能看得見了。寫作的目的是呈現,動機是呈現不偏不倚的真相。當語言和真相連成一線,寫作就成功了;而成功的證據,在於清晰和簡單。
Chapter 3
知識的詛咒
文章難以理解的主因:難以想像別人如何不認識我們所認識的事物
克服知識的詛咒這種要求,可能是寫作忠告中跟合理的道德勸說最為接近的:總是要嘗試把自己從狹隘的思想框框中抽身出來,看看其他人的思考、其他人的感覺是怎樣的。這或許不能讓你在生活各方面都成為更好的人,卻是善待讀者的一道川流不息的甘泉。
Chapter 4 概念網.樹狀圖.詞序
了解句法有助避免不合語法、費解、誤導的文章
句法是一種程式:它使用詞組的一種樹狀組合,把一個網絡的思想轉化為一列詞語。當感知者聽到或看到這列詞語,便會倒過來操作,把它們嵌進一個樹狀組合,把相關概念的連結還原過來。
Chapter 5
一致性的圓弧
確保讀者抓住主題、掌握重點、緊跟相關事物讓概念環環相扣
具一致性的文章是經過設計的:一個單元裡有樹狀結構般組織起的小單元,一道道一致性圓弧跨越其中,貫串話題、論點、角色和主題,在一項接一項的陳述中用連接詞連繫起來。就像其他經設計的物品,它不是出於偶然,它維繫著的和諧、均衡感覺,是依據著藍圖,著眼於細節的成果。
Chapter 6
辨別對錯
如何理解語法、用字、標點的正誤規則
很多詞語傳達意義的微妙差異,讓人從中瞥見語言歷史,體現優雅的組合原則,或以特殊意象、聲音和節奏令文章生色不少。用心的作者在數以萬計小時的閱讀中,聚焦於詞語的組成和文理,擷取意義的微妙變化。面對這豐富的文化遺產,讀者閱讀時參與其中而獲益,如果他們自己也寫作,就更幫助保存這份遺產。
鳴謝
術語彙編
參考書目
序言
風格,起碼能為世界增添美麗。對一個有文化修養的讀者來說,一個利落的句子、一個扣人心弦的隱喻、一句幽默的悄悄話,以及一番優雅的措辭,是人生最大樂事之一。我們在第一章會看到,為掌握良好寫作的實用目的而付出的努力,正是要從良好寫作的這種徹頭徹尾非實用的美德起步。
Chapter 1
良好寫作
逆向工程:好文章是培養「作家耳感」的關鍵
好的作家是熱切的讀者。他們吸收存儲大量字詞、成語、語句結構、比喻和修辭技巧,對於這些元素怎樣協調、怎樣衝突, 也有敏銳的觸覺。這就是一位技巧熟練的作家那種難以捉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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