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DEO 澳洲國寶級作家馬格斯.朱薩克,
《偷書賊》後潛心構思13年,
獻上描繪愛與親情的感動作品
☆出版當天,空降排行榜第一
★作品總銷量超過18,000,000本
☆十三年漫長等待終於結束
★跨越時間、空間與海洋的家族史詩,
☆描繪澳洲廣闊大地的文學鉅作
每個家庭都有自己的故事,故事裡總有一座橋,這座橋,就是家人。
鄧巴家的男孩沒有母親,也不需要父親。
母親的病逝雖在他們心中留下傷痛,父親的離家卻讓兄弟羈絆更加堅強。但在他們以為人生也許就是如此時,父親突然回到家,提出令人不解的要求:他希望五人跟他去蓋一座橋。五兄弟中,只有克雷願意答應。其餘四人不明白這座橋有何意義,也不懂他為什麼背叛兄弟情誼。但從好久以前克雷就知道:他就是那座橋,只有他,能修復這個家庭受的一切創傷。
面對傷痛,我們從不陌生,卻不知道怎麼把自己治好。
我們啟程到遠方找希望,奇蹟卻在一開始出發的地方。
經歷十三年沉潛淬練,愛與溫暖的傳信人馬格斯‧朱薩克再次帶來撼動人心的美麗作品。這個充滿心碎與感動的家族史詩將揪住你的心臟,直至最後一頁。
***
―― 馬格斯.朱薩克作品 ――
《偷書賊》
文字餵養人類的靈魂,讓我們與世界連結,
愛給我們活下去的勇氣,並訴說一段撼動死神的感人故事......
9歲小女孩莉賽爾和弟弟在戰亂中被迫送到寄養家庭,但弟弟不幸死在旅途中,莉賽爾在弟弟冷清的喪禮後偷了一本掘墓工人的手冊,為的是要紀念自己永遠失去的家庭。
莉賽爾藉由閱讀與文字所散發的力量,讓死神驚訝地睜大了眼睛,一面收取戰場上的靈魂,一面思索人性的深奧:為什麼人類一面展現殘酷的殺戮,一面又有發自內心的關愛呢?
《傳信人》
一趟驚奇、神祕又詭譎的傳信之旅,
有笑有愛也有淚!
不滿二十歲的艾德靠開計程車賺錢。他的人生不特別爛,但也不特別好。然而,一切都在他阻止了一樁銀行搶案後改變――
一張寫上陌生住址與時間的方塊A撲克牌來到門前,上面寫著各種荒謬任務,待他完成。艾德的人生也因此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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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媒體,佳評如潮】
朱薩克以細膩手法創作了一個獻給失去、哀傷與罪惡感的作品。
――《出版人週刊》
敘述手法極為錯綜複雜,越過時間、空間,甚至跨過海洋。朱薩克生動地描繪了一幅兄弟群像。他們用盡全力,延續家族故事,並以此找回屬於這個家的平衡。
――《時代雜誌》
這本令人驚豔的作品力道強大,讓人無法抵擋,深深感動。《克雷的橋》鋪展故事的過程就像反轉過來的魔術手法,以各種誤導方式展現傑出的敘述性詭計,必須等到所有元素都在眼前攤開,你才會恍然大悟。
――《華爾街日報》
令人不捨掩卷……你會真心相信《克雷的橋》的角色都是真的,而且忍不住對他們付出關心……感動得令人心痛,又幽默得令人發笑,而且百分之百激勵人心。
――《為妳說的謊》作者,暢銷作家M.L.史黛曼
溫暖而真誠……這是一個愛、藝術與贖罪的故事。有些粗野,有些愉快,時有睿智深奧之語,極度感人。
――《泰晤士報》
在不完美的世界裡,有著不完美的人,而朱薩克決心讚頌他們的奇異與獨特……文筆優美,挑動情緒……《克雷的橋》必定能觸動你的心弦。
――《紐約書評》
作者簡介:
馬格斯‧朱薩克(Markus Zusak) 馬格斯‧朱薩克(Markus Zusak) 一九七五年生於雪梨,父母為奧地利與德國後裔。馬格斯.朱薩克可說是當代澳洲小說界獲獎最多、著作最豐、讀者群也最廣的作家。迄今出版《偷書賊》(木馬文化,2005)、《傳信人》(木馬文化,2008)等書。 經歷過《偷書賊》全球性的成功,朱薩克沉寂數年時光,都是為了醞釀創作生涯中最好的故事。「你總是希望每字每句都能完美,要把故事說對、說好。其實我的心情就像書中的主角克雷,他想造出一座最美麗也最完美的橋――可是內心深處,他知道這不可能做到。但是這個嘗試的動作是美好而且了不起的。我在寫這本書時就是這個感覺。」藉由《克雷的橋》,朱薩克想描繪一個充滿缺陷、彼此恨著又愛著的家族;他想讓讀者感受到文字的生命與力道。對於朱薩克的成功,你可以說他擁有與生俱來的寫作天賦,但這一切更可能歸功於他對完美的追求,十三年間持續創作,未曾間斷。「身為作家,我是這樣覺得:其實你一直處於熱身的狀態。就某方面來說,寫書就是為下一本作品熱身。」這是他的創作之道,而在《克雷的橋》之後,我們必能再次迎來他超越自我的下一本鉅作。 www.randomhouse.com/features/markuszusak Facebook:/markuszusak Instagram: @markuszusak Tumblr: http://www.zusakbooks.com
譯者簡介:
馬新嵐 高雄出身,現居桃園。台灣大學會計學系學士,交通大學管理科學研究所碩士。雜食性讀者,希望每天有36小時。
章節試閱
犯錯狂 從前從前,鄧巴家過往歷史的潮汐中曾有一個女人,她有許多名字;她是個了不起的女人。 一開始,她出生時的名字是潘妮洛普.勒丘什科。 彈鋼琴時獲得的名字是犯錯狂。 流亡過程中,他們叫她生日女孩。 她給自己的綽號是歪鼻新娘。 還有最後的最後,她死去時的名字是潘妮.鄧巴。 她從小看到大的書中,有個詞非常適合描述她成長的地方。 她來自一片潮溼的曠野。 許多年前,一如那些在她之前抵達的人,她來時拎著一只手提箱,以有力的眼神注視一切。 這裡刺眼的光線令她震驚。 這座城市—─ 這裡很熱,野蠻又蒼白。 太陽簡直是野蠻人,是徜徉天空的海盜。 它搶劫、它掠奪。 它什麼都要染指,從最高聳的混凝土,到水面上最小的泡泡。 在她之前待過的國家,在東方集團之中,太陽像是某種玩具或小擺飾。在那遙遠的國度,天氣要陰要雨、要下冰雹或下雪,都由它們控制,跟那顆偶爾露臉的可笑小黃球無關。溫暖的天氣不常,即使是最最乾燥的下午,還是有下雨的可能,毛毛細雨任意濡溼雙腳。此時共產主義歐洲正在慢慢走下坡。 此事從各種方面定義了她:她的流亡,她的孤身一人。 或更精闢地說,孤單,寂寞。 她忘不了降落此地時感受到的驚慌與恐懼。 坐在盤旋的飛機上,從空中往下看,這座城市似乎完全被水包圍(而且是鹹的那種)。可是落地沒多久,她就感受到真正的壓迫者威權,臉上也立刻布滿汗水。下了飛機,她站在一群人中,或說一大堆人,不對,他們根本是某種雜牌軍。大家都同樣驚嚇,同樣渾身汗溼。 經過漫長等待,許多人聚在一起,他們被趕進某座室內停機坪。那些球形的燈都亮著,整個空間瀰漫熱氣。 「名字?」 沉默。 「護照?」 「Przepraszam?(不好意思?)」 「唉唷我的天。」穿著制服的男子踮起腳尖,高高在上看著這群新來的移民,他們的表情如此痛苦、如此悶熱!—─他終於看到他要找的人—─「嘿,喬治!比利斯基!我幫你找到了一個……」 但這個快二十一歲(可是看起來像十六歲)的女孩讓他移不開目光。她緊抓著那灰色的小冊子,捏得像是想從側邊擠出空氣。「呼造。」 她露出微笑—─聽天由命的那種。「好,親愛的。」他打開小冊子,徒勞無功地試圖破解她姓名拼湊出的謎團。「勒卡席—─啥?」 潘妮洛普伸出援手,羞怯但清楚地說:「勒—丘什—科。」 她在這裡誰也不認識。 她在奧地利山間的營區待了九個月,那些跟她同營區的人都逃走了,他們一家一家地被送走,往西越過太平洋。而潘妮洛普.勒丘什科將走得更遠。眼下她先來到這裡,接下來就是去難民營,好好學英文、找份工作,找個地方生活下去。然後……這是最重要的:買個書架,還有一架鋼琴。 一個灼熱的新世界在她眼前開展,而她想要的東西就這幾個。隨著時間過去,她也真的得到了,而且遠遠不只這些。 在這世上,你一定會遇到某些人,聽他們說些不幸的故事,而你不曉得他們到底是做了什麼才落到這種下場。 潘妮.鄧巴,我們的母親,就是其中之一。 重點在於,她不認為自己不幸。她會把一綹金髮塞到耳後,表示自己並無悔恨。她獲得的比過往失去的多太多,對此我大致同意。可是我還是發現厄運總有辦法再找上她,而且多半是在她人生的轉捩點上。 她母親生她的時候死了。 婚禮前一天,她撞斷鼻梁。 接著,當然是後來的纏綿病榻。 她過世的故事更了不起。 她出生時的問題在於年紀與壓力。就生育小孩而言,她的雙親年紀都大,母親在手術中努力掙扎了好幾個小時,筋疲力盡死去。她的父親瓦迪克.勒丘什科也筋疲力盡,但他活了下來,他盡其所能將她養大。身為一名路面電車的駕駛,他很有個性,怪癖也多。大家都覺得他長得像史達林(不像本人,比較像雕像)。或許是因為八字鬍,或許有其他原因,也可能因為這個人總是拘謹,或是因為他不多話。安靜的人往往更引人注目。 不過私底下的他又是另一回事,比方說,他擁有三十九本書,卻特別喜歡其中兩本。可能是因為他在斯賽新長大,鄰近波羅的海,又或者他打從心底深愛希臘神話。無論原因為何,他都不停重讀那兩本書—─或說那兩篇史詩,故事裡的角色總在海上徜徉。長書架歪扭地站在廚房裡,兩篇史詩擺在書架,塞在「ㄏ」的那區。 《伊利亞德》,以及《奧德賽》。 其他孩子的床邊故事是小狗小貓和小馬,可陪著潘妮洛普長大的是快腿的阿基里斯、足智多謀的奧德賽,外加其他希臘史詩的名字與稱號。 呼風喚雨的宙斯。 愛笑的阿芙蘿黛蒂。 製造恐慌的海克特。 以及與她同名的那位,有耐心的潘妮洛普。 潘妮洛普和奧德賽的兒子,深謀遠慮的泰勒馬庫斯。 以及她的最愛: 阿迦門農,諸王之王。 無數夜晚,她躺在床上,倘佯在荷馬所敘說的場景。這些故事一再由人重述,擁有許多版本。一次又一次,希臘船隊揮軍前往深如酒水的海洋,或者挺進潮溼的曠野。他們揚帆航向玫瑰色黎明,而那個沉靜的小女孩為此深深著迷。故事點亮了她嫩薄的臉龐,父親的聲音彷彿越來越小的海浪,拍拂著直到她沉沉睡去。 特洛伊人明日將再次回歸。 明晚,長髮飄揚的希臘軍隊的船將再次啟航,帶她遠走。 除了史詩,瓦迪克.勒丘什科另外又教給女兒一項對生活有正向影響的技能:彈鋼琴。 我知道你在想什麼。 我們的母親受過良好的教育。 她的床邊故事是希臘名著。 還學習古典音樂。 不是這樣。 這是另一個世界,是另一個時代的殘留。這代代相傳的書本收藏幾乎是她的家族僅存的一切,鋼琴甚至是從牌桌上贏來的。而此刻,瓦迪克和潘妮洛普都還不知道,這兩樣東西在後來都變得至關重要。 它們會讓女孩與父親更加親近。 也會讓女孩再也無法回家。 他們住的是三層公寓。 跟其他的街區長得一模一樣。 遠遠望去,他家就像水泥塑型的歌利亞頭上的一盞小燈。 靠近點,會發現屋子簡樸而四面狹窄。 窗邊擺著一架直立式鋼琴,顏色深黑,扎實強壯,光滑如絲緞。每天早晚,在固定的時段,老先生會以嚴謹而沉穩的態度陪她坐下。他的八字鬍貼著皮膚,在鼻子和嘴巴之間散發剛毅的氣氛,只有在替她翻譜時才會動一下。 而潘妮洛普,她彈著琴,專注地看著那些音符。起先是兒歌,後來他送她去上課,去上那些他根本負擔不起的課,所以出現巴哈、莫札特和蕭邦。在練琴的那段時光,外頭的世界往往一個眨眼就變換形貌。天氣從冰寒轉變為強風吹襲,從晴朗變成一片陰鬱。彈奏前,女孩會微微一笑。父親則會清清喉嚨,然後節拍器輕輕地敲。 有時她能聽見他的呼吸聲混在音樂之中,提醒潘妮他的存在,不是大家開玩笑的什麼雕像。可是,就算她能感覺到自己彈錯新練的小節,惹父親發怒,他的臉色還是介於無表情和失控中間。就算一次也好—─她很想看他爆發的模樣,例如用力拍腿,扯著灰白的頭髮。然而他從來沒有失控過,只會拿著一根雲杉樹枝。每回她的手腕姿勢垮下,或者又彈錯音,他就直接抽她指關節。那是很痛的。某個冬日早晨,她依舊是那個蒼白羞怯,縮著身體的小孩;那天她被抽了二十七下,因為她犯下二十七個彈琴的錯誤,父親因此為她取了個綽號。 快上完課了,外面正在下雪,他叫她停下來,然後舉起她的雙手。她的手被打過,這雙又小又暖的手與父親修長如方尖碑的手指形成對比。他輕輕握緊她的手。 「Już wystarczy,」他說:「dziewczyna błędów ……」她翻譯給我們聽,那意思是: 「可以了,犯錯狂。」 那時她八歲。 等她十八歲,他決定要送走她。 讓他們進退兩難的,自然是共產主義。 這個偉大的想法有著無數局限與瑕疵。 可是成長過程中潘妮洛普從沒注意過。 哪個小孩會呢? 他們沒有其他東西好比較。 年月過去,她從不知道這地方、這時期周遭的戒備有多森嚴。她沒有意識到眾人看似平等,但事實並非如此,她從沒有抬頭看過上方的水泥陽臺,以及別人用什麼眼神盯著那裡看。 當各種政治活動鋪天蓋地,政府控管了一切:從你的工作、你的錢包,還有你所有的想法與信念,至少是你對此做的所有發言。只要你有那麼一點可能是團聯的一分子,絕對會付出代價。我說過,大家都在看。 說實話,這個國家一直過得非常艱辛,也很悲傷,入侵這塊土地的人從四面八方而來,由古到今未曾停歇。不過,如果必須二選一,你也許會說局勢是艱辛大過悲傷,即使共產時代也一樣。到後來,那段時期其實是這樣的:你從一條長隊伍移到另外一條,排隊領取藥品、衛生紙,以及倉庫中持續消失的食物。 人們能怎麼辦呢? 他們排隊。 他們等待。 氣溫降到零度以下—─但還是得排。 大家排隊。 大家等待。 因為大家必須如此。 讓我們回到潘妮洛普和她父親身上吧。 對這女孩來說,那些都不重要。至少那時還不重要。 對她來說不過就是童年罷了。 一架鋼琴,結凍的遊樂場,還有週六晚上的迪士尼節目,相對於西方那個恣意妄為的世界,這只是一個小小的讓步。 至於她的父親—他非常小心。 如履薄冰。 他一直非常低調,政治話題一概不談,但即使如此也沒有用。身邊的社會機制全數瀕臨崩解,安分守己也只能讓你稍稍活久些,不能讓你倖免於難。無盡的冬日終將到來,只是沒人料到規模如此空前絕後。於是你又回到工作崗位。 分配到那一點點的工時。 當個友善的人,但是沒有朋友。 然後你回到家,默不作聲但滿腹疑問。 ─—到底有沒有方法可以離開? 答案已然成形,他便開始努力。 這麼做肯定不是為了自己。 也許,是為了女兒。 中間這段時光還有什麼值得一提? 潘妮洛普長大了。 父親明顯老了,他的八字鬍是灰燼的顏色。 這裡說句公道話:其實還是有些好日子,甚至也有非常棒的日子。像瓦迪克這樣一個陰沉的老先生,通常一年會給女兒一次驚喜。他會跟她比賽跑到電車軌道旁,通常會是在某堂收費的音樂課或某場表演會之後。她剛進高中時,他則擔任她的舞伴,動作僵硬,但很沉穩。他們會在廚房空曠的地方跳舞,鍋子被踢得發出巨響,本就搖晃的椅凳翻倒在地,刀叉撞上地板。他女兒會哈哈大笑,男人也會忍俊不禁,露出微笑。 那是世上最小的舞池。 對潘妮洛普來說,她印象最深的記憶之一就是十三歲生日。那天他們去了遊樂場,雖然她覺得自己已經太老,不適合去那裡,還是坐上了鞦韆。幾十年後,她會再一次對著五個兒子中的老四(就是喜歡聽故事的那個),仔細地講起那段回憶。當時她是在生命的最後幾個月。因為嗎啡的關係,她在沙發上一半昏睡一半意識模糊。 她說:「我偶爾還是能看見融雪,看見蓋到一半的蒼白建築物,聽見鏈條嘎吱作響,感到他戴手套的手推著我的後腰。」她得硬扯著嘴角才能笑,她的臉已逐漸壞毀。「我記得自己放聲尖叫,因為怕會盪太高。我求他住手,可是又真心希望他別停下來。」 所以這一切才會如此困難。 在一片灰暗之中,保有一顆彩色的心。 事後回想,離開對她而言與其說是投奔自由,更像遭到遺棄。她也愛著父親,並不想留他一個人,孤獨地與那群在海上徜徉的希臘人作伴。說到底,快腿的阿基里斯在那塊冰雪之地能有什麼用?他終究會凍死。而奧德賽有辦法好好陪伴父親、讓他活下去嗎? 對她來說,答案很清楚了。 並不能。 但是,事情還是發生了。 她滿了十八歲,逃亡任務啟動。 這花了他漫長的兩年。 表面上一切順利,她將高分畢業,去附近的工廠當會計。她會做會議記錄,負責每一支筆,整理文件,釘書機也歸她管轄。這是她的位置,她的立足地,相較之下世上肯定還有其他更爛的選項。 也大概是在那時,她擁有更多音樂裝備,跟許許多多的人一同演奏,或者她也獨奏。瓦迪克很積極地鼓勵她這麼做,沒有多久,她開始需要到外地演出。漸漸,比較沒那麼多人提起各種禁令,因為這麼一來社會將陷入動亂;此外,也不能讓人知道:就算你可以自行離開,卻一定有幾個家人走不了(這是最可怕的威脅)。無論透過哪種方式,總之潘妮洛普獲准穿過邊界,甚至可以溜出鐵幕。然而她從來沒有想過父親正為了她的逃亡鋪路,她只是很高興。 不過到那時候,國家早已岌岌可危。 超市的貨架幾乎全空。 排隊的人變得更多。 有好幾次,外面下雪,接著是雨雪夾雜,然後又變成下雨。他們為了麵包得排上好幾個小時,輪到的時候卻什麼都不剩,他很快就明白了,他知道該怎麼做了。 瓦迪克.勒丘什科。 史達林雕像。 真的太諷刺了,因為他什麼都沒說,就這麼替她做出決定,逼她投奔自由—或者說是逼她接受這個選項。 他日復一日打理著自己的計畫,時機已至。 他會把她送去奧地利、送去維也納,在音樂會上演奏—─一年一度的音樂盛事—─然後叫她永遠別回來。 在我而言,鄧巴男孩的故事就從那裡開始。 他並非一開始就是凶手 一如潘妮洛普,他也是遠道而來,只不過他的出發點仍在這塊大陸。同樣寬敞而炎熱的街道,乾燥的黃土地;鄰近野地長了矮灌木和膠樹,人們東倒西歪、無精打采,身上永遠冒著汗水。 在那個地方,大多事物都只有一個── 一所小學、一所高中。 一條河、一個醫生。 一間中餐廳、一間超市。 噢,有四間酒吧。 小鎮遠端有一座教堂,將裡頭的人小火慢燉。穿西裝的男人、穿印花洋裝的女人,穿襯衫短褲還扣起扣子的小孩,他們都巴不得把鞋子脫了。他小時候想當打字員,跟他母親一樣。她是小鎮上唯一醫生的員工,每天都在診所裡面打字,用那臺鐵灰色的老舊雷明頓。有時她會帶著它回家寫信,並要求兒子提起打字機。「來,秀一下肌肉。」她會這麼對他說:「你可以幫忙拿拿老達嗎?」男孩便會微笑著接過打字機。 她戴的鏡框顏色是接待員常用的那種紅。 她胖乎乎的身子端坐桌前。 她的聲線嚴肅,領子硬挺上漿,她身邊的病患個個戴著帽流著汗、穿著印花洋裝流著汗、帶著流鼻水的小孩流著汗。他們坐在那裡,腿上全是汗。他們聽艾黛兒.鄧巴猶如使出刺拳和左勾拳那樣在角落使用打字機。魏勞赫醫生對病人很有耐心,他每回出現,都有如〈美國哥德式〉那幅畫中手拿乾草叉的農民,露出燦爛的笑容說:「艾黛兒,我們下一個要宰的是誰啊?」 習慣使然,她會去看手上的表格。「接下來是埃爾德太太。」無論她喊的是行動不便外加甲狀腺腫大的女子、爛醉的老頭,或膝上有疤、腳上疹子嚴重的小孩,這些人都會一一起身,冒著汗水走過去,開始吐出各式各樣的抱怨。而坐在眾人中央地上的就是那名祕書的兒子,他正在破舊的地毯上蓋高塔。這孩子看過非常多漫畫,因此得知裡頭描寫的罪惡、混亂,還有那本《碰》。學校裡有些長著雀斑、愛欺負人的傢伙,他會避開那些人凶惡的臉,在候診間玩他的太空梭。這是縮小版的巨大太陽系,位於縮小版的巨大小鎮。 這個小鎮叫羽頓──不過這裡並沒有什麼跟鳥有關的事物。雖然,自從他住到靠近河邊的磨坊街,臥室就充滿群鳥聚集的鳴叫(至少在雨季的時候),還有各式各樣鳥兒的嬉鬧與歡笑。正午時分,烏鴉跳下拖車,把死在路上的動物當午餐。傍晚,鳳頭鸚鵡發出尖嚷,炎熱的天空中飛過幾抹黑眼珠、黃頭羽的白色身影。 不管有沒有鳥,羽頓聲名遠播的另有其事。 這裡有農場、有牲畜。 有好幾座深不見盡頭的礦坑。 更重要的是,這裡是火焰的領地。 在這個小鎮,一旦警報器響起,所有男人(和幾名女人)都會穿起橘色連身制服,走進火焰之中。大多時候,他們能夠伴隨著光禿焦黑的景色全身而退,但某些時候,火焰怒吼得比平常更旺盛,也許三十幾個人走進火場,但只有二十八、九個蹣跚回來。人人眼神都很憂傷、都在咳嗽、都很安靜。在那些時候,四肢細瘦的小男孩、小女孩或長者會聽到「孩子,我很遺憾。」或「親愛的,我很抱歉。」 在成為凶手之前,他叫麥可‧鄧巴。 母親是他唯一的家長,他是家中唯一的孩子。 你應該看得出來,在很多方面,他幾乎跟潘妮洛普呈現完美對稱,他們相似又相反,那種對稱性彷彿出於設計,或可說是命中注定。她來自遙遠而潮溼的地方,他的家鄉則偏僻且乾燥;他是單親媽媽的獨生子,她則是單親爸爸的獨生女。此外,也就是我們即將見證最了不起的鏡像,最真確的命運對比,她練彈巴哈、莫札特和蕭邦,而他也有為之著迷的藝術類型。 某個春日的休假日早晨,麥可八歲,坐在候診室中,外頭氣溫足有三十九度─—門框上的溫度計這麼顯示。 哈蒂先生是這兒的郵差,他卡在門口陷入麻煩。麥可把手上的灰色小玩具留在腳邊,走過去幫忙困擾的郵差。他的站姿彷彿無助的彌賽亞,身後一片恍若地獄的光芒。 「嘿,麥奇。」 他討厭人家叫他麥奇,原因不明。不過年紀尚幼的麥可‧鄧巴擠到門邊,放他進門。隔著一段距離,郵差聳聳肩。他的上衣掉了一顆鈕扣,位置就在那個拚了命往外凸的肚子上。 「盒子裡面放什麼?」 「小鬼,我才剛送來呢。還是說,我放在這裡交給你來處理?這東西寫說要寄到你家給你媽,不過我覺得應該直接拿過來。你打開吧。」 大門闔上時,麥可又看了一眼。 他懷疑地繞著盒子轉來轉去看,因為他發現自己知道那是什麼,他看過那種盒子。 頭一年,盒子由人親自送到,附上弔唁及一小堆不怎麼新鮮的司康餅。 第二年,盒子擺在門口。 而今年,直接郵寄。 麥可去拿來剪刀,心裡一點也不期待。男孩拿出某種塑膠製的雲霄飛車,兩邊底部套了算盤般的珠子,有幾個樂高,大的,那種給兩歲小孩玩的。 接下來出現一隻泰迪熊,眼睛剩一隻,鼻子剩半邊。看到沒?被弄得多慘?也許是在某個孩子家中,介於臥房與廚房之間的黑暗走道上弄壞的。 此外還來了一些《瘋狂》雜誌。(好吧,這還不錯,雜誌很棒,雖然每本最後面的回函都用掉了。) 最後這個很怪,這是什麼? 這到底是什麼? 這些人是在開玩笑嗎? 因為那裡面,襯在箱子最底部的是一本月曆,標題是《改變世界的男人》。所以是叫麥可.鄧巴在裡頭挑個新的父親形象嗎? 當然好啊,他直接翻開,一月,甘迺迪。 或四月,埃米爾.扎托佩克。 五月,威廉.莎士比亞 七月,斐迪南.麥哲倫。 九月,艾伯特.愛因斯坦。 或十二月,翻開的紙頁上印著那人的簡介與作品。他是個矮小的男子,歪鼻子,隨著時間推移,這人將成為麥可‧鄧巴景仰的一切。 是的,那人就是米開朗基羅。 博那羅蒂家的第四個孩子。 關於艾黛兒.鄧巴,這名紅著眼睛的助理,有一點需要注意: 她是個實際的女人。 她看了麥可手上裝著樂高和月曆的盒子,皺起眉頭、推推眼鏡。「那個月曆……已經有人用過了?」 「對。」突然之間,他的語調中帶著愉悅。「我可以留著嗎?」 「但那是去年的……好吧,讓我看看。」她翻著月曆,沒有太大反應。或許她想過要去找那個負責寄這個爛慈善箱的女人,但她沒這麼做。她嚥下怒火,將情緒裹在嚴肅而且得宜的聲線中,跟她兒子一樣。她繼續說:「會不會有份月曆的主題是改變世界的女人呢?」 男孩不知所措。「我不知道。」 「那你覺得應該有嗎?」 「我不知道。」 「你很多事都不知道,是不是?」她放軟語調。「這樣吧……你真的想要這東西?」 由於現下他可能得不到這本月曆,導致他真的非常想得到它。麥可以非比尋常的氣勢點著頭。 現實生活中住在那汗流浹背小鎮上的男孩,同時間擁有了另外一組時間軸。麥可獲得最接近父親的事物就是掛在牆上那幾張紙,上面印了由古至今諸多偉大人物。幾年下來,他必然會對那些男人產生好奇心。 十一歲時,他認識了艾伯特.愛因斯坦,查詢了他的生平。關於相對論,他一無所知,他只知道那很厲害。不過他很喜歡印在月曆中間的圖片。那個老人家頂著一個刺蝟髮型,吐出舌頭。十二歲時,麥可會在睡覺前想像自己跟著埃米爾.扎托佩克,這位捷克傳奇長跑選手在高山上進行訓練。十三歲,他則對貝多芬的晚年滿腹好奇,想知道要是聽不見自己彈奏的音符是要怎麼辦。 然後他十四歲—─真正的衝擊來到。那是十二月初,他撕掉釘子上的那一頁。 他在那兒坐了一會兒。 接著又過了一會兒,麥可還是兩眼發直。 「我的天啊。」 那是幾年前的月曆了,他看著最後一頁。未來,他將會有許多早晨與黑夜凝神注視那個巨人,大家比較熟知的名稱是Il David,或大衛像,然而此時此刻,這是他第一次看見它。麥可在瞬間做出決定,全心全意這麼讚嘆。等他終於站起身,甚至無法確定自己在那兒待了多久,又花了多久的時間看著大衛臉上的表情—一座正在下定決心的雕像。它堅決;它害怕。 角落還有一張比較小的圖片。是西斯汀教堂中的創世紀,教堂穹頂。 他再次說出口—─ 「我的天……」 怎麼有人能創作出這樣的作品? 於是他去借了些書。羽頓的公立圖書館和高中圖書館,米開朗基羅的相關館藏總共三本。起先他一本看完再接下一本,後來又同時讀了好幾次。他每晚都看著那些書,檯燈一路亮著到早上。麥可的下一個目標是臨摹其中的一些作品,接著默記,並重新畫出來。 有時他也想知道自己為什麼會產生這樣的感覺。 為什麼是米開朗基羅? 他發現自己會一邊穿越馬路一邊默念他的名字。 或在心中列出最愛作品,不按特別順序。 半人馬之戰。 大衛像。 摩西像。聖殤。 囚徒們,或者,也有人稱為奴隸們。 麥可.鄧巴和大多數人一樣為大衛深深著迷,然而他也喜歡這幾名受盡折磨又美麗的囚犯。有時,他會想起某句臺詞或某個神情,而後寫到紙上。有時,他因此有些不好意思,他真心希望自己就是米開朗基羅,或至少成為他一、兩天。麥可常會清醒地躺在那兒,沉浸在無邊的思緒中。不過他很清楚,他根本晚了好幾個世紀,而且羽頓離義大利也很遠,還有—我認為這部分最棒了,他在學校的美術成績向來不好,十四歲時,美術課甚至不在他的必修之中。 而且他家的天花板是平的,三乘四公尺。 找尋者 在過去,有幾個逐漸明確的事實。 我們的母親死了。 我們的父親逃了。 一週之後,克雷開始找他。 我們都是一樣的。克雷也想他,但他想念的方式特別筋疲力盡。 失去潘妮已經夠艱難了。 關於她的事,至少你還知道該如何應對,這是死亡的美麗之處,它非常明確。關於我們的父親卻還有太多疑問,關於他的想法也危險許多。 他怎麼能離開我們? 他到底去了哪裡? 他還好嗎? 一週後的那天早晨,克雷發現自己醒了過來,穿戴整齊地站在臥室裡。不久後,他就出門。他必須填補那個空缺。這個反應來得突然,卻非常出於直覺。 他上街跑步。 如我所說,克雷就這麼喊著:爸!爸!爸,你在哪裡? 但他不太有辦法喊出來。 那是個涼爽的春日早晨。 他頭一次溜出家門、賣力狂奔,走在天色未明的清晨裡,心頭突然湧上一股恐懼與興奮。他不知道自己要去哪兒,等到他終於開始在心裡大叫,就發現自己迷了路。然而他很幸運,最後仍晃回了家裡。 一回到家,就看到我在門廊上。 我走下臺階,拎起他的領子,伸出一隻手臂,把他扯到身邊。 他第二次跑出去就是隔天,我就沒那麼寬宏大量了。我還是扯了他的領子,不過改成拖著他穿過草坪。 「你到底在想什麼?」我問:「你到底在幹麼?」 克雷似乎挺開心的,完全壓不下來,可是他馬上又忍了下來,雖然是暫時的。 「你到底有沒有在聽?」 我們停在紗門前面,這個男孩光著腳,腳底很髒。 我說:「你得跟我保證。」 「保證什麼?」 這時他才注意到自己腳上有血,簡直像是腳趾中間生了鏽。克雷好像很喜歡,對著血跡露出微笑。他似乎非常中意那些血。 「他媽的,你猜猜看啊!他媽的別再給我這樣不見人影!」 那人不見人影已經夠糟了。 我這麼想著,卻還無法說出口。 「好,」他說:「我不會再那樣了。」 克雷承諾,但他撒謊。 好幾個禮拜,他每天早上都跑出去。 有時我們會出門,找尋他的蹤影。 此時想想,我也不知道我們為什麼要那麼做。 有次我們還真的在外面發現了他。 那天是星期二早上七點,我上班快要遲到了。 這座城市涼爽多雲,瞥見他的是羅里,我們在東邊好幾個路口之外,羅吉拉與賀卓真大道口。 「看那兒!」他說。 我們一路追著他到艾傑巷(巷底堆了一排裝牛奶的木箱),把他摔到圍牆邊。我的大拇指上插滿冰冷的灰色碎片。 「媽的!」亨利大叫。 「怎樣?」 「我覺得他剛剛咬我!」 「那是我的皮帶頭!」 「壓好那邊的膝蓋!」 或許克雷還沒意識到,但他已在內心深處認真發誓:他永遠不要再像那樣被人扣住—或者至少不要那麼輕易地被拿下。 可是在那個早上,當我們推著他穿過街道回家,就連他也搞錯了一件事, 他覺得一切都結束了。 其實不然。 要是幾個月前沒有發生那件事,要是麥可.鄧巴沒有拖著他到後院,那我可以幫他一把,由我推著他穿過玄關,把他甩進後院,「碰」一聲把梯子架上排水溝。 「好了,」我對他說:「爬上去。」 「什麼?爬到屋頂嗎?」 「照做就是,否則我打斷你的腿,看你到時怎麼跑!」等到克雷爬上屋脊,他終於明白我在說什麼了。 而這甚至讓他的心情更加沉重。 「懂了沒有?你看到市區有多大了嗎?」 這讓他想起五年前的某件事。那時他想做個專題報告,主題是世界上的每項運動,他要潘妮買一本關於新型運動的書。印象中,他只需要列出自己所知的每個運動。第一頁寫了一半,他才列出少得可憐的八個項目,便清楚意識到完蛋了。此刻他就是這個感受。 在屋頂上,都市看起來更大了。 他可以從這裡看見市區的每一個面向,都在眼前。 這裡巨大廣袤、無比龐然。這是他聽過的形容詞,用來描述打不倒的事物。 有短暫片刻,我幾乎要心懷歉意。不過我無論如何得叫他回家。「小子,你想跑多遠都可以,但你是永遠都找不到他的。」我望著遠方的房子,看著數不盡的斜屋頂。「克雷,他走了,他殺了我們,他殺死了我們。」我逼自己說出這話,我逼自己感到樂意。「過去的我們已經一點都不剩。」 那日的天空是毯子般的灰。 我們身邊除了城市什麼都沒有。 在我身旁有個男孩,以及他的光腳丫。 我們都在想,他殺了我們,而且我們知道,某種層面來說,這是真的。 凶手的綽號於彼日誕生。
犯錯狂 從前從前,鄧巴家過往歷史的潮汐中曾有一個女人,她有許多名字;她是個了不起的女人。 一開始,她出生時的名字是潘妮洛普.勒丘什科。 彈鋼琴時獲得的名字是犯錯狂。 流亡過程中,他們叫她生日女孩。 她給自己的綽號是歪鼻新娘。 還有最後的最後,她死去時的名字是潘妮.鄧巴。 她從小看到大的書中,有個詞非常適合描述她成長的地方。 她來自一片潮溼的曠野。 許多年前,一如那些在她之前抵達的人,她來時拎著一只手提箱,以有力的眼神注視一切。 這裡刺眼的光線令她震驚。 這座城市—─ ...
作者序
繁體中文版序──回家的橋,也是離家的橋 馬格斯.朱薩克 寫完《克雷的橋》一年後再為它寫序,有種回到家的感覺。這使得我再一次想起這本書,以及書中角色伴我度過多麼長的一段時間,我想他們應該會和我在一起一輩子吧。當我終於將書完成,眾人說:「你一定很開心。」但事實是,不知怎麼,我有種失去親人的感覺。經過多年掙扎與懷疑,恐懼與努力,和許許多多的快樂,我不禁想,沒了克雷、沒了鄧巴家那些男孩和他們的父母,麥可和潘妮洛普,我該怎麼繼續下去。我也會想念凱莉,她是克雷最好的朋友,一名騎師學徒,另外還有那五隻居住在鄧巴家的動物。完成《偷書賊》後的十三年間,這些角色在我心中,也在我身旁。他們是我的朋友,也是最了不起的對手。他們是我身為作家最大的挑戰,也是最大的喜愛。從過去到現在,我一直都是鄧巴男孩。 這個靈感第一次是出現在我二十歲。(寫下這句話時,我已經四十三歲了。)那個時候,我全心投入作家這個職業,即便當時遭遇的多是挫敗。我總會在住家附近散很久的步。其中一次散步時,我在心中看見一個正在建橋的男孩,並為他取名「克雷頓」(Clayton)。我本來打算將書命名為《克雷頓的橋》(Clayton’s Bridge),幾個月後我又想:不,不要叫《克雷頓的橋》,叫《克雷的橋》(Bridge of Clay)好了。這個改變為我的靈感注入全新深度的意義與情感。我見到一個以石頭或木材當材料建橋的男孩,但這材料中也包括了他自己。他將自己的整個人生鑄進橋中。就這個靈感而言,若以英文的角度來看,克雷(Clay)同時可當作名字,也是一種建材:黏土。黏土可以塑造出任何事物,但需要火焰使其定型……於此,我見到一個全新的故事開頭成形,以及一個確切的結局。只是還沒準備好下筆寫它。 嚴格說來,我在二十幾歲前半曾試圖將故事寫成另一種版本,卻也很快地發現,我寫出來的東西跟想要的並不一樣。你總是在找一個能將心中感受轉化為紙上文字的方式。所以我先將《克雷的橋》放到一邊,書一本接一本出,直到我創作的第五本作品,也就是《偷書賊》出版。我想,該是時候再來挑戰這個男孩、他的橋,以及他對偉大成就做的嘗試了。 我開始蒐集新點子是在二○○六年。這些點子包含一個五兄弟的家庭,一名從東歐前往澳洲的母親,還有一個深深著迷於米開朗基羅的父親,尤其是大衛像,以及他未完成的作品,奴隸們(又稱囚徒們)。當我想著潘妮洛普.鄧巴帶著一只手提箱,裡面放了兩本書(《伊利亞德》與《奧德賽》),就這樣從歐洲來到澳洲的畫面,真心相信我有了必要的元素。我們時常覺得自己像是住在一個渺小的郊區,但在這樣的一個地方,有著艱苦而殘破的一家人,受到旅途與笑聲、美好的生活和悲慘的死亡撼動。更有一個男孩,他受盡一切苦楚,只為將全家凝聚在一起。我想將所有美好、所有悲劇與所有勇氣全放進這個設定在郊區的故事中。 最後,我覺得應該可以稍微談談書中、故事中的那些橋,尤其是這本書。敘述者(克雷的大哥馬修)時常對讀者講起,他做為這個故事的作者與做為聽眾的讀者間的連結。我也常想像這件事。我地球一隅寫作,而這些字句延伸遠走,來到閱讀這本書的讀者面前,不管他們身在何處。這麼一來,即便是在我寫作的當下,讀者也成了故事的一部分。 如果用更直接,更故事導向的說法,那麼《克雷的橋》中的橋梁隨處可見。尤其,克雷是為了將他的家人凝聚在一起才建橋,但同時也是為了找到一個離開的方式。那座橋的方向能通往家,也能離開家。而馬修也在建他自己的橋。他不僅是想了解自己的弟弟,更是為了理解自己有多麼愛他。就是因為這樣,他才要寫這個故事,這些字句都是愛的證明。 創作《克雷的橋》時,我遭遇許多挑戰,並靠著意志力讓書得以成形。我認為,我之所以在《偷書賊》後花上十三年才完成此書,是因為我一直想在寫作上超越自己,我向來以此為目標,想抓取稍微超出能力範圍的成就。有時我會覺得,這好像是自己與自己在爭搶世界盃寫作冠軍。但如今一切都結束了,我知道我已盡了全力。故事中的橋是克雷,但這本書則是我。暫且不管其他人怎麼看,我知道這本書是以勇氣寫成。就目前而言,我已十分欣慰。我希望你也能在書中找到勇氣,在這些角色中找到善意。 在此致上最高的祝福與敬意 馬格斯
繁體中文版序──回家的橋,也是離家的橋 馬格斯.朱薩克 寫完《克雷的橋》一年後再為它寫序,有種回到家的感覺。這使得我再一次想起這本書,以及書中角色伴我度過多麼長的一段時間,我想他們應該會和我在一起一輩子吧。當我終於將書完成,眾人說:「你一定很開心。」但事實是,不知怎麼,我有種失去親人的感覺。經過多年掙扎與懷疑,恐懼與努力,和許許多多的快樂,我不禁想,沒了克雷、沒了鄧巴家那些男孩和他們的父母,麥可和潘妮洛普,我該怎麼繼續下去。我也會想念凱莉,她是克雷最好的朋友,一名騎師學徒,另外還有那五隻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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