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為什麼你的上司領超多錢
呆伯特:「鮑伯,我覺得其他人老在扯我後腿。我認為他們之所以會抹黑我,是為了要顯現他們的優越感。」
鮑伯:「你的想法聽來很蠢。」
─《呆伯特》作者亞當斯(Scott Adams)
臨死前希望多花時間上班的人恐怕不多。
職場生活為什麼叫人如此身心交瘁?同事為何老在背後捅你一刀,而白癡主管卻能坐桃花心木辦公桌且領取高薪?為什麼你空有一身好本事卻懷才不遇?現在的職場常被挖苦說成世界上最無厘頭的地方,真的所有事都能找到理性的解釋嗎?這會讓你覺得心裡舒坦一些嗎?或者反而更加氣人?
職場所有問題的根源都是相同的。要完美地經營一家公司,你需要掌握誰有才幹、誰為人誠實、誰做事賣力等資訊,然後再根據它們來敘酬,但這些極其重要的資訊大多都很難發掘出來,或者據以採取行動,因此很難根據某人的真正價值來決定待遇。但為了避開這個問題,結果又出現許多荒誕不經的事,例如合情合理的薪資給付辦法,會製造讓人討厭的副作用,包括鼓勵見利忘義和給主管過高的薪酬;令人遺憾的是,這些事並不可望就此改善,「理性的世界,不見得是完美的世界」,沒什麼地方比職場更適用這句話了。
要了解這點最容易的方法,也許可以先來看幾則故事。這幾個例子的工作生活簡單又文明,而且勞動者所交出的績效明顯是容易衡量的。
擋風玻璃安裝工人的效率
喜福來玻璃公司(Safelite Glass Corporation)的新老闆史塔格林(Garen Staglin)和巴洛(John Barlow)始終高興不起來,原來是因為員工幫客戶替換擋風玻璃的速度慢如牛步,他們希望能更提升效率。
喜福來玻璃的員工是按時計酬,所以無論是賣力工作,還是上班偷看《花花公子》(Playboy)雜誌,根據雇用合約給的薪資都是相同。也許這是根據心理學家的智慧所設計的,專家們認為,論績效計酬只會壓抑「內在的動機」,也會抑制打從心底想把工作做好的熱情。另外,員工當然也要承擔同儕犯錯的壓力,所以當前一名工人把有瑕疵的擋風玻璃安裝到車子裡時,另一名工人(他非常清楚是誰把事情搞砸的)就得協助善後,立即矯正同事犯下的錯誤;一般認為,它與實施把事情第一次就做對的薪資獎勵措施相比,前者是更有效的方法。
不過新老闆史塔格林和巴洛卻不這麼想,他們相信員工是理性的,所以只要給工人更多薪資獎勵,他們就會快速地安裝更多的擋風玻璃;相反地,假設你冀望員工能在無薪資獎勵之下自動修正工作瑕疵,並且小心翼翼不再犯錯,這其實是天方夜譚,因為這根本讓員工更提不起勁。史塔格林和巴洛認為,這才是真正違背了人們的內在動機論。
但他們居然做對了!新的按件計酬制度使喜福來的生產力快速攀升,每單位員工的工作量增加約五○%,其中一半的效果是來自於員工更賣力地工作,另一半則是因為速度最快、技術最熟練的員工能賺到比以往更高的薪資,因此更喜歡待在公司繼續賣命;而速度慢、笨手笨腳的員工則因為沒賺多少錢,只好摸著鼻子另謀生路。因此,整體工作品質和業績不但提高,施工不良的數量也同時大幅降低了。
誰敢說郵差不會偷信
事實上,喜福來的例子並不多見,通常在三十種職業裡只有一種採用按件計酬制。那麼為何大部分人都不簽訂績效合約?關鍵在於,喜福來員工的績效比較容易衡量,尤其在電腦系統的輔助下,老闆能同時追蹤工作的數量及品質,所以很容易看出誰的表現最佳。當我說「依績效論酬,可以鼓勵好績效!」,這句話是正確的,但有個十分重要的前提:必須績效是可以衡量的,然後再據之論功行賞。喜福來和李維特正是如此,可惜大部分的工作沒那麼簡單。
例如會計師或者審計師的工作就很難衡量。要知道審計師有沒有把工作做好,必須找第二位審計師來審查第一位,但這樣的費用可不便宜。而且接下來還有個問題:要不要找第三位審計師來審查第二位?另外,郵件遞送工作也不容易難衡量,雖然你能追蹤包裹的流向,卻沒辦法檢查聯邦快遞(FedEx)員工有沒有面帶微笑服務顧客;而價值較低的平信,當然更不容易做到,有誰敢說郵差不會偷信,或在每個月的第一個星期四晚上偶而喝得酩酊大醉,然後再把星期五的郵件一股腦兒丟進垃圾桶?顧客的投訴可能使他的惡行曝光,但如果郵件只是零星遺失,有誰會知道?
而且就算績效能衡量和設定目標,但也經常被操弄。假如你的工作是處理顧客投訴,公司規定不能讓任何一位顧客等候回覆超過十天,於是你為了達成這個績效目標,會優先選擇處理等了七、八天的顧客,因為處理剛來投訴的顧客,對你沒什麼好處,這樣一來你的平均回覆時間就容易被拉長。接著,有個新目標下來了:將平均反應時間壓到最低;你又會根據新目標績效的誘因,將容易答覆的問題先快速回信,暫時把不好解決的投訴擱置一邊,結果平均回覆時間果然縮短了,可是最需處理的客訴,卻永遠得不到答覆。然後,第三個目標下來了:需同時達成之前的兩個目標,你當然辦得到,而且還能申請很多加班費。於是,第四個目標下來了:限制加班費,因此你只好三言兩語回覆顧客:「您好!感謝來電,您所說的事,恕我們無能為力,客服部敬上。」
從蘇聯的獨裁政權、地方議會到我們許多人投身其中的一般企業,所有的官僚機構都為這些問題所苦。經理人很難一一 訂出細節,或告訴員工該做什麼,以及判斷必須做的事是否正在進行;也因為必須時常絞盡腦汁處理這些事,所以職場生活常令人備感挫折。有時問題在於,根本無從判斷優秀員工和懶惰騙子之間的差別,在此束手無策之際,你似乎也只能高舉雙手向蒼天祈福了。
而比這更加常見和令人懊惱的是,你明明知道是誰表現最佳,但卻沒辦法直接獎勵他為公司所做的努力或貢獻。要知道為什麼可能發生這種事,我們有必要親自到賣場去走一趟。
超市櫃檯收銀員的戰爭
經濟學家馬斯(Alexandre Mas)和莫雷提(Enrico Moretti)表示,一家超級市場的主管利用六家分店和三百七十位收銀員的掃瞄器,提供兩年的電腦紀錄,它可以追蹤每次收帳的「嗶聲」或每一筆交易,從而了解收銀員的生產力細節。他們能夠衡量每位收銀員每秒的生產力,並且發現生產力取決於同一時間和什麼人一起工作。
馬斯和莫雷提發現,當動作快速的員工坐在你身邊,你馬上就會開始用比較快的速度掃瞄商品,你會這麼做是因為不想被人指責懶惰,而不是因為受到他們速度的鼓舞。但是馬斯和莫雷提觀察到超級市場結帳櫃檯的安排是:每位員工都面向另一位同事的背部,同時他們也發現,收銀員看到速度較快的同事背部時,自己的速度並不會加快;唯有快速度的同事看著他們時,才會加快自己的步調。
這項研究發現相當有趣,但超市對這項研究結果的反應,更令人玩味。經理人承認,從掃瞄器的紀錄的確能清楚看出哪些人賣力工作,哪些人怠惰,他們大可根據馬斯和莫雷提的研究發現,把速度較快的收銀員放在速度較慢的人員後面。若照此方法持續一年,他倆估計可以省下所有分店中十二萬五千小時的人力,合計兩百五十萬美元左右的工資、醫療保健和其他的人工成本等。
但超級市場經理人卻沒有借重經濟學家提供的資訊,明確修改勞工合約條款,也沒有調整員工的工作時數,以及改為論件計酬制。超市依舊按時計酬,並且允許員工自行排班,這麼做的部分原因在於:工會反對按件計酬,以及員工高度重視能夠自行排班的制度。
從另一方面來看,如果改按嗶聲計酬、調整收銀員位置,或是給速度較慢的員工製造壓力,沒錯!結帳速度的確會加快,但有時很可能也會弄巧成拙,進而在結帳櫃檯製造更多問題。例如因為掃瞄不當而受損的商品會增多,而且收銀員會理性的拒絕花時間處理顧客的詢問或抱怨。
也就是說,這家超市雖然擁有值得信賴的評估資訊,卻不願意直接寫進合約,於是情形最後演變成:主管明知道菲爾時常偷懶、鮑伯老是給顧客色瞇瞇的感覺、慢動作莉亞即使超時工作仍保持笑臉迎人、負責的蘇珊一定工作做完才下班等現象,但是卻無法做任何改善。每年檢討薪資、決定升遷或遣散員工時,明明經理人也看掃瞄器提供的資料來考慮這些事,但他們就是不方便寫成白紙黑字,因為一旦把它們寫成按件計酬的合約可就不妙。
操弄世界紀錄的撐竿跳選手
不要太過依賴客觀的績效數字是有道理的,因為這些數字通常容易被操弄。
例如傑出的撐竿跳選手布卡(Sergei Bubka)就常略施小計,以順利贏得按績效計酬的獎金。由於每次刷新世界紀錄就有獎金可領,因此他總是盡可能以最小的差距小勝上一次的紀錄,而不要一舉就跳出最好的成績,比如他就經常以一公分之差締創新紀錄,直到一九九○年代中期,他超越自己最好的紀錄,再也無法刷新最近的高度為止。
敘獎辦法固然有助於寫下無數次的世界紀錄,布卡卻可能因此不願在公開場合跳出最好的成績,或許也只有他和教練們在私底下練習時,才會有人知道他的真正撐竿跳實力。不是所有客觀的績效數字,都如此容易被愚弄(或坦白說是設計不良),不過,聰明的經理人都知道,這些風險往往會潛伏在表面之下,即使有些績效可以衡量,但通常卻有扭曲員工努力之虞;就像前述超級市場經理人所害怕的,如果你只看速度來敘酬,那麼理性的員工就不會給你品質,因此當經理人在面對這些工作時,需要考量整體的績效量數。
通常,主管會理性地獎勵員工。他們會採取自由裁量權來獎勵,不會很具體地寫下績效數字,也不會把「工作做好」的定義講得太明白(但主管會振振有詞地強調:雖然他們沒辦法定義什麼是把工作做好,但只要看到就會知道了)。
有了加薪、升遷和發放獎金的裁量權,主管便擁有很大的彈性,雖然這是大家都知道的,卻沒人能以在法庭上的作證方式論賞行罰。故事就說到此,不過其中有個重要的問題是:如果績效獎金是完全自由衡量的,主管便可以講話不算話,甚至不予以發放獎金,導致員工得不到激勵。經理人只表示要給部屬加薪和升遷,卻說不清楚內容和衡量標準是什麼,既然經理人是個相當滑頭的人物,我們為何要相信他的承諾?
錦標賽理論
職場薪水的競賽彷如網球錦標賽,經濟學家發現這個觀念並稱為「錦標賽理論」(tournament theory),它能精準地解釋職場的不幸事件。
在錦標賽中都是依據相對表現給予獎金,網球錦標賽贏家所獲得的獎金,幾乎可以保證是輸家的兩倍,同時能取得晉級機會。依相對績效給予獎金有它的優點,尤其是在某些很難客觀評量的領域,例如,我們可以藉由用銷售量來客觀判斷,暢銷作家李維特賣的書多過諾貝爾得主傅利曼(Milton Friedman),但如果換成是比較費德勒(編註:Roger Federer,出生於瑞士,二○○四年登上職業網球男子單打排名世界第一至今)和美國網球名將馬克安諾(John McEnroe),便很難客觀地鐵口直斷誰的網球水準技高一籌;這就是為什麼李維特可以按書籍銷售量的「絕對績效」敘酬,而費德勒卻必須以在溫布頓網球賽擊敗納達爾(編註:Rafael Nadal,出生於西班牙,目前是世界排名第二的男網選手)的「相對績效」來敘酬。事實上,費德勒僅能藉由錦標賽中擊敗對手才能得到獎金,而這足以鞭策他充份發揮實力。
你可能會認為費德勒的表現很容易以客觀來衡量,但事實上決定他所領的金額是相對的,而且比賽所有統計數字都是從費德勒和對手打球結果記錄,包括發球得分、接發球直接得分,甚至無壓力下失誤的次數等。如果說「費德勒打得比馬克安諾好」是個主觀判斷、「費德勒三十五次發球得分」則是客觀的陳述,但後者會因為不知道對手是誰而顯得難以判斷。
以上是網球錦標賽的情形,那麼職場上的錦標賽呢?其運作模式如下:主管允諾發給部門績效最佳員工一千英鎊作獎金時,常常沒有明講卓越績效的標準,故意預留彈性空間,但是部屬仍篤信主管的獎勵措施,因為主管也不致於敢食言而肥。坦白說,跟職場錦標賽相比,網球錦標賽的贏家會更容易確定薪酬。但不妨反過來想想,如果手上握有許多資訊的經理人(例如前述擁有詳盡資料的超級市場經理人),都能善用且將它加註於合約中,即使很難選出哪位員工表現最好,但根據客觀標準評估每人的相對表現,通常也會比較正確。
職場背後傷人誘因
有些職場錦標賽也會明白表示:發獎金時,不只頒給最佳員工,有時連第二名和第三名也有機會得到。但由於獎金額度有限,相對來說,你的表現愈好,其他人拿到的錢就愈少,而且競賽獎品也有可能換成升職機會。另外,錦標賽也會確保員工免遭受池魚之殃,例如公司受到經濟衰退、同業競爭和颶風等影響時,藉以強化員工賣力工作的誘因。
看似職場一切合乎理性,其實也不然,錦標賽就是讓工作場所變骯髒齷齪的主因之一。例如,雖然網球選手費德勒不會卑鄙到將對手的兩條鞋帶綁在一起,或是將網球拍的網線換成義大利麵條,不過運動員耍小動作是時有所聞的,而且這些動作經常被解讀為比賽的一環。所以,當公司計劃頒發大額獎金給優秀員工時,有些人會先把自己的工作做到最好,有些人則利用另一種方式贏得比賽:例如想辦法讓同事做得很差。
因為錦標賽式的獎勵,給了員工彼此在背後傷人的誘因。有項研究比較了澳洲二十三家公司,發現會給最佳員工加高薪的公司,最能激勵所有人加倍努力工作,包括員工甚至會自動減少休假,這一點其實正如我們所預料;但這項研究也同時發現,那家公司員工會懷有私心地拒絕出借各種設備和工具給同事。
有些人事專家指出,錦標賽因為不公平所以無法激勵員工,但這種說法有欠公平,應該說它有很好的激勵效果,但遺憾的是,除了激勵員工努力工作,卻也同時激發暗箭傷人。如果你想對部屬採用錦標賽式的升遷和績效敘酬制度,那麼你首先要仔細判斷,每位員工投入改善績效的努力,是不是多於扯別人後腿所花的心血;畢竟連競爭最激烈的網球錦標賽,也不會讓選手有傷害雙打的搭擋的誘因;更何況你是經理人,務必要牢記此事。
工作升遷九五%看運氣
同事間的過度激烈競爭,這當然不是唯一令人心情沉重的職場現象;另外一個叫人驚訝的是,許多員工只因為運氣好就得到獎勵。如果職場錦標賽中的運氣成分較多,那就一定要先擴大贏家和輸家之間的薪酬差距,才能真正激勵員工。因為假設你想升遷的機會,九五%得看運氣,五%才靠努力,偷懶似乎變成是合理的行為,就像中樂透頭獎百分之百都是靠運氣,一點都不需要努力,怎麼還可能有人會為了中樂透頭獎而努力工作?(或許這能解釋為什麼有那麼多遊手好閒的人喜歡買彩券),不過話說回來,如果工作額外努力一點就能贏得五%的中獎機會,你當然會竭盡所能去爭取,畢竟獎金實在太誘人了。這聽起來似乎不甚合理,但卻完全符合事實的邏輯。
而職場生活也一樣:如果努力工作就是成功關鍵,員工會知道要比同事更賣力打拼才能保證獲得加薪;相反地,如果運氣才是決定誰能成功的重要因素,那就一定要讓輸贏兩者之間的獎金相差懸殊,才能鼓舞員工的工作士氣。
有愈來愈多的證據告訴我們,上述理論最能解釋為何職場容易令人生厭。但事情還沒結束呢!隨著員工職位往組織上層攀升,錦標賽也必須提供愈來愈荒謬的超高薪酬。因為只有當你剛從最低層級升遷時,可接受小幅調薪,那時升職開啟了無限可能,未來還有許多油水更豐的升遷機會在等著你;但是當你愈來愈接近事業生涯頂端時,你就不再會因為未來的無限願景而努力工作,屆時唯有超高額的薪水支票才可能激起你的鬥志。
錦標賽理論的創始人之一、經濟學家拉齊爾(Ed Lazear)曾說:「副總裁所領的高薪,對他本人的激勵作用,其實還遠不如對他助理的激勵那麼大。」聽了這段話,你應該終於搞懂了,因為連經濟學家都不敢裝模作樣地保証,你的主管值得領那麼高的薪水,或者高薪能發揮什麼作用。
歷經時間考驗的錦標賽理論,後來也得到許多實證研究的支持,同時它也得出一個令人驚訝和錯愕的結論:你的主管領的薪水愈是高得離譜,但職務上需要做的事卻遠比你少,你才會越有強烈的工作動機想獲得升遷,並且取得他擁有的東西。
七億美元的巨額薪酬
艾斯納(Michael Eisner)已經連續十三年擔任迪士尼公司(Walt Disney Corporation)執行長,而且也有四億英鎊落袋。相較之下,李維特寫書賺進數百萬英鎊,真是小巫見大巫,不過與艾斯納領完一筆錢就再見的情形相比起來,未來有希望繼續領到更高額支票的預期心理,可激勵李維對書做出更大貢獻,至於艾斯納的高薪效應就沒那麼容易判斷了?
這到也不會。比照相同的邏輯來說,賺走迪士尼股東四億英鎊的執行長艾斯納,若能受到此筆高薪的激勵,努力為股東賺進四億英鎊以上的收入,那麼這筆錢的確花得值得!但令人質疑的是:給他四億英鎊真的比給他四千萬英鎊,更能激勵他在十三年內,為股東多賺三億六千萬英鎊以上?你可能覺得就算這十三年只給他四千萬英鎊,也足夠激勵他每天早上迫不及待跳下床準備上班,或是在開董事會議時保持清醒;但事實告訴我們,如果迪士尼股東這十三年內把錢拿去投資公債所賺的錢還會更多,所以給艾斯納的高薪酬是否有激勵他努力為股東賺錢,實在是個很大的疑問。
事實上,根據錦標賽理論的經驗告訴我們,支付艾斯納這筆四億英鎊超高薪酬,並不足以激勵他去幫迪士尼賺回超過四億英鎊的財富,但是它可能激勵其他未來接班人更賣力工作,並且把股東花掉的財富賺回來,所以這筆錢還是花得有價值。另外,我們不妨這麼想:如果艾斯納的薪酬能夠激勵全體員工,努力幫公司增添四億英鎊以上的財富,那麼即使股東花這筆巨額薪酬,請艾斯納整天把腳翹在辦公桌上看《湯姆貓與傑利鼠》(Tom and Jerry)的漫畫,也仍然屬於理性的行為。
以上算是錦標賽理論其中一個較有趣的暗示:執行長領高薪,並不代表他就需要做困難的決策。由此觀點可知,執行長根本早已被排除在生產線之外,而且只是一個有名無實的領導人,就像英國女王或領終生成就獎的人。
到底為什麼執行長的薪資會高得嚇人?還好錦標賽理論給了我們滿意的答案。接著我們要探討薪酬是如何架構的,雖然執行長艾斯納的高薪,可能是想用來激勵那些野心勃勃的左右手更賣力打拼,但如果要讓效果完全發揮,恐怕薪酬還得兼顧另一項使命,鼓勵艾斯納要更誠實、勤勞和聰明?不是嗎?
股票選擇權的革命
我們在報紙上看到迪士尼執行長艾斯納領四億英鎊,或者甲骨文(Oracle)二○○一年給艾利森(Larry Ellison)高達七億零六百萬美元的巨額薪酬,這些幾乎都是股票選擇權(stock options)中賦予的認股權造成的,它是允許所有權人在一定期限內,以特定價格購買股票的一種契約協定。如果股價漲到選擇權合約的價格以上,投資人便能以選擇權的低價格買進,再以市場的高價格賣出換取現金利潤;例如我擁有一張以五十美元購買一百萬股甲骨文股票的選擇權,當股價漲到一百美元時,我就可以用五十美元行使選擇權並買進股票,然後再以一百美元賣出,當然有五千萬美元馬上落袋。股票選擇權似乎是支付執行長薪酬的合理方式,因為只要公司的股價愈高,選擇權就愈有價值,因此也愈能鼓舞他們投入所有精力來提升股價,畢竟股價是市場研判一家公司未來會不會賺錢的方式之一。
艾利森的巨額薪酬正是股票選擇權革命的最高潮,而這股革命可說起於詹森(Michael Jensen)和墨斐(Kevin J. Murphy)這兩位經濟學家於一九九○年發表的一篇學術論文。以下的例子是了解這篇論文最好的方式:想像你和一群人到餐廳吃飯,最後大家會平均分攤帳單。其實這是個很令人尷尬和惱火的經驗:你出的錢大部分是幫別人吃的東西買單;而你吃的東西大部分卻是別人買單。在這種情況下,每個人都會想打歪主意:儘量多點一些生蠔、龍蝦或喝很多香檳。因為只喝湯加麵包,雖然可以為所有人省錢,但自己的味蕾卻會抗議,而且反正你只需負擔一小部分的成本。所以平均分攤雖然有它的優點,卻不能鼓勵用餐人做出誠實的選擇。
詹森和墨斐指出,一九八○年代中期,美國企業的執行長是以下面奇特的「分攤」方式來敘酬,每當股東財富增加一百萬美元,執行長今年或明年的獎金就只能加領二十美元。由於從公司得到的獲利太少,因此他會想藉著動用公司資金來提供本身的福利,例如執行長會用股東的錢買一百萬美元的名畫掛在辦公室,反正自己的薪酬最多只因此少掉二十美元;依此推算,他可能只需花兩百美元成本,就能買到一千萬美元的公司專機來炫耀身分地位;而這就像和其他五萬人分擔拆帳一樣原理。別客氣,請大家再多點一些香檳吧!反正有人會買單。
這或許將問題說得誇張了些。不過詹森和墨斐認為,除了單純的依績效敘酬,仍有其他誘因在運作,例如執行長可能因為捅出大麻煩被炒魷魚,據估計這個風險會讓股東的財富,每百萬美元中賠掉至少七百五十美元,還好執行長惹麻煩遭到開除的機率其實很低。執行長和其最親近的家人典型會持有公司的○,•二五%股票,這表示若花一百萬美元買畢卡索的素描,會再花掉個人財富二千五百美元;整體算起來,經理人把畢卡索畫作掛上牆的動作,只需自掏腰包三千二百七十美元,而公司的其他股東則必須支付其餘的九十九萬六千七百三十美元。
掛滿畢卡索的畫
詹森和墨斐發現,由於主管績效獎金的額度很低,所以他們只在不需要花太大力氣的前提下,才會做出能提升雇主財富的決策。對高階主管來說,建立帝國、用黃金裝潢洗手間、每面牆上都掛有畢卡索的畫,應該都是司空見慣和合乎理性的事。因為股東每獲利一百美元,執行長只能帶走區區三二美分;所以你的主管不但沒有領太多錢,反而還可能領得太少了。
要解決帳單分攤問題,最顯而易見的方法,就是讓執行長擁有公司所有的股票,此時就算他動用公司資金買百萬美元的畢卡索名畫,也沒人會抱怨;而且股東不再需要擔心挪用公款的問題,因為執行長只是從自己的口袋裡掏錢消費,這甚至不能叫挪用公款呢!
但很明顯的是,如果你必須犧牲掉公司才能討好執行長,那就失去將公司價值不斷提升的意義了。股東只要用合適的價格賣股票給執行長,這樣一來,當了老闆的執行長就不會想要支領很高的薪資,同時會依據公司的業績決定本身領多少錢。這個點子並不像你所想的那麼新潮和瘋狂,因為這種事情早就發生過,它被稱為經理人融資收購(leveraged management buyout);這是指一家公司的經理人借錢來買下公司,如果他們經營得不錯,就會賺大錢;但如果表現差勁,則會破產。此法獎勵誘因很強,但只在業績不錯時,薪酬才會提高。
以上的方法聽起來挺不錯,或許我們應該把這套辦法擴大實施。因為不是只有執行長一人會影響公司利潤,在辦公隔間裡的老員工,也可能偷走價值十英鎊的迴紋針拿到eBay去賣,讓公司突然少掉十英鎊的財富;有一個解決此問題的妙招,那就是強化激勵的機制。例如,讓每家企業員工都擁有各自公司百分之百的股票,便不會有員工再偷竊迴紋針,可是永遠不可能有足夠的股票可實現這個構想,所以改為讓每位員工簽下允許其薪水與股價連動的契約,亦即:公司如果賠十億英鎊,每位員工必須連同賠錢;公司如果賺進十億英鎊,每位員工也能連同賺錢。另外還有一個較難付諸實施的方法,鼓勵員工主動借錢去買公司的股票,藉此給自己多一點努力改善公司獲利的誘因。
這是個瘋狂的想法!但也值得我們想想為什麼瘋狂:這不是因為員工沒辦法借到錢來買很多股票(雖然他的確有可能借不到錢,但你有看過任何人嘗試過嗎?有多少員工被要求要借十萬或甚至一萬英鎊來投資公司的股票?),此構想之所以瘋狂,是因為早在合約提供任何激勵機制之前,風險就已經高得令員工難以承受了。試著想一想,持有市值一百億英鎊公司的○•一%股票,會讓員工承受一千萬英鎊的風險,但卻絕對不會因此讓他取消偷迴紋針的念頭,因為九九•九%的迴紋針成本是由其他股東所負擔的。若要普通員工承受過高的風險,這可不能開玩笑。不信的話,不妨問問曾經受到強烈鼓勵的安隆公司(Enron)員工,他們拿退休金投資購買公司股票,結果在安隆公司崩垮之後,許多人幾乎失去所有財產;而且投資老闆的企業,並不會讓自己更想賣力工作,因為只有極少人會覺得,自己必須為股價的漲跌負責。
執行長的投資報酬率
對執行長和其他的資深高階主管來說,情況則有點不一樣。執行長領取公司巨額薪資,自然對股價的影響舉足輕重,因此,公司要求他們領取高薪也同時承受高風險是合理的,通常自信滿滿的執行長都會很樂意地接受這個風險,以交換賺得更高薪酬的機會,而且要是高薪酬能激勵執行長把工作做好,股東也會很高興的提供此機會。
不過,如果執行長在某個星期五的午餐時間喝醉酒,重新調整了公司組織結構,一不小心犯錯,結果可能會對股東的財富造成巨大的傷害,他個人的財富(即使持有公司股票的百分率很低)也會因此損失不少;但相對地,如果是辦公室的一般員工在工作時間喝醉酒,他頂多會去重新調整電腦螢幕四周的便利貼位置。或者,假設執行長擁有公司的○•一%股票,萬一他在開會時打盹,犯下公司賠上一千萬英鎊的錯誤決策,那麼他個人的財富也只有損失一萬英鎊;相對地,基層的清潔員工即使取得公司○•一%的股票,也很難因此激勵自己更積極工作,因為就算他為公司的利潤貢獻○•一%(不管是好或壞),仍對整體影響也不大。
執行長和員工之間還有第三個重要的差異:管控公司較低層級員工的績效,通常比較容易找到其他的方法。清潔員若沒有打掃辦公室,一眼就能被看得出來;或是區域業務經理沒有達成銷售目標,也會被炒魷魚。但執行長已經贏得職場錦標賽,而且他的工作績效也特別難以衡量;畢竟如果那麼容易預測公司需要做什麼決定,誰還需要執行長來做那些決策?
由於執行長能處理高風險的事件,而且適度的激勵也可能使他的行為大不相同,因此想辦法讓執行長的薪酬和股價緊密連動(也就是給他很多股票選擇權)是一種合理的做法;但我們也別那麼快下結論,因為在深入觀察後可發現裡面其實另有文章。
詹森和墨斐於一九九○年在《哈佛商業評論》發出不平之言:「一般來說,美國企業給重要領導人的薪酬水準和官僚是一樣的。」在一九七○和八○年代初之際的確是如此,領導公司一年獲利成長二○%的執行長薪酬,只比讓公司成長一○%的執行長多一%而已。如果當時的執行長忽視帶領公司更進一步的重責大任,陸續退縮到只會推諉塞責和在公文上批「可」,我們一點也不會感到驚訝。
不過今非昔比,執行長的薪酬已不再像官僚般,反而像是財閥或貪腐的政客。二○○五年,美國等富有國家的執行長薪酬主要是根據誘因式薪給辦法(包括變動式獎金、津貼和長期獎勵等)所訂定的;一九八○年代起,執行長的薪酬和公司的獲利表現關係更大了,例如九○年代中期的美國,公司股價若是市場最低的三分之一族群,其執行長薪資一年大概只有一百萬美元,而股價若為前三分之一高族群的執行長,則約有前者的五倍多;成功和失敗者的薪酬差異之所以如此之大,關鍵在於股票選擇權的使用大增。
這似乎是個很好的經濟邏輯:執行長領到很多股票選擇權之後,便不致於欺騙股東。但另一種可能性還是逃不過眼尖的讀者:也許執行長早就欺騙了股東,而股票選擇權正是他們騙來的不義之財。
給執行長高額薪酬並不表示股東被騙了。二○○三年,執行長的薪酬的確是一九八○年的六倍多,但美國大公司的市值同期也增加了六倍,如果市值六百億美元的公司主管所做的聰明決定,是市值一百億美元公司主管的六倍,也許執行長的薪酬漲得有道理。
不過,薪酬計畫納入股票選擇權的設計方式,不免令人產生疑慮。當股價下跌,公司經常重新設定認股條件:本來每股需要拿一百美元去買的股票選擇權,只要公司的表現變差,現在可能改為按每股五十美元的價格購買。這哪能收到重賞之下有勇夫的效果?這種股票選擇權好像告訴執行長:「要是公司的股價表現不錯,股票選擇權會讓你大賺特賺。萬一股價下跌,別愁,我們還是能保證你賺錢。」這樣的誘因有多少理性成分?
「可重複利用」認股權
執行長的薪酬還有其他可議之處。股票選擇權似乎故意設計得讓人難以看穿它葫蘆裡賣的是什麼藥。「可重複利用」選擇權(reloadable option)便是很討喜的商品,它在股價大起大落之間獎賞執行長,允許他們鎖定稍縱即逝的利得。另一種「回溯」選擇權(backdated option),對員工來說是優渥的商品,因為到底什麼時候授與員工認股權,公司會動點手腳。
企業在股價上漲前不久,經常會發選擇權使其價值變得不凡,但這招已不幸被經濟學家看破,原來那些喜歡玩「回溯實施」遊戲的公司,若沒有適當地揭露則屬詐欺行為,例如在二○○六年十月短短一星期內,就有六名執行長因此丟掉工作。
這些看似可疑的選擇權問題不是過於優厚。企業有很多方法可以給執行長過高的薪酬,但奇特的選擇權會產生特殊的誘因(其實這對股東不好),而且讓人難以察覺(這對股東也不好,但對貪婪的執行長卻是好事一樁)。
這些事怎麼說都不理性。而且股東為什麼坐視不理,任由他們的血汗錢揮霍在那些高得嚇人,卻和績效無關(或關聯不大)的高階主管薪酬上?他們可以投票反對董事會,但為什麼他們沒有這麼做?原來這其中還有極為合理的解釋。
倫敦一家黑店
這是我去過最差勁的一家餐廳,飲料價格不只貴得嚇人,還暗地裡耍陰險坑顧客的錢,例如內人只點一盤沙拉,服務生卻送來四盤,而且葡萄酒的瓶塞被打開後,還故意放在我們這群不想喝的人面前。
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其實這是另一場分攤遊戲。我們一夥十二個人因為現場吵雜,大多聽不到彼此在講些什麼,不過大家都覺得這應該是個美好的夜晚,因此沒人想破壞氣氛,而且當你看著那四盤沙拉時,心裡或許琢磨這只會花掉你一英鎊左右,並且猜想是誰點了這麼多盤,就和那些打開卻沒人碰的葡萄酒一樣。這家餐廳實在太過份了,不過它卻不值得我或其他任何人去告訴服務生說,我們拒絕再忍受下去了。
餐廳如此,大公司也一樣,股東可以感受到現金從口袋一點一滴地流進經理人手中,但他們能怎麼辦?股東很難在最好的時機抗議成功。假設我持有金融時報一百種股價指數成分股總價值一萬英鎊的股票,我會非常注意股市的走勢,但我不會在意某特定執行長的薪酬;因為即使我在這一百家公司中各持有一百英鎊的股票,但是當某執行長從公司獲得高達一%的薪酬時,我也只需負擔一英鎊,加上資訊如果掩飾得好,也許我根本不會發現有這件事。更何況各公司執行長若共同從我這取走一百英鎊,我也沒辦法集體追蹤他們,就算能試著一次抓一個,但只是一名小股東的我,難道會真的願意投入這麼多努力去和其他股東接觸,並且試著說服他們投票反對董事會?
事實上情況比這更糟:而且這已是第二次分攤遊戲中的分攤遊戲了,因為即使我和其他行動派股東,聯合抑制慷慨過度的董事會,接著馬上引爆的問題,可能是公司會發生接班危機且造成傷害,而其他公司的股東就會跟著受益,因為他們的董事會一旦看到我們這群小股東革命,可能會稍微收斂、勒緊褲帶,但我們這些勇敢革命家的資金則有可能早被掏空。
就像侍者若想坑我的錢,我便會站起來保衛自己,但沒人喝的另一瓶葡萄酒呢?如果我沒注意到它被放在桌子的另一端,我會怎麼做?所以董事只要小心不把股東惹火就行了。
要避免股東動怒最簡單的方法,就是把他們蒙在鼓裡:給選擇權穿上漂亮的外衣,支付高階主管高薪,但這也是公司帳戶最不可能掀起軒然大波的好法子。而公司當然還有其他把戲,例如提供退休高階主管軟貸款(soft loans)或「顧問」費,這些偽裝手法會讓股東較難察覺有可疑的薪酬,也就不會採取行動。
但不是每位執行長都能僥倖地逃之夭夭。雖然他們大部分的薪酬都屬於和辛勞無關的「靠運氣支酬」,而且會因為所創造的利潤而刮分到很厚的獎金,但在至少有一位大股東的公司中,會發生這種事情的機率就降低很多,因為大股東一定會設法解決分攤問題,正如你的丈人請吃飯時會像老鷹般盯著你們,因此你們就不敢點香檳來狂喝;但不幸的是,股票公開上市公司的股東本質上是分散的。
有些問題的確不容易解決,畢竟我沒保證理性就是指「美好」。理性的選擇把我們套牢在一種情況中,你主管的薪酬永遠過高,而執行長更是如此;當你和二十個人共進晚餐時,你也一定會花很多錢,幸好你現在已了解這些事情背後的邏輯,不過,接下來兩章恐怕會提到更糟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