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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大百合
台大法研所
律師高考及格
小百合
台大法研所
律師高考及格
作者序
現在回想起來,準備考試的那段期間雖然辛苦,但每天都過得十分充實、充滿目標,能感受到自己的進步真的是一件很棒的事。此刻拿起這本書的你或許感到新鮮無比、充滿期待、熱情滿滿,又或者是感到疲憊倦怠、猶豫徬徨、挫折不前,無論如何,若是這本書能伴你前進、能與你一同感受進步,那就太好了!
在今年考試的準備上,考古題仍是具有一定的指標性,去年104年度三等特考(刑法)並不困難,並未考出特別冷門或困難的考點,讀者們應該好好把握,完整作答,除了點出爭點外,詳細的論述、具體的涵攝就是拉開分數差距之關鍵所在。104年度三等特考(刑法與刑事訴訟法)出題方式大致上都已於各小題中點明讀者們應討論的爭點,應注意的是,出題老師指明讀者們應以實務見解或學理作答,這點應緊扣,縱使在不知道實務見解為何的情況下,也應盡量自行設想,以免拿不到分數。至於104年度四等特考(刑法概要),筆者真心認為,104年度的刑法概要真的是一點也不概要!考出了瀆職罪章、性自主罪章、擄人勒贖等重要條文,不僅每題所涉及的罪名都不少,而且行為人也都不只一位,真是辛苦考生了!不過,這同時也顯示了,刑法總則與分則同等的重要性,常考的那些條文也絕對要熟讀。104年度四等特考(刑法與刑事訴訟法概要)考點不多,均考在國家法益罪章,且都是與刑事訴訟程序密切相關的法條,讀者們會面臨的困難點可能在於法條不熟悉,這種情況確實難免會發生,縱使寫不出條號,也應該用僅存的記憶拼湊出構成要件,不過要是連爭點敏感度都沒有、「欸這題想考什麼啊……?」、完全想不到刑法有相關的規範,請趕快回頭做地毯式的複習或是把近五年考古題出現過的法條都重新看過一遍吧!在有限的時間內要應付五、六個考科(甚至更多),筆者的建議是,至少應該把考古題出現過的爭點當成自己的基本功,根據以往經驗,爭點的重複率其實是很高的,請務必要不嫌厭煩地碰到一次學一次、再碰到一次就再複習一次。
另外,還是要提醒讀者們刑法總則與刑法分則不可偏廢,二者一定是相輔相成,因此在閱讀本書時也要不忘複習總則爭點,並且時時留意各爭點的體系位置(構成要件階層?主觀或客觀要件?違法性階層?罪責階層?等等),以免見樹不見林。其次,為了避免落入「唸書」僅止於每個字都看過、每個字都認得的困境裡,行有餘力的話,在閱讀每一題考古題前,都建議先自行思考該題爭點、涉及條文、相關學說或實務見解等,甚至先試擬答題大綱,再參考本書擬答,一方面可以訓練思考,另一方面也可與擬答交互對照是否有所遺漏,一定會事半功倍!
最後祝福讀者們準備考試一切順利,在閱讀過程中有任何指正與疑問也請不吝反應,這將會是大小百合繼續努力的動力。
大百合、小百合
現在回想起來,準備考試的那段期間雖然辛苦,但每天都過得十分充實、充滿目標,能感受到自己的進步真的是一件很棒的事。此刻拿起這本書的你或許感到新鮮無比、充滿期待、熱情滿滿,又或者是感到疲憊倦怠、猶豫徬徨、挫折不前,無論如何,若是這本書能伴你前進、能與你一同感受進步,那就太好了!
在今年考試的準備上,考古題仍是具有一定的指標性,去年104年度三等特考(刑法)並不困難,並未考出特別冷門或困難的考點,讀者們應該好好把握,完整作答,除了點出爭點外,詳細的論述、具體的涵攝就是拉開分數差距之關鍵所在。104年度三等...
目錄
本書使用說明 1
Chapter1個人法益:生命、身體、自由、名譽、信用、秘密
Topic1 生命、身體法益 1-2
一、重點提示 1-9
二、題型解析 1-16
1.1.1 普通殺人罪VS.生母殺嬰罪【100鐵路特考─法律政風(高員三級)】 1-16
【97地特─法律政風(四等)】 1-19
1.1.2 普通殺人罪VS.加工自殺罪【94警特─行政警察(四等)】 1-19
1.1.3 普通殺人罪【改編自103政大】 1-22
1.1.4 墮胎罪、遺棄罪【102律師(節錄)】 1-26
【104調查局─調查工作組(三等)】 1-31
1.1.5 重傷害罪與普通傷害罪【97書記官(三等)】 1-32
1.1.6 肇事逃逸罪【96檢事官(三等)】 1-36
Topic2 自由、名譽、信用、秘密法益 1-40
一、重點提示 1-48
二、題型解析 1-57
1.2.1 誹謗罪【99書記官(四等)】 1-57
1.2.2 私行拘禁罪【103一般警察─行政警察(四等)】 1-59
1.2.3 強制猥褻罪【97書記官(四等)】 1-63
1.2.4 侵入住居罪、強制罪【96書記官(四等)】 1-66
1.2.5 與未成年人性交罪、與未成年人猥褻罪【97觀護人(三等)】 1-68
1.2.6 公然侮辱罪、誹謗罪【99觀護人(三等)】 1-69
Chapter2個人法益:財產法益
Topic1 竊盜、搶奪、強盜、侵占 2-3
一、重點提示 2-8
二、題型解析 2-16
2.1.1 竊盜→準強盜⑴【99書記官(四等)】 2-17
2.1.2 竊盜→準強盜⑵【103高考─法制(三等)】 2-19
2.1.3 加重竊盜罪【96書記官(四等)】 2-22
【99警察升官等─行政警察】 2-29
2.1.4 竊盜罪【95書記官(四等)】 2-30
2.1.5 竊盜?搶奪?【92書記官(四等)】 2-33
【【94公路升資:政風(士級晉佐級)】 2-33
【101鐵路特考─法律政風(高員三級)】 2-33
2.1.6 加重竊盜罪【99高考─法制(三等)】 2-34
【101軍法官】 2-36
2.1.7 竊盜、準強盜⑴【99高考─法制(三等)】 2-37
【101一般警察─行政警察(三等)】 2-38
【101書記官(四等)】 2-38
2.1.8 竊盜、準強盜⑵【102書記官(三等)】 2-39
2.1.9 轉念強盜【102行政執行官(三等)】 2-43
2.1.10 竊盜→強盜【103一般警察─行政警察(四等)】 2-49
2.1.11 轉念強盜與強盜罪之結合犯【103北大】 2-51
2.1.12 普通侵占罪【94高考─法制(三等)】 2-57
2.1.13 公務員侵占罪【99地特─法制(三等)】 2-58
2.1.14 業務侵占罪【99高考─法制(三等)】 2-60
1.2.7 私行拘禁罪、強制性交罪、乘機猥褻罪
【100一般警察─行政警察(四等)】 1-70
【101書記官(三等)】 1-70
【104書記官(四等)】 1-71
1.2.8 竊聽竊錄罪【103高考─法制(三等)】 1-72
【94公路升資─政風(員級晉高員級)】 2-65
【101高考─一般行政(三等)】 2-65
Topic2 詐欺、恐嚇取財、擄人勒贖 2-66
一、重點提示 2-70
二、題型解析 2-83
2.2.1 擄人勒贖罪【94書記官(四等)】 2-83
2.2.2恐嚇取財罪【103普考─法律廉政】 2-85
2.2.3擄人勒贖罪、不正利用自動付款設備罪【93律師】 2-88
2.2.4擄人勒贖罪之相續共同正犯【95書記官(四等)】 2-92
【104書記官(四等)】 2-95
延伸專題-「詐欺取財」與「詐欺得利」應如何區分? 2-97
延伸專題-自動提款機溢領款項的刑事責任 2-99
延伸專題-犯詐欺罪之相續共同正犯 2-101 Topic3 背信、毀損、贓物 2-103
一、重點提示 2-105
二、題型解析 2-110
2.3.1 背信罪⑴【92司法官】 2-110
2.3.2 背信罪⑵【92升官等─書記官(薦任)】 2-112
【93升官等─書記官(委任)】 2-115
2.3.3 毀損罪【100鐵路特考─法律政風(員級)】 2-116
2.3.4 贓物罪之行為主體【92升官等─法制(簡任)】 2-118
2.3.5 贓物罪⑴【96書記官(四等)】 2-120
2.3.6 贓物罪⑵【103一般警察─行政警察(三等)】 2-121
2.3.7 贓物罪+侵占罪+背信罪【102東吳】 2-123
Chapter3社會及國家法益:公共安全、公共信用、善良風俗、公務員信賴、國家執行職務、國家司法權
Topic1社會法益:公共安全、公共信用、善良風俗 3-2
一、重點提示 3-19
二、題型解析 3-34
3.1.1 公共安全-毒系列-千面人條款【94檢事官(三等)】 3-34
3.1.2 公共安全-火系列【93高考─法制(三等)】 3-38
【101書記官(三等)】 3-41
【101一般警察─行政警察(四等)】 3-41
3.1.3 公共安全-交通系列-肇事逃逸罪⑴【99書記官(四等)】 3-42
【101書記官(三等)】 3-45
3.1.4 公共安全-交通系列-肇事逃逸罪⑵【103普考─法律廉政】 3-45
3.1.5 公共安全-交通系列-酒駕+肇事逃逸⑴【97書記官(四等)】 3-46
【101一般警察─行政警察(四等)】 3-49
【101鐵路特考─法律政風(高員三級)】 3-49
3.1.6 公共安全-交通系列-酒駕+肇事逃逸⑵【103一般警察─行政警察(四等)】 3-50
3.1.7 公共安全-交通系列-酒駕【102書記官(三等)】 3-51
3.1.8 公共信用-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94書記官(四等)】 3-58
3.1.9 公共信用-偽造特種文書罪⑴【103普考─法律廉政】 3-61
3.1.10 公共信用-偽造特種文書罪⑵【103政大】 3-64
3.1.11 公共信用-變造私文書罪【98書記官(四等)】 3-68
3.1.12 公共信用-業務上文書登載不實罪【102台大B卷】 3-72
3.1.13 公共信用-偽造有價證券【102政大】 3-76
延伸專題-重婚罪 3-85
延伸專題-通姦罪 3-87
Topic2 國家法益:國家安全、公務員信賴、公權力信賴、司法權信賴 3-93
一、重點提示 3-93
【104調查局─調查工作組(四等)】 3-104
二、題型解析 3-105
3.2.1 要求賄賂罪【99原特─法警(四等)】 3-105
3.2.2瀆職罪章之身分犯【96原特─一般行政(二等)】 3-107
3.2.3不違背職務之受賄罪【102東吳】 3-108
3.2.4違背職務行賄、收賄罪【103台大A卷】 3-110
【104書記官(四等)】 3-114
3.2.5公務員圖利罪【103台大B卷】 3-115
3.2.6投票行賄罪【103一般警察─行政警察(三等)】 3-120
3.2.7藏匿人犯或使之隱避、頂替罪【100普考─法律政風】 3-122
3.2.8脫逃罪、藏匿人犯罪【97律師】 3-125
3.2.9湮滅刑事證據罪⑴【93退除役轉任─一般行政(三等)】 3-129
【104書記官(三等)】 3-132
【101身特─書記官(四等)】3-133
【101身特─一般行政(三等)】3-133
【101軍法官】3-133
【101鐵路特考─法律政風(高員三級)】3-133
3.2.10湮滅刑事證據罪⑵【103高考─法制(三等)】 3-134
3.2.11公務員犯罪加重處罰之規定、濫權追訴處罰罪【102書記官(四等)】 3-136
【104調查局─調查工作組(四等)】3-138
3.2.12湮滅刑事證據罪+藏匿人犯罪【101地特─法律廉政(三等)】 3-140
3.2.13違背職務賄賂罪【100高考─法制(三等)】 3-142
3.2.14洩漏國防以外之秘密罪【102書記官(四等)】 3-149
3.2.15廢弛職務釀成災害罪、損壞保護生命設備罪、公務員圖利罪【98高考─法制(三等)】 3-155
【101書記官(三等)】3-158
【101普考─法律廉政(四等)】3-159
3.2.16誣告罪—基本實例題【104書記官(三等)】 3-160
延伸專題-公務員犯罪 3-162
延伸專題-大學教授報假帳 3-164
延伸專題-妨害刑事證據罪 3-166
延伸專題-藏匿人犯罪或使之隱避、頂替罪 3-169
延伸專題-妨害公務罪與侮辱公務員及公署罪 3-172
延伸專題-公務員圖利罪 3-174
索引 Ⅰ
本書使用說明 1
Chapter1個人法益:生命、身體、自由、名譽、信用、秘密
Topic1 生命、身體法益 1-2
一、重點提示 1-9
二、題型解析 1-16
1.1.1 普通殺人罪VS.生母殺嬰罪【100鐵路特考─法律政風(高員三級)】 1-16
【97地特─法律政風(四等)】 1-19
1.1.2 普通殺人罪VS.加工自殺罪【94警特─行政警察(四等)】 1-19
1.1.3 普通殺人罪【改編自103政大】 1-22
1.1.4 墮胎罪、遺棄罪【102律師(節錄)】 1-26
【104調查局─調查工作組(三等)】 1-31
1.1.5 重傷害罪與普通傷害罪【97書記官(三等)】 1-32
1.1.6 肇事逃逸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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