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格發現,許多不幸福,源自我們在這個時代共有的選擇、態度與感性。包括: o 工作 怎樣安排工作、家計如何分配,才能讓兩人都滿意? o 子女 一旦決定生小孩,孩子就成了新配偶,改變原本兩人世界,登上家裡的王座。 o 金錢 經濟能力影響兩性在婚姻中的角色,也影響家庭生活的安排。 o 性 現代親密關係深受小孩、社群和科技影響,甚至決定關係的存續。
潘蜜拉‧海格(Pamela Haag) 美國耶魯大學歷史學博士、布朗大學後博士研究,擔任美國大學婦女協會(The American Association of University Women)研究部主任及演講撰稿人,並經常為《美國學者》(The American Scholar)、《基督教科學箴言報》(The Christian Science Monitor)、《密西根大學季刊》(The Michigan Quarterly Review)、《赫芬頓郵報》(The Huffington Post)、《全國公共廣播電台》(NPR)等知名媒體撰稿。海格曾任美國國家人文研究基金會(The National Endowment for the Humanities)和梅隆基金會(The Mellon Foundation)研究員。
半幸福婚姻 美國一年發生一百多萬件離婚案,其中過半數來自我們所知有限、難以辨認的族群,他們的問題是熟人、朋友,甚至家人都看不見和無法理解的。不久之前,我發現半幸福婚姻(semi-happy marriage)在學術研究史料中自成一個特殊類別。我在翻閱權威的《婚姻與家庭期刊》(Journal of Marriage and Family)時得知此事,二○○一年著名的婚姻研究者保羅‧阿瑪圖(Paul Amato)在期刊上發表一篇文章,談「低衝突、低壓力」型不幸福婚姻。他估計,高達六成離婚案,來自這個婚姻類別。 相較於「高衝突、高壓力」型婚姻,可能牽涉家暴、嗑藥、酗酒、慣性口角、扔鞋子、摔碗盤,或其他明顯機能失調的習慣而導致離婚,學者認為低壓力、低衝突型婚姻根本沒「那麼糟」。但「沒那麼糟」這個有彈性的詞語,卻無可避免地偷偷降低我們對未來的期待。阿瑪圖解釋:「他們只不過不是快樂似神仙的婚姻。」在這些「夠好」的婚姻,「選擇不是介於『繼續痛苦』或『脫離苦海』,而是介於『維持適度幸福』或『訴請離婚』。」但這種婚姻的離婚率,仍然高於其他任何類型。二○○三年猶他州婚姻事務署推斷,該州七○至八○%「或許沒必要」的離婚案,來自「低衝突婚姻」,而且是為了「軟性」理由,諸如感到無聊、厭倦、沒靈魂等。學者亞蘭‧布斯(Alan Booth)若有所思地表示:「沒有人研究為什麼很少吵架或打架的父母仍步上離婚一途,這個婚姻結局表面看來前因後果不相稱,但似乎相當普遍。」確實。 不僅學者百思不得其解,不懂為什麼這樣的婚姻,足以讓兩造不滿意到離婚的地步。朋友和家人,也同樣不解。在旁觀者眼中,這些低衝突、低壓力婚姻並無任何真正毛病,但那些動機高尚、相敬如賓的人,發現自己陷入學者所謂的低衝突、低壓力不幸福婚姻,卻通常在私底下掙扎於這個進退兩難的問題:這種渴望更多的心理,「足以」構成離婚或分居的理由嗎?
海格發現,許多不幸福,源自我們在這個時代共有的選擇、態度與感性。包括: o 工作 怎樣安排工作、家計如何分配,才能讓兩人都滿意? o 子女 一旦決定生小孩,孩子就成了新配偶,改變原本兩人世界,登上家裡的王座。 o 金錢 經濟能力影響兩性在婚姻中的角色,也影響家庭生活的安排。 o 性 現代親密關係深受小孩、社群和科技影響,甚至決定關係的存續。
潘蜜拉‧海格(Pamela Haag) 美國耶魯大學歷史學博士、布朗大學後博士研究,擔任美國大學婦女協會(The American Association of University Women)研究部主任及演講撰稿人,並經常為《美國學者》(The American Scholar)、《基督教科學箴言報》(The Christian Science Monitor)、《密西根大學季刊》(The Michigan Quarterly Review)、《赫芬頓郵報》(The Huffington Post)、《全國公共廣播電台》(NPR)等知名媒體撰稿。海格曾任美國國家人文研究基金會(The National Endowment for the Humanities)和梅隆基金會(The Mellon Foundation)研究員。
半幸福婚姻 美國一年發生一百多萬件離婚案,其中過半數來自我們所知有限、難以辨認的族群,他們的問題是熟人、朋友,甚至家人都看不見和無法理解的。不久之前,我發現半幸福婚姻(semi-happy marriage)在學術研究史料中自成一個特殊類別。我在翻閱權威的《婚姻與家庭期刊》(Journal of Marriage and Family)時得知此事,二○○一年著名的婚姻研究者保羅‧阿瑪圖(Paul Amato)在期刊上發表一篇文章,談「低衝突、低壓力」型不幸福婚姻。他估計,高達六成離婚案,來自這個婚姻類別。 相較於「高衝突、高壓力」型婚姻,可能牽涉家暴、嗑藥、酗酒、慣性口角、扔鞋子、摔碗盤,或其他明顯機能失調的習慣而導致離婚,學者認為低壓力、低衝突型婚姻根本沒「那麼糟」。但「沒那麼糟」這個有彈性的詞語,卻無可避免地偷偷降低我們對未來的期待。阿瑪圖解釋:「他們只不過不是快樂似神仙的婚姻。」在這些「夠好」的婚姻,「選擇不是介於『繼續痛苦』或『脫離苦海』,而是介於『維持適度幸福』或『訴請離婚』。」但這種婚姻的離婚率,仍然高於其他任何類型。二○○三年猶他州婚姻事務署推斷,該州七○至八○%「或許沒必要」的離婚案,來自「低衝突婚姻」,而且是為了「軟性」理由,諸如感到無聊、厭倦、沒靈魂等。學者亞蘭‧布斯(Alan Booth)若有所思地表示:「沒有人研究為什麼很少吵架或打架的父母仍步上離婚一途,這個婚姻結局表面看來前因後果不相稱,但似乎相當普遍。」確實。 不僅學者百思不得其解,不懂為什麼這樣的婚姻,足以讓兩造不滿意到離婚的地步。朋友和家人,也同樣不解。在旁觀者眼中,這些低衝突、低壓力婚姻並無任何真正毛病,但那些動機高尚、相敬如賓的人,發現自己陷入學者所謂的低衝突、低壓力不幸福婚姻,卻通常在私底下掙扎於這個進退兩難的問題:這種渴望更多的心理,「足以」構成離婚或分居的理由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