捏捏,總是那麼甜美可愛,人緣好到比校花還好。大學系上總是有一群男生簇擁著她,她不是女王性格,她就是個小可愛。為什麼外號叫「捏捏」?因為她喜歡捏男生的肌肉,並且會評分。小傑是南部上來的窮孩子,每天打工忙碌,只能遠遠凝望那群捏捏軍團。大學畢業後的一次同學會,小傑卻鹹魚翻身,捏捏竟然坐在她身旁,並且誇他肌肉好摸,這次之後兩人慢慢感情升溫,最後歡天喜地同居了。小傑彷彿身在雲端,但是一次重大事件,卻讓兩人跌落雲端。當真愛來臨時,又有慾望在旁虎視眈眈,捏捏究竟做了甚麼選擇?當小傑放棄了捏捏,捏捏卻又不捨小傑。
到底甚麼是真愛?八年級女生的愛情觀就是有點兒那個的!
作者簡介:
王聰霖
自由寫作者。雖然是翻兩頁書就會睡著的反文藝青年體質,但是到頭來採訪、編輯、翻譯都做過一些,還寫過一堆沒辦法對內容負責的古怪雜學書,現在居然在寫小說了,真正的心願其實是當個音樂家。
章節試閱
1.
「對不起……我不知道……會變成這樣……」我驚慌地說。
這時候在我面前,有個女孩攤坐在公寓的地板上,流著眼淚大哭特哭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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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女孩,他們都叫她捏捏,是我在大學裡念化學系時的同班同學。「他們」指的是那些和捏捏同一圈子的同學,我不是。在大學時,我從來沒那麼叫過她。
捏捏是個漂亮的女孩,身材細瘦,皮膚白皙,眼睛特別大。她從來不化妝,臉色自然地帶著一點紅潤。儘管以整體的姿色來看,在班上的十多名女生當中,她頂多只能算第二、三名,但是肯定是最有人緣的,特別是男生緣。
這是因為她略帶著一點男孩子氣,特別地活潑開朗,而且笑容特別地多,特別地大。即使和她不是很熟的男同學,她都可以毫不介意地走過他身邊拍拍他肩膀,自然親切地打聲「嘿!同學,早安」之類的招呼,一點都不讓人感到做作或是在裝熟。
還有一點她迷人的地方,就得提到她綽號的由來。
為什麼大家要叫她捏捏,是因為她有個特殊癖好,她對前手臂上的肌肉特別著迷,幾乎看到人就忍不住想去捏捏它,和她同一圈子的同學不分男女高矮胖瘦全都被她捏過,捏過以後她還會發表感想,比如說:「好硬耶!好結實哦!」、「彈性好特別哦!」、「線條好漂亮,筋都浮上來了耶!」被她一邊捏著手臂,一邊這麼稱讚,身為男生真的很難不膝蓋中箭。
那麼沒肌肉怎麼辦?她會拍拍你的背說:「哎唷!練硬一點嘛!我下次還要檢查。」你可以想像得到,幾乎所有被她捏過手臂的男生,都成了她的俘虜。
更仔細一點觀察的話,你還會發現,依照和她熟悉的程度,她的捏法也不太相同。比如和她不是很熟、只是在學校碰面會聊聊的、或是讓她第一次捏的男生,她會只用大拇指和中指的指尖捏;如果是稍微熟一點的,像是會一起去玩的男生,她會用五根手指的指尖一起捏;如果是經常出現在她左右、幫她抄筆記、接送她上下學、活像是親衛隊的傢伙們,就會被恩賜用全掌貼上手臂來捏。所以男生還會彼此暗中比較著,誰讓捏捏用更親密的方式來捏。
而且手臂肌肉越結實粗壯,捏捏就越喜歡用力地捏,手掌貼著對方手臂的時間也就越長,有時候她甚至會用雙手一起捏。這下好了,你真的可以明顯看出班上至少有一半男生的手臂變得越來越粗勇,要是學校舉辦什麼班際拔河還是臂力比賽,不誇張,只要體育系不參加,我們班一定鐵拿冠軍。
我?我那時候沒被捏過啦!我說過啦!我不是她那一圈的。
為什麼不是?第一點是,擠不進去。才上大學沒多久,我還在想:「咦?這個女生滿可愛的耶!」一瞬間她身邊就已經人滿為患,他們一夥人的陣仗簡直是什麼公主微服出巡似的,應該可以說是個「捏捏軍團」了。內圈是親衛隊,外圈是小兵。像我這樣混不進軍團的傢伙,只能算是草民百姓吧!
軍團裡除了捏捏以外,其實還有三、四個女同學,不過以男生的眼光來看,和捏捏相比之下,她們就像奶娘或是宮女之類的,甚至是被自動忽略,畢竟只有捏捏一個人亮眼脫俗。
第二點是,我沒錢。倒也不是說捏捏多愛慕虛榮,而是我和捏捏軍團那票人原本就有不小的背景差距。據說捏捏本身的家境就不錯,身上經常穿著什麼Gucci和LV的,其他捏捏軍團的成員也都是大都會的當地人,而我是個遠道而來的鄉下孩子,要不是靠我爸在戶政事務所當公務員,有一堆阿里阿雜的學費補助,再加上助學貸款,天曉得我來得起這貴得要命的私立大學。
那還有什麼問題?問題就是既然我好不容易來了,吃的住的用的都得盡量節約。
有一次我莫名其妙在路上遇到大約七、八人的捏捏軍團,我剛好認識軍團裡比較邊緣的小兵,就被他拉著跟去咖啡廳坐坐,像是個旁聽生一樣,當然我就坐在最適合我的角落位置。一看菜單,哇靠!光是點杯紅茶都夠我吃兩餐了,這什麼鬼?我喝完還要給我爸媽寫悔過書吧!所以經過這次旁聽之後,我就沒有再和他們混在一起過。
為什麼我不是捏捏軍團的成員,卻知道關於捏捏這麼多事?
好吧,我承認在這孤單的大學四年裡,我私底下都在……不是啦!什麼跟蹤?我又不是變態,不管是偷拍照片還是打無聲電話這種事,我可是從來沒幹過。我這叫……關心啦!就是默默地在遠方守候那樣……我的天啊!還真虧我說得出這麼噁心的話。
身為捏捏軍團的一員,努力是有回報的。到了大二下學期,就有團員從親衛隊晉升為駙馬了(賀),不過,軍團也就隨著捏捏被獨佔而解散了(悼)。駙馬和捏捏都是網球社的社員,捏捏常說,自己喜歡的不是他,是他的前手臂。
確實啦!身為網球社的運動健將,那前手臂之壯確實在捏捏軍團中無人能敵。而且呢,其他方面也是,他身高夠高、頭髮烏黑濃密、體格黝黑健美、笑容清爽燦爛,活像是什麼男性沐浴乳的代言明星一樣,加上他成績又好,還是學聯會幹部,幾乎可以說是全知全能了。更糟糕的是,他開的車還是全班……不……說不定全校都沒幾個人(包括教授)開的車比他好。
捏捏和駙馬一起出現時,會一隻手挽著他的手臂,另一隻手像是在按摩一樣地上上下下來回地捏,有時不是捏,而是輕撫。不要說前軍團成員們看了大概都快吐血了,我也很想去上吊了此殘生。但是話說回來,我身材既瘦弱,又是個運動白癡,無論功課或人緣也都是系上倒數的,在這種神一樣的對手面前,最好還是認命一點,就算沒有他,輪到我至少也要個半世紀。
在我印象中,到了大四上學期,就不再看見他們兩人出雙入對。但是不是分手了什麼的,我沒去問過其他同學,也就不清楚。而且大四生修的課少,經常又是分頭選修不一樣的課,彼此碰面的機會很少,所以在這之後,我就再也得不到什麼關於捏捏的情報了。
★
在大學畢業之後再看到捏捏,是在三年後的一場大約十多人的小型同學會上。儘管我不喜歡聚會,但是反正有人邀,我也挺閒的,就來湊個熱鬧。
畢業了三年,我對捏捏的單戀幾乎已經冷卻下來了,不過老實說,一聽到要開同學會的消息,我還是忍不住在心裡盤算著:說不定去了,就可以見到捏捏。
我到了舉辦同學會的餐廳座位後,很習慣地在大長桌旁找個角落的椅子坐下。儘管捏捏一直是班上的中心人物,但是她向來是個遲到大王,她來的時候,中央一帶的椅子已經全都被坐滿了,她只好就近找了個角落的椅子坐下──那正是我身邊的位置。
歐耶!捏捏坐在我旁邊耶!還真是如願以償。這大概是自從大學以來,我距離捏捏最近的一次。當她坐在我身旁瞇著眼睛笑著和大家打招呼的時候,我感覺她的氣息在我耳邊飄過,我那些沉睡著的妄想,就像是一個接一個地被喚醒了。
「小傑,你現在在幹嘛?」咦!她叫了我的名字?回想起來,在大學時我和她的距離始終沒超越過「同學,早安」的等級,比較起來這還真是一大躍進。
「嗯,在出版社當外文書編輯。妳呢?」冷靜冷靜,不能讓她發現我樂翻天了。
「好巧哦!我也在當編輯,可是我是編童書,這樣算是有緣嗎?」捏捏甜甜地笑著說。
「是啊!很有緣。」我說著,努力地不讓她看出我在暗爽。
「妳怎麼會想去當童書編輯啊?」
「我滿喜歡小孩子的,所以想編一些可愛的書給小朋友看。我跟你說,其實我還有考上幼教老師的證照哦!」
「我們班就你們這二人組最不務正業。」附近的同學聽見我們聊天的內容,忽然插話說,其他人也跟著笑了起來。
同學!感謝您!把我和捏捏湊成同一組,您來就用不著包紅包了。
「你是外文書編輯,那你英文一定很好吧?我們公司也有進英文的童書耶!我英文有不懂的地方,可以問你嗎?」
「還好啦!聽說妳的英文也不錯不是嗎?我們可以互相交流啦!」來我房間交流個通宵吧!
「對了,這是我的名片,妳可以加我臉書。」
「嗯,這是我的,我回去就加你。」OK!連絡方式到手了。不過說真的,萬事最忌得意忘形,要是回家一看臉書,她都死會沒搞頭了,我還爽個屁?
我拿起捏捏的名片觀察了一下,還真妙,名片上除了她的本名以外,還特別用了可愛的粉紅色字體寫了「NeNe」。
「很可愛吧!我自己設計的,因為在童書出版社上班嘛!有個可愛的英文名字感覺比較搭,要不然太普通了。」
「嗯,是啊!NeNe很可愛。」這說不定是我第一次對著她說出了“捏捏”的發音,算是往下一任捏捏駙馬又邁進一步。
「小傑,你平常有做什麼運動嗎?」當我正小心翼翼地收起名片時,捏捏看著我的左前手臂說。
「嗯……沒有啊!我不太愛運動。」
「是嗎?可是你的手臂看起來滿有肌肉的耶!」
「哦!我平常愛玩貝斯,這是練貝斯練出來的。」
「你還有玩團啊?好厲害哦!我以前都不知道耶!」
「沒有啦!我只是有興趣自己在家玩而已,沒有跟人家玩團。」
「這樣也很厲害啊!可是……我可不可以問一個很笨的問題?」
「嗯,什麼問題?」再來個三百八十五個都行。
「貝斯的聲音是怎樣的啊?」夠笨,但是感謝妳製造表現機會給我。
「嗯……貝斯也有人叫它低音吉他,通常是負責彈樂團裡的最低音啦!一般它和鼓一樣算是節奏樂器,聽起來就像咚咚咚……就像是背景音一樣,不會很炫,所以有時候我們不會特別去注意。不過呢,也有些很厲害的高手,像是Flea啦!Victor Wooten啦!Marcus Miller啦!他們就會用貝斯來Solo,特別是常用一種叫Slap的技巧,這是用大拇指用力去敲弦,這樣就可以彈出很亮很有力的聲音,聽起來就像咚登咚登……」我一邊解釋著,一邊用手彈起了空氣貝斯。
好啦!我知道這看起來蠢斃了,但是我說真的,我不是為了吸引捏捏注意才故意搞得自己很有戲,那不是我的作風。我是真的真的很喜歡彈貝斯,平常幾乎一有空就抱著練,就算在家改稿子我都會抱著把貝斯,改兩分鐘稿子彈半個鐘頭貝斯,我還錄下了不少自己練習貝斯的影片放在臉書上自嗨,所以只要一聊起貝斯,我就會難以自制地說個沒完,甚至手也會不知不覺地動起來,我發誓,這絕對不是演的啦!
「好有趣哦!看不出來呢!你怎麼會想學貝斯啊!一般人家不是都比較喜歡彈吉他嗎?」
「其實我原來也是玩吉他啦!可是後來……我也不知道該怎麼說,大概是因為我不喜歡出風頭,也喜歡聽低音,慢慢地覺得也許貝斯比較適合我,就開始玩玩看。」
「你的手……能不能借我捏捏看?」經過了幾分鐘我自我陶醉的貝斯心得演說和空氣貝斯示範後,捏捏說。
「嗯,好啊!」Sure、Of Course、Why Not、Thank You Very Much!
那是個單手五指捏。以非捏捏軍團成員的首捏來說,還算不錯吧?
「哦!滿硬的耶!沒想到光是彈貝斯,可以把肌肉練到這麼硬。」
哇嗚!我其他部位更……算了,太下流了,現在可不是亂想的時候。
「是啊!我也是練了才知道,原來彈貝斯意外地很需要肌肉和體力……妳也會玩樂器嗎?」專心專心,快找話題。
「我小時候有練過一點古典鋼琴,不過後來都沒練,忘光了啦!」
「哦,也許改天我們可以一起練習一下,合奏個什麼也說不定。」
貝斯和古典鋼琴合奏個什麼鬼啊?我管它的。
「啊!對了,找一天我們可以拿自己編的書來交換啊!不過,我們家只有出童書,怕你不愛看。」
「不會啦!童書有很多都作得很精緻、很有深度,大人也愛看的,我們可以約個時間。」
妳就算拿農民曆還是立委選舉公報來,我都跟妳換。
「那就說定了哦!」捏捏笑著說,天使一樣的笑。
★
還真妙,我和捏捏真的就這樣開始約會了。一開始我們大概每個月見面一次,每次見面我們都會交換當編輯的工作心得──說穿了就是幹譙美編、外編、主編、總編和其他各種什麼阿里不達編的,一起幹譙別人對於培養感情還真是有幫助。
不過這些都不是重點,重點是每次她都會照例捏捏我的前手臂。
「好好捏哦!你的手不是很粗壯,可是這樣捏起來剛剛好,很舒服。」老天爺,請讓我為祢做牛做馬。
漸漸地,我們約會的次數越來越頻繁,隨著約會的次數增加,捏捏的捏法,漸漸地從五指捏變成了貼掌捏、雙手捏,之後又變成了勾手按摩捏。然後,我們上了床,用各種捏法捏了更多更多其他地方。正式交往了大概半年多一些後,我們決定要住在一起,這麼一來就可以經常互相捏來捏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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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不起……我不知道……會變成這樣……」我驚慌地說。
這時候在我面前,有個女孩攤坐在公寓的地板上,流著眼淚大哭特哭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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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女孩,他們都叫她捏捏,是我在大學裡念化學系時的同班同學。「他們」指的是那些和捏捏同一圈子的同學,我不是。在大學時,我從來沒那麼叫過她。
捏捏是個漂亮的女孩,身材細瘦,皮膚白皙,眼睛特別大。她從來不化妝,臉色自然地帶著一點紅潤。儘管以整體的姿色來看,在班上的十多名女生當中,她頂多只能算第二、三名,但是肯定是最有人緣的,特別是男生緣。
這是因為她略帶著一點男孩子氣,特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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