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不是認為做錯事就該反省?
你是否常把「對不起」掛在嘴上?
身為家長的你,會教小孩將心比心、站在別人立場想一想嗎?
───如果「是」,請你一定要看完這本書!
許多常見的教養模式、被視為正確的價值觀,
其實把大人和孩子都逼向絕境。
{日本更生專家岡本茂樹十週年暢銷經典Ⅰ}
應該沒有人會質疑「做錯事就該反省」這個價值觀,但這其實違反人類的正常心理。請回想自己小時候做錯事,比起認錯道歉,當下是不是只想著「怎樣才不會挨罵」呢?
華人社會中常用來教導學生的反省日記、反省作文、悔過書、自述書,真能讓孩子學會反思的能力嗎?我們理當認為「做人要將心比心」、「當個成熟穩重的大人」、「不要給人添麻煩」,真的讓我們成為更好的人了嗎?會不會只是活得更壓抑而已呢?
〖岡本茂樹〗以長年的教育與諮商經驗指出:這正是導致社會上不斷出現犯罪行為與身心症的根本原因。
┏・━・━・━・━・━・━・━・┓
這是一本「很痛」的書!
罪犯的心理問題,
也是我們的內心問題。
┗・━・━・━・━・━・━・━・┛
「我們不知道悲劇會在哪一代發生,但只要『做錯事就該反省』的教養模式不斷傳遞下去,終究會出現某個人必須把累積已久的痛苦哭喊出來的那一天。」───岡本茂樹
作者簡介:
岡本茂樹(Shigeki Okamoto)
1958年出生於日本兵庫縣,立命館大學產業社會學系教授。原為國高中英文老師,後來進入武庫川女子大學研究所臨床教育學研究科攻讀博士,取得博士學位。日本角色書信療法學會(Japanese Association of Role Reversal Letter-writing)理事長。在大學授課、從事研究,也致力於協助累犯受刑人更生。2015年歿。
譯者簡介:
黃紘君
臺大政治系學士、日本大阪大學公共政策研究科碩士。專職中日文口筆譯工作超過十年,目前努力在工作與育兒間尋找平衡點。
聯絡方式:redarmyhuang@gmail.com
各界推薦
名人推薦:
專文推薦
「本書完整表達了岡本教授的教育理念,或許與一般人的想法有所不同,甚至讓一般民眾無法苟同。但是在處罰日趨嚴苛、再犯不斷、校園霸凌層出不窮、親職教育不彰的此刻,換個腦袋或觀點觀察事物,絕對是突破瓶頸展望未來的手段之一。希望本書譯本的出版,能夠讓黑暗的未來有些幽微的亮光。」
─── 李茂生|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名譽教授
「讓孩子認識什麼是『正確』之前,有一件事更重要,也必須先被執行,那就是允許他們『有自己的感覺』,唯有如此,我們渴望的『孩子能同理別人的感覺』才有萌芽的契機。」
─── 吳曉樂|作家
「渴望得到關愛而引發的悲劇,在臺灣亦有之,我想起兩位過世的『弒父』死刑犯陳昱安與翁仁賢。尚未面臨悲劇的人們啊,如果有機會讀到這本書,希望您們記得個案公男的心聲,接住他的求救訊號。」
─── 謝孟穎|風傳媒/新新聞記者
特別收錄 / 編輯的話:
🔴前言
要求做錯事的人反省,反而會讓他成為罪犯,怎麼可能有這種事?做錯事就該反省,這不是天經地義嗎?
各位會這麼想,是因為這是我們社會上不容置疑的基本常識。但是,容我再說一次,讓做錯事的人反省過錯,他最終會成為罪犯,即使是自己主動反省也是一樣,結果就是會走上犯罪一途。
到這裡應該有讀者很想反駁吧?大多數人都會反省,但也沒有被關進監獄不是嗎?不過,請各位將掌心貼緊胸口仔細想想,即使沒有犯下重大罪行,是不是也曾經有過「輕微犯罪」呢?例如跟朋友借了書或錢卻沒有還、將公領域(例如學校或公司)的文具帶回家卻沒有物歸原處,這樣的行為就是犯了竊盜罪。
通常這種狀況除非自首,否則大概不會被發現。即使被發現大概也不會真的被問罪,說句「我不是故意的,真的很抱歉」就結束了,而這就是我認為的問題所在 ─── 「做錯事」➔「說對不起反省」➔「結束」的模式。
如果是一、兩次可能真的是不小心,但同樣事情若一而再,再而三發生,那或許存在著當事人必須面對與處理的心理問題,無視於內心的問題,只要求他反省,不但使他更不了解自己的問題,還可能助長未來犯下重罪的風險。當然本書所強調的不是輕微犯罪,而是將反省視為理所當然所導致的「重大犯罪」。
到這裡應該又有人想反駁了:「我也很常不小心,但是絕對不可能犯下重大案件。」但又有多少人能百分之百保證呢?即使不是自己犯下重罪,在教育上重複上述模式,可能是自己的孩子誤入歧途或犯罪,又或者不是自己的孩子,而是他的孩子(孫子)犯下嚴重罪行,抑或是再下一代的曾孫……我想說的是,只要這個模式沒有改變,一直持續下去,總有一天家族裡很可能出現犯下重罪的人,因此必須有人出面停止「做錯事就該反省」的教育方式。
那麼一定有人會問:「做錯事難道不能叫他反省嗎?」可以,但是有條件。在反省之前,有一件「重要的事」必須先做,少了這個重要的事就會教出罪犯。這個重要的事在本書會陸續闡明,請各位先記得,當出現問題行為,愈是要求當事人反省,愈可能導致他犯下更大過錯。
做錯事後一再被要求反省,最終導致走上犯罪一途的「代表人物」就是收容在監獄的受刑人。這些受刑人從小不知被身邊的人罵過多少次、反省了多少次,即使如此還是犯錯,終極結果就是犯罪。當發生問題行為,聲淚俱下發誓「對不起,我不會再犯了」的人,結果還是重蹈覆轍,最後甚至犯罪。
我會定期到收容犯下殺人等重罪的受刑人監獄,與受刑人進行個人面談,也會安排更生課程並且授課,我面對的對象大多是殺人犯,其中不少人是慣用毒品導致殺人的罪犯。
經過多年參與協助受刑人更生的工作後,我的心得是,如果要讓他們成功更生,就不能要求他們反省。而當我用「不要求反省」的方式進行面談與授課後,他們反而能開始自我反省。要求反省只會讓他們變得更壞,而不要求反省才能帶來真正的反省,這是我在協助受刑人的過程中從他們身上學到的,在本書中我會清楚說明這件事。
首先我想簡述一下監獄的基本分類。各位如果以為每所監獄都一樣那就大錯特錯了,受刑人會根據犯罪種類(竊盜、使用毒品、性犯罪、殺人等)與情節輕重(輕微或惡性重大、初犯或累犯)分到不同監獄,基本上所有受刑人都以A指標或B指標(記錄受刑人犯罪傾向的記號)進行分類。A是初犯等犯罪傾向尚不嚴重者,B是累犯且犯罪傾向嚴重者。刑期十年以上者,A和B前面會加上L(Long的簡稱),無期徒刑受刑人當然屬於刑期十年以上者,因此通常收容在LA指標或LB指標監獄。我所服務的兩所監獄分別是B指標與LB指標,LB指標監獄所收容的是犯下最為窮兇極惡案件的受刑人。
在監獄裡,我的立場不是監獄官,而是外部協助者,具體而言是在B指標監獄擔任顧問,給予職員指導和建議;在LB指標監獄則擔任教誨志工,直接接觸受刑人。即使立場不同,協助受刑人這點則沒有不同。
在矯正圈裡,B指標受刑人被認為「非常難以矯正」,更何況是LB指標,更被視為「不可能矯正」。但我認為絕非如此,只要能和受刑人建立信任關係,依循步驟引導,他們也會萌發更生的念頭,想重新做人。而我說的步驟就是「不要求反省」。我要再次強調,一旦要求他們反省,只會讓壞人變得更壞。
接著我想說明自己從事協助受刑人更生的緣由。自從開始在大學工作,除了擔任教職也負責學生諮商,大多數學生都很認真也很直率,然而他們經常受心理疾病所困擾。諮商時我仔細傾聽他們想說的話之後發現,問題幾乎都能追溯到小時候,他們在親子關係中必須時常自我壓抑,不被允許表達自己的需求,甚至被要求反省。
學生們各基於不同理由無法表達內心真正感受而自我壓抑,當我鼓勵他們說出真心話時,他們一股腦兒說出口的都是對父母的負面情感,而把自己的想法和感受表達出來後,他們都表示感到很暢快,心情也變得輕鬆,於是開始主動理解自己內心的問題,同時對父母的負面想法也有所轉變,煩惱才因此獲得解決。問題類型根據個案當然有所不同,但基本流程不變,唯有透過吐露真心話了解自己並正視內心,主訴症狀才會獲得改善(二〇一二年《角色書信療法:寫信的心理治療理論與實踐》金子書房)。
協助他們的過程中我發現,受心理問題困擾的人在小時候都經歷過父母不願意聽自己解釋,只要一開口就被指責「不要太任性」、「不准頂嘴」,而且被要求反省,內心深處累積許多負面情緒。這也是為什麼我認為釋放負面情緒對受心理問題困擾的人而言,是復原的出發點。
當我開始逐漸建立自己的諮商方向時,朋友問我:「要不要試試看協助監獄裡的受刑人呢?」受刑人某種程度上可說是最有問題的一群人,所以當時我心想,他們心中應該也藏著許多負面情緒,如果是的話,那我所實踐的協助方式或許能運用在協助受刑人更生,想到這裡我就立刻答應了。
我開始到監獄幫忙的時候,裡面實行的就是反省教育,具體而言是播放被害人家屬訴說悲痛心情的影片,要求受刑人寫下感想,內容千篇一律是「真的非常抱歉」、「我不會再重蹈覆轍」,但我絲毫感受不到他們有發自內心道歉的意願。
當時,我有機會與一位三十多歲犯下殺人罪的受刑人進行面談,認真聽完他的故事後,我發現他對被他奪去性命的被害人抱持負面想法,他用很激動的口吻說:「要不是因為那傢伙(被害人),我才不會被送來這種地方(監獄)!」於是我給了他一項「功課」,請他以寫信的方式把對被害人的真正想法寫下來,而不是向他道歉。
幾天後,他帶著寫給被害人的信來與我面談。信中一開始描述對被害人的憤恨,來到後半部卻寫道:「把對你的所有不滿統統寫出來後,我才驚覺自己做了多麼可怕的事,不管原因是什麼,事實就是我奪走你的性命,我居然直到今天才理解自己犯下多麼不可原諒的過錯。」最後以「我不知道該怎麼表達我的歉意,我怎麼會做出這種事……真的非常對不起」結束了這封信。
之後他還寫了數封信表達對父母的想法。父親酒後對他施暴,母親對他視而不見,透過吐露這些從未說出口的憤恨,他將心情梳理過一遍,開始有了顯著轉變,臉上表情也從一開始的面露兇光逐漸變得溫和,因為他把卡在內心深處的負面情感一吐而空,心情變得舒暢,同時對被害人的悔意也加深了。這個經驗讓我更加確定該如何協助受刑人,就是絕對不能要求他們反省。
協助過程中,我發現受刑人的心理問題與社會上我們每一個人的心理問題並非毫無相關,更進一步來說,了解受刑人就會知道他們是將心理問題以殺人或吸毒等極端方式表現出來,也讓我們更容易看清楚自己和周遭人存在著哪些心理問題。許多生活中常見的教養方式其實有著讓孩子或年輕人走向犯罪的一面。現在很多孩子和年輕人活得很辛苦,造成他們這麼痛苦的重要原因,就是一直以來接受的「反省教育」。正因如此,我認為現在必須從根本檢討我們的教育方式。
各位讀者在做錯事的時候是怎麼反省的呢?是不是會下意識地說「真的很對不起」呢?有沒有用堅決的口吻表示「我絕對不會再犯了」呢?身為家長的你,是不是想從孩子口中聽到反省的話語呢?如果你認為有反省、有道歉就好,或深信做錯事就該反省的人,請務必把這本書看完,你會發現自己認為正確的價值觀可能會把人逼入絕境,使他過得很辛苦;而有些過去被認為是錯誤的想法,其實反倒能讓我們活得更健康。如果是未來打算養兒育女的讀者,我相信本書一定能對你有幫助,在學校從事教育工作的老師們也請務必讀完本書。
我再重複一次 ─── 要求做錯事的人反省,只會讓他成為罪犯。
寫得如此果斷,但請容我為自己找個藉口。雖然我說反省會讓人變成罪犯,但也可能以犯罪以外的形式展現出來,就是精神疾病。人為什麼會罹患精神疾病,其原因我會在本書中說明。而提到精神疾病,第一個想到的就是憂鬱症,根據日本警察廳公布的數據,日本自殺人數從一九九八年起每年超過三萬人,其中多數人都罹患憂鬱症(二〇一一年 警察廳生活安全局生活安全企畫課〈平成二十二年發生的自殺案件概要〉)。自殺如字面所示,意指殺了自己,從這個角度來看,自殺其實也有犯罪的意涵。
一言以蔽之,犯罪就是將人類心中藏有的攻擊性外顯出來,當攻擊朝向他人就成了我們稱之殺人的犯罪,進而導致被害人產生;當攻擊朝向自己就會以自傷、自殺的方式表現。受憂鬱症所苦的人通常會不斷責怪自己「我好笨」、「像我這樣的人乾脆死了算了」,換言之就是嚴厲反省自己,因此陷入精神疾病的泥沼。這樣的說法或許對正苦於憂鬱症的讀者很失禮,但罹患精神疾病是各位責怪自己的結果,甚至演變為親手奪走自己生命的行為。為了不要走到那一步,我希望各位藉由本書好好思考反省究竟對我們的內心帶來哪些影響。
此外,書中出現的年輕人和受刑人是虛構人物,雖然是虛構,但都是以我在大學和監獄幫助過的人物為原型,再經過大幅修改。我也會從實際在監獄協助受刑人更生所看到的真實情況出發,思考哪些具體做法對社會真正有效並提出我的看法,不讓這一切流為空談。
名人推薦:專文推薦
「本書完整表達了岡本教授的教育理念,或許與一般人的想法有所不同,甚至讓一般民眾無法苟同。但是在處罰日趨嚴苛、再犯不斷、校園霸凌層出不窮、親職教育不彰的此刻,換個腦袋或觀點觀察事物,絕對是突破瓶頸展望未來的手段之一。希望本書譯本的出版,能夠讓黑暗的未來有些幽微的亮光。」
─── 李茂生|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名譽教授
「讓孩子認識什麼是『正確』之前,有一件事更重要,也必須先被執行,那就是允許他們『有自己的感覺』,唯有如此,我們渴望的『孩子能同理別人的感覺』才有萌芽...
章節試閱
_____________
【案例❶】
伊藤和子(化名)二十出頭
竊盜及違反《覺醒劑取締法》
 ̄ ̄ ̄ ̄ ̄ ̄ ̄ ̄ ̄ ̄ ̄ ̄ ̄
和子在高中曾出現偷竊行為,她明明不是特別想要那個東西,但不知為何就是出手偷了。
和子是獨生女。母親因為擔心她沒有認真念書,經常站在房門外窺視她,一旦發現她沒有乖乖坐在書桌前就會勃然大怒,大聲斥責「怎麼都沒在念書」。父親則是從來不曾好好聽和子說話,要求她「乖乖念書就好」,若不聽從就對她暴力相向。
某天,和子在文具店偷了價值三千日圓的商品。母親一接到班導聯絡立刻衝到學校,班導說:「和子平常是很認真的學生,我也很驚訝她怎麼會做出這種事,是不是最近比較鬆懈呢?」母親連忙低頭道歉:「是我太寵她了,一切都是我的責任,造成老師的困擾真的非常抱歉,我以後會嚴加管教。」和子的處分是停學在家十天,班導要求她這段期間必須在家好好讀書、每天寫日記,並且禁止外出,也不能和朋友聯絡。
班導要求和子每天自我檢討並且以「日記」的形式記錄下來,雖然稱之日記,其實就是悔過書,而每天寫日記(=悔過書)自然而然就能寫出「像樣的悔過書」。她在最後一天的日記裡寫到「造成店家、父母、師長們的困擾,我真的感到非常抱歉」,結尾則以「我以後在學校會更加小心謹慎,絕不再犯同樣錯誤」作結。
所有學務處老師讀了這篇日記都給出相同意見:「寫得很好!可以解除處分,讓她來上學了。」回到學校的第一天早上,學務主任對她說:「妳以後要更加謹言慎行,我們所有老師都會盯著妳,看妳有沒有做到,要好好表現,知道嗎?」和子大聲回應:「我會好好加油,不會辜負老師們的期待。」爾後,她在學校表現良好,簡直像個模範生,也發憤圖強考上知名大學。
和子開始出現問題行為是在上大學後的暑假。她結交壞朋友,跟著他們抽菸。她開始忤逆父母,不再乖乖聽話。她討厭待在家裡,經常無故外宿。後來她和男友同居,並且包養男友。光靠打工賺的錢無法滿足男友後,她開始偷竊,沒多久便從偶爾偷一次變成慣犯,除了將偷來的高價珠寶便宜轉賣給朋友外也開始賣春。某次同居男友拿毒品給她,對她說「吸了這個心情會變好」,她一開始很猶豫,但是害怕拒絕會被男友討厭,同時在好奇心驅使下,心想反正吸一次也不會怎樣,於是踏上吸毒的不歸路。
她開始變得離不開毒品,為了買毒更陷入偷竊、賣春的惡性循環,無法脫身。就在某天,男友突然對她說:「我有別的女朋友了,妳可以搬出去嗎?」突如其來的分手讓她自暴自棄,從住家大樓往窗外縱身一跳,所幸後來保住性命,但也因為竊盜及違反《覺醒劑取締法》而受到法律制裁。
◆不當行為就是徵兆
我們來梳理一下和子走上犯罪的原因,很明顯從小的親子相處便是一項重要因素,不過有個關鍵是高中時期的偷竊事件。
各位可能會覺得這個說法有點奇怪,我們看到孩子出現問題行為時應該感到高興,因為問題行為是孩子的自我展現,而和子的偷竊行為可以看作是她內心的痛苦外顯的結果。我想她從小累積了許多痛苦,她的內心終究承受不住那些痛苦,便以偷竊這種問題行為表現出來。問題行為若是以割腕或飲食障礙等隱性方式展現,會難以接收到孩子發出的求救訊號;而若是以偷竊、抽菸這種外顯行為浮上檯面,看得見至少容易處理。
和子在高中時期犯下的偷竊行為,其實是一個「機會」。她之所以痛苦,很明顯來自母親的過度干涉、父親不願傾聽的權威態度,她從出生到念高中都成長在極其壓抑的家庭環境,可以想像她一路走來都必須壓抑真實的自己,內心充滿了不被接受的悲傷與痛苦。她自己恐怕也認為忍耐是天經地義,畢竟其他家庭是什麼狀況,當時的她也無從得知。
我再強調一次,孩子的問題行為就是大人的機會,父母應該將之視為孩子給予我們機會,思考他為什麼出現問題行為,而且換個角度想,也可以解釋為孩子內心痛苦的「釋放」。也就是說,和子是把自己的痛苦用偷竊這種迂迴的方式釋放出來。
然而和子高中時期的問題行為沒能成為機會,而是以「像樣的悔過書」了結。她不但必須展現不會重蹈覆轍的堅定決心,周圍老師還對她施加「我們都會盯著妳」的壓力,身邊大人的關心進一步壓抑她的心靈,她也在不知不覺中更加壓抑內心的真實感受。她持續扮演認真的自己,發憤圖強考取知名大學。與其說這是她想做的事,不如說是希望自己的努力獲得父母的肯定。
當她開啟大學生活,跟著朋友吸菸後,問題行為就在短時間內一發不可收拾,接連出現。抽菸這個行為,彷彿「點燃」了一直壓抑在內心的悲傷與痛苦。過去的壓抑就像是將「能量」儲存在心底,等待著「爆發」,而壓抑程度愈大,抑或是壓抑時間愈長,就等於儲存了愈多爆發的能量,問題行為也會用更極端的方式展現。她除了偷竊高價商品和賣春,還以半吊子的態度接觸毒品,可見已經完全失去了好好珍惜自己的心。
人的行為就像一面鏡子。只要曾經被好好對待,就能好好對待他人;反之,遭人冷漠以對,面對他人也會變得冷漠。同理,傷害別人的人,過去也可能曾被人所傷,失去了珍惜自己的能力,而一個沒有能力珍惜自己的人,當然沒辦法珍惜他人。不懂得珍惜自己的人對「自己內心的傷痛」很遲鈍,也沒有能力覺察「他人內心的傷痛」。和子之所以放縱自己反覆犯罪、吸毒,正是因為長久以來她的心已經傷痕累累。
此外,和子拿了很多錢包養與她交往的男性,我推測是因為她認為這位男性是有生以來第一個接納真實自己的人。然而他們之間並不存在成熟、對等的男女關係。對那位男性而言,和子不過是呼之則來,揮之即去的女人;但是對和子而言,她一輩子只有眼前這個人願意接納自己(其實是一廂情願),世界上沒有比被他拋棄更可怕的事情了。
和子對這位男性的感情與其說是成人之間的愛情,更像是幼兒害怕被父母拋下不管而緊抓不放的「依附關係」。正因為害怕被拋棄,才會提供大量金錢來維繫住這份關係,也無法拒絕對方引誘自己吸毒,因為深怕一旦被討厭就得孤單一個人。
然而這般粉身碎骨也在所不惜的愛情看在這個自私男人眼中,遲早覺得「煩死了」。從(自以為)願意接納自己的對象口中聽到分手時,和子感覺失去了一切,才會絕望到想斷送生命。如此令人心痛的故事雖然是我虛構的,但現實中的確有類似事件發生。
和子因竊盜及違反《覺醒劑取締法》遭到逮捕。她犯法是不爭的事實,但事到如今我們依然要求她「好好反省」,寫下「像樣的悔過書」就了事嗎?
◆「代間傳遞」的家庭問題
像和子這樣的家庭環境雖然有點極端,但絕不少見。各位讀者看到這裡或許會想反問:那為什麼絕大多數的人都沒有像和子一樣犯罪呢?豈不是和這本書的原書名《教孩子反省就是教成罪犯》互相矛盾嗎?
請各位再和我一起繼續探討和子的案例。假設她進了知名大學後順利畢業,和普通人一樣結了婚,那麼不久之後應該會生小孩,究竟她會如何教育自己的孩子呢?
請回想一下我在上一節提到「人的行為就像一面鏡子」這句話。和子應該會照著父母對待自己的方式對待孩子吧?畢竟她也不知道其實還有其他方式。她會擔心孩子沒有乖乖念書而不斷在房門口偷看,發現小孩沒有坐在書桌前可能會對他動手,畢竟父親也是這麼教育自己。當孩子向她訴苦,抱怨「不想去學校」,她會嚴厲斥責:「不要那麼任性!大家都去上學不是嗎?好好振作,認真一點!」孩子一旦在這樣的環境下成長,學會了壓抑負面情緒,可能遲早會出現問題行為。
要是孩子出現問題行為,和子應該也會把父母對待自己的那套用在孩子身上。她會「反省」自己是不是太縱容小孩,然後更加嚴格管教。而孩子可能和她一樣發憤圖強,進入知名大學就讀,此後人生或許會走向犯罪,也或許過著看似普通的人生。
我想說的是,即使和子自己沒有犯罪,她的小孩還是可能走上那條路;又或許小孩長大後沒有犯罪,然而成為父母後還是重複同樣方式教養小孩,這就是「代間傳遞」(Intergenerational Transmission),輪到某一代就可能以犯罪的形式,用力給父母一記當頭棒喝。我們不知道悲劇會在哪一代發生,但只要「做錯事就該反省」的教養模式不斷傳遞下去,終究會出現某個人必須把累積已久的痛苦哭喊出來的那一天。
我還必須指出另一個重點:倘若沒有走上犯罪,和子的人生又是如何呢?她應該會一輩子過著嚴以律己的人生。
所謂人生,就是痛苦總是多過快樂,這是一定的,正因為有這麼多痛苦,才能襯托出開心的時光有多麼令人感到喜悅。而面對痛苦,不論是誰都需要向人傾訴、尋求協助,如此才能跨越困難繼續往前進。
然而抱持著與和子一樣價值觀的人遇到痛苦卻不會訴苦,因為他們認為一旦找人訴苦,就等於承認自己是個軟弱無能的人,而承認自己的軟弱無能,就等於否定自己的生存意義。所以遇到痛苦,和子選擇笑著面對,也就是選擇採取和內心感受相反的行為,於是她的心愈來愈疲憊。
和子一直以來應該覺得人生過得很辛苦吧?選擇這樣的生存方式或許會讓她罹患精神疾病,一如我在〈前言〉說的,即使不是犯罪,也可能飽受心理疾病所苦。
說到底,要讓和子改變生存方式的機會,就出現在她發生偷竊行為的時候。當孩子出現問題行為,身邊的大人卻沒有將之視為改變的機會,孩子往後的發展可能就如我所說明的那樣。
做父母的人通常打從心裡認為自己的教育方式是正確的,所以必須由他人提供不同觀點才可能帶來改變。而孩子的問題行為就是求救訊號,我們必須接收到他的痛苦,給予適當的陪伴,而不是一味要求他反省,如此才可能斬斷代間傳遞。
再補充一點,我推測和子的父母過去也從自己父母那裡接受了同樣的教育方式。任何人(和子的父母)都必須被他人(和子父母的父母)好好對待,才可能好好對待他人(和子)。從這個角度想,和子的父母應該也過著相當辛苦的人生,也可能走上犯罪一途或受心理疾病所苦。
◆「表面工夫的悔過書」會讓人變得更壞
再舉另一個案例,這個例子不同於前述的「像樣悔過書」,而是受刑人所寫的「表面工夫悔過書」。
__________________
【案例❷】
後藤公男(化名)三十五至三十九歲
殺人及違反《銃炮刀劍類所持等取締法》
 ̄ ̄ ̄ ̄ ̄ ̄ ̄ ̄ ̄ ̄ ̄ ̄ ̄ ̄ ̄ ̄ ̄ ̄
公男的父母在他小學時離婚,此後他與母親相依為命。上了國中,他的名字被同學笑是「奇妙男」,遭到霸凌。霸凌行為從一個人變成一群人,從被嘲笑變成被迫從家裡拿錢。公男只好偷母親的錢,金額也愈拿愈多。直到那群人中有人開始找他抽菸,向他示好,霸凌才結束。
此時,公男偷拿家裡的錢被母親發現,他鼓起勇氣說出自己在學校遭受霸凌,請求母親原諒。母親卻對他說:「被同學霸凌要自己解決。你現在立刻給我寫悔過書,發誓絕對不會再偷拿家裡的錢。」母親的反應讓他感受到「看來發生事情告訴母親也沒有用」,勉為其難寫下悔過書。此後他開始和一群不良少年鬼混,經常無故在外過夜,從偷拿家裡的錢轉為偷竊商店裡的東西。
進了高中後因為課業跟不上而輟學。之後他陸續做過餐廳、建築工地的工作,但由於和人處得不好,什麼工作都做不久,後來乾脆不工作,流連於柏青哥店。就在此時,一位混黑道的老朋友向他招手,他於是加入黑道。
黑道老大很照顧公男,大嫂也對他很好,久而久之,他在心中種下了要對組織有貢獻的想法。某天他接到老大的委託,要他去殺掉一個對組織很礙眼的男人。老大的一句「我很信任你,萬事拜託了」,他不但沒有拒絕,反而感到很開心,二話不說接下委託,用菜刀把那個男人殺了。
公男第一個出現的問題行為是偷拿家裡的錢,原因是遭到同學霸凌,為了保護自己才選擇偷錢。偷錢的行為被母親發現後,他向母親自白在學校遭受霸凌,然而母親聽了只叫他自己想辦法解決,並且要求他寫悔過書,保證不再偷拿家裡的錢,這對孩子來說是何等的痛苦!孩子光是向父母坦承自己遭受霸凌就需要極大的勇氣,因為他們會認為被霸凌很丟臉,也會害怕告訴父母後反而被霸凌得更慘。
公男照著母親要求寫下悔過書是出於表面服從,想得到母親原諒罷了。然而強迫寫悔過書其實會對孩子造成許多心理問題,一是認為做錯事只要道歉就沒事了,二是對於不能接住自己痛苦的父母產生憎恨的情感,最嚴重的就是不再對父母敞開心房。從母親的態度可以推測她一直都以命令式的管教對待小孩,遇到事情也不聽小孩解釋,才會讓公男覺得「看來發生事情告訴母親也沒有用」。
這篇悔過書成了母子關係惡化的關鍵因素。不僅如此,要求公男寫悔過書不但沒有成為遏止的力量,反而讓他的行為更加偏差。這篇悔過書就像扣下他心中的扳機,偷竊行為也一發不可收拾。
當孩子向父母和盤托出自己被霸凌的痛苦,父母卻以寫悔過書的方式處罰他,就像是明知孩子的苦,卻選擇背叛他一般,公男因此產生想要背叛母親的心情也不能怪他。他後續脫軌的偷竊行為可以看作是壓抑在內心對母親的憎恨轉為具體的外顯行為。
公男後來高中輟學,工作一個換一個,每個工作都做不久的原因是無法建立良好的人際關係,因為他在與母親的關係之間失去了「敞開心房的能力」。青春期的孩子如果在這個階段的親子關係喪失敞開心房的能力,長大後也無法對他人敞開心房。敞開心房就是向別人展現真實的自己,人際關係是相對的,一個無法對任何人傾吐心事的人是沒有辦法建立健全人際關係的。
公男從來不知道什麼是「家庭的溫暖」,內心深處總是感到孤單寂寞,於是在朋友邀約下加入黑道。在那裡,有關愛他的老大,對他來說,照顧自己的老大就像是「父親」,而溫柔的大嫂就像是「母親」,或許在那裡他第一次感受到家庭的溫暖。
當老大要他去殺人並對他說「萬事拜託」,他感受到父親對自己的愛,對如此愛自己(其實是一廂情願)的老大(=父親),怎能辜負他的期望呢?他於是痛下殺手。然而旁觀者看到的事實就只是公男被黑道利用罷了。
_____________
【案例❶】
伊藤和子(化名)二十出頭
竊盜及違反《覺醒劑取締法》
 ̄ ̄ ̄ ̄ ̄ ̄ ̄ ̄ ̄ ̄ ̄ ̄ ̄
和子在高中曾出現偷竊行為,她明明不是特別想要那個東西,但不知為何就是出手偷了。
和子是獨生女。母親因為擔心她沒有認真念書,經常站在房門外窺視她,一旦發現她沒有乖乖坐在書桌前就會勃然大怒,大聲斥責「怎麼都沒在念書」。父親則是從來不曾好好聽和子說話,要求她「乖乖念書就好」,若不聽從就對她暴力相向。
某天,和子在文具店偷了價值三千日圓的商品。母親一接到班導聯絡立刻衝到學校,班導說:「和子...
目錄
推薦序
前言
Chapter 1 ◆ 那真的是反省嗎?
發生兩次擦撞意外時我的真心話
先「後悔」,後「反省」
動不動就開口反省的,都是惡性重大的加害人
加勢大周有「反省」嗎?
待過少年院的人「反省技術」都會進步
被告在法庭上會說謊
看似反省其實不然的案例
受刑人心中對被害人的負面感受
Chapter 2 ◆「悔過書」是造成壓抑的危險方法
從「模範悔過書」能讀到什麼
反省造成的壓抑遲早會爆發
不當行為就是徵兆
「代間傳遞」的家庭問題
「表面工夫的悔過書」會讓人變得更壞
出現問題行為時就是「協助的契機」
問題行為是「有必要的行為」
悔過書只是讓問題用很糟的方式暫時消失罷了
反省會讓人失去面對內心的機會
Chapter 3 ◆ 讓受刑人同理被害人只會帶來反效果
納入被害人觀點的教育
不實行矯正教育反而比較好?
「老老實實」服刑會導致再犯
絕大多數受刑人都沒有反省
幾乎沒有受刑人主動希望接受改善指導
徒具形式的角色書信療法
你能同理「虐待自己的母親」嗎?
抒發負面情緒後
「內觀療法」的問題
從加害人觀點開始
覺察內心的痛苦才能真正開始反省
哭喊著「爸爸,對不起!」的殺人犯
什麼是「真正的反省」
受刑人活下去的意義
對監獄刑罰的建言
酒井法子的《贖罪》
受刑人的問題並非與我們毫不相干
Chapter 4 ◆ 努力「管教」會教出罪犯
良好的教養會讓人活得很辛苦
教養是導致霸凌的原因之一
用「尾木媽媽」的方式不會減少霸凌
反霸凌教育要從站在霸凌者的角度思考
讓孩子成為「堅強的人」的教養方式
讓孩子趕快變成「大人」是很危險的
讓人無法「做自己」的訊息
「好父母」的問題
Chapter 5 ◆ 如何讓孩子與自己都不要成為罪犯
一起思考問題行為背後的原因
思考哪些事情是「父母造成我的困擾」
取代悔過書的方式
「謝謝」「我很開心」與「好孤單」「好難過」
建議大家「微發怒」
珍惜「孩子氣」的一面
軟弱也是魅力
能自然展現「真實的自己」才是真正的強者
好好依賴他人
結語
推薦序
前言
Chapter 1 ◆ 那真的是反省嗎?
發生兩次擦撞意外時我的真心話
先「後悔」,後「反省」
動不動就開口反省的,都是惡性重大的加害人
加勢大周有「反省」嗎?
待過少年院的人「反省技術」都會進步
被告在法庭上會說謊
看似反省其實不然的案例
受刑人心中對被害人的負面感受
Chapter 2 ◆「悔過書」是造成壓抑的危險方法
從「模範悔過書」能讀到什麼
反省造成的壓抑遲早會爆發
不當行為就是徵兆
「代間傳遞」的家庭問題
「表面工夫的悔過書」會讓人變得更壞
出現問題行為時就是「協助的契機」
問題行為是...
購物須知
關於二手書說明:
商品建檔資料為新書及二手書共用,因是二手商品,實際狀況可能已與建檔資料有差異,購買二手書時,請務必檢視商品書況、備註說明及書況影片,收到商品將以書況影片內呈現為準。若有差異時僅可提供退貨處理,無法換貨或再補寄。
商品版權法律說明:
TAAZE 單純提供網路二手書託售平台予消費者,並不涉入書本作者與原出版商間之任何糾紛;敬請各界鑒察。
退換貨說明:
二手書籍商品享有10天的商品猶豫期(含例假日)。若您欲辦理退貨,請於取得該商品10日內寄回。
二手影音商品(例如CD、DVD等),恕不提供10天猶豫期退貨。
二手商品無法提供換貨服務,僅能辦理退貨。如須退貨,請保持該商品及其附件的完整性(包含書籍封底之TAAZE物流條碼)。若退回商品無法回復原狀者,可能影響退換貨權利之行使或須負擔部分費用。
訂購本商品前請務必詳閱
退換貨原則、
二手CD、DVD退換貨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