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夏夜之夢》是莎翁最成功的喜劇,講述了雅典少女赫米婭違抗父命,不願嫁給德米特里厄斯而與拉由德相愛,公爵判定如果赫米婭不遵父命就將被處死,拉山德和赫米婭於是逃出雅典,海倫娜向德米特里厄斯透露了這個消息,於是他們倆也追到了森林之中。林中,仙王與仙后反目,仙王為了報復,讓小精靈把相思花汁滴在仙后眼中,讓她一睜眼就會愛上她第一眼看到的東西。由於小精靈把花汁點錯,引起了相愛的情人們之間的紛爭。最後,仙王把解除魔力的汁液點在了仙后和錯點了相思花汁的情人們的眼中,仙后和仙王言歸於好,情人們也都終成眷屬。
作者簡介:
查爾斯·蘭姆,英國作家,1775年生於倫敦,蘭姆出身貧窮,他的父親是一個律師的隨叢兼僕人。蘭姆自幼酷愛讀書,因為父親的關係,他讀遍了律師家的藏書。他7歲時進入為貧寒子弟而開設的倫敦基督慈幼學校唸書,成績優異,但由於口吃沒能升入大學。14歲開始自謀生計,先在倫敦南海公司工作了3年,後在東印度公司工作了33年,直到50歲退休。
作為一位作家,“偉大”之類的稱號加不到蘭姆的頭上,但作為一個隨筆作家,蘭姆卻是與蒙田並列的具有世界聲譽的一大家。
蘭姆出身貧窮,他的父親是一個律師的親信傭人。他七歲時進入為貧寒子弟而開設的倫敦基督慈幼學校唸書,拉丁文學得很好,是高材生,可惜口吃,不能升入大學。他14歲即輟學自謀生活,先在倫敦南海公司、後在東印度公司整整做了三十六年職員,直到50歲退休。所以,他曾經開玩笑說自己的真正著作“全集”就是每天在公司裡登錄的那些大帳本。
蘭姆一生經歷平凡但又屢遭不幸。他小時常到外祖母為人管家的鄉下田莊去住,認識一個名叫安妮·西蒙斯的小姑娘,青梅竹馬,有了感情。但他20歲時,安妮卻與一個當舖老闆結婚。在失戀的打擊下,蘭姆一度精神失常,在瘋人院住了六週,才得複元。次年,他家裡發生一件大禍:他的姐姐瑪利因日夜趕做針線活貼補家用,過度勞累,發了瘋病,竟拿小刀刺死了自己的母親。這件事決定了蘭姆一輩子的生活道路。為了贍養老父親、照顧瘋姐姐,他把沉重的家庭負擔完全挑在自己身上。為了不使瑪利流落到瘋人院,他一生未婚,與姐相依為命,過著清寒寂寞的生活。
蘭姆的文學寫作大部分是在下班之後業餘進行的。他寫過詩歌、傳奇、劇本、莎劇論文。美術評論,還和瑪利合寫過一部《莎士比亞戲劇故事集》(我國解放前的中譯本曾叫作《莎氏樂府本事》)——這原是為英國兒童寫的通俗讀物,現已成為全世界莎劇初學者必讀的入門書。
1818年,蘭姆43歲,出了兩卷《文集》,打算“封筆”了。但是《倫敦雜誌》的一位有眼光的主編向他約稿,文章內容和形式都不限,月出一篇。這對一個作家來說是極其寶貴的機遇。蘭姆可以不受任何拘束地寫出自己最熟悉、最高興寫的東西。於是他借用一位老同事的名字“伊利亞”作為筆名,陸陸續續發表了大小六十多篇隨筆散文.以後出版成為兩本書,即《伊利亞隨筆》(1823)和《伊利亞續筆》(1833)——這是蘭姆最重要的代表作。
蘭姆的這些隨筆內容多種多樣:或寫他青少年時代的往事,或寫他的親人朋友,或寫他做小職員的辛苦生涯,或寫他忙中偷閒的小小樂趣,或漫談他讀過的書、念過的詩、看過的戲、認識的演員,或寫倫敦的街景市情,還寫乞丐、掃煙囪的窮孩子,寫書呆子、單身漢和酒鬼,等等。他的筆法是敘事、抒情、議論互相穿插,使用的語言是白話之中夾點又言,情調是亦莊亦諧、寓莊于諧,在諧謔之中暗含著個人的辛酸。
從文學史的角度說,蘭姆的隨筆屬於英國浪漫派文學運動的一個分支。從思想上擺脫理性主義的約束,追求個性和感情的解放;從創作方法上擺脫古典主義的限制,追求“我手寫我心”——在這些根本方面,蘭姆和其他英國浪漫派作家並無二致。但不同之處在於:當其他浪漫派作家(如華慈華斯)以農村、大自然。崇高理想、熱烈愛情當作自己的匯歌對象時,蘭姆在自己的隨筆裡卻以倫敦的城市生活為自己的描寫對象;他從城市的芸芸眾生中尋找出有詩意的東西,賦予日常生活中的平凡小事以一種浪漫的異彩。美國學者安妮特·魯賓斯坦博士指出:蘭姆是19世紀資本主義社會中職員、教員、會計、僱傭文人等中下層“白領工人”的代言人。
蘭姆生活在18、19世紀之交,當時全歐的最大政治事件是法國革命。蘭姆在早年和其他英國熱血青年一樣,受法國革命影響,結交了一批思想激進的朋友,一同著文辦刊,向反動保守勢力鬥爭,同時也受對方攻擊。但滑鐵盧一戰,拿破崙失敗,歐洲形勢大變,封建勢力復辟;英國政府的政策日趨反動,蘭姆的朋友們也走向分化,有的受輿論圍攻,有的受審訊、下獄,有的流亡國外,有的思想轉為保守。在這種形勢下,蘭姆寫文章只談日常瑣事了。批評家貝雷爾說:“蘭姆知道自己神經脆弱,又深知自己一生中所要承受的沉重負擔,所以他拼命躲進那些瑣事裡,有意裝傻,以免由於激動而變成瘋子。”他有他的苦衷。儘管如此,蘭姆一生中對於社會下層的窮困者、弱小者、婦女、兒童和殘疾人始終懷著真摯的同情,對於他那些處於逆境之中的思想激進的朋友,如葛德文、亨特和赫茲利特等,他一如既往地保持著友誼,並儘力給予支援幫助。這種感情,從他的隨筆的字裡行問時時可以覺察出來。
蘭姆在他的隨筆中使用了一種特殊的文風,那是個性畢露、披肝瀝膽的——讀了他的隨筆,就了解了他的個人經歷、性格和感受。因此,他說過:他的隨筆集,不需要序言來介紹,因為他的每篇隨筆都是自己的“序言”。他的文章寫得文白交錯、迂迴曲折而又跌宕多姿、妙趣橫生——這是由他那不幸遭遇所形成的性格,以及他那博覽群書所養成的“雜學”所整個決定的。他的風格像是突破了重重障礙、從大石下彎彎曲曲發芽生長、終於開放的一朵奇花。他的隨.筆寫作,是把個人的不幸昇華為美妙的散文作品。他常常板著面孔說笑話。兩剿伊利亞隨筆腫貫串著一種別人無從模仿的幽默感。這種幽默乃是一顆善良的心所發出的含淚微笑。
應該順便一說的是:“絮語散文”這個名詞是我國“五四”以後對於英國文學中的familiar essay的一種早期譯法,今天一般稱為“隨筆”或“小品文”,其含意自然是“漫談式的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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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夏夜之夢》是莎翁最成功的喜劇,講述了雅典少女赫米婭違抗父命,不願嫁給德米特里厄斯而與拉由德相愛,公爵判定如果赫米婭不遵父命就將被處死,拉山德和赫米婭於是逃出雅典,海倫娜向德米特里厄斯透露了這個消息,於是他們倆也追到了森林之中。林中,仙王與仙后反目,仙王為了報復,讓小精靈把相思花汁滴在仙后眼中,讓她一睜眼就會愛上她第一眼看到的東西。由於小精靈把花汁點錯,引起了相愛的情人們之間的紛爭。最後,仙王把解除魔力的汁液點在了仙后和錯點了相思花汁的情人們的眼中,仙后和仙王言歸於好,情人們也都終成眷屬。
作者簡介:
查爾斯·蘭姆,英國作家,1775年生於倫敦,蘭姆出身貧窮,他的父親是一個律師的隨叢兼僕人。蘭姆自幼酷愛讀書,因為父親的關係,他讀遍了律師家的藏書。他7歲時進入為貧寒子弟而開設的倫敦基督慈幼學校唸書,成績優異,但由於口吃沒能升入大學。14歲開始自謀生計,先在倫敦南海公司工作了3年,後在東印度公司工作了33年,直到50歲退休。
作為一位作家,“偉大”之類的稱號加不到蘭姆的頭上,但作為一個隨筆作家,蘭姆卻是與蒙田並列的具有世界聲譽的一大家。
蘭姆出身貧窮,他的父親是一個律師的親信傭人。他七歲時進入為貧寒子弟而開設的倫敦基督慈幼學校唸書,拉丁文學得很好,是高材生,可惜口吃,不能升入大學。他14歲即輟學自謀生活,先在倫敦南海公司、後在東印度公司整整做了三十六年職員,直到50歲退休。所以,他曾經開玩笑說自己的真正著作“全集”就是每天在公司裡登錄的那些大帳本。
蘭姆一生經歷平凡但又屢遭不幸。他小時常到外祖母為人管家的鄉下田莊去住,認識一個名叫安妮·西蒙斯的小姑娘,青梅竹馬,有了感情。但他20歲時,安妮卻與一個當舖老闆結婚。在失戀的打擊下,蘭姆一度精神失常,在瘋人院住了六週,才得複元。次年,他家裡發生一件大禍:他的姐姐瑪利因日夜趕做針線活貼補家用,過度勞累,發了瘋病,竟拿小刀刺死了自己的母親。這件事決定了蘭姆一輩子的生活道路。為了贍養老父親、照顧瘋姐姐,他把沉重的家庭負擔完全挑在自己身上。為了不使瑪利流落到瘋人院,他一生未婚,與姐相依為命,過著清寒寂寞的生活。
蘭姆的文學寫作大部分是在下班之後業餘進行的。他寫過詩歌、傳奇、劇本、莎劇論文。美術評論,還和瑪利合寫過一部《莎士比亞戲劇故事集》(我國解放前的中譯本曾叫作《莎氏樂府本事》)——這原是為英國兒童寫的通俗讀物,現已成為全世界莎劇初學者必讀的入門書。
1818年,蘭姆43歲,出了兩卷《文集》,打算“封筆”了。但是《倫敦雜誌》的一位有眼光的主編向他約稿,文章內容和形式都不限,月出一篇。這對一個作家來說是極其寶貴的機遇。蘭姆可以不受任何拘束地寫出自己最熟悉、最高興寫的東西。於是他借用一位老同事的名字“伊利亞”作為筆名,陸陸續續發表了大小六十多篇隨筆散文.以後出版成為兩本書,即《伊利亞隨筆》(1823)和《伊利亞續筆》(1833)——這是蘭姆最重要的代表作。
蘭姆的這些隨筆內容多種多樣:或寫他青少年時代的往事,或寫他的親人朋友,或寫他做小職員的辛苦生涯,或寫他忙中偷閒的小小樂趣,或漫談他讀過的書、念過的詩、看過的戲、認識的演員,或寫倫敦的街景市情,還寫乞丐、掃煙囪的窮孩子,寫書呆子、單身漢和酒鬼,等等。他的筆法是敘事、抒情、議論互相穿插,使用的語言是白話之中夾點又言,情調是亦莊亦諧、寓莊于諧,在諧謔之中暗含著個人的辛酸。
從文學史的角度說,蘭姆的隨筆屬於英國浪漫派文學運動的一個分支。從思想上擺脫理性主義的約束,追求個性和感情的解放;從創作方法上擺脫古典主義的限制,追求“我手寫我心”——在這些根本方面,蘭姆和其他英國浪漫派作家並無二致。但不同之處在於:當其他浪漫派作家(如華慈華斯)以農村、大自然。崇高理想、熱烈愛情當作自己的匯歌對象時,蘭姆在自己的隨筆裡卻以倫敦的城市生活為自己的描寫對象;他從城市的芸芸眾生中尋找出有詩意的東西,賦予日常生活中的平凡小事以一種浪漫的異彩。美國學者安妮特·魯賓斯坦博士指出:蘭姆是19世紀資本主義社會中職員、教員、會計、僱傭文人等中下層“白領工人”的代言人。
蘭姆生活在18、19世紀之交,當時全歐的最大政治事件是法國革命。蘭姆在早年和其他英國熱血青年一樣,受法國革命影響,結交了一批思想激進的朋友,一同著文辦刊,向反動保守勢力鬥爭,同時也受對方攻擊。但滑鐵盧一戰,拿破崙失敗,歐洲形勢大變,封建勢力復辟;英國政府的政策日趨反動,蘭姆的朋友們也走向分化,有的受輿論圍攻,有的受審訊、下獄,有的流亡國外,有的思想轉為保守。在這種形勢下,蘭姆寫文章只談日常瑣事了。批評家貝雷爾說:“蘭姆知道自己神經脆弱,又深知自己一生中所要承受的沉重負擔,所以他拼命躲進那些瑣事裡,有意裝傻,以免由於激動而變成瘋子。”他有他的苦衷。儘管如此,蘭姆一生中對於社會下層的窮困者、弱小者、婦女、兒童和殘疾人始終懷著真摯的同情,對於他那些處於逆境之中的思想激進的朋友,如葛德文、亨特和赫茲利特等,他一如既往地保持著友誼,並儘力給予支援幫助。這種感情,從他的隨筆的字裡行問時時可以覺察出來。
蘭姆在他的隨筆中使用了一種特殊的文風,那是個性畢露、披肝瀝膽的——讀了他的隨筆,就了解了他的個人經歷、性格和感受。因此,他說過:他的隨筆集,不需要序言來介紹,因為他的每篇隨筆都是自己的“序言”。他的文章寫得文白交錯、迂迴曲折而又跌宕多姿、妙趣橫生——這是由他那不幸遭遇所形成的性格,以及他那博覽群書所養成的“雜學”所整個決定的。他的風格像是突破了重重障礙、從大石下彎彎曲曲發芽生長、終於開放的一朵奇花。他的隨.筆寫作,是把個人的不幸昇華為美妙的散文作品。他常常板著面孔說笑話。兩剿伊利亞隨筆腫貫串著一種別人無從模仿的幽默感。這種幽默乃是一顆善良的心所發出的含淚微笑。
應該順便一說的是:“絮語散文”這個名詞是我國“五四”以後對於英國文學中的familiar essay的一種早期譯法,今天一般稱為“隨筆”或“小品文”,其含意自然是“漫談式的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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