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研究以職業教育培訓的“公共性”和“有效性”作為研究的邏輯起點和根本旨趣,將政府為彌補“市場失靈”缺陷和維護社會公平正義而提供的各類基礎性職業教育培訓統稱為“公共性職業教育培訓”,截取能夠觸及問題深層的“有效供給”作為論證解析的原點,借鑒制度分析的研究範式,運用理論演繹、歷史研究、文獻分析、比較研究等研究方法和國家理論、公共性理論、制度倫理理論、博弈理論等分析工具,通過規範制度分析、歷史制度分析、比較制度分析等途徑,對公共性職業教育培訓的公共屬性、供給績效、倫理價值及有效供給路徑進行深度考量,對於提升我國公共性職業教育培訓制度設計的合理性及其供給效率,拓展職業教育培訓理論邊界並促成新的理論生長點,具有一定的實踐意義、政策價值和理論意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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