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one Together:with my beloved people
塵起塵落後,溫暖又寂寞
王正方:「人生無非是緣聚緣散一場。」
正方又以幽默與自謙的筆調,鋪陳故事,引人入勝,
更引起了我們同一個年代在台灣成長,在美國奮鬥,
又再落葉歸根的共同記憶。──高希均
不滅的理想主義自信的烏托邦……
夢與現實都在王正方風格獨具的散文裡給予最壯闊的人生典範。──林文義
原來好學生也有人是這麼幽默、不羈、瀟灑、多情……
文采璀璨又與人世親近。──王小棣
孤獨。
寫散文的王正方,回顧寄旅漂泊,大半生遊走紐約、洛杉磯、北京、廈門、台灣等地。流離經驗,拆解了連續的個人生命史,同時,每個時期又彼此互涉,成為緊密相繫的斷續風景。「人生總是充滿意想不到的緣分。」這些緣分在不同篇章裡,立起不同的人物肖像,它們各自孤立,各自重播不同往事,刻繪人與人之間種種機緣遇合。
在一起。
拍電影的導演王正方曾表示,自己親執導演筒,是渴望能夠「拍出有關我們這一代人的電影,為的是想告訴將來的人,我們這一代曾經這麼存在過,也執著過……想留下一點紀錄,即便是很少的紀錄……」其抒情散文本是有畫面的語言,娓娓敘事中,盡現鮮透的影像性格與靈活的場面調度,自有其獨具一格的風韻,彷彿以電影鏡頭再現失落的時代光暈,將眾人召喚在一起,置入一格一格圓盤式幻燈投影機,轉徙映折生命閃現即逝的人物風情畫。
我記得。
偶然結識的陌生人、為營生奔忙的市井小民、窮途潦倒的城市浪蕩子、孤身流離的異鄉人、相識多年的知交故友、失聯的昔日同窗與舊識,更有傳奇歌后鳳飛飛與劇場裡才華洋溢的李國修在文字間過著尋常生活,笑談語食,無異你我……所有局部放大的感性細節,孺慕地撫拭每一次的相遇相知。
那些可愛的人。
方言與方言碰撞,聲音與聲音拼駁。表情回應表情,時間抵押時間。
年年歲歲,人來人往,在風塵逸散的浮生場中,王正方以其詼諧又溫潤的文字「筆下留人」,遂成此一深情的記憶之書。
本書特色
★王正方長期登載於聯合報副刊「浮生人物誌」集結成書。
★特別收入王正方悼念李國修〈進他的……〉一文。
★書中收有導演作者親筆手繪塗鴉初體驗。
作者簡介:
王正方
台灣大學電機系畢業,於美國賓西凡尼亞大學(University of Pennsylvania)取得電機博士學位。居住美國四十年,歷任工程師、高級工程師、電子光學研究員、大學教授等職位;中年轉業後,致力於獨立電影創作,是八○年代美國獨立電影界的知名導演。在電影《半邊人》中,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擔任男主角,便獲第三屆香港金像獎最佳男主角提名。一九八六年完成身兼編、導、演三職的中美合作電影《北京故事》(A Great Wall),在全美數百家戲院聯合上映,為該年度特別片種(非好萊塢製作)賣座前五。文字作品散見於副刊,多次收入年度散文選,著有《我這人話多──導演講故事》等。
各界推薦
名人推薦:
遠見天下文化創辦人 高希均、散文家 廖玉蕙、散文家 林文義、詩人 陳義芝、劇作家、演員 金士傑、導演 王童、導演 王小棣、導演 戴立忍、聯合報副刊主編 宇文正、影評 聞天祥,一起推薦。
原來好學生也有人是這麼幽默、不羈、瀟灑、多情……文采璀璨又與人世親近。──王小棣(導演)
曾經歷經風起雲湧保釣年代的青春,回首異國生命漂浪美麗蒼茫。王正方豪筆如他精準的電影映象,直面華人世界浮世繪般正氣且悲憫。不滅的理想主義自信的烏托邦……夢與現實都在王正方風格獨具的散文裡給予最壯闊的人生典範。 ──林文義(散文家)
我尊敬及嚮往文學,但總受困於讀本行的書及寫本行的文章,無法多讀文學作品,內心充滿了自卑。
數年前,讀到正方在聯副的文字,立刻被他的文采、思路,以及人生洗鍊過的經歷感動。正方又以幽默與自謙的筆調,鋪陳故事,引人入勝,更引起了我們同一個年代在台灣成長,在美國奮鬥,又再落葉歸根的共同記憶。他是一位跨領域的才子、創業家及夢想者。
「天下文化」幸運地有機會在2012年出版了他的文集《說電影》,相信「九歌」出版的這本新著,也會受到讀者的肯定。──高希均(遠見‧天下文化事業群創辦人)
名人推薦:遠見天下文化創辦人 高希均、散文家 廖玉蕙、散文家 林文義、詩人 陳義芝、劇作家、演員 金士傑、導演 王童、導演 王小棣、導演 戴立忍、聯合報副刊主編 宇文正、影評 聞天祥,一起推薦。
原來好學生也有人是這麼幽默、不羈、瀟灑、多情……文采璀璨又與人世親近。──王小棣(導演)
曾經歷經風起雲湧保釣年代的青春,回首異國生命漂浪美麗蒼茫。王正方豪筆如他精準的電影映象,直面華人世界浮世繪般正氣且悲憫。不滅的理想主義自信的烏托邦……夢與現實都在王正方風格獨具的散文裡給予最壯闊的人生典範。 ──林文義(...
章節試閱
孤獨在一起(節錄)
金門大橋橋下有個著名的景點,當年希區考克(Hitchcock)拍攝《迷魂記》(Vertigo),在那裏拍了場戲。金•露華(Kim Novak)假裝神經失常,出其不意從崖邊跳入海灣,負有跟蹤任務的吉米•史都華(Jimmy Steward)奮不顧身躍海救美,後來兩人相愛(當然咯!),再演變成謀殺案。每天都跑到這裡憑吊片刻,崖岸離水面足有兩三丈,碧藍的海水深不可測,再轉身往回跑。
昨夜最後的兩杯馬丁尼很多餘,現在反應上來了,腦袋後方隨著心跳陣痛,無聊嘛!泡在酒吧裡聽酒保馬蒂的葷笑話,馬蒂想多賣點酒,每回都自動上當。放慢了腳步乘著身後的海風,像一艘撐滿了帆的船,信步滑行,頭痛好多了。
她像一陣風從身後越過,長長的金髮束成馬尾在腦後左右搖擺,配和起她的步伐,有著爵士樂般的韻律。聞到了她的髮香,濃郁而不嗆人。從背後看身材,纖腰、結實的豐臀,小腿最誘人,細長圓潤,用力的時候略略顯出肌肉線條來。(他一向是個leg man,只欣賞女人的腿。)一會兒工夫她就跑到二十碼之外了,不行,怎麼讓一個女孩子跑到前頭去?加快了速度和她並駕齊驅,裝作擦汗不時側頭端詳。喲!胸部堅挺,長睫毛,亮晶晶的眼睛,尖而上翹的鼻頭最有神韻,額頭和面頰沁著汗珠,淡黃色緊身運動衫褲和她的膚色很搭配,汗水濕透了襟口。落腳的姿勢不太正確,她每一步都腳尖先著地,這樣容易傷到膝蓋,也難以持久。和一位陌生女子並肩慢跑,又故作自然地偷看人家,尷尬。快步超越,他仰頭吸著迎面飄過來鹹鹹的海風,數隻海鷗低空掠過。
聽到身後的腳步急促,她漲紅了臉一口氣超過了他。馬尾巴還挺好勝,他不落聲色慢慢追上,又和她比肩跑了一會兒,有點厚顔地衝著她笑笑。他的笑容是有名的,大學時代校園就傳出,化工系那個眼睛眯眯的傢伙,笑起來露出一排整齊的牙齒,能迷住女孩子。唉!從何說起,就憑這付長相?不知是誰傳出來的,跟他的牙齒又有什麼相干?大學時代確實交過幾個女朋友,最後的選擇不很明智,結婚四年生了兒子,以離婚分手。從此他和異性交往變得怯懦、優柔寡斷,在舊金山工作七年,沒有變成同性戀,但是女朋友只談過兩個,都無疾而終。生活很規律,買了一套高級音響,搜集精版爵士樂,不太出門,自己愈來愈內向了,找對象越來越難。
不落痕跡地調整步伐和她的跑速相當,或前或後持續了半英里。跑在前面的她突然回頭,一臉紅噴噴,氣喘吁吁,不高興地說:
「請你不要同我賽跑好嗎?我痛恨賽跑。」
「哦!對不起,我沒那個意思。但是你跑得很好看,姿式漂亮而且自然。」
然後衝著她笑,一定又是那副牙,她接受了對方的善意,笑得極其嫵媚。
「很奇怪」她解釋:「我會不自覺地跟人比賽,然後就累得半死,但是就是止不住。」
「我也會這樣。其實妳的速度蠻快的,我差一點趕不上妳,慢慢跑吧!」
不約而同都放慢了腳步,像是有默契的常年夥伴,速度不快不慢邊跑邊聊,很自如,聊一些不相干的話題。
「平常你都在這個時間跑步?」
「對,下班以後開車過來,從Marina跑到橋底再回頭。」
「和我的路線一樣,有四英里。大概跑多長時間?」
「從來不算時間,那樣會覺得累。」
「你知道嗎?你跑步有一種韻律,像爵士樂。」
「真的?第一次聽人這麼說。」
爵士樂是個大話匣子,可有得聊了,從最喜愛的音樂家談到各種不同的版本,她在這方面的知識豐富。
他好奇:「妳一定是學音樂的,玩什麼樂器?」
「小時候學過鋼琴,後來也沒繼續練。我喜歡唱歌。」
「酷,我知道一個唱Karaoke的地方,平時人不多,在Atherton,哪天我們去唱歌。」
「Karaoke,不知道,我從來沒試過,如果唱走了音多丟臉。」
「沒關係,我替妳調,現代科技最偉大,把每個人都變成歌星。」
「我不滿意自己的聲音,嗓子不好,只敢在淋浴的時候唱。」
「妳的嗓子好不好,我要親自聽過才算。妳什麼時候洗淋浴?」
她不以為忤盡情地仰首大笑,馬尾巴甩動著,特別誘人,他心頭一揪一揪地升起了罕見的性衝動,六個多月來的第一次。見了漂亮女生就靦腆不善言詞的他,居然語帶輕佻起來。
離婚七年,居住在美國的同性戀之都,證實他是一位地地道道的異性戀者。找不到合適的對象,什麼叫合適呢?莎利,健康、外相、多話,熱衷性活動,兩人見了面就像狗似地纏在一起,六個月後分手,再無消息。阿珍,唐人街長大的女孩,瘋瘋顛顛很能喝兩杯,約會到第五次帶回公寓,一切正常。寬衣解帶走向最後一步,阿珍在耳邊說:「可是我從來沒有做過。」他像一只戳破了的氣球,躺在那裡不再動彈,很溫柔地摟著阿珍睡到天亮,阿珍從此不回他的電話。酒保馬蒂聽了他的故事以後嗤之以鼻:「你就相信她?她是想嫁給你吧!不簡單,小子臨陣煞車,換我就辦不到。」
這種事不能再做了。就是那天晚上,懵裡懵懂兩腿一伸女朋友就懷了孕。他沒有宗教信仰,但是堅決反對打胎,新娘挺著半大的肚子進教堂。孩子生下來他疼得要死,生活重心圍著孩子轉,卻和孩子的媽再也沒有溝通。她對音樂、電影、文學、球賽都無興趣,差距愈來愈大。産前雙方還有性方面的吸引,生了小孩妻子強烈排斥房事。
憋了一年多走投無路,天天無故生起各種性幻想。秘書室的瑪麗,妖妖調調,老在辦公室前來去地走,瑪麗的每個舉動都對他産生難以抗拒的誘惑。兩人眉來眼去,打情罵俏了好長一段時間。在一位同事的聚會中,過量的酒,兩根大麻之後,和瑪麗趁亂在浴室裏來也匆匆、去也匆匆了一番。然後他發現和同事搞婚外情,是最痛苦而麻煩的勾當。發情的動物天天碰面,人前人後全不顧,醜態畢露。謊稱加班,每天晚上和瑪麗鬼混,精疲力竭地回家,不敢正眼看妻兒。不到三個月被瑪麗的男人發現,兩人急忙分手,還是晚了一步。無頭電話,下流可怕的恐嚇信接踵而來。家裡也鬧翻了,孩子他媽尋死尋活。有一天他在高速公路上被瑪麗的男人盯上,那人在敞篷車內揮舞滿是刺青的粗手臂,伸中指咒駡,用車子撞他,若不是機警閃躲,他早連人帶車被撞倒山谷下。
匆忙在加州找到一份工作,妻子不肯跟他過了,協定離婚。和兒子分開是他最無法接受的痛,怪誰呢?自己造的孽,今後要分分秒秒痛苦地去償還,受畢生的淩遲。那是他大腦充滿了精蟲的歲月,來到加州之後就理性多了,至少自己這麼認為。
她說:「和你一樣,最初也是特別喜歡Miles Davis的音樂,覺得他有一股子野蠻不馴卻又刻意含蓄的韌力。」
她比著手勢,她的手指纖細,粉嫩。
她說:「這樣子和你談音樂,讓我想極了去聽現場演奏。」
他心中暖暖的,用鼓勵、贊同的眼神望著她,希望她別停下來。他想:「這樣子和妳談音樂,勝過了做愛。」
「早些時候,我對爵士樂還不太瞭解,挺醉心Louis Armstrong的小喇叭。當然他也不錯,炫耀式的飆高音讓人振奮,但是聽久了就膩。他們都不是我的最愛。」
「說說看妳的最愛是誰?」
「還是你來猜吧!我感覺你的爵士樂品味和我蠻接近的。」
他心虛,實際上自己的那點爵士樂知識很有限,開始比較有系統地買唱片只是近兩年的事。他猶豫著:「還是妳告訴我吧!我怕猜錯了難為情。」
「不會的,你一定猜得出來。」
「給我一點提示,樂器還是演唱?」
「好,是小喇叭演奏。」
「哦!當然……呣,是不是……」他膽怯地試探:「Chet Baker?」
「Bingo!」她歡呼:「就是他,世界上最酷的喇叭手。他那首〈孤獨在一起〉(Alone Together),太酷了。聽到最後我的整個背脊梁會發麻。只有他吹得出來那種音質!」
有如酒入半酣,渾然無我。
跑過了那片矮林,面對海彎旁邊有條叉路,她說:「我要走右邊這條路了,車子就停在山坡上,和你聊得很愉快。」
不知所措,根本沒料到談話就這麼結束了,他結結巴巴:「真的,和你談了這麼多有趣的事。」
她擺擺手轉身跑上另一條跑,逐漸遠去。突然他醒過來,拔足狂追喊著:「等等,等一等。」
她轉身,臉紅噴噴的。他說:
「星期天下午在金門公園馬球場,有一場十公里賽跑,妳能去嗎?」
「哦!我不曉得,其實我不喜歡賽跑,人一多我就興奮,開始跑得很快,最後累垮掉。」
「沒關係我陪著妳,控制速度,像今天一樣,我們跑起來像一段音樂。不是什麼大比賽,好玩的。下午三點,馬球場第二號門。」
她猶豫了一下:「好吧,我安排一下。」
彼此溫柔地笑,真有點不捨。她跑上山坡,遠遠地向他揮手。海風迎面拂來,他聞到了她獨有的髮香。
晚上兒子打長途電話來哭訴,又不是他的錯,被媽媽罵了一頓,冤枉。耐著心勸導,效果不佳。十二歲的男孩,情感上還是超級敏感,最受不得委屈,說著說著兒子哭了:
「爸爸,我最需要你的時候,你在那裡?你永遠不在。」
最受不了這一句,握著話筒,語塞良久。兒子連連抽泣,他轉變話題:「在學校裡練習長跑了嗎?」
「沒有,我痛恨長跑。」
「那怎麼行呢?下個月你來加州的時候每天要陪爸爸在海邊慢跑,你已經長大了我背不動。」
「是嗎?可是我還是比你跑得快,一百米衝刺你永遠贏不了。我比子彈還快。」
「是呀!超人。」
孩子的情緒來去如風,父子又在電話上互相虧得挺開心。
「告訴你一個秘密。」
「什麼?快說。」兒子壓低了嗓門,興趣來了,這是他們父子常常玩的遊戲。
「下次你來的時候會遇見一位很漂亮的阿姨,慢跑健將,身材,哇!你見到就知道我是什麼意思了。」
「哦?希望比上次那個大狗臉好看點。誠實地說,從零到十,她排在那裡?」
「這個,差不多九點五。」
「狗屎,爸爸你沒有那運氣。告訴我,你和她做了『政治不正確』的事嗎?」
「還不能講。」
「曉得了,根本沒事哩!她叫什麼名字?」
真是耶,叫什麼名字?電話、住址,一概沒問過,星期天的賽跑如果她不出現呢?應該不會,再說她不是每天也在那條路上同一時間慢跑嗎?
一身運動裝早一個小時就到馬球場,前前後後來回遊蕩。三點差五分,一下子出現了近千位男女,情緒高亢,吵吵鬧鬧等候主持人鳴槍。他在人群中穿梭、尋找,額頭冒汗。難道她不來了?
這場賽跑他焦躁失控,忽快忽慢,一下子拼全力跑到隊伍的前段,想想不對,她沒有這種速度,放慢了步子前後左右地找,又深恐她跑到前頭去了。再使勁往前奔,兩三回下來,一個人精疲力竭,幾乎癱掉。
坐在終點的大樹下喘氣,眾裡尋她千百度,伊人依舊無覓處。
以後三年,每天風雨無阻定時跑那條路線,在金•露華跳海處佇立得更久了。回程中接近Marina地段,他不自覺地做深呼吸。誰說謊誰是小狗兒,有好幾次經過那裡聞到了她特有的髮香。那張唱片〈孤獨在一起〉聽到每一段都跳針。
只要想起舊金山的那段日子,Marina紮馬尾的女孩總是第一個回到記憶圖組上來。二十分鐘的時光,重播了幾千次。時間從來不是絕對的,心中把持住這二十分鐘,它的比重就超越了人生中其他長久的痛苦歲月。心意如魔,能把短暫時光美化,延伸到很久很久。究竟在留戀什麼?連她的名字都不知道。
步調一致的伴侶,乘著如醉的海風,夕陽下慢跑著,談著最鍾愛的爵士樂,然後就消失了,無牽掛,無悔恨,那麼一絲彼此的喜愛(相信她也有)永遠不衰,一生中最美好的男女關係,哪怕只有二十分鐘。
再重播一次吧!他聽見Chet Baker的音樂:〈孤獨在一起〉。
孤獨在一起(節錄)
金門大橋橋下有個著名的景點,當年希區考克(Hitchcock)拍攝《迷魂記》(Vertigo),在那裏拍了場戲。金•露華(Kim Novak)假裝神經失常,出其不意從崖邊跳入海灣,負有跟蹤任務的吉米•史都華(Jimmy Steward)奮不顧身躍海救美,後來兩人相愛(當然咯!),再演變成謀殺案。每天都跑到這裡憑吊片刻,崖岸離水面足有兩三丈,碧藍的海水深不可測,再轉身往回跑。
昨夜最後的兩杯馬丁尼很多餘,現在反應上來了,腦袋後方隨著心跳陣痛,無聊嘛!泡在酒吧裡聽酒保馬蒂的葷笑話,馬蒂想多賣點酒,每回都自動上當...
作者序
我要好好講自己的故事
王正方
有人訪問我。
問:「為甚麼要拍電影?」
答:「只想好好講自己的故事。」
問:「所以您也自己寫劇本?」
答:「對的,我是一個笨導演,不知道怎麼拍別人的故事。自己也曾編寫過別人的故事、改編小說之類的,拍起來就覺得有點矯情。」
問:「一個人哪裡有那麼多的故事?而且製片人不喜歡您的故事,不肯投資又該怎麼辦?」
答:「真讓你說著了,許多投資者不喜歡我的故事,要我去拍他們認為會賺錢的片子,我要是不答應那就沒戲唱了。所以現在成了作家,哈哈哈哈!不過我認為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故事,說不完的精采故事。只是大家都太忙,抽不出時間寫下來,時間一久故事會慢慢地褪色淡忘了。」
問:「可能是您的生活經歷特別豐富,所以有說不完的故事?」
答:「這也是一個因素,或者說是我夠老,活得夠久,遭遇的事也多一些吧!」
問:「您的故事從什麼時候開始?」
答:「從小時候就開始,我們這一代人見證了不少大時代的動盪,經歷的事情真的不容易忘記。小時的記憶如今更是特別清晰,時常栩栩如生地在眼前跳躍。醫生說這是急速老化的象徵。」
問:「我很好奇,通常您的故事都是怎麼來的,怎麼開始寫的?」
答:「從人物開始,先要有人物,最後故事還要落在人物上。」
問:「您能不能說的詳細一點?」
答:「往往是有某個或多個特定的人物,突然會不時地在四周出現,各有獨有的言語、獨特的舉止行為。對了,他們的語言最是傳神,代表了各自的性格。我最著重對白。然後他們會重複地演著那幾齣有趣的戲,我當然很熟悉,他們都我的舊友,有趣而可愛。然後我必需靜下來,找時間寫完這個故事,時間一久他們就不出現了,有時候再也不回來,很可惜。」
問:「也就是說這些人物會自動來找您,您就依照要求寫了下來。」
答:「對,就是這樣,真的很神。可是別傳出去,人家會以為我患有神經分裂症。當然,這許多人物都是和我有過一些共同經歷的舊識,他們甚麼時候會在我心中出現,說不上來,都是緣分吧!」
問:「光有人物就行了嗎?其他情節、結構、高潮等等又怎麼安排?」
答:「人物確立了之後,基本上就自然會演繹出整個故事的走向來,不是都說性格決定命運嗎?如果我專注在描寫人物,他們就會帶著故事發展,走出一條奇妙的路來,好像是他們在主導著我。無論是電影、小說、散文或任何形式的作品,人物都應該是重心、中心。人物沒有刻畫好,流於膚淺或概念化,就產生疏離,誠實的導演、作者都會感覺得到。就只好玩特技、耍鏡頭、爆破、驚悚、煽情、飛車……充滿了感官刺激,過後誰也不記得看了甚麼,豈不是白忙一場?」
問:「您的意思是說人物刻畫得不成功,就不是好戲、好故事?」
答:「正是這個意思。」
問:「那麼您對時下的電視連續劇怎麼看呢?」
答:「拜託,別替我得罪人好不好,我的仇人夠多的了。算算看,我的仇人和我的朋友一樣多。但是我可以確定地告訴你,可敬的仇人不多,我的朋友都是呱呱叫的一流人物。」
我真的很喜歡寫人物,大概也只會寫我所熟悉的有趣、可愛的人物。退休之後閑工夫多,常羨慕古人「彈琴復長嘯」的清雅,自己沒那份修為,卻有不同的排遣與享受,自然又不自覺地就與這諸多人物獨處著,想起他們的容貌、笑聲、講話的腔調、特殊的幽默感,霍然間他們出將入相來來去去,一幕幕精彩萬分。就援筆一一記下(其實在打鍵盤),何來寂寞?「孤獨在一起:我記得那些可愛的人。」
數年前和聯合報副刊主編宇文正閑聊,斗膽自我推薦寫個「浮生人物誌」如何?專寫有趣的人物,竟蒙首肯。幾年下來累積了數十篇,真是感激不盡。九歌出版社蔡文甫先生,總編陳素芳女士發現我在寫這個系列,卻不嫌我作品的疏漏,要湊起來出個集子,承蒙他們的錯愛,真是汗顏之極。除了深深地感謝之外,也甚為鼓舞,該寫的人物太多了,他們一直還來找我。
我要好好講自己的故事
王正方
有人訪問我。
問:「為甚麼要拍電影?」
答:「只想好好講自己的故事。」
問:「所以您也自己寫劇本?」
答:「對的,我是一個笨導演,不知道怎麼拍別人的故事。自己也曾編寫過別人的故事、改編小說之類的,拍起來就覺得有點矯情。」
問:「一個人哪裡有那麼多的故事?而且製片人不喜歡您的故事,不肯投資又該怎麼辦?」
答:「真讓你說著了,許多投資者不喜歡我的故事,要我去拍他們認為會賺錢的片子,我要是不答應那就沒戲唱了。所以現在成了作家,哈哈哈哈!不過我認為每個人都有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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輯三:漂旅浮事黃籽會的革命同志們Miyamoto之歌到底是姓卡還是姓馬呀?王八蛋就是渾蛋老肯與按摩浴缸孤獨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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