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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文推薦〕必也無訟;訟也必勝之道/王明智
張律師是我的大學同學,成績一向名列前茅,又是個信仰虔誠的基督徒,他總是展現自信笑容,對生命及社會充滿熱情與愛。從他的「律師不會告訴你的事」系列書籍可以看出他對訴訟、當事人、司法制度、律師角色、人文關懷,都展現高度專業、執著及期許。
律師是司法體系重要的一環,幫助法官及當事人發現事實,完成審判。隨著社會風氣改變,一般人想要找到擁有專業、熱情、有同理心的律師似乎日漸困難,但閱讀張律師的大作,可看出他對訴訟實務操作及對法官的觀察與瞭解,有相當程度的掌握,而他願意將自己多年的經驗無保留地全盤分享予社會大眾及新進律師,更屬難能可貴,令人敬佩。
有別於法界人士常使用法律專業語彙,使各種法律及訴訟書籍對一般人來說若「有字天書」般艱澀難懂,張律師的系列作品使用生動、流暢、淺顯易懂的庶民文字與讀者溝通,讓讀者可以輕易進入法律的世界,加強普羅大眾的法律常識,使我這個近四十年的法律逃兵感到既驚豔又感動,不自覺地再三閱讀,找回以前念法律的記憶。
本書第一部〈訴訟,是一種選擇〉完整呈現訴訟可能面對的風險及當事人可能無法承擔的成本,甚至不可預料的狀況,是張律師數十年的法庭實務經驗的真實體會,他引用聖經《馬太福音》第七章第三節︰「為什麼看見你弟兄眼中有刺,卻不想自己眼中有梁木呢?」提醒讀者冷靜看清自己的錯誤,正確解讀訴訟,或可做出息訟向前看的智慧選擇,讓法官更有時間、精力提升審判品質。對於靠訴訟案件謀生的律師來說,提出這樣的觀點需要很大的道德勇氣與大愛。近年來,許多人士不思提升服務品質及產業競爭力,反而處心積慮想以訴訟手段打擊同業,結果往往適得其反,損人不利己!張律師的殷切提醒,更顯得如暮鼓晨鐘般發人深省。
本書第四部提到面對法官審理的十種態度與方法,可謂條條有理、見解獨到,累積了張律師半甲子的功力。我過去曾歷經多起同業意圖以訴訟打擊本人聲譽及企業商譽的情況,對張律師提到的要點深有所感︰決定興訟前後必須收起情緒,理智面對自己的錯誤,冷靜綜觀全局;如果做不到,一定要請有智慧又肯為你著想的好朋友或專業律師,協助釐清各種有利、不利的情況,並整理事實,才能有好的選擇與結果。
本書另提到將糾紛故事依時間先後列表做成大事記以建立個別樹木,再將樹木集成樹林,反覆觀看,瞭解樹林全貌及個別樹木的相對位置,猶如瞭解糾紛故事及細節的關係,從而選擇有利於己的樹木……這樣的比喻非常有創意,貼切又實用,值得咀嚼再三。
張律師的大作淺顯易懂,引人入勝,我先睹為快,在收到書稿後一氣呵成地看完,才滿足地進入夢鄉;它帶給我這半個法律人瞭解訴訟各環節全貌的喜悅,不可言喻。本書也教導讀者如何成為一個與律師並肩作戰的堅實戰友,提供律師打仗所需的各種實用武器,且提醒不要固執己見,做好各種準備及功課。果真如此,相信律師必定會全力以赴,而審案法官也能通盤瞭解訴訟事實,做出最好的審判。
我常告訴學生,「能夠利用別人的經驗與智慧幫助自己成長的人,才是真正有大智慧的人」,感謝張律師以類似宗教家的愛,將畢生法學功力、經驗、智慧,透過本書及系列書籍傳承給需要瞭解司法運作的人,並且提供新進律師猶如經典般的實用指導。
(本文作者為台大法律系校友,前文城補習班主任,前台北市補教協會理事)
〔專文推薦〕換位思考,說服致勝/何代水
「毛遂自薦」這句成語眾人耳熟能詳。戰國時期秦國圍攻趙國,趙國的平原君企圖向楚國求救,門下食客毛遂自告奮勇前往,以三吋不爛之舌說服楚王支持「聯趙抗秦」的策略,解除趙國的危機。若將這個故事穿越到現代的訴訟情境,具有肅殺氛圍的楚國王廷便可類比於激烈攻防的「法庭」,而那位已有成見的楚王便是應用心證的「法官」,毛遂則成為處於劣勢的「被告」。試問:毛遂要如何在法庭上說服法官?
答案可見於張大律師的這本新作,他將告訴當事人如何換位思考,瞭解法官的立場與感受,以及如何收起恐懼或憤怒的情緒,回到理智,擬定攻防策略,在法庭上說服法官支持他的主張。
「法律之前,人人平等」早已成為現代社會的普遍原則,然而由於訴訟當事人的經濟條件與學識經驗不對等,法律人的素質參差不齊,再加上媒體與政治的興風作浪,如果當事人沒有做好攻防準備,很可能在面對強大的訴訟壓力下而出錯,導致法官產生負面心證,因而遭到不利判決。畢竟法官也是人,猶如張律師所言:「法官不是機器,無法操控;法官不是神,可能犯錯;法官是人,會受到訊息與情感影響。」因此,本書提綱挈領地指出如何避免讓法官對當事人產生不好印象,以及如何兼顧情法清晰地表達,讓法官真正瞭解案件事實而做出判決。
訴訟是將自己的問題交給法官決定。如果不設身處地站在法官的角度與感受去思考,只顧喋喋訴說自己的主張與不幸,在法官無法瞭解你處境的情況下,或是法官心證早已偏向檢察官的論點時,則訴訟風險就會大幅提高。
張冀明律師本於訴訟數十年的經驗,體會到法官審判的心理無外乎基於人性及常情,並歸納寶貴的經驗與技巧,教導當事人要換位思考,領會法官的感受與思維,則較易掌握法律訴訟的遊戲規則,分析如何與法官溝通互動,也能擬出法律攻防策略。的
敝人的好友張律師德才兼備且學養兼優,累積大量法律案件的實戰經驗,觀察訴訟的各種面向,總結而成「律師不會告訴你的事」系列四本書。他深具基督徒悲天憫人的胸懷,體恤面臨訴訟而不知所措的當事人,鉅細靡遺整理出訴訟的要點與面對訴訟的正確心態。張律師不僅是「百戰不殆」的律師,同時具有撫慰人心的好牧師胸懷,個人深感敬佩。
(本文作者為英業達集團英華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專文推薦〕最會談判的人「考量對方感受,不單純考量效益」/陳愷新
在台大法學院讀書時,就認識了同住宿舍的冀明,他看來溫文儒雅且帶著一點文青氣質。後來看著他一路發展並赴美求學,之後在知名的律師事務所經辦各種大型案件,我衷心為他的努力及表現感到驕傲。冀明在工作上雖然很有成就,更難能可貴的是,他對家庭及朋友的付出與細心關懷。每一次見到他時,總能在他身上看到助人的善念,以及溫文和善的氣質。
畢業投身商場後,或許是高度追求效益的習慣使然,也或許隨年紀增長對人性價值有了更細膩的詮釋,法律對我而言,開始轉變成風險控管的機制與行事準則。因為企業經營的法律風險無處不在,適法為基石,而我更深的感受是,企業若無風險評估與分析能力,潛藏的訴訟與竊盜人性,常是最致命的成本與名譽損傷。所幸我有緣與冀明相熟得早,他對於法律的熱情與人性之關懷異乎常人,在砥礪其自身成長之外,對我們這些在商場的好友也總是不吝耳提面命。
執業多年的他,近年更在信仰信念的驅動下,將訴訟心法撰述成「律師不會告訴你的事」系列叢書,將多年體悟無私地與群眾分享,期望以一己之力協助健全司法體制與訴訟者的正常人生。每當咀嚼冀明的文字時,充分感受到理性至上、能言善戰的辯士學派風雅,但多了份他獨有的悲憫胸懷。
當冀明再次告知因讀者迴響熱烈,他將重新思索帶給自己與讀者成長的命題時,最終我看到下筆的「如何在訴訟中說服法官」這個議題,心中滿是佩服與期待。因為要突破對立角色,以法官的角度反思詮釋,於公於私都是挑戰自我智慧之道的大作。而這次作品也是我對這系列叢書最有共鳴與親近感的一部,因為本書再再強調的,恰是我每天所遇「談判」的本質,即是︰「成功談判的關鍵,在於表述方式」的領悟!
幾年的職涯生活,我常碰到下屬同仁自信滿滿地告訴我,某專案如囊中之物,勢在必得;又或者幕僚評估內外部風險,認為我們的策略絕對可取得談判優勢。然而,幾次的鎩羽而歸,檢討下來凸顯出一個共同點︰眾人過於注重事實導向,而忽略人和流程的變數是否主宰了認同感。這些認同感的變因,如冀明在文中的提點,可能就是來自於我們面對的談判者(法官)的經驗、性格、知識及生活體驗。「考量對方感受,不單純考量效益」是我在此書重新拾回的最深共鳴,也讓我看到剝除了繁文縟節的專業性,更可以看清楚最簡單卻也智慧的解決之道。
最後呼應文末篇章提到,一位好的律師,應該是帶領當事人走過訴訟大海的「領航者」,也是當事人遭遇訴訟挫折時的「安慰者」,更是訴訟問題的「解惑者」,「不論律師市場如何變化,如果你有『自己是主人,律師是僕人』、『自立自強,監督律師』、『與律師並肩作戰』等正確觀念,無論你的律師具備何種特質,你都能與他共同打一場美好的仗」。冀明以其悲憫博學之心,向身陷法律泥沼之人多次伸出援手,甚至編撰成工具書,舌敝脣焦地給予眾人提點。然而,根據晚生多年職場的經驗,我始終奉臬「天助自助者,自助人恆助之」之道,唯有我們自身在尊重專業外,更肩負責任與同理心,才是讓您我能「獲得更多」的談判之道。
(本文作者為前賽仕電腦軟體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專文推薦〕將訴訟的基本工夫運用得出神入化/彭旭明
台灣媒體曾報導張冀明律師是律師界「四大惡人」之一,概因張律師具有扎實法學素養,並以周詳細膩解析、犀利訴訟刀筆、果敢堅毅勇於任事地守護當事人權利,每每使得對造又畏又敬,故而有此一封號。
但以我與張律師交往多年之瞭解,他應該更稱得上是律師界的「大俠」,如果拿金庸武俠小說中的人物比喻,他應可稱得上是喬峰與郭靖,俱是武功高超、重情重義且心存慈悲之大俠英雄。因此我深感榮幸能有此機會,為他繼「律師不會告訴你的事」三本系列書後的此部佳作寫序,很難想像他可以從訴訟中寫出如金庸小說系列般多本「訴訟武功易筋經」,嘉惠於讀者大眾。
回想與張律師初次見面已是三十多年前,那時我投資的公司遭人惡意虧空,因而蒙受重大損失,在危急存亡之際,幸經友人介紹委請張律師處理,他古道熱腸地陪伴公司走出困境。爾後我們成為好友,雖不再有業務合作,但看他不斷自我提升且成功處理許多知名案件,讓我感到能因歷經事業困境而結識一位律師好友,實有「塞翁失馬」之幸!
從張律師於二○○七年首次發表《律師不會告訴你的事》一書迄今又過了許多年,他以處理客戶事務的用心態度,將不斷體悟的訴訟經驗陸續發表為第二、三本著作分享給讀者,我著實佩服他的執著及毅力;更可貴的是,與他多年交往中,從未見他因律師經驗快速累積而成為「大律師」的同時,失去剛執業的初衷,由他各著作中所展現的人文關懷,及殷殷叮嚀讀者不要草率打官司,即可見一斑。
張律師發表此新作前,我曾有機會瞭解他寫作的動機。他表示在卸下律師戰袍的幾年間,曾為朋友及客戶提供法律諮詢,發現他們都犯了相同的錯誤,甚至有些問題反覆發生,於是他醞釀了本書內容,如今總算再度完成他的心願,相信此書必能給予正面臨官司問題的人及時的幫助,更能啟發讀者理解司法實務。
尤其,張律師以淺顯文字介紹司法實務,包括法官的產生、素質及如何審判,讓讀者容易掌握法官審判實務的要點。他強調訴訟當事人必須格外關注法官的想法及反應,如同武俠小說中的高手總是細膩關注各方反應,出手絕不落空,招數恰到好處;閱讀張律師的新作彷彿親臨法庭訴訟現場,觀看一場扣人心弦的高手過招,精彩萬分。
張律師在書中提到,與法官應對的最好方式,是將法官視為一張白紙,因為法官雖為法律專家,但他們對具體案件的糾紛事實,於審理之前可能毫無所悉,所以當事人應該思考如何讓法官從零開始掌握案件內容,且必須細心在這張白紙上描繪。此道理看似淺顯,但猶如武功高手不是憑藉花俏的動作,而是立基於扎實的基本工夫,張律師則顯然已將訴訟的基本工夫運用得出神入化。
每個人對司法現狀都有自己的看法,但張律師以積極的態度提醒讀者,如果在訴訟中遇到用心的法官,就該以用心的態度回應法官;若不幸遇到不用心的法官,他強調當事人應以更用心的態度督促法官,使他們歸正,至少在你的案件上,應回歸謹慎態度,才能創造優良的司法環境。對此我深表贊同,無論你是否官司纏身,身為現代社會的一員,多瞭解司法實務絕對有利於平安度日,建議讀者細讀此書,絕對有益。
(本文作者為正新聲響振動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專文推薦〕訴訟,就是與法官、對造的溝通/顧念妮
張律師是我從事律師工作的啟蒙老師,那時我剛完成碩士學位投身職場,幸運之神安排我接受張律師的指導,那是一段非常辛苦但也非常懷念的七年歲月。當他請我為他的新作寫序時,我簡直不敢相信有此榮幸,腦海裡不禁憶起那段美好的學習歲月。
細讀前輩著作,字字珠璣,腦中不斷浮現當時與張律師共同打過的美好訴訟戰役。他在書中所言都是當時教導我的寶貴經驗,如今他系統整理分享給大眾,我算是受益最豐富的讀者,不僅可以重新咀嚼書中精髓,做為督促自己前進的動力,更可隨時開卷有益,成為我律師執業的寶典。
張律師此次新作主要提醒打官司的人,應注意從法官的角度客觀看待自己的糾紛事實,且應做好與法官的溝通準備,此再次讓我想起過去與張律師共同「打仗」,親眼目睹他在法庭戰場上的一舉一動。尤其在一起多名企業經理人遭檢方起訴違反證券交易法的刑事案件,當時法庭中有多位律師共同為著他們受任的當事人辯護,有的律師無視法官當庭對未來訴訟計畫的裁示,僅一廂情願地表達開庭前準備的一己之見;稍微機靈的律師,則隨時應變、立即瞭解並回應法官要求;而張律師不僅瞭解法官的計畫,更進一步地反轉被動角色,主動與法官討論法官開庭時才臨時裁示的未來訴訟計畫是否可行、對案件審理是否有更好的安排、引導法官且取得法庭戰場的主導地位,而其他律師代理的當事人也因此受惠,最終全數被告都獲判無罪確定。
我還想起另一宗事實複雜、法律議題困難的行政訴訟案件,法官雖可主導法庭的調查過程,但他或因未事先研究卷宗,或因木訥個性使然,與訴訟雙方沒有太多互動。開庭幾次後,兩造仍不清楚法官是否已明瞭該案件核心議題為何,以及法官心證為何,但張律師於每次開庭前均細細斟酌本次開庭應向法官強調哪些案件重點,於該案審理過程中主導訴訟議題,並將對方導引陷入他先前布局的策略當中,藉由每次開庭雙方的攻防過程,導引法官朝我方有利的方向審理,讓我印象深刻,我始終以此為學習的圭臬。
另外,本書提到「與法官的書面對話」,讓我深有所感。張律師提及他開始執業律師的撰狀經歷,以及恩師教導與修改他的書狀等等,同樣讓我想起他當時修改我及同事的書狀的情況。無論張律師有多少案件需要處理、無論我與同事的執業經驗多寡及對案件是否準備充分完整,張律師從不懈怠,仍堅持親自從對當事人最有利的角度及想要達到的訴訟布局方向著眼,字字斟酌、錙銖必較地修改,且速度之快超乎想像。他不僅對書狀內容的事實鋪陳、法律適用要求嚴謹,更會指導我如何形塑個案的訴訟策略、有效地與法官溝通;他也不時提及他恩師的教誨,並毫不吝嗇地分享傳承自恩師的「訴訟祕笈」,嘉惠於後進。我承認當時書狀被「大改」,心中難免對於還無法達到張律師撰狀功力感到沮喪,但如今回想,我在那段過程中學習更多,而且願意如此費時費心提攜後進的前輩實在不多,我非常幸運,至今仍非常感謝張律師的用心。
張律師先前暫時放下律師工作回到家庭,而我也決定出國深造,無法繼續跟隨張律師打仗,但我衷心感謝他過去對我的指導。我雖未完全學會他的訴訟精髓,但他當年為當事人用心付出的精神,深深影響我這個初出茅廬的小律師,也成為我終生的執業原則。如今有此榮幸為他的新作寫序,從他的新作中讓我再次得到激勵,看到一位已奮鬥數十年的前輩律師依然如此努力,我這後學晚輩豈能怠惰!
(本文作者為執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