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真是橫跨毛澤東、鄧小平兩個強人時代的中共要員。彭真早於延安時就進入中央最高決策圈,在1949年中共取得勝利至「文化大革命」以前,身兼多項要職、權傾一時;「文革」後也以黨國大老身分繼續問政。彭真不但在當代中國的歷史、政治發展上扮演要角,他對現今中國大陸的法律與制度造成的龐然影響,也仍清晰可辨。
西方的中國研究基於派系政治分析,認定彭真是劉少奇的頭號大將,隨其一道抵制、抗衡毛澤東,因而遭之用計接連打倒,如此也是對「文革」起源的流行解釋。中共官方則將彭真定位為:信從領袖但不懼堅持原則而遭難,力推國家法制發展而居功厥偉,更譽之為「社會主義法制的主要奠基人」。
本書基於大量史料的嚴謹分析指出:彭真藉由整風機制與方法,打造與維護毛澤東的最高領袖地位;緊隨毛氏旨意,對法制建設之路淺嘗則止,反而助之形塑固化「以言代法」局面,並擇定群眾運動作為治國主要方式;在中央和北京市戮力推行毛氏愈趨激進的重大決策、運動和政策。1964年《人民日報》將彭真列入「毛主席的親密戰友」,乃實至名歸,絕非枉稱。不料未及兩年,毛澤東出於欲另闢新徑的政治需要,再加上彭真本身舉措的不無可議,竟引發毛氏對之嚴厲批鬥,進而成為其發動「文革」的主要事由。
本書既是一本顛覆成說、創新突破的彭真政治傳記,同時也是一部具有相當新意的中共歷史論述,包括:有助認識彭真深度與聞的早期重大事件如延安整風、東北爭論;細膩重建中共建政後在訴諸群眾運動與經由法制正常管理之間搖擺、拉扯,終而步上「文革」的政治歷程;益於檢視中共政法、經濟、統戰、對外關係、首都管理等多方面的政策摸索和得失,並生動重現一批中共要人的群像。最後,本書對探索中共「改革開放」初期歷史,如「元老政治」、再建法制,提供一個重要的基點;並用寬廣的視野,增進了解中國法制曲折發展和別具特色的歷史緣由,這在中共1954年頒布首部憲法70週年之際,亦有一定的反思意義。
作者簡介:
鍾延麟
現任國立政治大學國際事務學院東亞研究所特聘教授。曾任政大東亞研究所所長、國家安全與大陸研究碩士在職專班執行長。研究興趣是中共歷史與政治。學術經歷:訪問美國哈佛大學費正清中國研究中心、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東亞研究所,並於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澳大利亞Monash大學中文系進行博士後研究。著有《文革前的鄧小平:毛澤東的「副帥」(1956-1966)》(香港:香港中文大學出版社,2013),並在The China Journal、The China Quarterly、The China Review、《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集刊》、《人文及社會科學集刊》、《中國大陸研究》、《國立政治大學歷史學報》、《二十一世紀雙月刊》等期刊發表學術論文。曾榮獲中央研究院第四屆「人文及社會科學學術性專書獎」(2015),以及科技部105年「吳大猷先生紀念獎」(2016)。
章節試閱
第壹章 華北政治發跡(1923-1940)
本章旨在介紹彭真的早期政治經歷:1923年加入中國共產黨的他,如何從一默默無名地方小幹部,一步步地在黨內發跡和崛起,以及在同一過程中,他與中共主要領導人毛澤東、劉少奇、周恩來、鄧小平等相遇結識、共事往來的過程。
下文依時序檢視:彭真早年在順直省委工作的情形,特別是如何擔任一名省級重要幹部(曾代理省委書記、主管省委日常工作並擔任組織部長),又為何陷入似無止境的政治糾紛,最後還被調離省委;接著介紹他苦蹲牢房6年遭遇,以及其間的抗爭和學習;接下來觀察其走出牢房後如何投入北方局工作,以及參與因北方「白區」工作評價問題引發爭論之白區工作會議情形;最後則是中日戰爭爆發後,他先後在北方局和晉察冀地區工作情況,尤其是面對國共統一戰線問題出現政策變化如何自處,以及如何開始積極宣揚毛澤東,使之進入後者的政治視線。
一、早年情況和順直省委糾紛(1923-1929)
(一)家庭背景和入黨之初
彭真本名傅懋恭,當時用名為傅茂公。有關「彭真」二字取名的由來,乃是他在1937年參加中共蘇區黨代表會議和白區工作會議時,應會議保密要求—來自「白區」者必須另外起名與會,而開始使用。他之所以取「彭」為姓,可能因為其外婆本姓為彭,至於單名「真」字的用意,或是他矢志追求真理、真實之意?
根據作家蕭軍的妻子回憶:1942年,經過毛澤東引介,彭真首次與蕭軍見面,彭真對蕭軍作自我介紹時,解釋其名意在:決心「澎湃馬列主義和毛澤東所代表的革命真理」。1937年彭真使用此名參加蘇區黨代表會議、白區工作會議時,才第一次見到毛澤東,彼此方由此結識,他當時自然不可能立即有毛澤東代表「革命真理」的政治認識。幾年之後,彭真在延安初見蕭軍之時,確實應已有毛澤東等同「革命真理」化身的認知與信念。不過,彭真若真的在毛澤東面前向蕭軍如此解釋其用名來歷,不禁讓人心想:他多少有藉此取悅毛澤東之意。
彭真後來高居中共黨國主要領導人,身邊工作人員每次問之此名由來和含意,他皆笑而不語。
1902年10月12日,彭真出生於山西曲沃縣侯馬鎮的貧苦農家。彭真祖籍山東桓台,祖父母為逃荒而遷徙至山西,但他一直保有山東人的飲食習慣。彭真的早年家庭生活以及求學之路,祖母傅張氏扮演相當重要的角色。1997年彭真去世後,5月3日的《人民日報》頭版刊登〈彭真同志光輝戰鬥的一生〉介紹其生平,還提到:「彭真幼年時白天隨父母下田勞動,夜晚全家紡線,飽嘗生活艱辛之苦,曾隨祖母憤起反抗惡霸欺壓」。
根據彭真官方傳記描述,其祖母乃鏢師後代,習武術、懂醫術,「生性豪爽,愛打抱不平」。彭真祖父母落腳山西生活時,當地原本住民因天災或死或逃,而形成誰整修房地、就由誰擁有的「默契」。但是等新移民落腳安家、種植收成之後,卻冒出地主要求收租,產生激烈紛爭。彭真家遇此糾紛,往往由祖母領頭抗爭。彭真對祖母的敬佩油然而生,對鄉間「土豪劣紳」的惡感,或也由此萌芽。
彭真祖父去世後,家中事務由祖母主持,其下有二子,長子為彭真父親傅維山,彭真為其長孫。彭真父親和叔父傅維河各自娶妻生子後,仍一起合住,三代同堂倒也相安無事,直到因彭真升學問題而產生分歧。彭真父母重視彭真的學習問題,找人教導外,也將之送去私塾就讀。當他們進一步考慮送彭真就讀曲沃縣立第二高等國民小學(簡稱「二高」,約等同於現今小學的中、高年級教育),祖母也欣予贊成。但彭真叔父認為:彭真已成為家中一名重要勞動力,其上學既直接減損家中田間生產能量,也要花費一筆不小財力。彭真祖母為了培養長孫,毅然同意次子分家要求,家裡經濟狀況因此也受到影響,從所謂「富裕中農」退至「貧農」。彭真後來非常感激家中長輩、特別是祖母「死乞白賴堅持」,讓他有接受正式教育的機會。彭真兒女回憶:彭真為此「特別懷念他的祖母和母親魏桂枝」。
彭真從幼兒到青少年階段,祖母具有「大家長」的地位和權威,對他而言,「祖孫情」是一種對之照顧、讓之敬崇的愛,而母親則讓他享有慈母之愛。彭真與父親之間的關係互動,可能像中國傳統、典型的父子關係:父親望子成龍,力能所及之下加以培養(彭真晚年強調父親是「啟蒙老師」角色),但有時也會予以責打。彭真後來多次對子女提到:兒時天色未亮即被要求出工,難免發睏瞌睡,因而被父親賞耳光。
彭真約16歲才正式入學,算是晚讀許多。他因受愛國運動鼓舞和傳播新思想刊物啟發,如同當時中國許多年輕之士擔憂民族、國家前景,立志鋤強扶弱、深信匹夫有責,同時又尋求個人出路、冀以發揮生命能量,因此高度關心政治,進而選擇投身其中。
1922年,彭真在祖母、雙親咬緊牙關、堅定予以支持之下,報考並成功錄取位在太原的山西省立第一中學。1923年冬,彭真就讀「省立一中」期間,經高君宇、李毓棠介紹,加入中國共產黨,更是積極獻身學生和工人運動。
彭真1961回顧他入黨之初,自認是「馬列主義」、「科學社會主義」,主張階級鬥爭、無產階級專政,而與當地「打著社會主義旗號而實際擁護無政府主義」者不同,經過激烈爭論後,成功促使對方分化,爭取「站到我們這一邊」。他也坦承自身所在的太原支部,還未明瞭組織農民運動、發展軍隊武裝的重要性。另外,其不無得意地表示:「山西的國民黨是我們一手組織起來的,直到1925年以後,國民黨右派才發展了幾十個人」。
彭真參加中共革命的前6年,主要在山西、河北和天津從事工人運動,還陷入「順直省委糾紛」。
(二)順直省委初立及任職津、唐
1927年4月12日,在南方領導國民革命軍「北伐」的蔣中正,於上海發動「清共」。以張作霖為首的東北「奉系」,不久也在天津、北京逮捕、處死多名中共領導幹部,包括創黨人李大釗。面對北方組織重挫,5月19日,中共中央決定成立順直省委員會(簡稱「順直省委」),以統一領導黨在華北地區的工作。6月中旬,決定先成立順直臨時省委;8月1日,順直省委在天津成立,由彭述之擔任書記。彭真此時在順直省委下轄的中共天津市委,擔任宣傳部長。8月中旬,天津市委遭受破壞後,順直省委同意由彭真臨時負責天津黨組織工作,他不久擔任代理市委書記。
8月7日,中共中央召開緊急會議(通稱「八七會議」),批判糾正陳獨秀的所謂「右傾錯誤」,確立實行土地革命與武裝起義的總方針。9日,中共中央決定成立中共中央北方政治分局(簡稱「北方局」,書記王荷波、秘書蔡和森),以加強對北方工作之領導;11日,決定任命劉柏莊為順直省委書記。9月下旬,在北方局擴大會議和順直省黨的活動分子會議上,蔡和森傳達「八七會議」精神,批評彭述之對暴動方針不予理睬。另外,根據中央要在黨組織主要領導中增加工人成分的意見,順直省委相應改組,由曾在安源工作的朱錦堂擔任書記(彭述之仍留省委工作)。此乃所謂「第一次改組」。
10月,北方局為貫徹「八七會議」精神,決定在北方發動暴動。彭真被指派前往唐山,組織發動工人暴動;他抵達後組建中共唐山市委並擔任書記。彭真原本對暴動計畫有心為之,但後來認為該地黨組織沒有形成核心、幹部和群眾未有充分準備、起事條件不成熟,而沒有履行任務。
11月中旬,彭真結束唐山工作,返回天津。他在天津市委主要領導人遇難之後,臨時擔負領導天津組織任務並負責當地總工會事宜。之後,彭真擔任中共天津市委書記,並且開始參加順直省委,擔任職工部主任。
第壹章 華北政治發跡(1923-1940)
本章旨在介紹彭真的早期政治經歷:1923年加入中國共產黨的他,如何從一默默無名地方小幹部,一步步地在黨內發跡和崛起,以及在同一過程中,他與中共主要領導人毛澤東、劉少奇、周恩來、鄧小平等相遇結識、共事往來的過程。
下文依時序檢視:彭真早年在順直省委工作的情形,特別是如何擔任一名省級重要幹部(曾代理省委書記、主管省委日常工作並擔任組織部長),又為何陷入似無止境的政治糾紛,最後還被調離省委;接著介紹他苦蹲牢房6年遭遇,以及其間的抗爭和學習;接下來觀察其走出牢房後如何投入北方...
作者序
序(節錄) 陳永發
2013年香港中文大學出版社出版了鍾延麟的鄧小平傳。雖然同時也出版了美國資深學者傅高義的中譯鄧小平傳,但這本鄧小平傳仍然得到不少讀者青睞。忝為其博士論文指導老師,與有榮焉。今年2024年,十年磨刀,他又撰寫了一本巨大的彭真傳。
彭真的歷史重要性,明顯不及鄧小平,但他也是值得深入研究的前國家領導人之一。1966年文化大革命前夕,他被毛澤東以「彭、羅、陸、楊反黨集團」的莫須有罪名鬥倒鬥臭。突然蒙難之前,他是中央書記處地位僅次於鄧小平的書記兼北平市委書記。不僅是毛澤東深為信賴的政治紅人,也是不久後被打倒的所謂頭號和二號「走資本主義路線當權派」劉少奇和鄧小平所倚畀的對象。反黨集團的其他三位頭頭,分別為公安部部長出身的中央軍委總參謀長羅瑞卿、中央宣傳部的老部長陸定一,以及甫解任的中央辦公廳主任楊尚昆。奇怪的是,劉少奇主持和參與對彭真的批鬥,卻在日後被美國學者馬若德在其研究文化大革命起源的經典著作中宣稱,他是劉少奇的親密戰友和派系大將。更奇怪的是,1978年鄧小平東山再起,彭真成為鄧小平揚棄毛澤東不斷革命理論的重要幫手,主持全國政法事務,領導民、刑法和民、刑訴訟法等各種法律的制定,因此被譽為中國大陸社會主義法制的頭號推手和奠基人。
這裡不說法治,是因為法制與法治諧音,卻意思大不相同。無論社會主義法制或是社會主義法治,均大量制定法律,規範法律的審判程序,但是社會主義法制,還表示黨大於法,黨領導制定法律和審判程序,社會主義法治則強調法大於黨。一旦法律制定好,黨便不可以介入其執行過程,強調法律和審判制度的獨立性,不容黨凌駕其上。
鍾延麟這本新書,耗費他極大心力。改革開放後,中國大陸出版了大量關於中共黨史的著作和資料集。以彭真而論,僅僅一個人,就出版了四大本傳記、五大本年譜,以及一本文選。延麟遍閱這些可能經過編輯、篩選和修改的二手資料,卻始終無緣其據以成書的原始檔案和文獻,他數度前往中國大陸訪學,卻無緣拜訪各中央級檔案館,對其收藏的豐富原始檔案,只能心嚮望焉。雖然仍能絞盡腦汁,找到關係,訪問幾個參與二手資料編輯和寫作的黨史專家,或訪問幾位曾經在彭真身邊幫忙的秘書,卻收獲有限。只能廣泛閱讀各種相關的二手資料和解禁的官方文件集,以極大心力詳細考定史實,終於廓清了兩個關於彭真傳記的流行觀點:彭真是劉少奇派,又是中共現代法制奠立人。他呈現一個不同於官方看法的彭真。如果文革前彭真有法律觀,則他秉持的是辯證和實用主義法律觀,法律為階級鬥爭、為政治鬥爭服務;如果中共中央有所謂派系,與其說他是劉少奇派,不如說他是毛澤東派,而且是百分之百的毛澤東派,為毛澤東最信賴的中共領導人之一。
其實,中共從建黨開開始就不容許任何真實或潛在次級組織的團體和明顯派系存在。所以有成為第二黨聲勢的社會主義青年團,被明令解散,也看不到明顯派系或任何其他次級組織性團體,強調對黨組織絕對忠誠。1938年底以後,毛澤東是中共最高領袖,彭真原先連起碼的中央委員都不是,因為毛澤東的青睞、調教和提拔,卻成為毛澤東在延安中央黨校的代理人,領導地級和旅團級以上高級幹部的黨性訓練和教育,成為路線黨史學習、整頓不良三風和審查幹部三場戰役的最重要大將。在毛澤東解散劉少奇擔任主任委員的中央組織委員會後,進而出任全面恢復原有職能的中央組織部部長,負責中共第七次全國代表大會的召開和開會,當選為得票第十八高的中央委員;後來居上,更成為排名第九的政治局委員,地位僅次於中共五大書記毛澤東、朱德、劉少奇、周恩來、任弼時,以及陳雲、康生和高崗,軍頭林彪卻連政治局委員都不是。如此受到毛澤東倚重,怎麼可能是劉少奇「派」的大將,何況劉少奇本人並沒有什麼派系和次級團體?
毛澤東反覆閱讀《資治通鑑》和中國歷史,倒是很清楚,歷史上的權臣和督撫都不能久任。因為可能形成山頭或宗派,而終致尾大不掉。只是他相信彭真有季米特洛夫所說的對黨絕對忠誠:忠誠於他所領導的中國共產革命與以實現共產主義大業為使命的中國共產黨,以及領導共產黨走向不斷勝利的偉大領袖毛澤東。然而,在文化大革命前夕,他發現彭真及其下屬抗拒和抵制江青、陳伯達、康生這些執行其意旨的毛左分子,甚至以所謂〈二月提綱〉挑戰和約束自己行動,加上發動文化大革命,需要與彭真積不相能的老帥林彪出任唯一黨副主席,維持最低國家秩序,所以發動黨員群眾將彭、羅、陸、楊四人羅織為大黨閥、野心家和叛徒內奸,並在其接受集體批鬥以後,逮送國務院總理周恩來領導的任務型專案小組,繼續審訊和審查。此後,彭真淪為反革命集團首腦,繫獄將近十載。
延麟這本大作,實事求實、追求歷史真相,充分證明:彭真其實跟毛澤東一樣,對法律條文和思想懷持同樣的辯證和實用觀點。他們都信奉馬列主義宗教,相信階級社會(指社會主義革命徹底消滅有產階級前的社會)中,中國不可能有超階級的法律存在,更相信法律,像國家、文化、制度和政府一樣,都是馬克思所謂上層建築的構成部分,為下層的經濟基礎所決定。在資產階級或封建地主階級社會,法律代表其主導階級的利益,以維護社會(階級關係)秩序為名,限制階級鬥爭的自然展開。中共代表工農無產階級,所以無論在兩次國共內戰,還是抗日戰爭期間,都拒絕承認其階級敵人國民政府(代表封建地主階級和各類資產階級)制定的任何法律,尤其不承認其法律具有超階級的正義性格。但是為了在國民黨地區動員工農無產階級進行階級鬥爭,中共也耳提面命其地下黨員,尤其是情報和統戰人員,務必精熟國民黨政權的憲法、約法和《六法全書》,理由不是承認其具有法律正義性,而是要利用其中條文和內容推動階級鬥爭,爭取「合法」活動的空間,以及保護自己非法的存在。
但是在自己控制和割據的地盤,也就是所謂根據地,中共則頒發比約法三章稍微複雜一點的簡單法令條例和指示命令(譬如有階級性格的減租減息增資法條),目的在推動階級鬥爭,並保障和鞏固階級革命的勝利及其成果。然而深怕妨礙進一步階級鬥爭(譬如建國以後的全國土地革命和社會主義革命)的展開,拒絕像所謂資產或封建地主社會一樣,頒定詳細而有系統的法律。所以1949年中共取得政權後,立即廢除國民黨政府制定的全部法律,即《六法全書》,否認其法律及法律程序具有任何正義性,只頒布有助於開展階級鬥爭和政治運動的簡單法律,譬如土地改革法、新婚姻法和懲治反革命法,以及相關政策和指示。
即便日後學習史達林制定國家憲法,也絕不容許憲法成為其實現共產革命所作階級鬥爭的絆腳石。所以美國學者Niel Diaman譏諷中共1954年制定的憲法為「有用的屁話」,無視其條文規定,繼續推行各種帶有階級鬥爭性格的政治運動和群眾運動,也始終拒絕制定民、刑法和民、刑訴訟法等詳細法律,而堅持主管法律事務的公(安)、檢(察)和(司)法機構和幹部必須根據黨的法令和政策辦事。雖然,在完成社會主義革命、理論上改造和消滅有形階級後,一度受到恩格斯國家消亡論的影響,認為法律的上層建築也將隨之予以拆毀,但是很快回到現實,認為有形的階級固然消亡,無形的階級卻仍然存在,所以階級鬥爭必須繼續,而中共的無產階級專政(或共產黨專政)更必須堅持。即便毛澤東偶而強調法制建設,卻在更多的時間強調無產階級專政,並以階級鬥爭為名繼續各種政治運動。
另外,毛澤東知道中共的公(安部)、檢(察院)、法(院)的政法系統,像行政系統一樣,也分為地方省縣區各級,每一個系統內部的幹部都各自有其專業性,如果強調垂直領導(條條),很容易成為各級黨組織無法控制的獨立自主體,而不利於各級黨委推動階級鬥爭。這些階級鬥爭,不論是政治運動或是群眾運動,表面上雖然都是由下到上,實際因為毛澤東強調一元化黨領導,同級黨委領導可以橫向領導;垂直領導形成條條,橫向領導形成塊塊,是為雙線領導。黨的垂直領導,與軍、政、群和公安的垂直領導是平行的,兩個平行系統之間,經常維持平衡。只是在毛澤東時代,為了發動政治運動和群眾行動,雙線領導總是變成黨委的單線領導,失掉平衡。
序(節錄) 陳永發
2013年香港中文大學出版社出版了鍾延麟的鄧小平傳。雖然同時也出版了美國資深學者傅高義的中譯鄧小平傳,但這本鄧小平傳仍然得到不少讀者青睞。忝為其博士論文指導老師,與有榮焉。今年2024年,十年磨刀,他又撰寫了一本巨大的彭真傳。
彭真的歷史重要性,明顯不及鄧小平,但他也是值得深入研究的前國家領導人之一。1966年文化大革命前夕,他被毛澤東以「彭、羅、陸、楊反黨集團」的莫須有罪名鬥倒鬥臭。突然蒙難之前,他是中央書記處地位僅次於鄧小平的書記兼北平...
目錄
序/陳永發
緒 論
一、「文革」前叱吒風雲到猛然跌落雲端
二、研究設想和規劃
第一章 華北政治發跡(1923-1940)
一、早年情況和順直省委糾紛(1923-1929)
二、被捕入獄(1929-1935)
三、任職北方局與初遇毛澤東(1936-1937)
四、戰爭前期在北方局和晉察冀(1937-1940)
第二章 力推毛澤東個人崇拜,執行延安整風審幹(1941-1945)
一、延安整風初期參與(1941年至1942年中)
二、推行審幹反奸(1942年中至1943年春)
三、積極參與「搶救運動」(1943年夏)
四、「搶救」停而不休(1943年夏以後)
五、參與第二次高層整風(1943年秋後)
六、參與軍方實力派整風
七、運動收場和政治攀升
八、與其他重要「毛派分子」關係
小結
第三章 戰後東北受挫,逐步走出陰霾(1945-1954)
一、主政東北局的爭論過程(1945-1946)
二、東北問題的不同評價
三、內戰期間任職(1947-1948)
四、東北爭論的人事陰影(1949-1954)
小結
第四章 參與「鎮壓反革命」和司法改革運動(1949-1952)
一、政法上最獲毛澤東信任
二、參與「鎮反」決策和指揮
三、提供「法律武器」
四、首都「鎮反」逐步升溫
五、首都「鎮反」公審大殺
六、協助「鎮反」煞車
七、首都「鎮反」餘熱與特性
八、發起司法改革運動
小結
第五章 徘迴在法制與運動之間(1953-1956)
一、建設法制不無自我看法
二、參與批判胡風、發動「肅反」決策
三、指揮首都「肅反」
四、首都宗教界與大學「肅反」
五、力行「肅反」與執行法制的對立
六、出掌中央法委定調「肅反」
七、「八大」又倡法制
小結
第六章 跨足「八大」書記處和首都「京官」(1956-1966)
一、「八大」常委遺珠
二、獲任新設書記處「二把手」
三、書記處行使大權
四、長任「京官」原因和執政理念
五、忙中兼管首都之道
六、首都用人和威望維持
七、首都工作的政治影響
小結
第七章 力行整風運動、「反右派」鬥爭(1957-1958)
一、支持發起整風
二、積極參與「引蛇出洞」
三、操控人大會議大批黨外「右派」
四、推進中央和地方「反右派」
五、領導北京高校「反右派」
六、助長教育系統運動激化
七、「右派」劃線和審定
小結
第八章 捲起政法領域「反右派」風暴,重創法制力量(1957-1958)
一、政法界「鳴放」與反駁
二、人大批「包公」黃紹竑
三、社論嚴詞批判
四、推促政法部門「反右派」
五、八屆三中全會的政法講話
六、監察部王翰中箭
七、法院與司法系統「反右派」
八、檢察系統重批「一般監督」、「垂直領導」
小結
第九章 督率政法部門整風,再挫法制建設(1958-1960)
一、司法系統整風:第四屆全國司法工作會議
二、董必武的尷尬處境和大會發言
三、聯席會議的總結發言
四、董氏問題的巧妙處理
五、高檢院黨組整風和全國檢察工作會議
六、人治主張大獲全勝、法制建設煞車叫停
小結
第十章 高舉「三面紅旗」,飄揚首善之區(1958-1960)
一、參與批判「反冒進」、提倡「大躍進」
二、「躍進」首先使用權的歸屬:從毛遂自薦到共享其榮
三、政治權位水漲船高、負責督戰大煉鋼鐵
四、中央電話會議動員煉鋼
五、推促地方大煉鋼鐵
六、助長首都郊區農業「浮誇風」
七、推促首都工業「大躍進」
八、監造「十大工程」
九、積極看待農村公社過渡
十、努力籌建城市公社
小結
第十一章 廬山批彭德懷,下山「反右傾」(1959)
一、上山前維護「總路線」、警告「右傾」「洩氣」
二、上山擔任會議分組討論主持人
三、加入常委會批判彭德懷行列
四、追查「斯大林晚年」和批判張聞天
五、勸止劉少奇限縮「反右傾」、交送毛澤東理論「槍炮」
六、與聞軍隊高層調整和「反右傾」
七、監管中央部門「反右傾」和處理薄一波「右傾錯誤」
八、領導北京市「反右傾」
九、督促首都高校「反右傾」
十、推促地方「反右傾」
小結
第十二章 經濟調整最緊跟,大反「三風」打頭陣(1961-1962)
一、緩解首都缺糧危機
二、部分調整公社政策
三、「七千人大會」敢言為擁護毛澤東
四、「一線」政策分歧中獨樹一幟
五、反「單幹風」、「黑暗風」與毛澤東契合
六、政治得勢而與人不善
七、八屆十中全會振振有詞
八、參與反「翻案風」、批鬥習仲勳
九、法制短暫回眸、運動再成主流(1962年及其後)
小結
第十三章 分管統戰工作,主持批判李維漢(1956-1965)
一、對統戰的初期投入和執掌分工
二、監管執行中央統戰政策
三、參與西藏治理和統戰
四、發起批判李維漢
五、對李氏問題的「剩勇追窮寇」
六、統戰表現的政治影響
小結
第十四章 廣泛參與外事,反對「蘇修」衝先鋒(1956-1966)
一、參與對外決策和領導工作
二、協助中央處理對蘇關係
三、勤於接見外賓宣傳政策
四、出國訪問爭取友邦支持
五、積極推行首都外交
六、涉外表現的政治影響
小結
第十五章 從毛澤東的「親密戰友」到「大黨閥」(1964-1966)
一、《人民日報》新增的「毛主席的親密戰友」
二、領導文化革命和吳晗問題提出(1964年)
三、劉少奇遭批後的政治因應(1964、65年之交)
四、鄧小平被批後的政治消長(1965年)
五、循例回應批判吳晗(1965年春至11月上旬)
六、「冷處理」姚文元文章(1965年11-12月)
七、面對羅瑞卿倒台和林彪崛起(1965、66年之交)
八、不才霸主棄(1966年春)
九、多病故人疏(1966年4-5月)
十、「文革」中「倒而未絕」:毛澤東、周恩來的同中有異
結 論
一、整風幫手、探路助手與運動推手:促成以毛獨尊、「以言代法」
二、政治性格、突然出局和其後復出
後 記
徵引文獻
人名索引
序/陳永發
緒 論
一、「文革」前叱吒風雲到猛然跌落雲端
二、研究設想和規劃
第一章 華北政治發跡(1923-1940)
一、早年情況和順直省委糾紛(1923-1929)
二、被捕入獄(1929-1935)
三、任職北方局與初遇毛澤東(1936-1937)
四、戰爭前期在北方局和晉察冀(1937-1940)
第二章 力推毛澤東個人崇拜,執行延安整風審幹(1941-1945)
一、延安整風初期參與(1941年至1942年中)
二、推行審幹反奸(1942年中至1943年春)
三、積極參與「搶救運動」(1943年夏)
四、「搶救」停而不休(1943年夏以後)
五、參與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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