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宋的總領所制度,主要功能為「監軍」與「理財」,監軍方面,總領所成為秦檜迫害韓世忠、岳飛的工具,也在中央制衡宣撫使、制置使的過程中扮演重要角色。理財方面,總領所地位在各級地方官府之上,得以監督各級地方官府,使得地方官府必須仰總領所之意行事,以提供財賦為第一要務,其他治民恤民之政,則無法兼顧。故南宋百姓困於苛捐雜稅,總領所制度是重要的關鍵。
作者簡介:
《北宋前期文官考銓制度研究》、博士論文《宋代監當官體系之研究》交花木蘭文化出版社出版外,另著有《力挽狂瀾:戊戌政變新探》(萬卷樓,2004)及本書,並於國內外發表論文二十餘篇。何時得撥雲霾而見日,尚待識馬之伯樂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