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斯洛之死
丹斯洛嚥下他長達八百八十八年,長壽又圓滿的詩龍最後一口氣時,我才不過七十七歲,而且從來沒有踏出詩龍堡一步。導致他死亡的流行性感冒病毒原本無大礙,但他衰弱的免疫系統卻抵抗不了(這次事件更加深我向來對免疫系統功能所抱持的徹底懷疑)。
在那個令人憂傷的一天,我坐在他床邊,聽從詩藝教父丹斯洛的要求,為他記錄了最後一段話。他這麼要求並不是為了滿足虛榮,想將臨死的吁嘆流傳後世,而是因為他相信這是唯一讓我在這個領域接觸第一手資料的機會。我們大可說,他是在克盡身為詩藝教父的責任中往生的。
丹斯洛:孩子呀,我就要死了。
我(忍住淚水,說不出話來):嗚……
丹斯洛:我並不是那種篤信宿命的人,也不是因為年老就委屈認命的人,但時候已到,我還是得走了。一個人一生中只能有一個圓桶,而我的則相當盈滿。
(事後我很高興他採用「盈滿的圓桶」這樣的譬喻,這表示他認為自己的一生豐饒而又圓滿。如果某人的一生讓人想到盈滿的圓桶而不是個空空如也的小提桶,這表示此人已經達成許多目標了。)
丹斯洛:聽好,我的孩子。我沒有多少可以留給你的——至少錢財方面是如此。你也知道,我並不是地下室裡堆滿一袋袋酬勞那種錢財如山的詩龍堡作家。我會把院子留給你,不過我知道,你對蔬菜並沒有多大興趣。
(他說的沒錯,丹斯洛園藝書裡對花椰菜和大黃的讚嘆、歌頌,我這個年少的詩龍實在無法領略,對這一點我也毫不隱瞞。多年後,丹斯洛撒下的種子才終於萌芽滋長,我甚至親手整理出一片庭院,種植藍花椰菜,並且從這人工培植的自然景觀裡汲取靈感。)
丹斯洛:這段日子我手頭很緊……
(儘管心情沉重,我還是忍不住噗嗤笑了出來,因為他在這種狀況下用了「手頭緊」這樣的字眼委實荒誕得可以,即使這是種黑色幽默也十分不妥。如果我在文章裡這麼用,肯定會被丹斯洛用紅墨水圈出來。幸好我噗嗤笑時用手帕掩住了嘴,旁人還會以為是泣不成聲。)
丹斯洛:所以錢財方面我沒什麼可以留給你的。
(我邊啜泣邊搖了搖手,這次是感動得哭了。丹斯洛就要死了,卻還關心我的前途,著實令人感動。)
丹斯洛:不過,我擁有一件比任何查莫寧的寶物都要珍貴的東西──至少對作家來說是如此。
(我淚水盈眶地望著他。)
丹斯洛:甚至可以說,這很可能是作家一生中除了奧母之外所能得到最珍貴的東西了。
(我滿心好奇。我知道,此刻丹斯洛一定想用最少的幾句話把重要資訊交代清楚,我於是朝他彎下身來。)
丹斯洛:我擁有整個查莫寧地區最棒的文章。
(我心想:哎喲,他要不是開始胡言亂語,就是想把那些灰塵滿布的藏書贈送給我,而他現在說的應該就是他奉為作家圭臬,而我認為根本就讓人看不懂的頌歌刨文龍格呂菲歐斯所寫的那本老掉牙、厚敦敦的勞什子《漢培騎士》的首印本。)
我:你的意思是?
丹斯洛:一段時間以前,有名不住詩龍堡的年輕查莫寧作家寄給我一份手稿,他先說了一堆這只是一次妄想進入未知領域的唐突嘗試等等老套,並請我告訴他我的想法,還有謹先向我致謝之類的。
為了聊盡責任,所有那些不請自來的稿子我還是會讀過的。看完之後,我通常總有充分理由可以肯定地說,這些文章耗費了我一段分量不少的詩龍時光與相當多的精力。
(丹斯洛病懨懨地咳了咳。)
丹斯洛:不過這則故事並不長,只有幾頁。當時我正坐在桌邊,倒好一杯咖啡、攤開報紙,準備吃早餐,於是我便開始看起這篇文章來——所謂日行一善,既然如此,何不就從早餐開始呢?這樣該了的就了了。基於多年來的經驗,我心想這大約又是個和文筆、文法、情傷之苦、對世情的厭惡等艱苦角力的新手作者生澀的作品,於是我嘆口氣開始讀了起來。
(丹斯洛令人心碎地嘆了口氣。我搞不清楚這到底是在模仿他當時的嘆息,或者是因為他即將不久於人世。)
丹斯洛:大約三個小時之後,我再度端起咖啡杯,這時杯子還滿滿的,只是咖啡已經涼掉了。閱讀這篇文章並沒有花去我三個鐘頭,只用了不到五分鐘,其他時間我應該是一動也不動地坐在那裡,手裡拿著那封信,處在震驚的狀態裡。文章的內容給我一種除了投石機射出的石彈之外、無可比擬的重重一擊。
(我腦海裡閃過丹斯洛自以為是個裝滿未擦乾淨的眼鏡的櫃子那段尷尬時光的種種情景。接著,在此我得坦承,我想到的事相當無恥,因為在那一刻我想到的是以下一字不改的這句話:「在他還沒告訴我這封該死的信裡到底寫些什麼之前,但願他可別翹辮子才好。」
哎,我心裡想的不是「但願他別死」「你一定要活下去呀,詩藝教父!」或者類似的話,而是上面的那句話。直到今日,我依舊為了這句話裡出現「翹辮子」這個字眼而深感羞愧。丹斯洛像把老虎鉗般緊緊鉗住我的腕關節、撐起上半身,睜大了眼睛瞪著我看。)
丹斯洛:以下是一個垂死者最後的幾句話——而我要告訴你的大大不同凡響!要牢記這種表現手法!沒有人能不一口氣看完——連一個都沒有!
(雖然就快死了,這一刻丹斯洛最掛念的卻是教導我這種二流作家老掉牙的伎倆——這真是詩藝教父最令人感動的圓滿收場了。我感動得抽泣了起來,而丹斯洛也在這時候鬆開鉗住我的手,倒臥回枕頭上。)
丹斯洛:這篇故事並不長,不過是十頁手稿,但我這輩子卻從來沒有——你懂嗎?如此完美的作品是所有我讀過都遠遠難以企及的!
(丹斯洛一生都是個讀書狂,而且很可能是整個詩龍堡讀得最勤的人了,因此他這番話頗令我印象深刻,我的好奇心被撓得癢到無以復加了。)
我:裡面寫了什麼?丹斯洛,什麼?
丹斯洛:聽好,孩子!我已經沒有時間告訴你故事內容了。這篇文章就夾在《漢培騎士》首印本裡面,我打算把這本首印版的書和我所有的藏書都留給你。
(我早就料到了!我再次淚眼盈眶。)
丹斯洛:我知道你不特別喜歡這些大部頭書,但我可以想見,總有一天你會喜歡頌歌刨文龍 的,年紀到了自然水到渠成。有機會時不妨再看看他的書吧!
(我堅強地點了點頭。)
丹斯洛:我想跟你說的是──這篇故事是如此完美、如此無可挑剔,因而大大改變了我的人生,使我幾乎完全放棄寫作,因為再怎麼樣我也沒辦法寫出能稍稍企及這麼完美作品的東西。假使我從沒讀過這篇故事,那麼我對一流文學的看法頂多只會到頌歌刨文龍格呂菲歐斯的等級;這麼一來,我就永遠無法見識完美作品的真正面目了。然而現在它就在我手上,我死心了,但這卻是一種喜悅的死心。我並非因為偷懶、恐懼或其他卑下的理由而罷手,而是出於面對真正的文藝貴族時的謙卑之心,決定將我的餘生奉獻給寫作的技術層面,把重點放在比較踏實的東西上面——也就是你早就知道的:花椰菜之類。
(丹斯洛停了好一會兒,就在我差點以為他已經往生時,又繼續往下說。)
丹斯洛:接下來我犯了一生中最大的錯誤──我寫了一封信給這名年輕的天才,勸他帶著手稿前往書鄉市,或許可以在那裡找到願意出版的出版社。
(丹斯洛又重重嘆了口氣。)
丹斯洛:這是我們最後一次通信,之後我再也沒有他的消息了,或許他真的聽從我的建議,卻在前往書鄉市途中遭遇不測或是落入攔路搶劫的盜匪或穀妖手中了。我應該趕到他身邊守護他和他的作品才對,結果呢?我卻要他前往書鄉市,把他送往虎穴、送往那個滿是靠文學撈錢者的城市!早知如此,還不如在他脖子上掛個鈴鐺,把他送進滿是狼人的森林裡!
(我的詩藝教父喉頭一陣咕嚕亂響,彷彿在用鮮血漱口。)
丹斯洛:孩子,我希望我對他鑄下的錯誤在你身上能獲得補救。我知道你擁有成為查莫寧最偉大作家的天賦,知道有一天你一定能得到奧母。為了達到這個目標,好好閱讀這篇故事對你肯定大有幫助。
(丹斯洛還一直堅信世上真有奧母存在。奧母是一種神奇莫測的力量,據說會在某些作家達到靈感巔峰時源源不絕地湧現出來。我們這些年輕又經過智識洗禮的作家對這種老掉牙的怪力亂神總是嗤之以鼻,不過為了表示對詩藝教父的尊敬,我們總是忍住對奧母的嘲諷言論不說出口;一旦只有我們相聚時可就大大不同了——我就聽過上百則關於奧母的笑話。)
我:丹斯洛,我一定會這麼做的。
丹斯洛:不過,別讓你自己被嚇倒了!在這過程中你所遭遇到的會異常可怕,你會失去一切希望、你會想放棄寫作的聖職,說不定你還會想了結自己的性命。
(他在瘋言瘋語嗎?世界上沒有任何一篇文章能對我起這種作用的。)
丹斯洛:務必要克服這種危機。步上旅途、周遊查莫寧、拓展你的視野、認識這個世界。 總有一天驚嚇會變成靈感,而你也會感受到想要和這種完美無瑕一較高下的企圖。只要你堅持下去,總有一天你一定會達成這個目標的。孩子,你擁有盲龍堡其他人都沒有的天分。
(盲龍堡?丹斯洛的眼皮為什麼開始跳動?)
丹斯洛:還有一件事。孩子,切記:一則故事如何開頭、如何結束並不重要。
我:重要的是?
丹斯洛:重要的是,中間發生了什麼。
(這一生中,丹斯洛還沒講過這麼沒營養的話,難道他已經失去理智了?)
我:我會謹記在心的,丹斯洛。
丹斯洛:這裡怎麼這麼冷?
(這裡其實熱得要命,雖然是暑熱天,為了丹斯洛,我們還是燒起了旺盛的爐火。丹斯洛望著我,眼神渙散,而從他的眼神裡映現出了死神得意的身影。)
丹斯洛:怎麼這麼冷……誰能不能把櫃子門關上?還有,角落裡那隻黑狗到底要幹嘛?牠為什麼這麼瞪著我?牠為什麼戴著眼鏡?是沒擦乾淨的眼鏡嗎?
(我瞄了屋角一眼,那裡唯一的生物是天花板上一隻躲在網裡的綠蜘蛛。丹斯洛的呼吸沉重又緩慢,最後就閤上雙眼長眠了。)
•三名詩人
不,不全然如此,我珍愛的朋友們!我確實聽到了那些聲音,我敢保證!難不成那只是殘夢、迷途的回聲、迷宮雜音?我拿起水母炬,哼哼唉唉地站了起來。咦?我又感覺到了什麼。這次是來自最近的地道。我追隨著這聲音——不過是些聽不清楚的輕聲細語。等我到了那個地道,聲音又不見了。
但這裡卻有好多書!整個地道裡都布滿了書。雖然散落在地上、被蛆蟲啃得亂七八糟,但書畢竟還是書!我開心地在這紙垃圾堆上艱難行走,對我來說,這可比裝滿鑽石的寶庫更加珍貴。聽,那裡——從岔道那裡又傳出了低語聲。還有,那裡不是還有光線嗎?我護住水母炬走進另一個坑道,那裡洞頂上有光水母在爬動,散發出陰森森的光。但此次重見這種光時,我幾乎要以為是見到陽光了。這裡也擺放著許多書架,儘管已經成了木料殘骸,被蟲子啃食得很淒慘,還布滿了蛛蜘網和塵埃,但架子上卻擺著許多書——我總算逐漸返回有秩序的國度了。哈,秩序!我居然把幾個被蟲子蛀過、擺著朽爛書本的架子看作是秩序,看來我的要求實在卑微哪。我朝其中一個書架走過去,想找本書。
「怎麼樣?」響起清楚又響亮的聲音,把我嚇得縮成一團。
「怎麼樣?在我眼中根本就拙劣無比!」另一個人回答,「是最最不入流的作品。」
「在你眼裡只要不是印著古查莫寧文的都是不入流的,你是個無可救藥的老學究。」
這些聲音是從距我最近的通道裡傳來的。是兩個獵書徒同時現身嗎?我拿出斗篷裡的匕首。
「呵呵,你們聽聽。」第三者的聲音這麼說。
我身體緊貼著架子。三個獵書徒?我死定了。
「唯有你,我親愛的,」最後那個的聲音唸著,「為你,我流下最知心的淚水,
「我悲傷地,獨自唱著哀戚的歌。
「唯有我這隻眼閃爍愛慕的火焰,
「也唯有慣於聆聽悲嘆的,我那重聽的耳獨聽。」
「我那重聽的耳獨聽?」另一個聲音問。
我實在太好奇了,差點忘了害怕。本來我大可悄悄溜走,但我卻想知道這些到底是何方神聖。我收起水母炬,高舉匕首,悄悄朝神秘的岔道走過去。
到了那裡,我先深深吸了口氣,再小心翼翼地朝裡頭張望。那裡同樣擺滿了書,而中間地面上,有三個古里古怪的身影站在紙堆中,紙堆都沒到膝蓋了。乍看之下,我能確定的只是他們絕對不是獵書徒。
雖然身形各不相同──一個胖又圓、一個偏瘦,而另一個體型特別單薄,不知怎地,他們看起來都非常類似。他們的共同點是每個人都非常矮小——最高的不過才到我的臀部;另外,他們每個人都只長著一隻眼睛。那個瘦子正唸著一本書給另外兩個人聽:
「啊,為何?哦,大自然,為何,無情的母親
給了我豐沛的情感,卻給了我過於柔弱的心。
這顆柔弱的心,
不斷渴求難以抗拒的愛情,
而你卻沒有給我愛人?」
這名矮精靈把書往地上一扔,說:「在我眼裡這也是不入流的作品。歌歌說的沒錯。」
「我覺得這並沒有那麼差勁。」最矮的精靈說,「唯有我這隻眼閃爍愛慕的火焰——確實告訴了我什麼。」
「什麼?」那名胖子若有所待地問,「告訴了你什麼?」
「嗯,」最矮的說,「『眼睛』用的是單數,這一點我相當能認同。」
這幾個矮冬瓜看起來不像對我有危險的樣子,他們是穴精一類的生靈,屬於不知哪一種和善的侏儒族。另外,他們看來也對文學感興趣——這下子我應該不會有什麼危險了吧!
於是我便從躲藏的地方站起身來,並且舉手致意——這時我才想起自己手裡還握著一把匕首。我這身飄動的斗篷和高舉的匕首,加上我又突然從暗處冒了出來,一定讓我看起來像個刺客。
這三個矮精靈嚇死了,他們先是撞成一團,接著分頭往三個方向逃命,躲到書架、書籍和紙堆後頭。
「獵書徒來了!」第一個高喊。
「他拿著刀子!」第二個大叫。
「他要把我們殺了!」第三個低聲說。
我站定不再向前,把匕首往地上一扔,大聲解釋:「我不是獵書徒,我不想殺人,我需要你們幫助。」
「是啊,所以得拿刀。」
「刀子我扔在地上了,」我說,「我迷路了。」
「他看起來很凶惡。」其中一名矮精靈說,「他是蜥蜴,說不定他把其他武器藏在斗篷裡了。這些獵書徒最詭計多端了。」
「我是詩龍,」我說,「我來自詩龍堡。」
這已經是我第二次必須向別人特別解釋了,看來這些地穴居民實在見識淺薄。
這時,從書堆裡才慢慢探出了一隻眼睛,好奇地瞪著我看。
「你是從詩龍堡來的?」
「那裡是我的故鄉。」
另有一隻眼睛也從書架上兩本厚書中間的縫隙裡探了出來。
「問他關於詩龍堡文學的問題!」那隻眼睛的所有者說。
「你看過頌歌刨文龍格呂菲歐斯的主要作品嗎?」書堆後頭的矮精靈問。
《漢培騎士》,我嘆了口氣答。
這幾個矮精靈用牙齒發出齒吟賞聲。
「那,最荒誕的段落呢?」
「嗯……實在很難決定,」我答說,「要不是漢培騎士的眼鏡掉到甲冑裡的那一段,就是缺省字母的那一章,那一章頌歌刨文龍完全沒有用到『E』這個字母。」我很慶幸自己遇到了奇必測,也很慶幸自己如此厚顏無恥,才能這麼流利地說出這個謊言。
第三個矮精靈的眼睛像花朵般從紙堆後頭往上冒了出來,同時唸著:
「母雞準時來到桌邊
說……」
我打斷他的話,馬上接下去:
「母雞到桌邊,
這麼準時無誤之處,
幸福就在此人家!」
「你絕對是個詩龍!」其中一名矮精靈高呼。
「沒錯。除了詩龍,再沒有人自願讀頌歌刨文龍這麼無聊的作品了。當然,我們除外。」第二個矮精靈說。
「《漢培騎士》其實也沒那麼糟,只要熬過修護長矛的那一章,精采的就開始了。」第三個矮精靈說。
「我叫傳說雕龍戲爾得袞斯特。」我自我介紹。
「我好像沒聽過。」
「我也沒有。」
「從來沒聽過,這個名字。」
「一點也不怪,」我慚愧地說,「我還沒發表過作品。」
「如果不是要來找書的話,那你到地底世界要做什麼?」
「有人違反我的意願把我帶到這裡來,結果我迷路了。我唯一想找的是出口。」
「這種事已經持續一千多年了,」躲在書架後頭的矮精靈說,「地底世界到處都是骷髏。上面的人老愛把他們的垃圾倒到我們的生活空間裡。」
我故意不去注意他講的什麼垃圾不垃圾的。
「這是第一個本人直接站在我面前的詩龍堡居民,」躲在書堆後方的矮精靈說,「在那裡寫的作品我全都讀過了,卻連一個詩龍都還沒看過。」
為了恰如其份地對待這歷史性的一刻,我趕緊把身上的衣服弄平。
「我們是詩龍堡文學的崇拜者。」紙堆後方的矮精靈說。
「我感到萬分榮幸。現在你們已經知道一些我的事情了,是否也請告知你們是誰?」
那胖精靈從躲藏的地方跨出一步,吟誦著:
「於我,此不過爾爾小問題
對如此蔑視文字,
遠離一切表象,
唯在本質中追求深沉者。」
我試著想了解這名矮精靈的暗示。為什麼我該蔑視文字?而反過來看,我確實是「遠離一切表象」,但最後那一句我又不懂了。
「這是什麼意思?」我問道,「請直接告訴我你是誰。」
他壯起膽子,從躲藏的地方走出來一點。
「吾乃部分之部分,初始為萬物者,
乃誕生光明之混沌的部分。」
我怎麼覺得這麼熟悉?等等,這是一段引文!這段引文出自那個……那個……
「這是歌歌.思德的詩句。」我高喊。當然是思德啦——這個查莫寧古典文學讓人受不了的巨擘、所有評論家的最愛,以及所有學生的最怕。這一段出自他最著名的書《魔法石》。幾十年來,丹斯洛一直不斷為我灌輸這些詩文。
現在,那個胖精靈終於離開藏身的地方完全現身了,他的膚色就像成熟的橄欖。
「正是,這正是我的姓名。」
「你的姓名?你叫做歌歌.思德?」
「沒錯!叫我歌歌就行了,大家都這麼叫我。」
我可搞糊塗了,思德已經死了有九百多年了。
躲在書架後頭的矮精靈也走了出來,他的膚色是淡藍色。「我呢,我是戈福德.勒特凱,」他說,「朋友都叫我戈福德。」
戈福德.勒特凱是我喜愛的作家之一,他寫過《查尼拉與木赫》,光是這本書,他在我心目中就足以永垂不朽了。勒特凱雖然還在世,但他可是個身高兩米的豬族人,而據我所知他住在布赫汀。
「是嗎?」我不置可否地說,「你是戈福德.勒特凱。」
「那當然!」這個瘦巴巴的矮精靈高呼一聲,接著雙手指頭交叉,戲劇化地唸了起來:
「將我包裹在你綠被中
以歌聲伴我入眠!
一場好眠後請將我喚醒
以黎明的晨光!」
如果我沒有記錯的話,這確實是勒特凱的詩歌<獻給大自然的夜曲>。在此順便提一下,這不一定是他最好的詩作。這些怪里怪氣的矮冬瓜究竟是何方神聖?
「那你叫什麼名字?」我問第三個矮精靈,「你的名字也跟某個大文豪一樣嗎?」
「我的名字並沒有那麼偉大,」有著嫩玫瑰膚色、身材最矮小的精靈一邊從紙堆後頭走出來,一邊羞赧地說,「我叫音韻旋雕龍丹斯洛。」
彷彿被鞭子抽打一下,我嚇得跳了起來。霎時,我詩藝教父的名字有如幽靈的聲音般在地道裡回響。
「吾等皆直接孕育自大地,」這矮精靈唸道,「昔為塵土,未來將化為泥壤。循環往復吾等來去無終止;欣欣生命,哀哀傷逝。」
「丹斯洛……」我不知該如何是好,彷彿我的詩藝教父本人就在我面前一樣。這是他書中的一段話,而這個矮精靈也唸得一字不漏。
「音韻旋雕龍,」這名矮小的精靈補充說,「詩龍堡的作家。你應該認識的,既然你也從……」
「我當然認識他。」我打斷他的話,說:「可是你為什麼用他的名字?」
「我們每個人都有某個大文豪的姓名。」歌歌.思德驕傲地說。
「我還是不太懂……」我說。
這三名矮精靈你望著我,我望著你。
「要嗎?」歌歌問。
另外兩個矮精靈點點頭,接著他們都看著我,異口同聲唸著:
「收起斧頭及你的匕首,
收起箭矢和套索!
因為你的武器一無用處
在恐怖書靈的國度。」
我不禁倒退一步。「恐怖書靈」?這不是地下迷宮裡什麼都吃的獨眼巨人、書鄉市地下坑道裡除了影皇之外,大家最怕的生靈嗎?當然是啦,他們只有一隻眼睛!獨眼巨人!這三個單眼的傢伙緩緩朝我逼近。
「別怕,」歌歌說,「我們不會傷害你的。」
瞧他說得可輕鬆。沒錯,就一個無所不吃的怪物來說,他們的體型確實太小了,但別忘了蠍子也小得很。
「這只是我們用來對付獵書徒的詩句,」戈福德向我解釋,「在地底下一定得想辦法把自己的名聲搞得很壞,才不會三兩下就被別人幹掉。」
「那好,」我邊說邊慢慢往後退,「這麼說你們就是恐怖書靈了,但是這跟作家的姓名有什麼關係?」
歌歌說:「看來我們得從整件事的來龍去脈講起,否則就難以理解。」其他兩名矮精靈點了點頭,於是他們三人便同時站定。
「事情是這樣的……」戈福德起了個頭,說:「每個書靈都必須努力學習,直到會背誦某個作家所有的作品,這是我們生活的目的。像我,我正在努力記住戈福德.勒特凱的所有作品。他還繼續寫作,所以我可以說是還沒有完成我的任務。」
「而我正好相反,」歌歌說,「我已經完成了。歌歌.思德死了有九百多年了,他總共創作七十二部小說、三千多首詩、四百五十部劇本,另外在其他文學領域也都有些頗具分量的作品傳世,我得不停磨礪我的記憶力。」說著,他便嘆了口氣,希望獲得別人的同情。
「而我,我會背誦所有音韻旋雕龍丹斯洛的作品。」丹斯洛低聲說。
「這有什麼了不得的,」戈福德不屑地說,「不過才這麼一本書。」
「說不定他還會寫些別的。」丹斯洛為自己辯解。
這時候我也停下腳步,哀傷地說:「不會,他再也不會寫了。」
「你怎麼知道?」
「不久前他去世了,他是我的詩藝教父。」
這三個書靈交換了震驚的眼神,丹斯洛更哭了起來,其他兩名書靈趕緊安慰他。
「嗐嗐……」歌歌喃喃低語說,「我該說什麼才好?我的作家已經死了九百多年了。」
「總有一天,我們大家都得面對這個人生大奧秘的,」戈福德低聲說,「奧母之前,人人平等。」
丹斯洛毫不掩飾地號啕大哭,「唯一一本書!」他啜泣著說,「只有一本!」
歌歌和戈福德一邊溫柔地輕拍著丹斯洛,一邊看著我,他們大大的眼睛裡泛著水光,而我再也忍不住淚水,接著我們就此起彼落地啜泣了起來。
•什麼事都沒發生,極短的一章
等大家心情都平復下來之後,這三名書靈便走到旁邊離我幾步遠的地方,低聲協商,之後又走回我這裡。
「我們決定要把你帶到我們其他同伴那裡,」歌歌說,「當然必須先徵得你的同意。」
我有什麼好反對的?被他們三個人或是被上百個書靈吃掉又有什麼差別?不過老實說,這會兒我對所謂恐怖書靈究竟有多恐怖已經大大懷疑了。
「我同意。很遠嗎?」我問。
三個書靈什麼都沒說,卻睜大了眼睛,大到不能再大。他們用銳利的眼光盯著我看,瞳孔裡黃色的光芒也開始跳動起來。接著他們開始喃喃唸了起來。
就是這樣,我忠實、摯愛的朋友們,我在這一章能告訴你們的也就僅止於此了,其他我能報告的不過就是:我們——咻地——突然置身在另一個地方。搞不懂這幾個矮精靈是怎麼辦到這種魔法的,但眼睛一眨,我們就來到一座洞穴巨大的入口前了。
•皮革洞穴
我覺得很睏,兩腿也虛軟不聽使喚,我不禁思忖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問:「我們在哪裡?」
「這是測試,測試我們的,欸……心電傳輸術。」歌歌說。
戈福德吃吃笑著說:「心電傳輸術,嘻嘻嘻,沒錯。」
「吾人來自星辰,歸於星辰,生命者不過一場他鄉過客之旅程。 」丹斯洛唸了一段詩。
「你們可以讓自己——也讓我——藉由思考的力量從一個地方移動到另一個地方?」
「不騙你,確實可以這麼說。」說著,歌歌便嘻嘻笑了起來,另外兩名矮精靈也跟著呵呵笑。「走吧,接下來我們就要進入恐怖書靈的國度了。」
歌歌、戈福德和丹斯洛都邁開步伐走進巨大的入口。入口處左右兩側矗立著兩座巨大的石像,石像雕成書靈的模樣,但大小卻極為誇張,還張著血盆大口,唯一的眼睛奇大無比,還高舉利爪,令人望而生畏,讓人一看就想馬上轉身逃跑。
歌歌說:「這就可以遏阻不速之客接近了——萬一真有人發現通往這裡的路徑的話。不過到目前為止,除了我們書靈,還沒有外人到過我們的地盤,只有一次例外,而你是第二人。」
我還念念不忘心電傳輸的事,同時感到彷彿從一場深沉的睡眠中甦醒過來,對歌歌的一番話或是那些石像的模樣並沒有特別的感覺,只是步履踉蹌地跟著這三名矮精靈走。
才剛剛踏入洞穴,我忽然睡意全消。眼前是一處平坦的高地,從這裡有石階往下通往巨大的鐘乳石穴。歌歌停下腳步,展開雙臂、清了清嗓子,高呼:
「我們,彷彿,進入了,
夢幻與魔法之域!」
我們也都跟著停下腳步。眼前的景象——比較保留的說法是——令人眼睛一亮。其中最引人注目的不是蒙覆在穴壁、穴頂、地面,甚至鐘乳石上,由無數片輝映著褐色調,打磨得極為耀眼的皮革拼織毯;也不是放置在中央、外型古怪的大型機器。不是,這些都不是,洞穴裡最引人注目的是此地的居民:數百名個子矮小的獨眼生靈!他們和歌歌、戈福德及丹斯洛模樣類似,但在某些小地方卻又各不相同,有的胖、有的瘦;有的高、有的矮;有的四肢細瘦、有的矮小粗壯,而且每個人的膚色似乎都不相同。他們遍布每個角落,有的坐在長桌邊看著書,有的抱著疊得高高的書籍走來走去,有的推著擺放書籍的推車,有的忙著操作那部大型機器。
「這是鏽地精的圖書機。」歌歌如此介紹,好像這麼說一切就清楚了。
這部機器看起來像是個由許多生鏽的架子組成,高五、六十公尺,既寬且深的立方體。從我所在的位置遠遠望去,可以看到架子上擺滿了書,而且不斷上上下下,從右往左、從左往右移動。這部機器有六層迴廊環繞,迴廊間彼此以階梯相通,而階梯上同樣可見歌歌的同伴來來去去,忙著把書擺上去、拿出來,要不就是忙著操作輪子、搖桿。不只是書架,整部如此龐大的機器連同它的階梯和通道都是由鏽鐵組成的。這部機器到底有何作用,我還摸不著頭緒。
機器足部擺放著些長條桌,桌上堆著書,除此之外,手推車、箱子和其他架子上也全都是書。
洞穴裡沒有光水母,全靠燭光照明。蠟燭有的插在從穴頂垂吊下來、巨大的鐵枝吊燈上,有的插在多爪的燭台上;而在嵌進牆面為數不少的大壁爐裡則燃燒著炭火。
「這裡是皮革洞穴,」歌歌說,「是我們的圖書館、我們的學院,也是我們的聚會所。而在這裡出入的全都是我們的族裔——恐怖書靈。」
我正想提出問題,丹斯洛卻先我一步說:
「這些遍布各處的皮革一定讓你大感驚訝,這些都是書籍的封面,整個洞穴都鋪滿了這種皮革封面。可以的話,我們很想宣稱這一切都是我們的功勞,慚愧的是,這樣的藝術品並不是我們、而是鏽地精的作品,這部機器也是他們做的,我們不過碰巧發現了這個洞穴並細心維護。我們經常擦拭、打磨皮革,讓它們在燭光下閃爍美妙的光彩。這種氣氛不但適合閱讀,而且氣味怡人。 」
話說得倒沒錯。打從誤入地底世界以來,這是我第一次覺得氣味還可以忍受。或許是因為這麼多蠟燭的緣故,此處空氣有點悶濁,不過氣味倒是相當怡人。撇開大小不論,這洞穴倒是相當優雅,也適合居住——沒想到地底洞穴也能散發如此舒適的氣氛。可以的話,我真想就這麼坐下來看看書。
「請多留意這些皮革壁紙上精巧的圖案,」歌歌驕傲地介紹:「最令人驚嘆的是,鏽地精並沒有為了鋪設方便而修剪這些皮革,而是以令人無法想像的耐心尋找適合每個空隙的封面。像這樣要把整個洞穴都包覆起來,一定得花上幾百年的時間,看來這些鏽地精一定非常珍愛書籍,可惜他們已經滅絕了。」
「來吧,」歌歌說,「我們帶你好好參觀這個洞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