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的《政治自由主義》一書第一次對「公共理性」這一概念進行了討論,而本書〈再論公共理性之理念〉一文則是解釋:為什麼不論是宗教性的或非宗教性的整全性觀點,都會贊同公共理性對它們所施加的約束。羅爾斯在這篇文章中極為詳細地說明,為什麼一個以自由主義式的政治觀念為基礎的現代立憲民主政治,可以被或是將會被那些講理的、各自懷抱其宗教的、哲學的或是道德的觀點而不接受諸如康德、密爾或羅爾斯的「作為公平的正義」(闡述於1971年出版的《正義論》)等自由主義式學說的公民認為是具有正當性的。
〈萬民法〉一文則是將「社會契約」理念擴展應用到萬民法,並進一步設計出某些一般性原則,不僅能夠也應該能夠被自由主義式的以及非自由主義式的社會接受為標準,以便規約它們彼此間的互動行為。尤其要注意的是,本文在基本人權和作為自由主義式立憲民主政治之公民的公民權之間,立下了非常重要的區分。它詳加探索,在什麼樣的情境下,一個社會可以發動戰爭抵抗一個「法外國家」(流氓國家),而無須有遭致譴責的顧慮;它還討論有哪些道德基礎,支持對一個非自由主義式的但卻受不幸的政治經濟條件所牽累的社會提供援助。
內容簡介
《萬民法》包含兩篇文章:曾於1997年首次刊行的〈再論公共理性之理念〉,以及與1993年曾經刊出過的一篇小論文同名的〈萬民法〉(本篇為該文的擴大完整版)。這兩篇文章綜合了羅爾斯五十年來對於自由主義以及對於當代某些最急迫性問題的最終反省,是羅爾斯晚年最重要的著作之一。
作者簡介:
作者約翰(傑克)‧博德利‧羅爾斯(John [Jack] Bordley Rawls, 1921-2002),1921年2月21日出生於美國的巴爾的摩(Baltimore),2002年11月24日逝世,享年81歲。1971年,他以《正義論》(A Theory of Justice)一書撼動了整個西方政治哲學界,將社會契約論式政治哲學論述重新拉上舞台,一掃當時西方學界濃厚的功效主義氛圍。堪稱20世紀最重要的政治哲學家,影響力至今不墜。羅爾斯的重要著作包括《正義論》(A Theory of Justice, 1971, 2000修訂版)(桂冠中文版), 《政治自由主義》(Political Liberalism, 1993, 1996擴大平裝版)(南京譯林中文版), 《羅爾斯論文集》(Collected Papers, 1999), 《萬民法》(The Law of Peoples 1999)(聯經中文版), 《道德哲學史講演錄》(Lectures on the History of Moral Philosophy, 2000)(左岸中文版), 《作為公平的正義:正義新論》(Justice as Fairness: A Restatement, 2001)(左岸中文版), 《政治哲學史講演錄》(Lectures on the History of Political Philosophy, 待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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