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分工論》發表於1893年,是涂爾幹最初確立其思想理路的開山之作,由法的角度來具體闡釋集體意識的社會作用。在這部著作中,涂爾幹既提出了「社會團結」、「集體意識」、「功能」、「社會容量」、「道德密度」以及「社會分化與社會整合」這些後來一直為社會學界所沿用、修正和爭論的概念,也通過對「機械團結」與「有機團結」、「環節社會」與「分化社會」以及「壓制性制裁」與「恢復性制裁」的縱向二元劃分,探討了歷史演進的基本規律。概言之,涂爾幹的社會學主義之基本立場在本書已初現端倪:一切存在與現象的根源,皆為「社會」。
本書的研究起點,就是要考察個人人格與社會團結的關係問題。為什麼個人越變得自主,他就會越來越依賴社會?為什麼在個人不斷膨脹的同時,他與社會的聯繫卻越加緊密?儘管這兩者看似矛盾,但它們亦步亦趨的活動卻是不容反駁的事實。要解決這種非常明顯的矛盾現象,就要從社會團結的轉型過程著眼,而後者正是伴隨著勞動分工的迅速發展而產生的。涂爾幹的社會思想對今天的意義,不僅僅表現為他所確定的各種概念、假設和命題,更重要的是,它始終蘊涵著「必要的張力」,為人們思考他所切身感悟的各種問題,提出了各種可能的途徑。
◎導讀:林端(台灣大學社會系副教授、德國海德堡大學社會學博士)
作者簡介:
埃米爾.涂爾幹(Emile Durkheim)
法國學院社會學的創始人,和馬克思、韋伯並稱為古典社會學理論的三大家和三大奠基人。生於法國東北部的一個猶太人家庭,受教於巴黎高等師範學校,獲哲學教師學位和博士學位。在公立中等短期執教之後,赴德國一些大學執教一年,研究社會理論。1887年回國後,被任命為波爾多大學文學院的「社會科學及教育學」首任講師。 1902年轉任巴黎大學文理學院時,業已享譽全國,並在該學院擔任教職直到逝世,享年59歲,後法國政府封為國家研究院院士的第一位法國社會學家。
其社會理論涉及哲學、宗教學、倫理學、教育學、人類學、政治哲學、社會史及社會學方法論等諸多領域,為上個世紀之交,人文和社會科學領域不可多得的集大成者之一。作為在思想領域率風氣之先的人物,他所提出的各種問題不僅是人類生存和思考不可忽略和逾越的主題,其本身也常常捲入思想爭論和社會運動的漩渦中,與西方思想的傳承和存續均有複雜的牽連。重要著作有:《社會學方法之規則》、《自殺論》、《亂倫禁忌及其起源》、《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教育與社會學》、《道德教育》、《盧梭與孟德斯鳩》、《實用主義與社會學》等。
各界推薦
媒體推薦:
堪稱揭櫫了社會學重要研究內容的經典著作「社會分工論」,涂爾幹應用了其有別於傳統哲學、心理學的研究方法,提倡以「道德式的個人主義」發展個人主義;另一方面則是將個人自由與社會秩序這兩個兩難的命題,作了一種所謂涂爾幹式的處理,那就是:從物質的社會事實著手分析,以社會事實來解釋社會事實,而不能用心理或哲學來解釋。是涂爾幹四大著作之一。
媒體推薦:堪稱揭櫫了社會學重要研究內容的經典著作「社會分工論」,涂爾幹應用了其有別於傳統哲學、心理學的研究方法,提倡以「道德式的個人主義」發展個人主義;另一方面則是將個人自由與社會秩序這兩個兩難的命題,作了一種所謂涂爾幹式的處理,那就是:從物質的社會事實著手分析,以社會事實來解釋社會事實,而不能用心理或哲學來解釋。是涂爾幹四大著作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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