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F.K.v.Savigny以來,法學方法受利益法學的洗禮,承認法規範及法律判斷均包含價值判斷的要素:因此,現代法學方法的課題即在於尋找使價值判斷客觀化的方法。本書堪稱此項努力的經典代表作之一。其一方面細述現代法學方法上論辯的情況,另一方面則條理井然的說明作者本身對於確定待判的案件事實,以及尋找適當之法規範的方法所持的見解。藉本書之助,當可了解法學何以有資格稱為一種科學。
譯者簡介:
陳愛娥
現任:國立台北大學法律學院副教授
學歷:德國哥廷根大學法學博士
目錄
第一章 現代方法上的論辯
第二章 導論:法學的一般特徵
第三章 法條的理論
第四章 案件事實的形成及其法律判斷
第五章 法律的解釋
第六章 法官從事的續造之方法
第七章 法學中概念及體系的形成
第一章 現代方法上的論辯
第二章 導論:法學的一般特徵
第三章 法條的理論
第四章 案件事實的形成及其法律判斷
第五章 法律的解釋
第六章 法官從事的續造之方法
第七章 法學中概念及體系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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