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節試閱
有一次,我們夢見大家都是不相識的;我們醒了,卻知道我們原是相親愛的。
——泰戈爾
第一章 愛怎麼能消失掉
葉未明的電話打過來時,沈思正在報社的十二樓開會,心裡把那個豬頭主編罵了個狗血淋頭。
今天是12月的第一天,沈思起了個大早,看看外面天氣還不錯,雖然溫度有點低,但是難得天上一點雲彩都沒有,陽光很好。他想帶著新買的Canon出去拍幾張照片,順便試試效果——據說EOS-V的膠片傳送速度達到了每秒10張,也不知道是真是假。
最好能弄輛越野車,可惜養那種車太費錢了。
沈思坐在床上,一邊往腳上套半舊的翻皮靴子一邊想。
他穿好夾克外套,走進小小的廚房。
這棟公寓裡住的幾乎都是單身貴族,職業五花八門,從公務員到室內設計師到夜總會女郎,什麼都有。
沈思是一家報社的攝影記者。今年二十九歲,大學畢業;知識淵博,相貌英俊(自以為),能讓百分之八十的女人心動,百分之九十的男人嫉妒;在這個城市裡混得雖然不是太好可也不怎麼壞。
他拉開冰箱拿出一盒牛奶,看看包裝日期,還有三四天才過保質期。已經沒有時間加熱了,直接就撕開紙蓋,一口氣喝光。空紙盒壓扁,隔著客廳和臥室,準確地投進廢物箱,然後叼上一塊麵包,哼著走調的流行歌曲,心情愉快地出了門。
沈思剛剛進了報社大門,氣兒還沒喘勻呢!同組的歐陽傑就臭著一張臉告訴他:「快去十二樓的小會議廳開會。豬頭說了,今天這個會非常非常重要,所有攝影組的人都必須去,有膽敢遲到者本月獎金扣掉一半,沒有商量的餘地!」
豬頭是他們報社頭頭的外號,百家姓那麼多,誰讓他好死不死正好姓朱。平日裡欺壓下級魚肉報社,一派標準法西斯作風,所以大家私底下不管有意無意,總是把「朱頭」當成「豬頭」來稱呼。
聽到歐陽傑帶來的不幸消息,沈思只覺得一顆心臟在往下沈,沈沈沈沈,直到被處於半飽和狀態的胃堅強地頂回去。
他一把拖住歐陽傑。
「你說真的?我怎麼不知道,幾點下的通知?我說你小子別是拿我開涮吧?」
歐陽傑則是一臉晦氣相。
「誰有那個閒心思和你開玩笑,吃飽了撐的。不去拉倒。三天以前通知單就放在你桌子上了,八成是被你當成餅乾吃進肚子裡去了——放手!我要遲到了。喂!你欠揍啊?我說放手聽見沒有?!」
「別這樣嘛!小傑——」沈思伸手勾住歐陽傑的脖子,故意把「小傑」的發音說得好像「小姐」一樣,「再怎麼說,咱們也是好朋友不是嗎?你怎麼就捨得扔下我不管呢?不管是天涯海角,哪怕上刀山下火海,我也要陪你一起去——何況是開會!」
「我呸!大清早就說這種話,你噁心不噁心?誰希罕呢!」歐陽傑絲毫不領情,拍掉沈思的手。「豬頭上次剛剛說過,以後開會所有人都要帶紙和筆做記錄,你還不去拿?想找罵啊——我去等電梯,你快點過來。」
「OKOK,我馬上,千萬要等我!」
沈思答應著,用最快的速度衝到自己辦公桌前,隨便撈了個記事本,鋼筆一時找不到,順手牽羊就從對面桌上的筆筒裡拿了一支。剛邁出去兩步,忽然又想起豬頭最恨的就是發言時被別人打斷了,沈思連忙從衣袋裡掏出手機扔在桌子上。
衝出辦公室的時候差點撞到別人。
「哎呀!沈思!你這麼急三慢四的做什麼?趕著去救火啊?」
沈思一看,原來是坐在對面的蘇麗麗,負責美編的。
「對不起,美人!我要去開會,豬頭點名呢!對不起對不起。」沈思笑嘻嘻地連聲說著抱歉,電梯正好在這個時候停住了,站在走廊盡頭的歐陽傑一步跨進去,不耐煩地看看手錶。沈思明白這種催促的暗示,連忙向他跑過去,頭也不回地大聲喊:「美人,我先上去了,妳可千萬要等我回來——向妳賠禮道歉!」
電梯的門很快合攏,向十二樓爬去。
只有他和歐陽傑兩個人。沈思一下子靠在牆上,把記事本捲成圓筒,小聲罵道:「死豬頭,天天開會,這次不知道又想搞什麼鬼。」
「你還真是四處留情八面玲瓏啊!想釣蘇麗麗?趁早死心吧!她已經有男朋友了。」歐陽傑不鹹不淡地說道。
沈思痞痞地一笑。
「這還用你說?我早就知道了。上周末她男朋友送她一條珍珠項鏈,據說是日本東珠來的,她特意戴上了展示給我看。」
「是嗎?」歐陽傑不怎麼熱心地問道,看著紅色的指示燈,數字從7變成了8。
「我跟她說,真正的行家都知道——西珠不如東珠,東珠不如南珠。世界上品質最好的珍珠不是日本貨,而是南海出產的珠子,日本貨費而不惠,貴而不好——當時蘇麗麗的小臉就氣歪了半邊,哈哈……」
歐陽傑張了張嘴,剛想挖苦沈思兩句胡說八道,電梯已經停在十二樓,他只好把話嚥回去。
電梯門一打開,沈思就急急忙忙拉著歐陽傑衝向小會議廳。
天知道豬頭為什麼對開會有這樣令人難以理解的熱衷,簡直是變態。一開起來就沒完沒了,從上午九點直到十點半,除去中間喘氣喝茶吞口水的時間,豬頭對著磚頭那麼厚的稿子,幾乎不歇氣地念了整整九十分鐘——依舊唾沫四濺精神抖擻,絲毫沒有停下來的意思。
——就算是鋼鐵超人也不過如此,我的神經太堅強了,怎麼還不斷掉!
沈思不動聲色地伸了一下懶腰,捂著嘴悄悄打個哈欠。看看周圍的幾個難兄難弟,個個萎靡不振,昏昏欲睡,彷彿集體被人施了催眠術一樣,只是在豬頭的淫威高壓之下,沒有人敢公然打盹而已。
仔細一張望這才發現,豬頭的專用秘書嚴言就坐在前面,隔著一個座位跟自己斜對。沈思心想,這份發言稿準是他炮製出來的,否則不會這麼像小腳老太婆的裹腳布,真是又臭又長。
你說別的領導找秘書,誰不喜歡挑年輕美貌的小妞,最好有明星臉蛋加魔鬼身材,就算是不能勾魂攝魄,最起碼也要眉清目秀,看起來有賞心悅目的效果——像嚴言這樣的,長得乾巴精瘦,鼻樑上架著副近視眼鏡,走起路來全身僵硬,彷彿一具會活動的木乃伊,每次他直直地瞪著小孩子看,十次有十次準把人家嚇哭——就是這樣一個人,居然能夠讓豬頭大老爺青眼有加,三年之內連升九級,從最底層的職員做到主編秘書,這在報社裡簡直是個奇蹟!沈思認為,主要原因就是嚴言寫東西夠長夠快,尤其擅長批量生產各式各樣會議發言稿,正好對了豬頭的胃口。
罪魁禍首近在眼前,沈思的惡劣本能開始活動,想小小地捉弄嚴言一下,好歹也算出口惡氣。他順手從記事本上撕了張紙,潦草地寫上幾個字,揉成一小團——左右看看無人注意自己,中指輕輕一彈,小紙團在空氣中劃了一道優美的弧線,百分之百命中目標。
此刻嚴言正在和睡魔進行殊死搏鬥。他用一支鋼筆支撐著下頷,假裝在專心思考,其實是為了避免自己那顆沈重無比的大頭耷拉到會議桌上。正在朦朦朧朧半睡半醒之間,突然感覺有什麼東西落在自己面前,嚴言勉強睜開一隻眼睛看了看,原來是個小紙團。
他有點迷糊地左右張望一下,順手把那小紙團展開來,上面只有一行字:
昨天晚上你被豬頭操到幾點?
「操」字下面還故意戳了一個小黑點,以示強調。
真他媽的!誰這麼無聊!
嚴言在心裡暗罵兩句,立刻清醒過來,馬上就辨認出紙條上那種特殊的筆跡——又細又長,自左向右傾斜,每個字都好像一座獨立的比薩斜塔——放眼整個報社,只有一個人會這樣寫字。
嚴言用眼角四下一掃,發現沈思就坐在自己斜後方,板著個臉,一副正襟危坐的模樣,彷彿在認真聆聽豬頭講話。
裝什麼大頭蒜!
嚴言狠狠地瞪了沈思一眼,握著鋼筆在紙條上胡亂塗了幾下,依舊揉成一小團,向後面扔回去。不過他的技術可沒有沈思那麼高明,紙團砸中沈思旁邊歐陽傑的腦門,又反彈到桌面上。
令人驚奇的是,歐陽傑居然對從天而降的空襲毫無反應!別看他腰板挺得筆直,其實早就坐在那裡睡著了。這可真是個了不起的硬功夫,歐陽傑在三年之內就能修練到這種程度,還真是多虧了豬頭大老爺平日調教有方。
沈思坐在後面,把嚴言的動作看得一清二楚。他伸出兩根手指,在會議桌上一點一點地爬行,直到夾住那小紙團,再慢慢地慢慢地縮回來,儘量不引起別人的注意,特別是豬頭。
那紙條上只多了一行更加潦草的字:
臭小子別惹我,你老子煩著呢!
後面還畫著兩個大大的黑圈,好像一對充滿怨憤的熊貓眼。
沈思想像著嚴言在燈下熬夜寫稿,痛罵豬頭的同時又不得不替他賣命那副倒楣模樣,忍不住捂著嘴偷笑起來。這時,豬頭大老爺正在情緒激昂抑揚頓挫地念著嚴言寫的發言稿:
「我們明年的目標是,在現有訂閱數量的基礎上,再增加百分之三十——為了實現這個目標,需要大家齊心合力,把工作積極搞起來,爭取更上一層樓……基本方針是,以圖帶文,圖文並茂……」豬頭念到這裡,有意無意地向坐在角落裡的沈思看了一眼,「我認為有必要提醒某些人,新聞攝影可不是單純的藝術創作,發圖數量太低是不行的,讀者感興趣的永遠是第一現場,簡單、直觀、一目了然,能夠反映整個事件……」
沈思馬上就知道豬頭說的是自己。今年他在報紙上只發了不到一百幅照片,要不是其中有兩張被讀者評選為「年度最佳」三等獎,豬頭早就毫不留情地一腳把他踢開了。
剛剛還笑得渾身發抖的人,轉眼之間換上一副畢恭畢敬的表情,比變魔術還快。
有什麼辦法呢?
人在屋簷下,不得不低頭啊!
上午十一點半。
也許是豬頭人性未泯,也許是他突然良心發現,也許是他還想留幾個人活下來以便將來繼續為他賣命。總之,在其他與會者徹底崩潰陷入絕望之前,豬頭好歹結束了他對整個攝影組史無前例慘絕人寰的精神折磨。
沈思疲憊不堪地回到辦公室,把領到的文件沒好氣地往辦公桌上重重一摔,靠在椅背上長長舒了口氣……
感覺自己好像剛剛被蹂躪過一樣——從這句話最純潔的意義上來說。
對面電腦後面,露出蘇麗麗的笑臉:「沈思,你總算回來了,人家等了你好久呢!」
沈思立刻打起精神,變得嬉皮笑臉。
「是嗎?美女,聽到妳這樣說我真是從心裡感到高興!妳可知道,要不是想到妳可能還在辦公室裡等我,剛才我就直接從十二樓跳下去了——當場給豬頭來個以身殉職!」
「你要是真的那樣做了,明天報紙的八卦版又有頭條了。」歐陽傑不冷不熱地諷刺道。
「討厭啦!沈思你總是這樣子的,沒個正經。」蘇麗麗甜甜地笑著,「我等你回來是想告訴你,剛才你的手機一直在響。」
「真的?」沈思習慣性地伸手去掏口袋,不想卻摸了個空,這才記起開會以前就把手機拿出來了。
「美女,妳那麼可愛,怎麼不替我關一下?」
蘇麗麗做無辜狀。
「我是想替你關的啊!可是後來它又不響了,我有什麼辦法嘛!」
沈思動手在桌子上亂翻一氣,把文件照片和簽字筆弄得到處都是,同時帶著幾分不正經的語氣問道:「美女妳今天打扮得好漂亮,晚上可有時間?大家出去happy一下好不好?」
蘇麗麗甜甜地笑道:「不巧啦!人家今天晚上的時間已經被預約了,下次請早哦!」
沈思終於從一堆雜物中找到他的手機,一邊查看來電記錄,一邊漫不經心地說道:「最近妳好像升級變成績優股了,約會不斷,行情看漲呢!我都有點後悔了,早知道應該先下手為強的。」
蘇麗麗笑得一臉嫵媚。
「沈思你啊!永遠都是這樣甜言蜜語口是心非,將來不知道有多少女孩子要上當受騙呢!」
看到長長一串電話號碼都是葉未明打過來的,沈思多少有點小小的意外。葉未明很少主動找他,更不會這樣執著地打電話,一定是有什麼事情。他已經無意繼續和蘇麗麗鬥口水了,按下回覆鍵,拿著手機走到辦公室外面。
沈思不想讓別人聽見他和葉未明的對話,也不想讓周圍的人知道他們之間的關係。
同事裡只有歐陽傑例外,他們三個人甚至還一起喝過酒,吃過幾次飯,然而在歐陽傑眼裡,沈思和葉未明只不過是普通朋友,就像他和沈思的關係一樣,除了工作上的夥伴,也僅僅是好朋友而已。
事實上,對於他和葉未明之間的關係,就連沈思自己也沒有一個明確的定位。朋友嗎?好像是有那麼點,然而單純的朋友關係是不會上床的——從葉未明說「我願意」的那一天開始,沈思對他身體的瞭解程度就比他本人還要來得清楚。那麼他們算是愛人嗎?這一點,不用沈思反對,葉未明也不會同意的。
葉未明從來就沒有對沈思提到過「愛」這個字,而且就連沈思也覺得,他們兩個人之間的確是少了點什麼。
即使是在床上;即使是肉體緊緊相擁,激情勃發的時刻;沈思也覺得,葉未明其實離自己很遠,很遙遠很遙遠。他的靈魂,他的思維,甚至他的整個人,好像根本不存在於這個世界上。葉未明以他獨特的方式,漂浮在另外一個神秘的,不為人知的時空之中。
別人根本無法進入那個世界。
對於這一點,沈思雖然有些好奇,卻從來沒有興趣深究下去。他的人生目標,就是像現在這樣,當一個隨心所欲的浪蕩子,有自由的時間,有穩定的收入,有普通的所謂好朋友,有葉未明這樣好的床伴——對了,也許用「床伴」這個詞來形容他們的關係還比較貼切吧——就像他曾經希望過的那樣,漫無目標地生活在這個城市裡。
電話打通了,鈴聲響了三四下才被人接起來。
「喂?你好。請問你找誰?」
可能是信號不太好的關係,葉未明的聲音聽起來有些飄忽不定。
「是我,沈思。你在找我嗎?」
「嗯。剛才我打過電話,可是沒人接。」
沈思儘量把聲音調整到最溫柔的語調上。
「沒辦法,我那時候正在開會呢!被豬頭削了一頓,剛剛才完事。怎麼,找我有事嗎?」
葉未明沈默了一下才回答:「我想見你。今天晚上有時間嗎?」
這句話好像幾秒鐘之前他剛剛對別人說過,沈思無聲地笑了笑,口氣忽然變得曖昧無比。
「有,當然有。難得你主動約我,即使是美國總統要見我,我也立刻毫不猶豫地推掉。」
電話彼端傳來葉未明一聲輕笑。
「就憑你這種小角色?還是算了吧!說出來也不怕閃了舌頭。」
「別忙著打擊我嘛!你說在什麼地方見面?KSANA好不好?」KSANA是一個酒吧的名字,就是在那個地方,葉未明第一次對他說了「我願意」三個字。
然後,那天晚上他們就有了肉體上最親密的接觸。
葉未明沈默了幾秒鐘,沈思耐心等待著,終於又一次聽見他的聲音。
「可是我想在廣場見你。」也不必說具體地點了,他們兩個人都心知肚明。
「廣場?」沈思的詢問裡多少透著點詫異,看看外面的天空,似乎有些陰沈起來,好像要變天的樣子。「現在已經是十二月了,外面很冷,你不怕著涼感冒?要不就去『上島咖啡』好了,和平路上那一家,上次你說過那裡的Cappuccino不錯,再說離你住的地方也比較近。」
「不要說的那麼好聽,是你自己喜歡才對吧?我就是想去廣場。」電話彼端的葉未明忽然變得冷淡起來,「你要是嫌外面風大那就算了,反正——」
「不不不,當然不會。」沈思連忙打斷他的話,「就依你好了,去廣場。幾點鐘?」
「五點……嗯,五點半吧!你來得及嗎?」
「好好好,就五點,我沒問題!」沈思趕快答應下來,接著,故意放低了聲音,「未明,你很少主動約我ㄟ!就是天上下刀子我也會去的!你都不能體會我現在的心情,只想早一秒鐘看到你……」
葉未明沒有回答,輕輕掛斷了電話。
沈思啊沈思,你真是一個最無情的情人。你總是擺出最體貼的姿態,把甜言蜜語掛在嘴邊,因為對於你來說,它們都是不需要任何感情支援的廉價品。
我從來就沒有看到過,你的真心。
葉未明疲憊地歎了一口氣,用手擋住細長的眼睛。
冬天的陽光是慘白的,透過玻璃窗照射在身上,感覺不到絲毫熱情。
下午四點半。
沈思收拾好自己的桌子,關掉電腦,拿起玻璃杯,把裡面剩下的水一口氣喝光。一邊穿外套一邊說:「小傑,我有點事情要辦,先走一步了。豬頭找人的話,就說我出外勤。」攝影記者就有這麼點好處,時間上比較自由。
「這麼早?你不會又出去泡美眉吧?」歐陽傑正在電腦上忙著打遊戲,全神貫注地盯著顯示器,隨口問了一句。
「當然不是啦!泡美眉我能不叫你?畢竟我們也算是狐朋狗友啊!」沈思拍拍他的肩,語氣顯得真誠無比,「晚上有個滿身銅臭的財神請我吃飯,想讓我替他拍幾張廣告。我又不是傻瓜,才不會就這麼便宜他,先狠狠地宰這條蛀蟲一刀,給他放點血再說。」
「好啊!挺像是你的作風。記得千萬別把自己撐死了,那可有點划不來。」
「想不到你居然這樣器重我,恨不得每天都能讓我上娛樂版頭條,是吧?」
沈思也不是笨蛋,一眼就看透了歐陽傑的陰險小人心。
從標準地圖上看,音樂廣場位於這個城市的最中央。周圍有哥德式教堂和歐洲風格的樓房,都是殖民時代遺留下來的建築。從報社大樓步行過去只需要十分鐘,沈思提前十五分鐘出來,這樣就可以比葉未明早到五分鐘,因為他一向是很準時的。他一定會看到自己在等他,雖然不指望他能說什麼「看見你真高興」之類的話,不過他心裡多少總會有些感動的——沈思要的就是這種效果。
他從不讓別人等待,那樣會使自己喪失主動權。
廣場上果然冷冷清清的,幾隻鴿子和輕柔的音樂在天空中自由飛舞,陪伴著四周的噴泉一起寂寞。
現在這個時間,大概別人都忙著趕回溫暖的家裡,享受一頓美好的晚餐吧?
沈思從廣場旁邊的小店裡買了一杯熱咖啡,握在手裡取暖。他悠閒地交疊著腿坐在噴泉旁邊,看不遠處一片樹葉被微風捲起來又落下去。
夕陽西下,紅霞滿天,四周籠罩著一派熱情洋溢的溫暖色調。
有幾個人知道,其實眼前的一切全都是假相。
因為日出和日落前後的光線,每一秒鐘都會產生許多變化。早在肉眼看到太陽呈紅色之前,它已經開始變成深黃,然後是桔黃,最後在膠片上呈現出來的卻是紅色。對於一個攝影師來說,想要拍攝真實的場景,必須改變這種錯誤的色調,沈思一般習慣選擇82A淺藍色濾鏡,用它來濾掉多餘的光線。
一個好的攝影師,首先要認識光;熟悉它,捕捉它,利用它;直到能夠改造它。
以前他曾經和葉未明討論過這個話題,葉未明對於這種觀點頗不以為然,他笑著問沈思:「你想改造光?Who do you think you are?萬能的上帝嗎?」
當然不是。但是我可以製造另外一種假相,使上帝的假相變得比較接近真相,好比負負得正的道理。
沈思這樣解釋道。
葉未明歪著頭研究了他好半天,最後還是搖搖腦袋,表示無法理解。
於是沈思沒有再繼續這個話題。
葉未明不能理解光線對於攝影師的意義,就好像沈思永遠也不懂得區分巴赫和貝多芬一樣。
輕柔的音樂逐漸低沈下去,最後終於完全停止。
沈思知道,今天還剩下最後一支曲子了。在這之後,飄蕩在廣場上空的音樂將會消失,所有的噴泉也將停止噴湧,在黑夜中等待下一個黎明的到來。
——從定音鼓的敲擊開始(以沈思的耳朵,能夠聽出是定音鼓已經很不簡單了,多虧了平日葉未明對他的熏陶)隨後加入小提琴,如同一陣波濤迎面而來,海浪緩緩湧上沙灘,白色的泡沫層層堆疊,小提琴展開了一段變奏,隨後是高難度的華彩……
相當熟悉的曲調,他曾經聽葉未明演奏過無數遍。
一想到葉未明,沈思立刻清醒過來,下意識地看看手錶,奇怪!都五點一刻了,他怎麼還沒來呢?
就在沈思放下早已冷掉的咖啡,準備站起來活動活動的時候,身後傳來一聲低沈而優雅的詢問:「這是Beethoven的Violin Concerto——你喜歡嗎?」
沈思立刻轉過頭去。
無扣式灰色長風衣,腰間的帶子隨便挽了一個結,既率性又不會顯得太臃腫;手工編織的圍巾隨意搭在肩上,從敞開的衣領處可以看見裡面純黑的毛衣。葉未明的穿著風格就和他的人一樣,永遠都是我行我素,蔑視一切所謂流行元素。
沈思笑了。
「我正在奇怪一向準時的你今天居然也會遲到——想不到你早就在這裡了,為什麼不出聲?想裝鬼嚇我啊?」
「難得看到你這麼專心地欣賞音樂,不忍心打擾。」
葉未明雙手插在口袋中,無所謂地笑笑,在沈思身邊坐下來。
「你不是在取笑我吧?」沈思故意裝出一副受寵若驚的表情,卻趁機把左手伸進葉未明口袋中,接觸到他有些冰涼的手指,皺了一下眉頭,稍微用力地握住。
「怎麼又不戴手套?我記得你說過這雙手比眼睛還重要,平時就連和我打架也捨不得用,總是直接出腳。」
十根手指相互交纏,傳遞著彼此的體溫。周圍迴旋的音符,如同波濤洶湧,激情澎湃。
沈思端詳著葉未明,根本沒發現自己有多麼囉嗦:「你臉色不太好,最近又沒好好吃飯吧?上次鬧胃炎,差點嚇死我了,你痛得頭上直冒冷汗,現在好了傷疤就忘了疼,從來不知道愛惜自己——對了,這麼急著找我到底有什麼事情啊?」
葉未明彷彿沒有聽見沈思的話,他只是咬著下唇,目光定格在廣場上某一處,臉上的表情令人難以捉摸。
又來了!
沈思太熟悉他了,每當葉未明出現這種表情,他就會覺得有點失落。雖然此時此刻葉未明近在眼前,伸手就可觸及,但是沈思根本不知道他在想些什麼,他完全沈浸在自己的世界裡面。
無奈地搖了搖頭,沈思認命地把歎息和不滿一起嚥回肚子裡——冷風裡坐了這麼久,似乎有點餓了。
隔了一會兒,葉未明的身體抖了一下,好像突然回過神來,輕輕對沈思說道:「你仔細聽這音樂。這是我最喜歡的一首曲子了,也是貝多芬一生中唯一的一首小提琴協奏曲,寫於1806年,當時他只有26歲——和我現在差不多。」他有點自嘲地笑了笑,夕陽的餘暉映在他黑色的眼眸中,如同水面上的波光,閃爍不定。
「據說這首作品是特意為維也納劇院第一小提琴師Franz Clamant而作;1806年12月23日,克萊門特在維也納首次演出,其中有一段高難度的華彩是貝多芬專門為他發揮技巧而寫的,總譜在演奏會前兩天才完成。」
「哦?好像是很有意思的故事——然後呢?」沈思雖然不知道葉未明為什麼要講這些,不過作為一個好的聽眾就應該在適當的時候提問,這樣別人才會有情緒繼續講下去。
「後來因為一位少女的關係,貝多芬和克萊門特鬧翻了,這首曲子的名字就從『獻給克萊門特』變成了『獻給克萊采』,對了,忘了告訴你,克萊采也是當時有名的小提琴師。」
葉未明說著,微微一笑。
捕捉到他臉上一閃而逝的笑容,沈思的心情變得輕鬆了很多。
「搞什麼呀!原來大師也這麼任性?不會是打翻了醋罈子才變成這樣的吧?」他看著葉未明,意味深長地笑了起來。
兩個年輕而英俊的男人並肩坐在廣場上,看噴泉,看紅霞,看夕陽在城市的樓群之間逐漸落下去——他們談論的話題彷彿只是音樂,沒有人知道他們之間真正的關係。
沈思的食指不懷好意地輕輕搔著葉未明的手心,那裡有常年練琴磨出來的硬繭。
「未明,大冷天的約了我出來,不會僅僅是為了給我上一堂免費的音樂史大課吧?」
「這樣不好嗎?」
葉未明緩緩地站起來,就像一段電影中的慢鏡頭。他在淡紫色的薄暮中深深地看著沈思,眼睛裡閃爍著點點柔光。他的聲音如同空氣中飄散的旋律,令人無法捉摸。
「沈思,讓我們就在這裡——結束吧!」
有一次,我們夢見大家都是不相識的;我們醒了,卻知道我們原是相親愛的。
——泰戈爾
第一章 愛怎麼能消失掉
葉未明的電話打過來時,沈思正在報社的十二樓開會,心裡把那個豬頭主編罵了個狗血淋頭。
今天是12月的第一天,沈思起了個大早,看看外面天氣還不錯,雖然溫度有點低,但是難得天上一點雲彩都沒有,陽光很好。他想帶著新買的Canon出去拍幾張照片,順便試試效果——據說EOS-V的膠片傳送速度達到了每秒10張,也不知道是真是假。
最好能弄輛越野車,可惜養那種車太費錢了。
沈思坐在床上,一邊往腳上套半舊的翻皮靴子一邊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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