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奇是近年來最惡名昭彰的偷書賊,偷遍全美國的珍本書店,總值高達10萬美元(約350萬台幣)。然而他偷書不為牟利,而是因為對書的熾烈狂愛,為了滿足他心目中有品味、有知識、溫文優雅的自我形象。
受害的書商莫不咬牙切齒,自封為「偷書賊偵探」的珍本書商桑德斯,想當然無法容忍這樣的惡劣行徑,於是在書商之間建立綿密的通訊網絡,立志逮到這個偷書大盜。
作者芭雷特長時間周旋於基奇和桑德斯之間,以懸疑、深入、幽默的筆法描寫基奇的犯罪心理與手法,也敘述桑德斯如何發揮業餘偵探本領逮到基奇,將兩人同樣愛書,卻猶如「貓捉老鼠」的關係寫得極為生動。
書中也深入報導珍本書市場的現況,、探討「收藏」這件事的心理狀態,並追溯不同時代知名偷書賊的精彩故事,全書洋溢著世世代代愛書人不滅的熱情與瘋狂,愛書成癡的人不可不讀。
作者簡介:
艾莉森‧胡佛‧芭雷特(Alison Hoover Bartlett)
畢業於加州聖芭芭拉大學英語文學系,目前是自由作家,作品散見《紐約時報》、《華盛頓郵報》、《舊金山紀事報雜誌》、《沙龍》等媒體,寫作題材包括旅遊、藝術、科學與教育。她最初報導偷書賊基奇的文章曾獲選為2007年「美國最佳犯罪報導」。芭雷特與丈夫和兩個小孩住在舊金山。
譯者簡介:
賴盈滿
1973年生,英國倫敦政經學院科學哲學碩士,譯有《麥田圈之謎》、《追蹤哥白尼》、《山中最後一季》、《我當黑幫老大的一天》、《陪父親走過癌症的一年》(均為遠流出版)等書。
各界推薦
名人推薦:
【推薦文】是毛賊,還是雅賊?
傅月庵(茉莉二手書店執行總監)
書是一種誘惑,不僅內容,也因其價值。價值難說,為了金錢而偷書,那很簡單,毛賊一名耳。因愛致狂,遂不計代價想據書為己有,那可就複雜了。此種人,古來名之曰「雅賊」。雅者,極、甚也。換言之,因愛而偷書者,或許多讀了些書,往往慾望更強烈,心思更細膩,腦筋運轉更快速,當然,也就更不好抓了。但,假如也有一位同樣愛書成癡,卻自認「正義的一方」者,與他槓上,誓言將之逮捕歸案,贏得珍本歸。那將會是如何有趣的一件事呢?故事是真的,作者是行的,於是我們有了這樣一本兼具知識、幽默、緊張、刺激之書了。--這書是這樣好看,所以你得小心,可別被偷走了!
【推薦文】因物而活──我擁有,所以我存在
吳雅慧(舊香居店主)
打開書才讀完幾頁,我就完全沉醉在書中不想放手,入睡前讀著幾乎與自己一模一樣的心情,除了有種熟悉感,伴隨而來的是一種快感。腦中開始浮現許多面孔和畫面呼應著書中情境,書的世界讓人迷戀,我從不懷疑。作者唯妙唯肖的形容與深刻的觀察都令人讚嘆不已!工作忙碌,無法廢寢忘食、一氣呵成地讀完它,使我每回闔上它、閉上眼,畫面還是在腦海徘徊,甲藏家、乙書人、丙客人也穿梭在其中,彼此交纏。
書之於人的魔力,人之於書的瘋狂
書對於人到底有什麼魔力?是因為書的外貌?書的氣味?書的故事?還是書的內容?
如金賽博士所言,只要是人,幾乎都喜歡收藏東西,只要你的收藏比世上其他人多,即使多一點也會大大增加幸福的感覺,一種滿足感。
收藏不只關乎擁有,尋覓收購的動力與快樂是來自於征服的過程,是一種征服慾,如同有位藏家曾對我說:「一旦書到手了,感覺就完成了。開始期待尋找下一本書了。」收藏的慾望永無止盡,愈是追求就愈想擁有更多書,或是出自對知識的崇敬、品味的追求,期待成就更完美的自我形象、一種身分證明等等。作者如同心理醫師,完成她的診療報告,詳敘案例(故事),細膩傳神地描述分析書與人的愛恨情仇。不論是藏書家的渴望、好惡、偷書賊的瘋狂、以書為志業的書商、喜歡閱讀的書人,都逃不過芭雷特理性的分析與感性的抒寫。
書中深刻呈現珍本世界,有著豐富的書籍專業知識,從珍本書的定義、稀有的程度、插圖本、搖籃本、藏書家的最愛、古書的歷史意義、珍本書商的專業等等,無不一一提及。書中也提到,古書珍品不再只是傳奇的經典與遙不可及的孤本,如今珍品的定義、收藏的內容愈來愈廣泛,更貼近我們的品味與生活。
如作者所言,書架是一種形式的回憶錄,而書本承載的不只是內容與形式,更承載記憶與意義。很多藏家的初次收藏都是從心愛的童年讀物開始,人與書的親密由記憶延續,即使到今天也是如此。
班雅明曾說:「人與物之間最親密的關係莫過於擁有。不是物因人而生,而是人因物而活。」本書的主角「偷書狂」基奇,便是因物而活的最佳代表。
有了收藏目標,生命就有了方向
這讓我想起小時候家中的一位客人,時間大約是大陸開放前後,那時大陸對古籍善本還沒有太多管制,所以父親經常進出上海與北京為客人尋書。這位收藏家獨對線裝古版的佛經有興趣,但當時這類書籍是不受重視的。爸爸每次出去都是滿載而歸,而這位藏家也全部收購。只是爸爸從不知道這位好客人姓什麼?住哪裡?或是從事什麼職業?對他一無所知。每回都是他主動電話聯絡爸爸,每次來店的時間也和一般人不一樣,常常我早上六點多起床上學,睡眼惺忪看到他已在家裡看書,或在深夜十一點突然出現……總之,他行蹤飄忽不定。
有一次他實在買太多,又是深夜時分,爸爸就說要送他回家,沒想到這回他竟然爽快答應了。但當爸爸將車子開到一條大路上時,他突然說:「停車,到這裡就好了。」爸爸環顧四周說:「這是大馬路上,你住哪?」但他堅持送到那裡就好。從此他有了綽號,就叫「神祕者」(爸爸用台語發音,我當時年紀小,一直以為他姓沈)。
後來有一天,好奇心重的爸爸請朋友守在門口,等他上了計程車,再從後跟著他,看他到底住哪,只是最後還是跟丟了。幾次之後,爸爸也放棄了。就這樣,他當「神祕者」當了好多年。隨著老的佛書愈來愈少,加上中國對古籍善本的出境限制增多,他也就消失了,但爸爸時常說起他與那些佛書的故事。若干年後有一天,爸爸見到一位身著袈裟的和尚,一眼就認出他是「神祕者」,想上前打招呼時,他卻快步離去。不久爸爸又見到他,這次就不敢打擾他。事後我們常常在想:「神祕者」究竟是因熱愛佛書、收藏佛書而唸佛,最後出家,或是他本來就是佛門子弟呢?
對收藏者來說,一旦有了目標,生命就有了方向。一個愛書成癡的偷書賊,一個古道熱腸的書商,一個喜歡收集故事的記者,因為對書的熱愛才讓他們兜在一起,見證了人對書的熱情和一個精采不凡的故事。
【推薦文】收藏令人沉迷,也使人迷惘
李志銘(文字工作者)
俗諺有云:「借書一癡,還書一癡。」甚至「因愛書而偷書」亦為一癡。
人一旦對於身旁之物產生了占有慾,便為癡人。正由於染上了無可救藥的書癮重症,作家芭雷特筆下主角基奇即使明知偷竊犯行,卻仍一如既往,多年來偷遍全美各地古舊書店、珍本拍賣會以及圖書館;儘管他與宿敵古書商偵探桑德斯歷經幾番智鬥糾纏,乃至遭到逮捕琅璫入獄亦未嘗後悔。而他唯一最在意的,竟是那些心目中垂涎已久卻始終無緣到手的罕見珍本。
此處所謂「珍本」定義言人人殊,就像詩人夏宇的詩集《備忘錄》到底印了幾本?抑或張愛玲是否還有尚未出土的原稿片紙隻字?至今仍屬眾說紛紜,但我們可以確定的是,市面上每每只要出現一本,隨之必會開出天價。
誠如作者芭雷特表示:「無論征服者也好,缺德的藏書家也罷,珍本書總是不斷消失。」同樣在我們身邊,瀏覽眾多圖書館目錄資料庫,仍有館藏紀錄但實際上早已丟失的書,其背後不知掩藏了多少無可告人的偷書(愛書)情事!
收藏不只關乎擁有,其本質更接近一種召喚渴望的觀看方式。這樣的觀看令人沉迷,也使人迷惘。其實說穿了,相較於人世間無數「竊國者侯」之流、假公濟私所招致的種種不公不義,區區一介像基奇這樣,純粹只是愛書狂熱過了頭的偷書賊罪行,又算得了什麼呢?
名人推薦:【推薦文】是毛賊,還是雅賊?
傅月庵(茉莉二手書店執行總監)
書是一種誘惑,不僅內容,也因其價值。價值難說,為了金錢而偷書,那很簡單,毛賊一名耳。因愛致狂,遂不計代價想據書為己有,那可就複雜了。此種人,古來名之曰「雅賊」。雅者,極、甚也。換言之,因愛而偷書者,或許多讀了些書,往往慾望更強烈,心思更細膩,腦筋運轉更快速,當然,也就更不好抓了。但,假如也有一位同樣愛書成癡,卻自認「正義的一方」者,與他槓上,誓言將之逮捕歸案,贏得珍本歸。那將會是如何有趣的一件事呢?故事是真的,作者是行...
推薦序
【導讀】藏書‧偷書‧書偵探
南方朔(文化評論家)
歐美社會大約有三分之一的人會從事某種收藏活動,下焉者收藏與自己記憶有關的物件,小學時用過的書包課本、得過的獎狀、父母或祖父母輩的衣服首飾、獨特的照片或畫片;中焉者會收藏瓶瓶罐罐、某一天的報紙、舊郵票鈔幣;至於上焉者依其財力,則會斥資收藏珠寶、骨董,當然含括了隨著時間久遠而晉身成為骨董等級的珍稀罕本書籍。而收藏的範圍除了人間現實世界外,也擴大到了從地下以及舊建築夾牆裡出土的文物。
人類的收藏行為其實非常值得研究。收藏是一種耽溺,一種獨特的拜物怪癖,因此有人說它是一種心理狀態的病,但這病還算健康。收藏是一種雪泥鴻爪的行為,透過收藏物件,人們可以試著留下時間的痕跡,可以建造自我和集體的認同,也可藉著收藏的品味感來創造自我的歸屬。而更獨特的,乃是古老的物件隨著時間的流逝而日益稀少,而稀少性永遠是物件增值的要件,這更助長了收藏癖的強化。收藏也是個民主化的過程,任何社會的收藏行為都起源於貴族官僚階級,它最初以貴重的文化物件為收藏對象,後來資產階級和中產階級興起,他們也根據他們的品味感而去選擇他們的收藏品。
藏書風氣自古即有
而在所有的收藏品裡,書籍從來就是重要對象。中國古代的書籍先驅如秦簡漢簡或更早的甲骨及銅鼎銘文,早已成了國家級的珍稀文物,只有極少數由於時代戰亂而流出到市面,成了豪門巨富的炫耀式收藏品。在古代中國,明朝開始由於經濟發展,私家藏書大盛,這種私家藏書的習慣一直延續到清朝。著名的「萬卷樓」、「知不足齋」、「汲古閣」、「曝書亭」、「涵芬樓」等都以藏書聞名。張愛玲的祖父張佩綸娶的是李鴻章的女兒李菊藕,李鴻章的家產相當於大清王朝一年稅收的二分之一,其祖母嫁妝之多已不難想像。由於富可敵國,張佩綸當年遂以善本書收藏天下第一聞名,他的日記《澗于日記》就有很多收藏善本的紀錄。
不過,中國古代雖然極早就有士子官僚及儒商世家的藏書傳統,有財力的藏書家甚至還會從事刻書出版的活動,但中國對珍稀善本的交易並未成為公開透明的市場,而是做著圈子內的交易。特別貴重的圖書甚至還成為賄賂貪汙的媒介,例如當年北京琉璃場有家書店書目裡有《古今圖書集成》一套,索價萬金,賣來賣去賣了很多次。原書仍在,因為當時的官場作興買高價古書送人當賄賂,收到的人可以將禮物賣回,似乎以高價古書當做賄賂媒介就不算貪汙受賄。
近代中國大陸由於長期貧窮,而且文革造成的破舊立新,使得大陸人對珍稀善本根本不重視。在改革開放前,任何圈內人只要小有錢財,都不難買到善本書,後來大陸改革開放有成,開始向海外回購珍稀善本,二○○○年,上海圖書館用四百五十萬美元向移民美國的清末重臣翁同龢後代,買回他們家收藏的五百多冊古書。那個大手筆回購古書的行動,對大陸社會造成極大衝擊,不但古書善本行情大漲,許多百姓家也翻箱倒櫃看看家裡能不能翻出骨董書。
由近年大陸的善本書拍賣紀錄,一套唐代詩人韋應物的詩集宋版,即可賣到二百多萬人民幣,合台幣超過千萬。在大陸古書市場建制化之後,收藏書籍已成了有價的活動。
書籍是文化與知識的載具,但書也是文物甚或骨董商品,因此收藏書籍如果只是像收藏骨董商品一樣,那被收藏的書自己可能也會叫屈。也正因此,在近代中國收藏家裡,我對晚清的羅振玉遂格外推崇。羅振玉收藏金石古物、善本書籍,但他對文字音韻及史地之學也鑽研甚精,有些書籍收藏家只收不讀,有些讀但卻只是讀來玩,但羅振玉則是既收藏又鑽研,這使得他在近代古文字及考據訓詁上取得了驚人的成就,也使得他和王國維並駕齊驅,近代稱之為「羅王之學」。這才是書籍收藏家的最高段數。
中國古籍珍稀善本的收藏有著悠久的傳統和許多故事,在西方由於珍稀善本市場的建制化更早且完善,收藏及拍賣從十八世紀起就已上了軌道,它不只限於特別昂貴的骨董書,就是一般中價位的初版書市場也早已形成,因此它的故事就更多了。例如莎士比亞的戲劇集第一版存世大約只有四十部,前幾年有一部被拍賣,即賣到折合台幣超過一億的價位。
更多西方珍稀善本的收藏史和中國模式相當。在古騰堡印刷革命之前即有抄本,那種書只有王室貴族及修道院才可能擁有,它製作精美,每本書都是件藝術品,而且插圖精美,字跡花體華麗。這種手工繪製的抄本有許多甚至還穿金鑲銀,任何一本都是價值不菲的骨董,及至印刷革命後開始出現的早期書籍,延續了手工繪製的傳統,也都印製精美,今天這種廉價的紙面書及出版形式,乃是二十世紀的產物,早期的書籍在它那個時代,乃是當時的高檔商品,金融機構甚至接受將書作為貸款的抵押品,早期的刻工和印刷工人相當於當時的高科技新貴,書的地位因此可見。
嚴懲厲罰擋不了偷書慾
西方以前的書籍價格昂貴,只有貴族階級始有財力購買,由於書籍和貴族階級相關,法國大革命時反貴族的風氣也波及到書,革命政府大舉沒收書籍,集中保管,而當時的法國貴族大量逃亡到國外,後來這些被沒收的早期昂貴藏書,有許多都落到了英國及德國人手中。
西方早期由於書籍昂貴,只有王室貴族之家始可能藏書,一直等到了工業革命後資產階級興起,藏書文化的結構才告改變。由於書籍昂貴,以前的藏書者和修道院圖書館都極痛恨借書不還,西班牙巴塞隆納聖佩特羅修道院圖書館就刻了這樣的詛咒式警告:
竊取或借走此書不還者,願他的手變成蛇從他身體裂開,願他中風癱瘓,他的四肢殘廢,願他因為疼痛而悲哀,大聲哭喊哀求憐憫,願他的痛苦永不停止,直到哀哭著走向死亡;蠹蟲噬其內臟,永無止息。最終審判降臨時,願他永墮煉獄,不得超生。
不過,借書不還及偷書雖被這樣的警告及詛咒,但由人類的普遍經驗,我們卻可知道再怎麼嚴厲的懲罰也阻止不了有人會貪圖僥倖。中世紀和文藝復興時代,歐洲偷書相當氾濫,一七五二年教皇本尼狄克十四世(Benedict XIV)甚至頒發敕令。偷書的人將處以開除教籍的處分;在歐洲,開除教籍可說是相當嚴重的身分權的剝奪,但這也制止不了偷書這種輕犯罪。在人類的偏差行為裡,與骨董文物有關的犯罪,由於沾到了文化的光,都會冠上「雅」名,因此,去店裡偷東西是竊盜、是賊,會被扭打送進衙門,但是偷書則會被稱為雅賊,比較容易獲得原諒。西方在十七世紀時,偷書也不會被定罪,只有把偷的書拿去轉賣才會被判有罪。縱使到了現在,偷書之罪仍相對偏輕,刑罰理論一向有著階級上的差別待遇,雅賊之罪偏輕,可能即是這種差別待遇的證明。
在西方,十九世紀義大利托斯卡尼地區出身的貴族提摩雷歐尼(Guglielmo Bruto Icilio Timoleone),大概是西方最厲害的偷書賊了,此人才華極高,二十歲即成了比薩大學的數學講座,而後他受義大利國家主義團體的威脅而移民巴黎,並入籍法國,改名為利布里伯爵(Count Librin),成為巴黎大學科學教授、法蘭西研究院會員,獲頒榮譽勛章。但一八四○年起,他開始迷戀古書及手稿,並從事古書交易,他兩度想獲得皇家圖書館館長職位而未果,但後來成為管理公共圖書館手稿編目委員會的祕書,這使得他得以接近公家館藏的善本及手稿,並利用職務之便夾帶偷書。從一八四六年起他就被控偷書,他偷遍全法國各地的圖書館,而後被判十年徒刑,並褫奪一切職位,最後他繞經英國重回義大利,一八六九年死亡。一八八八年他的偷書目錄被整理出版,他偷的書約合今日的一百四十萬歐元,的確可算是古今偷書第一人。
偷書之事古即有之,公家的典藏若當亂世,很難免予劫掠偷盜。當年維京人劫掠英國,官方的抄本圖書即被大肆劫掠破壞,由於早期抄本裝幀華麗昂貴,經常鑲金帶銀,劫掠者都是貪圖書上的金銀。古代中國每當亂世,也是藏書厄運臨頭的時刻。清末民初故宮混亂,許多宮中所藏的珍稀罕本即被宮人偷走。民間藏書亦然,根據張愛玲的父親所述,他們家的藏書當時中國第一,但兵荒馬亂的清末民初,許多書都被奴僕偷走。這也印證了一個基本道理,藏書乃是太平時代的癖好,若時代不太平,藏書經常都守不住,徒增憾恨。
藏書而不讀書,是遺憾
近代美國由於富裕已久,而且戰亂都未波及美國本土,美國已成了全世界最大的骨董文物集散地和市場。美國每年都有古書善本的展覽及拍賣,正因美國的這種特性,遂有了作家芭雷特的這本《愛書狂賊》。本書表面上是在寫書商轉成書偵探的桑德斯,以及偷書賊基奇之間的貓鼠互動,但更有趣的,乃是作者在敘述中,其實已提綱挈領地把美國珍稀善本的市場做了概括介紹,在讀了此書後,我們對書籍另一面如珍稀善本的交易、偷書賊的奇特犯罪心態等,也多了一層理解,讀這本書實在讓人產生極大的知識樂趣。
十九世紀英國的文學教父蘭姆(Charles Lamb, 1775-1834)曾說過:讀過的書最好,它屬於我們,我們也早就知之甚詳,我們知道它的汙跡形狀,知道它的摺角,我們也可回憶起在喝茶喫鬆餅時不小心沾上的斑點。蘭姆的這段話才是真正的道理。書是給人讀的,讀過的書成為珍本,那是幸運,只收藏珍稀善本而不讀,仍對書是一種遺憾。因此我對清末民初那個既讀書又藏書、並開創出一家之言的羅振玉遂更加欽佩了。
【導讀】藏書‧偷書‧書偵探
南方朔(文化評論家)
歐美社會大約有三分之一的人會從事某種收藏活動,下焉者收藏與自己記憶有關的物件,小學時用過的書包課本、得過的獎狀、父母或祖父母輩的衣服首飾、獨特的照片或畫片;中焉者會收藏瓶瓶罐罐、某一天的報紙、舊郵票鈔幣;至於上焉者依其財力,則會斥資收藏珠寶、骨董,當然含括了隨著時間久遠而晉身成為骨董等級的珍稀罕本書籍。而收藏的範圍除了人間現實世界外,也擴大到了從地下以及舊建築夾牆裡出土的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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