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人推薦:
「湯姆‧雷普利誠乃世界文學最耐人尋味的角色。」
──安東尼‧明格拉(Anthony MInghella)
「無法自拔……凡是心性優柔寡斷、容易被人牽著鼻子走的人,雷普利小說概屬不宜。」
──《華盛頓郵報讀書園地》(Washington Post Book World)
「海史密斯構想出湯姆‧雷普利這樣的角色,精采萬分,證明她將美國夢裡英雄和惡魔兩邊同時注入角色合而為一的超凡能力──以致縱使主角的瘋狂行徑連蓋茨比一流的騙子也瞠乎其後,讀者依然忍不住要站在他那一邊。」
──法蘭克‧瑞奇(Frank Rich),《紐約時報雜誌》(New York Times Magazine)
「犯罪小說史上最為邪惡卻又古怪迷人的五部曲,……這一位奇魅萬端的美國年輕人,竟然是殺人不眨眼的狂徒,視道德如無物的沉著紳士。人物刻劃栩栩如生,令人髮指,海史密斯一再發揮這一文類獨有的手法,締造驚人的效果。」
──馬克‧哈里斯(Mark Harris),《娛樂周刊》(Entertainment Weekly)
「海史密斯顛覆的筆調,帶著讀者不知不覺就成了雷普利冷酷思慮的同謀。」
──《每日電訊報》(Daily Telegraph; UK)
「海史密斯逼著讀者重新審視理性和瘋狂、正常和異常的分界線,同時誘使讀者暗暗和主人翁悖德的觀點合流。」
──角谷美智子(Michiko Kakutani),《紐約時報》(New York Times)
「湯姆‧雷普利可謂史上推理作家筆下主角駭俗之極致。」
──《紐約日報》(Newsday)
「以拉伯雷或斯威夫特的筆調刻劃野蠻不仁。」
──喬伊絲.卡洛.奧茲(Joyce Carol Oates),《紐約書評》(New York Review of Books)
【導讀】
詹宏志
‧擾人的海史密斯小姐
如果你讀的推理小說還不算多,或者如果你對偵探小說轉往犯罪小說的歷史也還不算熟悉的話(對常讀日本推理小說的讀者而言,這句話應該改為:如果你對本格派與社會派的分野還不算熟悉的話),當你第一次讀到派翠西亞‧海史密斯的小說,你可能會覺得有點,呃,有點,有點擾人(disturbing)。
Disturbing,擾人,沒錯,就是這個字。這是過去文評家討論到海史密斯的作品時最常用到的字眼,如果你沒讀過,讓我抄錄一段《紐約客》的書評給你:「派翠西亞‧海史密斯的小說是無與倫比的擾人……是讓我們讀完之後餘夜難安的惡夢,讓我們意識到一種可以言喻卻不能解釋的恐怖可能性。」
海史密斯小姐剛剛過世才幾年(一九九五年),留下了二十部長篇小說和七部短篇合集,在推理小說家之中,這樣的數量不能算多,但她卻以這些精采的作品在推理小說史上留下不可磨滅的印記,一群忠實追隨的書迷(包括本人在內),以及一個所謂的「海史密斯流派」(Highsmith School)。
什麼是海史密斯流派?這些小說又為什麼會擾人?
說來話有點長,請容我從歷史淵源說起,但又扼要地說吧。
在偵探小說剛誕生的上古時期,或者說在福爾摩斯和華生醫師還未退休的時候,偵探小說家對犯罪的看法是很一致的,也就是說小說家們都覺得犯罪就是冷血,犯罪就是反社會,犯罪者大多道德鄙下,犯罪者應該繩之以法。就像福爾摩斯提到犯罪者時總是說:「真是一個冷血的惡棍!」
從這些例子,我們看到在早期的偵探小說裡,作者是採取了與偵探同一立場的觀點來寫作的,小說和社會上的法律一樣,都是扮演伸張公義、捍衛秩序的角色;小說也站在無辜大眾的立場,扮演對犯罪者懼怕、受害、懷疑、憤怒的角色。至於在犯罪者那一邊,他們是誰?性格如何?童年如何?內心如何?偵探小說其實並不關心,犯罪者只是小說的工具,只是神探用來逞其聰明英勇的工具。
但自從漢密特(Dashiell Hammett)和錢德勒(Raymond Chandler)開啟了美國冷硬派偵探的新紀元,偵探小說的關心就開始起了變化。這個時候偵探脫去了高智商菁英份子的色彩,變成一種不入流也不得已的職業,他們游走於社會底層,和犯罪者打交道,因而有了一個較親近的觀察。如同錢德勒的名言:「(他們)把謀殺還給有理由做這些事的人身上,而不是只提供一具屍體。」
派翠西亞‧海史密斯所寫的小說和古典推理小說或美式冷硬派偵探卻完全不一樣。現在,擺在你面前的《天才雷普利》是她的代表作之一,你可以看出它和傳統的推理小說有多麼不一樣。它也和偵探小說一樣有一位偵探,但他遲遲才出現在第二十七章,卻又在二十八章提早離去(全書共有三十章)。其他二十八章都沒有偵探的篇幅,小說究竟在做些什麼?
小說作者和犯罪者在一起,詳細記錄犯罪者的一舉一動,記錄他的內心起伏,記錄他的思考邏輯;它讓讀者不得不和犯罪者站在同一立場,為他心驚肉跳,為他情緒起落,為他快被識破而捏一把冷汗。當你和犯罪者一起度過這些「犯罪歲月」,讀完之後你會感到道德崩潰,懷疑自己出了什麼問題,你害怕起自己內心黑暗的成分,看到自己犯罪的潛力,你開始覺得餘夜難安,覺得disturbing,呃,覺得擾人。
‧聰明的雷普利先生
海史密斯小姐就是這樣一位犯罪小說史上獨樹一幟的小說家,許多名家都對她的文學成就推崇備至;推理小說史家兼評論家朱利安‧西蒙斯(Julian Symons)說她是「嚴肅的犯罪小說家」,諾貝爾文學獎多次提名的文學大師葛蘭姆‧葛林(Graham Greene)則說:「她屬於自創一個世界的作家,那個世界幽閉而非理性,每次我們步入其中,都不由得感到危險……」而基亭(H.R.F. Keating)更大膽地宣稱:「湯姆‧雷普利將成為時代的產物,那個詩人奧登稱為『焦慮年代』的時代。」
派翠西亞‧海史密斯一九四五年開始有短篇小說發表,一九五○年她的第一部長篇小說《火車怪客》(Strangers on a Train)問世,立刻震動了世界;這本小說的奇特構想吸引了大導演希區考克(Alfred Hitchcock)的注意,將它改編為電影,他把海史密斯推廣成舉世聞名的小說作者。從《火車怪客》開始,海史密斯就顯露出她對犯罪行為的特殊了解;這本小說講到兩個在火車上相遇的陌生人,相約為對方殺去自己所恨的人,被殺的人因為與殺人者毫不認識,這種無線索的謀殺將無法被警方所破獲。這個奇特的構想以及故事一路的怪異發展,的確是前所未見的獨創作品。
但派翠西亞‧海史密斯最著名的作品,是一系列共五本以雷普利為主角的小說,其中又以《天才雷普利》最受讀者歡迎,而這位雷普利先生卻是最不可能成為小說主角的怪異人物。
雷普利是怎麼樣的一個人?很難說得清楚,他是一個賊,也是一位專門偽造文書騙人騙財的痞子,他習慣性地說謊,無法對女性產生好感(作者沒有明說,但湯姆‧雷普利極可能有男同性戀的傾向),必要時他會變得十分冷血而暴力;但他有一些天賦,就是對數字有些本事,對見機說謊也頗得心應手。像這樣的人物照理說不太容易成為人們喜歡的對象,但很奇怪的,隨著海史密斯的緊跟雷普利的描寫,我們不禁關心起這個毫無道德邏輯的犯罪者,甚至對他的安危開始感到緊張,生怕他的罪行就要敗露。當他無賴行騙,甚至冷血殺人卻僥倖過關時,我們卻又為他鬆了一口氣。
這是一個很擾人的閱讀經驗,但又令人難以閤卷;論者大都歸因於海史密斯處理人物的心理深度,她深明犯罪者天性中不可控制的衝動與自成一格的內在邏輯,描寫得既可怖卻又合情入理。而那些非理性的犯罪衝動又隱隱與我們內在的某些聲音若合符節,讓我們讀後害怕起自己來。
如果你是一位純文學的愛好者,你也許也會看出,《天才雷普利》其實是一部犯罪版的《奉使記》(The Ambassadors, 1903);《奉使記》是心理小說大師亨利‧詹姆士(Henry James)的晚期經典,寫的也是一位美國人奉命前往歐洲勸回一位年輕人的故事。《天才雷普利》開始時,神祕的老人看上雷普利(雷普利以為警察找上他了,嚇出一身冷汗),要他幫忙前往義大利勸留在那裡做畫家夢的兒子回國,這個故事與《奉使記》是很像的,就連歐洲的許多旅遊情景也是相像的,但聰明的(有犯罪天賦的)雷普利先生到了歐洲,音樂就走了調,他不可測的毀滅傾向就闖出許多不可思議的亂子來,這和老亨利‧詹姆士的古典故事可就完全不一樣了。
這部富於爭議性的小說還有一則軼聞,當年這本書驚動了讀書界,被提名入圍英國犯罪小說協會的金匕首獎,結果會中一位評審揚言,如果其他評審投票選出此作為最佳作品,她就立刻辭職,你猜《天才雷普利》得獎沒?
沒有,它沒有得到任何獎項!當年的第一名是誰?是溫士敦‧葛萊罕(Winston Graham)的《小牆》(Little Walls),現在已經沒有人要看了。
海史密斯寫犯罪,其實跟犯罪一點關係都沒有
詹宏志
很多作者我都喜歡,但如果可以把它縮小到Top 5的話,我相信海史密斯會是其中之一。我是個海史密斯迷,凡是她的小說,我通通找來看,但我不太敢把她擺在第一名,因為讀者如果仔細看過她的小說,恐怕會以為我是個邪惡的人。
海史密斯或許寫過一兩個短篇比雷普利系列更好,但整體而言,雷普利系列是海史密斯最高的成就。我最早是在七○年代買到海史密斯的《闖禍者》和《火車怪客》,一直要到八○年代初,我才有機會讀到雷普利系列的第一本──《天才雷普利》──彼時距離小說問世已有二十五年。
我到今天都還很難忘記第一次閱讀《天才雷普利》的經驗,這本小說讓我陷入一個情感跟道德的衝突,讀完之後不知道該喜歡它,還是要痛恨自己被這樣的小說吸引。這本小說沒一個地方對勁,可是作者寫起來又全然無動於衷,好像這些事都很正常似的。
後來我把這本The Talented Mr. Ripley引進台灣,當時書名譯作《聰明的瑞普利先生》。不管叫《天才雷普利》或《聰明的瑞普利先生》,我其實都不是很滿意。因為talented是某種性格,表示他別有天賦才藝,跟聰明、天才無關。雷普利生來具有的才藝實在是太奇怪了。這才藝到底是說謊、騙人、化身還是殺人呢?「天才」或「聰明」都不太能傳達talented這個字的微妙之處。
海史密斯大學畢業後,有一小段時間在紐約一家百貨公司做女裝部售貨員。有一天,店裡來了一個牽狗的貴婦,穿著貂皮大衣走進來。她整個人看呆了,突然間意識到這世界有另一種人,過著跟她完全不一樣的生活。我特別提這件事是因為在《天才雷普利》中描述,雷普利跑到義大利,到了葛林里家裡,看到另一種生活對他的吸引。這其實是一切後來的悲劇或喜劇的由來,而這可能跟海史密斯的這個經驗是有關的。後來,那個貴婦得重感冒的小孩也到店裡,海史密斯病倒了,發著高燒,滿腦子想那個雍容華貴的貴婦。後來她說自己被傳染的不只是感冒而已,她也被傳染了一個故事。她開始想要寫作。
海史密斯似乎在寫作上沒有任何苦苦奮鬥的痕跡。她先是替漫畫公司做漫畫編劇,一天寫兩小段故事。後來,她的朋友、後來成為大作家的卡波提(Truman Capote)建議她,為什麼要浪費時間做漫畫編劇呢?為什麼不去寫你想寫的小說呢?就這樣,她開始寫作,寫了《闖禍者》、《火車怪客》。
《闖禍者》在一九五四年出版之後,海史密斯經歷了一個非常困難的階段,她跟一個女友分手,這對她是個重大打擊,開始酗酒。她無時不刻都想著「再來一杯」,幾乎把所有的版稅和稿費都拿去買酒。可是這個打擊轉化成醞釀作品的力量。她回頭寫一個寫了六、七十頁的故事,寫得非常快,不到半年就把小說完成了。這就是《天才雷普利》。海史密斯在筆記裡寫了一段話,表示好像是湯姆雷普利自己在寫,她只是在打字而已。
《天才雷普利》出版之後,把社會上的書評家和普通讀者切成兩半。一邊是覺得這個小說太不道德了,另外一邊則訝異於有人可以寫出這麼厲害的作品。
各家書評在討論雷普利系列小說時,最常用到的字就是disturbing:她攪動你,讓你坐立難安。像小說家葛林就說海史密斯的小說是「無與倫比的擾人」,讀完之後讓人一夜難安。讀者會意識到一種可以言喻卻不能解釋的恐怖的可能性,讀完之後發現你自己作為一個邪惡之人、黑暗之人的潛力。書中主角做遍壞事,但是你竟然發現自己的心理一步一步全跟著她。從某個角度來看,海史密斯在雷普利系列中,真誠、真實、勇敢地摸索道德跟人性的邊界到底在哪裡。
海史密斯在筆記裡有一句非常精彩的神來之筆:「犯罪者是極其有趣的,因為最少有那麼一剎那,犯罪者是主動,沒有受社會約束、壓迫的。」犯罪之後會有代價,但在那一剎那,是犯罪者主動所下的決定。在那一刻,他在精神上是自由的,不向任何人屈服。
我們這才明白,海史密斯寫犯罪,其實跟犯罪一點關係都沒有。她要說的是人該如何做真實的自己。小說裡頭種種的變裝、殺人,其實通通是她在做詮釋人類追求自由的一個隱喻而已。(本文內容整理自:「擾人的閱讀經驗──追緝天才雷普利」,2010/08/04,14:00-16:00,敏隆講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