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列特色
★美國法庭推理小說暢銷天王約翰‧葛里遜的第一部青少年小說
全球知名法庭推理小說暢銷作家約翰‧葛里遜,首度將讀者群鎖定青少年讀者,並創造以西奧為主角的一系列法律故事。約翰‧葛里遜仍不負「全美最會說故事的人」之稱,他以好看的故事,幫助小讀者開拓法律新視界。雖然以嚴肅法律為議題,但閱讀間仍伴隨著刺激與樂趣。全書維持葛里遜一貫縝密而流暢的敘事手法,不知不覺中也默默傳達了現代公民所需具備的法律知識及概念。對青少年養成公民意識及培養邏輯思考而言是最佳的讀物。
★法律不只是大人的事,世界公民從小開始
顛覆一般人以為法律屬於成人世界的想法,對法律的認識與理解可以從小培養。這些知識看似與孩子生活不相干,卻可意外成為幫助他人解決問題的基礎。讓孩子不僅會讀會玩,也能懂得法律保護自己和家人。讀者隨著西奧的遭遇,自然而然習得一些法律與法庭的相關常識。無論是法院的配置、審理案件的流程,以及許多法律名詞,都能在情節推演中有所吸收。
★向西奧看齊,品格力大躍進
葛里遜所塑造的西奧不僅個性積極奮進、有正義感,並且勇於表達、熱心助人。此外,西奧的父母在忙碌工作之餘,仍帶著西奧一同參與關懷弱勢的行動,在在都是值得孩子思考與學習。
★「法界人生」最佳展現
本書藉由西奧身邊的大人們,展演出一場「法界人生」。不僅是身為律師的父母,還包括了法官等人,所有人物和場景,都在流暢的故事線中,將法律人應有的樣態、身段、魄力與魅力都一一呈現。
一場完美的謀殺,一場控辯雙方的鬥智角力。現在,唯有他可以揭發真相……他是西奧,他只有十三歲!!
西奧‧布恩和一般的十三歲青少年沒有什麼不同。他是棒球迷,有一對忙碌但關心他的父母,有一隻忠誠相隨的愛狗,每天騎腳踏車上學,不屑交女朋友。然而,他對法院熟得跟家裡一樣,憑著豐富的法律知識,常為同學提供法律建議。
此時,鎮上發生了一宗有史以來最嚴重的謀殺案。關心案情發展的西奧莫名其妙被捲入其中,並且讓他遭遇了寸步難行、無計可施的困境。自許為正義使者的西奧,究竟能不能有所發揮呢?
作者簡介:
約翰.葛里遜 (John Grisham)
全球知名的法律小說天王。一九五五年生於美國阿肯色州,畢業於密西西比大學法學院。曾任執業律師、州議員,一九九一年出版《黑色豪門企業》(The Firm)一書一炮而紅,躋身暢銷作家的行列。
葛里遜擅長描寫法律與人性,至今創作了二十餘本小說,皆是排行榜上的常勝軍,其中七部小說曾改編成電影。他的作品已被翻譯成三十餘種語言,全球的銷量超過二億五千萬冊。曾被《出版人週刊》譽為「九○年代最暢銷小說家」,還與史蒂芬.金(Stephen King)、麥可.克萊頓(Michael Crichton)、湯姆.克蘭西(Tom Clancy)並稱美國「暢銷書四大天王」,也創造了「小說還在寫,電影就決定開拍」的好萊塢影視出版生產模式。
〈西奧律師事務所〉系列是他首部專為青少年讀者創作的法律小說,也是他第一次預計撰寫成系列的作品。
葛里遜目前居住在美國維吉尼亞和密西西比州。想要進一步了解約翰‧葛里遜的相關資訊,請參考他的官方網站:http://www.jgrisham.com。
譯者簡介:
蔡忠琦
英國瑞汀大學兒童文學研究所碩士。曾任職於出版社,翻譯、編輯並策畫兒童與青少年叢書。熱愛美食與閱讀,期許未來閱讀的速度能與進食的速度媲美。雖然很膽小,卻相信勇氣、創意和夢想;儘管腦容量不大,仍時時提醒自己所有想法簡化的潛在危機。現於瑞汀大學國際童年研究中心修讀博士。
各界推薦
名人推薦:
【校園好評推薦】
學校實施法治教育長期欠缺適合的讀本,一則深奧拗口的法律用詞令人望之生畏,再則枯燥無趣的故事叫人興致缺缺;即使有,過度強調功能性也掩蓋了讀本的文學性。可以說,大多數法治教育的讀本,營養而不美味!但這本書裡形象鮮明、呼之欲出的十三歲少年西奧,卻出面一口氣解決了上述問題。有趣、輕鬆、懸疑、專業、推理、思辯,兼顧文學性與功能性,能夠抓住青少年的胃口,閱讀法律小說幾乎可以做到入口即化,可說難能可貴。
──臺北市明德國小校長、兒童文學作家 林玫伶
〈西奧律師事務所〉是一部值得閱讀的好書。作者約翰‧葛里遜是一位擅寫法律小說的暢銷作家。在書中,葛里遜特別為年輕讀者們型塑一位新世代的英雄,他不但追求公平、正義,並且古道熱腸、積極主動,使讀者在不知不覺中,有好的人格特質典範可供學習。書中內容,每一段落皆從法律的主題出發,引領孩子們認識法界的生態與常識,有緊張懸疑的情節,有精采冒險的故事,是一部值得在校園推廣的輔助教材。
──新北市板橋國小校長 姚素蓮
本書是一本節奏明快的少年小說,故事中的少年西奧,具有律師家庭的背景,熟悉法院的進行程序,透過進行訴訟中的案件,或同學中生活上的麻煩,帶領年輕的讀者進入法律世界,去理解法律的思考本質,去認識法院的運作程序,去拓展法律與生活中的關連及視野。每一件訴訟,都是一個故事,都是人生的問題,也都牽動著恩怨情仇與悲歡離合。好看的故事有懸疑,懸疑的故事也吸引大家共同經歷緊張的情節,並且看到解決問題的方法。
──新北市秀朗國小校長 潘慶輝
【推薦序】
法律就在生活中
法務部調辦事主任檢察官 俞秀端
「艱澀難懂」、「條文繁雜」、「無趣」是許多人對法律的第一印象﹗事實上,法律是一門有趣的社會科學,它既不需要背誦,也不是用來應付考試的;它是邏輯的推演,是因應生活而產生,是用來保護自己的﹗法律無所不在。例如在學校上課,不僅是權利,也是義務,因為憲法第二十一條規定,人民有受國民教育之權利和義務;又如我們到商店買東西需要付錢,這是民法關於「買賣」的規定,可是沒有人讀書時會想到憲法,買東西會想到民法。不過當付了錢但老闆不給東西時,你就會想到法律上的權利。為什麼?因為法律就在生活裡,它像呼吸一樣理所當然,一樣重要。
《包青天》、《柯南》或《律師本色》這類法律推理故事深受大家喜愛,為了增強戲劇張力,劇中常有令人「想像不到的情節」出現。但是日常生活如果有這麼多「想像不到的情節」,那就是「意外」頻頻了。法律生活就如同西奧‧布恩向同學介紹法院的審判時所說:「在電視上看多了法庭戲碼的同學,不要有太高的期待。真實審判是很不一樣的,一點也不刺激。那裡沒有祕密證人、沒有戲劇性的自白,也沒有律師會上演全武行。」身為法律工作者,很希望有人能以生動有趣但不誇張的筆法,將可能無奇卻不平淡的法庭活動真實地呈現給青少年,讓大家都能真正地瞭解法律,體會法律的重要性,進而培養邏輯思考並養成公民意識。而這點,作者約翰‧葛里遜做到了﹗
約翰‧葛里遜以縝密流暢的筆法,將現代人所需具備的法律知識及概念,透過西奧‧布恩周遭發生的事情生動地傳達。例如由好友愛波的父母離婚,讓大家知道監護權的意義;以山迪家付不出房貸,銀行即將取消贖回權,讓我們瞭解抵押權及破產規定。當然,還透過本書的主軸──達菲先生被控謀殺自己妻子的審判來告訴大家:判決要依據「證據」,縱使所有人都「覺得」被告為了錢殺了妻子,包括法官,但因負舉證責任的檢察官無法提出確實的證據證明被告殺人,陪審團也不能判決有罪(英美國家有陪審團制度,與我國不同),因為「無罪推定」是重要的訴訟原則;雖然西奧想伸張正義,讓罪犯得到應有的懲罰,但他仍得堅守訴訟程序,得想辦法依法定程序將這些證據呈現給陪審團。因為唯有公平公正的訴訟程序才能真正實現公平正義﹗
當然,我國法律和美國不盡相同,書中所描述的訴訟程序雖然不會在我國發生,但是如同故事中甘崔法官所說,讓大家「對我們的司法系統抱持濃厚興趣,這對一個好政府而言,相當重要」。希望讀者透過本書,對法律產生興趣,進而瞭解並參與我們的司法系統,這對法治國家而言,相當重要﹗
名人推薦:【校園好評推薦】
學校實施法治教育長期欠缺適合的讀本,一則深奧拗口的法律用詞令人望之生畏,再則枯燥無趣的故事叫人興致缺缺;即使有,過度強調功能性也掩蓋了讀本的文學性。可以說,大多數法治教育的讀本,營養而不美味!但這本書裡形象鮮明、呼之欲出的十三歲少年西奧,卻出面一口氣解決了上述問題。有趣、輕鬆、懸疑、專業、推理、思辯,兼顧文學性與功能性,能夠抓住青少年的胃口,閱讀法律小說幾乎可以做到入口即化,可說難能可貴。
──臺北市明德國小校長、兒童文學作家 林玫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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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節試閱
早春的空氣帶著一絲涼意。西奧飛快地踩著踏板,風拂在臉上,感覺刺刺的。早點名八點四十分開始,不過去學校之前,還有要事得處理。他抄捷徑轉進一條小路,奔入另一條巷子,在車陣中穿梭閃避,不管有沒有「禁止通行」的交通標誌。這裡是西奧的地盤,是他每日必經之地。越過四條大街後,街景漸漸由住宅轉變為辦公室和商店。
地方法院是斯托騰堡市中心最高的建築物(郵局第二高,圖書館第三高),它雄偉地矗立在主街北方。法院的兩旁,一邊是座跨越河流的橋,另一邊則是個公園,裡面有很多涼亭、鳥兒沐浴喝水的石盆,以及殉難戰士紀念碑。西奧好愛法院,那裡瀰漫著一股權威氣氛,重要人物在其間摩肩擦踵而過,暗沉的告示和日程表張貼在布告欄上。其中西奧最愛的,就是那些法庭。有些小法庭專門處理一些攸關隱私的事,因此沒有陪審團的座位;主要法庭則設在二樓,律師在那裡以古羅馬戰士之姿奮勇戰鬥,法官則像是統治天下的君王。
西奧才十三歲,他還沒有決定人生的志向。有時候,他夢想自己成為一位從未吃過敗仗的訴訟律師,專門處理重大案件;有時候,他又夢想成為以智慧和公正聞名的偉大法官。他的思緒擺盪於兩者之間,天天都在變。
週一的早上,法院大廳已經人潮擁擠,彷彿律師和他們的客戶都巴望著早點開始一週行程。電梯前擠了一堆人,西奧三步併兩步飛奔過兩段樓梯,往東側盡頭的家事法庭邁進。他對這一區瞭若指掌,因為他媽媽是專辦離婚訴訟的律師,而且總是代表女方。離婚官司由法官裁決,不需要陪審團,再說,法官也不喜歡成群民眾旁聽這類敏感案件,所以家事法庭並不大。有幾位律師神情凝重地聚在門邊,顯然不太同意對方的看法。西奧在走道上搜尋,轉了個彎,終於找到他的朋友。
一個女孩獨自坐在木頭長椅上,瘦小又脆弱,一副很緊張的模樣。她一看到西奧,臉上泛起了一抹微笑,隨即又用手遮住嘴。西奧連忙湊到她身邊坐下,和她捱得很緊,膝蓋碰著膝蓋。如果是其他女孩,西奧肯定會保持半公尺以上的距離,避免有任何身體接觸。
但愛波.芬摩可不是一般的女孩子,他們四歲就認識了,因為他們一起在附近教會學校唸幼稚園。自有記憶以來,他們一直是好朋友。這不是什麼羅曼史,談愛情他們還嫌太小。西奧的班上沒有任何十三歲男孩會承認自己有女朋友。他們絕對不想跟女生有任何瓜葛,而女孩們也有同感。有人警告他們,這種關係在未來會產生戲劇性的轉變,但現在看起來完全不可能。
愛波就是西奧的一個朋友,而且是極需幫助的朋友。她父母正在辦離婚,西奧好慶幸這案子與他媽媽無關。
走上離婚一途,對所有認識愛波父母的人來說,一點也不奇怪。她爸爸是個怪裡怪氣的古董商人,身兼某個老搖滾樂團的鼓手。他不只在夜店演奏,有時候還有一連數週的巡迴演出。她媽媽飼養山羊、製作羊乳酪,然後駕著一台亮黃色的改裝靈車,在城裡四處兜售;那隻古董級的灰鬍子蜘蛛猴總是霸佔前座,大口嚼著那些滯銷乳酪。西奧的爸爸說他們是「非傳統」家庭,西奧覺得那指的就是「怪咖」家庭。她的父母都曾因為毒品而遭到起訴,儘管並未被判刑。
「你還好嗎?」西奧問。
「不好,我討厭待在這裡。」她回答。
她的哥哥歐格和姊姊瑪居都翹家了。歐格在他高中畢業後的第二天離家,瑪居在她十六歲那年放棄學業、離開家鄉,於是只剩愛波一人獨自忍受雙親的折磨。西奧什麼都知道,因為愛波對他從不隱瞞。她非如此不可,她需要一個傾訴心事的對象,而那個人就是西奧。
「我不想跟他們任何一個一起住。」她表示。這麼說自己的父母很不好,但西奧完全能理解。他鄙視愛波的父母,因為他們對待她的方式;因為他們一團亂的生活;因為他們完全無視愛波的存在,更因為他們對親生女兒如此殘酷。一想起芬摩夫婦,西奧就有一連串止不住的怨言。如果要逼他住在那個家中,他也鐵定會逃走,他知道城裡沒有一個孩子會想踏進她家一步。
這起離婚官司已經進入第三天的程序,愛波很快就會被傳喚到證人席作證。法官還會問她那個無法避免的問題:「愛波,你想跟爸爸還是媽媽住?」
她不知道正確答案是什麼,雖然已經和西奧花了好幾個小時討論,她仍然不知道該回答什麼。
西奧心中最大的疑惑是,為什麼那兩個人會想爭奪愛波的監護權呢?不論是她爸爸或媽媽,都完全忽視這個女兒。西奧聽過太多她的事了,只是他從來沒有轉述給任何人聽。
「你打算怎麼說?」他問。
「我要跟法官說,我想去丹佛,跟佩格阿姨一起住。」
「她不是不願意嗎?」
「是沒錯。」
「那你就不能那樣說。」
「西奧,那我該怎麼說呢?」
「要是我媽媽就會說,你應該跟著母親生活。我知道這樣不是最好的選擇,但你也沒有別條路可選了。」
「可是,法官想怎樣就能怎樣,對吧?」
「沒錯,如果你已經十四歲,你的決定就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是你才十三歲,法官只會參考參考你的意願。我媽說,這個法官幾乎不曾把監護權判給父親,保險起見,你還是跟著你媽吧。」
愛波穿著登山靴、牛仔褲和藍色毛衣。她很少穿得像個女生,但毫無疑問,她是貨真價實的女生。她擦掉臉頰上的淚水,試著保持鎮定地說:「謝啦,西奧。」
「真希望我能陪著你。」
「我呢,真希望能上學去。」
他們勉強對彼此擠出一個微笑。
「我會想著你的,要堅強喔。」
「謝啦,西奧。」
(本文摘自〈西奧律師事務所〉系列1─《不存在的證人》第一章)
早春的空氣帶著一絲涼意。西奧飛快地踩著踏板,風拂在臉上,感覺刺刺的。早點名八點四十分開始,不過去學校之前,還有要事得處理。他抄捷徑轉進一條小路,奔入另一條巷子,在車陣中穿梭閃避,不管有沒有「禁止通行」的交通標誌。這裡是西奧的地盤,是他每日必經之地。越過四條大街後,街景漸漸由住宅轉變為辦公室和商店。
地方法院是斯托騰堡市中心最高的建築物(郵局第二高,圖書館第三高),它雄偉地矗立在主街北方。法院的兩旁,一邊是座跨越河流的橋,另一邊則是個公園,裡面有很多涼亭、鳥兒沐浴喝水的石盆,以及殉難戰士紀念碑。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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