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列特色】
★美國法庭推理小說暢銷天王約翰‧葛里遜的第一部青少年小說
全球知名法庭推理小說暢銷作家約翰‧葛里遜,首度將讀者群鎖定青少年讀者,並創造以西奧為主角的一系列法律故事。約翰‧葛里遜仍不負「全美最會說故事的人」之稱,他以好看的故事,幫助小讀者開拓法律新視界。雖然以嚴肅法律為議題,但閱讀間仍伴隨著刺激與樂趣。全書維持葛里遜一貫縝密而流暢的敘事手法,不知不覺中也默默傳達了現代公民所需具備的法律知識及概念。對青少年養成公民意識及培養邏輯思考而言是最佳的讀物。
★法律不只是大人的事,世界公民從小開始
顛覆一般人以為法律屬於成人世界的想法,對法律的認識與理解可以從小培養。這些知識看似與孩子生活不相干,卻可意外成為幫助他人解決問題的基礎。讓孩子不僅會讀會玩,也能懂得法律保護自己和家人。讀者隨著西奧的遭遇,自然而然習得一些法律與法庭的相關常識。無論是法院的配置、審理案件的流程,以及許多法律名詞,都能在情節推演中有所吸收。
★向西奧看齊,品格力大躍進
葛里遜所塑造的西奧不僅個性積極奮進、有正義感,並且勇於表達、熱心助人。此外,西奧的父母在忙碌工作之餘,仍帶著西奧一同參與關懷弱勢的行動,在在都是值得孩子思考與學習。
★「法界人生」最佳展現
本書藉由西奧身邊的大人們,展演出一場「法界人生」。不僅是身為律師的父母,還包括了法官等人,所有人物和場景,都在流暢的故事線中,將法律人應有的樣態、身段、魄力與魅力都一一呈現。
謀殺案有了重大轉折之際,西奧律師的好友居然莫名消失。
這次,西奧決定不顧一切找出真相!
十三歲的西奧‧布恩,無意間涉入了一宗謀殺案的審判過程。就在審判起了重大變化沒多久,他最好的朋友愛波竟突然失蹤。
午夜時分,愛波就在自己的臥室中消失,沒有人知道她去了哪裡,就連才剛與他聯絡過的西奧都毫無頭緒。警方傾向由綁架案來著手調查,剛潛逃至鎮上的越獄犯顯然嫌疑最大,而他剛好也是愛波的表親。整個小鎮與校園又因這起案件人心惶惶。
焦急又憂心的西奧,能不能運用他的機智救出愛波?
作者簡介:
約翰.葛里遜 (John Grisham)
全球知名的法律小說天王。一九五五年生於美國阿肯色州,畢業於密西西比大學法學院。曾任執業律師、州議員,一九九一年出版《黑色豪門企業》(The Firm)一書一炮而紅,躋身暢銷作家的行列。
葛里遜擅長描寫法律與人性,至今創作了二十餘本小說,皆是排行榜上的常勝軍,其中七部小說曾改編成電影。他的作品已被翻譯成三十餘種語言,全球的銷量超過二億五千萬冊。曾被《出版人週刊》譽為「九○年代最暢銷小說家」,還與史蒂芬.金(Stephen King)、麥可.克萊頓(Michael Crichton)、湯姆.克蘭西(Tom Clancy)並稱美國「暢銷書四大天王」,也創造了「小說還在寫,電影就決定開拍」的好萊塢影視出版生產模式。
〈西奧律師事務所〉系列是他首部專為青少年讀者創作的法律小說,也是他第一次預計撰寫成系列的作品。
葛里遜目前居住在美國維吉尼亞和密西西比州。想要進一步了解約翰‧葛里遜的相關資訊,請參考他的官方網站:http://www.jgrisham.com。
譯者簡介:
蔡忠琦
英國瑞汀大學兒童文學研究所碩士。曾任職於出版社,翻譯、編輯並策畫兒童與青少年叢書。熱愛美食與閱讀,期許未來閱讀的速度能與進食的速度媲美。雖然很膽小,卻相信勇氣、創意和夢想;儘管腦容量不大,仍時時提醒自己所有簡化想法的潛在危機。現於瑞汀大學國際童年研究中心修讀博士。
各界推薦
名人推薦:
【推薦序】
法律就在生活中
法務部調辦事主任檢察官 俞秀端
「艱澀難懂」、「條文繁雜」、「無趣」是許多人對法律的第一印象﹗事實上,法律是一門有趣的社會科學,它既不需要背誦,也不是用來應付考試的;它是邏輯的推演,是因應生活而產生,是用來保護自己的﹗法律無所不在。例如在學校上課,不僅是權利,也是義務,因為憲法第二十一條規定,人民有受國民教育之權利和義務;又如我們到商店買東西需要付錢,這是民法關於「買賣」的規定,可是沒有人讀書時會想到憲法,買東西會想到民法。不過當付了錢但老闆不給東西時,你就會想到法律上的權利。為什麼?因為法律就在生活裡,它像呼吸一樣理所當然,一樣重要。
《包青天》、《柯南》或《律師本色》這類法律推理故事深受大家喜愛,為了增強戲劇張力,劇中常有令人「想像不到的情節」出現。但是日常生活如果有這麼多「想像不到的情節」,那就是「意外」頻頻了。法律生活就如同本系列第一集《不存在的證人》中,西奧‧布恩向同學介紹法院的審判時所說:「在電視上看多了法庭戲碼的同學,不要有太高的期待。真實審判是很不一樣的,一點也不刺激。那裡沒有祕密證人、沒有戲劇性的自白,也沒有律師會上演全武行。」身為法律工作者,很希望有人能以生動有趣但不誇張的筆法,將可能無奇卻不平淡的法庭活動真實地呈現給青少年,讓大家都能真正地瞭解法律,體會法律的重要性,進而培養邏輯思考並養成公民意識。而這點,作者約翰‧葛里遜做到了﹗
約翰‧葛里遜以縝密流暢的筆法,將現代人所需具備的法律知識及概念,透過西奧‧布恩周遭發生的事情生動地傳達。例如由好友愛波的父母離婚,讓大家知道監護權的意義;以山迪家付不出房貸,銀行即將取消贖回權,讓我們瞭解抵押權及破產規定。當然,還透過第一集的故事主軸──達菲先生被控謀殺自己妻子的審判來告訴大家:判決要依據「證據」,縱使所有人都「覺得」被告為了錢殺了妻子,包括法官,但因負舉證責任的檢察官無法提出確實的證據證明被告殺人,陪審團也不能判決有罪(英美國家有陪審團制度,與我國不同),因為「無罪推定」是重要的訴訟原則;雖然西奧想伸張正義,讓罪犯得到應有的懲罰,但他仍得堅守訴訟程序,得想辦法依法定程序將這些證據呈現給陪審團。因為唯有公平公正的訴訟程序才能真正實現公平正義﹗
當然,我國法律和美國不盡相同,故事中所描述的訴訟程序雖然不一定在我國發生,但是如同《不存在的證人》中甘崔法官所說,讓大家「對我們的司法系統抱持濃厚興趣,這對一個好政府而言,相當重要」。希望讀者透過本系列,對法律產生興趣,進而瞭解並參與我們的司法系統,這對法治國家而言,相當重要﹗
名人推薦:【推薦序】
法律就在生活中
法務部調辦事主任檢察官 俞秀端
「艱澀難懂」、「條文繁雜」、「無趣」是許多人對法律的第一印象﹗事實上,法律是一門有趣的社會科學,它既不需要背誦,也不是用來應付考試的;它是邏輯的推演,是因應生活而產生,是用來保護自己的﹗法律無所不在。例如在學校上課,不僅是權利,也是義務,因為憲法第二十一條規定,人民有受國民教育之權利和義務;又如我們到商店買東西需要付錢,這是民法關於「買賣」的規定,可是沒有人讀書時會想到憲法,買東西會想到民法。不過當付了錢但老闆不...
章節試閱
寂靜的深夜裡,愛波1.芬摩被綁架了!事件發生在晚間九點十五分至隔天清晨三點半之間,也就是愛波和西奧通話後,到她媽媽走進愛波房裡發現女兒消失無蹤的這段時間。這宗綁架案顯然進行得很倉促,不論那個擄走愛波的綁匪是誰,他並不容許愛波好好收拾行李,因為她沒帶筆記型電腦,房間還算整齊,衣服卻丟得到處都是,這樣就很難判定當時愛波究竟有沒有時間打包。大概沒有吧,警方是這麼想的。她的牙刷在洗手台旁,背包也還在床邊,睡衣扔在地上,所以至少綁匪願意給愛波更衣的時間。愛波的媽媽又哭又叫,好不容易冷靜下來告訴警察,她女兒最愛的藍白條紋毛衣不見了,還有她最愛的運動鞋也是。
警方明快地排除了愛波逃家的可能性,愛波的媽媽向他們保證女兒絕對沒有理由逃家,再說如果愛波真的那麼打算,怎麼會沒有帶上一切逃家需要的東西。
快速搜查之後,並未發現任何闖空門的跡象,所有窗戶緊閉且上了鎖,帶走愛波的人離開時,還謹慎地把門帶上鎖好。警方先是檢視現場、聽芬摩太太說明,一個小時後,他們決定找西奧來談一下,畢竟他是愛波最好的朋友,況且每天上床睡覺前,他們通常會通個電話或上網聊天。
西奧‧布恩家的電話響起,布恩夫婦床邊的數位時鐘顯示現在是凌晨四點三十三分。睡得淺的伍茲.布恩接了電話,而瑪伽拉.布恩則是轉了轉身,一邊想著這個時間會是誰打電話來。「是,警官。」聽到布恩先生這麼說,布恩太太才完全清醒,爬下床,靜靜聽著這段對話的結尾。她很快地理解這件事和愛波.芬摩有關,但不解的是,布恩先生說:「沒問題,警官。我們十五分鐘後到。」掛上電話後,布恩太太問:「伍茲,怎麼回事?」
「愛波可能被綁架了,警方想找西奧談談。」
「西奧不會綁架愛波吧。」
「這個嘛,如果他不在樓上,那我們可能就有麻煩了。」
當時西奧在樓上的房間睡得正熟,完全沒聽到電話鈴聲。之後他匆匆套上牛仔褲和運動衫,告訴爸媽他前一天晚上還打電話到愛波的手機,兩個人聊了一會兒,就像往常那樣。
黎明前的黑夜裡,他們開車穿越斯托騰堡,西奧滿腦子都是愛波的身影、她悲慘的家庭生活、終日爭吵的父母,還有她傷痕累累的哥哥姊姊,他們一成年就馬上逃離了這個家。愛波是三個孩子當中年紀最小的,他們誕生在這個父母雙方都不知家庭為何物的地方。根據愛波的說法,那兩個人都瘋了,西奧對此深表贊同。愛波的父母都有嗑藥的前科,她媽媽在城外的一座小農場養了幾隻羊,製作西奧覺得很難吃的羊乳酪。她總是開著一輛亮黃色的改裝靈車,旁邊坐著她的寵物蜘蛛猴,到處在城裡兜售羊乳酪。她爸爸是個老嬉皮,他還和那些彷彿八O年代遺跡的老朋友一起玩地下樂團。他沒有固定工作,動不動就會消失幾個禮拜。總之,芬摩這家人聚少離多,而且她爸媽三句話離不開離婚這件事。
西奧是愛波吐露心事的朋友,她要西奧發誓,絕對絕對不能把那些事說出去。
芬摩家的屋主另有其人,愛波恨透了這間租來的房子,因為她父母根本就無心維持這個家。那房子位於斯托騰堡的某個老社區裡,陰暗的街道上並列著其他戰後興建的老房子,它們早已榮景不再。西奧只去過一次,那是兩年前的事了,愛波的媽媽為她舉辦了一個不怎麼成功的生日派對,受邀的同學大部分都沒出席,因為他們的父母不准,這就是芬摩家的名聲。
布恩一家人抵達時,車道上停著兩輛警車,對街的鄰居們都站在門廊上觀望。
大家都叫芬摩太太的名字「梅」,所以她也就將孩子分別命名為愛波、瑪居和歐格2。布恩一家進門時,梅坐在客廳沙發上,正在和一名穿著制服的警官談話,舉止顯得頗不自然。他們很快地介紹彼此,因為布恩先生從未見過芬摩太太。
「西奧!」芬摩太太戲劇性地呼喚著。「愛波被人擄走了!」接著她痛哭失聲,向前抱住西奧。西奧一點也不想要這個擁抱,但基於尊重,他讓對方完成這個儀式。一如往常,芬摩太太穿著輕飄飄的服飾,顏色是淺褐色,材質像是粗麻布。說是洋裝,可能還比較像個帳篷。她將泛白的髮絲緊緊地梳成一個馬尾,儘管她很瘋狂,西奧卻總是震懾於她的美貌。這跟西奧他媽媽大不相同,芬摩太太絲毫不費吹灰之力,就顯得相當有魅力,有些東西是藏也藏不住的。她也充滿創造力,喜歡畫畫和製作陶器,當然還有製造羊乳酪。愛波遺傳了好基因,她有漂亮的雙眼與藝術天分。
等到芬摩太太穩定下來,布恩先生問警官:「怎麼回事啊?」警官迅速簡要地說明案情,目前知道的訊息少得可憐。
「你昨晚有跟愛波聊天嗎?」警官問西奧。這位警察叫作巴力克,西奧之所以認識他,是因為他曾經在法院裡見過巴力克警官。西奧認識斯托騰堡大部分的警察,還有法院裡大部分的律師、法官、守衛和職員。
「是,長官。九點十五分的時候,根據我的通話紀錄。我們每天晚上睡前都會通話。」西奧說。人家說巴力克是個自以為是的傢伙,西奧並不打算對這個人有好感。
「真甜蜜啊。關於現在這個狀況,她有暗示過什麼嗎?她在擔心什麼嗎?還是在害怕什麼?」
不到一會,西奧就陷入兩難的困境。他不能對警官說謊,但也同樣不能透露他發誓絕對不能洩漏的祕密,於是他技巧性地迴避了問題。「我不記得有那樣的事。」芬摩太太不再哭泣,只是緊張地盯著西奧看,一雙眼睛閃閃發亮。
「那你們都聊了什麼?」巴力克警官問。此時一名便衣警探走了進來,豎起耳朵聽著。
「沒什麼特別的,就是學校、功課這些事。我不記得所有內容。」西奧旁聽過無數審判,他知道回答問題時,盡量不要太明確,像是「我想不起來……」、「我不記得……」這類句型在很多情況下都是最佳答案。
「你們是上網聊天嗎?」那位便衣警探問。
「不,長官,昨天不是。只是通電話。」西奧和愛波常上臉書,也常傳簡訊給對方,但西奧知道,絕對不要主動提供訊息,只要回答眼前的問題就好。他聽媽媽這樣對她的當事人說過許多次。
「有任何闖空門的跡象嗎?」布恩先生問。
「什麼也沒有。」巴力克說:「芬摩太太在樓下的臥房熟睡,什麼聲音也沒聽到,後來她想上樓去看看女兒,直到那個時候才發現愛波不見了。」
西奧看著芬摩太太,她眼神犀利地回望著。西奧知道事情真相,芬摩太太也知道西奧知道。麻煩的是,西奧不能說出真相,因為他答應過愛波。
事實上,芬摩太太過去這兩天根本不在家。愛波自己一個人住在這間房子裡,嚇得半死。她緊緊關上所有門窗,用一把椅子頂住房門,在床腳放了一根舊的球棒,還把電話移到靠近自己的地方,隨時準備打一一九。這段時間,愛波沒有任何一個說話對象,除了西奧.布恩,而西奧發誓絕不洩漏半點風聲。愛波的爸爸跟著樂團成員出城去了,愛波的媽媽嗑藥嗑到神智不清。
「過去這幾天,愛波有沒有說過要離家出走?」警探問西奧。
喔,當然嘍,說個不停呢。她想逃到巴黎去學藝術,逃到洛杉磯和她姊姊瑪居一起生活,還想跑到聖塔非,開始她的畫家生涯。她想離家出走,就這樣。
「我不記得她說過那樣的話。」西奧說。西奧說的是實話,因為「過去這幾天」有很大的詮釋空間,這個問題太過模糊,所以他這方當然也沒必要提供明確的答案,這種情況他在審判中看多了。他認為巴力克警官和這位警探的審問都太過草率,到目前為止,他們根本無法讓自己吐露實情,雖然他所言句句屬實。
梅.芬摩女士的淚水決堤,再度上演了一齣噴淚大秀。巴力克和那位警探繼續詢問西奧關於愛波的交友狀況如何?是否有任何潛在的問題?她在學校的狀況如何?對這一連串的問題,西奧都給了最直截了當的答覆,沒有半個贅字。
一位身穿制服的女性警官下樓來,走進起居室,坐到再度崩潰、神情痛苦不已的芬摩太太身旁。巴力克警官對布恩一家人點頭示意,做了手勢讓他們跟進廚房。他們照著做了,那位警探也跟進來,巴力克兇惡地瞪著西奧,用壓低的聲音問:「那個女孩跟你提過她在加州監獄裡的親戚嗎?」
「並沒有,長官。」西奧說。
「你確定?」
「我當然很確定。」
「這是怎麼回事?」布恩太太插話。自己的兒子被無禮地質詢,她可不會袖手旁觀,布恩先生也準備要反擊了。
那名警探拿出一張八乘十吋的黑白大頭照,上面那傢伙看起來不是什麼好東西,十足的罪犯模樣。巴力克接著說:「這傢伙叫作傑克.利浦,壞胚子一個。他是梅.芬摩的遠親,跟愛波的關係就更遠了。他是在這裡長大的,多年前離開家鄉,成了一個職業罪犯,偷竊、販毒,樣樣都來。十年前,他因綁架案被捕,判了無期徒刑,不得假釋。兩個禮拜前,他越獄了。就在今天下午,我們得到線報,說他可能在這附近。」
西奧看著傑克.利浦那張邪惡的臉,突然覺得很不舒服。如果這個壞傢伙抓了愛波,那她的麻煩就大了!
巴力克繼續說:「昨天晚上七點半左右,利浦走進距離這裡四條街的韓國便利商店,買了香菸和啤酒,監視攝影機拍到了他的臉。他顯然不是世界上最聰明的罪犯,所以我們認為他肯定躲在這一區。」
「他為什麼要把愛波帶走?」西奧脫口而出,他的嘴巴因害怕而乾燥,他的雙腿隨時會癱軟。
「根據加州當局的說法,他們在牢房裡找到愛波的來信。愛波是這傢伙的筆友,或許是同情他永遠無法獲得自由,所以愛波開始和他通信。我們已經搜過樓上的房間,卻找不到那傢伙寫的信。」
「她從來沒跟你提過這件事?」警探問。
「從來沒有。」西奧說。他早就知道愛波奇怪的家庭裡,有許許多多的祕密,有很多事愛波絕口不提。
警探把照片收起來,西奧覺得這樣好多了,他再也不想看到那張臉,雖然他懷疑自己是否能忘掉。
巴力克警官說:「我們懷疑愛波認識那個把她帶走的人,不然該怎麼解釋完全沒有強行進入的痕跡?」
「你認為他會傷害愛波嗎?」西奧問。
「我們無從得知,西奧。那個人的大半輩子都在牢裡度過,我們很難預測他的行為。」
警探補充說:「值得安慰的是,那個人總是被逮。」
西奧說:「如果愛波真的跟那個人在一起,她會和我們連絡的,她一定會想辦法。」
「那樣的話,請務必告知我們。」
「沒問題。」
「抱歉,警官。」布恩太太說:「但我想這樣的案件,您第一個要調查的應該是孩子的父母。失蹤兒童幾乎總是被另一方帶走的,不是嗎?」
「的確如此。」巴力克說:「我們同時也在搜尋芬摩先生,儘管根據芬摩太太的說法,孩子的爸爸昨天才跟她說過話,說是要和樂團巡迴到西維吉尼亞州的某個地方。芬摩太太堅決認為,他不可能涉入這個案子。」
「愛波受不了她爸爸。」西奧一說出口,就馬上後悔了,應該要保持沉默才對。
他們又討論了幾分鐘,但顯然這段對話已經進入尾聲。警官們感謝布恩一家人特地過來一趟,並承諾會再跟他們聯繫。如果警方需要任何協助的話,布恩先生和太太說他們一整天都會在事務所;至於西奧,一整天都會在學校。
開車離去時,布恩太太說:「可憐的孩子,在自己的臥室裡被抓走。」
負責開車的布恩先生回頭瞥了一眼說:「西奧,你還好嗎?」
「大概吧。」他說。
「他當然不好嘍,伍茲。他的朋友被綁架了耶。」
「媽,我會自己說。」西奧說。
「親愛的,你當然會。我只希望他們能找到她,愈快愈好。」
東方的天空泛著一抹紅光。他們開車經過住宅區時,西奧盯著窗外,搜尋傑克.利浦那張兇狠的臉,但那裡沒有半個人。家家戶戶的燈一盞盞亮起,沉睡的小鎮即將甦醒。
「快六點了。」布恩先生宣布:「嘿,我們去葛楚小吃店好不好?去嘗嘗那個聞名世界的鬆餅?西奧,你說呢?」
「我贊成。」西奧回答,雖然他一點胃口也沒有。
「好極了,親愛的。」布恩太太說,雖然他們三個都知道,她除了咖啡之外,其他什麼都不需要。
寂靜的深夜裡,愛波1.芬摩被綁架了!事件發生在晚間九點十五分至隔天清晨三點半之間,也就是愛波和西奧通話後,到她媽媽走進愛波房裡發現女兒消失無蹤的這段時間。這宗綁架案顯然進行得很倉促,不論那個擄走愛波的綁匪是誰,他並不容許愛波好好收拾行李,因為她沒帶筆記型電腦,房間還算整齊,衣服卻丟得到處都是,這樣就很難判定當時愛波究竟有沒有時間打包。大概沒有吧,警方是這麼想的。她的牙刷在洗手台旁,背包也還在床邊,睡衣扔在地上,所以至少綁匪願意給愛波更衣的時間。愛波的媽媽又哭又叫,好不容易冷靜下來告訴警察,她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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