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榮獲紐伯瑞兒童文學銀牌獎
《傻狗溫迪客》融合幽默和感人的一部小說,帶有希望卻又令人感到淡淡憂傷。藉由溫迪客這隻狗,隱喻著小女孩不願接受自己被媽媽拋棄的事實。而溫迪客的「懼雷症」,也就像是女孩爸爸害怕提起離他們遠去的女孩媽媽一樣。
擅長描繪人與人之間難解心境的凱特,藉由各種動物去溫暖每個受傷的小心靈,用笑容為女孩化解人與人之間的隔閡,唯有開啟溝通的那扇門,希望的光才能灑進那幽暗脆弱的心!
一隻友善的狗 為孤單的人牽出一條緊密的線
歐寶三歲時媽媽便離家出走,牧師爸爸獨自照顧她。十歲那年,她和爸爸由南方搬到北方,在人生地不熟的地方,她備感孤單,也更加想念媽媽。一天,她去買番茄時,超市裡跑進一隻會笑的狗,她因不忍流浪狗被捕狗大隊帶走,便硬著頭皮把牠帶回家。
牧師同情牠又瘦又癩痢,答應歐寶收留牠,沒想到因此使他們單調、嚴肅的生活有了轉變。在狗狗溫迪客的帶領下,歐寶認識了愛看書的圖書管理員、會談吉他的寵物店員、眼睛不好的老太太、憂鬱的女孩、愛吸手指的小可愛和兩個光頭兄弟。
為了要聯繫這些朋友,歐寶決定開個派對。派對中下起雷雨,膽小的溫迪客走失了。歐寶和牧師爸爸在找狗的時候,有了一些爭執,但也拉近了彼此的距離。這次的溝通,終於使歐寶相信自己雖然想念媽媽,但仍不妨礙她和新朋友過開心的生活。
作者簡介:
凱特‧狄卡密歐(Kate DiCamillo)
凱特.狄卡密歐(kate DiCamillo)出生於美國賓夕法尼亞州,在佛羅里達州長大。大學時代主修英美文學,並從事成人短篇小說的創作,曾經獲得一九九八年邁克奈特基金會的作家獎助金。《傻狗溫迪客》是她的第一本兒童小說。 原先,凱特並沒有想到要為兒童寫作,直到她開始在第一家書店的童書部上班,看到許多非常好的兒童書籍,深受感動,才決心朝這個方向努力。 打從四歲起到大學畢業為止,凱特家都一直住在氣候暖和、有許多棕櫚樹和陽光的佛羅里達州。後來她遷居到北方的明尼蘇達州,那兒靠近加拿大邊界,天氣又冷又乾,冬季漫長而嚴寒。
由於居住的公寓禁止養狗,而陰沉的冬季又令她特別懷念南方的陽光,她便將這樣的心情投射在稿紙上,變成了《傻狗溫迪客》這個故事。凱特說她寫這本書是為了要歌頌美好的事物:狗、朋友和南方的老家。
由於白天在舊書店工作,因此凱特只能在早上花一點點時間寫作,一天最多只能寫兩頁,然而她強迫自己每天不間斷。一本書從開始寫到全部修改完成,大約要一年的工夫。 凱特筆下的人物都顯得十分真實。她說,她並沒有塑造這些人物,而是專心聆聽這些人對她說什麼,然後把他們說的東西轉述出來。她不喜歡刻意介入或扭轉故事的發展,也不特意挑選故事的題材或背景,一切都是自然而然流露出來的。
以《夏綠蒂的網》一書聞名於兒童文學界的E.B.懷特曾說:「所有我想要在書裡表達的,甚至,所有我這輩子所想要表達的,就是:我真的喜歡我們的世界。」凱特認為這句話也正是她寫作的心情。
各界推薦
得獎紀錄:
★2001年美國紐伯瑞兒童文學銀牌獎 ★2000年出版人周刊年度最佳童書
★好書大家讀推薦好書
★中國時報開卷版推薦好書
得獎紀錄:★2001年美國紐伯瑞兒童文學銀牌獎 ★2000年出版人周刊年度最佳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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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節試閱
第一章 會笑的狗
我的名字是印第亞.歐寶.布隆尼。話說去年暑假,我那個當牧師的爸爸,叫我去一家超市買一盒通心粉、一斤白米和兩顆番茄。回家的時候,我卻帶了一條狗。 事情是這樣的:我走進溫迪客超市的蔬菜區,去挑選我爸叫我買的番茄時,差點兒撞上超市的經理;他臉紅脖子粗的站在那兒,張牙舞爪的揮著手臂。 「誰讓狗跑進來的?」他大呼小叫的喊著。 「誰把這隻髒狗放進來的?」 起先我並沒有看到狗,只看到地上一個個番茄、洋蔥、青椒滾來滾去,然後看到所有溫迪客超市的員工,都像他們經理一樣,揮舞著手臂。 接著,我才看到角落裡有一隻狗跑來跑去。那是一隻又大又醜的狗,看來牠玩得正愉快呢!牠伸著舌頭,搖著尾巴,突然一個蹦跳,停在我的面前,對著我傻笑。這輩子我還沒見過一隻會笑的狗,可是牠真的在笑,齜牙咧嘴的對著我笑。牠拚命的甩尾巴示好,把放在展示桌上的柳丁全打到地板上,滾得到處都是。 超市經理吼著:「趕快把狗抓起來!」 那隻狗衝向經理,前腳攀著他,搖頭擺尾。你可以看得出來,牠真的想當面向經理道謝,謝謝他讓牠在蔬菜區玩得這樣盡興。可是一個不小心,牠把經理推倒在地上。那個經理一定覺得今天倒楣透頂了,居然就坐在地上,當著眾人的面哭了起來。那隻狗趕緊靠過去,體貼的舔著他的臉。 經理說:「有沒有誰可以幫忙打電話給流浪動物之家?」 「等一下!」我大聲說:「那是我的狗,不用打電話。」 所有溫迪客超市的員工都轉過頭來看著我,我知道這個紕漏捅大了,而且還是個笨漏子。可是話已經說出去了,我怎麼也不能讓他們把那隻狗送去流浪動物之家。 「過來,狗狗。」我說。 那隻狗停下舔經理臉的動作,豎起耳朵看著我,彷彿在努力回想是不是見過我。 「過來,狗狗。」我又說一遍。我猜想牠像全世界的人一樣,都希望有一個名字,可是我並不知道牠的名字。靈機一動,我用第一個浮現腦海的名字叫牠:「過來,溫迪客。」 那隻狗蹦蹦跳跳的來到我面前,好像那真的是牠的名字似的。 超市經理站起來,狠狠瞪了我一眼,以為我在開他玩笑。 「那真的是牠的名字。」我說:「真的!」 超市經理說:「難道你不知道不能帶狗進超市嗎?」 「我知道,」我告訴他:「牠不小心跑進來的。真對不起,我再也不會犯同樣的錯誤了。」 「走吧!溫迪客。」我對著狗說。 牠跟著我走過蔬菜區、穿過賣喜瑞爾玉米穀片的走道,又經過所有的收銀檯,走出大門。 等我們安安全全的站在超市外,我再仔細的打量這隻狗。牠好像沒有剛才那麼可愛嘛。牠雖然很大,可是很瘦,瘦得連肋骨都看得到。身上還長著癩痢皮。大致說來,牠看起來就像一塊淋了雨的咖啡色地毯。 「你很邋遢吔。」我跟牠講:「我猜你一定是隻沒人要的狗。」 牠又齜牙咧嘴的衝著我笑,笑到都要打噴嚏了。那個樣子好像在說:「我知道我很邋遢,可是我很好玩,不是嗎?」 你知道嗎?不愛上一隻有幽默感的狗是很難的。 「走吧!」我說:「看看牧師會怎麼說。」 我和溫迪客慢慢的一起走回家。 第二章 收留溫迪客
就在我撿到溫迪客的那個夏天,我和牧師爸爸剛剛搬到佛羅里達州的紐奧米市。他在這裡的展懷浸信會當牧師。我爸爸是個很棒的牧師,也是個好人。可是有時候我很難拿他當父親看待,因為大部分的時間,他不是在傳道,就是在想著怎麼傳道,要不就是正準備出去傳道。所以在我心目中,他只是一個牧師。在我還沒出生前,他在印度當傳教士,那就是為什麼我叫印第亞的原因。不過,他都叫我的小名:歐寶。那是他母親的名字,他很愛他的母親。 在和溫迪客回家的路上,我告訴牠我名字的由來,為什麼我們會搬到紐奧米市,還跟牠大談我的牧師爸爸。他是個好人,雖然在講道和禱告時有點囉嗦,尤其還會把去超市買雜貨的苦差事都推給別人,不過他仍不失是個好人。 「你知道嗎?」我跟溫迪客說:「你是一隻落難街頭的狗,所以他可能會接受你,搞不好還會讓我養你呢。」 溫迪客搖著尾巴,抬頭看著我。牠好像有一條腿怪怪的,走起路來有點瘸。我必須承認牠真的是又臭又髒又醜,可是我已經全心全意的愛上牠了。 我們走到親善拖車社區時,我告訴溫迪客要乖乖的保持安靜,因為這是一個只准成人居住的地方。我之所以能住進來,是因為爸爸是個牧師,而我是個既乖巧又文靜的女孩。所以村長艾爾先生叫我「特異分子」。我跟溫迪客說牠也必須表現得像個「特異分子」,特別是不可挑釁艾爾先生家的貓,和戴太太的聒噪狗——山姆。 我講述這些事情的時候,牠抬頭聆聽,我敢發誓,牠完全聽懂了。 「坐下。」我們到達家門口時,我對著牠說。牠馬上乖乖的坐下。「坐好,我很快就回來。」 牧師坐在客廳裡的小摺疊桌旁,身邊攤滿了文件。他邊看文件邊抓鼻子;這個動作表示他在努力思考中。 「爹地?」我說。 「嗯……」他回應。 「爹地,你是不是常告誡我說,我們要幫助比我們不幸的人或動物?」 「嗯……對呀!」他摸著鼻頭,看著文件回答。 「呃,我在超市發現了一個小可憐。」 「哦,是嗎?」他問。 「是的,爹地。」我專注的看著他。有時候他讓我覺得他像一隻從來不把頭伸出殼外看看外面世界的烏龜,成天只顧著把頭縮在殼內思考。「爹地,我在想我們可以讓這個小可憐和我們住一陣子嗎?」 牧師終於抬起頭來看著我說:「歐寶,妳到底在說什麼呀?」 「我撿到了一隻狗,我想養牠。」 「不行,」牧師說:「我們以前討論過的,妳不需要狗。」 「我知道,」我說:「我知道我不需要狗狗,可是這隻狗狗需要我。你看,」我走向門邊,叫:「溫迪客!」 溫迪客聽到了,馬上面露微笑,噴嚏連連,然後一跛一跛的爬上樓梯,進到客廳來。 牠把頭放在牧師的腿上,那裡正好有一大落文件。 牧師看著溫迪客,看著牠的瘦肋骨,再看著牠一塊一塊的癩痢皮。牧師不得不皺起鼻子,因為就像我說的,溫迪客臭臭的。 牠抬頭看著牧師,咧著嘴露出歪七扭八又泛黃的牙齒,搖尾示好,卻把小方桌上的文件給掃到地上,還打了一個大噴嚏,把更多的文件吹得滿地都是。 「你叫牠什麼?」牧師問我。 「溫迪客。」我低聲回答,我已經可以想像到溫迪客將會影響牧師,讓他把頭探出殼外。 「這樣吧,」牧師說:「牠應該是一隻流浪狗,」他放下手中的鉛筆去搔溫迪客的耳後,「而且是一隻滿可憐的流浪狗。」 「你想有個家嗎?」牧師用溫柔的語調問溫迪客。 溫迪客搖搖尾巴。 「好吧!」牧師說:「我想你已經找到了一個家。」 第三章 小麻煩
我馬上動手清洗溫迪客。首先,我用澆花的水管和嬰兒洗髮精給牠洗個澡。牠動也不動的站著,我看得出來牠不喜歡洗澡,因為從頭到尾,牠都沒有對我露齒微笑或是搖尾巴。洗好擦乾後,我用我的梳子替牠把毛梳理整齊,我很認真的梳理那些打結和長癩痢的地方。牠倒不介意我梳牠的毛。牠的背擺來擺去,彷彿很舒服的樣子。 我一邊為牠清洗,一邊和牠講話,牠都靜靜的聽著。我告訴牠我們是同病相憐。 「看,」我說:「你沒有家人,我也沒有。我是有個牧師爸爸,可是沒有媽媽。我是說我有媽媽,但是我不知道她在哪裡。我三歲的時候她就離開了,我對她一點印象也沒。我敢打賭你一定也不記得你媽了吧!所以我們可以說都是孤兒。」 當我說到這裡,溫迪客目不轉睛的看著我,好像終於有人了解牠的遭遇似的,大大的嘆了一口氣。我對牠點點頭,繼續往下說。 「我甚至沒有朋友,因為我才從瓦特里搬來這裡不久。瓦特里在佛羅里達州的北邊。你去過佛羅里達州的北邊嗎?」 溫迪客低頭看著地上,彷彿在試圖回憶牠是否去過。 「你知道嗎?」我說:「自從我們搬來這裡,我特別特別想我的媽媽,比我在瓦特里的時候還想。」 溫迪客豎起耳朵,又揚起眉毛。 「我想牧師也和我一樣想念著媽媽。他還是愛她的;因為在瓦特里時,我聽到教會裡的媽媽們談到這件事,她們說他還在期待她回來。他從來不跟我說這些,也不跟我談論媽媽。我很想多知道一些有關媽媽的事,可是我又不敢問牧師,我怕他會生氣。」 溫迪客認真的看著我,好像有什麼話要跟我說似的。 「什麼?」我說。 牠盯著我看。 「你覺得我應該叫牧師告訴我關於她的事嗎?」 溫迪客深深的看了我一眼,又打了一個噴嚏。 「讓我想一想。」我說。 梳理完之後,溫迪客看起來順眼多了。牠身上還是東禿一塊,西禿一塊的,可是有毛的地方顯得柔順、發亮又乾淨。雖然你還是可以看見牠的肋骨,但我打算好好的餵牠,我想,這方面應該是可以改善的。但對牠扭曲、發黃的牙齒我就束手無策了,因為每次我要用我的牙刷幫牠刷牙,牠就大打噴嚏,搞得我不得不放棄。大體來說,牠比原來體面多了,我帶牠進屋裡讓牧師看看。 「爹地。」我說。 「嗯,」他回答。他正在準備布道的內容,口中唸唸有詞。 「爹地,我想給你看看嶄新的溫迪客。」 牧師放下鉛筆,摸摸鼻子,好一會兒,終於抬起頭來。 「哇!」他看著溫迪客,綻出很大的笑容:「現在你看起來挺帥的嘛!」 溫迪客也對著牧師微笑。牠走過去,把頭放在牧師的腿上。 「牠聞起來也很香喲。」牧師說。他摸摸溫迪客的頭,注視著牠的眼睛。 「爹地,」我鼓起勇氣說:「我跟溫迪客談過了。」 「哦,是嗎?」牧師抓抓溫迪客的頭回答。 「我跟牠討論過,牠也同意我的意見。我要說的是,我現在已經十歲了,你應該告訴我十件有關媽媽的事。」 牧師停止抓溫迪客的頭,愣在那裡;我知道他又想把他的頭縮回他的殼裡。 「一年一件事。」我說:「拜託!」 溫迪客也抬頭看著牧師,用牠的鼻子輕輕推了他一下。 牧師嘆了一口氣。他對著溫迪客說:「我早該猜到你是個小麻煩。」然後他把目光轉向我。
「來,歐寶。」他說:「坐下來。讓我告訴妳十件有關妳媽媽的事。」
第一章 會笑的狗
我的名字是印第亞.歐寶.布隆尼。話說去年暑假,我那個當牧師的爸爸,叫我去一家超市買一盒通心粉、一斤白米和兩顆番茄。回家的時候,我卻帶了一條狗。 事情是這樣的:我走進溫迪客超市的蔬菜區,去挑選我爸叫我買的番茄時,差點兒撞上超市的經理;他臉紅脖子粗的站在那兒,張牙舞爪的揮著手臂。 「誰讓狗跑進來的?」他大呼小叫的喊著。 「誰把這隻髒狗放進來的?」 起先我並沒有看到狗,只看到地上一個個番茄、洋蔥、青椒滾來滾去,然後看到所有溫迪客超市的員工,都像他們經理一樣,揮舞著手臂。 接著,我才看到角落...
推薦序
賞析與導讀
平凡的狗與平凡的人
趙映雪(兒童文學作家)
狗,是人類最好的朋友。因此人與狗的故事,幾十年來在兒童書籍裡可說不曾缺席。從最早期紅遍世界的《靈犬萊西》(Lassie Come-Home,作者Eric Knight),到前幾年的紐伯瑞金牌獎得主《喜樂與我》(Shiloh,作者Phyllis Reynolds Naylor);從世界名著傑克倫敦的《野性的呼喚》(Call of the Wild),到花了廿年寫作,卻恨鐵不成鋼而焚燒稿子的Wilson Rawls的大作《Where the Red Fern Grows》。這種寫靈狗救主,或狗與孩子之間超乎人間友誼的書,一直受到愛狗讀者熱情的喜愛。也因為狗與人的故事出版不少了,除非新書相當出色,否則要寫出比萊西更受歡迎的狗主角,可說不再是件容易的事了。因此,現代少年小說作家寫狗時,紛紛改將重點放在以狗寫人。超級勇敢偉大的狗也許不多見,但平凡的狗與平凡的主人發展出來平凡的故事,更能獲得數不清養「不怎麼厲害的狗」的人家的共鳴。《傻狗溫迪客》(Because of Winn-Dixie)就是這樣一本平凡的書,這本書起因於一位來自美國南方的女孩,搬到了北方,在那裡一個人,她想念老家,偏偏租來的公寓又不准她養狗作伴。養狗不成,女孩就改以想像力來養狗,於是,就養出了這麼一本有狗的小說來。《傻狗溫迪客》寫女孩歐寶與一隻不勇敢的狗的故事,平淡中感情流露,雖然沒有什麼狗的英勇事蹟,但一樣以「情」為此書贏得2001年的紐伯瑞銀牌獎。 一個剛搬家的女孩,在新家附近的超級市場中,認領了闖了大禍的傻狗溫迪客。這隻狗不漂亮也不勇敢,靈性不高又害怕寂寞,唯一比別的狗「厲害」的,可能是牠很會咧嘴大笑。可是女孩卻因為有了會笑的牠,才跨出心中障礙,開始試圖去認識早已離家出走的媽媽,開始在新環境結交朋友。作者凱特.狄卡密歐(Kate DiCamillo)巧妙的藉由一隻平凡、沒人要的傻狗溫迪客,來烘托出一個一樣孤單、需要朋友的女孩來。 所以,這不是一本關於狗的書,而是一本關於一個孤獨單親女孩的書。因為有了溫迪客,歐寶有機會認識了要求以一間圖書館當生日禮物的圖書館員,也嚐到了她那位能同時將「甜蜜與悲傷」放入糖果裡的曾祖父調製出來的糖果。因為有了溫迪客,歐寶走入了寵物店,認識了害羞、自閉卻能以吉他音色讓所有動物都沉迷其中的店員。讀到歐寶走進寵物店,看到所有動物(包括蛇)都在籠子外聆聽音樂那一幕時,讀者一定會想起許多迪士尼的經典鏡頭,像幫灰姑娘縫製霓裳的鳥兒與老鼠,像幫白雪公主拖地打水的鴿子、松鼠等。 因為有了溫迪客,歐寶有了勇氣,要求爸爸告訴她十項關於媽媽的事情。媽媽在她三歲那年不告而別,七年來杳無音訊。一直努力當爸爸乖女兒的歐寶,為了怕觸傷爸爸,幾年來就將對媽媽的思念與期盼,不斷的埋進心裡去。可是藉由溫迪客,她發現爸爸口中的媽媽是那麼特別、聰明,爸爸對媽媽沒有一點埋怨,只有想念。因為有了溫迪客,歐寶才明白原來哀愁是有很多很多種的:像說自己做錯太多事,現在在樹上叮叮噹噹綁著酒罐提醒自己的「巫婆」鄰居;像整天悶悶不樂在想念溺水過世的弟弟的阿曼達。狄卡密歐成功的塑造了這本書中的每個角色,令人讀過之後印象深刻。在歐寶幽幽又暖暖的語調裡,讀者會讀出她的心思終於因為了解身邊這些朋友而不再黯淡,在一個個朋友的際遇中,她學會了更坦然的去面對自己的哀傷,進而接受了媽媽不可能再回頭的事實。
狗迷們可能會有點失望,因為雖然這本書叫做《傻狗溫迪客》,但溫迪客不是真正的主角,在這故事裡看不到牠英勇的行徑。然而,藉由牠,我們看到了女孩的心情。女孩在超級市場不忍見牠被送往流浪狗之家,就像她不願接受自己被媽媽拋棄的事實;溫迪客的「懼雷症」,就像女孩爸爸害怕提起離他們遠去的女孩媽媽一樣。這樣一隻不勇敢的狗,卻能讓女孩勇敢,讓女孩的爸爸勇敢,讓他們真正有勇氣面對現實,開闊心胸的交朋友。傻狗溫迪客絕對不是靈犬萊西,但作者卻賜給牠另一種力量,讓牠以笑容為女孩化解人與人之間的籬牆,讓女孩能以溫暖的情懷走進這溫暖的小城裡。
賞析與導讀
平凡的狗與平凡的人
趙映雪(兒童文學作家)
狗,是人類最好的朋友。因此人與狗的故事,幾十年來在兒童書籍裡可說不曾缺席。從最早期紅遍世界的《靈犬萊西》(Lassie Come-Home,作者Eric Knight),到前幾年的紐伯瑞金牌獎得主《喜樂與我》(Shiloh,作者Phyllis Reynolds Naylor);從世界名著傑克倫敦的《野性的呼喚》(Call of the Wild),到花了廿年寫作,卻恨鐵不成鋼而焚燒稿子的Wilson Rawls的大作《Where the Red Fern Grows》。這種寫靈狗救主,或狗與孩子之間超乎人間友...
目錄
作者介紹
賞析與導讀
第一章 會笑的狗
第二章 收留溫迪客
第三章 小麻煩
第四章 媽媽的十件事
第五章 溫迪客上教堂
第六章 第一個朋友
第七章 芬妮小姐的故事
第八章 佳畜德寵物店
第九章 葛樂莉的花園
第十章 種 樹
第十一章 雷雨恐懼症
第十二章 寵物音樂會
第十三章 佟家兄弟
第十四章 過錯樹
第十五章 為朋友借書
第十六章 戰爭的故事
第十七章 力德莫思落丹
第十八章 甜與悲
第十九章 歐第思的往事
第二十章 籌劃派對
第二十一章 客人來了
第二十二章 掃興的雷陣雨
第二十三章 溫迪客不見了
第二十四章 真情告白
第二十五章 驚 喜
第二十六章 歡樂的歌聲
作者介紹
賞析與導讀
第一章 會笑的狗
第二章 收留溫迪客
第三章 小麻煩
第四章 媽媽的十件事
第五章 溫迪客上教堂
第六章 第一個朋友
第七章 芬妮小姐的故事
第八章 佳畜德寵物店
第九章 葛樂莉的花園
第十章 種 樹
第十一章 雷雨恐懼症
第十二章 寵物音樂會
第十三章 佟家兄弟
第十四章 過錯樹
第十五章 為朋友借書
第十六章 戰爭的故事
第十七章 力德莫思落丹
第十八章 甜與悲
第十九章 歐第思的往事
第二十章 籌劃派對
第二十一章 客人來了
第二十二章 掃興的雷陣雨
第二十三章 溫迪客不見了
第二十四章 真情告白
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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