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是人權的保障,也是人權的侵害。」
人權經常受到行政及政策之左右,這些規定保障特定的生存形式,同時卻也排除其他的生存形式。為看見制度因缺乏人權意識而造成的傷害,本書收錄在地人權的論述結晶,記錄台灣人權實踐的軌跡與圖像。
【勞動】
罹患職業病的勞工索賠無門,成為用過即丟的報廢品;外籍移工的生活受到監管,有如當代奴工。在經濟掛帥的社會中,該如何挽救勞動尊嚴?
【貧窮】
國民生產毛額增加,為什麼貧富差距卻持續擴大?適者生存的價值觀讓我們忽視制度設計的不公,沒有看見貧窮已造成「機會的喪失」。
【婚姻移民】
一九八○年代至今,已有四十多萬人以婚姻途徑進入台灣,但這群新移民卻受到制度的差別待遇與歧視造成的傷害。台灣已走向移民社會,多元文化的價值亟待確立。
【原住民族】
長期缺乏人權意識的政策,使得原住民族成為被錯待的主體,造成原住民族在語言、文化、土地、工作、自治等基本生存條件的侵害。
人權是不斷掙扎才能展現的主張,為了不讓人權實踐的果實因遺忘而平白消失,每一段抵抗的過程都值得我們深入瞭解。
作者簡介:
陳瑤華(主編)
德國波昂大學哲學博士,現為東吳大學哲學系教授。曾任台灣女性學學會理事長。主要研究領域為康德哲學、人權哲學、女性主義哲學及轉型正義理論。著有《人權不是舶來品:跨文化哲學的人權探究》。
陳俊宏(主編)
英國倫敦政經學院政治學博士,現為東吳大學政治學系副教授、東吳大學人權學程主任。主要研究領域為人權理論、民主理論、當代政治理論。
張晉芬(導讀)
美國俄亥俄州立大學社會學博士,現為中央研究院社會學研究所研究員。曾任台灣社會學會常務理事、《台灣社會學》主編。主要研究領域為勞動社會學及社會階層化。著有《台灣公營事業民營化》一書。
黃嵩立(導讀)
美國哈佛大學環境衛生研究所呼吸生物學博士,現任台灣國際醫學聯盟秘書長、陽明大學公共衛生學科暨研究所教授。主要研究領域為國際衛生、菸害防制、空氣污染、肺部疾病。
范芯華(導讀)
美國馬里蘭大學哲學博士,現為東吳大學哲學系助理教授。主要研究領域為政治哲學、道德哲學。
陳妙芬(導讀)
德國哥廷根大學法學博士,現為台灣大學法律學院副教授。主要研究領域為法哲學、法理學、歐陸法制史、法律拉丁文、法律文化研究、婦女與性別研究。二○○八年起擔任臺大婦女研究室召集人,同時參與創立「臺灣高中哲學教育推廣協會」。
章節試閱
分冊序:台灣人權實踐的軌跡與圖像: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篇/陳瑤華
根據聯合國〈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工作及勞動、家庭、最起碼的生活水準、健康、教育、參與文化生活等是基本人權。這些權利的侵害會造成人們無法過有意義的生活,甚至無法繼續生存。聯合國的人權體系會作出這樣的人權規範,與人類在經濟、社會及文化制度方面遭遇到的不正義有關。這些不正義的制度有些來自於國家或執政者的好惡,如納粹對尤太人的仇視和屠殺,有些則是國家的不作為,如沒有依法消除歧視或處罰歧視。前者涉及政府直接違反人權,後者則是間接的侵害人權。
在歐美文化傳統中,「人權」通常以公民與政治的權利為主導性的概念,經濟、社會與文化的權利比較不受重視。加上處於冷戰時期,美、蘇兩大陣營的對抗,人權治理的世界體制受到這個文化傳統及國際政治局勢的影響,經濟、社會與文化的權利作為「人權」,比較晚才獲得世界各國的確認。
雖然以上這樣的說法對於共產或社會主義國家,尤其宣稱捍衛無產階級和工農利益的國家,可能不一定適用。不過,一方面由於聯合國監測各國落實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的人權體系,要到一九八五年才趨於完備,所以在此之前,共產或社會主義國家是否真正確認這些權利為人權,還需要更多具體的證據來證明。因為有越來越多的經驗證據顯示,人權涉及人最起碼生存及生活的自由和平等,缺少平等的言論、集會結社的自由,以及公平參與政治決定的可能性,等於空有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的說辭,反而讓統治者或少數有金權、勢力者擁有壟斷言論及政治決定而可以宰制大多數的人。
從現有人權理論的文獻討論可以發現,由於古典人權概念涉及約束政府的權限,讓人民的公民及政治的自由得以確保及落實。而落實人民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之保障,不但涉及各國發展程度及資源條件的差異性,而且賦予政府過多重新分配、干預自由市場經濟之權限,似乎不符合既有人權的基礎概念。雖然古典政治、經濟理論有這樣的顧慮,實際上的經驗證據卻顯示:這兩種類型的權利之落實同樣都涉及約束及賦予政府權力,都需要受到嚴格檢視及監督。因此,如何透過落實資訊蒐集與監測,使政府真正承擔尊重、保護及實現保障人權的職責,使之更俱備可咎責性(accountability),才是最困難之處。
以一九四九到一九八七年台灣的戒嚴時期為例,勞動者無法擁有集會、結社的權利,勞動三權,也就是能增進勞動權益的團結、爭議及協商的自由,根本就沒辦法真正落實。另一方面,RCA的毒物污染及職業病的案例也顯示:跨國企業可以利用戒嚴時期職災資訊及權利意識不足,使在地勞動者的身心受到嚴重的傷害,卻仍無法獲得應有的賠償。儘管勞動的人權被歸類為一種經濟的權利,其真正的落實不可能缺少公民及政治權利的相互支持。
根據〈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的規定,人權是維持人民最起碼的生活水準,包括「足夠的食物、衣著及住房,並不斷改進生活條件」,廣設人民負擔得起的國民住宅,以及維持便宜、價格穩定、可及的生活必需品就是政府的義務和責任。如果有人因為勞動的薪資過低,無法負擔最起碼的生活所需,政府應作相應的補貼,以承擔「維持人民最起碼的生活水準」這項人權的責任。相反地,當政府因應都市發展計劃而強拆民宅,使住民無家可歸,無論這些住民是否擁有原來居住地的產權,如果沒有嚴格的聽證程序及住民負擔得起的居住安置,都涉及政府直接違反人權。另一方面,如果政府機關任由財團炒地皮及強制收購房子及土地,造成人民生命及財產的損失,則是間接違反人權。無論是直接還是間接違反人權,都應有咎責的管道和方式,由政府相關人員接受懲罰及負擔賠償的責任。一般容易將維持人民最基本的生活所需想像成為國家的「恩惠」、「個殊照顧」或「社會福利」,這其實是與它作為國際人權規範的概念相違背。
在台灣,人權最不受保障的成員莫過於原住民、外籍家庭照護工、新移民,如果加上她們大部份是女性、勞動者的身分,就不難看出她們易成為多重交織歧視(intersectional discrimination)及貧窮受害者的結構性因素。因此,個別及單方面權利保障的提升並無法完全解決她們權利不受保障的現實處境,而需要有更全面的取徑(holistic approachs)。換句話說,對於這些群體而言,歧視及人權保障不足的處境涉及種族、性別及階級的多重因素,包括建立在種族、性別及階級的刻板印象及錯誤評價,不但造成制度性的歧視,如迫使原住民族漢化、外籍家庭照護工不受勞基法保障、新移民身分的認定及家庭、工作權利的缺乏保障等,而且使她們更容易受到私部門的剝削和侵害。政府法令及政策直接違反人權的問題,和間接的放任和不作為,都是造成這些群體處境更加惡化的原因。
基於以上分析,要解決這些群體在人權方面不受侵害的問題,應該具體分析她們各項基本權利在制度方面的排除和限制,尤其是她們文化、社會及經濟權利的弱勢,有可能和公民及政治權利的弱勢密不可分。如果單單專注於解決她們經濟上的貧窮問題,以為經濟及生活水準方面的改善,就可以提升她們的社會地位,其實是不夠細緻的做法,甚至會造成更多政策性的偏差和間接的歧視。目前制度及政策方面最為人所詬病的部分莫過於「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問題,反映政府各部會在解決這些問題時缺乏橫向溝通,無法辨識出這些議題所涉及的種族、性別及階級蘊含的交織及多重歧視問題,以致於期待按照兩公約施行法及CEDAW施行法的規定,來修改國內法以及訂定行動方針,以解決這些群體的人權保障問題,一直有見樹不見林的困境。
本書四位導讀的作者:張晉芬、黃嵩立、范芯華及陳妙芬持續關注台灣勞動人權及貧窮的議題,期待外籍移工、新移民及原住民在人權方面的困境可以受到政府、社會更多的關懷,提升人權的意識與解決問題的細緻程度。雖然各自的領域不同,有社會學、公衛學、哲學及法律學研究領域的差異,但也因為在各自專精的領域不同,反而讓弱勢族群的困境及各領域邊緣所涉及的制度問題,可以更廣泛地獲得彰顯。《人權讀本》籌備過程中,因專業領域的不同及取徑的差異,的確使導讀的作者群在選擇文獻時,除了在確立來源以本土的文獻為主外,仍有很多形式、內容及主題方向的認知差距。最後大家同意以下列八個概念來選取文獻:「傷害」、「恐懼」、「人道」(涵蓋「不人道」)、「善的生活」(尤其無法達到最起碼的程度)、「壓制」、「沈默以對」、「不正義」和「奴役」。在這八個概念底下,之所以「人權」通常會被提出來討論,是因為個人在特定處境及作為特定群體的成員,就算形式上有受到特定制度及法律的保障,她們的處境依然與以上八個概念密不可分。會訴諸人權來說明這樣的處境,很可能與制度設計不良、有對特定群體的區隔、排除及限制或沒有真正落實有關。原則的建立,讓後來的工作比較順暢。
另一個選擇的困難是文獻的學術研究嚴謹程度,如何能夠與社會運動倡議的實用程度相互平衡。尤其是如何兼顧這兩者。本書不希望因為定位為高等學院的教科書,而失去提升社會人權意識的廣大目標。所以在選取文獻時,有一部分是報導文學,如勞動人權部分選自苦勞網柳琬玲〈哭泣的RCA母親們—記那一代電子業女工的飲泣〉,原住民族基本權利的部分選自《山海文化》古韃鳴〈划向自治的孤舟—蘭嶼(Pongso-No-Tau)聚落重建的困境與展望〉以及陳板〈凱達格蘭.霄裡•核四〉;有一部分則為台灣勞動的重要歷史文件,如張曉春等〈勞動人權宣言〉;此外,夏傳位〈卡債族的成因、實況與出路〉一文擷選自《塑膠鴉片:雙卡風暴刷出台灣負債危機》一書;其他大部分是探討不同議題的研究論文。
在勞動、貧窮、新移民及原住民族人權各篇中,除了四位作者精闢的導讀外,還有討論問題、延伸閱讀及行動的建議。目的在鼓勵讀者多方面思考這些議題的複雜內容、搜集更多的資訊、繼續相關的研究,並且能藉由行動的參與,提高人權的意識和敏感度。除了可以作為教科書或讀書會的媒材,也希望透過本書所建立的部落格,讓讀者上傳及下載相關的資訊,使得本書的內容可以用這樣的方式延伸、發酵而更為深入。人權的議題不可能單純透過抽象的理論來解決,而是需要在實際的問題中藉由規範性的人權標準發現可行的改變之道。
最後,本書非常期待未來有更多不同領域的研究者,無論來自學院,還是研究機構、智庫、非政府組織、草根團體,都能從事人權的跨領域研究。台灣自一九七一年後不再直接參與聯合國的運作,政府部門對於之後國際人權治理的進展十分陌生。相較之下,民間組織雖有較多的機會參與聯合國人權的外圍組織,但在政府缺少國際人權體制的壓力、不受國際人權組織監督的狀況下,如果人民及公民社會的人權意識沒有提升,台灣在落實人權保障方面會遠遠落後。
走過戒嚴、解嚴並逐步民主化的台灣,需要更多以增進人權保障、維護個人尊嚴為目標的知識生產,作為制度的法律及政策修正的參照。尤其是在這過程中因專注於司法、政治改革而比較容易被忽略的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這些權利會隨著台灣民主化的腳步而更為顯著,成為鞏固民主的重要支柱。
分冊序:台灣人權實踐的軌跡與圖像: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篇/陳瑤華
根據聯合國〈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工作及勞動、家庭、最起碼的生活水準、健康、教育、參與文化生活等是基本人權。這些權利的侵害會造成人們無法過有意義的生活,甚至無法繼續生存。聯合國的人權體系會作出這樣的人權規範,與人類在經濟、社會及文化制度方面遭遇到的不正義有關。這些不正義的制度有些來自於國家或執政者的好惡,如納粹對尤太人的仇視和屠殺,有些則是國家的不作為,如沒有依法消除歧視或處罰歧視。前者涉及政府直接違反人權,後者則是間...
作者序
總序:跨學科的人權研究/陳瑤華、陳俊宏
人權教育的推動在台灣雖然已經行之多年,但相關的教材、書籍依然很難找到。現有的資料大部分是譯介國外的著作,攸關本土議題的人權論述卻是屈指可數。究其原因,主要和「人權」概念的不夠普及有關,尤其經歷超過四十年的威權統治,權利意識薄弱,即使文獻論述涉及作為人的基本權利,仍然習慣以督促個人或團體自求多福,而非訴求國家盡到人權保障之責。另一方面,即使著作涉及人權議題,但通常不會將其論述關連到「人權」,而是將權利的議題僅僅放在憲法保障之基本公民權的層次,而非作為人必須享有的權利。公民權的享有指的是:擁有權利的個人受到侵犯時可以援引這個國家的法律來保障他們的權利。因此,公民權侷限於本國公民,但人權不受限於此。人權的存在並不依賴於任何特定政府的承認,或是基於國家的法律規定而來。不過,隨著國際人權體制的發展,國際人權的標準對於主權國家的限制,以及主權國家的法律體系無論在司法解釋還是裁決上,越來越多援引國際人權規範,也使得國家法律與國際人權法之間,公民權與人權之間越來越難以做明顯的區別。
另一個原因是人權論述受到不同學科領域區隔的限制,使相關的理論與經驗的研究產生隔閡,無法完整顯示部分與整體所構成的人權議題。以地球暖化議題為例,即使相關研究涉及氣候變遷及自然災害的應變,政府的政策及措施會影響個人經濟及社會的權利,如工作權與居住權,但在科際研究未作必要的整合並進行人權的考量之下,很難看出議題的全貌。尤其是學科研究的方法和表述模式的差異,專業門檻及術語的不同,而且各自表述,缺乏共同的人權語彙,導致具有人權高度的思想與實證研究,難以相互印證與溝通,成果自然難以累積及精進。如此一來,社會大眾很難從相關研究中獲得人權的知識與意識,監督政府盡到人權保障之責。
以上這些原因的惡性循環,讓台灣的人權教育無法展現出其應有的風貌。很多重要的研究成果也因為專業領域門檻及能見度的差異,無法將人權研究成果的進步,貢獻到社會大眾的人權教育上。
基於以上這樣的考量,本書兩冊結合哲學、法律及法理學、政治學、社會學及公衛等人文及社會科學關注人權的學者,一起編撰以台灣本地議題為關注點的跨領域人權讀本,第一冊以公民及政治權利為探討的焦點,第二冊則以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為主。第一冊包括三個單元,司法、死刑及轉型正義,第二冊則包括勞動、新移民、貧窮及原住民族四個單元,由陳俊宏教授及陳瑤華教授分別擔任此兩冊的主編。負責第一冊單元導讀的學者包括:政大法律系的王曉丹教授、華梵大學哲學系的龔維正教授及東吳大學哲學系陳瑤華教授。第二冊則由中研院社會所的張晉芬教授、陽明公衛所的黃嵩立教授、東吳哲學系的范芯華教授、台大法律系的陳妙芬教授負責導讀。
經過以上八位學者超過一年時間的文獻篩選討論會,淘汰部分文字艱深、內容過度專技的文獻。並且去蕪存菁,選出最後的文獻,每一單元的導讀人都花費非常多的時間編輯選出的文獻。因為人權議題涉及人權侵害所導致的不正義,所以和以下八個概念相關:「傷害」、「恐懼」、「人道」(涵蓋「不人道」)、「善的生活」(尤其無法達到最起碼的程度)、「壓制」、「沈默以對」、「不正義」和「奴役」。每一單元除了至少編入一篇正式的論文外,也蒐集一般性的雜誌及網路報導,使抽象的人權概念可以結合實際的生活經驗。而文字敘述方面,也盡量以簡明易懂的文獻作為選輯的目標。
每一單元後皆有問題討論及人權實踐方面的行動建議,讀者除了可以針對相關問題提出自己的意見,和其他讀者相互議論及爭辯外,也可以成為兼職的人權捍衛者,參與後續部落格相關訊息的建構與流通,並且有機會將自己完成的成果上傳,分享給作者、導讀者、出版社編輯及其他的讀者。使閱讀本書的經驗不會停留在個人單方面的自我對話,而是能累積相關的經驗到公共的空間,加深台灣在民主及人權的思考及對話。
更重要的是,期待這兩冊的讀本能有拋磚引玉的作用,藉由蒐集國內相關的人權論述,讓過去台灣違反人權的事件不會平白消失,而正面的人權實踐也能夠有所累積,成為台灣發展其獨特歷史文化傳承的一部分。
人權的保障不但包括國家必須保證每一個人平等享有公民及政治的基本自由,也包括平等享有包括經濟、社會及文化方面的基本保障;而其落實,通常有賴每一個人承擔監督政府落實的責任。每一個人在享有自由和權利的程度方面,通常會受到國家行政、立法及司法政策及法律之左右,因為這些規定一方面認可特定的生活及生存的形式;另一方面也排除或不認可其他的生活及生存的形式。如何讓這些因生活及生存的形式不被認可或被排除的群體和個人,同樣享有最基本的公民、政治權利,以及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之保障,是國家必須承擔的義務;也是每一個人的職責,消極而言不去妨礙其他人享有這些基本的人權保障,積極方面則需監督政府,在政策及法律方面不會造成基本人權的侵犯和平等享有。
從以上的角度來看,人權研究蓬勃及細緻的發展,對於政府落實人權保障,發揮積極的監督作用。而這不僅僅只是針對國家對人權的侵害,還包括各種結構性及制度性的因素,使特定群體和個人的權利無法獲得應有的保障。因此,當在地的學術研究無法針對人權受到侵害及制度性議題提出建設性的批判及反思,除了反應這個區域人權觀念的薄弱外,也同時顯示出國家對於人權保障的制度性缺失,還沒有受到完整的檢視。
台灣經過三十八年的戒嚴,以及長久以來被國際邊緣化的特殊處境,和其他後工業國家相比,人權觀念的建立和流傳相對薄弱。在地的相關研究和發展,短期內很難有較大的進步。學術研究是否能夠擁有監督政府落實人權保障的功能,由於成果相當有限,目前還很難作確切的評估。
值得慶幸的部分在於:不同的學科領域都有顯示特定族群和群體弱勢處境的相關研究,這些研究雖然沒有關連於人權概念,也沒有將自身的研究歸類為人權的研究,但實際上卻暴露國家特定的政策及法令,區隔出特定的群體和個人,影響她們的生存和法律地位。由於這些在地的研究資料分散在不同的學科領域,應用的文獻資料也限制在特定的專業,一般人比較不容易閱讀和理解。這本選輯的目的即在打破學科領域的「疆域」概念,期待能集結在地人權論述的成果,清楚地再現台灣的人權問題。雖然國外的理論及人權論述有助於我們理解台灣的人權問題,但這些理論和經驗都奠基於特定的物理環境和社會文化脈絡,往往無法具體地呈現台灣獨特的人文及地理情境。在理解現象及提供解決方案方面,還需要有更接近現實處境的材料。
總序:跨學科的人權研究/陳瑤華、陳俊宏
人權教育的推動在台灣雖然已經行之多年,但相關的教材、書籍依然很難找到。現有的資料大部分是譯介國外的著作,攸關本土議題的人權論述卻是屈指可數。究其原因,主要和「人權」概念的不夠普及有關,尤其經歷超過四十年的威權統治,權利意識薄弱,即使文獻論述涉及作為人的基本權利,仍然習慣以督促個人或團體自求多福,而非訴求國家盡到人權保障之責。另一方面,即使著作涉及人權議題,但通常不會將其論述關連到「人權」,而是將權利的議題僅僅放在憲法保障之基本公民權的層次,而非作為人...
目錄
總序:跨學科的人權研究/陳瑤華、陳俊宏
分冊序:台灣人權實踐的軌跡與圖像: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篇/陳瑤華
勞動人權
導讀/張晉芬
〈勞動人權宣言〉張曉春 等
〈哭泣的RCA母親們-記那一代電子業女工的飲泣〉柳琬玲
〈合法的奴工,法外的自由:外籍勞工的控制與出走〉藍佩嘉
貧窮人權
導讀-黃嵩立
〈貧窮家庭研究-經濟、社會與心理面向之敘述分析〉邱瑜瑾、姜義雯
〈卡債族的成因、實況與出路〉夏傳位
〈就業新風險與社會安全制度之挑戰-臺灣經驗初探〉曹毓珊
婚姻移民與人權
導讀/范芯華
〈全球化趨勢中婚姻移民之人權保障:全球化、台灣新國族主義、人權論述的關係〉廖元豪
〈全球化下臺灣的移民/移工問題〉夏曉鵑
原住民族基本權利
導讀/陳妙芬
〈划向自治的孤舟〉古韃鳴
〈凱達格蘭.宵裡.核四〉陳板
〈聯合國原住民族權利宣言與台灣原住民族權利保障〉雅柏甦詠.博伊哲努
〈從聯合國原住民族權利宣言展望我國原住民族工作權之保障〉楊錦青
總序:跨學科的人權研究/陳瑤華、陳俊宏
分冊序:台灣人權實踐的軌跡與圖像: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篇/陳瑤華
勞動人權
導讀/張晉芬
〈勞動人權宣言〉張曉春 等
〈哭泣的RCA母親們-記那一代電子業女工的飲泣〉柳琬玲
〈合法的奴工,法外的自由:外籍勞工的控制與出走〉藍佩嘉
貧窮人權
導讀-黃嵩立
〈貧窮家庭研究-經濟、社會與心理面向之敘述分析〉邱瑜瑾、姜義雯
〈卡債族的成因、實況與出路〉夏傳位
〈就業新風險與社會安全制度之挑戰-臺灣經驗初探〉曹毓珊
婚姻移民與人權
導讀/范芯華
〈全球化趨勢中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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