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謀殺,回憶,我的過失。
「好吧,」我對他說。「告訴我真實的故事。」
★《紐約日報》《波士頓環球報》《華盛頓郵報》《出版人週刊》《科克斯書評》)《書單》等國際媒體,一致驚艷盛讚,並入圍愛倫坡獎「最佳犯罪實錄」!
★改編電影由喬納•希爾Jonah Hill (【華爾街之狼】【魔球】)、詹姆斯•法蘭科James Franco(【172小時】)與費莉絲蒂瓊斯(【愛的萬物論】)主演,布萊德彼特Brad Pitt擔任製片之一。
一場充滿心理詭辯的犯罪實錄,
在道德混亂的對話意識中,勘驗謊言、愛與死亡的真相。
二○○二年二月,《紐約時代雜誌》(New York Times Magazine)特約作家麥可芬克爾(Michael Finkel)獲知一則驚人消息─名為克里斯汀隆戈(Christian Longo)的年輕男子因殺害全家而遭致通緝,警方在墨西哥將他拘捕到案。然而他當時的化名正是─《紐約時代雜誌》作家麥可芬克爾。
翌日,《紐時》A-3版面刊登了更令人不安的新聞─來自編輯部的一則啟事,其內容解釋特約作家麥可芬克爾因為一篇研究報導造假而遭受革職。儘管如此,隆戈唯一願意接受訪問的對象即是麥可芬克爾,因此芬克爾動身前往奧勒岡林肯郡監獄,意圖挖掘真相。一段詭異又懸悚的關係就此展開─由專題報導轉變為心理鬥智,真相的本質既神秘、狡詐,兼及甚多咎由自取,謀殺、情愛與欺騙被交織為一場引人入勝之敘事。
作者簡介:
麥可.芬克爾Michael Finkel
曾經走遍六大洲採訪報導,專題涵蓋非法獵殺野生大象、阿富汗衝突與以色列議題,以及全球器官黑市交易等等。文章發表於《大西洋月刊》(Atlantic Monthly)、《國家地理歷險雜誌》(National Geographic Adventure)、《滾石雜誌》(Rolling Stone)、《君子雜誌》(Esquire)、《運動畫刊》(Sports Illustrated)以及《紐約時代雜誌》(New York Times Magazine)。他為《紐約時代雜誌》撰寫的海地流浪難民故事,榮獲利文斯頓國際新聞報導獎(Livingston Award for International Reporting)。現定居於美國蒙大拿州西部。
譯者簡介:
李昕彥
荷蘭鹿特丹大學文化經濟碩士。曾經走闖竹科,亦在倫敦當過西點師傅。生性理性又感性,喜嘗鮮也愛自由。漫步字裡行間,是生活,也是情調。現旅居德國,從事中英德口筆譯。譯作:《船上的男孩》、《對話伍迪艾倫》、《寂地》、《14號門》、《戀夏進行式》、《172 小時》、《史朵莉的心靈旅程》、《定稿:開膛手傑克的獨白》、《繼承人生》、《風靡全球!原始飲食法》等書
各界推薦
媒體推薦:
「精彩又讓人不安的佳作。」─《紐約日報》(Newsday)
「一則難以抗拒又超越道德的故事。」─《波士頓環球報》(Boston Globe)
「內容包含犯罪與知識上的影響力……絕對可以成為一部經典。」─《華盛頓郵報》推薦書籍(Washington Post Book World)
「精明狡猾又如引人入勝的情節……每一頁都展現出誠摯與精彩詮釋的寫作。」─《出版人週刊》(Publishers Weekly)
「絕對值得一讀的作品。」─《科克斯書評》(Kirkus Review)
「絕對精彩,不論是芬克爾自身痛苦的自我檢視或是殺人嫌疑犯的迴避與藉口。」─《書單》(Booklist)
「精彩可期。」─《紐約觀察報》(New York Observer)
「架構嚴謹,詳實報導又令人著迷的故事。」─《君子雜誌》(Esquire)
「每一頁都震懾人心……不僅是精彩而已。」─《西雅圖情報家郵報》(Seattle Post Intelligencer)
「一本毛骨悚然又驚心動魄的回憶錄……筆法懸疑又專業。」─《戶外探索雜誌》(Outside)
媒體推薦:「精彩又讓人不安的佳作。」─《紐約日報》(Newsday)
「一則難以抗拒又超越道德的故事。」─《波士頓環球報》(Boston Globe)
「內容包含犯罪與知識上的影響力……絕對可以成為一部經典。」─《華盛頓郵報》推薦書籍(Washington Post Book World)
「精明狡猾又如引人入勝的情節……每一頁都展現出誠摯與精彩詮釋的寫作。」─《出版人週刊》(Publishers Weekly)
「絕對值得一讀的作品。」─《科克斯書評》(Kirkus Review)
「絕對精彩,不論是芬克爾自身痛苦的自我檢視或是殺人嫌疑犯的迴避與藉口。」─《書單》(B...
章節試閱
第一章
這是一則真實故事。有些時候──幾乎所有時候──我都希望這故事中的部分情節是虛構的,然而事實卻不然。我覺得自己有必要打從一開始就強調這篇故事的真實性,這主要是基於兩個原因;第一是因為這個事件中出現了一些看似不太可能的巧合,而我想要盡可能去強調故事中的所有事情都是經過詳實的報導──每一句引述、每一則描述,所有的細節都是透過我個人觀察、訪談、警方調查報告或呈堂證物所蒐集而來。內容不具任何化名,任何有助鑑別的細節都未經修改,任何在我心中有一絲存疑的事物都已排除在外。
第二個原因是我必須痛苦承認的一件事。這個讓我之所以要在此公然宣告故事真實性的理由在於不久前發生了一件事情,就是我被世界上最知名的新聞媒體《紐約時代雜誌》解雇作家頭銜──理由是我發表了一篇混淆真相的虛構故事,而我一開始卻宣稱那是篇真實報導。
解雇事件發生在二○○二年二月,就在整件事被揭發後不久。而接下來那一週,二月二十一號,《紐約時代雜誌》公告這項決定,一篇六段文字的文章,A-3版,標題為〈編輯室訊息〉。這篇文章的最後一句話宣布我自此不再任職於《紐約時代雜誌》──這麼一句話,讓我驚恐萬分,擔心這也會同時劃下我個人寫作生涯的句點。
想當然耳,就在〈編輯室訊息〉出現後的幾星期中,我開始成為業界輪流撻伐的對象;《華盛頓郵報》(Washington Post)、《芝加哥論壇報》(Chicago Tribune)、《紐約》(New York)生活雜誌,加上一篇《美聯社》報導刊登在好幾家網路媒體上,還有幾家來自歐洲、墨西哥與南美洲的報章媒體以及一段來自「全國公共廣播電臺」(National Public Radio)的四分鐘報導。其中一位作家形容我的所作所為「下流」、「傲慢」、「無禮」與「有害社會」,最後結論中指出像我這樣的人應該被打入「新聞界的十八層地獄」。
早在〈編輯室訊息〉刊登前幾天我就已經被告知所有刊登內容,而我也料到這則新聞將會在業界掀起相當的反應。當任何同業犯錯時,新聞行業絕對要表現出更加嚴以律己的態度才能彰顯這個行業的重要性,於是我策劃出一項自保計畫。一旦這則新聞公諸於世,我就會隱身進入一種半蟄伏的狀態──不回應任何電話,不簽收任何信件,電子信件亦然。那篇〈編輯室訊息〉,我心想,應該會在二○○二年二月二十號午夜前在《紐約時代雜誌》的官網上率先發布。我住在蒙大拿州,本地時間比紐約晚兩個小時,所以我決定自己應該在晚上十點進入蟄伏狀態。
然而就在我與外界切斷聯繫前不到九十分鐘,我的電話響了。我接了。電話那頭是一位《波特蘭奧勒崗人日報》(Portland Oregonian)的記者,他的名字,他自稱是麥特薩波(Matt Sabo)。他問我《紐約時代雜誌》的麥可芬克爾方不方便接電話。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氣,定下心來順從地說,「是的,恭喜你,你是第一個打電話給我的人。」
「我是第一個嗎?」他說,「真意外。」
「是的,」我說。「你是第一個,我以為在明天之前不會有任何人打電話給我,至少在新聞公布前不會。」
「不是的,」他告訴我,「這則新聞要到星期天才會公布。」
「不是的,」我說,「明天就會公布了──已經送印了。」
「但是我還在寫啊,」他說,「所以要等到星期天才會公布。」
「你是在講什麼?」我說。
「你是在講什麼?」他說。
「我在講『編輯室訊息』這件事,」我說,「你不是在講這件事嗎?」
「不是,」他說。「我是打來問你那件謀殺案的事情。」
第二章
原來,結果我發現,那一共是四起謀殺案。第一宗是在二○○一年十二月十九日,星期三早晨發現的。地點位在奧勒岡州瓦德波特(Waldport)小鎮附近一座離太平洋約一英里的內陸池塘。一具小男孩的屍體,面部朝下浮在池塘裡,距離岩岸不過幾英呎。一位郡設驗屍官被指派到當地調查並推估該男孩年約四到六歲;雜金色的頭髮與褐色帶綠的眼珠,身上只穿著一條內褲,白底帶著藍綠色的細線條,體重約五十磅。他才死沒有多久,至多一、兩天。
屍體上未帶有任何可以辨識身分的文件,也沒有任何明顯外傷,當地警方亦沒有接獲任何失蹤人口通報,他們調查過所有當地幼稚園或托兒所沒有到校的孩童名單,沒有人知道這孩子的名字。一張刻意美化修飾過的男孩屍體照片──亂髮亂成一團,雙眼閉上,嘴唇微張──開始透過當地媒體播送,希望有人可以出面指認身分。
一開始的時候,警方研判應該是一場汽車翻覆意外。當地有一座窄橋,隸屬於三十四號州立高速公路的一部分,這座橋剛好從那座池塘的中間劃過。這座池塘的官方正式名稱是林特沼澤(Lint Slough),此外另有一條繞著沿岸的縣道。也許這男孩的其他家人,或許也都是遊客,仍被困在一輛沉入池塘底的汽車裡。這樣就可以解釋為什麼至今仍未有人出面指認屍體。然而,警方卻沒有在路上發現任何輪胎痕跡,水面上也沒有出現任何浮油,而橋上的水泥欄杆更是完好無缺。
即使如此,就在發現屍體過後三天,當地警局的潛水隊還是潛入池塘中進行搜索並希望可以找到任何蛛絲馬跡來辨識這個男孩的身分。結果就在三十四號州立高速公路的水泥橋墩附近,水深不過七尺,潛水隊發現了一樣不尋常的東西──不是一輛汽車,而是一顆枕頭。枕頭套上印著電視卡通《淘氣小兵兵》(Rugrats)的人物圖樣,裡面塞了一顆大石頭。
當天稍晚,下午的時候,該支潛水隊又進行了另一次搜索,這次尋獲的是一具女童屍體。女孩有一頭金髮與淺藍色眼珠,年紀比那男孩更小,不過兩者都一樣有著輕微的朝天鼻與圓潤臉頰。她,也一樣,身上只穿著一條內褲。此外,就跟那男孩一樣,她身上也沒有明顯可見的外傷。
然而,女孩的腳踝上綁著一個枕頭套,上面是花朵的圖樣。枕頭套裡裝著另一顆大石頭,其重量將這女孩的身體沉沉地困在水底。那個男孩,顯而易見的是,也一樣被顆大石頭困在水底,但是卻掙脫枕頭套浮上水面。
第二具童屍的發現也同時開啟了奧勒崗州林肯郡史上牽涉最廣泛的犯罪調查事件。警方將瓦德波特鎮上兩千名居民家中的小孩全部調查過,結果沒有發現任何孩子失蹤。美國西岸各州的警察局全部收到這兩具無名屍體的警報,完全沒有任何單位可以提供線索。美國FBI聯邦調查局的探員在全國失蹤兒童資料庫進行比對搜索,結果一樣毫無所獲。
如今瓦德波特鎮完全籠罩在一股恐懼與害怕的氣氛之中。這個時候到處都掛滿了聖誕裝飾,兩個孩子被殺死了,完全沒有人知道身邊的人會不會就是兇手。有些人開始在三十四號高速公路那座橋的欄杆邊放上鮮花與卡片,結果當有人發起這個行動後,當地居民就一發不可收拾,那座橋上很快就堆滿了玫瑰花束、手寫字條、氦氣球、陶瓷天使與一隻巨大的班尼恐龍充氣玩偶。
最後終於有一名曾經照顧這兩個孩子的女人提供了解答,她的名字叫荻尼絲湯普森(Denise Thompson)。湯普森告訴調查人員她曾經幫忙照顧過這兩個孩子,時間就在十二月十五日那個星期六晚上,也就是屍體被發現的前四天。她是透過新聞媒體才看到這男孩的照片,並由她的丈夫出面聯絡警方,而就在女孩屍體尋獲後不久,這對夫妻便前往停屍間確認死者身分。
這名男孩,根據官方公布資料,名為柴傑利麥可爾隆戈(Zachery Michael Longo),他再過不久就要滿五歲了,而那名女孩是他的妹妹,莎蒂安隆戈(Sadie Ann Longo),今年三歲半。其他失蹤的家庭成員還有他們的另一個妹妹,年僅兩歲的麥荻森珍恩隆戈(Madison Jeanne Longo),同時還有這些孩子的雙親──瑪莉珍艾玲隆戈(MaryJane Irene Longo),現年三十四歲,以及克里斯汀麥可隆戈(Christian Michael Longo),現年二十七歲。這個家庭住在新港鎮(Newport),距離林特沼澤北邊十二英里的小鎮。隆戈一家人才剛搬來這一區不久,他們三個月前從俄亥俄州(Ohio)搬到奧勒岡州。
沒有人知道隆戈一家另外三名成員的下落,也沒有人知道他們到底是生是死。然而,這位褓姆,提供了更進一步的資料。荻尼絲湯普森向調查人員供稱在隆戈長子屍體被發現的當天下午她才與克里斯汀隆戈一起共進午餐。他們是在星期三下午兩點碰面的──時間就在柴傑利隆戈的屍體浮出林特沼澤後的幾個小時──他們當時約在佛列德邁爾(Fred Meyer)百貨公司見面,隆戈與湯普森都是這裡的員工。那個時候,湯普森還沒有聽說任何關於發現男孩屍體的消息,很顯然地,隆戈也一樣不知情。
事實上,依據湯普森向警方供稱的內容指出,就在他們吃午餐的同時,隆戈也向她表明自己的妻子因為另一個男人而離開他了。瑪莉珍同時也帶走了三個孩子,隆戈說,而且已經飛去密西根了。湯普森聽到這個消息後相當震撼,她與她的丈夫以及隆戈一家人都是朋友,不過他們卻完全沒有察覺任何不對勁的地方。
警方人員立即搜索隆戈一家人的最後住所,那是一棟位在新港亞庫伊納灣(Yaquina Bay)上的出租公寓。公寓內的現場跡象顯示他們一家人是在匆促中倉皇離開的,公寓經理人完全沒有接獲任何通知,仍然欠繳房租。公寓裡的所有傢俱都還在裡面,只是所有屬於這一家人的物品都不見了,除了兩隻填充布偶以外──大紅狗克力福(Clifford the Dog)與史酷比狗(Scooby Doo)。公寓裡的電視與一台微波爐,這兩樣屬於公寓產權的物品都不見了。完全找不到克里斯汀隆戈、她的妻子與他們的小女兒的蹤影。
許多屬於隆戈一家人的私人物品,其中包括嬰兒衣物、家庭相片、女性衣物以及裝有瑪莉珍隆戈駕駛執照的皮夾都被警方在鄰近的垃圾箱裡尋獲。這些照片之中,隆戈家的孩子看起來幸福又健康。
就在警方搜索完隆戈一家人居住的那棟公寓的隔日,潛水隊決定下水搜索公寓前的那片水域。結果就在十二月二十七日,也就是第一具屍體發現後的第八天,此時碼頭上還拴著好幾艘帆船,潛水人員就在一道通往碼頭的木板斜坡道附近尋獲兩個大型的深綠色行李箱。其中一個行李箱上似乎可以看到人類的毛髮從拉鍊中竄了出來,而在箱子裡面,捲曲成胎兒形狀的身型,正是瑪莉珍隆戈的屍體。她全身赤裸,鼻孔與嘴角正滲出混雜著血水與河水的液體。不久之後,驗屍人員研判死因為頭部重擊與勒斃。
第二個行李箱打開後,裡面堆滿了衣物與一塊五磅重的潛水配重鉛塊,還有年僅兩歲的麥荻森隆戈的屍體也在其中。她的身上沒有任何血跡,也沒有任何明顯的外傷,她穿著一件印有青蛙圖樣的尿布。根據驗屍官報告指出,她的頭部受到重擊並被勒斃,接著才放進行李箱丟進水裡。
第一章
這是一則真實故事。有些時候──幾乎所有時候──我都希望這故事中的部分情節是虛構的,然而事實卻不然。我覺得自己有必要打從一開始就強調這篇故事的真實性,這主要是基於兩個原因;第一是因為這個事件中出現了一些看似不太可能的巧合,而我想要盡可能去強調故事中的所有事情都是經過詳實的報導──每一句引述、每一則描述,所有的細節都是透過我個人觀察、訪談、警方調查報告或呈堂證物所蒐集而來。內容不具任何化名,任何有助鑑別的細節都未經修改,任何在我心中有一絲存疑的事物都已排除在外。
第二個原因是我必須痛苦承認的...
目錄
第一部份 謊言
第二部份 墨西哥
第三部分 愛
第四部分 死亡
後記
第一部份 謊言
第二部份 墨西哥
第三部分 愛
第四部分 死亡
後記
購物須知
退換貨說明:
會員均享有10天的商品猶豫期(含例假日)。若您欲辦理退換貨,請於取得該商品10日內寄回。
辦理退換貨時,請保持商品全新狀態與完整包裝(商品本身、贈品、贈票、附件、內外包裝、保證書、隨貨文件等)一併寄回。若退回商品無法回復原狀者,可能影響退換貨權利之行使或須負擔部分費用。
訂購本商品前請務必詳閱退換貨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