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楞嚴經》的相貌是大而無外,小而無內的。《楞嚴經》的義理就好像人身上的骨頭,人若是沒有骨頭,只有皮肉筋血,就不像一個人,也無法站立了,所以《楞嚴經》是諸經之骨髓。《楞嚴經》的用途是破邪顯正,破一切邪,顯真正三昧。若沒有《楞嚴經》,就沒有佛法了;有《楞嚴經》,就有佛法。
我們為了護持佛法,首先要弘揚《楞嚴經》,要能背能講《楞嚴經》,並且要依照《楞嚴經》來修行。
作者簡介:
釋迦牟尼佛
佛示生於中天竺國。為淨飯聖王之子。尋捨轉輪聖王位出家。成無上道。轉大法輪。其後七十九歲。垂般涅槃。乃以正法眼藏。付其高第弟子摩訶迦葉。并敕阿難。副二傳化。復以金縷僧伽梨衣。令大迦葉轉付當來補處彌勒佛。其說偈曰。法本法無法。無法法亦法。今付無法時。法法何曾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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